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主题教育村党支部检视整改问题清单【完整版】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4年度主题教育村党支部检视整改问题清单【完整版】,供大家参考。
根据市委主题教育办关于抓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整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村党委坚持边学习、边对照、边检视、边整改,已全部完成并销号,根据主题教育有关要求,现将具体整改情况通报如下:
一、压紧压实整改责任
(一)扛起主体责任。镇党委高度重视,全面认领县委巡察反馈意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把整改工作作为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任第一副组长,其余党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设立了领导小组办公室,为整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和人力保障。
(二)制定整改方案。根据巡察整改要求,镇党委于2023年2月24日召开专题会议,围绕巡察反馈的4个方面50个问题进行逐一梳理,逐一研究讨论整改措施,制定出了《咸村镇落实县委巡察三组巡察咸村镇反馈意见整改方案》,逐条逐项明确牵头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措施、目标和整改时限,确保整改有效推进。
(三)加强督促指导。按照突出重点、把握进度、强化跟踪、全面从严的整改要求,多次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镇村干部大会进行研究部署,逐项落实落细整改举措,把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和工作机制,贯穿整改全过程,切实做到认真改、坚决改、彻底改,推动巡察整改工作的实际成效。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县政府关于补充耕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针对问题,强化整改。根据县政府下达咸村镇2022年度补充耕地任务45亩(其中补充水田22.5亩),旱改水提质改造任务12亩,表土剥离再利用任务60亩。2022年完成县级验收补充耕地17.6亩及水田和旱改水8.81亩,完成比例为39.11%、25.54%;
完成验收表土剥离再利用任务53.35亩,完成比例为88.91%。另实施咸村-枣岭村2022年土地整治项目项目,规模面积25.58亩,可新增耕地(水田)20.53亩,已完成现场施工,水稻种植后即可申报项目验收。二是强化学习,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5月8日镇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会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重要思想、《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及市、县有关补充耕地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对粮食安全及耕地保护的思想认识。三是多措并举,有序推动工作。委托1家第三方设计公司帮助寻找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并联合县自然资源局、县林业局等部门开展现场踏勘,确定项目可实施性。目前,咸村镇川中-芹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22.81亩)、碧岩-枣岭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19.55亩)等2个项目已获得县政府立项批复,正在确定施工单位并协调地块青苗补偿事宜,另踏勘川中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61.49亩),正在申请项目可行性论证。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古建筑指示批示精神不主动,推动传统村落修缮工作滞后”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组织学习,强化资金监管。2023年4月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内控制度及加强三公经费管理严控一般性支出等财经制度,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监管要求,督促专项资金拨付及支出规范,川中村传统村落保护资金已支出259.8728万元,目前结余资金40.1272万元,资金拨付比例86.29%。二是严把程序,加快项目进度。4月26日完成石门巷3号古厝修缮项目验收,4月29已送县财审中心进行结算审核。5月27日咸村镇传统文化名镇保护规划、川中村传统文化名村保护规划已出具初稿,川中村传统村落保护结余资金计划10万元用于支付保护规划编制费用。
3.关于“房屋建设审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结合实际完善规划。完成碧岩村、高际头村等13个村村庄规划,剩余咸洋村、洋中村等11个村(社区)已纳入集镇规划编制,预计2023年12月底前完成编制。二是严格落实审批程序。全面落实“三到场”要求,在施工关键环节进行现场巡查和指导,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目前办理房屋建设手续9户。
