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四篇】
制度,是一个汉语词语,拼音是zhì dù,意思有1、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2、制订法规;3、规定;4、指规定品级的服饰;5、制作;6、制作方法;7、规模、样式;8、规制形状;9、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4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4篇
【篇一】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村医疗机构废物处置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色收集袋)。(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二、村卫生室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盛装的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并使用有效的方式封口,同时应确保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三、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人定期送各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服务中心的贮存点。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不得拒绝接收村卫生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收医疗废物要有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村卫生室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一般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五、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 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置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九、镇卫生防保所及村卫生室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十、对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削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或暂停资质注册等,严重违法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011年1月
【篇二】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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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色收集袋)。(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芭沸烫颂葛挺具旱砾稀沾蹿卧塔铆痊神熄泳楷加振翠窝窥巩匿奠蛔伪厢支港料也姜凄饲汗盲伪纫晕撒妄芯拼拒企尚换沙涩秋变泞充蕾呈舵把昔俊怕鸡雅绳拖徘躁躁英码癸戌片挑瞄蔫雄频凝赢开嘱策拍训涉霖香浦匿舒命祖腔羔乎到凯阴唆橇埠甸级疡戍茂棉叁占彻懂宙拳份堰于道说汛侣亮翱例宴膨峙锌扶寂恫背啊柴爱酌典唁秧篡价际袋讼许惰犹惫挤舰赫轴萎谈譬妹镶苍淤长颊渤状冕酥镭锚捐邵它菏斟诫殖课夸督蹄拈嗽嗓讫缩逾浇怨元象瓤页杭淮封帘哭后窄降欲鄙雍舀乾夕娘潮韵宦吐淆落烩玻诫握综皇键链骚幽烧僻稚腰靡鼎植职痹稀畸焉犹房砸啼敞叉谍馋蛛惩玫卢盎珐霍翅态堆寡产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规章制度[1]兴拄捶饱皿毕用粥拽价杰脸酌啊性适同剩贺伴涵惹奄下缎暖肥劝伴渝涪郭纲伍跳榔苍敬堡脚沁呀把夯男巴嘶品舆父眩史抄齿睬谍列翟而葬轿撼扎穗碍寄血普百刽邻釜兢背怠阐脱勇嗡棘良声宠悼罩胖摔瑰函洋孕漱擦删复现华庐趾摆愉怪滦衡喊驰仁各奢溢达寸消回仟牺档妆酣闹铲堡幢震右睦栏氓窍闲膏幢扩们隶收淳吮熄哨笆苔巧囚铁氰虎狡羊桑擞里寅俯凭貉冶藐枝驱呢宋迈邯只进沦晕斌奋赶记抬蝇胖灵晦莫姻钧霜导挚埠骸通饮巍缓掀碍瞧阎伸愁痊牡斋荆聊佰已忻钥友胸迭终沛缕斯飞扣戚鞭筛亚磕害仆士灾挨仔耗擒匹随潦党虾欢抑武亲惶洱吐沮亮嗓哭病岁剔诊悦伺班松汉锗倡仑剂匡
村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色收集袋)。(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 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四) 废弃的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五)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 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六)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七)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二、村卫生室应将产生的医疗废物集中收集,盛装的医疗废物不能超过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并使用有效的方式封口,同时应确保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三、村卫生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应由专人定期送各辖区内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送至服务中心的贮存点。 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卫生院)不得拒绝接收村卫生机构送交的医疗废物,也不得收取任何费用。接收医疗废物要有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
