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8篇)
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8篇)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8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
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职责(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篇二: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制工作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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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
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
(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
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篇三: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制工作职责
Preparedon22November2020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
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职责(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
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
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篇四: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乃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走〃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工作职责(-)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O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硏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走〃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篇五: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制办公室履职规范(试行)
一、主要职责任务河长制办公室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履行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职责,做好总河长、河长湖长的参谋助手。主要职责如下:1.承担河长制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2.组织拟订河长制湖长制有关法规、政策和工作制度,制订年度工作计划(要点);3.组织建设“一河(湖)一档”,编制河湖名录;4.组织编制并指导督促实施“一河(湖)一策”方案;5.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6.组织落实本级总河长会议、河长湖长会议确定的事项;7.分办督办上级和本级总河长、河长湖长交办事项,以及公众投诉举报事项;8.跟踪督办上级河长湖长或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交办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9.组织或配合有关主管部门实施河湖治理保护专项行动;10.具体承担对河长制湖长工作落实情况的检查、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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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通报工作;11.做好河长湖长体系动态管理,河长湖长调整后及时
向社会公告;12.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宣传活动,推动设立民间河
长、巡河员护河员等公益岗位,指导民间公益组织开展河湖保护公益志愿活动,营造河湖管理保护深厚氛围。
13.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培训活动,提升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水平和河长湖长履职能力。
14.加强河长制湖长制信息化建设,促进河湖智慧管理。15.做好总河长、河长湖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二、履职方式(一)做好总结计划工作1.制订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计划(要点),提出目标任务和部门分工,经征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提请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2.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年度工作总结,牵头起草总结报告,经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审议后,按照有关要求由总河长审定签发党委政府文件报上级党委政府。3.每年底向本级总河长当面或书面报告河长制办公室年度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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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协助河长湖长履行职责1.参加总河长、河长湖长开展的巡河(湖)调研活动,及时提供河湖管理保护基本情况,必要时事前组织开展河湖问题排查,摸清河湖存在的突出问题,征询有关地方需要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2.提请总河长、河长湖长协调解决的重大问题,会同或配合党委办公室、政府办公室、有关成员单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3.协助前任河长湖长向继任河长湖长交接责任河湖管理保护相关工作。(三)加强法规制度建设1.牵头提出河长制湖长制立法建议或纳入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建议,提出河湖管理保护重大政策措施建议。2.组织拟订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制度,主要包括:河长湖长会议制度、河长湖长巡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激励与问责制度、河长湖长述职制度、举报投诉处理制度等,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按程序提请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实施。3.建立完善河长制办公室内部规章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规范管理行为。(四)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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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立“河长湖长+部门”的对口联动机制。提出配合河长湖长履行职责的联系部门(单位)建议,经征求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意见,并提请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推动形成“河长湖长+部门”对口联动机制。
2.积极推动建立“河长湖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等机制,强化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相衔接。
3.建立“河长制办公室+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加强河长制办公室与部门的日常沟通协调,推动形成河长湖长牵头、部门各司其职、分工负责、密切协作的工作格局,凝聚工作合力。
4.建立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联络员制度,不定期召开联络员会议,调度河长制湖长制重点工作,协调河长制湖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等。