4.关于“落实乡村振兴专项补助资金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制定补助标准。2023年5月8日召开党政班子会议研究确定2023年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助标准,按照产业类型分类补助,种植茶叶、水果等经济作物的每亩补助700元,养殖鸡鸭兔等家禽的每只补助20元,每户补助标准最高不超过2800元。5月19日发放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16.7万元,受益脱贫户110户。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5.关于“集镇配套谋划不够全面”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积极配套公共设施。咸村镇车站项目由县国投作为业主,目前完成选址,已启动招标流程,同时完成樟岗新村村口停车场建设,设立202个停车位,划定客运车车位10个,已向周宁汽车站发送关于客运车转移至樟岗停车场的函,将客运车移至樟岗停车场。二是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咸村镇农贸中心已于2023年4月12日动工,目前已完成地面一楼建设,进度持续推进中。
6.关于“人居环境整治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推行“3721”集镇整治工作法。安排镇村干部、城管中队人员开展集镇整治百日攻坚行动,现阶段常态化开展集镇整治200多天,有效改变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等现象。二是全力推动项目实施。完成专项债项目沿线裸房外立面整治工程、咸川大道樟源至林业站段项目、洋中古民居周边巷道改造提升工程、垃圾分类项目、咸川大道樟岗新村村口停车场工程、洋中至阮朝兴公园巷道及道路建设工程、咸村桥拓改工程及桃源溪沿岸生态休闲步道建设项目(一期工程),进一步优化人居环境。三是完善人居环境配套基础设施。开展垃圾干湿分类,发放家用干湿分类桶5000个,设置户外智能干湿分类箱17个,完成6个大型垃圾分类处理站、5个小型垃圾分类处理点建设,持续推进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五个美丽”建设。完成樟岗、咸洋、上坂、下坂等4个村农村污水建设项目,确保无生活污水直排口。
7.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多措并举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23年3月10日组织樟源溪综合治理项目施工方召开樟源溪河道综合治理约谈会和项目推进会,同时要求樟源溪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咸村中心幼儿园两个项目部出具书面材料,倒排施工时间推进项目建设进度。对樟源村河道综合治理项目部施工及监理方出具通报函,强化施工及监理人员管理,加大施工力度,确保施工质量。二是强化监督监管。安排人员每周不定时深入项目现场对施工进度进行查看,确保施工方按照计划完成项目建设。周宁县咸村第二中心幼儿园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批复,2023年1月28日开工桩基基础施工,目前,主体建筑已封顶。
8.关于“便民服务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配齐工作力量。2023年1月3日,已安排干部在便民服务中心林权类不动产登记窗口坐班受理群众办证登记业务。二是提高办事效率。截止目前,我镇共办理林权类不动产登记186宗,面积共计26646亩,共受理群众咨询570余人次。
9.关于“长者食堂推动成效不显著”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运行机制。对11个长者食堂运营情况进行自查,并建立了清单台账,加强管理,规范提升长者食堂运营条件,目前,11个长者食堂已经全部在常态化运营。二是强化志愿服务。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志愿服务队伍,为长者食堂提供志愿服务。
10.关于“惠民政策落实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政策宣传。发放宣传单8150份、悬挂横幅130条、**号7条和村村响播放农村医保政策,提高群众对医保缴费的知晓度;
各包村片长带队,组织镇村干部入户宣传,逐户开展医保缴费。二是制定目标传导压力。同时对各村医保征缴完成情况进行每日通报,同时设置阶段性目标,将压力传导至各村,咸村镇2023年度的医保缴费工作完成20276人,完成率为91.33%,排名全县第5名。
11.关于“村财增收谋划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多渠道提质强村。持续开展集体经济“提质强村”三年行动,在梅山、樟源、碧岩等6个村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试点工作,发展茶叶、毛竹、柿子、木薯、金丝黄菊等经济作物,提高村财收入。二是以点带面促发展。成立党员“双带双富”基地1个,发展庭院经济、劳动教育实践研学基地、香水柠檬基地等乡村产业。三是优化投资带动收入。持续牵头22个村投资新能源项目550万元,带动村集体经济收入55万元。加强10对村企共建,带动增收。目前,全镇村集体经济收入100%突破15万元,50万元的村达6个。
12.关于“专项扶持资金投资存在风险”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强化整改力度。2023年3月14日收回2020年12月投入1家家庭农场的利息3000元,4月15日收回本金5万元。二是举一反抓落实。对专项资金进行跟踪问效,摸排出8个村入股合作社,除芹村外,其余7个村均已收回利息共9.4万元。芹村村委已经向合作社发放利息催缴函,5月6日镇党委政府向芹村党支部发函,限期追回利息2.5万元。
13.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一是扎实推进资金拨付进度。2021年实施的21个乡村振兴项目中,至巡察结束尚存云门村品质提升工程、洋中古村内道路修缮提升工程、洋中古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提升工程等3个项目未验收决算,目前已完成整改。其中,云门村品质提升工程于2022年7月3日验收,2023年1月5日完成报账;