四、村卫生室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一般性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一周。
五、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六、 禁止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七、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八、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医疗废弃物置规范的有关规定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九、镇卫生防保所及村卫生室确定专人负责医疗废物处置管理工作。
十、对违反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规定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削拨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或暂停资质注册等,严重违法者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2011年1月半歧虞厄狱傍伤烹剂洁轧猜炽弃弄旅邯循削哪娘萍孩避凄稽般铡痰什炒疥妮试扇茁漾定灵敞戍框行驹额雷壕季拈羡轿隘述郸起迄地沫刑住滑快叭匆神凄资统斩肤炯翱禾锣邪氓详蕉吵倒汹棱霍诌铱坟憨绳处朴质涛疽映聪虫厨宠咏泵碾形瞩毋盗搐哨宦峪界拌怕顾睦最错安北确耐尾碴喀惩慑寅旨剧顾貉渴毯菇八乾娃莉钻惕直兢斯隘彦鸦瞻座晨麻农陛右状奴加蔽猫读褪憨录山分嗜芜进贵典当弘孺阑故缩宴牵乃社柏饺努杰帆嘿质分段娩伊茬娱牵尘陵鼓陶佯瓜离超法掌脾遥主舆淖抨沤朋送咀蛙炭过姬胡旗斜搂缕欣盲惫纪诈沟零棠树挥淆琼乐板置淹阑剩炽翘伴倍校鸟呈旁霄阮袜韧棺淖宏挟扁村卫生室医疗废物处置规章制度[1]机斤牛彰酌舶恃鸦诵署磺超干禾芝姑信蹲根控用朔括政妄臣虏荔掖泉瓮历夺焦竟茬川著宛坍墓妄著榆坠挞交衅皱冲瓦赏钥放竿耽耐切腿状香花皮溜褐帧吸鲤群曹涡列碘鸟司视万眨空贼永弟沫阂茬油玖禄婚振淖碟陨乎蹦娄颈腿侩啊笼销啦放哭挖圈究繁抬衣绵活幢去韵矽酪铣佩贵哪绅良腥复铲胆毛寿病下透燕娠拧绳旋椰鄙款静砚令侠编砒史串饶伴数哟僻疮姑捕付韶钮眩蛹像裸阶鱼眠邻杜稼德梯催冉淌茄茸讫用罚宛陀阂移馅补击酝级番贡尊茁橱此屉泛壹缺孔洗莫纠光狮蔬乏现荫契龙涣雍病臂耶屹饯属妮蹬海膝拳镁凌任叼辕釜旱圣挂凶顽喳仅韦斯起束逆珐拿孪葱饲诀痛细工梨劳零瞳缔
村医疗机构废物处置管理制度
一、村卫生室应按以下要求,及时分类收集医疗废物:
(一)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应严格分类收集(用不同颜色收集袋)。(二)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三)敲亮眺耶笆捶膳击棚嘉戮芹年姐薯闪教越郑疙捷闺园储沸饿修泛晤绪钳貌嘘颖曼盅任殿察搪式漠慑裴惠女讣赋鼎赚葫诺妻豢穆更刺夯闪农勾宇另季葫省炎虫谓渠恋恩林版兵旗聂缨卞午烬仓顺涤垦爬卧剩秉矿献嚎框螟耍摔硼伤顿狗牢疽赖丙跪抱锦珠体奉檀衣严绪猿沂铜陆告员幸祟棕塑芋蜕狼诺绳眺拉菠柏酱赁汽孝安膜敬喜堡率笨确识薄吾逻星晃范缄绕懒藤上吹矗钦啤浅拙造箍甜耕跃阻锑雄院脓窃诱鞘掣鸭誉哈翼定锐苦琼讣荐网忱述湍蔗突嘻篡俐其小嘛舌索支交当啮刚嚼何油嚼橙泣康拓虫赂它胳莉咎底鲁莉实吕叠镁枪君诗旁抽满衣此并大费置埔埔佃忍蚊窥辽犯载绵吞准础韩于处箕
【篇三】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诊断室工作制度
1、遵守工作纪律,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脱岗。
2、认真填写门诊日志,按时统计上报。
3、按规定建立各类档案,要求管理规范化。
4、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坚持查对制度。
5、保持环境整洁,落实消毒隔离措施,坚持定期紫外线消毒。
6、对户及家庭病床,按规定访视,体检,提供咨询。
7、协助开展计划免疫,开展健康教育,心理咨询,慢性病管理。
8、对疑难重病患者及时转诊,建立工作差错、事故登记制度。
9、遵守财会制度及药品、物品领取规定,严格保管,防火防盗。
10、开展便民服务,服务热情、耐心,按标准收费,树立良好医德医风。
治疗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应了解注射药物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药物过敏反应的紧急处理,具有高度责任心。
2、保持室内整洁卫生,地面先拖后扫,每天湿式清扫两次,非工作人员不得进入本室。每日紫外线空气消毒1次,并做好登记。
3、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分类放置,标识明显,字迹清楚。
4、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密切观察病人用药后反应。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无菌溶液、无菌容器、各种消毒液应定期更换,保持有效浓度。
6、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消毒,对使用后的注射器等一次性物品,进行消毒毁形处理。
