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简表范文网 > 专题范文 > 规章制度 >

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7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乡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巡查方案

  为保障执行国家、市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精神的贯彻实施,全面落实规划和自然资源方面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坚持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执法监察原则,及时发现、有效遏制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根据有关执法监察巡查工作规范和实施细则,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成立赶水镇规划和自然资源执法巡查监管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镇分管规建环办领导任组长;规建环办主任任副组长;镇规建环办、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林业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赶水规资所的负责人为成员;规建环办业务经办人员为土地违法巡查专管员,各村(居)委员会主任为土地违法巡查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规建环办,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巡查内容

  1.未经批准非法占地的;

  2.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的;

  3.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坟、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的;

  4.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的;

  5.法律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

  三、巡查区域

  对辖区内的26个村(居)进行巡查,巡查区域包括:自然保护区、基本农田、生态红线、水源地、城镇规划区等区域。

  四、巡查形式

  巡查形式分为日常巡查和专项巡查。

  (一)日常巡查:镇规建环办、镇经发办、镇农服中心、林业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赶水规资所对辖区内的26个村(居)进行日常巡查,每季度制定日常动态巡查计划,并建立动态巡查台账。

  各村(居)委员会主任为本村(居)日常动态巡查责任人,负责本村(居)范围内动态巡查工作。每周对本村(居)范围内的用地、建设等情况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制定巡查计划、建立巡查台账。在查处违法行为时,协助作好违法行为的调查取证工作。

  (二)专项巡查:镇、村两级联合对辖区内无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勘查开采等违法违规行为以及房地产领域违法行为进行集中专项巡排查。

  五、巡查要求

  1.巡查人员在检查和制止违法行为时,应当表明身份,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必须采取制止措施,及时向当事人宣传规划和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告知其违法行为将产生的严重后果和承担的法律责任,督促当事人自觉中止违法行为。

  2.巡查中,对一些轻微违法行为,其行为还处于萌芽状态,责令当事人及时改正,将改正情况记录在统一的巡查台账中,对严重的违法行为,巡查人员应当立即依法制止,有关职能站办所要下达责令停工通知书。

  3.巡查人员每次巡查结束后,无论是否发现违法行为,均应当做好巡查记录和收集佐证材料;巡查过程中发现重大、严重规划和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应及时向规建环办报告,由镇政府函告相关职能部门查处。

  4.建立健全台账登记制度,内容包括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

  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内容。

  5.对各类巡查资料进行统计归档,将情况报告、报表、台账等资料整理成册,分类入档案库存放。

篇二: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五化镇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五化镇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各类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根据《五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执法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

  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监管是及时发现、制止、查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和做好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工作的关键环节,为加强对动态巡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决定成立镇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XXX、各村支书、村干部,镇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在镇打非治违办公室,由XXX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各村也要建立动态巡查网络,做好本辖区内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

  二、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分级网格与责任

  划分

  建立镇、村两级巡查网格,五化镇为一级网格,各村为级网格。制定“五定”工作机制(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采用五化镇打非治违组全域日常巡查与驻村导、干部、村委会干部分片巡查相结合模式,全面覆盖辖区内的所有监管对象。

  一级网格。五化镇为一级网格,责任主体为镇人民政府镇长为责任领导,五化镇打非治违组全体成员为巡查责任人,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全域日常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土地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和整改;每周对本镇全域巡查不少于2次,并有巡查台账和记录;负责制定对二级网格的考核细则,指导监督辖区内二级网格的运行和履职情况;分季度对二级网格开展考核、兑现奖惩;向上级报告有关情况。

  二级网格。各行政村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镇政府驻村领导为责任领导,驻村干部和村支部书记(主任)为巡查责任人(详见附件1)。分片巡查区域划分以村社区为单位实行分片包干。主要职责:负责摸清底子,对2021年卫片没有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主动摸清底数,建立台账(详见附件2);负责组织开展区域内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每周对本区域巡查不少于2次,并有巡查台账和记录,同时于次月4日前上报本辖区内上一个月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统计表(详见附表3);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占地、破坏耕地、违法建设等违法行为,协助立案调查和处理整改宣传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向上级网格报告有关情况。

  三、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区域等级划分

  (一)土地动态巡查区域等级:

  1.一级区域:(3天巡查一次)

  ①五化镇各村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

  ②乡镇规划区范围;

  ③大津水库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④《五仙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文明路及延伸段等道路沿线两厢用地建设管理的通知》(宜政办发[2020]1号)规定的禁止建设区和控制建设区。即,S215线两侧边沟外沿15米范围为控制建设区;

  ⑤城乡结合部、村庄周边等违法用地违法建设高发区。

  2.二级区域:(5天巡查一次)

  ①非基本农田保护区外的一般耕地;

  ②镇、村道路和农村道路两侧;

  ③各自然村建成区及周边。

  3.三级区域:(10天巡查一次)

  ①已合法批准,正在实施建设的项目用地、村民建房;

  ②一二级区域外的林地、园地、草地等其他农用地和未利用地;

  ③已经建成的各企业用地、工矿用地。

  (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重点区域:持有合法手续的矿产资源勘探、开采点和非法开采多发区。

  (三)地质环境动态巡查重点区域:地质灾害隐患点、地质灾害多发区、矿产资源开采活动较多的区域。

  四、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的工作内容

  (一)土地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1.用地单位是否取得合法用地、规划手续,土地用途、面积、地类、建筑位置、层数、外观是否与批文相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本农田保护、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

  2.设施农用地是否办理备案手续,临时用地是否办理用地手续。

  3.违法用地和违法建设拆除、复耕复绿情况。

  (二)矿产资源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是:

  1.无证勘查、开采、越界开采,非法转让釆矿权,持勘查许可证进行采矿等违法行为(含挖砂、采石、取土);

  2.有无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相关部门明令禁止范围内的采矿行为。

  (三)地质环境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

  1、有无新增地质灾害隐患点;

  2、是否落实地质灾害防治五项制度;

  3,有无在地质灾害危险区从事容易诱发或者加重地质灾害的活动;

  4.有无不按要求承担监测预防任务和不履行治理责任的行为。

  五、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要求

  (一)根据《五仙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监管工作的通知》,在做好日常执法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工作,一级巡查区每3天巡查一次,二级巡查区每5天巡查一次,三级巡查区每10天巡查一次。

  (二)提高动态巡查的工作效率和质量,巡查工作必须踏实认真,实实在在,检查要有针对性。镇、村两级级巡查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开展好巡查工作,并接受上级督导。巡查发现的题,必须及时处理或上报,不得久拖不决而加重案情,增大查处整改难度。

