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控问题集合3篇
《问题》(英文名为:Emerson)是美国爱默生在1998年创作的诗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疫情防控问题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疫情防控问题3篇
【篇一】疫情防控问题
疫情防控工作存在问题
一、了解的基本情况
通过摸查统计,发现各区县按照国家和省市各级要求,将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疫情处置工作,当作一项压倒一切的政治任务来抓,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政治担当,迅速行动,落实各项责任,狠抓联防联控,防控工作全面铺开,取得积极成效。
1、责任落实到位。各区县认真组织各镇(街道)及有关部门对从武汉返济人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信息互通机制。有关部门、各镇(街道)按要求组织人员深入乡村、社区、宾馆、酒店等开展排查,切实查找和确定传染源,最大程度控制和减少传染源。对已在XX的重点地区来济人员,加强社区排摸,动员引导来济人员主动报告。加强疫情防控重点地区来济人员管理,严格实行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14天的要求。
2、管控措施到位。各区县公安配合卫健委、交通等部门严格做好道口监测,在全市机场、火车站、汽车站及所有进入XX的公路道口,对重点地区来XX航班、车次及过往社会车辆所载人员开展体温测量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各村委会普遍在出入口设立岗哨,24小时派人值班。对发热人员采取临时隔离、转送定点医院等措施。各区县发通知要求全部取消春节期间集体性活动,暂停畜禽交易、屠宰活动。
3、宣传动员到位。深入居委会、村委会进行广泛宣传动员,利用流动宣传车、电视台、广播、网络公众号、村委大喇叭等各种形式,加大对防疫知识宣传力度,引导居民科学防控。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处置不良舆情,防止不良炒作。普遍印发《致武汉返乡人员的一封信》等宣传材料,及时发布疫情现状,有效回应社会关切,科学引导社会舆论。指导开展疫情监测、病例排查等工作,落实“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措施,公众号逍遥文稿整理,防止疫情流入扩散。随访察看的XX街道院后村有两名武汉返乡人员,在村口和该村民家门口均悬挂醒目横幅进行提示,并有专业人员在该村街道上进行喷雾消毒,XX的检查员也对未佩戴口罩的居民进行提醒和劝告。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防护物资严重不足。各区县均反映工作人员医用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手套、消毒液、测温仪等防疫物资短缺,而且买不到。尤其是担负重要防控职责的卡口的工作人员缺少专业防护,一般只有一个口罩,存在感染风险。
2、人员摸查工作可能存在漏洞。对从湖北(武汉)地区进入人员信息摸查的渠道,现在主要是依靠公安系统查询身份证和村居上报的情况,有的区反映,摸查的xxx人中,公安渠道提供的仅为xxx人,其余都是村居上报,准确性和全面性难以保证。有的对全省防疫工作会议召开之前的返乡人员及密切接触者排查不严。在高速公路出入口管控上,有的对非湖北籍外来车辆没有实行严格管制。
3、专业知识和专业力量不足。部分区县反映专业疾控力量不足,社区工作人员缺乏相应的疾控专业知识和技能。部分市民自我防护意识和防疫措施不到位,虽然一些地区已采取防疫措施,但居民戴口罩的比例并不高。公共场所医疗废物收集箱和收集袋较少,处置各种医疗废物不规范。
4、基层防控工作不平衡。农村与社区的疫情防控工作不平衡,普遍农村工作比较到位,有的社区工作不够到位。个别村镇因没有近期从武汉返回的人员,防疫措施不严格。在村居出入口管理上,有的比较严格,有的宽松,有的配备了温度计,有的则没有。
5、有的区反映警力不足。XX区反映高速路口和市际间交通路口较多,警力不够。巡防发现个别高速公路下口由于检查人员不足,检查相对缓慢,导致车辆积压严重。
6、部分市民存在心理恐慌。具体表现为囤积生活和医用物资。
7、专业指导上需要加强。如,对超过14天潜伏期的人员该如何管控,暂没有指导意见。
三、几点工作建议
1、加强物资供应,除做好防疫物资保障以外,加大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力度,加强市场管控,对囤积居奇、造谣生事等违法行为予以坚决打击。
2、迅速制定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病人就诊医疗处置规范流程,立即下发各单位执行,组织专业力量指导医疗机构对发现的发热人员做好规范处理。
3、充分利用大数据功能与人工落实网格化管理和入户排查、登记等防控措施相结合,在防疫各环节实现大数据共享。充分发动人民群众,丰富疫情举报手段,更好发挥群众对疫情监督的主观能动作用,发起一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4、做好返城高峰的准备。制定企业、机关、单位、写字楼等人群密集场所的防控工作预案。
5、要做好舆情控制和引导工作,通过及时发声和积极行动,回应群众疑惑,最大力度消除民众恐慌,让人民感受到党委政府的有力措施和坚定行动,增强全社会打赢防疫攻坚的决心和信心。
【篇二】疫情防控问题
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问题
巡查组进驻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为扎实做好巡查组进驻期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全力提高防控水平和应对能力,切实保障省委巡查组和我县人民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情势下省委巡查组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巡查组进驻期间疫情防控工作预案。
1、成立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巡查期间兼顾调和疫情防控工作;负责巡查组医疗保障及健康管理工作;负责指点巡查组驻地及相干部门做好健康教育、防控措施落实、环境消杀等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疫情防控、医疗保障、环境消杀3个专业组。
