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集合4篇
截止到2019年12月,全国共有38734个乡级区划,包括8516个街道、20975个镇、8122个乡、966个民族乡、153个苏木、1个民族苏木、1个县辖区,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4篇
第1篇: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一、存在问题 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 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场镇污水管部分破损; 辖区河道沿岸普遍存在钓鱼者随意丢弃白色垃圾现象; 河道中有垃圾漂浮,水葫芦; 村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 二、整改措施 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现象。 1、在河道沿岸居民密集区及主要通道处设立“禁止”标识牌,禁止倾倒垃圾,由村两委班子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对随意倾倒垃圾者进行劝导并制止其污染行为,同时进行影像资料取证留存,对屡劝不止、倾倒垃圾至河道沿岸的村民进行公开通报,情节恶劣者按相关环保法律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生活污水处置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河流水资源的意识; 3、加强对场镇及河道沿岸住户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的监督管理,杜绝住户将垃圾直接倾倒河道内; 4、加强对场镇垃圾清运存包方的监管,加大垃圾转运的频率。 (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场镇污水管部分破损。 1、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场镇污水处理项目; 2、对污水管破损处进行摸排统计,由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进行临时性修复疏通; 3、镇建管所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对沿河新建住房的监管,通过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督促农户新建房时修建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辖区河道存在钓鱼人员丢弃垃圾现象 1、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2、镇河长办、各村要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污染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 3、成立“永乐镇钓鱼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钓鱼比赛”等趣味活动,吸引广大钓鱼爱好者加入协会。目的是能够把爱好钓鱼的人员及人数进行摸底统计,同时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河道中有白色垃圾,水葫芦现象 由镇政府负责集中打捞,统一清理。具体做法: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河道中水葫芦和白色垃圾等污染水源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清理期间以及验收工作由镇河长办统一进行指挥督促,负责验收。 针对村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问题。 各村河段长务必担负起河长巡查职责,对各自负责辖区开展巡查监督工作负责任见附件),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巡查与监督: 1、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2、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法建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4、生活垃圾是否进行有效收集与处置等; 5、砂石是否规范开采、河道是否被毁损等。 6、村级河长巡河频次为每天1次,保洁员原则上每天1次,所有巡河情况必须留有痕迹管理资料。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镇河长办。
第2篇: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计划方案]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某乡镇河长制工作存在问题专项整改实施方案
一、存在问题
(一)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
(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现象,场镇污水管网部分破损;
(三)辖区河道沿岸普遍存在钓鱼者随意丢弃白色垃圾现象;
(四)河道中有垃圾漂浮,水葫芦;
(五)村(居)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
二、整改措施
(一)沿河居民生活垃圾随意倾倒于河岸、河堤现象。
1、在河道沿岸居民密集区及主要通道处设立“禁止”标识牌,禁止倾倒垃圾,由村两委班子负责日常巡查监督,对随意倾倒垃圾者进行劝导并制止其污染行为,同时进行影像资料取证留存,对屡劝不止、倾倒垃圾至河道沿岸的村民进行公开通报,情节恶劣者按相关环保法律报有关部门进行严肃处理;
2、镇河长制办公室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畜禽养殖粪污处理、生活污水处置等宣传教育,提高群众保护河流水资源的意识;
3、加强对场镇及河道沿岸住户垃圾集中收集转运的监督管理,杜绝住户将垃圾直接倾倒河道内;
4、加强对场镇垃圾清运存包方的监管,加大垃圾转运的频率。
(二)沿河居民生活污水存在直排、场镇污水管网部分破损。