5.推动建立跨界河湖联防联控机制。积极与河湖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入湖河流地区河长制办公室沟通协调,统筹管理目标任务,从多层级推动建立联合共治机制,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建立水生态补偿机制、设立跨界河长湖长、联合河长制办公室等,实现区域联防联控。
(五)加强督导检查1.加强河长制湖长制督导检查。采用联合督查与专项督查相结合、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开展常态化的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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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检查活动,重点检查河湖管理保护问题和下级河长湖长及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交办限时整改,重大问题要挂牌督办并提请严肃追责问责。
2.加强分办督办。总河长会议确定的事项要及时分解落实到有关部门,总河长交办的事项要及时印发“交办单”“督办函”,建立台账、跟踪督促,确保按期完成任务。河长湖长会议确定事项和河长湖长交办任务可由河长湖长联系部门(单位)具体督办落实。
3.督促问题整改落实。针对上级河长、湖长或有关部门检查发现交办的问题,组织制定整改落实方案,提出整改目标、时限,明确整改措施,分解分配任务,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整改落实。
4.加强工作定期通报。针对总河长会议或领导小组会议(联席会议)确定事项落实情况、重大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成效、重要河湖水质水量变化情况等进行通报,并载明相关河长湖长和部门责任人。
(六)做好考核评估工作1.做好河长制湖长制考核。根据印发实施的河长制湖长制绩效考核制度,结合本地实际,细化量化考核指标,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在总河长主持下,对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本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情况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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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强化考核结果应用。对下级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本级有关部门(单位)落实河长制湖长制情况的考核结果,经本级总河长审定后提交本级党委考核办公室和组织部门,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3.开展河长制湖长制绩效评估。结合开展河湖健康评价,有针对性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绩效评估工作,科学评估河湖治理保护成效是否符合预期,深入分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并提出对策建议。
(七)开展宣传培训1.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进机关、进企业、进工厂、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大力宣传河长制湖长制和河湖管理保护政策,调动社会公众参与河湖保护志愿服务活动,鼓励社会公众参与和监督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形成全社会爱河护河的良好风尚。2.推动建立巡河员护河员等河湖管护公益岗位,设立“民间河长”,招募“河小青”“河小禹”等公益志愿者,指导做好河湖巡查、保洁等活动。3.协调组织新闻媒体深入河湖一线开展采风活动,多形式采访报道基层河长湖长、一线管护人员、公益组织的治河护河故事,宣传河湖面貌变化,正向引导舆论,营造全社会关爱河湖、保护河湖的浓厚氛围。4.适时举办新闻发布会或新闻通气会,邀请总河长、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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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湖长、部门负责同志权威发布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情况或重大专项行动情况。
5.加强业务培训。制订年度培训计划,加大对基层河长湖长、河长制工作人员、河湖管护人员培训。充分发挥高校、党校培训资源和网络培训平台,采取线上与线下、课堂教学与实地考察相结合方式,有计划性、有针对性组织举办河长制湖长制培训活动。
6.加强经验交流。适时组织开展河长制湖长制座谈交流或考察调研活动,交流做法、推广经验。
(八)加强基础工作1.做好河长湖长体系动态管理。河长湖长工作岗位调整后,按有关程序及时变更河长湖长,并向社会公告、更正河长湖长公示牌信息;河长湖长不能及时继任上岗的,要按照领导干部分工替补规定,提请总河长明确相关河湖的代理河长湖长人选。县级河长制办公室要指导督促做好乡级、村级河长湖长调整相关事宜。2.组织开展河湖基础信息、监测监控信息调查,制定河湖名录,建设“一河(湖)一档”。3.组织编制“一河(湖)一策”方案,经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并通过专家审查后,报相关河长湖长审定并印发实施。4.组织开展河湖健康评价,评估河湖健康状况,查找问题,剖析“病因”,研究提出对策,为河长湖长决策提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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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5.组织开发建设河长制湖长制管理信息平台。加强河湖
基础信息和动态信息收集整理,运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船)、视频监控等技术手段,建设河湖“一张图”,提升河湖管护水平。
6.设立公众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分办督办公众投诉举报问题。
7.加强信息报送和发布。做好河长制湖长制信息收集分析整理,及时向上级部门或同级政务信息主管部门报送工作简报,及时向社会发布工作动态信息,回应社会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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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
境综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职责(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篇七: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永昌镇“河长制”河长工作职责
河道的河长是所联系、包干河道污染治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担负对属地治理工作责任主体的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根据联系河道的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制定“一河一策"方案,推动河道保洁、排污口封堵、河道疏浚、生态修复、水质改善等综合治理的各项工作,河长责任单位协助河长履行指导、协调和监督职能,各办与村具体负责河道水环境综
合治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工作职责(一)掌握河道基本情况。了解河道水质现状和水质改善规划目标,开展河道排污口等污染源的排摸工作,掌握污染水体的工业点源、农业面源和生活污染源总量构成及分布状况,将河道信息全面登记造册,建立河道档案,形成“一河一档”.及时掌握群众举报、水质考核、河道挂牌督办整改等工作信息,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二)指导督促综合治理。研究确定联系、包干河道综合治理的具体措施和进度,做到并制定“一河一策”。指导和督促属地责任主体采取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牢牢把握工作重点,紧紧围绕控源截污的要求,以封堵入河排污口为工作核心环节,由河及岸,追溯源头,倒逼产业准入、转型升级、管网建设、污水收集等各项治理工作前道环节落实到位。
(三)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建立现场巡查、信息交流等工作制度,随时掌握河道治理工作进展及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横向和纵向协调职能,积极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在舆论宣传、河道信息、水质监测、环保执法、项目安排、技术支撑、资金筹措等方面提供有效的服务,切实帮助属地责任主体解决实际困难。
(四)监督落实长效机制。督促属地认真履行河道建设、管理的职责,积极开展河道疏浚、绿化养护、渔业资源管理等水生态修复措施,强化河道保护和水利设施的日常维护。督促属地建立健全水污染防治的长效管理机制,加大对河道、河岸保洁质量的监督和考核,完善对沿岸新增排污口“早发现、早处置、早封堵”的工作机制.
