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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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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县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材料3篇

  县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材料第1篇

  一、司法所建设的现状及问题

  1、队伍建设严重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一是工作人员严重短缺。目前我县11个乡镇还有6个司法所为无人所,专职司法所长只有4名,兼职司法所长1名,而且几乎都为一人所,只有水边和巴邱司法所各招录了1名公益性岗位。司法所人员极度紧缺,与编委核定的36个编制相差很大,使得司法所无法正常行使职能。二是队伍极其不稳定。司法所工作经费和干警待遇严重滞后,导致司法所所长职位只能作为一个副科级职位的跳板,既无法调动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也无法保障队伍的稳定性,所以更无法保障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有序性。

  2、工作经费严重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按照"成熟一个组建一个"的要求,通过司法所办公用房国债资金建设项目,我县11个司法所分五批都已全部完工,建筑面积达1923平方米,平均每所建筑面积175平方米。工程如此庞大,经费却是极其有限,11个司法所下拨经费总计只有88.5万,其中国债资金66.5万元,省、市配套资金22万元,平均每所建设可用经费只有8万元,这与实际建所所需资金相差甚远。司法所之所以能够勉强建立起来,完全是靠所里欠点,局里垫点,而当前在我县财政紧张的现状下,财政预算给司法所工作的人头经费连工作人员的基本津贴都很难保障,所以说目前司法所的经费问题是制约其发展的根本问题。

  3、管理体制严重影响司法行政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司法所20xx年9月和20xx年1月,县委两次下文,任命了6名司法所长(副科级行政编)。但在对司法所的管理问题上,我县存在"老任老办法,新任新办法"的现状(即20xx年任命的三位所长,人事和工资关系都在局里,以局里的管理为主。配合乡镇做好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而20xx年新任的三位所长,后来由于都是乡镇干部提拔或调任,目前专职司法所长只有4名,兼职司法所长1名。并且由于司法所经费紧张,工作举步为艰,坚决不同意把人事和工资关系开到局里,宁愿作兼职所长。这样使得这些所长以乡镇中心工作为主,兼做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这样极不利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

  三、几点建议和意见

  1、中央转移支付政法经费虽逐年增加,但到地方特别是到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每年分配到的数额很少,仅占总额的1-5%左右,远远低于其它政法部门的分配数额。建议上级业务部门为基层单位争取同财政等有关部门联合下发一个硬性且合理又便于操作的经费分配文件。从政法转移支付中争取戴帽解决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特别是司法所经费缺乏这一普遍问题,以确保司法行政机关及司法所正常工作经费和人员经济待遇;

  2建议各级党委、政府重视和支持乡镇司法所建设,将司法所办公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解决乡镇司法所的实际困难。要进一步落实全县人民调解和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切实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费紧缺的问题,全力维护基层社会稳定。

  3司法行政部门肩负着服务经济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职责,但目前"地位较低,待遇偏差"的问题普遍存在,至今仍没能解决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警衔工资待遇、岗位津贴,国家和地方政府没有下发统一的司法行政干警待遇标准,如此,中央提出的"从严治警,从优待警"的政策在本系统亟待上级业务部门给予落实解决。

  县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材料第2篇

  根据20xx年工作安排,县政协社法委与县司法局组成调研组,对部分乡镇司法所建设情况进行了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基层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基层单位,是基层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法律宣传、刑释人员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司法行政职能。我县基层司法所建设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仍存在以下困难和问题。

  (一)支持力度不够

  近几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下,我县基层司法所在硬件投入、经费保障等方面尽管有较大的改善,但与工作需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相对于公、检、法三家工作侧重于"出事"后解决问题的"显"性而言,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具有明显的"隐"性特点,其作用侧重于"出事"之前的宣传和教育,而宣传、教育的效果并不能立竿见影。由此导致社会上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必

  要性和基础性缺乏足够的重视,有的基层党委政府甚至觉得司法所"有你不多、无你不少",因而出现抓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力度不及公、检、法三家的现状。

  (二)队伍实力不强

  一是人员偏少。按照《司法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司法〔20xx〕19号)要求:"司法所一般按行政区划单独设置,原则上每个乡镇(街道)设置一个司法所","司法所应当配备3名以上工作人员",我县应该成立42个乡镇司法所,至少配备126名专职人员。而我县目前只有30名专职人员,分布在6个片区司法所和3个街道司法所。每个片区司法所在过去的区公所所在地乡镇办公,负责3-5个不等的乡镇司法工作。在市对县的平安建设考核中,为达到"一乡一所"的标准,我县上报了42个司法所,同时将司法局部分机关工作人员和乡镇综治办人员确定1-2名上报为司法所工作人员"充数",但实际并没有履行司法所人员职责。二是能力不足。司法所队伍能力素质整体不高,影响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要么是"半路出家",虽有丰富的基层工作经验,但法律专业知识缺乏;要么是才进入队伍的新人,虽有专业知识但基层工作经验缺乏;同时,司法所的教育培训机制不尽完善,与新形势下司法所承担的职能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障投入不多

  一是硬件投入太少。我县有独立办公场所的司法所仅有25所,且一个所的投入建设主要依靠市上补助的8--24万元资金,县财政没有相应配套,部分司法所依然存在生活、办公区不分的问题,个别所甚至连卫生间都没有。去年,为了应付市上检查,我县虽然在所有乡镇都成立了司法所,但仅仅是在乡镇政府机关内挂了牌、借屋摆放了简单的办公桌椅,并没有实际投入运行。如上坝乡司法所的牌子就挂在该乡综治办公室,一个10余平方米的办公室就挂了综治办、交安办、司法所等3个牌子,无人员、无设备,其业务依托于江口片区中心所开展。二是办公经费投入不够。仅在运行的9个所配备了电话等必要办公设备,其中5个所配有公务用车。在后勤保障上,派出所、基层法庭都成立了自己的食堂,聘请了专门的炊事员,而现行的6个片区司法所和3个街道司法所仅4个所是在乡镇政府"搭伙"吃饭,还有5个所的吃饭问题是由司法所人员自行解决。由于后勤等保障跟不上,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业务的正常开展。

  (四)作用发挥不足

  一是事繁人少,履职不平衡。每个片区司法所要负责3-5个不等的乡镇司法工作,由于司法工作人员的严重不足,加之社区矫正工作实行的是严格追责制度,致使基层司法所把社区矫正工作当作重中之重,影响其余各项司法行政工作的辐射力度,致使各项工作难以平衡开展。如青龙街道司法所仅有1名司法人员,但却担负着青龙街道和巴阳镇两个镇街的司法行政工作,仅青龙街道需要其监管的社区矫正人员就达65人,且居住十分分散,走访少数偏远的矫正、帮教对象来回就需要1个工作日,工作量实在太大,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只能是应付性开展。二是手段不多,认知度较低。

  县司法所建设工作调研材料第3篇

  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经过20多年的拼搏,越来越引起当地党委政府的重视,对基层司法所反响最多的是为他们解决了大量的矛盾纠纷,维护了社会的稳定。当前在机构改革、人员精简的情况下,将司法所列为十大办公室之一,这充分肯定了司法行政部门在镇级人民政府中的地位。但是,随着形势的发展与变化,司法所在运作过程中也存在着不少问题,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职能过于繁琐,人员偏少。过去司法办公室与法律服务所两

  块牌子、一套人马,三四万人口的乡镇就有3-4人组成,主要担负着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律师业务和协办公证四方面的业务。法律服务所人员虽然是事业编制,但也承担着人民调解和法制宣传等大量司法行政工作业务,同时也为公民、法人、事业单位提供了大量的法律服务,因此司法行政的地位逐年提高。但是,随着室所分离、角色转换、职能转变等情况的改变,法律服务所的人员全部转出司法所,人员普遍减少。近年来随着形势的发展,镇的普遍合并,司法所的门口的牌子已从过去的两块增加到现在的八九块之多,并且还有增加的可能。目前要逐行落实这些牌子上的职能,仅靠2-3人是很难正常开展,只能应付面上的工作,与过去相比,形式上看似乎加强了力量,实质上削弱了力量。

  2、工作存在需要协调多,可操作性难的问题。从司法所门口的牌子看,大多是这"中心",那"委员会"或"工作站",这些领导小组的办公室且多设在司法所。开展这些工作,部分是司法行政的职能范围,但大多是其余部门的共同职责,司法所只是起到协调作用。这些看似司法所地位提高,实是给司法所的人员出了一道难题,司法所的工作感到务虚多,务实少。当然要做好这些工作,一要看司法所长的协调力度,二要看分管领导的重视程度。面对新的形势,社会矛盾出现新的变化,处理矛盾纠纷的方式也应有所改变。但要按照这些"中心"、"委员会"来开展工作,在司法所是很难开展的,难在可操作性。如何开拓创新工作机制,有时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还缺少指导性意见,所以有时只能各镇各做,做了再说,缺少规范。

  3、基层司法所人员变动过大,缺乏相对稳定。司法所人员变动

  较大,工作缺少连续性,有体制上的问题,也有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开展难,留不住人的问题。目前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在岗不在编,在编不在岗的现象比较严重。进出人员由基层政府领导说了算,上级司法行政部门无权决定。另外特岗津贴等待遇享受标准不一,人为造成等级制,影响了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4、参与其他工作过多,影响了司法行政工作抓指导抓落实。

  司法所的工作人员除外出招商的领导没有指派工作外,其余个个领导都有要求参与其分管工作的情况,工作普遍过杂过乱,不但要征地拆迁、大环境整治、创建园区建设,还有载体建设工程量、农保、绿化质量等等,出现了杂而无序,杂而不精的"撒味精"的现象。

  5、司法行政经费无保障。司法行政在开展法制宣传、表彰先进

  典型等工作时都必须有一定的经济作保障。过去在司法办与法律服务所合署办公时,依托法律服务部分业务收费作为法制宣传等费用的支出。但目前每开展一次工作,凡涉及到经费支出的,每一份开支必须先申请,待领导批准后才能实施,年初没有计划的、没有预算的很难得到落实。上级又没有一分钱拨款,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建议和对策:

  1、抓好业务指导。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司法所工作

  的调研,指导司法所开展工作要切实可行,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与镇领导的联系,了解司法所开展工作情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

  2、加强业务培训,提高司法所人员政治业务素质。可以采用集

  中培训、业务交流、外出参观学习,提高工作能力,提高协调能力。

  3、改变在岗不在编或在编不在岗的局面。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应

  协调解决在职人员的待遇问题,如特岗津贴,提高在职人员积极性。

  4、把好人员出入关。要将业务知识较好又热爱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充实到司法行政队伍来,对在岗人员定期进行全能考核,对不适应司法行政工作的同志做到能进能出。

  5、尽可能提高现职人员待遇。司法所工作人员工作繁琐,经常

  放弃节假日处理矛盾纠纷等工作,但在政法系统待遇仍然偏低。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的积极性。

篇二: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加强司法所建设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工作最基层的组织,是司法行政工作的基础,是各级领导机关的工作重心。司法行政事业的发展,根本的、基础的就是要靠基层司法所建设的全面进步。司法所经过多年的发展,已成为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推进基层依法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建设的有生力量,在基层政权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由于历史的原因,司法所赖以生存的基础先天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它的发展,甚至在部分乡镇出现了有名无实、名不符实的边缘化倾向。与时俱进,加快发展,充分、有效地发挥其职能作用,不仅关系到司法所的未来走向,而且还关系到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兴衰。下面是我对当前加强司法所建设的几点粗浅认识。

  一、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一是司法所编制不足,“缺编少员”现象仍旧突出。虽然目前我市各基层司法所人员力量得以大力充实,初步达到规范化司法所的达标要求。但是基层司法所担负着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无论是哪一项工作,都与维护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但是,全市专职司法助理员平均还达不到每个所1名(有部分司法所还是无人所),无法应对日益规范、复杂、繁重司法行政行为。

  二是司法所工作经费匮乏,致使工作人员干劲不足,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我市自开展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创建以来,各所在软硬建设上都有了较大的改善,但司法所办公经费问题一直没有得到真正解决。司法所工作运转极为艰难,这是一直影响着基层司法行政职能的发挥,困扰着司法所能否持续、稳定、深入、高效地开展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是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业素质不高,影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司法行政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极强的工作,需要我们具备较好的法律素质和工作技能,才能正确、高效地履行好工作职责。可是我们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多半是非法律专业人士,其法律知识和业务技能都比较匮乏,工作中又不注重和善于学习,致使我们的工作专业性不强、效率低和社会公信力差。

  二、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对策和建议

  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创新发展为动力,以队伍建设和制度建设为保障的总体要求来开展。

  (一)提高认识、加强保障

  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来充分认识基层司法所的重要性,牢固树立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活则全局活,基层强则全局兴的意识,切实做到政策向基层倾斜、人员往基层输送、经费往基层保障。并通过协调争取,使基层司法行政干警从繁重的政府事务中解脱出来,全身心地做好司法行政工作,并注重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保障广大司法所和司法助理员能够依法、全面履行各项职责;二是司法行政机关在不断增加司法所公用经费的同时,要加强与乡镇党委政府的联系,积极为基层司法所争取和协调指导、宣传、培训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和普法宣传工作经费,并逐步建立健全司法所工作经费的保障机制;三是警力下沉,切实加强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坚持把优秀年轻干部放到基层司法所进行培养和

  锻炼,选齐配强司法所长,逐步解决司法所所长的流动和发展问题,要从政治上、工作上、生活上多关心和爱护工作在一线的司法行政干警,切实帮助他们解决一些工作和生活上的实际困难,从根本上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从而有效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二)健全奖惩机制,激发内部活力

