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节市七星关区减灾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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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毕节市七星关区减灾委员会 2021 年工作要点
2021年全区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和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统一安排,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依法防控、科学防控,坚持社会共治、群防群治,全面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全力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件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十四五”开好局、庆祝建党 100 周年营造安全环境。
一、建立健全防灾减灾救灾指挥体系 (一)调整充实组织机构。根据换届情况及时调整区减灾委成员单位及组成人员,细化减灾委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充实防灾减灾救灾专业技术人员。(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二)修订完善规章制度。及时参照省市修订区减灾委议事规则,完善信息共享、联合会商、联合督查、应急处置、灾后恢复重建等协同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 2 - (三)压实防灾减灾责任。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责任意识。细化党委、政府,各职能部门防灾减灾职责,衔接好“防、抗、救”责任链条,确保责任无缝对接,形成整体合力。(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二、全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准备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按照《毕节市七星关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总体要求,及时修订完善部门预案和专项预案,形成贴近实战、覆盖全区、有机衔接的预案体系。(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五)强化应急队伍准备。摸清辖区内应急队伍底数,全面掌握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人员、装备情况。加强各行业管理部门应急队伍的建设,强化地方应急队伍协同作战,充分发挥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民兵预备役在抢险救灾中的主力军作用。(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六)强化应急物资准备。落实应急物资分级储备主体责任,建立完善应急物资采购、协议储备和紧急调拨管理机制,确保应急物资调得出、用得上、起作用。(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七)强化应急救援演练。开展自然灾害综合性应急救援、水工程防洪调度、山洪灾害防御、地质灾害救援、工程应急抢险、抗旱应急水量调度、人工增雨作业、地震灾害抢险救援、森林火灾扑救等专项应急演练。(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和
- 3 - 规划局、区气象局、区林业局、区应急局、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
三、全面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八)高位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组织普查业务人员赴试点地区(遵义市或福泉市)开展业务学习。选定一个乡镇(街道)启动区级普查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积累经验。( 责任单位: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林业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局)
(九)全面开展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严格执行排查登记备案制度,谁检查、谁负责;查实摸清隐患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及发展趋势,对排查出的隐患点,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台账、明确专人跟踪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十)积极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加快推进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 责任单位:区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重点生态功能区修复工程(责任单位:区发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水务局)、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 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汛抗旱水利提升工程( 责任单位: :区水务局)、七星关区物资储备中心建设工程( 责任单位: :区应急局)等工程进度,压实工作责 任,确保取得实效。
- 4 - 四、切实加强自然灾害监测预警预报 (十一)确保灾害监测预警预报“精、准、快”。修订完善暴雨、洪水、干旱、滑坡、泥石流、地震、森林火灾监测预报方案,提高预测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加强监测设施检查维护,确保测得准、报得快。运用本行业信息化监测预警平台,强化临灾预报预警,采取“土”“洋”结合的预警手段,确保预警信息第一时间到村到户到人,为群众转移避险提供宝贵时间。( 责任单位: :区气象局、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 (十二)强化综合会商研判。完善自然灾害综合会商研判机制,加密重点区域、重点时段、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灾害风险综合会商研判,及时为灾害应对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责任单位: :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五、全力做好自然灾害应急处置 (十三)强化群众避险场所建设。根据辖区防灾避险需要,规划落实一批临时防灾避险场所。同时,科学设计避险疏散路线,当可能发生重大隐患时,确保群众以最快速度远离危险区域,坚决避免群死群伤。( 责任单位: :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十四)强化值班值守和信息报送。严格落实重要岗位 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执行灾情信息报送规定,确保重大险情灾情第一时间上报,杜绝迟报、漏报和瞒报,为抢险救灾提供决策依据。( 责任单位:区减灾委各成员单位)
- 5 - (十五)强化危险群众转移避险。在准确研判险情灾情的基础上,以“不死人、少伤人”为目标,严格按照“宁可十防九空、不可失防万一”的要求,及时做好危险区域群众转移避险工作。(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十六)全力做好灾害应急救援。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指导相关区域、部门及相关资源,全力开展抢险救灾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与大型物流、商贸公司建立协调联运机制,确保灾害发生后救援力量和应急救灾物资能快速运抵灾区。(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交通运输局、区消防应急救援大队)
六、全力做好救灾救助和恢复重建 (十七)强化灾情管理和会商评估。加强灾情信息管理,建立健全灾情会商核定机制,及时规范收集上报灾情信息。研究加强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措施,压实各级灾情管理主体责任,建立常态化的分级培训机制,重点加大基层人员培训力度,为快速精准开展灾后恢复重建提供决策支撑和基础保障。(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
(十八)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密切关注灾害发展趋势,适时启动救灾应急响应,及时组织受灾群众转移安置,严格落实救助程序,及时下拨发放自然灾害救助资金和物资,确保灾后 12 小时内受灾群众得到初步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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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 6 - (十九)全力做好灾区卫生防疫。全力做好受灾群众医疗救治、卫生防疫、病死畜禽无害处理、饮用水监测、食品安全监管和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工作,防止灾区出现传染病蔓延和食物中毒事件,努力做到灾后无大疫。( 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二十)全力做好灾后恢复重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整合灾后民房重建与农村危房改造等政策,按期完成灾后重建任务。及时组织抢修各类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工农业生产设施与商贸流通设施,保证灾区的供电、通信、交通、供水正常,积极做好农业抢种抢收,尽快恢复灾区正常生活秩序。(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应急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水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工信局、市郊供电局、城区供电局)
七、筑牢防灾减灾救灾人民防线
(二十一)夯实防灾减灾救灾基层基础。完善基层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推进防灾减灾救灾资源、力量向基层基础下沉。建立健全区级领导分配包乡(镇)、乡(镇)领导分片包村、村两委班子成员包户到人的工作机制。(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二)强化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全国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全国消防宣传日”“世界气象日”“世界地球日”等节点,创新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宣传教育,推动防灾减灾
- 7 - 知识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 责任单位:区减灾办、区减灾委有关成员单位)
(二十三)开展综合减灾示范创建。持续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完善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指导各地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10 月前完成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申报工作。( 责任单位:区应急局、区财政局、区气象局)
(二十四)强化群测群防。做好对水库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监测员、地质灾害隐患点监测员、气象信息员、护林员、灾害信息员等针对性培训工作,提高群策群防能力。( 责任单位:区水务局、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气象局、区应急局、区林业局)
(二十五)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原则,发挥金融、保险等市场机制在风险防范、损失补偿、恢复重建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不断扩大保险覆盖面,完善应对灾害的金融支持体系,持续推进全区政策性农房灾害保险、农业保险等政策性保险工作。(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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