  (三)加大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巡查人员在动态巡查中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做好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及时报告镇打非组。镇行政执法人员要依法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对主动纠正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的,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予行政处罚。对拒不停止违法行为,采取拆除继续建设部分、停水停电、查封机械设备等强制措施,并进行立案查处。

  (四)巡查人员必须将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的时间、内容、发现问题、处理情况作详细记录保存,并建立《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台账》。行政执法人员对立案查处的案件,应妥善保管各种法律文书材料与涉案的各类证明

  材料,案件结案后立卷归档备查。

  (五)行政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必须严格按《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的程序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推进自然资源执法(宅基地建设管理)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

  (六)村级要建立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动态巡查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做到权责明确。对于应当发现的自然资源(宅基地建设管理)违法行为而没有发现,应及时报告的未及时报告,以致造成严重后果或人为增大查处整改难度的,要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

  -1-

篇三: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保护区巡护制度

  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管理局资源巡护管理制度(试行)

  为了加强和规范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理的巡护检查工作,更好地履行保护管理职责,提高野外巡护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护辖区内野生动植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根据国家对自然保护区资源保护与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保护区管护人员(局属职工和协管员)从事自然资源野外巡护检查工作及相关活动适用于本制度。

  第二条:保护区自然资源巡护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一)遵守巡护制度,明确监管范围,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按照指定的巡护路线做好巡查。通过对固定巡护线路和临时巡护线路的检查,按照人为活动对自然资源的干扰和破坏程度,收集各种相关数据;

  (二)建立健全管辖区自然资源数据库,动植物资源监测,记录珍稀植物的发现、生长变化情况,分析野生动植物种群数量和分布,预测资源变化趋势;

  (三)加强巡查管护,严格责任区内自然资源管理,加强安全防范,及时发现、制止、报告破坏自然资源的行为,协助上级部门查处破坏自然资源的案件;

  (四)做好社区资源保护宣传工作,增强社区群众参与资源保护的意识;

  (五)检查护林防火工作,处理火灾隐患,进行计划烧除,在森林防火期,依法进行护林防火的宣传、预防和检查工作,确保自然资源的安全;

  (六)认真执行定期报告和巡护记录制度;

  (七)认真查看保护区界桩、标志、宣传牌和各种科研设施;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条:建立并坚持各级领导参与、检查巡护工作制度。

  局领导随时检查、监督各管理站巡护实施情况。管理局相关科室依据各自岗位责任分工,负责对保护区巡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保护科、多种经营科、森林公安局、防火科采取多种方式对各管理站巡护计划执行、巡护报告填制、巡护工作、自然资源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提出整改意见。

  根据收集巡护数据和报告内容,建立数据库,负责巡护工作中重大技术问题的指导、处理,并对巡护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

  第四条:巡护管理员和巡护员的职责

  巡护管理员是巡护工作的技术负责人,负责管理日常巡护工作,制定巡护计划,收集审核上报巡护记录。指导处理巡护中的技术性问题,综合分析巡护报告,编写每月的资源保护工作报告(月报)。

  巡护员是自然保护区保护队伍的主体,是保护区巡护的具体工作者,是资源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巡护计划规定的时间、地点、路线、内容认真做好巡护工作。

  巡护员的职责包括:巡护、报告、林政执法、防火、观察、监测、保护设施的维护、社区共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五条:管理局在每年度春、秋两季,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分别进行一次全面的巡护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统计汇总后,作为年度对管理站自然资源巡护检查目标考核的依据。

  管理站每月对本辖区自然资源的全面巡护检查不得少于1次,每次检查的结果作为管理站对所属管护人员实施考核的依据。

  第六条:管理站所属管护点、管护责任区,要以月和季度为时段,在各时段结束后的5日内,将各自区域的巡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向管理站提交本辖区自然资源巡护检

  查报告。

  各管理站以半年和全年为时段,在各时段结束后的7日内,将各自范围巡护检查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向管理局提交本辖区自然资源巡护检查报告。

  第七条:自然资源巡护检查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本辖区巡护检查工作的开展情况;

  (二)巡护检查的资料统计和结果分析;

  (三)发现的具体问题及调查处理情况;

  (四)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思路及打算。

  第八条:管理站要对所辖区域管护人员的责任区结合资源状况和人为活动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以达到巡护管理网络化为标准,布设一定数量的固定巡护和临时巡护线路,并对不同的巡护线路要分别明确地制定出具体的巡护目标。布设的巡护检查线路报管理局职能科室备查。

  管护人员对责任区的固定和临时巡查线路,每月必须要完成2次以上的巡护检查,对所属责任区的全面巡护检查时间平均每月不得少于10天。

  第九条:管理站及所属管护点、管护责任区负责人,要对各自管辖区域内的日常巡护检查情况,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抽查或核查,及时纠正和督促解决在巡护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第十条:管护人员在执行巡护检查任务时,要对巡护线路周围可视范围内的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现状,以及异常的变化等信息资料进行全面地收集,严格按照规定的巡护检查项目、内容和要求进行巡护检查,并适时做好检查记录,在每次完成责任区巡护检查任务后,要及时整理和填写好责任区的巡护检查记录,并报所属负责人签署意见。

  第十一条:管护人员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及时地调查处理所发现的问题,并将处理结果依次向上一级管护组织报告,不得推逶拖延、隐瞒不报。

  凡属重大事项,需要向上一级报告或请求协助的,应当

  及时汇报情况,并积极调查处理。当发生开垦、砍伐、盗猎、火灾等重特大事件时,由管理局协调组织人员进行抓捕、清理和扑救。

  第十二条:管护人员要必须按时、按要求完成规定的巡护检查工作任务,因特殊原因无法完成时,应上报所属负责人同意后顺延完成,否则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三条:管护人员必须要按设定的线路进行巡护检查,除特殊情况外,不得擅自变更巡护线路,在巡护检查中,要仔细观察和记录巡护中发现的情况,认真填写巡护检查记录。

  第十四条:管护人员必须如实填写各种记录数据,严禁弄虚作假,捏造数据记录;要遵守工作纪律,服从组织分配,不得脱岗串岗、擅离职守,严格履行请销假手续。

  第十五条:管理站要负责对所属管护人员各项巡护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进行检查,认真开展管护人员业务技能培训,指导、检查管护点及管护责任区的工作。

  凡管理局要求填报的林业行政案件、野生动物调查等报表,均实行零报告制度,管理站要按相关规定及时填报,不得瞒报、漏报。

  第十六条:管理站、管护点及管护责任区的管护人员,在积极完成责任区巡护检查工作任务的同时,必须要自觉认真地开展相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和政治理论的学习,以不断提升自身的综合素质。

  第十七条:对管护人员完成辖区巡护检查工作任务的目标考核,以每个管护责任区100分进行考核,凡考核成绩达到95分以上的,确定为优秀;达到85分以上的,确定为良好;达到75分以上的,确定为合格;凡考核成绩在75分以下的,确定为不合格。