洋中古村内道路修缮提升工程分别于2022年4月8日、2023年1月15日验收,2023年1月17日、4月28日完成报账;
洋中古村人居环境整治配套提升工程分别于2022年8月16日、2023年3月14验收,2023年1月12日、4月13日完成报账。二是切实推进项目建设进度。2022年度实施25个项目,未竣工的云门下村至生态采摘果园彩色休闲步道改造提升工程、云门智慧乡村提升项目、芹村文化旅游活动中心建设等14个项目中,目前已完成11个项目验收报账,尚存云门古建筑修缮工程(二期)等3个项目未验收决算,其中,云门古建筑修缮工程(二期)已完成工程进度80%;
云门村抛荒撂荒项目20万元已于5月份入股周宁县农垦集团有限公司;
洋中村环境整治提升项目已于2023年4月28日完工,目前正在报账。三是进一步推进项目验收报账。光夏宫前岗至泗淀农业生产道路硬化工程(二期)和王宿外村水尾至林坑垄头机耕路建设2个未开工建设项目,目前已完成整改;
其中,光夏宫前岗至泗淀农业生产道路硬化工程(二期)分别于2022年12月29日验收、2023年1月12日完成报账,王宿外村水尾至林坑垄头机耕路建设分别于2022年12月25日验收、2023年1月18日完成报账。
14.关于“制度制定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严明制度。3月21日通过党委会废除《咸村镇落实意识形态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实施方案》,重新制定并研究通过《中共咸村镇委员会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3月30日正式行文印发,进一步明晰各村(社区)、各单位、部门职责,将意识形态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内容,切实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各项工作中。二是严格执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巡察反馈以来,落实公文三审三校制度24次。
15.关于“理论学习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进一步提高学习质量。2023年4月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文件精神,并严格实施,于2023年5月9日制定《咸村镇2023年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好研讨发言制度,提高学习质量。二是严格落实整改。已要求相关责任人对相关研讨材料重新撰写。三是强化核查。2023年1月至今共组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7次,组织研讨14人次,同时,要求发言人员提交电子档发言材料,进行核查,目前暂未发现抄袭现象。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16.关于“宣传载体发布审核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一反三及时整改。经摸排,发现梅台村、梅山村等5个村有相关的错误表述,2023年4月29日,已清理整改完成整改;
暂未发现其他村有相关的错误表示。二是严明制度强化审核。组织包村干部对各村公共宣传载体进行自查3次,目前暂未发现表述错误的现象。严格落实各村宣传载体发布内容“三审三校”制度,各村新发布的宣传内容,由村书记、包村领导、宣传办联合对内容进行审核,2月以来,对各村LED内容批量审核4次。
17.关于“落实“八个纳入”要求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学习,形成齐抓共管合力。5月18日组织全体镇村干部学习“八个纳入”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八个纳入”要求,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宣传办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咸村镇2023年度党建工作计划。
18.关于“基层文化阵地建设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开展文化惠民活动。2023年3月20日制定《2023年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计划》,2023年1月至今,已开展活动14次,达到每月至少2场要求,并做到有方案、有记录,丰富群众文化生活。二是加强对接联系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逐步在各实践站增设图书阅览角、理论宣讲室、健身场所等功能区,不断完善阵地建设。同时对川中村、梧桐村等24个实践站人员架构进行更新。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9.关于“公文印发存在照抄照搬”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提高履职能力。2023年4月27日组织党政办5名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印发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进一步规范公文印发。二是坚持公文草拟三审三校制度。明确拟稿人员负责一级审核和校对,党政办负责二级审核和校对,分管领导负责三级审核和校对,每次印发公文之后,对公文进行检查,确保工作落实在细节。三是及时修订落实整改。对《2019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工作实施方案》和《咸村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两份文件重新修订。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0.