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民政工作要点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22年市民政工作要点,供大家参考。
2022年,全市民政系统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苏重要讲话和对民政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为主线,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民政部门工作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立足新发展阶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扎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等职责,坚决扛起“争当表率、争做示范、走在前列”光荣使命,进一步推进X现代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始终保持民政事业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1.学深悟透笃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推进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做到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当好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江苏工作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强化使命担当,发扬优良传统,锐意改革创新,着力在服务全市构建新发展格局上争做示范,为全方位“打造南通跨江融合发展样板区”贡献民政力量。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和省市委部署要求,扎实开展喜迎党的二十大系列宣传活动,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会议精神热潮,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3.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加强民政系统政治建设,健全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融互促机制,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到民政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面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持续深化党的创新理论学习教育,推进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努力建设模范机关,组织引导全市民政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讲政治、守纪律、负责任、有效率。
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委实施细则落到实处,毫不松懈纠“四风”树新风,持续为基层减负。大力弘扬优良作风,积极开展“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持续开展警示教育和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廉政风险防控和重点岗加强党员干部思想教育和监督管理,依纪依法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全面做好基本民生兜底保障工作
5.提升社会救助保障水平。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调整机制,推进低保、特困等救助保障标准进一步提升。按照上年度全体居民人均消费支出35%左右的比例制定低保标准。完善基本生活和照料护理相结合的特困供养标准调整机制,推进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资源统筹利用。提升救助政策落实效果,困难群众救助保障覆盖率达100%。提升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实现全市生活不能自理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55%。
6.完善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体系。继续巩固拓展脱贫致富奔小康成果,持续推进全市低收入人口认定工作,健全完善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和动态监测平台,实现对低收入人口的信息汇聚、常态监测和精准救助。将低收入人口集中认定转入常态化认定,做好动态管理下的应认尽认、应退尽退。
7.持续深化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完善。继续推广社会救助确认权下放工作,规范工作管理,强化责任监督。落实“温情救助”要求,探索“物质+服务”救助新方式。依托网格化服务管理资源,做实基层主动发现机制,强化“大数据+网格化+铁脚板”机制的运用,将“人找政策”转变为“政策找人”,实现对困难群众的精准定位、及时帮扶。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力量参与的衔接机制,积极引导慈善组织、专业社工、志愿服务队伍等多元主体参与扶弱助困。
三、持续完善“一老一小”服务体系
8.夯实养老服务制度基础。出台《嵌入式养老机构建设和管理规范》、《居家适老化改造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制定链式养老服务模式配套标准,建立健全养老服务地方标准体系。拓展延伸“链式养老”模式,制定深化“链式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建立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
9.充分发挥机构养老支撑作用。建设1所符合标准的失能(失智)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机构,所有敬老院改造提升为符合标准的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长期照护服务能力,满足失能(失智)老年人长期照护服务的刚性需求,全市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69%。全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全部由专业养老机构承接运营,所有镇(街)村(居)实现链式养老服务覆盖。
10.巩固和强化社区居家养老基础地位。推进城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建设,集全托、日托、上门服务、居家探访、特殊老年人帮扶、老年人能力评估、养老服务人员培训以及老年用品体验等功能于一体。推进社区长者驿家建设,2022年全市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的每个街镇至少建设1家社区长者驿家,有条件的街镇可增加布点,满足老年人就近托养需求,方便亲属照护和探视。
11.创新为老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养老”服务,推进与户籍、医疗、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等管理系统的数据交换共享。加强养老服务技能培训,2022年全市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450人次、专兼职老年社会工作者60名。全面推广“养老顾问”制度,推进街道(镇)、社区(村)及专业机构养老顾问点建设,2022年全市实现养老服务机构全覆盖,顾问团队超200人。
12.加强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健全未保领导小组工作推进机制,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统筹各方力量,突出重点,加快构建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新格局。高起点谋划儿童“关爱之家”建设,做到“确保一批、后备一批、推荐一批”,到2022年底镇级儿童“关爱之家”建设达30%。大力培育专业社会组织,至少要培育6家以上儿童服务类专业社会组织。
13.提升儿童福利保障水平。进一步拓展保障内容和保障标准,为全市困境儿童购买“惠困保”医疗补充险。逐步缩小散居孤儿与集中供养孤儿保障标准的差距,年内散居保障标准与集中供养标准比达77%以上。
四、着力推进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
14.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推进村(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健全村(居)民委员会及其下属机构,完善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常态化运行机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注重村规民约的宣传,探索建立村规民约监督执行机制。健全村(居)务公开制度,进一步提高村务公开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加强城乡社区协商民主建设,强化城乡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进一步畅通群众利益的诉求表达渠道,保障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落实村民小组自治机制,发挥小组长“六大员”作用,促进城乡社区和谐发展。