  要重视和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考核和奖惩,建立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奖惩机制,激发广大司法干警的工作热情。一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工作考核评价机制,考核工作要注重实绩、客观公正、走群众路线,避免一切工作领导说了算。二是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注重物质奖励与精神鼓励相结合,避免照顾形和轮流形的奖励及形式性的惩罚,要真正使踏实干事、一心为民、秉公办案、成绩突出的干警得到肯定和奖励,而使那些作风飘浮、以权谋私、执法不公、成绩低的干警受到惩罚,从而营造鼓励干警干事业,支持和帮助干警干成事业的良好工作氛围。

  (三)健全教育机制,提高干警素质

  要按照建设学习型机关的要求,把加强学习,提高素质作为开展工作的前提和加强队伍建设的关键来抓。一是要健全学习制度、创新学习方法、丰富学习内容、深化学习效果,使学习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和高效化;二是要鼓励和支持干警学习和研究,并积极为干警提供和创造学习的机会和条件,创造良好的学习环境,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三是要加强干警队伍的教育培训,采取短期培训与长期培训相结合、司法行政机关内部培训和自学深造相结合培训体制,逐步建立健全以基本素质教育为中心的教育培训制度,提倡和鼓励基层司法助理员自觉参加各种形式的国民法律本科教育,充分调动广大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学习积极性,注重培训实效,尽快造就一支适应形势需要的高素质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

  (四)健全监督机制,维护机关形象

  强化监督是保证司法行政各项管理制度得到落实和发挥作用的关键:一是要建立健全内部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让普通干部充分行使监督权,使他们敢监督、能监督、善监督,从而形成上下级相互监督,干警与领导相互监督制约的机制,真正做到执行制度对事不对人,使各项制度得到不折不扣的执行;二是要建立健全社会监督制约机制,把司法所的各项工作,特别是法律服务和人民调解工作置于社会的有效监督之下,实行投诉制度,虚心接受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合理的建议要给予采纳,对存在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让社会来督促和改进我们的工作;三是要建立健全舆论监督机制,注重社会舆论的影响,要加强司法行政队伍的管理和教育,对一些影响机关形象的行为和作风,要严肃查处,造成较坏社会影响的,要严肃进行处罚,确保司法

  行政机关的良好形象。

篇三: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精编范文

  司法所调研报告4篇

  温馨提示:本文是笔者精心整理编制而成,有很强的的实用性和参考性,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并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修改套用。

  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对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部署。__年xx月xx日xxx同志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精编范文

  因,也有近年来的客观因素,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为街道、乡(镇)自设的一个职能机构,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些并不系统完善的临时性指导文件,同时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协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从而导致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务从宏观上看很重要,很具体,但到了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用司法助理员的话讲:工作太软。而且优无奖、劣无罚,干好干不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能靠觉悟工作。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应具有的性质差距太大,极不相称,也导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

  从司法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司法所的机构设置不同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又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因此,明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能,解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是司法所建设的首要环节。

  (二)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人事管理不统一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xx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xx名。人事管理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占用地方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乡镇,共x人;另一类是非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干部共xx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xx人,非法律专业人员xx人,人事关系的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势必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没有单独立户列编,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建机构谁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没有任何人事权力。由此产精编范文

  生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拨给我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编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没有公务员身份,有的年龄偏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另外由于公务员轮岗,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更换司法助理员,许多新上岗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过努力刚熟悉业务,又轮岗到别的地方,新来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难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我市九乡二镇三个办事处的司法所共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xx人,兼职x人。根据司法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8项: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年来,广大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员不足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其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领导经常交办一些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经费、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于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保障。市财政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来源。许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从收取的法律服务所管理费精编范文

  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经费,挤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司法助理员的待遇问题也没能很好解决,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司法助理员应享受的政法干警每月的津贴也无法落实。

  综上所述,明确法律地位、立户列编、理顺管理体制是司法所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

  对司法所建设的调研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对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至关重要,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近些年来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司法所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新形势下,要更好地服务政府党委中心工作,服务群众民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进一步研究司法所建设中深层次问题,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打好基础和创造条件。

  一、以创建为抓手,司法所建设突飞猛进

  自从__年起,中央工作会议、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加强司法所建设在内的两庭一所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重视、支持司法所建设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司法部提出了五好司法所创建目标,江苏省司法厅先后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省优秀司法所和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目标,南京市司法局提出了模范司法所和星级司法所评定创建目标。通过这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引起了地方基层政府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对司精编范文

  法所建设的投入,司法所建设突飞猛进。

  通过系列创建活动,全区司法所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和体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改观。以__区为例。以前,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不足60平米,个别所甚至只有一间办公室,司法所人员队伍平均只有3至4名工作人员,有些业务工作职能停留在台账上,司法所人员管理体制主要隶属于属地街道办事处;在创建之后,__区7家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达到了150平米以上,工作人员数量平均达到了7人,个别所工作人员数够达到10名,通过三定方案,落实和理顺了司法所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开展有声有色。7家司法所全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目标,有5家司法所完成了省优秀司法创建目标,1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南京市5星级司法所,1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南京市4星级司法所。

  二、新形势下的困惑

  当前,平安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司法所建设必然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给司法所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带来了困惑。这就需要我们认清形势,客观看待成绩,正视问题和差距,寻求和探索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用的最佳路径。

  1、如何有效履行政法机关职能。司法所的许多工作以说教为主,工作对象是普通民众,具有很强的群众性。随着具有刑罚性质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开展,司法所工作的政法职能属性越来越明晰。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体系的组成部分,勿庸置疑,但现阶段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具备任何强制性职能。由于缺乏依据和可操作性,基层工作人员感到迷茫和困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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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如何定位核心职能。司法行政系统内定司法所职能共九项,江苏省司法厅提出了司法所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随着地方基层政府近年来维稳任务加重,司法所大量精力投入到了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维稳工作中,出现了与综治、_、法制等部门职能往往会交叉、叠加。实践中,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找不到工作重点,不明白司法所的主业到底是什么,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影响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3、如何确定归属。经过上一轮的机构改革后,通过三定方案,从上到下早已明确了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但是文件和实践、内容和形式、管人与管事仍然存在问题。名义上理顺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际上,除了司法所长是由司法局任命外,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基本上是由所在街道政府配备,人员还是不能由司法局自主进行调动,经费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仍由街道来提供,造成了文件编制归属于区司法局,人员心理归属于街道政府。

  4、如何有效执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当前司法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对于司法所实际工作的要求有共同点,但是侧重点各不相同。地方政府对司法所工作要求的侧重点在于有效地处理群体性纠纷;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司法所完成自身系统各项要求指标。于是存在两种不正确的倾向:一种是只管部门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外;一种是把自己当成是是街道干部,而不是司法行政干部,认为围绕中心就是做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本职工作反而退居其次,不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管理,

  5、如何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现在工作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精编范文

  质要求越来越高,专业化趋向比较明显。但是现在进入司法所人员队伍缺乏专业衡量,什么人都可以进来干一干,这样队伍稳定性也不强,人员流动性大,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人员什么都干,结果什么都不能深入,什么都干不精、干不好。

  6、如何树立自身形象。对于司法所和司法局的职能,有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并不清楚,群众更不用说了,不少人认为司法就是法院,司法腐败就是司法局的腐败。这与司法行政系统缺乏统一形象不无关系。有的单位也采取了进社区宣传司法所职能,宣传方法不对头,被其它部门抢了先机,宣传效果打了折扣;由于种种原因,外界对司法所工作的认同度与我们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三、理性定位,服务群众,树立形象

  针对当时司法所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困惑,应明晰司法所在三个方面的定位。具体来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清晰定位司法所的政法属性。司法所目前承担了大量的群众性工作,在当前基层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要把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的一线实战平台,要明确定位司法所的政法属性。

  一是真正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实现管人、管事、管财的统一,做到喊得应、找得到、调得动、管得了,保障司法所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二是以社区矫正工作为突破口,明确司法所干警的执法主体身份,赋予其警察待遇,同时带动司法行政机关地位的整体提升。

  2、清晰定位司法所的服务属性。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派驻街道政府、服务街道政府工作的司法行政机构,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司法所的职能定位到精编范文

  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上来,而不是利益驱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清服务基层政府和服务司法行政大局根本上是一致的,定位好服务属性,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部门工作与基层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既不能丧失自我,盲从中心,也不能夜郎自大,脱离中心。二是处理好建设与服务的关系。要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建设和管理相结合,发挥职能和搞好服务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发挥司法所的平台作用,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和法制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三是处理好司法所与基层综治、_、公安等部门的关系。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司法所不具备力量单打独斗,处理好与基层综治、_、公安等部门的关系,整合基层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实行资源互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基层服务和维稳的工作合力。通过基层部门之间的互动,促进司法所业务发展。

  3、清晰定位司法所的专业化属性。专业才能专注。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由于队伍力量不足,发展了规模庞大、为数众多的社会工作队伍,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的志愿者队伍。在新形势下,对志愿者队伍的引导更需要专业化工作人员的指导,不然就会使其昏昏令人昭昭,因此,对业务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增强专项编制,规范岗位设置,促进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缓解当前司法所事多人杂的困境。二是落实政府责任,推广实行以钱养事、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等作法,由政府出资购买专业化公共服务。引导专业社团和专业人士加入基层司法行政业务;三是加快司精编范文

  法行政业务立法,如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工作中,要尽快制定出全国性的法律,将各项工作的职责、任务和保障法定化,对业务的专业性予以明确和规范,推进司法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是与监狱刑罚执行对应的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方式,是指将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的国家机关在有关部门、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的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有关期限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

  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社区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行政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监督管理、教育矫正、帮困扶助的工作机制。实施社区矫正符合国际行刑制度的发展趋势,具有行刑成本低的优势,有利于增进罪犯和社会的联系,有助于加强社会主义法制教育,增强公民的遵纪守法意识。

  但是当前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面临着一些困境,应该探寻突破困境的出路,才能更好地推动我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

  一、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从**年首先在**镇和**镇启动社区矫正工作试点,**年社区矫正工作全面铺开,近年来,司法局及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职责,在各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积级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大力支持下,围绕加强社会精编范文

  管理创新、构建和谐美丽**这一主线,高度重视基层社区矫正工作,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认真管理好社区服刑人员,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我县辖10个乡镇、1个垦殖场和155个行政村,12个居委会。**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以来,全县累计接收社区矫正对象519人,依法解除社区矫正174人,在册社区矫正对象345人。其中:管制13人、缓刑327、假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剥夺政治权利1人。社区矫正对象具有城镇户口53人、农业户口292人,男性320人,女性25人,农村社区矫正对象占总数的85%。年龄分布为18岁以下8人、19至25岁129人、26至45岁194人、46至60岁9人,60岁以上2人。地域分部为**镇72人,金山镇63人、桐木镇49人、鸡冠山乡44人,赤山镇41人、**镇39人,长平乡37人、彭高镇35人,东源乡27人,杨岐乡27人,依数据分析,我县社区矫正对象多为农村户籍的男性青壮年,被判刑罚主要为缓刑,主要集中在我县北边乡镇。

  二、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承担的职责。

  司法所作为我国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职能工作部门,作为县区司法局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派出机构,承担着面向基层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法律保障、法律服务、法制宣传教育等项重要任务,同时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代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处理民间纠纷。

  从**年起,**县开始实行社区矫正工作以来,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指出,基层司法所要做好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精编范文

  接收组织宣告社区矫正人员,确定社区矫正小组,制定矫正方案,建立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在社区矫正实施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督社区矫正人员的定期报告,采取实地检查、通讯联络、信息化核查等措施及时掌握社区矫正人员的活动情况;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或者遇有特殊情况,可以根据需要要求社区矫正人员到办公场所报告、说明情况;定期到社区矫正人员家庭、所在单位、就读学校和居住社区进行了解、核实社区矫正人员的思想动态和现实表现等情况;发现社区矫正人员脱离监管的及时向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所告;对社区矫正人员7日以内的外出审批;组织日常教育学习活动和社区服务;开展有针对性的个别教育和心理辅导;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考核并实施分类管理等。在期满解除矫正时,司法所要对社区矫正人员作出书面鉴定,提出安置帮教建议;组织解除社区矫正宣告;向社区矫正人员告知帮教有关规定,与安置帮教部门做好交接等

  。此外,司法所经县级司法行政部门授权,在一定范围内参与社会调查评估等。

  三、乡镇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困境

  (一)有责无权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工作中面临的首要问题。

  根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规定:司法行政机关要牵头组织有关单位和社区基层组织开展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组织协调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改造和帮助工作。街道、乡镇司法所要具体承担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而我国的《刑罚》精编范文

  的权责模糊不清。模糊的职权规定使得我们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中的公安机关与司法行政机关的权责很难界定。权责的错位又使得司法行政机关在社区矫正的具体执行当中的角色非常尴尬,这样成倍的增长了司法行政机关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行政成本,也大大的降低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效率。

  司法机关即社区矫正机关应当对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严格的监督,并对其进行矫正教育。这种矫正教育是强制性的,但是这种强制性必须要以相应的法律和强制措施作为后盾。作为社区矫正人员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对社区矫正人员的管教往往只能使用说服教育,这也就必然导致社区矫正人员对被矫正人员实施的矫正教育缺乏权威性,也就有可能使社区矫正工作流于形式。当前我国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了司法机关的社区矫正的职责、权限和社区矫正人员的权利、义务以及应当遵守的纪律,但是又没有明确规定社区矫正人员不履行义务、不遵守纪律是否可以实施强制措施、可以使用何种强制措施以及采取强制措施的程度。例如被判处管制和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尽管其可能经常严重违反纪律甚至实施违法行为,但是只要其不故意犯罪,社区矫正机关所能采取的办法只能是批评教育,很难产生教育和管理的效果。又例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打着外出治病的旗号,不经监督机关的同意,擅自离开居住地,社区矫正机关针对这种情况能采取的强制措施也仅仅只能是警告,只要其不实施故意犯罪,矫正机关也就很难要求监狱机关将其收监。有责无权使得社区矫正工作在实际操作中面临种种尴尬。

