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篇)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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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8篇)
篇一: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关于党风廉政谈话提纲三篇
关于党风廉政谈话提纲一篇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指哪两个责任?
答: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
2.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你单位党委、纪委在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上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党委主体责任体现在六个方面:(1)切实加强领导。(2)选好用好干部。(3)狠抓作风建设。(4)规范权力运行。(5)统筹协调推进。(6)领导执纪监督。
纪委监督责任体现在六个方面:(1)维护党的纪律。(2)监督执纪问责。(3)严肃惩治腐败。(4)坚决纠正“四风”。(5)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6)打造过硬队伍。
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班子成员在履行本岗位管理职责的同时,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责任。(1)担负分管责任。(2)加强检查指导。(3)强化监督制约。(4)发挥表率作用。
具体工作:我们结合采油厂实际,编制了自己的《实施方案》,形成红头文件,细化“两个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各项工作分解到具体部门,融入到生产经营管理全过程。年初,我们同时召开职代会、工作会、党委工作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班子成员在履职尽责做好分管工作的同时,切实承担起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层层开展廉洁谈话,压实责任,明确职责,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
3.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的监管责任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做了哪些具体工作?
答:主要体现在九个方面:(1)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监管。(2)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分工任务。(3)推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5)开展业务工作规范监督检查。(6)组织廉洁从业宣传教育。(7)落实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核心的作风建设。(8)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职。(9)报告重要情况。
采油厂机关部门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实情况、廉洁风险防控情况、关键要害岗位检查;
坚持开展本部门、本专业系统廉洁风险排查工作,认真查找风险点源;
对于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及时向采油厂主管领导,并向采油厂纪委移交问题线索。
4.党的十九大确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全面增强执政本领。
5.建立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有效机制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答:概括的说,就是加快构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有效机制。具体内容:(一)不敢腐的惩戒机制;
(二)不能腐的防范机制;
(三)不想腐的保障机制。
6.党风廉政建设约谈分几类?你单位今年是否开展了约谈工作?
答:分3种:警示性约谈、提示性约谈、沟通性约谈。
我们开展了层层约谈,党政正职和班子副职谈、班子副职和分管部门单位负责人谈、基层党政正职和副职谈,并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党风廉政责任压实。
7.请谈谈你单位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情况?
答:采油厂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点工作制定和落实过程中,坚持依法决策、科学决策、集体决策、民主决策,充分发扬民主,正职能够做到放权、放心、放手地支持副职开展工作,既充分尊重班子每位成员的意见,又调动和发挥了班子整体的智慧,凡是涉及采油厂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员工切身利益的事项,需由党委会、领导办公会决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8.请谈谈你单位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是否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人和事?
答:我们注重抓党纪学习、抓案例教育、抓重要节点,持续做好春节、端午、中秋等节点的廉洁教育,驰而不息“反四风”,严格执行《大港油田公司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第三采油厂公务接待管理办法》,严控职务消费,以作风建设的实效促进和谐发展。
9.请谈谈你单位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的具体做法和目前存在的突出问题?
答:我们采油厂党委和纪委高度重视风险防控工作,并把风险防控工作作为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力抓手,近年来,定期组织采油厂各级组织根据岗位变化情况梳理完善风险防控工作,以部门单位为单元,依据每个管理岗位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界面,集中研讨梳理找出每个岗位的廉洁风险点,依据风险点的大小确定风险等级(高度、较高、中度、低度较低),根据找出的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所制定的防控措施本照简单易行易于操作的原则,各管理岗位依据措施和风险,按照能级管理的原则,定期对分管路进行督导检查,使风险防控工作在我厂得到严格落实。
据我了解,我厂自上而下,从机关到基层各级管理岗位均制定了风险防控措施。采油厂纪委通过巡查方式定期进行检查督导。
关于存在问题可结合你的实际谈一下即可。
10.你单位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是否存在重生产经营轻党风廉政建设的情况,有哪些具体表现?
答:目前,通过学习,全体班子成员都能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对D建党风“一岗双责”责任,能够提高认识,履行职责。
11.你本人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本人认真履行职责,在采油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体设计、安排部署、监督检查、考核追责等方面负起责任。认真组织学习党内规章制度,督促党委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全面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领导和支持纪委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
12.请结合实际,谈谈你单位目前落实“两个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建议?
答:采油厂通过持续细化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新形势下从严治党的要求还有差距。结合工作实际,建议油田公司强化对二级单位开展执纪问责的支撑。进一步加大对二级单位法律法规、财务、工程项目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在油田公司范围内进行资源共享,强化对二级单位执纪问责工作的支撑。
关于党风廉政谈话提纲二篇
为贯彻中央、省、市、区委精神,认真执行《___党内监督条例》的一项重要举措,落实党员领导干部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对审计局里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的监督,规范做好2018年度我局廉政谈话工作,特制订此计划。
一、谈话目的(一)及时了解各股室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促进我局班子成员及党员领导干部正确使用权力,认真履行职责,依法行政和廉洁从审。
(二)立足教育、监督、保护党员干部,坚持抓早抓小,及时有效地防范和制止党员领导干部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
二、谈话种类及方式
廉政谈话分例行廉政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提醒谈话和等3类。
谈话方式为个别谈话、集体谈话2种。
三、谈话的组织实施
(一)例行廉政谈话
1、党组书记与班子成员、其班子成员与分管股室主要负责人、股室负责人和股室审计员每年廉政谈话不少于1次。谈话人根据掌握的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情况,也可对有关领导干部进行约谈。根据需要,谈话人也可找其他党员干部直接谈话。谈话的主要内容是谈话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情况。
2、谈话人要听取谈话对象履行“两个责任”情况,指出其在履行“两个责任”、作风建设、廉洁从政等方面存在的问题,督促其及时整改纠正。
3、谈话人确定谈话对象和时间后,通知谈话对象做好谈话的相关准备。谈话对象应按照谈话人的要求提前做好相应准备,谈话中如实汇报相关情况,不隐瞒、不推责,对存在的问题承诺整改期限
(二)任前廉政谈话
1.谈话人为党组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领导
2.谈话对象为新提拔任用的干部,或新调入、招录的干部。
3.谈话的主要内容是对谈话对象进行党风廉政教育,提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要求。
4.任前廉政谈话一般在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后、任职文件下达前进行,办公室应根据谈话人的安排,及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三)提醒谈话
谈话人以党组书记为主。谈话对象主要是从信访或其他渠道了解到的不良反映所涉及的、需要提醒的有关人员。
提醒谈话也可结合例行廉政谈话进行。
四、其他要求
1.谈话人要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明确提出问题和要求,做到指导、批评、提醒到位。
2.谈话对象要正确对待谈话,认真做好谈话的相关准备,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如实汇报情况,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和回避问题。对指出的问题,要认真进行整改,适时向谈话人报告整改情况。并认真做好谈话记录。