  第十八条:自然资源巡护检查目标考核加分项目和标准:(一)在管理局、管理站组织的检查中,未发现任何资源破坏的加1分;

  (二)及时发现并协助抓获滥伐乱垦行为人的加5分,自己抓获滥伐乱垦行为人的加10分;

  (三)及时发现协助查处盗猎案件的加2分,及时发现并自己抓获盗猎案件的加5分。

  (四)及时制止破坏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行为,有效防止辖区内重大乱捕滥猎、乱采滥挖、乱砍盗伐、乱开滥垦等破坏自然资源与生态环境案件的发生,保护自然资源工作成绩显著的加15分。

  第十九条:保护区自然资源巡护检查目标考核的扣分项,按局、站大检查和职能科室日常管理工作中所发现的问题为依据。扣分标准见《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资源管护考评量化评估表》。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黑龙江三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负责解释、修改完善。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自然保护区巡护制度

  巡护是自然保护区基层工作的重中之重,是一切工作的前提。成立自然保护区的最终目的就是要保护好区内现有的自然资源和自然环境安全,拯救濒于灭绝的生物物种,进行科学研究,使其稀有、珍贵、濒危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得到繁衍和发展,探索自然演替规律和合理利用动植物自然的途径。

  巡护就是在保护区内选择一定数量的、能贯穿整个辖区的合理线路,便于巡护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在巡护线路上对野生动植物资源进行有效地观察、监测和对比。按要求在巡护记录和笔记本上记录下野生动植物及人类活动情况,并及时将所发现的重要情况上报保护区的有关领导,及时制止非法行为。而后就其观察、监测的结果进行归类保存,便于进一步进行科学研究。这样一方面是保护原有自然资源的安全;另一方面就是发现新的有价值的物种,为科学研究和探索自然演替规律提供依据。

  巡护的目的巡护是自然保护区最基本、最重要的工作,对于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是自然保护区巡护人员的主要职责。

  巡护的目的:一是制止非法开垦、偷猎、盗伐、放牧,确保自然保护区的保护规章得以有效实施;二是监测自然保护区生态系统、物种及人类活动的变化趋势;三是向人们展示保护区的存在,以及保护工作人员对保护工作的兴趣和认真负责的态度。

  巡护的作用

  巡护对于自然保护区的有效保护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过巡护,可以及时地发现和制止非法活动,如开垦、偷猎、盗伐、放牧等,确保自然保护区边界的完整性,制止群众违反保护区的规定;保证保护区的重要地带,如核心区不受人为干扰。巡护是一种间接的对群众

  进行“广而告之”宣传的形式,它使人们亲眼看到到保护区工作

  人员在积极维护保护区的完整性。此外,在巡护过程中,还可收集野生动物种群、生境、物候等方面的资料,对保护区生态系统及物种的变化进行长期的监测,为保护区的管理提供决策信息。

  巡护员的职责

  巡护员是自然保护区保护队伍的主体,是自然保护区保护工作的“一线”人员,是保护区巡护的具体工作者,是资源管护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巡护计划规定的时间、路线、内容认真做好巡护工作。

  巡护员的职责包括:巡护、报告、林政执法、防火、观察、监测、保护设施的维护、社区共管及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护包括日常巡护和稽查巡护。日常巡护就是定期沿固定路线的巡护,稽查巡护则是根据一定的情况(如接到举报)临时确定路线,进行巡护。巡护时可根据地形和需要,采用步行、乘车、乘船或其他形式的交通工具,同时应配备必要的通讯和野外工具,如无线电对讲机、地图、铅笔、笔记本、海拔仪、GPS、望远镜等。如果要在野外过夜,还应携带帐篷。

  巡护员除了自己在巡护检查外,还可利用"耳目",到村屯查看,获取很多非法活动的情况。一般说来,村民都很清楚谁盗伐了木材,准偷猎了什么。建立秘密“耳目”系统,给他们一定的报酬,请他们帮助收集情况,是一种有效的方法。但要对他们的工作实行绝对的保密,因为一旦其他村民知道是这些“耳目”在为保护区提供情况,他们将面临被迫害的危险。

  巡护线路的选设

  1、固定巡护线路的选设:固定巡护线路就是在区内选择比较稳定的,具有代表性生态系统的,巡护人员要定期进行巡护的路线。选设时不仅要保证巡护员巡护时的安全,最重要的是要贯穿辖区一定范围区域,达到巡护的目的。这种巡护路线没有上级的批准,一般是不

  能随意更改的,而且在不同的季节,要按规定的时间去巡护。

  2、机动巡护线路的选择:机动巡护线路就是除固定巡护线路以外的巡护路线。它是机动灵活的,可以根据辖区内的地形、资源、人为

  活动、野生动植物栖息生长等情况来随机布设。在巡护时,只是体现局部地域自然资源消长、人为活动等情况。它可以根据不同的季节、野生动物活动繁衍时期、野生植物生长消亡时间及人为活动等情况,自行制定巡护时间和巡护次数。

  3、监测样线的选设:监测样线就是根据不同类型的科学研究,因科研调查的需要,在区内选设相对固定的线路。它是根据监测对象的情况,制定科学的、适时的巡护方案。这要根据不同年份,季节气候的变化,科学的制定巡护时间和次数。

  巡护前的准备工作

  1、巡护人员的分工:巡护时要求至少两人以上,其分别负责安全、技术、记录、拍摄、采集标本。

  2、巡护器材及仪器的准备:地形图、GPS、照相机、通信设备、钢卷尺、修枝剪、标本夹、野外巡护记录表、笔、橡皮等。

  3、其它必备物资:睡袋、背包、干粮、水、野外常用药等。

  巡护资料的收集、整理、保存、归档

  1、巡护时的资料收集:巡护时要按照野外巡护表的要求,现场、准确、无误地填写。用GPS定位出巡护起点、拐点、终点、设置并保存轨迹图,对不认识的野生动植物要进行现场的拍照、GPS定位和采集标本,并详细作好记录。

  2、巡护数据表的处理:每巡护完一次,就将野外巡护数据表以电子表格的形式,按月或季度建立专用文件夹并保存在电脑里。原始巡护数据表保存在巡护档案袋里。

  3、GPS数据的处理:巡护回单位后,随即将GPS中保存的航点、轨迹、航线用专用数据线输入电脑并以专用文件夹的形式按月或季度保存在电脑里。保存好后,即可删除GPS里的信息资料。

  4、照相机及标本的处理:将照相机所照的照片输入电脑并保存。

  对所采集的植物标本,首先,把标本夹打开,进行反复的翻压直至采集的标本完全没有水分后,即可按名称填写标签挂牌并放入标本盒保存。对不认识的动植物,可以就地请专家鉴别或把照片发布在网上,请有关专家来鉴定。

