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优秀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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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实施方案 (2019-2020 年)
为贯彻落实国家《地方病防治专项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18-2020 年)》和《贵州省地方病防治专项攻坚行动方案(2019-2020 年)》,采取有效举措,解决当前我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不断完善防控措施,实现控制和消除重点地方病危害的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全市地方病防控基本情况 (一)地方性氟中毒防控情况
1.流行情况:我市是贵州省燃煤污染型氟中毒重病区。2001 年全市调查 8-12 岁学生 89197 人,氟斑牙检出率为90.1%,调查成人 28304 例,成人氟骨症临床症状体征阳性检出率为 31.3%。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织金县、纳雍县、赫章县、百管区、金海湖新区均为重病区。
2.防控工作情况:我市从 2005 年开始,在国家、省的大力支持下,采取以健康教育干预为基础、改良炉灶为主的地氟病综合防治措施,大规模开展了防控工作。到 2010 年底,全市完成了 130 万户地氟病改良炉灶任务,覆盖了全市所有病区乡村,地氟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2015 年考核评估结果显示:全市8-12岁儿童氟斑牙检出率为14.8%;氟斑牙患病率≤15%的村占 61.1%,患病率>15%且≤30%村占27.8%;患病率>30%村占 11.1%;炉灶合格率达到 96.9%,合格炉灶正确使用率为 95.6%,供人食用玉米正确干燥率达到
95.1%,辣椒正确干燥率达到 94.5 %;全市 2980 个病区村中,未达到控制标准的 331 个,占病区村 11.1%;达到控制标准的 828 个,占病区村 27.8%;达到消除标准的 1821 个,占病区村 61.1 %。全市以县为单位达到控制标准有黔西、金沙,未达到控制标准的有七星关区、大方、织金、纳雍、赫章县、百管区、金海湖新区七个县(区),是我市要在 2020 年实现控制目标的重点地方病。
(二)地方性砷中毒防控情况
1.流行情况:1964 年织金县纳雍乡和平村坝子组村民新开一个小煤窑(该煤窑煤含砷量达到 2000mg/kg),村民敞炉灶燃烧使用后致使 75 人发生砷中毒,一年后该高砷煤窑被炸封。1994 年对该病区村进行调查显示,高砷煤窑被炸封以后未出现新病人,原中毒的 75 人有死亡 38 人,2018 年调查显示未发现新病人,原中毒 75 人存活 10 人。
2.防控情况:2005 年该病区村居民开展改良炉灶,将的敞炉灶改为有烟管的回风铁炉,并对村民开展了健康教育。目前该病区炸封的高砷煤窑仍然保持封闭状态。2015 年考核评估达到国家消除标准。
(三)碘缺乏病防控情况
1.流行情况:我市曾是贵州省碘缺乏病流行的轻病区,1984 年全市 8 县(区)240 个水源水质调查,水碘含量均低于 10ug/L,8-10 岁学生甲状腺肿大率大于 5%,未发现地方性克汀病,人群尿碘水平低于 100ug/L,全市属于碘缺乏地区。
2.防控情况:根据《食盐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条例》,我市市、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每年开展加碘盐的监测工作,并配合盐务管理部门打击非碘盐冲销市场行为。2010年,全市开展碘缺乏病阶段目标评估,以县区为单位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近 10 年来评估显示,全市仍然保持碘缺乏病消除状态。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根据《“健康中国 2030”规划纲要》、《“健康贵州 2030”规划纲要》、《贵州省“十三五”地方病防控规划》、《毕节市“十三五”地方病防控规划》有关要求,将我市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与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紧密结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分类指导、全面推进、综合施策、目标管理的地方病防治工作策略,按照“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健康扶贫原则,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切实做好重点地方病的防控工作,为推进实现健康毕节建设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1.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市、县级人民政府将地氟病防控工作纳入辖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保障
投入。各有关部门加强协调、密切合作,立足本部门职责,发挥各自优势,共同落实防控措施。
2.预防为主,强化健康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改善地氟病病区生产生活环境,减少致病因素危害。采取多种措施帮扶现症病人,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