3.廉政谈话要遵守相关保密纪律,特别是诫勉谈话的内容要严格保密。谈话对象不得对反映问题的人进行追查,更不得打击报复,对违反者,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
4.廉政谈话情况作为考核谈话人履行“两个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谈话人应如实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落实主体责任手册》或《落实监督责任手册》的相关表格,并于每月23号之前将《廉政谈话记录表》交驻局纪检组。
关于党风廉政谈话提纲三篇
谈话时间:20xx年xx月xx日午时地点:xx办公室
主持廉政谈话领导:xx副段长
参加会议部门及人员:
养护科:xx科长、xx科长
安阳宏途养护公司:xx书记、xx副经理、xx副经理
一、加强学习,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职责观。
在座的的各位都是咱单位的骨干,尤其是养护公司的各位经理。公司作为一个独立核算的法人单位,承担着市段管养路段的具体养护工作任务,负担着41名职工的工作福利待遇,不仅仅对段里来说,并且对市局来说,都是一个很重要的业务部门,所以加强学习包括各方面的学习,业务也好、知识也好、法律也好、5纪检准则也好,很重要也很必要,这有助于使各位树立好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权力观和职责观,更好的推动工作开展,二、民主团结、真抓实干,促工作。
前面探讨的学习,中心目的是为了干工作,但怎样干工作,首先谈到的就是民主和团结,还是要谈到公司,此刻公司收入分三块,一是小修保养经费,二是料场收入,三是出赁机械收入,都涉及到资金流动,加强廉政建设很有必要,怎样加强廉政建设,制度很关键,这个制度就是要涉及到民主团结基础上的透明和公开,也就是要说让职工明白甚至清楚一年挣多少钱,一年花多少钱,都用在了那里,这就是廉政建设中的群众监督作用,仅有民主仅有公开才能在团结的氛围下保证不出事,更好的促进工作,三、在工作中始终贯彻廉政意识,做到三慎,即:慎始、慎顺、慎权。
1、慎始指的是:要常记,无以恶小而为之,无以善小而不为。把好廉价从政的第一道底线,第一道防线,遇腐败典型时时常记、时时常学、警钟长鸣。
2、慎顺:此刻公司各各资金流动环节把握的都很好,没有出现什么经济问题,也就是说比较顺,越是在这种顺利的情景下,越要做到居安思危,不能说此刻顺利了就万事大吉了,要时常清查资金环节,防止资金漏洞,杜绝监管失察,真正做到常在河边走就是不湿鞋,常怀执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
3、慎权:权利是一把双刃剑,若为民则有利,若为己则有害,权利不是商品不能进入市场,权利不是私有财产,不能假公济私,借权敛财,仅有慎用权力,才能理解群众监督,保证自身廉洁,更好的促进工作。
篇二: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同志们:按照省公司党委的统一安排,今天我们在这里对省公司系统今年上半年新提拔的14名领导干部进行集体廉政谈话。首先,我代表省公司党委和纪委对同志们走上领导岗位表示热烈祝贺,衷心祝愿同志们在新的岗位上工作顺利,取得新的更大的成绩。开展廉政谈话,既是干部提拔的一项重要工作程序,也是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加强干部廉洁自律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保证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举措,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党委对加强廉政建设,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高度重视,充分体现了省公司党委对新提拔干部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充分认识接受廉政教育的重要性,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不断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一名勤廉兼优的合格干部。下面,我讲三个方面意见,供大家参考。一、提高认识,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我党是一个有着50多年执政历史的工人阶级执政党,在领导中国人民革命和建设的历程中取得了举世公认的伟大业绩。目前从全党的形势看,党员干部队伍的主流是好的,腐败分子只是极少数。正是因为党的各级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凝聚了全国各族人民的力量,我国才取得了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巨大成就。同时也必须看到,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土壤和条件在一些领域依然存在,反腐败斗争的形势还比较严峻。有些地方和部门违反纪律的问题比较严重,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一再发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屡禁不止;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风,弄虚作假、铺张浪费现象仍然突出;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纪检监察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从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形势看,自国家电网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党组非常重视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教育和监督,认真贯彻党中央、中央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系列指示和要求,狠抓反腐败各项工作的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和行风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并取得了新的成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保持了平稳推进、逐步深化的良好势头,为国网公司的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正如国家电网公司纪检组长祝新民同志在20xx年工作会议上指出的,也必须看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问题,一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发展还不够平衡,个别单位存在对反腐倡廉工作重视不够的现象;
二是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机制还不够完善,尚须进一步加强;
三是少数领导班子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够严格,在决策“三重一大”问题上存在走过场的现象;
四是落实招标活动管理制度不够规范,违规违纪问题还时有发生。省公司党委和王远璋总经理历来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公司系统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部门围绕企业中心工作,层层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宣传教育,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力度,不断推进行风建设和效能监察,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建立科学合理的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源头防腐,为公司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但违纪违法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20xx年,省公司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186件(次),初核线索46件,纪检监察部门20xx年新立案18件,共处分21人。20xx年1-5月,公司系统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57件(次),初核线索15件,比上年同期增加3件。综合分析目前的情况,省公司系统在反腐倡廉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有:一是盲目决策,擅自担保,甚至内外勾结,造成大额资金外流。省公司系统有关单位在历史上存在因决策失误和担保行为不规范造成大笔资金流失,20xx年还发现个别市供电公司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着潜在的资金风险。二是在工程和物资招投标上存在诸多不规范现象,少数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搞“权力寻租”,收受贿赂和回扣,更有甚者,少数单位和人员公开截留资金,进行私分,走上违法犯罪道路。三是在资金管理上设立帐外帐,搞体外循环,或者借给亲朋好友经商谋取个人私利。四是一些领导干部和业务主管部门权力运作缺乏透明度,又得不到有效的监督,在房子、车子、机子、票子、“帽子”的问题上,不按程序办事,喜欢个人说了算,置党纪国法于不顾,攀高比阔,严重脱离群众,造成不良影响。五是以电谋私,在用户工程和报装接电中,捞取个人好处,有的吃里扒外,与窃电分子串通一气,联手作案,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20xx年,省公司系统已经发生少数领导干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查处的案件,尽管有些问题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但暴露了我们对干部教育管理不严、对财务监管不规范、对招投标制度执行不力、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等方面的问题。我们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必须见微知著、防微杜渐,反腐倡廉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进一步加大警示教育力度,强化干部监督工作,确保领导干部不