1、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场镇污水处理项目;
2、对污水管网破损处进行摸排统计,由镇党委政府向县人民政府汇报,争取资金进行临时性修复疏通;
3、镇建管所牵头各村具体负责,加强对沿河新建住房的监管,通过收取保证金等方式督促农户新建房时修建化粪池等污水处理设施。
(三)辖区河道存在钓鱼人员丢弃垃圾现象
1、加强对群众的宣传教育;
2、镇河长办、各村要加大巡河力度,发现污染行为要及时劝导制止;
3、成立“永乐镇钓鱼协会”,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钓鱼比赛”等趣味活动,吸引广大钓鱼爱好者加入协会。目的是能够把爱好钓鱼的人员及人数进行摸底统计,同时更好的开展环境保护教育。
(四)河道中有白色垃圾,水葫芦现象
由镇政府负责集中打捞,统一清理。具体做法:与相关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委托劳务派遣公司安排专业人员对河道中水葫芦和白色垃圾等污染水源漂浮物进行打捞清理。清理期间以及验收工作由镇河长办统一进行指挥督促,负责验收。
(五)针对村(居)河段长未严格落实巡河制度,巡查记录不完整,无整改台账,无专兼职保洁员问题。
各村(居)河段长务必担负起河长巡查职责,对各自负责辖区开展巡查监督工作(各村(居)负责任见附件),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巡查与监督:
1、河道截污纳管、日常保洁是否到位;
2、工业企业、畜禽养殖场、污水处理设施等是否存在偷排、漏排及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行为;
3、是否存在各类污水直排口、涉水违法建(构)筑物、弃土弃渣、工业固废和危险废物等;
4、生活垃圾是否进行有效收集与处置等;
5、砂石是否规范开采、河道是否被毁损等。
6、村(居)级河长(责任人)巡河频次为每天1次,保洁员原则上每天1次,所有巡河情况必须留有痕迹管理资料。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处理,特别是发现重大污染事故或污染隐患等情况,要第一时间联系镇河长办。每月10日,20日,30日将纸质档、电子档上交镇河长制办公室,联络人:田毅 182********。
第3篇: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实施“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x全会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实施意见》(x〔x〕26号)、《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50号)和《x委办公室、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x〔x〕46号)有关要求,全面落实各级政府水生态环境治理责任,建立健全江河湖库保护管理体制机制,推进生态先行示范区建设,结合我镇河流、水库、山塘实际,决定在全镇实施“河长制”。现制定以下方案。
一、实施范围
全镇境内各类水库及山塘,均实施“河长制”管理。镇管理范围包括肖江、小(一)型水库6座、小(二)型水库24座和山塘87座。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共治,构建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机制;坚持遵循自然规律,依法依规科学开发、利用和保护,保障江河湖库健康;坚持综合整治,因河施策,系统治理,注重长远效果;坚持城乡统筹,区域合作,上下游、左右岸协调推进,水域陆地共同发力,全面改善水环境,促进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三、主要目标
(一)到x年3月底,建立镇“河长制”组织体系并出台“河长制”工作方案;建立覆盖到各村(居)委会的“河长制”组织体系;根据实际在村(居)委会启动“河长制”试点。
(二)到x年底,基本建立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各类水库及山塘管理体系,全面实施“河长制”。
(三)到x年,基本建立江河湖库健康管理机制和保障体系,实现常态化管理,基本实现x山青、水秀、天蓝、镇美的生态保护目标。江河湖库水域面积保有率7.7%,大中型湖库自然岸线保有率90%,重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91%,地表水达标率80%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
四、组织体系
1、办公室人员构成
“河长制”办公室主任由镇分管领导x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x担任,“河长制”办公室人员为x、x。
2、明确工作职责
小型水库由镇科级干部任库长,山塘由各村支书(主任)任“库长”。落实河流、水库及山塘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将每段河流、每座水库、每座山塘的专管员、保洁员或巡查员明确到人,并落实相关责任。
3、x年3月底前对各级河长名单进行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主要任务
(一)统筹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规划。遵循江河湖库自然规律和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根据江河湖库功能定位,坚持严格保护与合理利用原则,将生态理念融入乡镇建设、江河湖库整治、旅游休闲、环境治理、产业发展等项目的规划、设计、建设、管理全过程,科学编制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各领域、各部门、各行业专项规划。规划应统筹考虑地区水资源条件、环境承载能力、防洪要求和生态安全。逐步推进水利、农业、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与江河湖库环境有关的规划“多规合一”,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