关于“工作作风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议事规则。制定《咸村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2023年4月27日组织党政办5名工作人员开展公文印发业务培训,组织学习《福建省党的机关文件印制规范》,进一步规范公文印发,杜绝出现重复文号等现象。二是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召开党政班子会议时,指定党政办2名干部严格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会议纪要与会议记录相符合。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1.关于“信息公开不及时不主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能力提升。2023年4月27日组织党政办干部学习《信息公开条例》,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二是严要求做好信息分布。按照县政府每月至少公开1条的要求,截止目前,在政务公开部门乡镇动态栏公开14条,在**号发布信息170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2.关于“项目档案管理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强化收集归档。组织专人对2018年以来实施的20个项目档案进行收集、整理、归档。目前,镇路面改造工程、畜牧兽医站房、仙咸线公路工程项目材料基本收集到位,剩余的17个项目材料还在收集中。二是加强业务学习提高档案规范管理意识。对于2023年5月8日对项目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项目档案材料审核、收集、整理等归档水平。规范化建成档案室1间,并及时对项目材料进行归档。同时,实行项目备案管理,做到项目清单化、清单具体化,目前已备案项目11个。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23.关于“项目实施程序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知识培训,规范项目实施程序。2023年4月4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招投标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章,进一步规范项目实施程序。二是组织学习,提高项目建设监督力度。4月11日召开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管理学习会,有效加强项目建设审批把关力度,严格按照项目招投标程序实施,加强项目建设全过程的监督,确保项目按要求实施。
24.关于“部分项目安全措施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宣教培训,提高认识。2023年5月18日对项目施工方、相关负责人及施工人员开展安全生产集中宣传教育培训,会上对近期典型事故进行警示通报,提升施工人员对项目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强化排查检查,压实责任。铁路桥墩周边已修建防护墙,同时举一反三,对在建30个项目进行分解,确定挂钩责任领导,已对在建项目进行安全检查56人次,压实安全生产责任。
25.关于“项目实施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法律规章学习。2023年4月4日组织学习《招投标法》《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做好小规模发包有关工作的通知》等法律规章,4月11日召开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管理学习会,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二是规范工程项目实施。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从严审查合同签订程序和项目实施内业材料。
26.关于“自建项目货物采购流于形式”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教育,进一步规范流程。2023年5月24日组织召开镇村干部集体约谈会,组织24个村(社区)签订自建项目货物采购承诺书。同时,强化包片领导、包村干部、村务监督委员会对村级自建项目的监督、审核、把关制度,严格审核项目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手续完备性,切实保障货物采购在规范中运行。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批评教育。
27.关于“项目监督组履职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发挥村级项目监督组作用。对村级项目的立项、预算、招投标、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竣工验收、资金拨付等重要内容进行监督,做到严格审核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手续完备性。二是积极落实整改。枣岭村已于2023年3月22日追回工人工资2400元,富濑村于2023年3月24日追回工人工资1500元,两笔款项均已存入村委账户。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28.关于“项目公开公示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公开公示制度。2023年4月11日召开招标、采购、项目建设管理学习会,并要求茶广村、云门村等17个村按要求对项目公示内容进行整改。同时,对村级项目实施的日常管理监督督查,严格落实项目预算、决算、验收、资金拨付等重要内容公开制度,征求群众意见、保障村民知晓权。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29.关于“项目合同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规范村组织项目建设。2023年4月4日组织镇村干部学习《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建设工程质量保汇金管理办法》等文件。举一反三,进一步规范各村严格落实村级自建项目制度。二是强化整改。3月15日,碧岩村文化遗址展示馆项目施工单位已将项目质保金1.42万元存入碧岩村委账户。川中村已对溪景观拦河坝工程实际结算价高于合同价问题附材料说明。三是加强项目资金支出管理。明确不符合规定和手续不全的开支不予出账。同时严格按照合约履行合同,按工程进度予以报账,留足项目质量保证金。