公司系统新提拔干部集体廉政谈话提纲第2页犯错误或少犯错误。二、落实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筑牢廉洁自律的思想防线根据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最近,党中央颁布了《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对反腐倡廉工作做出的重大战略决策,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举措,是公司系统今后一个时期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任务。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树立科学的发展观,以理论建设为根本、能力建设为重点、作风建设为基础、制度建设为保证,积极投身于构筑惩防腐败体系的具体实践中。第一,认真开展廉洁自律思想教育。一是要突出抓好党纪政纪条规的学习,重点要把《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廉政条规,作为各级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培训班必修内容,全面理解,准确把握,身体力行,率先垂范。二是要继续抓好警示教育,认真剖析公司系统近两年来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件,把在领导干部和重点岗位人员中发生的典型案例汇编成册,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说法,警钟长鸣。三是要积极开展廉洁自律示范教育,大力倡导艰苦创业、节俭办事、朴素生活的作风,树立和宣传廉洁自律先进典型。第二,严格遵守各项纪律。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认真遵守《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试行)》,做到依法经营,廉洁从业,诚实守信。按照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的要求,今后对顶风违纪有以下行为的领导干部必须严肃处理: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跑官要官”的,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
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或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的,要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参加赌博的,应予以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第三,自觉接受监督。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自觉地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主要监督内容为:一是加强对民主集中制特别是“三重一大”决策程序执行情况的监督,形成靠制度管人、按程序办事的工作机制。要健全和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决策机制,把民主讨论、集体决策与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结合起来,既要防止个人独断专行、搞“一言堂”,又要防止出现名为集体负责、实则无人负责的现象。二是加强对领导班子MZ生活H的指导和监督。今后,省公司要派员参加每个各二级单位领导班子MZ生活H,各二级单位要派员参加所属各基层单位领导班子MZ生活H,重点加强征求群众意见、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整改措施等环节的检查和指导,进一步提高MZ生活H的质量。三是加强对三项谈话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反映较多、内容具体的领导干部,必须及时进行诫勉谈话,防患于未然。四是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条例》执行情况的监督。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与考察,提交会议讨论前必须征求同级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严格执行纪委书记任前备案管理制度。五是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和群众监督,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必须有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专题内容。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争做勤政廉政典范无论是完成本单位各项工作任务,还是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离
不开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领导干部的表率带头作用、全体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尤其是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重中之重是要求全体党员干部做勤政廉政的典范和表率,党员干部既是廉政建设的主体,又是职工群众监督的对象,更是落实廉政建设目标任务的责任人。新提拔干部走上领导岗位,首先意味着党和人民寄予的希望更大,对自身工作提出的要求更高,各位新提拔干部要牢记党的宗旨,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一步严格要求自己。第一,加强自身党性修养,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党员是旗帜,干部是标尺。职工群众时刻关注着党员和干部的作风和形象,我们要在通过理论培训加强自己党性修养的同时,更加注重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增强党性修养是一个艰苦的、长期的过程,贵在自觉,新提拔干部要能够从高、从严要求自己,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发扬艰苦奋斗、团结协作的精神,谦虚谨慎,戒骄戒躁,尊重老同志,自觉拒腐防变。年轻干部在成长的过程中,将面临众多的诱惑和考验。要以平常的心态、坚强的意志接受各种考验。要淡薄名利,正确对待组织、对待群众、对待自己,堂堂正正做人,踏踏实实做事。新提拔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干部,要重点学习中央关于国有企业领导干部“五不准”等规定,带头执行各项纪律和制度,并做好身边工作人员及其亲属的思想教育工作。第二,保持乐观向上精神,勇于接受艰苦环境磨炼。干部成长道路有多种多样,经过了艰苦环境磨砺的人才能真正成熟。实践证明,把干部放到关键岗位、艰苦环境和情况复杂、矛盾突出、困难较多的地方去锻炼培养,磨炼意志、品质、能力和作风,对干部的提高和成长非常有益。当前,我们面临任务艰巨,肩负责任重大,如果没有勇挑重担、知难而进的精神,是适应不了形势发展的需要的。人生的道路不可能一帆风顺,由于生活阅历和工作经历等原因,干部遇到挫折是难以避免的,要时刻保持乐观主义心态,正确认识自我,正确对待成绩,敢于接受批评,勇于自我批评。无数事实证明,失败和挫折,以至于逆境,也是一份宝贵的财富。今后公司系统提拔干部,就要注重基层工作经历,优先提拔那些经过艰苦复杂环境锻炼并取得成绩的年轻干部。第三,团结一致,同心同德,充分发挥领导班子的整体战斗力。团结出凝聚力,团结出向心力,团结出战斗力,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特别珍视团结,象爱护眼睛一样爱护团结。领导班子成员在工作中要相互支持、相互配合、相互补位,遇到矛盾和问题要多协商、多沟通,注意换位思考,不搞个人意志和“一言堂”。有不同意见时,要从工作大局出发,坚决反对搞“小圈子”、“小山头”,在重大问题上要讲党性、讲正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的组织原则,不断推进各项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民主集中制是保证领导干部尤其是主要领导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的重要措施,是实现团结的重要途径,各单位、各部门在决定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时,一定要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分别在职工群众、中层干部、领导班子内部充分酝酿、集体讨论,在发扬民主的基础上实行集中。在领导班子内部,要做到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对涉及党风廉政方面的问题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从关心同志和爱护干部的角度出发,自主解决存在的问题。第四,勤奋工作,恪尽职守,做职工群众的表率。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新提拔干部要勤奋工作,忠于职守,通过自身的表率作用,激励带动广大干部职工为企业努力奋斗。要在企业内部营造积极进取、健康向上的良好风气,树正气、压邪气,对克己奉公、勤政廉洁的干部要大张旗鼓地宣传学习,对不求上进、得过且过的干部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并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指出、严肃提醒。要在领导班子内部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浩然正气,对阳奉阴违、作风涣散的思想行为要通过召开领导班子MZ生活H等方式严肃指出,并向省公司干部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反映,努力提高领导班子主动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第五,建章立制,严格管理,遏制消极腐败现象。要在推进改革发展的过程中特别注重完善各项制度,建立有效的约束机制,达到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现象的目的。要严格规范人、财、物管理程序,在工程立项审批、工程结算验收、物资采购和干部管理等环节,不断总结经验,吸取教训,修订完善管理制度,健全约束机制,使制度上没有滋生腐败的条件和空隙。要特别加强资金管理,严格执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坚决杜绝乱担保、乱投资、乱借款的行为,坚决杜绝私设“小金库”、私分钱物、乱开支的行为。要加大内部审计力度,企业内审机构要对重大工程、重大投资、重大借款等进行跟踪审计,认真开展年度审计,对基层单位领导实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对在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并及时上报省公司备案。同志们,围绕国家电网公司建设“电网坚强、资产优良、服务优质、业绩优秀”现代公司的发展目标,实施省公司“三型二化一强”发展规划,需要一大批政治素质强、业务素质高、富有开拓进取精神的干部担当重任,各位新提拔干部要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无论在什么岗位、从事什么工作,一定要胸怀大志,心系全局,自觉把个人的前途命运与湖北电力事业的发展紧密联系起来,脚踏实地,扎实工作,勇挑重担,努力为公司改革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谢谢大家
篇三: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纪要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情况综合而成的,因此,撰写会议纪要时应围绕会议主旨及主要成果来整理、提炼和概括,重点应放在介绍会议成果,而不是叙述会议的过程。下文是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纪要,欢迎阅读!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纪要一
会议主题:廉政谈话会议
会议时间:20XX.7.23会议地点:XX三楼会议室
与会人员:XXXX会议内容: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会议,进行一次集体廉政谈话,这既是学习勉励的过程,也是警示教育的过程,目的是告诉同志们党的纪律和廉政规定,明确哪些能做、应做,哪些不能做、不应做。教育在先,预防在前。
一、严于律己,廉洁自律。
税务干部要以身作则,严于律己,加强自我修养,切实做到慎权、慎欲、慎友。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清正廉洁是为官之道的基本准则。我们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同时在廉洁自律上更加自觉,近年来发生在我们身边的腐败案件让人感到既可怜又可悲更可恨,所以拒腐防变的问题对每个税务干部的考验都是长期的。