(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人、以水定地、以水定需、以水定产,以水资源可持续利用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进一步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和水资源管理责任与考核”四项制度和严守“水资源开发利用、用水效率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健全控制指标体系,着力加强监督考核。进一步落实水资源论证、取水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积极探索水权制度改革,推进水权交易试点。加快水资源管理系统和监测系统建设,探索建立区域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监测评价体系。严格入江河湖库排污口监督管理,开展入江河湖库排污口调查,核定水功能区的纳污能力,明确功能区的允许纳污总量。全面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合理制定水价,编制节水规划,实施雨洪资源利用、再生水利用工程,加强地下水监测管理。
(三)开展江河源头和饮用水源地保护。加强主要江河源头、重要水源涵养地的水环境保护,划定禁止开发范围,实现江河源头保护区污水“零排放”。加快水源涵养林建设,全面保护天然林,大力种植阔叶林,提高森林蓄积量。依法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禁止在水源保护区内开展一切与水源保护无关的活动。强化饮用水水源应急管理,建立与完善饮用水水源地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加强水体污染综合防治。全面贯彻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工矿企业、城镇生活、畜禽养殖、农业面源及船舶港口污染防治,落实部门职责,分头推进防治措施。在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水环境恶化区域,执行严格的水污染排放标准。
(五)强化跨界断面和重点水域监测。加强江河湖库跨界断面、主要交汇处、重点水域的水量水质水环境监测,强化突发水污染处置应急监测。统一技术要求和标准,统筹建设与管理,建立体系统一、布局合理、功能完善的江河湖库监管网络,完善水资源监测中心建设。按照统一的标准规范开展水质水量监测和评价,按规定发布有关监测成果。建立水质恶化倒查机制,追溯污染来源,完善限期整改措施,严格落实整治责任。
(六)推动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加快城乡水环境整治,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大力推进生态乡镇、生态村和绿色小康村创建活动。构建自然生态江河湖库,维护健康自然弯曲河湖岸线,保护天然浅滩、深潭、泛洪漫滩。落实生产项目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加大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和生态修复力度,大力推进坡耕地、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推进水环境自然修复保护,开展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提高水生生物多样性和水体净化调节功能。加强河湖湿地修复与保护,维护湿地生态系统完整,开展河湖沿岸绿化造林,改善生态环境。因地制宜活化、连通江河湖库水系,科学制定水库、水电站调度方案,保证河流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合理水位,保证江河湖库基本生态流量、基本生态用水和枯水期生态基流。
(七)加强水域岸线及采砂管理。开展江河湖库岸线登记,依法划定江河湖库及其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和保护范围;按照“轻重缓急、先易后难、因地制宜”的原则推动确权。科学编制岸线利用规划,严格分区管理和用途管制,划定岸线保护区、保留区、限制开发区、开发利用区。建立健全江河湖库规划治导线制度,保障防洪安全。加强涉河建设项目管理,严格履行报批程序和行政许可,建立市、乡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信息通报及公告制度。科学制定河道采砂规划,实行保护优先、总量控制和有序开采,加强采砂作业监管,完善日常执法巡查制度,禁止超时超量超范围采砂,采砂作业完成后及时恢复河道原状,禁止在河道内堆放采砂尾料或弃料。
(八)加强行政监管与执法。落实最严格的水环境监管制度,强化行政监管与执法。建设全乡镇江河湖库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平台,加强江河湖库水域环境动态监管,实现基础数据、涉河工程、水域岸线管理、水质监测等信息化、系统化。明确经费和技术标准,完善监督考核机制,加强江河湖库水域巡查保洁及堤防工程维修养护。建立实时、公开、高效的“河长”即时通信平台,将日常巡查、问题督办、情况通报、责任落实等纳入信息化、一体化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接受社会监督。建立乡镇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联合执法机制。统筹水利、环保、农业、畜牧水产、林业、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涉及江河湖库保护管理行政执法职能,探索综合执法机制。开展江河湖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机制,严厉打击非法侵占水域岸线、擅自取水排污、非法采砂、非法采矿洗矿、倾倒废弃物以及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江河湖库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九)落实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制度及法规。落实江河湖库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对水域、滩涂、岸线等自然生态空间确权登记。落实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把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作为对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内容。