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XX县“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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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XX 县“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实施方案 为加快建设富强文明美丽幸福的现代化新 XX,进一步加强对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强化扫黑除恶成果,全面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建筑市场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进一步规范我县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查处一批典型案例,建立长效管理机制,使我县建筑市场秩序得到明显好转,营造良好的市场竞争氛围,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
二、整治内容
(一)建筑工程招标投标不规范行为; (二)工程建设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行为; (三)标后不履约行为; (四)计价活动不规范行为; (五)智慧工地建设情况; (六)扫黑除恶线索摸排。
三、整治范围
XX 县辖区内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四、工作措施和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 月 2 日至 3 月 5 日)。
召开全县“百日攻坚”集中整治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活动动员大会,进行安排部署。结合县内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整治重点、实施步骤以及具体措施,建立工作台账(包括:项目摸排台账、问题台账、整改台账和处罚或移交台账),并于 3 月 5 日前将工作方案报市建设局。
(二)自查自纠阶段(3 月 6 日至 4 月 5 日)。
在建工程项目的各方主体要对照整治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并与 3 月 28 日前将自查报告、自查自纠表和“扫黑除恶”线索摸排表报县住建局。
(三)集中检查阶段(4 月 6 日至 5 月 18 日)。
对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展集中检查,同时迎接市对县的监督检查。
(四)结果处理阶段(5 月 19 日至 5 月 28 日) 对在自查自纠阶段自查发现的违规行为且做到立行立改的,可依法从轻处理。对在检查和抽查阶段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依规从重处罚,处罚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并录入“XX 住房和建设行业信用管理系统”,对处罚主体纳入重点监管对象管
理。
(五)建章立制阶段(5 月 29 日至 6 月 7 日) 针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制定监管对策,并结合我县实际,建立切实可行的规章制度,强化“事中事后”管理,坚决制止建筑市场各类违法“乱象”的发生,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水平,规范我县建筑市场秩序。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百日攻坚”集中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坚决落实行业监管责任,把问题找准找全,并跟踪整改、处罚到位。各项目相关主体要按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自查整改,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
(二)加强学习。加强“百日攻坚”集中整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扩大整治工作影响力,认真学习《住建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使我县建筑市场营造坚决杜绝违法行为的良好氛围,形成一股自觉维护市场秩序的正能量。整治过程中,要积极进行政策法规宣传,加强对建设项目各方主体及相关人员法律法规教育,充分运用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增强自觉抵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标后不履约等违法行为意识,着力提高市场主体守法的自觉性。
(三)严格执法。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和
内容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遵守廉洁自律相关规定,坚决抵制“四风”,切实做到秉公办事,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