二、牢记宗旨,自觉接受监督。
党内监督的实质在于监督权力。权力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可以为人民群众作出大贡献;用得不好,也可以害人害己害国家。税务干部一定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来自上级的监督,要自觉接受班子内部或同级对自己的监督,要自觉接受下级对自己的监督。要形成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
三、勤于学习,加强自身修养。
同志们一定要在学习上下功夫,加强业务修养、党性修养。一要加强政治理论的学习,只有理论上的清醒才政治上的坚定。二要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三要学好业务知识、文化知识。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使自己的思想观念和知识水平能够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同志们,今天我们进行廉政集体谈话,与大家交流如何做到廉洁自律,希望大家能认真思考,认真参加学习教育,积极查找自身不足,自觉拒腐防变,不断开拓创新,以更加饱满的精神,更加勤奋的工作,更加优异的成绩,为全面完成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作出更大的贡献。
谢谢大家。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纪要二
2月12日下午,州供销社党组书记、主任谢俊泽主持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中纪委十八届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五次全会、州纪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现纪要如下:
会议要求,要把学习贯彻落实好中纪委、省纪委、州纪委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深刻认识反腐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进一步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坚定不移地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切实担负起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一是从严强化政治规矩。深入开展"讲政治、懂规矩、守纪律"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严格按照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办事。二是从严压实责任。按照"紧跟、赶趟、对标、调校"的要求,建立州供销社领导干部为横向,机关各科室、直属企业、全体干部职工为纵向的"两个责任"网络,做到责任全覆盖。党组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着力形成年初有安排部署,平时有检查督办,年底有述责述廉和考核评价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从严管理干部。坚持以严的标准选拔任用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制定并严格执行《州供销社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等各项规章制度,引导干部职工坚定理想信念,做到"三严三实",争做"五好"、"四有"、"两
为"干部。四是从严强化源头治腐。重点加强廉政风险防控体系建设,设立廉政风险防控点,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和重要环节的监管。规范项目申报实施、社有资产经营管理和财务支出等工作程序,使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会议对州供销社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集体廉政谈话,要求在春节期间做到九个严禁: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各种购物券(卡);严禁接受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的宴请,严禁收受其"红包"、礼金、礼品、有价证券(卡)、支付凭证和贵重物品;严禁参与可能影响秉公用权的单位的节日庆典、团拜、联欢活动或者文艺晚会;严禁公车私用,酒后驾车或者醉酒驾车;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借机敛财;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色情以及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在工作时间和值班时间脱岗,严禁工作日中餐饮酒。
会议决定,近期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工作,要结合实际制定《州供销社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州供销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清单》、《州供销社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方案》、《州供销社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等相关文件,年初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安排部署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工作,实现责任全覆盖。
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谈话纪要三
按照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统一布暑,校党委书记、校长项淮涛同志受市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组办公室的委托,于20XX年10月29日上午向学校领导班子成员通报了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考核测评情况,并对班子成员进行了党风廉政建设的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现汇报如下:
一、我校近年来,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克服困难、努力工作,学校各项工作扎实开展,发展速度加快,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在全市乃至全省赢得了较好声誉。同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做得较好,得到了全校教职工的充分肯定,得到了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认可。本次测评,我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得96分,这是对我校领导班子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激励和鞭策,我们应以此为契机,继续深入持久地抓好我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充分认识党风廉政建设在学校工作中的意义
在我校深入开展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没有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学校就难以有和谐的发展氛围,就难以真正贯彻好科学发展观,就可能各种矛盾加剧等,要求大家要认真吸取社会上的经验教训,管好自己,时刻警示自己,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
三、力求做得更好,让党和群众放心
尽管组织上和教职工对我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但我们自身应站到更高的起点上,进一步查找自身存在的不足,查找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是否存在不平衡的问题,因此,提出以下廉政要求:
1、要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和水平,要加强方针、政策和各种规章制度的学习。
2、要加强各项制度的建设,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管钱,学校各项工作要用制度来约束,领导干部要服从制度,就能更好更有效地防腐败行为,各位领导同志要进一步抓好,完善好分管工作的制度建设。
我校这些年来平稳发展,制度建设起着重要作用,要总结经验,继续执行好财经集体审批,分层审批的制度,执行好教职工代表大会形成的各项决议,进一步完善好其它各项制度的建设,如公务接待,工程建设,招生,物资采购,人事聘用等工作制度。
3、领导班子成员要做好教职工的表率,清正廉洁,掌好权,用好权。
4、领导要洁身自好,管好自己的嘴,管好自己的腿,管好自己的手,严格做到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拿的坚决不拿。时刻把握住自己,防微杜渐。
5、坚持公开透明的工作方式:应该说,我校前期工作校务公开做的较好,受到了省、市总工会校务公开检查组给予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今后校务公开工作还要进一步做好,在招生、工程、物资、人事等等
方面,均要及时公开透明,让教职工代表参与工作,在阳光下操作,继续请工会财经委员会定期审查学校财务工作。
6、全体领导班子成员要管好自己身边的人,要管好自己身边的工作人员,特别是要管好自己的亲属,防止其利用我们手中的权力来谋取好处,领导干部成员的住房,子女就业情况,投资情况均要按要求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
篇四: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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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关于实行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发挥纪检监察组织监督保证作用,使廉政谈话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和股份公司、工业集团相关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落实廉洁从业各项规定,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人员严格教育、严格管理和严格监督的一项重要措施。立足教育,着眼防范,从关心、爱护、负责的角度出发,提醒和告诫企业领导人员、党员、干部做到自警、自律、自查、自纠。
第三条
廉政谈话的对象是公司中层以上领导干部。根据工作需要,对相关涉及人、财、物管理的重点岗位党员干部,也可由各党支部(总支)进行廉政谈话。
第四条
廉政谈话分为纪委书记约谈、任职前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四种类型。
第五条
进行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
第六条