  (二)人员不稳、专业不强是困扰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问题。

  1、职能增加,配置不变。从**年前后看,我县10个乡镇司法所新增社区矫正要作职能,但人员配置上依旧延用了老配置,一般都是2到6名工作人精编范文

  员。司法所工作人员是具体承担矫正工作的主要力量,26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他们承担着辖区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九项工作职能,工作强度大,使得他们真正用于社区矫正的精力和时间较少。如**年长平司法所包括所长在内3人,东源司法所包括所长仅2人,桐木司法所5人,鸡冠山司法所3人,最多的**镇司法所6人。社区矫正职能增加,但是近几年人员数量一直没有太大变化。所以我县11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对比我县各乡镇司法所人员数量和乡镇司法所的职能,我县乡镇司法所确实力量薄弱。

  2、人员变动频繁,业务时常生疏。社区矫正工作对工作人员的要求更高,网络信息化的要求更高更强。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所长的任免由县(市、区)司法局协助组织部门按干部管理权限办理,新任司法所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的1个月以上的初任培训,方能持证上岗。但是每年各乡镇司法所人员变动频繁均未按照此标准操作,造成新进入司法所的人员业务不够熟练,每年都要对分管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这样耗时耗力又耗钱。比如,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三年来,长平、东源、鸡冠山、**镇等乡镇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三年都有所变动。而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我县乡镇还没有。

  3、社区矫正工作要求高,专业队伍人员少,任务重。社区矫正工作自从我县司法局对社区矫正人员采用gprs卫星定位后,特别是随着我县社区矫正监管中心的信息网络平台的建立,人员监管、档案管理、信息平台的运用等都采用无纸化办公,这样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信息化、网络化的要求更高,心理素精编范文

  质要求更强,但是目前为止,我县11个乡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立专门而长期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司法所的社区矫正工作细,任务重,压力大,如**镇司法所在册的社区矫正人员63人,要对63个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到位,矫正到位,没有专门负责社区矫正工作的人是很难做到。另外按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规定,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大专以上的占70%,但是我县11个乡镇司法所没有一个达到此标准,离社区矫正工作需具备的法学、心理学、社会学和教育学等全方位的人才需要更是相差甚远。

  4、志愿者参与积极性不高。社区矫正志愿是社区矫正工作中一支不可或缺的力量,他们可以为帮助社区服刑人员重返社会起到重要的作用。但目前群众参与志愿者活动的意识还较为淡薄,自愿来做社区矫正志愿者的人数很少。因而我县的矫正力量单薄,矫正效果难突出。

  (三)经费短缺是制约基层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发展的瓶颈。

  按照上级要求,对每个社区矫正人员的投入经费每年需达2800元/人,而县财政对社区矫正经费预算为5万/年,按我县去年在册社区矫正人员来算,社区矫正的经费缺口达90余万元。投入过少,保障不力,致使社区矫正工作陷入困境。

  (四)人员分散、地域广阔也是基层社区矫正工作的困扰之一。

  社区矫正监管工作也受地域因素制约。由于我县农村地区社区矫正对象数量大,目前在册的农村社区矫正人员295人,占总数的85%。由于很多乡镇村与村之间的距离较远,庞大的地域面积,加上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流动性较大,都给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难度。因而我县所有乡镇2到5人的司法所是精编范文

  很难做好农村社区矫正人员的矫正工作的。

  四、几点建议:

  1、社区矫正本质上属于刑法执行活动,为了体现这项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有利于社区矫正工作的开展,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监督,建议把社区矫正执法人员纳入警察编制和制定统一的着装制式。

  2、扩大经费投入。县财政应针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新情况,按照上级要求,统筹谋划、适当倾斜,在力所能及的情况下逐步改善司法所的交通工具、办公设施和经费投入,为其开展好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需的经费保证;

  3、充实工作队伍。加强人力配备。要按照依法承担社区矫正工作对司法行政机关的新要求,科学、合理地解决司法行政机关的专项编制、人力补充和职责设定等问题,有针对性的利用每年的公务员考试,大学生村官考试、事业单位招考等方式,招录一批法学、教育学,心理学的专业人才充实到这个队伍中来。强化队伍建设,建立一支职业化、专业化的高素质的社区矫正队伍,为其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保障。

  4、提高队伍素质。有针对性对组织队伍培训,吸取他人别地的经验,提高社区矫正工作素质,减少人员流动,稳定矫正工作队伍。

  5、加强配合协作。社区矫正工作是涉及千家万户、事关国泰民安的大事,单靠司法行政机关单打独斗收效甚微。公安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监狱及其管理机关、看守所等相关职能部门一定要顾全大局、鼎立协作,在各司其职中加强配合,克服司法行政机关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

  精编范文

  6、加大宣传力度。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媒介的作用,面向广大干部群众宣传什么是社区矫正、社区矫正的性质和内容、社区矫正的执行方式等内容,从而让全社会都知晓和关注社区矫正,不断扩大社会影响面,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乡镇司法所参与社会管理创新工作调研报告

  深入推进社会管理创新,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司法行政机关,特别是基层司法所,如何立足职能,创新工作,有效参与社会管理,深化为民服务,成为当前乡镇司法所急需研究破解的重大课题。本文根据乡镇司法所在社会管理中的职能作用,分析存在问题与不足,对今后如何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中发挥作用谈几点粗浅的思考。

  一、乡镇司法所在推进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和地位

  1、乡镇司法所承担着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的职能

  人民调解工作是基层司法行政职能之一,处于大调解体系中的基础地位,是维护社会稳定的精编范文

  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活动中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通过排查全面掌握了各类矛盾纠纷情况并及时进行了化解。到目前为止,全镇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51件,调处成功247件,调解成功率达97%。

  2、乡镇司法所承担着对特殊人群教育改造的职能

  特殊人群是指社区服刑人员及刑满释放人员。抓好对这两类人员的教育改造,有利于合理地配置行刑资源,提高对罪犯的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据此,我镇狠抓管理信息系统、制度体系等建设。一是健全工作网络。水磨镇党委、政府牵头建立了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办事机构,并配齐专门工作人员。二是规范工作机制。建立了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考核、奖惩、解除矫正各环节工作制度,统一文书格式,使社区矫正工作规范化、常态化。三是强化信息管理,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手机定位监控和刑释解教人员的信息核查。截止目前,全镇累计接收社区矫正人员25人,正在接收矫正18人,已解除7人。其中正在接收矫正的有缓刑12人、假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罪11人,故意杀人罪1人,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1人,抢劫罪2人,盗窃罪2人,交通肇事罪1人,全部纳入监管范围。

  3、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普法依法治理的职责

  抓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对于营造社会管理创新的法治环境,对于健全完善相应的法律、制度体系,形成相应法律规范和制度约束机制,提高社会管理法治化水平,具有极大的推动作用。我们积极开展法律九进活动,创新形式,大力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一是做好xx普法规划的启动实施工作。组织召开了xx普法座谈会,深入开展普法工作调研;二是以法制进校园、法制赶场活精编范文

  动为载体,深入开展普法宣传。今年3月23日,我镇邀请县司法局的康戈华律师来到水磨一贯制学校,通过典型的案例向学生宣传了未成年人保护法;6月25日,又利用铁厂赶集日向过往群众发放禁毒宣传资料。三是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镇创建活动,确定了铁厂村、水磨村等2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乡镇司法所承担着民众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的责任

  随着老百姓的物质文化生活不断提高,表达民意的维权意识也在普遍加强。乡镇司法所通过加强诉求表达和权益保障机制建设,从而把社会管理置于坚实的群众基础之上。比如在乡镇大小会议上开展法制宣传,既能够促进基层政府和领导干部进一步树立法治观念、服务理念和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呼声,进一步融洽干群关系,理顺群众情绪,减少决策盲目性和行政随意性,从政策源头维护人民群众的权益,进一步提升政府的公信力。又如通过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能够加快农村民主法治建设的进程,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主人翁地位,确保基层社会稳定。再如以无利害关系精编范文

  大局和稳定作出的特殊贡献。与此同时,司法所开展的法律服务工作,具有对基层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矛盾有着事先预防的功能,并将其纳入法律渠道,依法规范有序地进行解决。此外,通过整合各种信息反映渠道,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大排查机制,增强信息预测功能,构筑起向党委政府反映社情民意的综合平台,为党委政府处理社会矛盾提供可靠的依据,通过加强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各种力量的协调与配合,推动与各相关部门建立社会治安联动联调联防工作机制,为有效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提供机制保障。

  二、乡镇司法所在参与社会管理中显现的问题与不足

  长期以来,乡镇司法所为促进一方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创建和谐平安做出了积极的贡献,但还存在着创新思想不强,财力人力不足等诸多问题。主要显现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系统指导不够,驾驭解决社会矛盾和谐群众关系的能力有待加强;二是对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特殊对象全面监管掌控到位不够,常态教育帮扶跟不上,形成管理缺失,存有社会稳定隐患,群众安全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重视关注不够,流于形式,离应援对象要求有差距;四是对基层基础治理招数不多,缺乏创造力,发动群众自主管理不够,依法治村工作仍需踏实开展;五是对自身规范化建设推进不快,职能作用受影响制约,功效发挥不佳,离群众的要求还远。

  三、乡镇司法所工作在社会管理创新中如何发挥作用的浅见

  乡镇司法所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组成部分,又是当地政府的职能部门,承担着法制宣传、法律服务、法律保障三大职能,与民生息息相关,渗透于社会管理的方方面面,是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力量。在事关社会管理秩序、服务精编范文

  保障民生的矛盾调处、利益协调、诉求表达、权益保障、法律规范、制度约束、公共安全和应急处置机制建设中,具有独特的优势,尤其对于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1、在特殊人群的管理和服务中发挥职能作用

  社区服刑人员和刑释解教人员是特殊人群的组成部分,加强对上述两类人员的管理与服务,是当前社会管理创新的重点任务之一。要监管与服务好这些人员,最大限度地减少他们再犯新罪和重新犯罪以及顺利回归社会,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据此,我认为除了呼吁国家加快相关立法步伐,将两类人员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外,还必须把握好以下关节:一要建立健全并落实社区服刑人员接收、管理、矫治、考核、奖惩、解矫等制度,尤其要做好因人施策、一人一策、科学矫治,提高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工作规范运行,减少乃至杜绝再犯新罪。二要加强社区矫正组织队伍建设,统一着装,并按10:1的比例配备社区矫正协理员。三要协调落实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和任务,重点加强对工作无着落、生活无接济以及有重新违法犯罪倾向的刑释解教人员的服务、帮教和协调安置以及管控工作,解决他们的生活必需,保障他们民生,诸如落户、住房、就业以及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要尽力为他们办理低保等等。四要创新工作方法。在实行gps手机跟踪定位的同时,确定多名生活在社区服刑人员周围的近亲属或邻居作为监控信息员,以方便、及时地了解他们的悔改表现及思想动向。

  2、在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发挥生力军作用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社会管理创新的主要目标,又是推进社会管理精编范文

  创新的重要基础。联系我镇的实际和乡镇司法所的工作职能,我认为今后要注意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一是必须牢牢把握人民调解群众性和中立精编范文

  化水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根据社会管理创新对法制宣传工作的要求看,我认为应当着力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一是健全学法用法考试制度。目前领导干部、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制度已基本建立,运转正常,效果亦好。但对村委会、社等基层干部的学法用法考试正处于摸索阶段,因而要把这部分群体的学法用法考试提上议程,先行试点,逐步推开。三要建立农村法律顾问制度。试行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积极引导基层干部用法治的思维管理基层社会事务,用普治的方法处理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深化民主法治村创建。创建工作要讲究质量,尤其是要在建立健全创建工作的长效机制上下功夫,按照全面创建、分类指导、整体提高的方针,努力实现依法规范民主选举,切实保障群众的选举权;依法推进基层食务公开,切实保障群众的参与权;依法规范民主决策,确实保障群众的监督权的目标要求,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化的进程。让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社会管理的各个环节,都能得到体现和发挥应有的作用。

篇四: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司法所调查报告4篇

  近些年,中间、自治州对提升农村基层政法队伍基本建设工作中给予十分重视,作出了一系列布署。xxxx年xx月xx日xxx朋友在司法部门举办的群众满意的司法所、群众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总结暨表彰会上的发言中明确提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系统软件最农村基层的组织架构,是司法部门行政机关立即朝向人民群众和社会发展给予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确保的主战场和工作中对话框,肩负着实际组织实施司法行政机关各类农村基层业务工作的主要职责。司法所与公安机关、人民法庭和农村基层综合性单位一同组成在我国基层组织的平安组织体系,一同肩负着维护保养农村基层社会稳定,确保法律法规恰当执行,推动农村基层法制建设的关键重任。”现阶段农村基层组织

  深化改革早已迫在眉捷,司法所基本建设工作中是当今提升农村基层基本工作中的头等大事。仅有把司法所基本建设列入到社会管理预防管理体系,与公安机关、人民法庭一同构建农村基层社会管理环境整治的第一道防线,才可以充分运用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的法制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两劳帮辅等各项任务的管理职能,这即是维护保养本市政冶平稳、社会进步的客观性规定,也是推动是社会经济发展和民主法治基本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区对各项任务十分重视,普遍实地调研工作中,现就xx市农村基层司法所存在的不足及将来基本建设提以下几个方面提议:

  一、存在的不足

  xx市现一共有专职司法助理员(指在街道社区、城镇专业或关键从业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工作人员xx名,占有司法部门行政编制xx名,未占有司法部门行政编制xx名。从本市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发展史剖析,许多难题不仅有繁杂的历史时间缘故,也是有近些年的各种因素,关键难题有:

  (一)法律法规影响力不确立,职责定义不清司法所做为街道社区、乡(镇)自定的一个职责组织,很多年来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欠缺必需的法律规定,仅有一些并不系统软件健全的暂时性具体指导文档,另外缺乏必需的职责分工和合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进而造成很多年来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法律法规影响力不确立,职责定义不清。工作目标从宏观经济上看很重要,很实际,但到农村基层操作过程难度系数大,用司法助理员得话讲:“工作中过软”。并且优无奖、劣无罚,做好干不太好沒有很大的差别,只能依靠醒悟工作中。这种都和司法部门工作中本应具备的特性差别很大,极迥异,也造成了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在基层政府的高度重视水平受到非常大影响。