15.创新社区治理服务机制。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平方米的标准,推进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持续开展“一村(社区)一品”新型农村社区治理典型培育工作,各镇(街道)培育选树并培育不少于一个新型农村治理示范典型。持续开展城乡社区减负工作,巩固“牌子乱象”整治成果。
五、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服务民生
16.进一步强化社会组织党建工作。加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严格落实社会组织党建与成立登记、年度检查、章程核准、抽查审计、等级评估、教育培训“六同步”。加强社会组织综合党委规范化建设,发挥综合社会组织综合党委作用,配合党建部门开展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
17.依法加强社会组织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开展社会组织年度检查、年度报告、换届审查、章程核准、抽查和专项检查、第三方评估、信息公开、信用信息管理、异常名录管理等事中事后监管工作。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整治,重点围绕“五个严禁”规定要求,加大对全市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抽查检查督查力度,规范行业协会商会评比表彰活动和收费行为,清理取消违法违规收费。
18.持续加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力度。加强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建设,推动街道(镇)通过新建、购买或利用现有闲置办公场所建设具有一定规模的社会组织孵化基地。大力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将社区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全面纳入社区治理工作。到2022年底,街道(镇)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基地实现全覆盖,修订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指标,研究和评估相关的激励政策,推动更多社会组织参与等级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2022年全市等级社会组织占比不低于40%。
19.构建社会工作服务体系。加强乡镇(街道)社工站建设,落实乡镇(街道)社工站服务场所、人员、资金等,为辖区群众提供各类专业社会工作服务,打造一批专业服务品牌。实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能力提升工程,做好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和社工知识的培训工作,进一步提升社工专业人才的能力水平。强化民生领域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持续推动民政事业单位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开发和设置。做好优秀社会工作项目、案例征集和报送工作。
20.加强福利彩票发行管理。持续开展岗位练兵,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提升职工和站点销售人员的能力素质。狠抓渠道建设,力争新增实体投注站、小型投注机、智能投注机共20台。适时开展“双色球”营销月亿元派奖,快乐8、3D、15选5游戏派奖促销活动。积极传播福彩公益文化,继续开展福彩助学活动,大力推进福彩社会责任体系建设。
六、不断提升区划地名管理服务水平
21.加强地名规范化管理。依法、稳慎、有序推进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巩固不规范地名清理整治工作成效。推进落实地名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持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维护更新,完成《X市地名文化故事》的编撰工作。加强界线界桩的日常巡护与管理,确保边界地区和谐稳定。
22.提升地名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地名信息化建设,持续做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维护,注重乡村地名信息数据更新。继续开展红色地名征集、评选、宣传,完善红色地名资源库。开展特色地名标志和地名文化碑牌设立工作。推进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开展权威地名工具图书地名录编纂工作。
七、深化社会事务工作改革创新
23.扎实开展殡葬改革和管理工作。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保障群众“逝有所安”需求,不断完善城市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配套建设,并加大对镇村公益性公墓(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管护的投入力度,确保殡葬公共设施完好、环境肃穆、服务到位、群众满意。加快市殡仪服务中心项目建设,确保年内主体工程全面竣工,并启动内部装修工程,力争早日建成投入运行。通过改(扩)建、提档升级、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村公益性骨灰安放(葬)设施建设水平,真正把村级公墓打造为镇级公墓的重要补充,提高骨灰入墓率。推进身后“一件事”改革,优化整合身后事办理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强化部门联动,协同多部门联合监管执法,加强对殡葬服务的全流程监管。
24.做好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提升婚姻登记的信息化水平,推进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的生成和共享应用,加快推进婚姻登记档案电子化工作。实施“幸福家庭护航计划”,大力开展婚姻领域移风易俗工作,助力我市文明典范城市创建。
25.强化残疾人福利保障。全力抓好省级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示范点创建活动,引导开展政府购买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增强服务供给能力。推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工作试点工作,重点探索服务对象、服务内容、服务标准、部门职责和经费保障等方面。
八、统筹做好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26.守牢安全生产底线。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化监管,持续开展民政服务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各级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并定期组织履职情况的检查督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应急处置能力建设,民政服务机构普遍建立义务消防队伍。深入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治理,2022年底前全市民政服务机构实现煤气罐全部清零。
27.慎终如始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人人同防”“人物同防”“内外同防”,根据各级各地联防联控机制部署,常态化、精准化做好疫情防控。贯彻落实养老、儿童福利、流浪救助管理、未成年人保护、婚姻登记、福彩发行、殡葬等各民政服务行业疫情防控方案和工作指南,落细落实防控措施,切实保障服务对象安全。压紧压实疫情防控责任,持续开展民政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监督检查,稳妥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组织疫情防控教育培训,强化防疫和生活物资储备,完善应急处置预案,组织防疫应急演练。优化常态化疫情防控状态下的民政服务流程,改进服务方式,确保基本服务不断档。指导做好社区防控工作,支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守牢疫情防控基础防线。加强受疫情影响困难群体救助,切实保障基本生活和服务。
28.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集中开展防范化解养老服务诈骗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村民自治领域扫黑除恶斗争,做好殡葬设施布局调整、行政区划变更、社会组织登记注销等事项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畅通网、电、信、访渠道,积极引导群众通过“不见面”方式反映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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