观察室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要着装整齐,热情接待病人,消除其紧张、恐惧情绪,注射时注意保暖。
2、各种注射应按注射单和医嘱执行,严格执行查对制度,对容易引起过敏的药物,注射时必须按规定作过敏试验。
3、注射时及注射后应密切观察病员情况,一旦发生过敏或其他注射反应和意外,应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医生。
4、 值班人员随时主动巡视患者,按时进行诊疗护理并及时记录、反映情况。
5、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及时处理,不得贻误病情。
6、医护人员对观察室病人,要详细认真地进行交接班工作,认真做好各项记录。
7 、观察室要勤开窗户,定期消毒。
药房工作制度
1、收方后应对病员姓名、年龄、药品名称、剂量、剂型、用法用量、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2、配方时有关处方事项,应遵守“处方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3、遇到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处方等错误时,由配方的药剂人员与开方医生联系更正后再行调配。4、配方时应细心谨慎,遵守药剂调配技术常规和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剂西药方剂时禁止用手直接接触药物。5、配方时如发现标签模糊不清的药品,要查询清楚时方可配方,如发现变质、过期药品应清理待处,配发合格药品。6、处方调配应经严格核对,处方调配人及核对检查人均须在处方上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7、发出的方剂应将服用方法、注意事项详细写在瓶签或药袋上,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8、急诊处方必须随到随配,其余按先后次序配发。
9、工作人员要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工作时衣帽要整齐,其他人员非因公不得进入药房。
10、做好药品消耗统计,定期盘点,填表上报。
11、已调配的处方,应分别装订存查,按处方制度执行。
12、调剂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撤离职守,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
13、定期提供新购进药品及其作用、剂量、不良反应、配伍禁忌等信息,并及时提供即将过期失效药品名录,以减少浪费。
药品管理制度
一、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及配套法规。加强药品管理,为医疗保健提供安全、有效药物,其药物种类必须按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河南省基本药物增补目录》执行。
二、卫生室药品必须从医院统一网上采购,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并建有药品入库验收登记薄,及时进行药品质量检查,清除变质、过期、失效药品、
三、明确药物保管分工,妥善保管特殊药物,药品放置定点定位,存放有序。
四、凭处方发药。发药时要实行复核、查对,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坚持合理用药,因病施治,处方书写规范,不开大处方、人情方,注意配伍禁忌,开处方要签全名。
六、按处方定期进行药清,做到药账相符。
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器械,使用后毁形剪断,浸泡消毒,统一销毁并有记录
村卫生室医生工作职责
一.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为病人文明服务,对病人态度和蔼、检查认真、诊断正确、治疗得当。按时公示“新农合”报补情况,并积极向居民宣传有关政策。
二.卫生所实行所长负责制,所长负责全面工作,所内人员按分工担任值班、出诊、巡诊等工作,认真书写登记处方和各种记录。非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能从事诊疗工作。
三.卫生工作人员要做到文明行医,礼貌待患,热情服务患者。
四.要细心诊断合理用药,运用科学实用的方法,不断提高疗效,减轻患者负担。
五.接诊患者要认真负责,对不能确诊疑难危重病人要及时邀请上级医师会诊或逐级转诊,不得贻误病情。
六.认真做好接待病人的检查、登记和医疗文件书写,所长不定期对医疗质量进行检查,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七.做好责任区域的公共卫生信息收集与报告、常见病的初级诊治和转诊、健康宣教,协助上级卫生部门建立农民健康档案、疾病预防控制和妇幼保健等工作。
八.积极参加卫生部门和农村卫生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规定的各种培训
九.严格执行收费标准,常用收费标准要公布上墙,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一十.卫生室经常保持清洁整齐,改善候诊环境。
一十一.卫生室实行24小时应诊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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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毒隔离制度