  从司法所的发展史看来,司法所的组织机构有别于公安机关、人民法院派遣法院是获得中国法律、政策法规确定的,又沒有在中间编委会“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定是否关键在于党组、政府部门的高度重视水平。因而,确立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的法律法规影响力职责,处理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难题,是司法所基本建设的主要阶段。

  (二)工作人员杂、素养良莠不齐,人力资源管理不统一现阶段全省一共有专职司法助理员xx名,占有司法部门行政编制xx名,不占有司法部门行政编制xx名。人力资源管理状况大概分两大类:一类是占有地区行政编制的国家公务

  员,人事部门、薪水关联均在街道社区、城镇,共x人;另一类是是非非国家公务员真实身份事业单位编制党员干部共xx人,法律法规大专本科以上学历工作人员xx人,非法律专业工作人员xx人,个人档案的不统一,员工素质良莠不齐,必然危害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品质和实际效果。

  导致这类情况的关键缘故也是由于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沒有独立“立户列编”,结合实际产生了“谁建组织

  谁用工”的方法,司法所沒有所有人事权利。从而造成了许多难题;一方面拔款本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型定编沒有获得合理应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沒有国家公务员真实身份,有的年纪较高,技术专业素养较低,无法确保工作质量;此外因为国家公务员轮岗制度,农村基层领导干部能够随便拆换司法助理员,很多新入岗的工作人员不具有技术专业素养,经过不懈奋斗刚精通业务,又轮岗制度到其他地区,刚来的又要再次了解,常此过去,使工作中欠缺持续性,发展趋势就更艰难。员工素质良莠不齐,欠缺联合作战工作能力,无法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的总体协力。

  (三)少人事繁,职责充分发挥无法及时现阶段,本市九乡二镇三个服务处的司法所共配置职业司法助理员xx人,做兼职x人。依据司法部门的要求,司法所工作职责有8项:具体指导、管理方法人民调解机构进行分歧清查调解工作中;帮助基层政府解决重特大疑难问题民俗纠纷案件;进行法制宣传教学活动;法治建设工作中;法律援助工作中;安置帮教工作中;参加社会管理环境整治等。很多年来,众多司法助理员在各层面工作中上都作出了卓越贡献,也获得了喜人的考试成绩,她们不计入本人名与利得与失,为维护保养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推动社会主义社会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基本建设充分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功效。可是日趋繁杂的工作中也使本就人手不足的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团队目不暇接,并且司法助理员在进行做好本职工作和政府机构的涉法工作中之外,还需要担负很多别的工作中,尤其是近些年,当地政府领导干部常常督办一些暂时性、应亚急性每日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目标繁杂,不可以广泛开展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

  (四)缺乏必需经费预算、工资待遇低,保障体系不好因为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机构的法律法规影响力一直难以解决,必需的财政局办公室经费预算都没有确保。市财政局中沒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资金费用预算,因此办公室经费预算沒有来源于。很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巨魔二块品牌”的挑战模式,司法局也只有从扣除的法律服务所服务费中转出司法所的日常管理方法经费预算,挤要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主动性遭受比较严重危害。另外司法助理员的工资待遇难题也没能非常好处理,因为定编难题一直沒有处理,司法助理员应享有的政法干警每月的补贴也没法贯彻落实。

  总的来说,确立法律法规影响力、“立户列编”、理清管理机制是司法所基本建设必须处理的关键难题。

  对司法所基本建设的调查报告

  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最农村基层的组织架构,承担实际组织实施和立即朝向众多广大群众进行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各类业务工作。提升司法所基本建设针对全部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的尤为重要,上级领导司法部门行政机关近几年来增加了对司法所基本建设的高度重视水平和资金投入,司法所基本建设获得了飞速发展的发展趋势。在新时期,要能够更好地服务项目政府部门党组中心工作,为民服务民生工程,融入时期的发展趋势,必须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本建设、充分运用司法所工作中职责,进一步科学研究司法所基本建设中多方面难

  题,为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可持续发展趋势打好基础和发挥特长。

  一、以建立为着力点,司法所基本建设飞速发展

  自打xxxx年起,中间工作报告、全国各地社会管理工作报告、全国各地政法工作大会特别强调要提升司法所基本建设以内的“两庭一所”基本建设,在全社会发展产生了关注、高度重视、适用司法所基本建设的优良局势。近些年,司法部门明确提出了“五好司法所”建立总体目标,江苏司法局依次明确提出了在我省范畴内“省出色司法所”和“省规范性司法所”建立总体目标,南京司法所明确提出了“榜样司法所”和“评星司法所”鉴定建立总体目标。根据这一系列的创先争优活动,造成了地区基层政府对农村基层司法所基本建设的十分重视,增加了对司法所基本建设的资金投入,司法所基本建设飞速发展。

  根据系列产品创先争优活动,我区司法部门所属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建设、队伍管理和业务流程基本建设和体系基本建设层面获得了显著改变。以xxxx区为例子。之前,司法所业务流程用地均值总面积不够60平方米,某些所乃至仅有一间公司办公室,司法所工作人员团队均值仅有3至4名工作员,有一些业务工作职责滞留在账表上,司法所工作人员管理机制关键归属于所在地社区服务中心;在建立以后,xxxx区7家司法所,业务流程用地均值总面积做到了150平方米之上,工作员总数均值做到了7人,某些所工作员数够做到10名,根据“三定方案”,贯彻落实和理清了司法部门因此区司法所管理方法为主导的体系,各类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流程的进行绘声绘色。7家司法所所有完成省规范性司法所建立总体目标,有5家司法所完成了省出色司法部门建立总体目标,1家司法所评为列入南京5评星司法所,1家司法所评为列入南京4评星司法所。

  二、新时期的疑惑

  当今,安全社会经济发展、构建和谐社会基本建设对司法所的工作中明确提出了高些的规定和高些的规范,司法所基本建设必定迈入一个新的发展趋势新机遇,另外,也给司法所基本建设产生了新的挑戰,产生了疑惑。这就必须大家提高认识,客观性对待考试成绩,认清难题和差别,寻找和探寻进一步充分发挥司法所功效的最好途径。

  1、怎样合理执行政法机关职责。司法所的很多工作中以批评为主导,工作中目标是一般群众,具备较强的集体性。伴随着具备酷刑特性的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逐渐进行,司法所工作中的平安职责特性愈来愈明确。司法所是农村基层平安组织体系的构成部分,勿庸置疑,但目前在实际运行全过程中,不具有一切强制职责。因为欠缺根据和可执行性,农村基层工作员觉得茫然和疑惑。

  2、怎样定位关键职责。司法行政机关系统软件暗箱操作司法所职能共九项,江苏司法局明确提出了司法所工作中以解决矛盾纠纷案件为主导线。伴随着地区基层政府近些年稳控每日任务加剧,司法所很多活力资金投入到解决矛盾纠纷案件和社会发展维稳工作中,发生了与综治、综治办、法纪等部门职能通常会交叉式、累加。实践活动中,一些农村基层工作员找工作难关键,搞不懂司法所的主营业务究竟是什么,結果是“种了他人的田,荒了自身的地”,危害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运用。

  3、如何确定所属。历经上一轮的体制改革后,根据“三定方案”,从上向下早就确立了司法所是司法所的派出机构,可是文档和实践活动、內容和方式、管人和管用依然存在的问题。为名上理清了以司法所管理方法为主导的管理机制,事实上,除开司法部门优点是由司法所任职外,司法所别的工作员大部分是由所

  属街道社区政府部门配置,工作人员或是不可以由司法所独立开展激发,经费保障在非常大水平上仍由街道社区来给予,导致了文档定编属于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心理状态属于街道社区政府部门。

  4、怎样合理实行上级领导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地区地方党委工作标准。当今司法所工作目标变重,规定愈来愈高。上级领导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和地区地方党委针对司法所具体工作中的规定有相同点,可是着重点不尽相同。当地政府对司法所工作标准的着重点取决于合理地解决集体性纠纷案件;而上级领导司法部门行政机关规定司法所进行本身系统软件各类规定指标值。因此存有二种有误的趋向:一种是只要单位工作中,分散于地方党委中心工作以外;一种是把自己当做是是街道社区党员干部,而不是司法行政机关党员干部,觉得紧紧围绕管理中心便是做党组、政府部门分配的工作中,做好本职工作反倒退守次之,不服务项目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具体指导和管理方法,5、怎样基本建设一支系统化团队。如今工作中针对司法所工作员的法律法规素养规定愈来愈高,系统化趋于较为显著。可是如今进到司法所工作人员团队欠缺技术专业考量,什么人都能够进去干一干,那样团队可靠性都不强,工作人员流通性大,具体工作上,司法所工作人员任何东西都干,結果任何东西都不可以深层次,任何东西都干不精、干不太好。

  6、怎样塑造本身品牌形象。针对司法所和司法所的职责,有的领导人员、公务人员并不清楚,人民群众更别说了,许多人觉得司法部门便是人民法院,司法腐败便是司法所的腐坏。这与司法行政机关系统软件欠缺统一品牌形象不无关系。有的企业也采用了社区活动总结宣传策划司法所职能,宣传策划方式

  不对头,被其他单位抢了主动权,宣传策划实际效果打过折扣优惠;因为各种原因,外部对司法所工作中的认同感与大家的期待值有很大差别。

  三、客观精准定位,为民服务,塑造品牌形象

  对于那时候司法所进一步发展趋势所遭遇的疑惑,应明确司法部门所属三个层面的精准定位。从总体上,提议采用下列对策:

  1、清楚精准定位司法所的平安特性。司法所现阶段担负了很多的集体性工作中,在当今农村基层局势日益不容乐观的状况下,要把农村基层司法所打导致司法行政机关的一线实战演练服务平台,要确立精准定位司法所的平安特性。

  一是真真正正理清管理机制,完成以司法所管理方法为主导,完成做人做事、管用、管财的统一,保证“喊得应、找获得、调节动、管得了”,确保司法所职能工作中的一切正常进行;二是以安置帮教工作中为突破点,确立司法所法警的执法主体真实身份,授予其警察待遇,另外推动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影响力的总体提高。

  2、清楚精准定位司法所的服务项目特性。司法所是县区司法所驻派街道社区政府部门、服务项目街道社区政府工作的司法行政机关组织,从源头上讲,便是要司法所的职责精准定位到以人为本、为人民服务上去,而不是商业利益。司法所工作员要正确认识服务基层政府部门和服务项目司法行政机关大局意识压根上是一致的,精准定位好服务项目特性,要解决很多关联:

  一是妥善处理好单位工作中与基层政府中心工作的关联,司法所与地方党委的关联,既不可以缺失自身,盲目从众管理中心,也不可以妄自尊大,摆脱管理中心。二是解决好基本建设与服务项目的关联。要坚持不懈硬件配置和手机软件基本建设并举,基本建设和管理方法相融合,充分发挥职责和做好服务项目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基本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的服务平台功效,把司法所基

  本建设变成基层党委政府部门和农村基层人民群众的法律法规服务站、矛盾纠纷调解服务站和法制宣传文化教育的协调工作管理中心,进一步充分发挥管理职能。三是解决好司法所与农村基层综治、综治办、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关联。在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上,司法所不具有能量“孤军奋战”,解决好与农村基层综治、综治办、公安机关等单位的关联,融合农村基层行政部门資源和社会资源,推行資源共享、互利共赢、信息内容相通,产生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和稳控的工作中协力。根据农村基层单位中间的互动交流,推动司法所市场拓展。

  3、清楚精准定位司法所的系统化特性。技术专业才可以潜心。司法所做为基层组织的关键构成部分,以往因为团队能量不够,发展趋势了经营规模巨大、为数众多的社工团队,如人民调解、安置帮教、安置帮教、农村基层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等工作上的青年志愿者团队。在新时期,对青年志愿者团队的正确引导更必须系统化工作员的具体指导,要不然便会“使其头昏昏让人景晴”,因而,对业务流程的系统化明确提出了高些的规定。

  一是提升司法所工作员的管理方法和正确引导,提高重点定编,标准岗位设置方案,推动向专业化、系统化方位发展趋势,减轻当今司法所“事多的人杂”的窘境。二是贯彻落实政府部门义务,营销推广推行“以钱养事”、政府购买系统化服务项目等做法,由政府部门注资选购系统化公共文化服务。正确引导技术专业社团活动和专业人员添加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流程;三是加速司法行政机关业务流程法律,如在安置帮教、人民调解、法律援助中心、安置帮教等工作上,要尽早制订出全国的法律法规,将各项任务的岗位职责、每日任务和确保法定化,对业务流程的专业能力给予确立和标准,推动司法所工作中更强更快发展趋势。

  城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中调查报告

  安置帮教是与牢房刑罚执行相匹配的一种非囚禁刑罚执行方法,就是指将合乎法定程序的犯罪分子放置小区内,由专业的党政机关在相关部门、社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的帮助下,在裁定、判决或决策明确的相关期内,纠正其犯罪心理和个人行为不良习惯的非囚禁刑罚执行主题活动。

  司法部门会与最高法院、最高检、国家公安部协同下发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确立,安置帮教工作中关键由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带头机构,有关部门融洽相互配合,社会力量普遍参加,全方位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开展监管、文化教育纠正、帮困扶持的工作方案。执行安置帮教符合国家处决规章制度的发展趋向,具备处决低成本的优点,有益于提高犯罪分子和社会发展的联络,有利于提升社会主义社会法制安全教育,提高中国公民的遵规守纪观念。

  可是当今农村基层司法部门所属安置帮教工作中遭遇着一些窘境,应当探索提升窘境的发展方向,才可以能够更好地促进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中顺利进行。