30.关于“账户撤并未审计”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着力提高财务人员履职能力。4月23日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经制度的学习,从严执行财经制度,加强管理。二是推进审计并账抓好整改落实。目前已联系第三方对计生服务中心进行审计、并账,并对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户撤并问题进行说明。
31.关于“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财务规章学习。2023年4月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并严格按规定执行。目前,已将政府办公室的修缮,卫生间修理,创建无毒村示范基地厕所及楼梯口的修缮项目未附的预决算单附入账本。二是规范内控制度。2023年2月22日修订2023年咸村镇内控制度,细化资金管理使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
(三)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
32.关于“镇党委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党建工作责任落实。2023年4月4日组织党政领导班子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进一步提高党建“主业”意识。由党委委员在包片的基础上,每人挂点党建联系点,每人每月到党建联系点调研指导工作不少于2次,目前,已累计开展调研指导工作24次。二是规范党建工作例会规则。制定《咸村镇党建工作例会规则》,每月根据计划召开党建专题工作会议,目前已召开4月、5月、6月党建工作月例会2场。三是进一步夯实主体责任。落实党委书记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抓基层党建当成首要任务,形成全镇上下齐抓党建工作的强大合力,4月13日召开咸村镇2023年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暨履职能力提升培训班和党委书记讲党课活动。
33.关于“执行党委议事决策规则有偏差”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制定《咸村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按照议题性质,分别召开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学习传达部署会议、重要事项议定会议、党委会议,今年以来,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党建经费使用1次、党员慰问1次、党费上解1次。二是规范召开党委会议。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严格把控参会人员,杜绝非党委委员参与表决,充分发挥民主集中制。
34.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规范党员管理。对全镇党员全面进行梳理造册,仔细摸排党员去向,经摸排,共有在外流动党员286人,按照流动党员管理规定,加强对286名流动党员教育管理。二是建立党员动态管理台账。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对失联党员、流动党员及时做出相应处置,对工作关系、居住地迁出的党员,及时迁出其党员关系。已对高际头村出国的1名党员进行处置,对直属机关党支部1名党员重新办理失联党员处置手续。
35.关于“警示教育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廉政专题宣讲活动。5月6日组织镇村干部开展《牢记使命,远离违纪违法红线》廉政党课宣讲,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进行剖析,持续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底线。二是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5月18日组织各村主干、镇直干部集中观看警示教育片——《永远吹冲锋号》第三集《铁规矩硬杠杠》,不断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达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的教育效果。2022年12月以来,咸村镇共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12场681人次。
36.关于“对村级党员干部监管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主动约谈。2023年3月13日对车盘村支部书记等3名村主干开展主动约谈。3月14日对下坂村、车盘村等8个村党支部书记开展集体约谈,不断强化日常监督。二是着力提升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意识。3月28日召开警示教育会,认真梳理省内外涉及村主干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有针对性、分领域对村主干进行警示提醒,不断提高党员干部的党性修养和法律意识。
