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3篇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 第十一条制定规章应当编制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市人民*(以下简称市*)所属工作部门或各区人民*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法制机构报送下一年度制定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3年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3篇,供大家参考。
海口市规章制定程序规定1
第十一条 制定规章应当编制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 市人民*(以下简称市*)所属工作部门或各区人民*认为需要制定规章的,应当于每年10月31日前向市*法制机构报送下一年度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规章名称;
(二)制定规章的必要性、宗旨及依据;
(三)规章所要解决的问题及拟确立的主要制度;
(四)起草小组负责人及规章送审稿报送时间。
提出制定规章立项前,有关单位应当对制定规章的必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调查研究,并作出立法调研说明。
第十三条 市*法制机构可以根据市*的委托公开向社会征询规章项目,广泛听取立法建议。其他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公民可以提出立法建议。
第十四条 市*法制机构应当及时对制定规章的立项申请及立法建议进行组织论证、调查研究和综合协调,根据需要区别轻重缓急,拟订市*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草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市*法制机构不得将规章项目列入市*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草案:
(一)未经前期立法调研和论证的;
(二)拟定规章的内容与法律、法规相抵触或者不符合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
(三)有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章已有明确规定的;
(四)制定规章的基本条件尚未成熟的;
(五)其他不需要通过制定规章解决的。
第十五条 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经市*常务会议审议批准后以市*文件的形式印发。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应当明确规章的名称、起草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完成时间等。
第十六条 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在执行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对拟增加的规章项目,有关单位应当进行补充论证,向市*法制机构提交书面论证说明,并由市*法制机构提出协调意见后报市*常务会议审议批准。
第十七条 对列入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的项目,市*法制机构应当抓紧组织、指导、督促起草单位实施。
每年12月31日前,起草单位未按年度规章制定工作计划要求完成起草任务的,应当向市*法制机构书面说明原因,由市*法制机构提出意见报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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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八条 一般规章应当经市*常务会议审议决定;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重要事项的规章应当经市*全体会议审议决定。
第三十九条 市*审议规章草案时,应当通知市*法制机构、起草单位及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并可以邀请有关专家、法律顾问列席。
第四十条 市*审议规章草案时,由有关起草单位作规章送审稿的起草说明;由市*法制机构作规章草案说明。由市*法制机构直接起草和牵头组织起草的规章草案,由市*法制机构作统一说明。
第四十一条 经审议未通过的规章草案,由起草单位根据市*的审议意见和决定进行修改,并在限定的时间内重新报送市*法制机构,由市*法制机构按照本规定重新予以审查。
第四十二条 经审议原则通过的规章草案,由市*法制机构会同起草单位根据市*的审议意见和决定进行修改,形成规章草案修改稿,报市*核定。市*办公厅应当及时对规章草案修改稿进行公文审核并报*签署市*令,予以公布。
第四十三条 公布规章的命令应当载明规章的制定机关、序号、规章名称、通过日期、施行日期、*署名以及公布日期。
第四十四条 规章签署公布后,有关部门应当及时在市*指定的刊物和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规章全文。在市*指定的刊物上刊登的规章文本为标准文本。
第四十五条 规章一般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但是公布后不立即施行将有碍规章施行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规章应当自公布之日起30日内,由市*法制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报*、省*大会常务委员会、省人民*、市*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第四十七条 规章自施行之日起1年内,负责组织实施的单位应当向市*法制机构书面报告实施情况;特殊情况应当随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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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条 规章解释权属于市*。
规章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由市*解释:
(一)规章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规章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规章依据的。规章解释,由市*法制机构参照规章送审稿审查程序提出解释意见,报市*批准后以市*文件的形式公布施行。规章的解释与规章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九条 规章在执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法制机构应当及时向市*提出修改或废止的建议:
(一)规章内容与法律、行政法规或其他上位法相抵触的;
(二)规章依据的上位法已经修改或废止的;
(三)规章的内容被有关上位法或其他规章替代的;
(四)规章内容不符合客观实际情况的。修改、废止规章的程序,参照本规定执行。规章修改后,应当及时公布新的规章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