  巡护总结报告

  为了全面了解、掌握辖区内的自然资源动态,以巡护单位为基础,按月或季度定期作出阶段性书面总结报告。一是便于更好的总结经验,发现巡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找出不足,促进巡护管理的发展。二是更好的为科研调查提供可靠的第一手资料。同时,也便于上级领导的检查、指导工作。

  巡护计划的制定

  1、巡护计划的主要内容

  巡护计划是保护区管理计划的一部分,应在制定管理计划时予以考虑。但管理计划是一个大的框架,无法明确每个季度、每天如何组织巡护。所以还应该在大的巡护计划之下,制定年度或季度性的巡护计划,根据管理计划的目标和实施保护措施的要求,明确本年度或本季度巡护的任务,制定出具体的巡护计划。巡护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巡护路线的设计、巡护记录的设计(重点观察记录的内容)、巡护员的分工、时间安排、工具用品的准备、以及检查、监督和奖惩的办法。其中日常巡护路线和巡护记录是相对固定的,因为只有相对固定的巡护,才能获得有价值的监测信息。

  2、巡护路线的设计

  日常巡护应该有计划地覆盖部分周边地区、所有进入保护区的道路、与村屯相接的林子、偷猎活动频繁的地带以及各种有代表性的生境。并综合考虑离管护站、管护点、驻地的距离,路线不宜太长,除特殊情况外,最好当天能够返回或到达中途哨卡。将较长的巡护路线分成若干段,有利于准确记录数据采集的地点。巡护路线的安排可考虑让两个巡护队能在某一地点汇合、交换情况,然后再返回驻地。

  每一个保护区都应划分为几个巡护区,每个巡护区又可划分为几个不同的巡护片,应该将标准的巡护路线在地图上勾画出来,并标上编号。巡护员应定期沿这些巡护路线做日常的巡护。

  此外,巡护员还要进行稽查巡护,这种巡护是不定期、不定线的,是根据获得的信息来安排的,因此,这种巡护的时间和路线不能被违反者所预测。

  管护站的领导要负责为巡护员制定巡护计划,并亲自带领巡护员进行巡护。

  3、巡护记录的设计

  巡护记录应提供3个方面的信息:

  ——基本情况,如天气、河流的水位、火灾、水灾、旱灾造成的痕迹等;

  ——遇见野生动物的情况,如数量、痕迹、尸体、幼仔的数量与身体状况等;

  ——人为活动的情况,如砍伐、放枪、人数、脚印、窝棚、被偷猎的动物、鱼网、放牧及烧火的情况。

  通过观察痕迹可以收集到有关哺乳动物数量、活动和身体状况的信息,这对于夜行性的不能直接看到的动物来说尤其重要。观察野生动物痕迹最佳的条件是在雪地、泥地及砂地上,而在干硬多岩的地面或茂密的植被上进行痕迹的跟踪则十分困难。

  巡护的目的之一是监测物种及生态系统的变化。根据管理的需要,每个时期可能有每时期的监测重点,例如,为配合完成某个科研课题。因此,巡护观察的部分内容可能随时需要调整。

  在备注栏记录如下更详细的信息:

  ——不明身份人员的姓名、年龄、性别、违法行为,游客的人数;

  ——伐木的树种、原因和方法;

  ——放牧牲畜的种类和数量;

  ——其他有兴趣的信息。

  4、巡护员的分工

  管护站的领导应根据巡护工作量。合理地安排好每一名巡护员的工作,使他们充分发挥各自的技能,创造性地完成巡护任务。在巡护小组的编组上,应考虑各种特长的人员搭配,使其能够各尽所能、互相补充。应保证每个巡护员有足够的时间在野外巡护。巡护员还应参与巡护计划的制定,发表建议。每一巡护小组必须有一名组长,每一巡护组至少要由两名巡护员组成,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同时也是执法程序的需要。出发前,应该给巡护员下达明确的书面任务,以便让

  他们清楚本次巡护是什么形式的巡护。

  5、时间安排

  巡护计划应明确规定日常巡护的时间次数。日常巡护的时间应是相对固定的,每条路线每周应进行一次巡护。稽查巡护的安排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一般在旅游旺季、生产季节、狩猎季节、防火季节应加大稽查巡护的力度。

  6、工具用品的准备

  巡护计划应列出巡护所需的物品,并安排人员和经费,购买欠缺的物品。在巡护任务较松的季节,安排人员,检查维护野外用具,以保证巡护时所有用具处在良好状态。

  7、检查监督及奖惩办法

  巡护计划必须规定检查监督和奖惩办法,以保证巡护计划的顺利实施。首先应相信巡护员能够尽职尽责地完成巡护任务,以奖为主,惩罚为辅。无论检查监督,还是奖励、惩罚,都是为了把巡护工作做好。检查监督的内容主要是:看巡护员填写的巡护记录是否正确完整,是否做了巡护笔记,是否按原计划到达了某个指定地点等。实际上,每天完成巡护后,将巡护员填写的巡护记录收回整理,即可完成检查监督。

  巡护记录的填写

  巡护记录的填写应在野外巡护时完成。一般采用不易溶水的铅笔填写,并保证字迹清晰。为使其他人也能方便地查看。除文字和规定的代号外,不得使用其他符号或自创的代号。为保持巡护记录清洁整齐,在野外工作时,应使用防水硬本夹将巡护记录夹住,切不可将巡护记录捏成一团放在衣袋内。巡护记录填写的好坏应作为评价巡护员工作好环的重要指标。

  一、巡护笔记

  巡护时,除填写巡护记录外,巡护员还应作适当的巡护笔记。巡护记录不能完全代替野外笔记。巡护笔记是巡护员向管护站领导作口头汇报和核对巡护记录时的“备忘录”。作笔记,记录名字、地点,陈述某一事件,或勾画草图也是巡护过程中非常重要的技能。巡护笔

  记不要求使用规定的文字代号,只要巡护员自己能够看懂即可。

  二、巡护资料的整理

  及时将巡护资料整理出来,对于保护区的有效管理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及时整理资料可以及时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整理资料的一个方法就是报告。

  把在巡护过程中遇到的所有情况报告出来,是非常重要的。这

  些报告不仅是巡护员工作的证明,而且还可能为将来的某个法律程序提供证据,为未来保护计划和管理措施的制定,为管理效果的评价和趋势的监测提供所需的信息。这些报告提供的信息还可构成生物资源清查和监测的重要信息。