37.关于“镇纪委监察组主动发现问题能力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一线走访。深入梧桐村和碧岩村,开展走访活动,发现2名老村干补助未发放到位,目前已督促组织办及时发放老干定补。2022年12月以来,咸村镇纪委共开展一线监督走访28次,深入15个村(社区)走访群众75户108人。二是提升执法执法水平。主动加强纪检监察业务学习,配合县委巡察办抽调纪检监察专干参与巡察工作,不断提升新进干部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水平。三是强化监督检查。针对巡察反馈问题,举一反三,开展村级“三资”管理监督检查,发现上坂等8个村入股合作社分红11.9万元未及时催缴入账,目前已督促追回合作社分红款9.4万元,剩余芹村种植专业合作社入股资金分红款2.5万元正在跟进,预计8月底完成整改。四是深化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2023年5月26日镇纪委牵头制定并印发《咸村镇关于施行加强村(社区)“一三三”联动监督机制(试行)的通知》,切实打通村级监督“最后一公里”。目前发现涉及民生政策资金落实领域问题线索1条。
38.关于“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严格按照《咸村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明确执行“一把手”末位发言,4月4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学习,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严格遵守“一把手”末位发言制。二是规范会议记录。研究重大事项时,指定党政办2名干部严格做好会议记录,规范会议记录内容,充分体现出“一把手”末位发言制。
39.关于“事无巨细上会研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明规则。严格按照《咸村镇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对会议召开程序、议事范围、上会金额等进行明确,并严格落实。二是统筹安排会议议题。对议题进行清单式管理,做到上会议题从议题部门负责人到党政班子成员都认真把关,上会议提提前由办公室汇总交党政主要领导审阅,确保事无巨细上会研究的问题不再发生。
40.关于“党委领导班子以传达学习代替上党课”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落实领导干部讲党课制度。进一步发挥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带头上专题党课,2023年2月24日以来领导班子到所挂钩联系点和基层党员群众上党课14场次。二是着力提升党委班子履职能力。4月13日至4月14日组织党政班子、镇村干部、文书开展党建业务培训,有效提高党委班子党建业务水平,提高党课质量,目前暂未发现以传达学习代替上党课的现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1.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提升各支部党建水平。2023年4月13日至14日组织党政班子、镇村干部、文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对民主生活、组织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措施,清单式开展整改,不断规范组织生活。二是积极开展党日活动。严格按照要求,各支部每月至少开展1次党日活动,并对各支部主题党日开展情况、党员参与率进行检查评比,确保组织生活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2023年以来各支部共计开展党日活动125场次。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2.关于“股级干部任用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学习。2023年4月4日组织党政班子成员、组织办及党政办干部学习《周宁县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工作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提升履职能力。二是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用程序。2023年以来任用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1人、纪委副书记1人,做到严格执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公示、讨论决定等工作程序,规范任用材料。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3.关于“干部队伍日常管理不够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执行《中共周宁县委办公室、周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请销假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精神,建立健全《咸村镇机关干部职工考勤管理制度》,对全镇干部重新录入指纹,全镇干部每日指纹机签到,对于请假1天内的,按规定由分管领导审批,请假1天以上的由主要领导审批,确保严格管理干部队伍。2018年3名干部分别请假2天、3天、15天未经主要领导审批,经核实,其中2名为非正式人员未领取应休未休工资,1名干部已扣除请假两天的应休未休补贴;