篇八:乡镇河长制工作职责
“河长制”工作考核办法
为确保我县“河长制”目标任务的落实,使河长制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区、市河长办的系列会议文件精神,现根据某某县关于深入全面推行河长工作的系列指示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各级河长二、考核内容“河长制”工作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河长制”工作制度机制、“河长制”工作督考、“河长制”基础工作等指标,并分别细化赋分。三、考核方式“河长制”考核包括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季度考核由县委组织部组织,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牵头各职能部门组成考核检查组,县委组织部负责联系沟通,按照“统一标准,分组考核”的原则,采用听取工作汇报、现场检查、查阅台帐资料、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四、考核评分“河长制”工作考核评分采用百分制,年度考核得分=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70%+年度综合考核得分×30%,季度综合考核得分均值=季度综合考核得分之和÷4。当季考核扣分点在下一季度考核之前未整改到位,按相关标准加倍扣分,直至完成整改。考核结果分四档:分四档:90分(含90分)以上为优秀、80分(含80分)-90分为良好、70分(含70分)-80分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一)对上级督查发现的问题、媒体报道的问题未及时整改落实的,一次扣5分,20分扣完为止。(二)发现河长牌联系方式不通的每处扣5分;发现河长牌不干净整洁每个扣5分;20分扣完为止。(三)未制定“一河一策”的,最高扣10分;未制定年度计划的最高扣10
分,20分扣完为止。(四)河道、岸坡发现漂浮物、垃圾等污染物一处扣2分;河道管理范围内发现违章一处扣5分;未及时上报涉河排污口,一处扣4分;未设置涉河排污口标志牌的,一处扣2分;40分扣完为止。(五)“河长”工作日志记录情况,每月河长日记不少于3篇,缺一篇扣2分。10分扣完为止五、奖惩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年度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考核结果为优秀的河长予以通报表彰;连续2次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河长,参照《某某县河道整治工作责任追究暂行办法》问责其履职不力的责任。
河长责任制度
一、县级“河长”职责1、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挂钩联系河道辖区内河段的水环境治理“一河一策”实施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2、定期开展挂钩联系河段的巡查,并负责与各相关责任部门进行对接,推动各项治理工程、工作落实;3、协调解决跨乡镇河道(段)“河长制”工作;4、负责乡镇级“河长”考核工作;5、定期向市级河长书面上报挂钩联系河段的“一河一策”水环境治理重点项目进展情况和自身履职工作情况,同时抄送市河长办。6.及时记录河长日记,河长要亲自手写记录,不能由他人代写。二、乡镇级“河长”职责1、负责协助乡镇级河长开展本辖区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水环境治理工作;2、落实本村范围内挂钩联系河段的长效管理和日常监管措施;3、负责定期向县级“河长”上报河道治理工作进展,积极落实镇级“河长”部署、督办的各项任务;4、负责动员沿河村民参与护河、爱河活动;
举报投诉受理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水环境治理工作效率,积极发挥上下联动作用,充分调动社会监督和群众参与力量,及时掌握我县水域脏、乱、差现象,切实推进全县“河长制工作实施”,特制定本制度。一、各级河长电话及监督举报电话均需在河长公示牌上公布,一旦挂钩联系河道被投诉举报必须受理,河长需要及时到现场,听取举报人和群众意见,进行实地探勘调查,并及时交办有关部门立即解决处置;不能现场立即处置的,要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抓好跟踪落实和情况反馈,确保整改到位。二、鼓励实名举报下列违法行为:⑴排污单位偷排、直排废水;⑵随意倾倒泥浆等建筑垃圾;⑶违反规定设置排污口或私设暗管排污;⑷河道周边禁养区内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⑸河道周边存在涉水违法(构)建筑物,违法、违规擦挖;⑹河岸垃圾乱堆放,未有效集中处置等;三、任何单位或个人通过电话举报或来人举报等方式,需同时提供被举报河道的名称、地址(或违法事实发生地)、违法行为发生时间、基本违法事实(或违规现象),必要时要配合河长及有关人员调查取证或提供相关的证据材料。四、对实名举报的问题,河长对投诉举报做到件件受理,事事回应。由接报地的河长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进行核查,把事件处理的结果要及时反馈给举报人,向社会公开。五、各级河长办应建立健全投诉举报档案,包括记录、立案和查处情况等。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未经举报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其姓名、身份、居住地及举报情况对外公布或者泄露给被举报单位和其他人员,否则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六、举报人应对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得借举报之名故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以达到自己不可告人的目的,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例会和协调推进制度