  一、我县安置帮教工作中基本情况

  我县从**年最先在**镇和**镇运行安置帮教工作中示范点,**年安置帮教工作中全面启动,近些年,司法所及城镇司法所用心做好本职工作,在各个地方党委的恰当领导干部下,在有关部门的积级相互配合和社会力量的全力支持下,紧紧围绕提升社会发展创新管理、搭建和睦漂亮**这一主线任务,十分重视农村基层安置帮教工作中,贯彻落实相应措施和工作规范,用心管理方法好小区在押人员,获得了优良的法律法规实际效果、政冶实际效果和社会发展实际效果。

  我县辖10个城镇、一个垦殖场和155个自然村,12个社区居委会。**年安置帮教工作中进行至今,全乡总计接受安置帮教目标519人,依规消除安置帮教174人,在籍安置帮教目标345人。在其中:管控13人、判缓327、保释12人、暂予监外执行两人、夺走民事权利1人。安置帮教目标具备非农业户口53人、农业户口292人,男士320人,女士25人,乡村安置帮教目标占数量的85%。年纪遍布为18岁以下8人、19至二十五岁129人、26至四十五岁194人、46至60岁9人,60岁之上两人。地区各分部为**镇72人,金山镇63人、桐木镇49人、鸡冠山乡44人,赤官庄镇41人、**镇39人,长合乡37人、彭高镇35人,东源乡27人,杨岐乡27人,依数据统计分析,我县安置帮教目标多见乡村户口的男士青年人,判刑酷刑关键为判缓,关键集中化在我县北部城镇。

  二、司法部门所属安置帮教工作上担负的岗位职责。

  司法所做为在我国司法行政机关系统软件最农村基层的职责部门,做为区县司法所在城镇市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的派出机构,担负着面向社会社会发展和众多广大群众给予法律法规确保、法律援助、法制宣传文化教育等项关键每日任务,另外具体指导管理方法人民调解工作中,参加重特大疑难问题民俗调解纠纷工作中,机构进行对出狱和消除劳教所工作人员的过渡安装

  和帮辅工作中,参加社会管理环境整治工作中,意味着城镇市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解决民俗纠纷案件。

  从**年起,**县逐渐推行安置帮教工作中至今,城镇司法所的职责有所增加。在《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中明确提出,农村基层司法所要搞好安置帮教日常工作中,接受机构宣布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明确安置帮教工作组,制订纠正计划方案,创建安置帮教工作中档案资料。在安置帮教执行全过程中,司法所要监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按时汇报,采用现场查验、通信联系、信息化管理审查等对策立即把握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主题活动状况;关键时间段、重特大主题活动期内或是遇有特殊情况,能够依据必须规定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到办公场地汇报、表明状况;按时到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家中、所属单位、入读院校和定居小区开展掌握、核查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思想动态报告和现实表现等状况;发觉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摆脱管控的立即向县市级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所告;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7日之内的出门审核;机构日常教育培训主题活动和社区便民服务;进行有目的性的某些文化教育和心理疏导;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开展考评并执行分组管理等。在满期消除纠正时,司法所要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做出书面形式评定,明确提出安置帮教提议;机构消除安置帮教宣布;向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告之帮辅相关要求,与安置帮教单位搞好工作交接等

  。除此之外,司法所经县市级司法部门行政机关受权,在一定范畴内参加社会调研评定等。

  三、城镇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上遭遇的窘境

  (一)责任没有权利是农村基层司法部门所属安置帮教工作上遭遇的主要难题。

  依据“两高两部”《通知》的要求: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要带头机构相关企业和小区支部建设进行安置帮教试点,协调工作对小区在押人员的文化教育更新改造和协助工作中。街道社区、城镇司法所要实际担负安置帮教的日常管理方面。而在我国的《刑罚》第76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4条、第217条、第218条明文规定了“管控、拘留、判缓、保释、暂予监外执行”五类小区拘役犯罪分子由公安部门开展监管。现行标准刑事法律与《通知》要求的矛盾,立即造成了安置帮教的刑罚执行行为主体与工作中行为主体的分离出来。这类分离出来的情况又促使公安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安置帮教工作上的责任模模糊糊。模糊不清的权力要求促使我们在安置帮教试点中的公安部门与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责任难以定义。责任的移位又促使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在安置帮

  教的实际实行之中的人物角色十分难堪,那样加倍的提高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从业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行政部门成本费,也极大地减少了安置帮教工作中的高效率。

  司法部门即安置帮教行政机关理应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开展严苛的监管,并对其开展纠正文化教育。这类纠正教育是强制的,可是这类强制务必要以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执行措施做为主心骨。做为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从业安置帮教工作中,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教导通常只有应用正面教育,这也就必定造成安置帮教工作人员对被纠正工作人员执行的纠正文化教育欠缺公信力,也就会有很有可能使安置帮教工作中形式化。当今在我国的各种各样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了司法部门的安置帮教的岗位职责、管理权限和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支配权、责任及其理应遵循的组织纪律性,可是又沒有明文规定安置帮教工作人员不行使权力、不遵规守纪是不是能够执行强制执行措施、能够应用哪种强制执行措施及其采用强制执行措施的水平。比如被被判管控和实行夺走民事权利的犯罪分子,虽然其很有可能常常比较严重违纪乃至执行违纪行为,可是只需其不故意犯罪,安置帮教行政机关能够采用的方法只有是批评教育,难以造成文化教育和管理方法的实际效果。又比如暂予监外执行的犯罪分子,喊着出门看病的幌子,不经过监管行政机关的愿意,私自离去居所,安置帮教行政机关对于这类状况能采用的强制执行措施也只是只有是警示,只需其不执行故意犯罪,纠正行政机关也就难以规定牢房行政机关将其收监。责任没有权利促使安置帮教工作中在操作过程中遭遇诸多难堪。

  (二)工作人员不稳、技术专业较弱是困惑农村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关键难题。

  1、职责提升,配备不会改变。从**年前后左右看,我县10个城镇司法所增加安置帮教要作职责,但人员配备上依然沿用了老配备,一般全是2到6名工作员。司法所工作员是实际担负纠正工作中的关键能量,2—6名司法所工作员,她们担负着管辖区安置帮教、安置帮教、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会管理环境整治等九项工作中职责,工作强度大,促使她们真真正正用以安置帮教的活力和時间较少。如**年长合司法所包含优点以内三人,东源司法所包含优点仅两人,泡桐木司法所五人,鸡冠山司法所三人,数最多的**镇司法所6人。安置帮教职责提升,可是近些年工作人员总数一直沒有很大转变。所以我县11个城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设专业承担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工作人员。比照我县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总数和城镇司法所的职责,我县镇司法所的确基础薄弱。

  2、工作人员变化经常,业务流程常常陌生。安置帮教工作中对工作员的规定高些,互联网信息化管理的规定更更加强。依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优点的人事任免由县(市、区)司法所帮助党组织按党员干部管理员权限申请办理,新一任司法所工作员务必历经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一个月之上的初任学习培训,方能执证上岗。可是每一年各乡镇街道司法所工作人员变化经常均未依照此规范实际操作,导致新进到司法所的工作人员业务流程不足娴熟,每一年都需要对主抓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工作人员开展培训工作,那样用时费力又耗钱。例如,安置帮教工作中进行三年来,长合、东源、鸡冠山、**镇等城镇承担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工作人员三年都有一定的变化。而职业安置帮教工作员的我县镇都还没。

  3、安置帮教工作标准高,专家团队工作人员少,每日任务重。安置帮教工作中自打我县司法所对安置帮教工作人员选用gprs导航定位后,尤其是伴随着我县安置帮教管控管理中心的信息内容互联网平台的创建,工作人员管控、档案

  保管、服务平台的应用等都选用无纸化,那样对安置帮教工作员的信息化管理、数字化的规定高些,个人心理素质规定更强,可是迄今为止,我县11个城镇司法所中没有一个司法所开设专业而长期性承担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工作人员。司法所的安置帮教工作中细,每日任务重,压力太大,如**镇司法所在籍的安置帮教工作人员63人,要对63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管控及时,纠正及时,沒有专业承担安置帮教工作中的人是难以保证。此外依照《江西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标准》要求,司法所工作员法律法规专科之上的占70%,可是我县11个城镇司法所没有一个做到此规范,离安置帮教工作中需具有的法律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等多方位的优秀人才必须也是相差甚远。

  4、青年志愿者参加主动性不高。安置帮教志愿填报是安置帮教工作上一支必不可少的能量,她们能够为协助小区在押人员重回社会发展具有关键的功效。但现阶段人民群众参加志愿者活动的观念还比较欠缺,同意来做安置帮教青年志愿者的总数非常少。因此我县的纠正能量薄弱,纠正实际效果难突显。

  (三)经费预算紧缺是牵制农村基层司法所安置帮教工作中发展趋势的短板。

  依照上级领导规定,对每一个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资金投入经费预算每一年需达2800元/人,而县财政局对安置帮教费用预算为五万/年,按我县上年在籍安置帮教工作人员来计算,安置帮教的经费预算空缺达90多万元。资金投入过少,确保不到位,导致安置帮教工作中举步维艰。

  (四)工作人员分散化、地区宽阔也是农村基层安置帮教工作中的困惑之一。

  安置帮教管控工作中也受地区要素牵制。因为我县乡村地域安置帮教目标总数大,现阶段在籍的乡村安置帮教工作人员295人,占数量的85%。因为许多城镇村与村中间的间距较远,巨大的地区总面积,再加上安置帮教目标定居分散化,流通性很大,都给安置帮教目标的管理方面产生了非常大的难度系数。因此我县全部城镇2到五人的司法所是难以搞好乡村安置帮教工作人员的纠正工作中的。

  四、几个方面提议:

  1、安置帮教实质上归属于刑诉法实行主题活动,为了更好地反映此项工作中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有益于安置帮教工作中的进行,提升对小区在押人员的管理方法、监管,提议把安置帮教稽查人员列入警察编制和制订统一的衣着风格。

  2、扩张经费预算资金投入。县财政局应对于安置帮教工作中的新情况,依照上级领导规定,周密部署、适度歪斜,在有意义的事的状况下逐渐改进司法所的代步工具、办公室设备和经费预算资金投入,为其进行好安置帮教工作中给予必不可少的经费预算确保;

  3、丰富工作中团队。提升人力资源配置。要依照依规担负安置帮教工作中对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新规定,科学研究、有效地处理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重点定编、人力资源填补和岗位职责设置等难题,有目的性的运用每一年的公务员国考,大学生村官考試、机关事业单位招录等方法,招考一批法律学、社会心理学,社会心理学的复合型人才丰富到这一团队中。加强队伍管理,创建一支专业化、系统化的高质量的安置帮教团队,为其进行安置帮教工作中给予必需的人力资源确保。

  4、提升业务素质。有目的性对机构团队学习培训,汲取别人别地的工作经验,提升安置帮教工作中素养,降低人员流动,平稳纠正工作中团队。

  5、提升相互配合合作。安置帮教工作中是涉及到家家户户、关乎国富民强的大事儿,只靠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孤军奋战”没什么进展。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检察院、牢房以及管理方法行政机关、拘留所等有关工作部门一定要

  大局为重、鼎力合作,在各尽其责中提升相互配合,摆脱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孤军奋战的扭转。

  6、加大宣传幅度。充分发挥电视机、广播节目、报刊等媒体的功效,朝向各族群众人民群众宣传策划什么叫安置帮教、安置帮教的特性和內容、安置帮教的实行方法等內容,进而让全社会发展都了解和关心安置帮教,不断扩大社会发展影响度,争得各界人士的认可和适用。

  城镇司法所参加社会发展创新管理工作中调查报告

  大力开展社会发展创新管理,是中共中央做出的重特大管理决策,也是政法机关的“三项关键”工作中之一。做为司法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尤其是农村基层司法所,怎样立足于职责,创新工作,合理参加社会治理,推进为人民服务,变成当今城镇司法所急缺科学研究破译的重特大课题研究。文中依据城镇司法部门所属社会治理中的管理职能,剖析存在的问题与不够,对将来怎样参加社会发展创新管理中充分发挥谈几个方面浅显的思索。

  一、城镇司法部门所属推动社会治理中的功效和影响力

  1、城镇司法所担负着主要矛盾清查和解决的职责

  人民调解工作中是农村基层司法行政机关职责之一,处在“大协商”管理体系中的基本影响力,是维护保养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遍及城镇的人民调解机构,根据立即、合理地对矛盾纠纷开展协商,使彼此被告方在同意的前提条件下接受并执行民事调解书,既能合理避免矛盾纠纷的进一步扩张和升級,又能兼具彼此的权益,防止“决裂”,完成长期性友好相处。因而,我镇紧抓协商机构数字化、调解员系统化、管理机制常态基本建设,持续完善健全人民调解三级网络基本建设。到目前为止,全乡共创建各个各种调委会11个,发展趋势人民调解员团队192人。紧抓人民调解标准化建设,上半年度对城镇人民调解员机构学习培训100余人次,学习培训率达50%之上。在全乡各调委会广泛创建了清查、调解、电话回访、存档等标准工作规范。在“社会发展矛盾纠纷专项整治、大解决”重点主题活动中进一步增加矛盾纠纷清查幅度,根据清查全方位把握了各种矛盾纠纷状况并立即开展了解决。到迄今为止,全乡共调解各种矛盾纠纷251件,调解取得成功247件,协商通过率达97%。