疫情防控组负责人:医疗保障组负责人:环境消杀组负责人:2、防控措施(1)在巡查组驻地的出入口安置红外体温检测仪或人工持非接触红外线额温仪,实行严格的进门测体温制度,并详细登记。
(2)进入巡查组驻地所有人员严格履行预约,查验健康码、14天行程轨迹询问登记制度。
(3)所有进入巡查组驻地人员必须全程佩戴1次性医用口罩。
(4)巡查组驻地设置加盖垃圾桶,专门搜集使用过的口罩及防护用品,统1处理,不可随便抛弃。其他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定点、及时清算。
(5)巡查组驻地公共区域、办公区域、休息区、用餐区等场所在进驻前要完全消毒清洁。进驻后要透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通畅,每天很多于3次。空气消毒每天很多于1次。对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如电梯间按钮、扶手、门把手、座椅、桌面等)要逐日上下午最少清洁消毒1次。
(6)巡查组成员休息房间配备疫情防控知识手册、口罩、酒精、洗手液、消毒液等防护用品。被褥、床单、浴巾、毛巾、座椅套等纺织物要定期更换、洗涤、消毒。卫生洁具要用含氯消毒剂浸泡或擦拭消毒。
(7)巡查组驻地设置医务室,由县人民医院配备必要的医药用品,并选派2名医务工作者在巡查组驻地值班,为巡查组成员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8)巡查组驻地公用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使用。
(9)巡查组驻地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应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要求。配备安全卫生的瓶装水作为巡查组成员、来访人员饮用水。
(10)巡查组成员及陪同人员用餐,应注意饮食安全与卫生,采取分区、分桌就餐等情势,避免聚集就餐,并加强对餐具的消毒及管理。
(101)巡查组驻地显著区域设置健康教育宣扬栏,展开疫情防控健康宣教。
(102)设置应急区域,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依照相干规定处理。
3、应急处置(1)巡查期间县人民医院设置专用隔离病区及隔离视察病房,配齐医务人员。
(2)巡查组驻地医务人员要做好巡查组成员、驻地工作人员、服务人员等逐日健康监测工作。
(3)巡查组驻地医务人员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结膜炎、肌肉酸痛等可疑症状的巡查组成员、来访人员、工作人员、服务人员时,应当立即送到驻地应急区域暂时隔离,同时通知120指挥中心用专用救护车送至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进行明确诊断,必要时实行隔离视察。县疾控中心应急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实行隔离、消毒等必要的防控措施。
(4)若出现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巡查组相干工作应立即中断。县疾控中心立即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展开密切接触者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密切接触者实行核酸检测及抗体检测,并送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视察;对1般接触者要进行健康风险告知,嘱其1旦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感染症状和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诊,并主动告知近期活动史。
(5)对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排出的污染物及其可能污染的物品、场所和交通运输工具(如患者住室地面、墙壁,桌、椅、床等家具台面,门把手,餐饮具、衣服、被褥等生活用品,洗手间及室内空气等)进行终末消毒。
【篇三】疫情防控问题
疫情防控期间那些“碎片化”问题
作者:朱俊峰
来源:《人力资源》2020年第02期
2020年1月24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以下简称“人社部”)在除夕加班这天出台了一个文件,以办公厅的名义发布的《关于妥善处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劳动关系问题的通知》,对在疫情防控期间的劳动用工、劳动关系解除、劳动仲裁期间计算等做出了规定。
有不少HR说,这个文件根本没有新东西,都是现有法律中已有的内容,只是重复了一遍,人社部这一波“存在感”刷得有意义吗?笔者反倒认为,人社部这项操作,还真的不是在刷存在感。
●人社部文件能写什么内容
仅看这项文件的文字,的确都是现有法律中已有的内容,并没有新内容,但是人社部办公厅的文件可以发布突破现有法律规定的内容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立法学常识告诉我们,立法行为可以分为创设性立法和实施性立法。创设性立法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以及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才可以设立。除此之外,任何立法都只能是实施性立法。
人社部作为国务院的组成部门,其立法权限仅有制定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无论是部门规章还是规范性文件,其效力都远低于行政法规,更遑论法律了。因此,人社部的文件不能有任何超越法律规范的内容。
但是,如果仔细品味就会发现,人社部的这项文件又不是完全照抄法律,而是对法律规范在具体实施中的指导意见。这就是这个文件出台的意义。
●文件到底说了什么
文件全文不长,具体内容如下:
“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并不得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在此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职工医疗期期满、医学观察期期满、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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