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讲话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在全市物价工作会议上讲话,供大家参考。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题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物价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05年我市价格工作,并对“十一五”时期价格工作尤其是今年工作进行部署。省物价局**副局长今天专程莅揭检查指导工作并出席了会议,充分表明省物价局领导对我市物价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关心支持。刚才,**同志作了工作报告,讲得很全面具体,我完全同意。希望大家回去以后,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价格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近年来,我市各级物价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完善市场价格监管机制,落实价格调控监管措施,履行服务监管职能,强化市场价格调控管理,依法清费治乱减负,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价格热点问题,确保市场价格总水平稳定,为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取得这些成绩,是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全市物价工作者辛勤工作和奋力拼搏的结果,更离不开省物价部门的一贯关心支持和帮助。在此,我代表市人民政府,向省物价部门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向全市物价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表示亲切的问候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当前,我市正处在强势加快发展、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新的时期新的形势,对做好价格工作、保持市场价格稳定、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物价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认真履行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职能,为推进我市跨越发展、构建稳定和谐揭阳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一)做好价格工作,是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体现。价格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与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发挥好价格杠杆作用,规范各种价格收费行为,可以减轻群众负担,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以说,从某种意义上讲,价格工作不仅是一项经济工作,而且是一项政治工作,更是一项群众工作。做好价格工作,保持市场物价基本稳定,对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做好价格工作,是政府履行经济调控职能的重要手段。政府的职能主要是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在这四大职能中,价格杠杆是经济调节的重要杠杆,物价是政府调控经济的重要手段。可见,价格工作职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在新的形势下,价格工作职能只能加强,不能削弱。要不断完善价格监督管理,健全价格公共服务功能,充分发挥价格宏观调控职能,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
(三)做好价格工作,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措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存在市场失灵和大量诱发价格异常波动的突发性因素,如果没有必要的价格干预和监管措施,任由价格大起大落,必然导致市场秩序混乱,损害群众切身利益,进而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因此,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价格异动事件的机制,加强市场价格监管,努力克服市场调节的盲目性、滞后性,对于防范各种价格突发事件发生,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揭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二、认真履行职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价格环境
各级政府要积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创新工作模式,提高工作质量,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价格监管,以更大的信心、更大的决心推进价格改革,充分发挥价格调节经济的职能作用,为我市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创造宽松的价格环境。
(一)努力保持价格稳定,为实现经济更快更好发展提供良好的服务。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是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安定的必要条件。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要确保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把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转入到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轨道上来,努力克服影响价格总水平稳定的因素,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对价格上涨的承受能力。各级物价部门要把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首要任务,自觉服从和服务经济发展大局,认真总结价格调控的经验教训,进一步完善价格服务体系,提高价格调控能力,不断加强预警能力建设,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动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应对价格异常波动,确保市场物价基本稳定。
(二)稳妥推进机制创新,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创造有利的体制条件。资源性价格改革是“十一五”时期的价格改革重点,物价部门要积极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行有利于资源优化配置、有利于环境保护的价格政策,完善价格机制,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通过理顺资源性产品之间的比价关系,落实优质优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技术的开发和推广,促使消费者节约资源、减少浪费,促使经营者加强管理、改进技术,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通过积极推进污染治理市场化,全面实施城市污水、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大垃圾处理和排污收费征收力度,提高征收效率,发展环境友好型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促进环保产业健康发展。