  2、城镇司法所担负着对“特殊家庭”文化教育更新改造的职责

  “特殊家庭”就是指小区在押人员及出狱工作人员。搞好对这两大类工作人员的文化教育更新改造,有益于有效地配备处决資源,提升对犯罪分子的文化教育更新改造品质,维护保养社会发展的和睦平稳。由此,我镇紧抓信息管理系统、制度体系等基本建设。一是完善工作中互联网。水磨石镇党委、政府部门带头创建了安置帮教、安置帮教工作中领导组及工作部门,并配全专业工作员。二是标准工作方案。创建了小区在押人员接受、管理方法、考评、奖罚、消除纠正各阶段工作规范,统一文书格式,使安置帮教工作中规范性、常态。三是加强信息化管理,积极主动推动安置帮教手机位置监管和刑释解教工作人员的信息内容审查。到目前为止,全乡总计接受安置帮教工作人员25人,已经接受纠正18人,已消除7人。在其中已经接受纠正的有判缓12人、保释1人、暂予监外执行、夺走民事权利4人。犯故意伤害11人,杀人罪1人,收购被拐骗的女性罪1人,抢夺罪两人,诈骗罪两人,交通肇事逃逸1人,所有列入管控范畴。

  3、城镇司法所担负着普法教育法治建设的岗位职责

  搞好普法教育法治建设工作中,针对构建社会发展创新管理的法治环境,针对完善健全相对应的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产生相对应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约束

  机制,提升社会治理法制化水准,具备巨大的促进功效。大家大力开展法律法规九进主题活动,自主创新方式,全力宣传策划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现行政策。一是搞好“xx”普法教育整体规划的运行执行工作中。机构举办了“xx”普法教育交流会,广泛开展普法教育工作调研;二是以法纪走进校园、法纪赶场主题活动为媒介,广泛开展法治宣传。2020年3月23日,我镇邀约县司法所的康戈华刑事辩护律师赶到水磨石一贯制院校,根据典型性的实例向学员宣传策划了未成年保障法;6月25日,又运用铁厂赶集日向往日人民群众派发禁毒宣传材料。三是再次广泛开展“依规治镇”创先争优活动,明确了铁厂村、水磨石村等两个

  “民主法治示范村”。

  4、城镇司法所担负着群众需求表述和利益确保的义务

  伴随着普通百姓的物质文明日常生活持续提升,表述民声的消费者维权观念也在广泛提升。城镇司法所根据提升需求表述和利益保障体系基本建设,进而把社会治理放置牢靠的群众基础以上。例如在城镇尺寸大会上进行法制宣传,既可以推动基层政府和领导人员进一步塑造法制意识、服务宗旨和主动接受监督的观念,积极征求党支部意见和呼吁,进一步和睦干群关系,理清人民群众心态,降低管理决策片面性和行政部门随机性,从现行政策根源维护保养广大群众的利益,进一步提高政府部门的公信度。又如根据乡村民主法治基本建设的大力开展,可以加速乡村民主法治基本建设的过程,依规确保广大群众当家做主的主人公影响力,保证

  农村基层社会稳定。再如果在无利益关系“第三方”真实身份履行矛盾纠纷的调解,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表述列入系统化、规范性、法制化的路轨。也有根据法律援助中心方式,使中国公民公平地获得司法部门資源处理中国公民公平的支配权、有效的需求因经济发展艰难而不可以完成的难题进而为困难家庭、特殊群体合法权利得到公平的司法部门确保,给予更为合理的方式和方式。

  5、司法所是基层政府信息安全和应急管理体制中的关键能量

  分歧高发和社会发展怨恨,终将造成群体事件,严重危害社会发展信息安全。城镇司法所的很多职责,针对解决矛盾怨恨是大有可为的,例如提升安置帮教和归正工作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中,可以清除她们憎恨社会发展、抵抗社会发展的心理状态,是大家为社会发展大局意识和平稳做出的独特奉献。此外,司法所进行的法律援助工作中,具备对农村基层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日常生活的分歧拥有事前防止的作用,并将其列入法律法规方式,依规标准井然有序地开展处理。除此之外,根据融合各种各样信息内容体现方式,完善社会发展矛盾纠纷专项整治体制,增强信息预测分析作用,构建起向地方党委体现社情民意调查的综合平台,为地方党委解决主要矛盾给予靠谱的根据,根据提升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等各种各样能量的融洽与相互配合,促进与各有关部门创建社会管理连动联动协防工作方案,为合理处理突发、群体事件给予体制确保。

  二、城镇司法部门所属参加社会治理中呈现的难题与不够

  一直以来,城镇司法所为推动一方是社会经济发展,维护保养社会稳定,建立和睦安全作出了积极主动的奉献,但还存有着自主创新观念不强,资金人力不足等众多难题。关键显出:一是对人民调解工作中系统软件具体指导不足,掌控处理主要矛盾和睦人民群众关联的工作能力尚需提升;二是对安置帮教,安置帮教独特目标全方位管控操控及时不足,常态化文化教育扶持无法跟上,产生管理方法缺少,存在社会稳定安全隐患,人民群众归属感不强;三是对法律援助中心高度重视关心不足,形式化,离打call目标规定有差别;四是对农村基层基本整

  治伎俩很少,欠缺想像力,动员群众自主管理不足,依规治村工作中仍需安稳进行;五是对本身标准化建设推动不悦,管理职能受影响牵制,作用充分发挥不佳,离人民群众的规定还远。

  三、城镇司法所工作中在社会发展创新管理中怎样充分发挥的浅见

  城镇司法所行政机关,既是政法机关的构成部分,也是本地政府职能单位,担负着法制宣传、法律援助、法律法规确保三大职责,与民生工程密切相关,渗入于社会治理的各个方面,是自主创新社会治理的关键能量。在关乎社会治理纪律、服务项目保障民生的分歧调解、权益融洽、需求表述、利益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管束、信息安全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中,具备与众不同的优点,特别是在针对处理危害社会和谐平稳的根源性、全局性、基本性难题层面具备不可替代的功效。

  1、在“特殊家庭”的管理方法和服务项目中充分发挥管理职能

  小区在押人员和刑释解教工作人员是特殊家庭的构成部分,提升对以上“两大类工作人员”的服务管理,是当今社会发展创新管理的关键每日任务之一。要管控与服务周到这种工作人员,最大限度地降低她们再次发生新罪和重新犯罪及其顺利重归社会发展,任重道远,任务艰巨。由此,我觉得除开号召我国加速有关法律脚步,将“两大类工作人员”管理方法列入法治化路轨外,还务必掌握好下列骨关节:一要不断完善并贯彻落实小区在押人员接受、管理方法、矫正、考评、奖罚、解矫等规章制度,特别是在要搞好因人强化措施、一人一策、科学研究矫正,提升纠正品质,推动安置帮教工作制度运作,降低甚至避免再次发生新罪。二要提升安置帮教机构队伍管理,统一衣着,并按10:1的占比配置安置帮教协理员。三要融洽贯彻落实刑释解教工作人员安置帮教各领导小组的岗位职责和每日任务,关键提升对工作中无下落、日常生活无帮衬及其有再次违法违纪趋向的刑释解教工作人员的服务项目、帮辅和融洽安装

  及其监管工作中,处理她们的生活必需,确保她们民生工程,例如落户口、住宅、学生就业及其对合乎低保条件的要竭尽全力为她们申请办理最低生活保障这些。四要自主创新方式方法。在推行gps手机定位追踪的另外,明确多位日常生活在小区在押人员周边的直系亲属或隔壁邻居做为监管信息员,以便捷、立即地掌握她们的悔过主要表现及观念趋势。

  2、在解决社会发展矛盾纠纷中充分发挥新生力量功效

  解决社会发展矛盾纠纷既是社会发展创新管理的关键总体目标,也是推动社会发展创新管理的关键基本。联系我镇的具体和城镇司法所的工作中职责,我觉得将来要留意处理下列好多个难题:一是务必紧紧掌握人民调解集体性和保持中立第三方的标准,最大限度地管束和降低行政部门颜色。二要进一步创建矛盾纠纷管理机制。对清查出去的矛盾纠纷要立即整理和分类,对这些集体性、疑难问题性及其有可能引起民转刑和有发生极端化趋向的矛盾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创建管理机制,快速采用坚决对策,搞好早审理、早解决,进一步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期情况。三要自主创新民协商方式。依据中间明确提出的要大量应用协商的方式

  处理主要矛盾的规定,创建法律工作者代理商起诉优先调解机制,若被告方不愿意或协商不了时,才可开展民事诉讼程序。那样做的目地是借助专家团队,应用专业技能,选用系统化方式,合理解决各种各样主要矛盾,降低起诉,推动社会和谐。

  3、在服务项目和保障民生中充分发挥与众不同的不可替代的功效

  社会发展管理的核心是尊重民生工程,服务民生。司法所担负的职责与民生

  工程密切相关,涉及到广大群众的权益和自尊,因此城镇司法所理应在服务项目和保障民生中充分发挥与众不同的技术专业优点和功效。融合我镇具体,拟关键搞好三项基本建设。最先要自主创新服务项目媒介。关键提升镇法律服务所基本建设,关键搞好完善组织,丰富工作人员,扩展服务项目內容和范畴,提升服务工作人员的业务流程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把法律服务所基本建设变成达到群众法律法规要求的“服务窗口”。此外,要扩张法律援助中心范畴,健全审理、审核、分派、筹办等各个阶段的工作中程序流程、规定和规范,持续提升法律援助中心案子品质管理能力,切实提升法律援助中心品质,提高广大群众的满意率。

  4、在提升社会发展法制化水准层面充分发挥积极主动的功效

  农村基层司法所担负着法制宣传的带头融洽和监管职责,在提升社会发展法制化水平层面承担关键义务。依据社会发展创新管理对法制宣传工作中的规定看,我觉得理应切实在下列好多个层面狠下功夫。一是完善学法用法考试方式。现阶段领导人员、国家公务员的学法用法考试方式已基本上创建,运行一切正常,实际效果亦好。但对村民委员会、社等基层人员的学法用法考試正处在探索环节,因此要把这一部分人群的学法用法考試提上议程安排,优先示范点,逐渐拉开。三要创建乡村律师顾问规章制度。实施一村一律师顾问规章制度,积极主动正确引导基层人员用法制的逻辑思维管理方法农村基层社会发展事务管理,用普治的方式

  解决农村基层社会问题。四是推进民主法治村建立。建立工作中要注重品质,尤其是要在不断完善建立工作中的常态化上狠下功夫,依照全方位建立、分类指导、总体提升的战略方针,努力创造依法标准间接选举,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的选举权;依规推动农村基层食务公布,进一步确保人民群众的参与权;依规标准民主集中制,的确确保人民群众的决定权的总体目标规定,推动基层民主法制化的过程。让司法行政机关工作中在自主创新社会治理的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反映和充分发挥应该有的功效。

篇五: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撒营盘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撒营盘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一、基本情况

  撒营盘镇地处禄劝县中部,辖19个行政村,278个村民小组,总人口4.8万人,辖区面积254平方公里,是全市国土面积最大的乡镇。撒营盘司法所成立于1994年,现有人员2名,其中法律服务所法律工作者1名。撒营盘司法所在局党组和镇委、镇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于2017年建设了一栋260多平方米的办公楼。目前司法所各项硬件设施齐全,配备了车辆和电脑,改善了工作环境。司法所担负着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帮教安置、法律援助、普法和依法治镇等重要工作。随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司法所在维护社会安定、稳定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是按照整体部署,司法所积极主动地参与到镇综治信访维稳中心的工作中去,主动承担中心的日常工作,发挥应有的作用。另二是司法所作为乡镇基层政法单位,积极做好本职工作,加大矛盾排查力度,及时化解纠纷;加强普法宣传力度,做到人人知法、懂法、守法;探索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方法,为困难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二、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情况

  撒营盘镇人口众多,环境复杂,矛盾纠纷呈日益多样化、复杂化趋势。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我们在建立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解长效机制方面进行了有益探索。在“十1一五”期间,镇、村、组三级调解组织充分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共排查调处民间纠纷1240件,调解成功1203件,其中化解疑难复杂纠纷42件,调解成功率达97%;共防止群体性上访26件,防止群体性械斗21件,防止“民”转“刑”18件。主要做法是:

  (一)、巩固、健全、发展多种形式的人民调解组织

  1、规范调解组织。进一步健全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有关职能部门参与,综合运用法律,运用教育、行政、经济等手段处理民事纠纷。同时,各村设调委会,组设立调解小组,形成了以自然村调解小

  组为基础的“三级调解网络”格局,并配备了兼职调解工作人员,全镇现有调解员377人,其中镇级2人,村级95人,村小组278人;共有调委会20个,其中镇调委会1个,村级调委会19个。进一步建立了规范化村级调解室,全镇规范化村级调解室实现了全覆盖。

  2、加快企事业单位调解组织建设步伐。在健全村级人民调解的组织网络,以三级调解网络为主线,推进镇属事业单位及企业等调解组织建设,初步在全镇建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调解网络。

  3、健全制度,完善工作机制。同时继续健全和落实各项工作机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工作责任,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切实做到领导机制、预防机制、2联动机制、排查调处机制、分析机制、预警机制、处置机制高效有效运作。

  (二)、切实加强培训指导工作,努力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素质

  人民调解员应该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水平。公道正派,热心民调工作,能够联系群众,并且应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识和政策水平。为此,我镇认真落实培训工作。按照调委会工作范围的特点和要求,明确调解员必须具备的法律水平和文化程度,定期进行培训,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不断优化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和队伍结构。同时,我镇在推进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确保司法所充分发挥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指导作用,促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健康发展。五年来,共举办5期培训班,培训调解员420人次。

  三、规范人民调委会的工作

  撒营盘镇结合新时期人民调解工作的实际情况,不断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建设。一是从工作方式、工作程序、工作纪律入手,增强人民调解程序的公正性,提高调委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二是严格遵循调解工作三项基本原则,即: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及社会主义道德进行调解,在双方当事人自愿平等的基础上进行调解,尊重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不得因未经调解或者调解不成而阻止当事人向人民法

  院起诉。三是认真做好受理登记,制作笔录,及时制作调解协议,积极开展个案回访,督促当事人各方自觉履行协议。

  (四)、不断地开展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健全防范机制,实现矛盾纠纷排查经常化。