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强化党政领导干部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落实与生态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江河湖库健康评价体系,适时发布江河湖库健康公报。落实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生态补偿制度,将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纳入生态补偿范围,生态补偿资金重点用于江河湖库保护管理工作。落实水域占用补偿制度,按照消除对水域功能的不利影响、等效替代的原则进行占用补偿,防止减少现有江河湖库水域面积。落实网格化、全方位江河湖库水域岸线巡查检查制度和违法行为报告制度,强化日常监督和考核问责。完善江河湖库及堤防管理养护制度,明确江河湖库管理责任和管理主体,积极推行管养分离和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江河湖库养护专业化、社会化。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镇政府及各村(居)委会要把实施“河长制”、保护江河湖库健康,作为当前和今后推动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制定并落实本区域实施“河长制”工作方案。发挥各级监督和群众参政议政的重要作用,形成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合力。
(二)健全机构。建立健全各部门涉及江河湖库日常管理的专业机构,落实保护管理责任、管理人员和管理经费。设立镇、村(居)委会二级“河长制”办公室。“河长制”办公室设在水务站,办公室主任由乡镇分管领导付命伍担任,副主任由水务站站长x担任。乡镇参照市“河长制”办公室组建机构。
(三)创新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由“河长”负责牵头召集责任单位,通报工作进展情况,协调解决江河湖库保护管理重点难点问题。召集人根据工作任务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每年召开2次以上成员会。建立问题督办制度,由“河长”签发督办单,对江河湖库保护管理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建立信息通报制度,加强日常工作沟通与协调,定期发布“河长制”工作信息,通报典型事例,做到“一月一调度、一季一评析、一年一总评”。建立管养工作市场竞争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提升江河湖库管养水平。
(四)落实资金。落实“河长制”专项经费,重点保障水质水量监测、规划编制、信息平台建设、江河湖库划界确权、突出问题整治及技术服务等工作费用。对江河湖库巡查保洁、堤防工程等日常管养逐年增加投入。加大城乡水环境整治、水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等项目资金投入,积极探索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江河湖库环境治理与保护,推进江河湖库管护市场化。
(五)严格考核。考核采用定期考核、日常抽查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建立考核奖惩制度,以水质水量监测、水域岸线管理、江河湖库生态环境保护等为主要考核指标,健全江河湖库管理与保护“河长制”绩效考核评价体系,考核内容纳入市政府对全市科学发展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和生态补偿考核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成效明显的给予表彰;对考核不合格、整改不力的实行行政约谈、通报批评等措施,并作为干部选拔任免的重要依据。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江河湖库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六)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在江河湖库显要位置树牌立碑,设置警示标志,设立“河长”公示牌,公布河段范围、姓名职务、职责和联系方式,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加强生态文明教育,组织中小学生开展江河湖库保护管理教育,增强中小学生的江河湖库保护意识。有效发挥媒体舆论的引导和监督作用,着力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自觉防污治污,大力发展绿色循环经济。进一步增强社会各界江河湖库管理和保护责任意识,积极营造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和监督江河湖库保护管理的良好氛围。
第4篇: 乡镇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乡镇全面推行河长制实施方案
为切实改善全镇河道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落实各村水环境治理责任,根据《中共xx市委办公室、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全面河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办〔20XX〕x号)和《中共太和县委办公室、太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太和县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办〔20XX〕x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到2020年,确保全镇水环境质量得到阶段性改善,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持续提升,水生态环境状况显著好转,水生态功能基本恢复。
二、实施范围
全镇主要河道和沟塘。
三、工作目标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河长制”,进一步明确各行政村、各部门职责,落实各项河道管理措施;河道环境管理水平全面提升;河道水质基本达到水环境功能区划要求;基本消除沿河违章建筑、乱堆垃圾、河内违法设障的现象;河道断面水质、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基本实现“水清、流畅、岸绿、景美”的目标。