2020年1名干部请假3天未经主要领导审批,经核实,该名同志为非正式人员未领取应休未休补贴。二是加强日常管理。党政办牵头,联合镇效能办每周对全镇干部考勤进行抽查,每周五对考勤情况进行通报,目前暂未发现无故旷工、缺勤情况。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4.关于“机构人员配备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加强镇投人员管理,安排政府1名在编干部作为镇投公司出纳,2名干部作为办事员,配齐配全工作人员。
45.关于“制度建设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公司管理制度。由股东大会代替董事会和监事会作为咸投公司重大事项集体研究决策,并指定专门人员做好会议记录等资料归档。于2月3日完善镇投人员聘请、薪资待遇、档案管理等相关制度。二是开展自查自纠。2023年2月完成2022年镇投账目开展自查,暂未发现问题,有效的规范公司运营管理。
46.关于“项目建设指导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强化项目指导、监管力度,安排政府1名在编干部作为镇投公司出纳,2名干部作为办事员,指导项目全过程,在项目招标代理选取上执行“三重一大”原则,从服务优、价格优等多方面考虑,增强招标代理机构的多样性。
47.关于“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制定《咸村镇关于召开2022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进一步规范组织生活会及民主评议党员。成立以班子成员为组长、包村干部为副组长的督导组,全面督导参与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目前24个村已按要求完成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暨民主评议党员。同时,镇组织办对24个村2022年组织生活会材料开展检查,发现问题28个,完成整改28个。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
48.关于“部分党员党纪意识淡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着力提升党员干部党纪意识。5月6日开展以《牢记初心使命,远离违纪违法红线》为题的警示学习会,为镇村干部开展廉政警示教育。5月24日镇党委书记对镇村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纪意识。二是强化督导整改。针对41名村党员被党纪处理,且多数均未在年度组织生活会上进行检讨说明的现象,已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上对党纪处理的情况进行检讨。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49.关于“执行“三会一课”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由片长作为组长、包村干部作为组员成立党建工作督导组,对落实“三会一课”工作进行全程督导,镇组织办于3月6日至3月10日期间对24个村(社区)2023年第一季度“三会一课”记录本进行检查,未发现抄袭现象。二是提升各支部党员干部综合素质。2023年4月13日至14日党政班子、镇村干部、文书开展基层党建工作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落实“三会一课”制度。三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批评教育。
(四)落实巡视巡察、审计、主体责任检查等各类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方面
50.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未完成):一是强化学习。4月6日组织财务人员学习财经制度,严格管理资金。二是加强追缴力度。咸村镇人民政府于2022年11月3日再次追回欠款2万元,目前剩余本息欠款9.8万元。三是通过法律途径落实整改。未归还资金的企业厂房目前已被县法院查封,近期即将进行法拍,2023年4日我镇已发函至县法院执行局要求参与余值分配。四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三、巡察反馈问题的处理情况
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咸村镇党委高度重视,依规依纪调查核实,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相关责任人员作出处理,涉及科级干部9人,其他人员28人。其中,提醒谈话7人,批评教育14人,通报批评16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家粮食安全思想不够深入,落实县政府关于补充耕地工作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补充耕地项目要经过前期踏勘寻找资源、可行性研究论证、申请立项、项目实施等环节,项目完工后还需要种植相应作物(如补充水田就需种植水稻等),申报日常变更后方可申请县级和市级验收,项目验收后还需完成自然资源部系统入库,方可算完成补充耕地指标任务。项目耗时较长,在5月底前完成的难度较大,且任务仅按当年度结算指标,逾期后无法补充往年任务。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咸村镇川中-芹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22.81亩)、碧岩-枣岭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19.55亩)等2个项目的实施进度,尽快完成川中村2023年土地整治项目(拟新增水田61.49亩)立项并进场施工,确保上级下达的年度任务按时保质完成。二是抓紧实施在建的土地整治项目,完善相关内页材料,完成项目日常变更,尽快申报项目验收入库。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2.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护好古建筑指示批示精神不主动,推动传统村落修缮工作滞后”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已完成川中石门巷3号古厝修缮项目,并已验收,财审中心结算审核后立即拨付工程款。