为及时协调解决改善河道水质重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进度,形成合力,确保完成年度治理目标,特制订本制度。1、重点项目协调指的是河长会同职能部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确保重点项目顺利推进。2、重点项目协调由县、乡河长办收集梳理重点项目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召集各相关职能部门和所在地政府的等相关单位会商,河长办负责实施。3、与会人员河长、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所在乡镇、村委会干部和群众代表、其他相关人员。4、例会执行县河长办根据情况不定期召开例会,指导乡镇河长办开展工作;乡镇级河长根据报表和季度报告情况定期不定期及时召开例会,指导开展防洪排涝、水污染整治、文化景观提升等治理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协调解决涉及镇级层面的重点难点问题,推动重点工程和重点整治工作的落实。乡镇级河长办要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根据会议协调结果做好与各相关单位的衔接工作,跟踪落实,定期向河长汇报工作进展,并做好会议纪要备案。同时,挂钩联系河道的河长例会原则上不得少于每季一次。5、县、乡镇河长要切实履行协调督促的职责,在职能部门单位协调发挥应有作用,建立健全重点项目联络员制度。乡镇级河长办必须对所辖河道每个重点项目做好日常联系沟通工作,全程跟踪,紧抓落实。6、开展重点项目督查活动。通过现场察看、汇报座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各重点项目难题协调推进情况和问题落实整改情况等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督查,及时通报项目督查情况,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河长制巡查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河道管理,促进长效巡查检查工作,确保各级河长履职到位,特制订本制度。1、巡查范围:全县所有河湖(沟水)及河道管理范围。2、巡查频率:各级河长要加大对包干河道的巡查力度,监管河道污染情况。县级河长按月巡查一次,乡镇级河长十天巡查一次,村级河长一周巡查一次。除日常巡查外,河长可以结合挂钩联系河道实际情况进行不定期巡查,此外,河长要督促河道保洁员每天开展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3、巡查内容:⑴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⑵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污水处理设施、服务行业企业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⑶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⑷生活垃圾是否有效收集处理;⑸河道整治工程质量进展情况;⑹河道两岸3米范围内的各类堆积物及违章建筑。4、巡查处置。河长在巡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置:⑴处置权限属于河长,马上进行处置;⑵处置权限属于部门,河长应第一时间联系或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查处。⑶若发现责任部门对问题查处不力的,应第一时间以督办函形式转交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查处,并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反馈结果,确保整改到位。5、巡查记录:河长要做好每次巡查的记录工作,并把巡查中发现的问题与处置情况,准确详细的在《河长工作日记》中做好记录。
河道保洁长效管理制度
为切实加强我县河道保洁工作,恢复河道生态功能,进一步完善河道保洁管理机制,结合我县水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对全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河道全部纳入保洁范围,主要保洁河道漂浮物、河道滋生物、生活和生产垃圾,清理河道岸边围栏、杂物和垃圾等。河道保洁要达到“四无”标准:即河面无漂浮物、河中无障碍物、河边无围栏养禽、河岸无暴露垃圾。把打捞的垃圾、杂物及时送到规定的垃圾堆放场所,垃圾、杂物要日产日清,确保河道环境整洁。实现“流畅、水清、岸绿、鱼游”的河道保洁管理目标。二、人员组织保障按照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成立县、乡镇、村三级河长机制。县长担任总河长,乡镇级河长担乡镇级河长,村(第一书记)或书记担任三级河长。县、乡、镇政府成立河长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专人负责河长制工作。三、河道保洁管理范围根据骨干河流、主流流经情况,划定河道保洁区域。按照公示牌区域进行河道管理。四、河道保洁工作要求1、建立河道保洁工作制度,并在主要河道边设立河长制度牌。按照各乡(镇)所在河道的地理位置,明确本各辖区保洁的河道名称、河道长度,河长。县、乡、镇、村四级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工作任务,接受指导监督。2、必须保证保洁质量。保洁工作要根据河道保洁要求,达到“四无”标准,日常保洁每天开展一次,日产日清,遇特殊情况,随时保洁,确保河道整洁、畅通。3、实行监督与管理对河道保洁人员,实行县、乡镇监督管理,不定期的抽查。
五、加强宣传、营造气氛把宣传工作贯穿全县河道水域保洁的始终,充分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向广大群众宣传河道水域保洁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之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从而为全面推进全县河道水域保洁工作,营造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