  随着改革的深入发展,人们的思想观念、价值观和相互之间的利益关系发生很大变化,民间纠纷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民间纠纷的主体由村民与村民转化为村民与经济组织,与基层干部,与基层政府及管理部门;民间纠纷的内容由婚姻、家庭、邻里、继承、赡养等简单的涉及人身利益,财产利益方面的纠纷,发展为经济合同纠纷、干群关系纠纷、企业拖欠职工工资、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拆迁征地纠纷等。民间纠纷的表现形式由当事人之间,当事人的亲朋好友、家族之间转向群众与集体,与经济组织,与管理部门之间的矛盾纠纷。因此,我镇根据民间纠纷的新情况、新特点,针对突出的难点、热点纠纷和敏感问题,大力开展矛盾纠纷的集中排查调处活动,每一季度开展一次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及时发现新问题、新矛盾,掌握新情况,预见新发展,解决新问题,防止矛盾激化,防止群体性上访。同时,在广泛、深入、经常性开展民间纠纷大排查的基础上,认真总结矛盾产生规律,科学地划分矛盾纠纷类型,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治理,化解矛盾,把大量的民间纠纷化解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努力实现了发现的早,化解的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的目

  《撒营盘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篇六: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司法局“大调研”专题汇报材料3篇

  司法局“大调研”专题汇报材料第1篇

  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市局的指导下,围绕区各项中心工作,积极开展司法行政工作,现就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三个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多措并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10月,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成并正式投入使用,中心占地300多平米,服务大厅近60方米,设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等窗口,医调中心、法律援助中心整体进驻,中心大厅开辟休息等候区,备有座椅,为办事群众营造舒适整洁的服务环境,8名工作人员在大厅坐班,及时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

  二是强基固本夯实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我局编制共有基层司法所29个,其中,产权归属于司法局的司法所有12个,实际使用面积达100平米以上的司法所有8个。2022年至2022年,完成14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其中包含2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2022年计划完成8个规范化司法所建设,并重点打造4个省级规范化司法所。目前,29个司法所共有工作人员60名,其中政法专项编制33名、地方事业编制5名、政府购买服务人员22名,基本实现了一所一名正式干警、一名辅助人员的配置,形成了司法所有人干事、能干好事的良好格局。

  三是科技手段加强信息化建设。我局于2022年10月在新投入使用的业务用房内建成视频会议系统,满足工作会议召开、重要事件报告、精神传达、工作方针和政策宣教等各类需要。完成了局机关、12个司法所的电子政务外#建设,并在全局各部门普及OA系统的使用,提高对三大办案系统的使用效率,形成#上办公、#上监管的运行机制。按照省厅社区矫正信息管理系统建设的要求,购买并安装矫正设备共计十二套至各司法所,实现社区矫正工作信息化终端覆盖。在社区矫正中心建立监控室,对20名佩戴电子腕表的严管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切实发挥监控体系的实时定位、轨迹查询、报警处理、数据存储等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将公共法律服务纳入地方发展总体规划,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的要求,把公共法律服务经费列入区县、乡镇两级财政预算,并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

  适应的投入动态增长机制,实现我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推进“XX”热线、“掌上12348”*公众号建设,筹建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公共法律服务点,建成覆盖城乡、惠及全民、区域均衡的高水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二是积极协调国开区和河东新区管委会解决司法所业务用房问题,完成两个片区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采取重点打造与规范打造相结合的方式,完成今年的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目标任务,对于面积不足的司法所,通过借用、进驻的方式,扩大调解室面积,实现司法所阵地建设达标。

  三是充分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将司法行政工作职能与信息化相互融合,积极打造“智慧司法”新模式,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向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迈进,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服务管理效能,以信息化助推司法行政工作实现新发展。

  在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信息化建设的同时,我局在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业务工作上,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有序开展工作,推动司法行政工作全面落实。

  司法局“大调研”专题汇报材料第2篇

  为了认真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责,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监督,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报送“短板大调研”整改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中,关于司通办[2022]27号文件中关于社区矫正短板分布及其表现的内容,XX司法所对现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调研、排查、整改,特将此次整改工作进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社区矫正执法规范情况

  目前XX司法所没有存在社区矫正执法不规范的情况。XX司法工作人员所严格遵守《司法所工作人员职业行为规范》,全面严格落实安全管理制度,依法履职,没有违反“六不准”等情况发生,在调查评估、日常监管、外出审批、考核奖惩等事项中严格依法依规开展执法活动,未出现违反规章制度开展执法活动的现象发生

  二、社区矫正机构和人员身份不明确

  XX司法所现在职两人,力量薄弱,人员身份不明确,工作任务繁重,执法工

  作确有困难,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开展与刑罚执行的要求确实存在明显差距,经整改,目前XX司法所明确划分工作责任,专人负责社区矫正工作,尽量减少社区矫正工作与刑罚执行的差距。

  三、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矫治形式单一。矫正效果不明显。

  目前XX司法所采用每月一次组织集中的方式进行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教育学习,内容涉及广,形式多样,一是政策教育,通过宣读和讲解,介绍上级有关矫正工作要求的文件精神,就当前国内政治主要事件发表政府主流声音,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法律法规教育,根据本地实际情况通过宣读、讲解与生活、生产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令,帮助社区服刑人员学法、用法、守法,增强法制观念和悔罪意识,自觉接受改造。三是道德教育,通过举例,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当地实际情况,宣讲公民道德规范,帮助社区服刑人员正确树立生活信心,正确认识社会正确面对自己,早日回归社会。但目前由于缺乏人员配备,授课教材内容单一,服务场所硬件设施不足,导致教育效果不太理想,缺少专业的心理辅导人员及场所,导致司法所无法准确掌握社区服刑人员的心理变化,矫正效果不明显。

  四、社区矫正工作2022年5月份走访情况

  本月XX司法所完善了社区矫正工作走访制度,根据县司法局矫正科下发文件,规范走访档案,本月共通过召集社区服刑人员到司法所,及到各村组进行实地走访的方式对12名在矫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了走访工作。

  司法局“大调研”专题汇报材料第3篇

  “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活动开展以来,xx司法局扎实有序推进,坚持多措并举,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不断健全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融入到工作的方方面面,确保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推动普法责任落实。多途径开展普法调研活动,多方征求有关单位意见,起草印发《关于建立xx普法成员单位法治宣传教育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进一步明确普法成员单位责任,理顺“谁执法谁普法”的工作格局。

  二、营造浓厚法治氛围。结合美丽乡村建设,在乡镇、村居主要干道通过漫画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民主法治示范村(社

  区)创建工作。充分发挥新兴媒体作用,利用“*”、“为村”等平台,营造浓厚舆论氛围,全力争创“七五”普法中期先进县。

  三、加强班子队伍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利用“灯塔党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等多种途径,切实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严格内部股室及司法所考核,坚持每周研究推进重点工作,全体提高司法行政机关工作水平。

  四、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切实抓好“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督促法律顾问到群众中去,了解群众需求,扑下身子开展法律服务。大力提升公证、法律援助、律师工作,围绕扶贫开发、重点项目建设、棚户区改造、民生问题等方面,充分发挥法律保障作用,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篇七: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司法所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研报告1为使司法行政工作更好地为新区建设服务,我局领导带领宣传科、基层科、安置帮教科人员深入到全区13个镇、乡、街道、司法所、23个村(居)委会开展调研、检查。通过听取司法所长的工作汇报,镇、乡、街领导对司法所工作情况的介绍,与镇、乡、街领导交换意见,深深感到司法所在推动基层精神文明建设,为地方经济建设保驾护航,维护基层社会稳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对进一步强化司法所工作有了明晰的认识。依法治理、法制宣传方面,星甸镇司法所开展“农民教育工程”活动,送法到农户,带动了农民自觉遵守法律,自觉履行应尽的义务。盘城镇开展“党的政策、法律、科普知识、文明民谣”四入户活动,并成立专门队伍,走村入户进行宣传教育,解决群众亟待解决的问题。

  镇党委、政府将此项活动列入年终目标考核。永宁镇开展“我与父母同学法”活动,由镇司法所出卷,发给中小学生,利用暑假期间,由学生和家长共同完成。沿江镇对弱势群体宣传法律,提供法律服务。永丰乡举办机关干部、村干部、党员培训班,学习有关依法治乡、依法治村等法律法规。珠江、永宁、石桥等镇开展“送法进教堂”活动,对教徒进行法律宣传教育。在安置帮

  教方面,顶山镇设立“安置帮教基金”,对确有困难的“两劳”释放人员给予适当的帮助。泰山镇同民政等有关部门联系,为生活困难的“两劳”释放人员申办最低生活保障。浦口街道推行“三个一点”,即政府拨一点、单位支持一点、家庭补贴一点,对有残疾或生活无着落的“两劳”释放人员给予经济救济补偿。桥林镇为无房居住的“两劳”释放人员建房并联系安置工作。沿江镇同南钢、扬子等企业联系,为“两劳”释放人员设立过渡性安置基地。

  乌江镇每年召开二次帮教对象座谈会,五年来,该镇没有发生重新犯罪现象。在基层调解方面,珠江、泰山两镇坚持每月一次调解主任例会,一次纠纷排查,共同讨论疑难纠纷,对重大纠纷做到及时上报,及时调处,利用调解室采用模拟调解庭方式调解纠纷。盘城镇以村、组干部组成“四员”即宣传员、调解员、安全员、信息员,定期定时开展活动,维护本镇的.安全和稳定。浦口街道将辖区48个单位、9个社区的调解组织划分为三个片,分片管理,定期召开片长会议,分析社情,讨论调解案件。顶山镇规定重大疑难纠纷必须在基层调委会调处,如有上交,年终考核将对调委会扣分。司法所紧紧围绕乡、镇、街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开展各项业务,尤其是在开展法制宣传,促进基层民主法制建设;排查调处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维护本地区社会稳定;帮教

  安置“两劳”回归人员,预防重新犯罪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上半年共宣讲法律47场次,受教育45985人次,直接调解纠纷86件,协助调委会调解纠纷68件,防止群体性上访14件,502人。

  为基层政府提出司法建议11件,全部得到党委政府的采纳,安置“两劳”释放人数53人,安置率89。司法所工作得到了乡、镇、街领导和群众的肯定,得到了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办公条件得到了进一步改善。

  桥林镇陆镇长用“四围绕、四抓”,即围绕目标抓措施落实;围绕中心抓职能发挥;围绕教育抓疏导防范;围绕自身抓素质提高,对司法所工作予以了充分肯定,这也是其他乡、镇、街党委、政府对司法所的评价。通过调研、检查,也发现司法所工作存在明显不足,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1、工作的主动性还不够。目前农村正处在一个发展转折时期,但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安置帮教、基层调解、法律服务,特别是依法解决矛盾、化解纠纷的职能发挥都明显不能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工作显得被动应付。

  2、工作的深入还不够。有的司法所工作只停留在表层上,没有扎实深入下去,村(居)委会包括单位、学校的基础工作没有做好;有些纠纷调解、安置帮教、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台帐不健

  全,明显反映出工作不扎实、不深入,更谈不上工作的创新。

  3、工作信息还不够畅通。司法所做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很多特色和亮点,但没有及时总结交流,使整体司法行政工作难以活跃,有声有色。

  4、司法所长的整体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司法所长负有带领、发挥一个乡、镇、街范围内的普法、治理、调解、“两劳”、法律服务组织队伍职能的职责,要更好地履行职责,必须进一步强化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专业技能。

  随着形势的发展和任务的要求,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职能作用,应着力加强以下工作。

  首先,要进一步加强人民内部矛盾的调解、疏导,为社会稳定发挥更大的作用。应该把依法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的一个切入点,采取联合调解、调解庭调解或者依托调解中心进行调解等多种调解方式。应及时排查发现的问题苗头,预防矛盾发生特别是对重大恶性的事件、群体性上访事件要定期排查,依靠党政组织超前预防,及时处理。必须全面了解掌握本地区民间纠纷和人民内部矛盾的现状及特点,把握矛盾的动态信息,分析矛盾产生的原因,预测发展趋势,提出准确建议,及时开展治理,通过以上工作为党委、政府排忧,为群众解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的作用。

  其次,认真开展依法治理、法制宣传工作。乡、镇、街都按区

  委政府要求制定了工作的长远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司法所要行使好职能,抓好工作的督促、指导、检查、总结。法制宣传要分层次和重点,采取多种形式进行。把乡、镇、街和村、居、单位的领导作为重点对象,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增强权利、义务对等的法治观念,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对于职工、农民、社区居民的普法教育,应组织协助有关部门加以落实。要建立居民、村民、职工学法制度,培训宣传骨干,有条件的可以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通过普法教育使群众能够依法维护正当权益,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再次,要认真做好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一要做到管理规范化。要对回归人员及时登记,成立帮教组织,准确掌握帮教对象的生活、家庭、思想等情况,与有关部门签订帮教协议,确定帮教组织方式,逐人建立台帐,做到不脱管、不漏管。

  二是帮教经常化。刑释解教人员是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受到社会、家庭、环境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帮教需要一个长期过程,只有循序渐进,经常地开展帮教活动,才能收到实效。

  三要使安置市场化。要注意依靠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通过多渠道、多形式进行安置,让社会都来关心这一特殊群体。有条件的要建立过渡安置基地,筹集安置资金,申请社会“低保”,有效地推动安置帮教工作的开展,努力降低重新犯罪率。司法所调研报告2近年来,中央、自治区对加强基层政法队伍建设工作予以高度重视,做出了一系列部署。_年__月__日在司法部召开的人民满意的司法所、人民满意的司法助理员经验交流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司法所是司法行政系统最基层的组织机构,是司法行政部门直接面向群众和社会提供法律服务、法律保障的前沿阵地和工作窗口,担负着具体组织实施司法行政各项基层业务工作的重要职责。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和基层综合部门共同构成我国基层政权的政法组织体系,共同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推进基层法治建设的重要使命。”目前基层机构体制改革已经迫在眉捷,司法所建设工作是当前加强基层基础工作的重中之重。只有把司法所建设纳入到社会治安防范体系,与公安派出所、人民法庭共同构筑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第一道防线,才能充分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制宣传、法律服务、人民调解、两劳帮教等各项工作的职能作用,这既是维护我市政治稳定、社会进步的客观要求,也是促进经济发展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举措。我局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广泛开展调研工作,现就__市基层司法所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建设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