廉政谈话工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下管一级、逐级负责原则,由公司纪委牵头,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具体-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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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重点岗位的党员干部也可由各党支部(总支)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章
廉政谈话内容和方式
第七条
廉政谈话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应根据谈话类型、谈话对象的不同,有针对性地进行谈话。
第八条
纪委书记约谈,是指公司纪委根据工作需要,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和考核、领导班子及成员年度民主评议、案件查处等情况,与公司各党支部(总支)、各单位正副职负责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研究问题。谈话方式采取集体谈话和个别谈话两种形式,可以随时进行,也可以结合党内MZ生活H进行。
谈话人应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明确被谈话人(谈话对象)所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责,指出其管辖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改进的方向。谈话结束后,主谈话人和被谈话人要共同填写《廉政谈话情况表》(附件1)。
第九条
任职前廉政谈话,是指公司纪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围绕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基本要求,与新任职的领导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谈话。谈话应在被谈话人正式任职令下达后一个月内进行。由纪委书记负责谈话,也可以委托其他领导与其谈话。谈话方式可以-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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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取集体谈话,也可以采取个别谈话。
谈话人应按照党内法规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的主要内容,重点从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加强自身修养和学习等方面,提出廉洁自律和廉洁勤政的要求,强调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党纪国法的重要性和严肃性。谈话人要填写《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附件2),被谈话人要填写《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附件3)。谈话结束后,谈话人要向被谈话人发放有关廉政学习材料,被谈话人要在一个月内向纪委递交一份有关廉政学习体会和廉洁自律措施(廉洁从业承诺书)的书面材料。该书面材料连同《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一并存入领导人员党风廉政档案。
第十条
诫勉谈话,是公司纪检监察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公司关于实行诫勉谈话和函询制度的实施办法》的规定,对谈话对象已经出现的不规范行为或轻微违纪问题及时指出,并明确提出改进意见和相应组织处理的监督教育惩戒制度。谈话由纪委书记、纪检监察机构领导负责,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诫勉谈话时,谈话人应当向谈话对象说明谈话原因,认真听取其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通过谈话,了解和澄清事实真相,指出需要注意的问题,并要求其做出改正措施。诫勉谈话人一般为2人以上。谈话结束后,主谈话人和被谈话人要填写《诫勉谈话情况登记表》。诫勉期限从谈话后算起,一般为六个月,最长不超过一年。对谈话后仍不按期改正的要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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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条
警示谈话,是指公司纪委针对所属单位在一段时期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与其领导班子及领导人员进行的谈话。谈话由纪委书记或分管领导负责,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谈话人要针对所属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在做认真客观分析评价的基础上,指出问题的严重性和危害性,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和要求。谈话结束后,主谈话人和被谈话人要填写《廉政谈话情况表》。
第三章
廉政谈话的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
廉政谈话工作要严格遵守纪律,谈话人不得泄露举报人的有关情况,不得将举报材料交给被谈话人(谈话对象)。被谈话人必须要以对组织和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如实汇报自己的思想状况,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得追查、报复举报人。对违反规定者严肃处理。
第十三条
公司纪委要加强领导,将廉政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动与组织人事部门沟通情况,不断完善创新谈话工作机制。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对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及时收集反馈信息,抓好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
公司纪检监察部门要把被谈话人的《廉政谈话情况表》、《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诫勉谈话情况登记表》记入廉政档案。
第四章
附
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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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纪委、纪检工作部负责解释。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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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廉
政
谈
话
情
况
表
填表日期:
第
号
主谈话人姓名
参加谈话人员
谈话时间
被谈话人姓名
谈话地点
被谈话人职务
主谈话人职务
谈话主要内容需整改的问题
整改措施主谈话人评价意见-6--6-
被谈话人签字:
年
月
日
主谈话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
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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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任职前廉政谈话记录表
填表日期:
第
号
被谈话人
新任职务
谈话人
原单位及职务
新任职务时间
职
务
级别
-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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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主
要
内
容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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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
话
人
意
见
签字:
年
月
日
备
注
附件3廉洁自律情况登记表
单位:
填表日期:
第
号
姓
名
-9--9-性
别
职务
兼职单位名称
兼任职务
领取报酬情况(元/月或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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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
职
情
况
投资金额
在国
内外
注册
办公
司情
况
配偶
子女
从业
情况
配偶
子女
工
资
企业名称
姓
名
奖
金
其
他
担任职务
收入情况
工作单位及单位性质(国有、与本企业集体、外企、合资、个体等)
有何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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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诫勉谈话情况登记表
谈话
对象
姓
名
性别
工作单位
职务
参加
工作
时间
入党
时间
谈话
内容
部门意见:
党委或纪委意见:
谈话人
姓名
职务
谈话
时间
谈话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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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话情况:
附件4:
廉政谈话工作流程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开始纪委书记约谈任职廉政谈话找谈话对象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处理意见信息反馈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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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五: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新能源公司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集团公司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制度》、《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新能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开展领导人员谈心谈话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重要内容;
是落实领导人员“一岗双责”、“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
是对党委书记谈党性作风、纪委书记谈纪律规矩、分管领导谈主责主业、支部书记谈思想动态“四谈”的重要实践;