  管护站的领导应好好保存巡护记录和其他信息,每月一次将这些信息报送管理局。使用这些笔记和信息本身就是对巡护员工作的肯定和鼓励,将极大地提高他们收集信息的积极性。

  将巡护员在巡护过程中填写的记录和笔记整理后,以统计图表的形式一目了然地反映出来,也会大大地提高巡护员收集信息的积极性。这些图表应反映出每一片区每年或每月人为非法活动的痕迹和频率、野生动物的活动痕迹和频率以及其他一些具生物学兴趣的现象如树木的开花与结果等。

  为了将有关的信息很方便地提炼出来,应使用数据收集记录。巡护时,边观察,边填写。巡护记录中应记录各种非法活动的痕迹、野生动物活动的痕迹、特殊植物开花结果的时间以及其他有特别兴趣的生物学现象等。巡护记录中的数据应能很容易地绘制成年度或月变化的直方图,并能在不同的区域之间进行比较,最终形成反映自然保护区发展变化的直观图表。

  管护站的领导应根据巡护员收集的信息,每隔一段时间向保护区领导提交一份较正式的报告,汇报他所负责地区的情况。这些报告一般应包括:——这段时间保护工作的陈述;——出勤情况;——开支情况;

  ——人为活动情况的概述;——森林和重点野生动物情况的概述;——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下一阶段工作所需的经费、人员、设备等;——其他具特别兴趣的信息。

篇四: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

  为了全面落实《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强化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结合我县的实际,实施土地巡查制度如下:

  一、巡查范围

  各乡、镇土管所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

  1、一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县城规划区、工业园区红线内;③建制镇、城乡结合部;④重点建筑石料采矿区,一般性矿产开采点。

  2、二级巡查区域:

  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县道、乡村道两侧50米范围内;③小集镇周边以及项目建设用地。

  3、三级巡查区域:①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土地;②一级区域、二级区域以外的采矿区。

  4、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两周巡查一次,三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注重抓一、二级区域,兼顾三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

  二、职责分工

  1、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土地利用动态巡查工作,由县局执法大队、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承担,县局执法大队主要对一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并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和村信息员的巡查活动;监督检查和考核村信息员的巡查情况和效果。

  2、各乡镇国土所监察员对所辖范围内的二级巡查区域的土地利用情况实施巡查,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随机、及时予以处理,并向执法大队报处理结果,问题较大的,应及时上报执法大队立案查处。

  3、各村信息员负责对三级巡查区域进行巡查,重点巡查乡村道路两侧和村庄周围等,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报乡镇国土所予以处理,同时,密切配合执法大队和乡镇国土所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三、巡查人员职责

  1、全体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专职和兼职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总结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特点,违法发案区域和分布,对一级巡查区域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2、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县执法大队及分管领导负总责,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查、包处理、包监督、包结案。乡镇一级要以村、组为单位,将本行政区分成若干责任片,责任人为组长。

  组长全程负责本片的土地登记、建设用地管理(报批资料、开工放线、收工验收)和执法巡查及违法用地的发现、制止、上报和协助查处。

  3、巡查人员应当熟悉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忠于职守,秉公执法。在巡查中要持证上岗。

  4、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并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制止。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

  5、建立规范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对巡查中发现的重要情况要及时汇总上报主管部门。

  6、巡查队员发现有违法行为时,要立即制止,责令停工,并在两小时内查清基本情况,由中队长向县局监察大队汇报。

  四、责任考核

  1、县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进行考核。县国土资源局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作为考核下级部门执法监察业务的首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考核情况要与奖惩、挂钩。

  2、考核为优秀档次的乡、镇土管所专业执法监察人员,由县国土资源局通报表彰,并列入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模范评比表彰范围;考核为不合格档次的乡、镇土管所、专业执法监察队伍,由县国土资源局通报批评,并不得评先进。

  第一条

  为落实执法监察工作“预防为主,事前防范与事后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及时发现、有效制止和依法查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四川省土地监察条例》和《四川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责任制度》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国土资源所是实施动态巡查的主力军,按照本级国土资源局(分局)确定的巡查责任区域,实行分片包干,具体落实到人,随时巡查和定期巡查。

  第三条

  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的主要内容:

  (一)及时发现和制止正在发生的土地、矿产违法行为,并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或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应及时报告本级国土资源局(分局),由执法监察科(队)立案查处,并积极配合调查取证工作。

  (二)对已供土地实施跟踪检查,检查用地单位或个人是否按批准的用途进行建设,是否按土地有偿使用合同约定或者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规定的动工期限开工建设。

  (三)设立举报电话,建立乡、村、组为联系点的执法监察信息网络,根据实际情况设立信息监督员,并有专人负责与信息监督员保持联系和互动工作状态。

  (四)在动态巡查中,广泛宣传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增强人民群众保护土地和矿产资源的法律、法规意识。

  第四条

  国土资源所要建立规范的执法信息台帐;案件调查处理台帐;信息传递台帐和供地跟踪管理台帐。巡查人员外出巡查时必须2人以上同行,亮证执法,并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实记录。

  第五条

  国土资源所要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矿产资源规划,结合当地情况,对所辖区域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区,实行动态巡查。

  下列区域应作为一级巡查区,实行重点巡查:

  (一)基本农田保护区;

  (二)城乡结合部、公路干线两侧、独立工矿区、集镇村庄周围;

  (三)国家级、省级开发区及重点项目建设区域;

  (四)国家、省级规划的矿区及本辖区内的重点矿区;

  (五)旅游风景区和地质地貌景观保护区、地质遗迹保护区。其他区域应作为二级或三级巡查区。

  第六条

  对巡查工作不负责,疏于巡查,造成群体违法或重大违法案件的,对巡查中发现问题隐瞒不报甚至弄虚作假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

  第七条

  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列入本级国土资源局(分局)年度工作目标考核。

  第八条

  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奖惩办法按本级国土资源局(分局)的有关规定执行

  为了强化国土资源的管理,规范用地行为,全面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确保及时发现土地违法行为、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根据《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甘肃省土地监督检查条例》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实施国土资源动态管理,特制定本巡查制度:

  第一条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责任单位是华池县国土资源局、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为具体组织实施单位向国土资源局负责。

  第二条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要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可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第三条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范围和对象为华池县境内使用国有、集体土地的所有单位和个人。

  第四条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的内容包括:

  1、检查辖区内的土地利用现状情况。

  2、监督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的执行情况,落实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3、检查辖区内农村宅基地建设,预防乱占滥土地、闲置、荒芜土地的违法行为。

  4、检查国家建设用地,乡镇村集体建设用地、农业建设用地的使用情况。

  5、检查采矿许可证、及时制止无证开采、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

  6、检查耕地开垦费、闲置费、复垦费、土地有偿使用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的收缴情况。

  7、土地开发、复垦的完成情况。

  第五条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领导负责制。分管领导及县执法队负总责,每次巡查必须有领导带队。