3.分类指导,全面推进。根据我市地方病的特点,社会经济发展水平,采取适宜、有效的综合防控措施。落实政府主体责任,签订目标责任,细化防控目标和工作节点,具体落实到县(区)、落实到人。
4. 综合施策,目标管理。将地方病防控与脱贫攻坚紧密结合,统筹中央防控资金和地方投入,落实综合防控措施。建立台账制度,将地氟病控制和消除评价作为政府目标考核重要内容,扎实推进评价工作。
三、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助力我市脱贫攻坚,实现基本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危害,保持消除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危害,保持消除碘缺乏危害,防控目标与脱贫攻坚任务同步完成。
(二)具体目标
1.地方性氟中毒:教育引导病区村居民使用清洁能源(电、液化气)进行炊事;不用敞煤炉灶烘烤玉米、辣椒;冬季取暖使用敞炉灶以户为单位低于 5%;病区贫困户 100%使用合格炉灶;8-12 岁学生氟斑牙检出率大于 30%的村低于5%;氟骨症现症病人得到有效救治。“十三五”规划末,所
有县(区)达到控制目标 。
2.地方性砷中毒:地方性砷中毒现症患者得到有效救治,继续保持砷中毒消除目标。
3.碘缺乏病:坚持加碘盐市场管理,继续开展居民食用碘盐监测,确保合格碘盐供应率达 90%以上,继续保持碘缺病消除目标。
四、重点任务 (一)落实重点地方病防控措施
1.强化地氟病防控 加强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改良炉灶的后期管理和维护。加强地氟病防治健康教育;引导群众利用清洁能源替代燃煤作为生活燃料;指导群众采取晾晒方式正确干燥玉米和辣椒;指导群众正确使用、维修、维护及改良炉灶;落实扶贫资金,为病区村炉灶损坏无力更换的贫困户配备合格炉灶;市、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对村干部、村医培训后实施入户指导。(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能源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保持燃煤污染型砷中毒消除 禁止开采高砷煤矿,强化监管,不让高砷煤流入市场。加强对织金县纳雍乡和平村坝子组高砷煤矿跟踪监管。(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局、织金县人民政府)
3.保持碘缺乏病消除
在全市继续落实食盐加碘策略,维持人群碘营养适宜水平。继续开展碘缺乏病监测。采取综合措施保障合格碘盐市场供给,完善食盐市场监管。贯彻国家、省盐业体制改革要求,建立完善我市食盐供应、储备、应急、监测体系,丰富食盐品种品类,有效保障人民群众食盐需求。健全完善专业化食盐监管体制,加强食盐质量安全管理与食盐质量安全市场监督执法,确保食盐质量安全。保障合格碘盐供应,全市合格碘盐覆盖率达 90%以上,合格碘盐供应率达 90%以上。严格规范未加碘食盐供应渠道和使用范围,做好特定人群的未加碘食盐供应保障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二)大力救治救助现症病人 1.做好现症地方病病人确诊病例治疗和社区管理。(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建立地方病病人健康档案 对全市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建立健康档案,实行个案管理。每年由患者所在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随访 1 次。
(2)开展地方病病人治疗 成立毕节市地方病治疗专家组。市第一人民医院、各县(区)人民医院为地方病现症病人定点治疗医院。各定点医院组建地方病医疗救治小组,根据地方病病人筛查和诊断情
况,根据知情自愿、科学规范的原则,根据省级发布的氟骨症和地方性砷中毒分类治疗方案,细化诊疗计划,做好病人治疗。
(3)开展地方病病人健康扶贫 将中重度氟骨症、地方性砷中毒、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纳入慢性病门诊病种;将符合建档立卡条件的氟骨病、地方性砷中毒、二度及以上甲状腺肿大病人全部纳入大病集中救助范围,开展精准救治。落实国家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统筹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措施,实施综合保障,推进“一站式”结算。
2.开展现症病人综合帮扶(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残联、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办,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开展氟骨症病人残疾评定工作,将符合标准的病人纳入残疾人保障范围。
(2)将符合条件的病人家庭,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范围;采取多种措施,提高对重度氟骨症病人的救助水平。
(3)对现症地方病病人家庭采取教育扶贫、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等综合帮扶措施,加快脱贫步伐,阻断因病致贫、返贫的代际传播。
(三)实现监测评价全覆盖 1.开展地方病监测信息化管理。通过全国地方病防治信息管理系统实现信息化管理,提高防控信息报告的及时性和