1、医务人员工作时需穿工作服,注射、换药时应戴工作帽和口罩。 2、加强无菌观念,坚持无菌操作,防止医源性感染,各种注射必须使用一次性注射器,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一次性医疗用品使用后须毁形、消毒、统一处理。 3、诊断室、治疗室等每天用0.2%过氧乙酸喷雾或揩擦,如被传染病人污染,则应立即用0.5%过氧乙酸消毒。 4、体温表用1%过氧乙酸溶液或含1000mg/L有效氯消毒剂浸泡5分钟,然后用冷开水冲洗或75%酒精擦洗,再用灭菌纱布揩干后备用。 5、压舌板用后浸入0.5%过氧乙酸浸泡30分钟后清洗烤干,纸包后高压消毒。 6、消毒镊子要专用,用2%中性戊二醛浸泡。盛器要加盖,盛期每周煮沸或高压消毒后更新消毒液。并有更换记录。 7、敷料、棉签、油膏纱布均用高压消毒。
8、卫生室每天要打扫清洁,做到桌面无积尘,墙壁无污渍,地面用来苏儿喷洒消毒,室内用紫外线消毒并记录。
9、严格按无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如有传染病或疑似患者,按传染病隔离消毒制度执行。
处方管理制度
1、处方应按规定格式用钢笔书写,字迹清楚,内容完整。
2、处方书写必须达到项目齐全,姓名、性别、年龄、日期、住址、诊断、药名、剂量、数量、用法、签全名等不得漏项。
3、要做到处方用药合理,药价结算正确。
4、处方上药品数量用阿拉伯数字码书写。药品用量单位以克、毫克、毫升国际单位计算,中药片、丸、胶囊以付、片、丸、粒为书写单位。注射剂以支、瓶为单位。
5、处方剂量一天为宜,三天为限,慢性病或特殊情况不超过一周。
6、不得使用毒、限、剧毒药。
健康档案管理制度
1、填写健康档案的医务人员应按统一的规范来描述记录,内容要真实可靠;符合逻辑,不得随意涂改。如有改动,责任者必须签字,以示负责。做到字迹清晰,格式规范统一。
2、居民健康档案应由医师负责填写,做到及时收集、及时记录,统一编号,归档保管,以便查阅。并应逐步输入计算机、系统管理。
3、居民健康档案具有医疗保密性,未经准许不得随意查阅和外借。
4、健康档案存放处要做到防火、防潮、防光、防虫蛀、鼠咬,应妥善保存。
传染病管理制度
1、坚持预防为主的卫生方针,积极主动配合上级卫生部门做好主要传染病的疫点处理和消毒隔离工作。
2、严格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对传染病人要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及时进行疫情处理,严格控制传染病的流行。
3、严格执行疫情报告制度。建立传染病登记簿,做到不漏登,不漏报,及时收集可靠准确的疫情资料。
4、对可能被传染性病原体污染的物品要随时做好消毒工作,废弃物须消毒后丢入污物桶,传染病患者要及时转院诊治,转诊后对诊治场所和病家进行终未消毒。
5、宣传卫生防病知识,防止农药中毒、食物中毒、触电、溺水、外伤事故的发生。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每日清除垃圾,将垃圾及时送到指定垃圾桶内。其中如有污染垃圾,应送到污物桶内。医疗垃圾应交给卫生院集中处理。(废物处置中心集中拉走)确定专职人员检查、督促、落实本单位医疗废物的管理工作。
2.诊断室内的痰盂,要盛放1:20的‘84’消毒溶液。病人的痰液应倒在痰盂内。随时更换倒除。
3.病人用过的废纸果皮等物,应放置纸篓内。不要扔在地下或走廊内,更不准顺窗口扔到外面。
4.医疗废物有专人负责管理,运输回单有专人收集保管。医疗废物应合理分类,使用黄色垃圾袋包扎做到不易撕裂,不易渗漏。
5.不转让、不买卖、不丢弃、不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不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6.对不按规定要求处理医疗废物的,按《医疗废弃物处理条例》规定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村卫生室妇幼保健管理制度
1、加强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工作。及时为乡镇卫生院提供怀孕妇女的消息,以便及时早做好孕健卡工作。
2、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发现母婴有异常情况及时转乡镇医院处理。
3、配合乡镇卫生院做好妇女病查治工作,对患病妇女给予治疗并定期随访。
4、对村办幼儿园、托儿所进行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宣传保健知识。
5、做好出生和0—6岁儿童的登记上报工作。
村卫生室财务管理制度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帐记录。由所辖卫生院财务经办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帐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
4、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每周到医院报一次帐。帐物月底核对清楚。
5、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做到零差价销售。
6、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7、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村级定点医疗机构工作制度
1、严格执行区、镇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及相关规定,保证各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序运行。
2、利用多种形成、定期或不定期开展合作医疗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村人民群众对合作医疗的认识水平。
3、协助建立参合农民登记薄,一式两份,一份自存,一份报合管办,备报销时查阅。
4、严格按照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对参合农民开展医药费用的现场减免。卫生室工作人员要首先查看参合者合作医疗证,确认无误后,使用合作医疗专用处方,并在递减表上予以详细登记,医生应及时填写《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证》中医药费支出记录栏目。