  第六条

  巡查依据的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4、《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6、《土地监察暂行规定》

  第七条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和基本农田划定区域,结合实际情况,划分不同等级的巡查范围,实行动态巡查。1、一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②省道及县乡公路沿线;③县城、乡镇所在地、城乡结合部;④油田生产重点区域。

  2、二级巡查区域:①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外的耕地;②乡村道路沿线;③村庄集居地。

  第八条一级区域为重点巡查区域,由国土资源所每周巡查一次,二级区域每月巡查一次,兼顾二级区域;全面掌握辖区建设用地和矿区开采动态,实施全程监控。巡查应作到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

  第九条

  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每月集中在公路沿线、乡镇所在地及城乡结合部巡查不少于一次。各国土资源所密切配合执法队对一、二级巡查区域的巡查活动

  第十条

  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执法监察人员实行定人、定位、定责任,包调查、包处理、包监督。

  第十一条

  巡查的责任:

  1、认真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采用多种形式增强执法人员和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法制观念。

  2、全面、正确贯彻实施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行政,照章办事,不得曲解法律、法规,不滥用职权,随意执法。

  3、按照“预防为主,防治并举”的原则,对辖区内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重点矿区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巡回检查,及时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耕地。

  4、及时依法调处或查处经批准受理的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土地权属纠纷和违法案件,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手续完备,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符合法定程序和法定职责权限。

  5、及时受理土地纠纷、案件的行政复议。

  6、对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区别不同情况按如下程序办理:

  (1)现场停工,丈量占地面积,登记占地类型,施工现状。

  (2)调查了解有关情况。

  (3)依照总体规划,看能否修建,提出处理意见汇报局务会议审定。并做出适当的处罚。

  第十二条

  巡查的义务:

  1、学习、宣传国土资源法律、法规和政策

  2、依法保护土地使用者、采矿权人的合法权利。

  3、、为群众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

  第十三条

  动态巡查必须有巡查方案和记录。并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对每次巡查情况做详细记录;对在巡查中处理的问题应登记完整,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

  巡查人员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种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对拒不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已形成违法事实的,及时报告并立案查处;对正在发生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依法制止。违法用地的发现率、制止率、报告率均达100%。

  第十四条、华池县国土资源局每月按时向市局执法队上报当月巡查情况,各国土资源所根据本月巡查原始记录,认真填写“国土资源所巡查月报表”,于月底报县国土资源局执法队。内容包括本区域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发生的实际情况、现场制止处理与结果。国土资源所难以制止或处理的具体原因,应当及时向局务会汇报,提出需要及时组织拆除等制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建议。

  第十五条、各国土资源所遇到下列重大土地违法行为,自发现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向县国土资源执法队汇报,同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通告:

  (1)县、乡级人民政府及村委会等违法使用土地的案件。

  (2)占用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3)买卖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基本农田的土地违法案件。

  (4)群体性的土地违法案件。

  (5)在查处时,受到干扰的土地违法案件。

  (6)信访反映比较频繁的土地违法案件。

  (7)超出本级管辖职权范围的土地违法案件。

  第十六条

  县国土资源局建立量化的考核指标,对动态巡查责任制的执行情况和效果定期进行考核。县国土资源局把实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国土资源违法情况,作为考核下级部门执法监察业务的首要指标,并根据考核情况予以奖惩。考核情况要与奖惩、任用挂钩。

  第十七条

  实行百分达标年度考核:100分为达标,80分以上为良好,达标者表彰奖励,良好者通报表扬,60分以下者检查整改,并追究部门领导和执法人员责任,具体指标及分值:

  1、国土资源监督检查等主要行政执法工作全部达标记30分,一项未达标扣10分。

  2、对基本农田的巡查每月不少于4次,年累计巡查不少于50次,及时发现,制止违法占地行为次数占当年违法案件的98%以上计10分,巡查少一次者扣2.5分。

  3、对违法案件能及时查处,查处率100%,计10分。

  4、行政处罚准确率98%以上计10分,下降1%扣1分。

  5、土地权属纠纷调处率95%以上计10分,下降1%扣1分。

  6、土地违法案件控制在总农户的1‰以内,计10分,下降1%扣1分。

  7、严格按程序、政策办事,执法人员无违纪、违法行为,计20分,发现一次扣5分。

篇五: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土资源部“尽职尽责保护国土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国土资源、尽心尽力维护群众权益”总要求,和“预防为主,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本着“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基本原则,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机制

  (一)动态巡查机制局执法监察大队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动态巡查工作,不定期对城区范围及重点区域进行巡查、抽查,依法对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土地利用股对全区范围内已出让或划拨的国有土地进行日常动态监管和巡查,指导各国土资源所对已备案的设施农用地进行监管,及时发现、制止闲置低效、涉嫌“大棚房”问题、违建“别墅”问题及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并向执法监察大队书面反馈制止无效的违法行为信息;土地储备中心对收储后土地进行日常管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乱搭、乱建、擅自堆放弃土等违法行为;土地统征办对已办理征地手续,尚未拆迁补偿完毕和未移交政府储备的国有土地进行日常管护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乱搭、乱建、堆放弃土等违法行为,并向执法大队书面反馈制止无效的违法信息。地矿股对全区“非煤矿山”等矿产资源进行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相应的违法行为,并向执法大队书面反馈制止无效的违法信息;各国土资源所为本辖区国土资源动态巡查工作的责任

  主体,负责本辖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制度的全面落实,对本辖区内动态巡查按照年度计划实行全覆盖,各国土资源所巡查频率为每月4次以上。巡查应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调查,及时报告”,提前把涉嫌违法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信息网络机制:各中心国土所对本辖区内动态巡查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本辖区内巡查情况,按照规定上报区局和当地党委政府。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各国土资源所巡查反馈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及时录入《XX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各国土资源所应建立完善本辖区内信息员机制,进一步拓宽信息渠道,把发现涉嫌违法线索延伸到最底层。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接受群众举报,依法按程序处置违法线索。

  (三)预先处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XX省《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办法第二条规定,结合《XX省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暂行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各国土资源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牵头对新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四)共同责任机制:各国土资源所要认真贯彻《XX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制止和查处违法建设的决定》的精神,充分发挥共同责任机制的作用,积极发挥打击违法

  行为的“组合拳”作用,协调建设、综合执法、安全、派出所等部门,共同制止违法行为。

  二、区域和职责划分

  按照国家重点保护资源对象和违法行为发生规律,将土地动态巡查区分为重点区域和一般区域。其中,将重点区域划分为一、二、三级巡查区域,一级巡查区域为:基本农田保护区、城市规划区(含工业集中区)、城郊结合部、国道省道公路干线两侧和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以及违法行为易发区;二级巡查区域为:乡(镇)政府所在地规划区、基本农田以外的一般耕地、农用地、乡村结合部、乡(镇)道路两侧的土地以及矿山较集中的地区;三级巡查区域为:集中的大型居民点周围的土地、农民建房用地和零散分布的矿产资源所在地区域。