是“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管理”,促进正确履职、廉洁从业的重要手段;
是巩固对领导岗位和关键岗位人员履职用权的监督,降低公司领导人员廉洁从业风险、防止干部员工违法违纪的重要举措。领导人员谈心谈话是日常管理监督的措施,不作为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的措施。
第三条
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必须坚持以下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重视和关心领导人员的培养和成长,通过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及时了解各级领导人员的所思所想;
积极听取各级领导人员的意见建议,帮助各级领导人员解决实际困难;
激发各级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和工作激情。
(二)坚持分级管理原则。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工作按照公司1/系统各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在各级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由各级人力资源管理、党群工作、纪检监督职能部门组织具体实施。把“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的要求层层落实,实现谈话工作覆盖到边、渗透到底。
(三)坚持严管与善待相结合的原则。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明确指出缺点和不足。对原则问题要分清是非,对犯错误的领导人员,不要轻易下结论,要引导他们认真分析犯错误的原因,剖析其错误的性质、危害,指出改正的办法。重点是提高他们对错误的认识,帮助他们从中吸取教训,发现领导人员存在不良苗头和问题,要通过谈心谈话,及早提醒警醒,做好思想引导,帮助其看清红线、认识危害、纠正错误、防微杜渐,及时地止步于小过错,警醒于小苗头,促进领导人员健康成长。
第四条
领导人员谈心谈话主要分为履职谈话、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党风廉政谈话三类,根据谈话目的和内容的侧重点,由相应职能部门组织实施。其中:
(一)履职谈话:包括任职谈话、日常履职谈话、考核反馈谈话、退职谈话,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实施。
(二)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包括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谈心,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话,由党群工作部负责组织实施。
(三)党风廉政谈话:包括任前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约谈,由纪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涉及提醒谈话、警示谈话、2/诫勉谈话等有关组织措施,参照中组部《关于组织人事部门对领导干部进行提醒、函询和诫勉的实施细则》和《新能源公司运用“四种形态”实施办法》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谈话的对象与内容
第五条
谈话人及谈话对象(一)谈话人为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其他分管工作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需要及谈话对象的具体情况,公司党委可委托班子其他成员或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负责人作为谈话人。(二)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谈话对象为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各部门负责人及其他在公司党委管理下需要接受谈话的人员。
第六条
任职谈话1.谈话对象:新提拔任职、交流(轮岗)任职、转任非领导职务的中层人员。2.谈话内容:全面客观评价中层人员,充分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
结合年度测评、组织考察中发现的问题,指出不足,提出工作要求和改进措施;
结合任职岗位性质,提出廉洁从业要求;
听取中层人员的对新任岗位的认识、工作打算和意见建议等。保证中层人员的顺利到任、实现工作的正常交接,以确保中层人员在新岗位适应工作、正确履职、健康发展。
第七条
日常履职谈话。1.谈话对象:中层人员。2.谈话内容:了解中层人员在思想、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
了解领导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主要工作实绩;
指导和帮助中层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听取中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3/第八条
考核反馈谈话。1.谈话对象:中层人员。2.谈话内容:反馈当期考核评价的结果、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等,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指导和帮助中层人员解决困难和问题;
听取中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退职谈话。1.谈话对象:因退休、降职、免职、离职等原因,退出原岗位的中层人员。2.谈话内容:全面客观评价中层人员,充分肯定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提出相关要求,听取中层人员的意见和建议。具体了解退休中层人员在生活上存在的困难,帮助研究解决克服的办法;
了解免职及降职中层人员思想状况,引导正确认识,加强心理疏导,减缓心理压力;
了解离职中层人员对企业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
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实行定期谈心谈话制度,由党群工作部有计划地组织开展。开展领导班子成员之间、领导班子成员与分管部门负责人谈心谈话活动,进一步查找和解决问题,明确努力方向,增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以及上下级之间的团结协作。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把谈心谈话与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化思想政治工作等紧密结合起来,了解基层干部、员工队伍建设的基本情况,了解谈心谈话对象近期的思想、工作和作风状况,进一步掌握其主要存在问题,征求其对班子及整个公司科学发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深刻分析问题原因、切实制定解决措施、不断创建发展成果。
4/谈心谈话要做到“四个及时谈”,即对方思想认识有偏差时要及时谈;
工作受挫折时要及时谈;
生活有困难时要及时谈;
获得荣誉时要及时谈。每名班子成员需配备一本专门的谈心谈话记录本,记录本次谈心谈话的时间、地点、谈心谈话对象、谈心谈话内容,及谈话人所提的意见和建议。谈心谈话记录本由班子成员本人保管,谈话时可由谈话记录人或指定专人记录。
第十一条
任前廉政谈话
任前廉政谈话由纪委办公室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提出,经纪委批准后,与组织人事部门配合实施。
1.谈话对象:新提拔任职、交流(轮岗)任职或职务变动的中层人员。
2.谈话内容:在谈话对象新提拔或职务变动时,结合谈话对象的新任职务、岗位和所在企业(单位)、部门实际,有重点、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政策法规学习、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和自觉遵守领导人员廉洁从业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等方面的要求。任前廉政谈话应与新任职中层人员的任职谈话同步开展,由党委指定专人同谈话对象谈话。谈话既要肯定成绩,又要指出不足,提出要求和需要注意的问题,以满足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同落实的要求。
第十二条
日常廉政谈话
1.谈话对象:领导人员、中层干部。
2.谈话内容:即谈话人根据工作需要,了解谈话对象个人思5/想、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从业、个人需向组织报告的有关事项等方面情况;
了解谈话对象维护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遵守廉洁自律和改进工作作风等有关规定的情况;
了解谈话对象部门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公司和公司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情况;
听取谈话对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第十三条
约谈
1.谈话对象:有关领导人员、中层干部。
2.谈话内容:针对谈话对象本人或其分管的职责范围内,在一定时期和范围内政治、思想、工作、履职、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一时难以查证核实的,视问题轻重程度,采取约见谈话。谈话人结合所掌握的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约见谈话对象,问询有关问题,进行事前提醒,谈话对象必须对问题作出说明和承诺。
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接受约谈:
1.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党委织的决议、决定以及公司、公司党委的决策部署执行不力的;
2.政治态度不端正,有错误言行,尚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3.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得不到有效治理;
4.对上级党组织部署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及公司纪委要求协助配合的工作不落实或落实不好的;
6/5.职责范围内的党员干部或者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违规案件的;
6.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违纪违规行为和作风建设问题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
7.对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不认真配合调查核实,问题久拖不决的,或者瞒报、谎报、迟报重大或紧急信访举报和群众诉求信息,造成不良影响的;
8.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需要引起组织重视并加以整改的;
9.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集团公司和分公司党委有关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纠正“四风”执行不力;
10.其它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需要及时进行约谈的。
第十四条
谈话的程序