四、“河长”的设置
实行按河道级别和河道属地相结合的多级“河长”制。
(一)乡镇级河道。由镇长担任一级“河长”,镇政府作为“河长”责任单位,分管农业的班子成员担任一级副“河长”。
(二)村级河道。河道所流经村的包村组长作为一级“副河长”,河道所流经村的村委会作为“河长”责任单位,村主任担任二级“河长”。
五、工作职责和主要任务
(一)各级河长职责
1、一级河长。是负责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的第一责任人。主要职责为:牵头组织实施“一河一策”综合整治,协调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和措施;督导下级“河长”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协调处理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重大问题;对不合格、整改不力的下级“河长”进行约谈。
2、一级副河长。是责任河道综合治理工作的具体责任人,协助一级河长开展日常河道检查、考核等工作,做好对二级河长的监督指导。承担河道治理的牵头、协调和管理等职责,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积极开展河道整治工作。提出河道管理新思路、新方法,并配合相关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制定辖区内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
3、二级河长。是责任河段的具体负责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
(1)协调执法部门对河道污染进行调查处理;
(2)河道的日常疏浚、清障、保洁工作,开展河道管理日常巡查;
(3)河道的乱搭乱建、乱堆乱放行为处理;
(4)河道生态绿化、农业面源污染整治、河道采砂管理及长效保洁管理制度的建立;
(5)将河道内病死动物及病死动物产品及时告知农业部门;
(6)服从镇里统一安排和调度,配合做好突击性保洁工作;
(7)确保河道整治无事故,安全设施齐全;
(8)收集管理资料,建立相应保洁台账,及时上报信息;
(9)做好突发事件处理,并及时汇报;
(10)做好河道保洁宣传工作,引导大家自觉保持河道清洁。
(二)主要职能部门职责
主要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密切配合,落实专人,建立相应机制,负责做好职能范围内工作的指导、督促。
1、河道保洁长效机制。深入推进“清水工程”建设,扎实开展河道整治工程,严格落实水域环境卫生责任,加强日常河面(河岸)保洁、河道清障清淤和河道绿化管理。(镇美好办牵头落实)
2、农业面源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执行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制度,实现养殖规模化、标准化,污染处理规范化、生态化。积极推广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加快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镇畜牧站牵头落实)
3、农村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机制。完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活环境,优化农村人居环境。(镇环保部门牵头落实)
4、工业污染防治长效机制。严格实施乡域工业企业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严格环境执法监管,掌握水质动态变化情况,加强沿河企业偷排及超标排放的监控和处罚。(镇工业办落实)
5、非法建筑取缔机制。加强对河道边乱设广告牌、乱涂写、乱搭建、乱堆放、乱倾倒等行为整治。(镇城建办牵头落实)
6、媒体宣传引导机制。加大“河长制”宣传力度,着力提高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和生态道德水平,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及时曝光落后区域、违法环境行为以及卫生保洁方面的不良习俗。(镇宣传办牵头落实)
7、建立问责和考核机制。建立全乡“河长制”落实情况的督查和问责制,定期提交督查报告。(镇纪委牵头落实)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河道流经村要切实负起责任,对本辖区的河道河段全程踏勘,摸清辖区内各河道河段环境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按期推进实施。同时,要加强与各级河长和断面长之间的沟通、支持和配合,并积极主动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衔接,切实把每条河流河段的工作任务落到实处。镇有关办公室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加强工作指导,及时研究解决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真正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平台,深入宣传实施“河长和断面长制”的重大意义。要向社会公开曝光一些偷排、漏排污水和不配合河道环境整治工作等现象,报道保护环境维护河道生态环境的先进事迹和个人,使人民群众真正了解并参与支持河道整治工作,增强群众保护水环境的意识,逐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河道环境整治、建设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督查,严格考核。河长负辖区主要责任,层层实行目标责任制,逐级抓好落实。镇主要领导每季度将不定期、不定时对河道进行督查,并公布检查结果,二级河长要根据督查通报情况落实整改措施,同时检查结果将纳入村级考核。各一级副河长对所包村河道负总责,二级河长对所在村河道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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