准确性。有关信息与健康扶贫动态管理信息系统互联共享,促进部门间及时沟通和反馈监测信息,为完善防控策略提供科学依据。(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2.实现监测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能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市、县(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市、县(区)疾病控制中心对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人员开展监测工作逐级培训。七星关区、大方县、黔西县、金沙县、赫章县、纳雍县、织金县每年按国家监测方案以村为单位开展燃煤污染型地方性氟中毒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情况、儿童氟斑牙病情和成人氟骨症病情。
(2)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织金县每年在纳雍乡砷中毒病区村开展燃煤污染型地方性砷中毒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情况、高砷煤矿管理和人群砷中毒病情。
(3)碘缺乏病监测。全市各县(区)每年以县为单位按省监测方案开展碘缺乏病监测。监测内容包括防治措施落实情况,8-10 岁儿童尿碘、盐碘含量及甲状腺肿大情况和孕妇尿碘、盐碘含量。
3.开展控制和消除评价。按照《重点地方病控制和消除评价办法》(国卫疾控发〔2014〕79 号)的要求,在 2020年底前对七星关区、大方县、赫章县、纳雍县、织金县、黔
西县、金沙县等 7 个燃煤型地方性氟中毒病区县开展控制评价工作。(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四)提高群众防病意识 开发权威科普教材,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地氟病、地砷病、碘缺乏病等健康教育材料(纸质、影像),运用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将地方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社区等的健康教育内容,在市、县(区)电视台定时播放地方病防治知识短片或滚动字幕。实施“小手牵大手、健教进学校”等学校健康教育宣传活动,通过学生大力开展对病区农户的宣传。通过强化宣传,大力提高病区群众地氟病防治知识知晓率。(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五)提升防治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
1. 加强各级地方病防治能力建设,按照逐级分类培训的原则,采取多种培训方式,对参与地方病防治工作的疾控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相关人员开展防治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加强防治工作基础设施建设,配备必要的防控仪器设备,建立标准化碘缺乏病检测实验室,提高地方病实验室检
测能力。
3.根据防治工作任务的需求,保障地方病防治工作人员配备,加强队伍建设。按规定保障专业人员的工资待遇、工作条件和职业健康。对基层防治人员在技术职称晋升方面给予政策倾斜,使长期在基层一线工作的人员优先解决职称晋升。
4.对地方病防治中的病人信息调查与随访、病例诊断分级、监测采样、健康教育、后期管理等用时、用工较多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 市人民政府与各县(区)人民政府签订目标责任书,开展专项督导检查,保障如期完成攻坚行动目标。落实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将地方病防治纳入政府议事日程,成立主要领导负责的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地方病防治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内容,明确目标与责任,建立工作台账,研究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层层压实责任,督促落实各项防治工作。各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订本县区、本部门的实施方案。
(二)经费保障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加大支持力度,切实保障地方病防治工作经费。地方病患者按规定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相关医疗保障报销政策。对符合条件的困难患者,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切实减轻患者医疗费用和基本生活负担。对地方病防控中的病人调查、病例诊断、监测采样、健康教育、后期管理等用时、用工较多的公共卫生服务事项,可以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防治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三)监督检查与评估 市、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订监督检查方案,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工作内容和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并予以通报。市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考核评估办法,分别于 2019 年、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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