(一)凡需实施谈话的,由谈话人提出或由公司党委、纪委、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依据了解和掌握的情况向谈话人提出建议,经公司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后实施。
(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做好与履职谈话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
党群工作部做好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
纪委办公室做好与党风廉政谈话相关的协调准备工作;
一般提前5个工作日通知谈话对象。
(三)谈话一般采取谈话人与谈话对象之间单独谈话的方式7/进行,相关责任部门根据需要派员参加并做好谈话记录。其中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任职谈话、任前廉政谈话、日常廉政谈话可以在一定范围内以集体谈话的形式开展。
(四)谈话结束后,相关责任部门要填写《领导人员谈话登记表》,经谈话对象签字确认并报党委审核后,相关责任部门留存归档。登记表中需同时记录谈话对象在谈话中提出的认识、意见、建议,以及谈话对象认为需要向组织报告和说明的问题。
第十五条
公司党委书记与同级班子成员的分别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与各部门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2人次;
公司纪委书记与同级班子成员的分别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与各部门负责人的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2人次;
其他班子成员对所分管部门负责人每年至少开展1次谈心谈话。
第十六条
约谈可由党组织视情况组织实施,也可以由纪委办公室直接组织实施。
第十七条
党组织开展的各类谈心谈话,不得以谈代查、以谈代惩,防止造成违纪违规问题线索流失。在各类谈心谈话过程中发现领导人员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应当通报移送而不予通报移送的,按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第十八条
谈话对象对谈话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对谈话人提出的问题有义务如实作出解释和说明,不得隐瞒、编造、歪曲事实或回避问题,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谈话对象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一经查实从严处理;
主动说明组织未掌握的8/问题,可以从轻处理;
多次谈话,屡教不改的,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
领导人员谈话工作列入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年度综合考核的内容。
第三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党群工作部(纪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9/9
篇六: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记录表
时间
谈话人
谈话
xxx
xxx
地点
被谈话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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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
xxx
主题
对谈话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四点要求:
一、要加强学习,提高自身修养。
一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把握政
治方向,提高思想觉悟,在工作中做到“讲党性、重品行、重表率”。二是加强党纪律法规的学习,要明辨是非,执行制度,遵纪守法。
三是加强业务、文化知识的学习,跟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二、认真履谈话内
行职责,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要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断激励
自己,克己奉公。要正确行使权力,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
三、遵
容
纪守法,坚决做到廉洁从业。
必须增强法纪意识,自觉遵守党纪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做到依法纪办事。四
、切实履行职责,进一步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党员干部当好表率,敢于负责,干好自己的事,管好本单位、本部门的人,不仅要保证自己不出问题,也要保证班子成员和下属不出问题。
谈话对
xxx
象单位
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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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
xxx
签字日期
xxx
篇七: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廉政谈话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股份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加大党内监督力度,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和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结合股份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实行廉政谈话制度,是党委、纪委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要求,对党员领导干部实施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重要措施,其目的是为了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廉洁从业、依法办事的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教育、挽救和保护干部。
第二章
谈话的权限和原则
第三条
廉政谈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股份公司纪委、纪委办公室,权属单位党政领导和党群工作部(政工科)分别组织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的领导干部,是指集团总部全体干部,权属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和在管理岗位上的一般干部。
第三章
谈话的对象和内容
第五条
廉政谈话主要分为任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第六条
廉政谈话的对象。
(一)提拔任职的股份公司总部各部室负责人,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权属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
(二)有违法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干部。
(三)对有反映或有违纪违规苗头需要进行廉政谈话的干部。
第七条
廉政谈话的主要内容。
(一)任职廉政谈话,是指与提拔任职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重点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维护大局,提高执行力;
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创新工作方法;
如何加强领导班子民主集中制,增强责任意识;
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廉洁从业,自觉接受监督等内容进行。
(二)诫勉谈话,是指与有违法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尚不构成追究刑事责任和纪律处分的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时应讲清群众反映或举报的主要问题,说明问题的严重程度、后果及危害,并提出处理和纠正的具体意见。
(三)警示谈话,是指与一个单位或一个部门在一个时期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主要领导干部的谈话。谈话时要在认真客观评价分析的基础上,指出存在的问题及严重性和危害性,并对今后的工作重点或方向提出具体建议、希望和要求。
第八条
负责廉政谈话的人员。
(一)与新提拔任职的总部各部室负责人、权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由纪委书记和纪委办公
室负责人负责。与权属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任职廉政谈话,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和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人负责。
(二)与总部部室负责人和权属单位班子成员进行诫勉谈话,由纪委书记和纪委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室一般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由纪委办公室负责人和本部室负责人负责;
与权属单位的中层领导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由本单位党政领导和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人负责;
与权属单位一般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由权属单位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人和一般干部所在部门(处、队)负责人负责。
(三)与股份公司总部各部室和权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由纪委书记和纪委办公室负责人负责;
与权属单位部室(处、队)负责人进行警示谈话,由权属单位党政领导和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人负责。
第四章
谈话的具体实施
第九条
廉政谈话的组织实施。
(一)廉政谈话工作在股份公司党委、纪委领导下,根据具体职责和分级分别组织进行,必须由两人以上实施谈话。
(二)任职廉政谈话,可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规定,与提拔任职组织谈话一并进行,具体由纪委、纪委办公室和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谈话方式可视情况而定,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
(三)诫勉谈话,应在对群众反映或举报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弄清情况后进行,具体由纪委、纪委办公室、权属单位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谈话应以个别谈话方式进行。