  各国土资源所对辖区内重点巡查区域进行全面覆盖巡查,一般巡查区域进行不定期巡查,做到重点巡查和全面巡查相结合,对涉嫌违反国土资源法律的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有效制止。

  执法监察大队负责对各国土资源所动态巡查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并由各国土资源所具体落实整改。

  三、巡查方法和要求

  (一)巡查与报告:执法监察动态巡查工作采取普查与

  抽查、专项与随机、定期与不定期、自查与交叉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动态巡查应当如实填写《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载明巡查时间、路线、人员。如发现有违法行为的,必须记录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当事人简要情况、最终处理结果。各国土资源所应及时收集整理举报箱,详细记录接听的违法举报电话,如实填写《国土资源信息员信息反馈及群众举报情况登记表》,及时反馈国土资源涉嫌违法信息。各国土资源所每月23日前如实向局执法监察大队上报《动态巡查月报表》,并抄送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对重大违法案件,国土资源所应在当日填写《动态巡查违法行为报告表》,经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局执法监察大队根据违法情况及时处理。局执法大队每季度25日前向市局报送动态巡查工作开展情况,对重大违法案件及时专题报告。

  (二)及时制止到位:各国土资源所在动态巡查中发现的国土资源涉嫌违法行为应予以口头或书面制止,对应该书面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的,及时送达当事人,制止率必须达100%,《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可由各所自行编号。对于口头或书面制止情况应做好详实记载,并由当事人或见证人签字确认,做好记录登记工作;对情况严重的,按照职权分工及时函告相关部门,实施专报。做好后续跟踪检查、复核工作,完善巡查登记后续记载。

  (三)加强属地管理:各国土资源所应积极向当地党委

  政府汇报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不断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意识,加强用地管理,及时制止违法用地行为;农民涉嫌违法修建农房行为由各国土资源所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并全权处理,及时制止违法行为,消除违法状态。对于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和集镇规划区范围内的涉嫌违法建设行为,协同建设部门开展初期调查,并按照职能分工,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四)建立健全台帐:动态巡查台帐内容应包括巡查方案计划、动态巡查区域图、分片包干责任表、巡查记录等。

  四、违法案件查处

  (一)各类违法线索的处理:对举报发现(12336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网络举报等)媒体反映等渠道发现的线索,由各国土资源所初步调查,收集相关资料形成调查报告,协同当地党委政府及时处理或回复当事人;对巡查发现线索应采取口头制止、书面制止和向当地党委政府报告等方式,对制止无效的应按程序上报处理;对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线索,由局法规股负责核查和判定,对一般性违法行为负责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限期改正其违法行为;制作无效需立案查处的,书面移交执法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二)违法案件制止方法:各国土资源所对巡查发现的国土资源违法行为,应当立即制止并按要求下达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对拒不停工继续施工

  建设的,应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及区局报告。其中对符合立案条件的,各国土所应做好案件的调查核实工作,制作《国土资源违法案件调查笔录》和《勘察笔录》,收集齐相关证据资料交执法大队处理。各类法律文书由执法大队制作,各国土资源所负责其送达工作。

  五、奖惩制度

  (一)对巡查工作突出、成绩显著、及时依法准确查处违法案件的单位和做出突出贡献的办案人员,年底给予评优。对重大安全及时发现、制止,视挽回经济损失程度,作为年终考核加分因素。

  (二)各相关股室、国土资源所应严格按照本方案确定工作职责落实相应的巡查责任,承担因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相应责任。局执法监察大队每月如实统计各乡镇上报的《动态巡查工作记录表》,发现有未上报或上报不及时的,由局纪检室通报批评处理。

  (三)发现循私舞弊,与违法相对人相互勾结、知情不报、故意瞒报,压案不查,或因主观臆断、玩忽职守或故意发生的执法过错,根据行政责任行为的性质、情节、后果,可以给予责任人和办案人员下列形式的处理:对性质、情节轻微、危害后果不大的,给予诫勉谈话或者责令书面检讨处理;对性质、情节轻微,造成不良影响,给予通报批评处理;对性质、情节一般,危害后果较大的,给予离岗培训处理;

  对性质恶劣、情节较重,危害后果较大的,给予全区通报批评等处理;对涉嫌违反政纪的,交由相关部门依法依纪处理;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篇六: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

  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落实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各项规定,加大自然资源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规范自然资源执法监察行为,建立有效的执法监察新机制,根据《X市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办法》的要求,制定以下制度:

  一、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零报告”制度

  充分发挥基层自然资源所(分局)网格化巡查责任,确保信息及早捕获、案件及早查处、问题及早解决,真正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自然资源所对巡查发现和群众X举报属实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要立即下达《责令停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在制止违法行为的同时,实行零报告制度,无论有无自然资源违法案件,都要向市局报告。

  二、自然资源违法案件报告制度

  基层自然资源所(分局)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后,应立即采取制止、调查等有效措施,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书面制止无效、当事人拒不停止违法行为的,自然资源所(分局)应在X个工作日内书面报告市局和镇政府(街道办)。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违法时间、违法性质、违法单位(人)名称、违法行为(土地违法案件包括占地面积、地类、土地权属、建设情况,矿产违法案件包括非法开采种类、初步计算开采量、生态破坏情况等)、采取措施(制止、调查、取缔、拆除等),报告同时附前期调查勘测材料及责令停止自然资

  源违法行为通知书

  三、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责任追究制度

  各基层所(分局)对发生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必须依法及时制止和查处,对本行政区域内影响较大、性质严重的自然资源违法案件,在查处的同时,必须向当地党委、政府和市局汇报。对该巡查的不巡查、该发现的未发现、发现后不制止或者制止不到位的以及该报告不报告的予以警告或通报批评。对上级交办的案件不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瞒报、漏报的由市局督办或直接立案查处。对制止、查处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不力、责任目标不落实的,责令所(分局)长作出

  检查,并按程序依纪、依法处理直接责任人,对负有责任的国土所(分局)长和其它责任人员,予以免职或调离执法监察岗位。

  四、自然资源执法监察网格化管理监督考核制度

  X.各自然资源所(分局)负责各自行政区域内的的自然资源执法动态巡查,依照网格化巡查制度,将巡查区域分片包干、责任到人,落实巡查责任,要建立完备的巡查台帐,每次巡查时间、路线、参加巡查人员、发现违法的基本情况、制止和处理情况都应作出详细的记录和说明。巡查人员每周必须按照上述规定的内容,将巡查结果汇总,汇总表填写必须真实、规范。有问题不能隐瞒,没有问题的实行零报告,决不能流于形式走过场,汇总表作为目标考核的重要依据。