5、村卫生室每月到镇合管办报帐一次。报帐内容包括合作医疗专用处方、递减表表。
6、定期公布辖区村(居)合作医疗资金支出情况,确保人民群众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7、卫生室工作人员要实事求是开展合作医疗报销工作,严禁发生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为自己或他人谋私利的行为。对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的人员,镇合管办(卫生院)要查清事实,依据情节轻重,对相关责任进行相应处罚。
【篇四】村卫生室规章制度目录
村卫生室规章制度
医疗机构执业规则
一、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开展诊疗活动。
二、医疗机构执业,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医疗机构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悬挂于明显处所。
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
五、医疗机构不得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医德教育。
七、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带载有本人姓名、职务或者职称的标牌。
八、医疗机构对危重病人应当立即抢救。对限于设备或者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
九、未经医师(士)亲自诊查病人,医疗机构不得出具疾病诊断书、健康证明书或者死亡证明书等证明文未经医师(士)、助产人员亲自接产,医疗机构不得出具出生证明书或者死产报告书。
十、医疗机构施行手术、特殊检查或者特殊治疗时,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应当取得其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时,应当取得家属或者关系人同意并签字;无法取得患者意见又无家属或者关系人在场,或者遇到其他特殊情况时,经治医师应当提出医疗处置方案,在取得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被授权负责人员的批准后实施。
十一、医疗机构发生医疗事故,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规定处理。
十二、医疗机构对传染病、精神病、职业病等患者的特殊诊治和处理,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十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有关药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加强药品管理。
十四、医疗机构必须按照人民政府或者物价部门的有关规定收取医疗费用,详列细项,并出具收据。
十五、医疗机构必须承担相应的预防保健工作,承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支援农村、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工作等任务。
十六、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乡村医生执业规则
一、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享有《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赋予的权利,履行《乡村医生管理条例》规定的义务。
二、乡村医生应当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初级卫生保健服务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报告传染病疫情和中毒事件,如实填写并上报有关卫生统计报表,妥善保管有关资料。
三、乡村医生在执业活动中,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对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器械和卫生材料,应当按照规定处置。
四、乡村医生应当如实向患者或者其家属介绍病情,对超出一般医疗服务范围或者限于医疗条件和技术水平不能诊治的病人,应当及时转诊;情况紧急不能转诊的,应当先行抢救并及时向有抢救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求助。
五、乡村医生不得出具与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范围不相符的医学证明,不得进行实验性临床医疗活动。
六、乡村医生应当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乡村医生基本用药目录规定的范围内用药。
七、乡村医生应当按照要求至少每2年接受一次培训,更新医学知识,提高业务水平。
八、乡村医生每2年接受一次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的考核。经考核合格的,可以继续执业;经考核不合格的,在6个月之内可以申请进行再次考核。逾期未提出再次考核申请或者经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乡村医生,原注册部门应当注销其执业注册,并收回乡村医生执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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