(四)警示谈话,要在初步了解情况后及时进行,具体由纪委、纪委办公室、权属单位党群工作部(政工科)负责组织实施。谈话可采取集体谈话与个别谈话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权属单位进行的任职谈话、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结束后,谈话人员要认真填写《廉政谈话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及时上报股份公司纪委办公室,此表不入个人档案,只作为掌握情况和统计使用。
第五章
谈话的具体要求
第十条
廉政谈话的要求。
(一)廉政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二)股份公司纪委办公室或权属单位党群工作部(政工科)在谈话前要认真作出计划安排,并经纪委书记或权属单位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组织实施。重要谈话须报党委书记批准。
(三)进行谈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谈话人既要向被谈话人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又要认真倾听被谈话人的解释、说明和意见。被谈话人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
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四)诫勉谈话和警示谈话的被谈话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送股份公司纪委或权属单位主要领导。
第十一条
要切实加强对廉政谈话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谈话提醒的警示和预防作用。把廉政谈话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抓好落实。
第十二条
股份公司纪委要加强对权属单位廉政谈话制度落实情况及效果的监督检查,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处理,涉及重要问题的职能部门要加强整改。同时,要及时收集信息,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廉政谈话制度。
第十三条
廉政谈话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工作,也是教育干部、监督干部、保护干部的重要方法,各级权属单位都要引起高度重视,认真执行本制度有关规定。对不重视、不执行的单位和部门,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办法由股份公司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篇八:关于党委书记与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廉政谈话
公司领导人员廉洁谈话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增强领导人员廉洁从业的自觉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实行中央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谈话制度的暂行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是指xx公司部门负责人及以上职位领导人员、xx公司所属企业经营班子成员、xx公司认为应当列为领导的人员。
第三条廉洁谈话是xx公司党委、纪委按照中央、国资委党委、纪委有关制度要求,履行监督职责的一项重要措施,廉洁谈话工作按照领导人员管理权限和领导分工,在党委的领导下,由xx公司纪委组织进行,党政配合,逐级负责。
第四条廉洁谈话分为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谈话、新聘任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谈话、廉洁自律谈话、诫勉谈话、警示谈话。
第五条企业主要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谈话
(一)谈话对象
本办法所称领导人员。
(二)谈话人
由xx公司党委书记主谈(或由党委书记委托xx公司纪委书记主谈)、xx公司纪委书记、行政人事中心、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负责人参加。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就企业加强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以及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廉洁从业等党内监督的有关问题沟通思想、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要求。
(四)谈话的组织实施
由xx公司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提出谈话方案,报xx公司党委、纪委领导同意后进行,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新聘任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谈话
(一)谈话对象
xx公司新聘任的领导人员,包括新提拔、岗位调整以及任期届满再次聘任的领导人员。
上述所列人员从谈话之日起未满两年调到其它管理岗位的,可免于谈话。身兼两个以上职务的,以主要(或较高一级)职务为准。
(二)谈话人
由xx公司纪委书记主谈,行政人事中心、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负责人参加。
(三)谈话主要内容
1、了解新聘任领导人员对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的态度和认识,明确新任岗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职责;
2、听取新聘任领导人员如何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如何正确对待和使用权力,如何改进和转变工作作风,如何自觉接受监督等情况汇报;
3、听取新聘任领导人员作出遵纪守法、廉洁从业承诺;
4、帮助新聘任领导人员了解和掌握廉洁从业相关制度规定。
(四)谈话的组织实施
由xx公司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提出谈话方案,报xx公司党委、纪委领导同意后进行,可采取集体谈话或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廉洁自律谈话
(一)谈话对象
通过信访举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述职述廉、效能监察、审计和经营管理专项检查等渠道,发现领导人员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道德品质、履职行为、廉洁从业等方面存在苗头性问题、可能形成违纪行为的,视情节进行廉洁自律谈话。
(二)主谈人
1、与xx公司总部部门及所属企业党企一把手进行廉洁自律谈话,由xx公司党委书记主谈(或由党委书记委托xx
公司纪委书记主谈),xx公司纪委书记、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负责人参加;
2、与xx公司总部部门及所属企业领导副职进行廉洁自律谈话,由xx公司纪委书记主谈,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负责人参加。
(三)谈话的主要内容
1、谈话对象就有关问题实事求是的作出解释和说明;
2、针对谈话对象存在的问题、可能造成的后果及危害,对谈话对象进行批评帮助并提出改正意见;
3、要求谈话对象检讨自身存在的缺点和错误,并郑重作出廉洁从业承诺;
4、对受到错告、诬告的谈话对象进行引导,鼓励其放下思想包袱。
(四)谈话的组织实施
xx公司纪委应对发现的苗头性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后,报xx公司党委领导同意后进行,具体由xx公司纪委负责组织实施,谈话应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八条诫勉谈话
诫勉谈话的谈话对象、谈话人、谈话内容及组织实施等相关工作,依据《xx公司诫勉谈话及函询的暂行办法》规定组织开展。
第九条警示谈话
(一)谈话对象
有违纪行为但情节较轻的领导人员。
(二)谈话人
由xx公司党委书记主谈(或由党委书记委托纪委书记主谈),xx公司纪委书记、行政人事中心、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负责人参加。
(三)谈话主要内容
1、明确指出谈话对象的违纪事实,说明其违纪的严重程度和危害性,提出处理和纠正的意见;
2、谈话对象说明其对违纪错误的认识,表明其对处理决定的意见,提出整改措施,作出廉洁从业承诺;
3、对谈话对象纠正错误的态度和整改措施给予评价,提出具体建议和要求。
(四)谈话的组织实施
xx公司纪委应对违纪事实初步核实清楚后,报xx公司党委领导同意后进行,具体由xx公司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会同xx公司党委工作部、行政人事中心负责组织实施,谈话应以个别谈话的方式进行。
第十条廉洁谈话的要求
(一)谈话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坦诚相待的原则。谈话时要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采取既严格要求、又与人为善的态度和同志式的平等方式进行;
(二)谈话前要认真作出计划安排,严格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三)进行谈话时要注意方式方法。谈话人既要向谈话对象提出有关建议、希望和要求,又要认真倾听谈话对象的汇报和陈述;
谈话对象应正确对待组织谈话,实事求是地回答或说明问题;
(四)谈话对象要在警示谈话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写出书面整改报告,报xx公司党委、纪委。
第十一条谈话结果处理
(一)谈话对象能举证反映问题失实的,给予澄清事实,作了结处理;
(二)反映问题属实或基本属实的,由谈话对象整改后作了结处理;
(三)谈话中发现有比较严重的违纪问题,需要进行初核,经xx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批准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警示谈话结束后,由xx公司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承办人员填写相应的《领导人员廉洁谈话登记表》,报xx公司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审批后归档,并列入谈话对象本人廉洁从业档案。
(五)警示谈话对象应扣发当年度10%奖励年薪,警示谈话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xx公司行政人事中心应当提出具体意见,报xx公司党委、纪委领导批准,并监督实施。
第十二条xx公司纪委要加强对廉洁谈话效果的监督检查,对谈话中发现的问题、形成的意见,要及时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和落实;
涉及重要问题或人员的谈话,xx公司纪委、行政人事中心要加强整改措施和落实情况的督办。
第十三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xx公司总部及所属企业、项目公司。
各单位可根据本实施办法,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单位实施办法。
第十四条本实施办法由xx公司纪委办公室(纪检监察中心)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实施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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