  X.对X群众举报线索和上级交办的举报案件及时进行核

篇七: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欢迎下载

  为切实加强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全市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长效监管机制体系建设,夯实各乡(镇)、街及相关部门在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中的监管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落实“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自然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方针,及时发现、及时报告、及时制止、及时处理自然资源和规划违法行为,切实保护自然资源,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行政监察法??行政处罚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本方案所称动态巡查,是指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循环经济产业开发区(以下简称各单位)通过巡回检查的方式,及时发现自然资源领域和城乡规划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予以制止、报告和处置的工作制度,通过开展全面动态巡查工作有效防范、及时制止各类违法行为。

  二、工作任务

  各单位负责辖区内的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对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负直接责任。年初要制定动态巡查计划,实行“定人员、定区域、定责任〞的三定制度,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切实履行“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的欢迎下载

  职责,做到“防范在先,发现及时,报告准确、制止有效、查处到位〞。

  三、职责分工

  各单位是动态巡查工作的实施主体,相关职能部门配合采取行政处罚及实施强制措施,实行网格化管理,明确任务,实行责任追究。

  因建设办和胜利办未设立自然资源管理机构,其辖区(主城区)内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工作暂时由市自然资源局执法队伍负责。

  (一)各单位要及时发现以下自然资源违法行为:

  1.未经批准非法占用土地;

  2.在临时用地上修建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

  3.占用耕地建窑、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挖砂、采石、采矿、取土;4.占用基本农田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从事其他活动破坏基本农田;5.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和造成地质灾害隐患;6.在乡(镇)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

  欢迎下载

  7.未取得乡村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

  (二)动态巡查工作实行巡查台账登记制度。巡查台账应当记录巡查时间,巡查人员,巡查路线,巡查项目,违法项目主体或名称、违法地点、违法现状、制止措施、制止效果、后续处理等基本内容。

  (三)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时,各单位要根据案情依法及时向违法当事人下达?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建设通知书??限期拆除违法建筑物、构筑物通知书?或者?责令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同时加大整治整改力度,把违法行为处理在违法建筑形成之前;对已形成的违法建筑未实际使用,可拆除复耕的,由各单位组织拆除复耕到位;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又确需占用的,查处到位后督促违法当事人补办用地手续,跟踪检查整改情况,在取得批准手续之前严禁复工违法建设。

  (四)各单位动态巡查工作实行抄告制度。对拒不停止或已形成违法事实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法行为,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抄告,相关职能部门依职权组织立案查处或指导查处。抄告要及时全面,内容包括违法主体、违法时间、项目名称、具体位置、占地面积、实际用途等相关情况。

  (五)各单位负责辖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审批后监管动态巡查工作。从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下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到用地竣工验收期间,按照合同或决定书对

  欢迎下载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的用地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并按要求将相关监管材料、数据及时准确上传监管系统,发现违法违规情况及时通报市自然资源局。

  (六)各单位负责对辖区内正在实施的违法行为或规模较小的违法用地及违反乡(镇)总体规划、村庄规划违法建设等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对于已形成违法事实,且案情较复杂、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及时交由市自然资源局查处。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保护耕地就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是坚定“四个意识〞、牢固树立“四个自信〞的现实检验。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动态巡查工作第一责任人,要切实提高耕地保护工作政治站位,狠抓工作落实。

  (二)强化巡查,注重效果

  各单位要加大动态巡察工作力度,坚持对违法占用耕地行为“零容忍〞,有效遏制新增,积极处理历史违法案件,尽快消除违法状态。

  (三)夯实责任,严肃纪律

  要层层建立包保责任制,严格履行职责,严肃工作纪律。动态巡查工作中,有以下行为之一,造成较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欢迎下载

  1.动态巡查工作布置、开展不到位,新增自然资源违法行为较多的;

  2.应当发现而未发现自然资源违法行为的;

  3.发现违法行为不制止的或者未有效制止的;4.发现违法行为日常监管不到位的;5.应当报告而未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6.填写巡查台账时弄虚作假的。

推荐访问: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制度 巡查 自然资源 制度

相关推荐

2024年度深化城乡融合“十百千万”工程工作总结(全文) 在办公室干部座谈会上讲话稿 在全县招商引资大会上致辞(完整) 经验交流:“五个坚持”创新加强党建设(全文完整) 2024年度经验交流:打造品牌集群,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精选推荐】 2024年在“乡村振兴美丽家园”创建活动上经验发言材料 202X年区法学会建设调研报告【精选推荐】 X市经信工作总结和2024年思路(范文推荐) 2024年2024年全国“两会”测试100题(全文完整) 2024年度全文学习2024年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 巡查谈话如何谈领导班子成员的优缺点范文二篇 农村公路养护巡查制度【5篇】 社区网格员巡查河道咋描述【4篇】 河道巡查员个人工作总结六篇 关于巡查回头看工作报告【四篇】 区自然资源局实施绿色发展行动工作总结 自然资源行业乱象整治工作方案【四篇】 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的重要性范文(通用2篇) 自然资源局地质灾害工作总结集合5篇 在全市自然资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讲话(完整文档)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制度六篇 2022年社区加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8篇 2022年社区加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9篇 2022年社区加强学习常态化制度化4篇 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措施2022年,制度执行不严格整改措施【优秀范文】

热门文章

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制度

一、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成立幼儿园传染病管理领导小组,制定幼儿园传染病预防控制计

关于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六篇】

《工作》是埃曼诺·奥尔米执导的剧情片,LoredanaDetto和SandroPanseri出演。该

疫情晨午检制度表格范文四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

现代财政制度的内容四篇

内容是汉语词汇,拼音是nèiróng,意思是指事物所包含的实质性事物。一个艺术作品的表现、基本含义、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范文六篇

安全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ānquán,通常指人没有危险。人类的整体与生存环境资源的和谐相处,互相不

企业作风建设制度(通用5篇)

作风是一个汉语词汇,读音为zuòfēng,是指在思想、工作和生活等方面表现出来的比较稳定的态度或行为

2024年(13篇)关于入院前急救制度材料7篇(2024年)

一、目的院前急救设备齐备,人员装备办理,利于院前急救患者的救治,进步医疗效劳量量。二、适用范围急诊科一般情况下的院前急救过程控制(不包括灾害事故急救)。三、职责(一) 由科主任、企业管理长负责督促配置

疫情晨午检制度范文(精选6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

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制度集合5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

课后服务制度15篇

课后服务制度15篇课后服务制度篇1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四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

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健全完善集团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