下一步整改措施:进一步对接财审中心,加快对川中石门巷3号古厝修缮项目结算审计进度,待结算审计完成后,收集报账材料进行报账。
整改时限:2023年6月底前
3.关于“房屋建设审批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因宅基地审批需在村庄规划的基础上,严格按照流程进行。目前咸村镇完成碧岩、高际头、梅山、梅台、芹村、王宿、樟源、茶广、光夏、南门楼、梧桐、枣岭、云门等13个较为偏远的村村庄规划,建房需求偏少。集镇建房需求量大,但还未完成集镇规划,因此宅基地审批量较少。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集镇规划编制,编制成果及早入库,严格按照流程进行住房审批。二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居民建房先审批意识。三是加强部门间联动,村建、国土、农业三部门积极配合,防止乱搭乱建行为发生。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4.关于“集镇配套谋划不够全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咸村镇在原林业站地块建设农贸市场,占地面积5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目前已完成两层框架。咸村镇已向周宁汽车站发放《关于将客运车转移至樟岗停车场的函》,动员客运车暂时迁移樟岗停车场。
下一步整改措施:督促施工方加快项目施工进度,全力配合县国投公司,确保如期建成咸村汽车站,并投入使用。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5.关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目前樟源溪河道综合治理项目已完工,周宁县咸村第二中心幼儿园施工许可证于2023年1月19日完成批复,施工单位于2023年1月28日开工桩基基础施工,咸村镇人民政府作为属地单位(该项目业主为县国投公司)3月以来两次约谈该项目施工方,督促施工严格按照施工计划,按时推进项目进度,目前主体建筑已封顶,累计投资650万元。
下一步整改措施:继续安排工作人员每周不定时查看项目施工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县国投公司,督促施工单位按进度推进项目。
整改时限:2023年11月底前
6.关于“专项扶持资金投资存在风险”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芹村村委于2023年2月23日收回投资合作社利息2万元,剩余利息2.5万元未收回。芹村村委已向合作社发放利息催缴函,镇党委政府于5月6日向芹村村发放《关于责令芹村村限期追回分红款的函》,限期追回未归还利息。
下一步整改措施:咸村镇党委将加强督促力度,加快追回剩余未归还利息。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底前
7.关于“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剩余云门古建筑修缮工程(二期)已完成工程进度80%。云门村抛荒撂荒整治资金10万元,按照2022年村级抛荒撂荒整治资金入股的相关规定,已于2023年5月份入股周宁县农垦集团有限公司,剩余资金将持续投入村内抛撂荒种植。洋中村环境整治提升工作方面,已完工整理相关材料报账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施工进度推进,保证工程高质量完成。二是加强与周宁县百草园旅游文化有限公司沟通协作,做好撂荒地复垦和畲药套种工作。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8.关于“项目档案管理缺失”的问题。2018年至巡察进驻,镇政府已实施竣工20个项目均无法提供完整档案。如,2018年实施镇路面改造工程、2019年咸村镇畜牧兽医站房项目、2020年仙咸线公路工程等。
基本完成情况说明: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2018年以来实施的20个项目档案材料,并多次与原项目分管领导联系沟通,目前项目档案材料已基本收集到位,仅个别项目部分材料缺失;
已建成规范化档案室,并对正在建设的项目档案材料进行收集归档。
下一步整改措施:严格按照项目建设档案管理要求,及时对项目档案材料进行归档。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9.关于“账户撤并未审计”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咸村镇会计代理服务中心账户原为咸村镇24个村总账户。2016年24个村分户后,2018年开始从未使用此账户,至2020年12月此账户变为久悬户,福建农村信用社咸村社要求注销此账户,因账户中各村资金无法安排,均挂账周宁县咸村镇人民政府户头。咸村镇计生服务中心账户目前已委托第三方公司开展审计。
下一步整改措施:待第三方公司出具审计报告后,对债权债务做并账处理。
整改时限:2023年8月底前
10.关于“巡察整改工作落实不力”的问题。
未完成情况说明:截至2022年11月3日已追回资金7万元,目前尚余欠款9.8万元。未归还资金的企业厂房目前已被县法院查封,近期即将进行法拍,2023年4日我镇已发函至县法院执行局要求参与余值分配。待房产执行法拍后,所得款项按实分配归还我镇。
下一步整改措施:序时督促相关企业归还欠款,同时积极对接县法院执行局,按实分配归还我镇。
整改时限:2023年12月底前。
来源:周宁县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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