(三)创新调控监管方式,为构建稳定和谐揭阳做出更大的贡献。各级物价部门要坚持以人为本,按照“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要求,把实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创新价格调控和监管方式,认真抓好群众关心关注的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切实缓解群众反映强烈的“上不起学”、“看不起病”、“住不起房”等问题。要进一步清理和规范各种涉农收费,维护农民进城就业的合法权益。要加强和改进教育收费、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监管,完善相关政策体系,规范价格行为。要加强对垄断行业的价格监管,防止社会财富过多地向垄断行业集中,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的基本生活需求,特别是对于下岗失业人员、进城务工农民等弱势群体,要采取必要的价格优惠政策予以扶持,努力促进社会公平。要尊重和维护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价格决策、价格调整要认真倾听群众意见,该听证的要公开听证,该公示的要广泛公示,增强价格决策和价格政策的透明度。在调整供电、自来水、煤气、有线电视、房租、医疗服务、城市公共交通价格前,既要按市场经济规律去考虑问题,又要充分考虑群众承受能力,把改革的力度、发展的速度和人民群众的可承受程度结合起来,真正把“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作为评价价格工作的唯一标准。要严厉打击损害群众利益的违法行为,及时查处群众举报的价格违法行为,确保人民群众利益不受侵害,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三、突出工作重点,不断提高做好新时期价格工作的水平
做好新形势下的价格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必须突出重点,集中精力,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着力推进价格体制改革。按照中央和省的部署和要求,今年要积极稳妥地推进水、电、油、气、土地等资源价格改革。资源价格改革的关键在于建立反映市场供求状况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必然推动价格上涨,进而对经济运行和群众生活产生较大的影响,这对资源相对匮乏的我市来说,影响更为明显。各级政府和物价部门必须坚持“适度、稳妥、择重、衔接”的原则,审时度势,统筹兼顾,重点疏导突出的价格矛盾,充分考虑群众、社会、经济、心理的承受能力,注意上下游产品价格水平的衔接,特别是要避免政府提价项目集中出台对价格总水平和社会经济运行产生过大影响,确保资源价格改革的顺利推进。此外,医疗服务价格和有线数字电视收费改革也是今年改革的重要内容。各地一定要按照中央、省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当地实际,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
(二)着力整治重大民生价费。对于关系群众切实利益的价格收费问题,我市一直在治理整顿,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在医药、教育、房地产、物业及车辆停放等领域,乱收费问题仍然突出,甚至屡禁不止,群众意见很大,反映十分强烈。这些领域的乱收费问题,虽然有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但也与我们治理工作不够到位有关。今年各地要在治理这些涉及民生民计的重大价费问题方面,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专项治理,依法查处乱收费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价格收费的突出问题。
(三)着力加强市场价格监管。近年来,物价部门在加强市场监管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各级物价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摒弃市场价格监管可有可无的思想,消除因无人员机构、无经费保障、无现成经验而产生的畏难情绪,增强市场价格监管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真正将市场价格监管摆上价格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
(四)着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价格服务是政府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价格工作的重要内容。各级物价部门要增强服务意识,强化公共服务职能,以服务市场主体为己任,树立市场主体既是管理对象又是服务客体的观念,切实打好价格服务这张“牌”。今年我市价格服务的重点是开展“价格服务进万家”系列活动。各地要在去年价费公示进社区工作的基础上,有选择地开展先行试点,积极探索价格服务进万家的方式、内容和载体,为我市全面铺开工作提供良好借鉴。
四、切实加强领导,为做好价格工作提供坚实的组织保障
要做好价格工作,加强市场物价监管,努力实现价格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必须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共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政府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价格工作,学会运用价格杠杆调节经济活动,认真研究和解决价格工作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经常听取物价部门的工作汇报,支持物价部门依法履行职能。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机构,完善各县(市、区)物价工作机构,配备配齐专职工作人员;
各镇(乡、街道)要尽快配备专(兼)职物价助理,设置物价监督员,切实解决基层物价员空缺、物价工作无人管的状况,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价格监督机制,充分发挥物价部门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指导、协调,积极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价格工作,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级工商、卫生、供销、粮食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各有关部门要充分理解、支持和配合物价部门的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密切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三)强化自身建设。要引导广大物价干部树立“大物价”理念,进一步拓展思路,放宽眼界,跳出就物价论物价的思维定式,真正把价格工作融入到发展、改革、稳定的大局之中,从发展的全局来把握和处理价格问题。要以实施《公务员法》为契机,全面加强物价队伍的教育培训和规范管理,结合开展以“三个走在前面”为主题的排头兵实践活动,增强广大干部职工的责任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不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和服务保障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物价工作队伍。各级物价部门干部职工要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妥善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价格热难点问题,把实事办好,把好事办实,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
同志们,今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推动我市物价工作上新水平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价格工作,意义十分重大。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市委三届四次全会精神,与时俱进,开拓进取,求真务实,扎实工作,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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