  __市现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指在街道、乡镇专门或主要从事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人员__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__名,未占用司法行政编制__名。从我市基层司法行政机关和人员的发展历程分析,很多问题既有复杂的历史原因,也有近年来的"客观因素,主要问题有:

  (一)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司法所作为街道、乡(镇)自设的一个职能机构,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缺乏必要的法律依据,只有一些并不系统完善的临时性指导文件,同时缺少必要的分工和协作,如综治办、政法委、法制办等,从而导致多年来基层司法行政工作法律地位不明确,职能界定不清。工作任务从宏观上看很重要,很具体,但到了基层实际操作难度大,用司法助理员的话讲:“工作太软”。而且优无奖、劣无罚,干好干不好没有太大的区别,只能靠觉悟工作。这些都和司法工作本应具有的性质差距太大,极不相称,也导致了司法行政工作在基层政府的重视程度大打折扣。

  从司法所的发展历程来看,司法所的机构设置不同于公安派出所、法院派出法庭是得到国家法律、法规确认的,又没有在中央编委“立户列编”,司法所的设置与否主要取决于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因此,明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地位职能,解

  决司法所的“立户列编”问题,是司法所建设的首要环节。

  (二)人员杂、素质参差不齐,人事管理不统一目前全市共有专兼职司法助理员__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__名,不占用司法行政编制__名。人事管理情况大致分两类:一类是占用地方行政编制的公务员,人事、工资关系均在街道、乡镇,共_人;另一类是非公务员身份事业编制干部共__人,法律专科以上学历人员__人,非法律专业人员__人,人事关系的不统一,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势必影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造成这种状况的主要原因也是因为基层司法行政组织没有单独“立户列编”,在实践中形成了“谁建机构谁用人”的方式,司法局没有任何人事权力。由此产生了不少问题;一方面拨给我市的司法助理员专用编制没有得到有效使用;另一方面,一些司法助理员没有公务员身份,有的年龄偏高,专业素质较低,难以保障工作质量;另外由于公务员轮岗,基层领导可以随意更换司法助理员,许多新上岗的人员不具备专业素质,经过努力刚熟悉业务,又轮岗到别的地方,新来的又要重新熟悉,常此以往,使工作缺乏连续性,发展就更困难。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缺乏协同作战能力,难以发挥基层司法行政的整体合力。

  (三)人少事繁,职能发挥难以到位目前,我市九乡二镇三个办事处的司法所共配备专职司法助理员__人,兼职_人。根据司法

  部的规定,司法所主要职责有8项:指导、管理人民调解组织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处理重大疑难民间纠纷;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依法治理工作;法律服务工作;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多年来,广大司法助理员在各方面工作中都做出了巨大贡献,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他们不计个人名利得失,为维护社会稳定,保一方平安,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但是日趋繁重的工作也使本就人员不足的基层司法行政队伍应接不暇,而且司法助理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和政府部门的涉法工作以外,还要承担大量其他工作,特别是近几年,地方政府领导经常交办一些临时性、应急性任务,使司法助理员工作任务繁重,不能深入开展司法行政工作。

  (四)缺少必要经费、待遇低,保障措施不利由于基层司法行政组织的法律地位一直悬而未决,必要的财政办公经费也没有保障。市财政中没有司法所、司法助理员的专项经费预算,所以办公经费没有来源。许多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是“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的生存模式,市司法局也只能从收取的法律服务所管理费中支取司法所的日常管理经费,挤多少钱干多少事,司法助理员的积极性受到严重影响。同时司法助理员的待遇问题也没能很好解决,由于编制问题一直没有解决,司法助理员应享受的政法干警

  每月的津贴也无法落实。

  综上所述,明确法律地位、“立户列编”、理顺管理体制是司法所建设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司法所调研报告3近几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步伐的不断加快,为了做好社会稳定、综合治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有关文件精神,让社区矫正人员更好地融入社会,因此,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管理与服务工作成为当前的一个重要课题。目前,就如何做好社区矫正工作进行了细致的调查研究

  一、基本情况

  我镇共有52个行政村,总人口为4.2万人,地理位置处于市东北部。目前我镇共接管14名社区矫正对象.通过走访,我们了解到矫正人员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特征:

  1、矫正对象本人的心理障碍,某些矫正对象对社区矫正方式存在一定的社会和心理压力,不愿意回到社会执行刑罚,不愿意让亲戚朋友知道自己犯事。对于集中的学习和公益活动感到耻辱,同时希望司法机关不要做定期的家访,以免打扰自己正常的工作和家庭生活。

  2、一般社会群众习惯认为矫正人员有污点,重犯率相对偏高,都避而远之,有排斥、歧视的心理,而这一心态也使得矫正人员缺少了归属感和认同感,增强了他们对社会的抵触心理。

  二、经验和做法

  在规范化管理的同时,根据社区矫正工作的特点,坚持“以人为本、教育为主”的个性化原则,逐步探索新时期社区矫正管理方式,具体做法如下:

  一是突出个性化矫正方案设计。根据矫正对象特征、犯罪性质、家庭经济情况、认罪悔过的程度、家庭人员对其犯罪及被惩处的态度、预测矫正对象重新犯罪可能性等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矫正措施并根据改造情况适时进行调整,做到“一把钥匙开一把锁”,区别对待,因人施矫,对症下药,提高教育矫正的针对性和矫正质量。严格落实走访、谈心、教育、思想汇报、公益劳动等经常性工作制度,及时发现不安定因素和隐患以及倾向性问题,严格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做到不脱管、不漏管,把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严防矫正对象再犯新罪。

  二是突出人文关怀,体现“以人为本”理论。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及时了解他们的家庭状况和按期思想表现,做到“五必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通过认真逐一走访,真正做到思想教育从严,生活关心到位。如矫正对象胡某,70岁,患有高血压等多种疾病,走路不方便,我们除了以上“五访”之外,并定期上门走访,了解其情况。

  三是帮困解难,管理逐渐向服务转变。针对矫正对象不同的心理,为了努力消除矫正对象的对立情绪,引导其顺利融入社会,我们召开了矫正工作志愿者和社区服刑人员法律知识培训暨座谈会,邀请局矫正科同志对他们进行知识讲座并参加座谈。通过座谈,拉近服刑人员与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距离,从根本上促进其思想转化,“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开展送温暖、献爱心多种形式帮困解难。如保外就医人员俞某,患有间歇性精神分裂症,由于经济基础差,家庭生活十分困难,再加自己又不能工作,仅靠姐姐的资助看病,我们在座谈中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将其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想方设法帮助他解决生活困难,在春节前送上爱心帮扶慰问金500元,让他过一个快乐的年。

  四是突出抓好“接收”、“解矫”程序的规范。我所对每一位新接收的矫正对象都要举行人性化接收仪式,给每位矫正对象送一封《给社区矫正对象的一封信》,既使矫正对象在进入社区矫正前感受到矫正的严肃性和认真性,又使矫正对象感受到人性化的一面,使他们尽快了解社区矫正,服从社区矫正。同时对每一名解矫对象也举行解矫程序,对他们在矫正期间的表现进行综合讲评,提出要求和希望,使矫正对象切身感受到矫正对他们的帮助,通过矫正悔过自新,重新认识自我,回归社会,融入社会,真正做到工作有始有终。

  五是注重实效,正面引导。由于双峰山高路远,为了更好地为矫正人员做好服务,我们在双峰和黄坛各设立了公益劳动场所,以便于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为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法律制度的人性化,我们把矫正对象的亲属、所在地联村干部等纳入帮教监管网络,实施人性化教育管理。在矫正过程中,根据矫正对象工作情况“量身定制”教育改造方式。如:对胡某走访,了解到他的犯罪过程是哥们义气,被人利用,在被判缓刑后,因为年轻,自认为是其一生中的污点,他这一辈子就此完了,对生活、对今后的前途十分悲观,镇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通过走访、谈心、教育,使他重新燃起了生活的风帆,现胡某在跃龙街道范家村开摩托车修理部,工作积极,收入稳定。

  三、存在问题

  社区矫正工作通过不懈的努力,虽取得了一些的成绩,但在调研中发现,随着一些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在某种程度上制约着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问题也不少。

  (一)群众的认同度不高。社区矫正是需要执法机关、矫正对象和社会群体的`三方配合,由国家机关借助社会综合资源的帮助而对矫正对象进行的开放式行刑方式,在我国它还是一种新生事物,在调研过程中,据了解,矫正工作者认为在试点阶段,由于社区矫正还没有任何法律上的依据,如果工作得不到地方的政

  府领导的重视,工作就很难开展,但现在的状况是很多领导都不了解社区矫正究竟为何物,社会上的一般群众就更不用说了。由此,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的宣传力度,大力挖掘各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进行推广,同时可以通过电视,广播,新闻,讲座等多种形式向人民大众进行宣传。扩大社会影响面,增强社会影响力,争取社会各界的认同和支持。

  (二)机构不健全,司法行政系统陷于孤军作战的被动局面。社区矫正是执法工作,又是教育矫正人的工作,涉及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和心理矫治,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和政策性。要将社区矫正工作落到实处,必须健全社区矫正机构,配齐工作人员。目前,我们既无专门的执行机构,又缺乏执行人员,志愿者力量不足,导致社区矫正工作只是简单停留在转接材料、建立监管档案阶段。

  (三)经费投入严重不足,社区矫正的质量难以保证。矫正经费短缺问题是一个普遍性的问题。公安机关是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的社区矫正工作的主体,但现在具体矫正工作主要由司法局极其下属的司法所进行,司法所缺乏必要的交通工具和教育设施。矫正工作需要社会力量的支持,但它仍然是一种国家机关的行刑方式,缺乏国家专门的财政支援是不可能进行的。

  (四)各部门之间工作配合、衔接不密切。社区矫正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根据两高两部的通知精神,司法行政机关是

  具体组织实施部门,法院、检察院、公安、民政、监狱等部门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但实践中由于牵涉的部门较多,权利义务不明确,且没有固定的统一办公场所,各部门为了局部利益,对做好这项工作缺乏热情和主动性,反而使工作复杂化。

  四、探索和思考

  为此,面对当前新形势和新问题,社区矫正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在实践中不断摸索经验,总结规律,积极探索长效、稳定、务实的新机制,做好社区矫正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做好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工作,仅靠镇综治办、司法所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要充分发挥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工作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党委、政府对这项工作要负起直接领导责任并给予大力支持。实行齐抓共管,动员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派出所、司法所、工办、民政、团委、妇联等组织,要积极发挥其职能作用,单靠司法行政机构唱独角戏,搞孤军奋战,都是行不通的。

  (二)保证工作经费,建立安置帮教基金。基金使用:给于归正人员回籍初期生活无着落、重大疾病、遭受灾害及服刑在教人员家属遇到特殊困难等方面提供社会救济和帮助,给于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归正人员落实最低生活保障。必须

  建立社区矫正工作专项基金,数额由上级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和同级财务部门根据各地区经济发展情况制定标准,保证足额下发,专款专用,对于贫困地区,上级要在经费方面给予必要的支持,确保整个地区的平衡性。

  (三)优化环境,为社区矫正人员和谐共处的营造良好氛围。要紧紧抓住社区这个平台,充分利用宣传橱窗、宣传画,要做到真正让每个村民了解社区矫正工作,把握好宣传工作的尺度。

  (四)尽快成立统一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机构。加快司法体制改革步伐,自上而下地成立统一领导的社区矫正管理机构,由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诸部门指定人员参加,设立固定办公地点,由上述部门合署办公,便于社区矫正工作的衔接与协调。司法所调研报告4省司法厅副厅长卢庆祥的一行6人,先后对江西省、浙江省、江苏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进行了调研。

  7月7日上午,在江西省司法厅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座谈会。听取江西省司法厅副巡视员叶青介绍了江西省相关工作的整体概况,江西省司法厅厅办公室、普法教育处、律师工作处、公证工作处、基层工作处、法律援助工作处和法制处分别介绍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卢庆祥副厅长认为江西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工作

  方面的亮点特色经验和成果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将“12348”法律服务热线打造成司法行政“110”、法律援助建立“三个中心”、“十大法治人物”评选、“律师进社区”、“金牌调解”电视节目等亮点工作印象深刻,并给予了高度评价。

  7月8日上午,在嘉兴市司法局局长陆娟梅、副局长王林飞、秀洲区局局长姚福祥、海宁市局局长金中一等的陪同下,我们对嘉兴市部分市区进行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

  先后走访了秀洲区洪合公共法律站、秀洲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中心,观看了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专题片和公共法律服务专网演示,听取了陆娟梅局长关于嘉兴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情况的介绍。

  卢庆祥副厅长对嘉兴市司法行政系统把握嘉兴统筹城乡发展先行机遇,创新工作思路,全力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做法表示赞赏。认为嘉兴市此项工作起步早,保障足,范围广,法律服务资源丰富,队伍素质强,精神面貌好,能以群众需求的角度搭建便民平台,创新服务方式,积累了很多宝贵经验,非常值得贵州省学习借鉴。

  7月8日下午,在海宁市司法局座谈会上,听取了海宁市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海宁市司法局局长金中一介绍了近年来,海宁市创新构建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形成了

  以“海宁司法”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龙头,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网、“紫薇说法”普法品牌、“@海宁司法”官方微博、“海宁司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为补充的,集法治宣传、法律服务、便民服务、互动交流等功能于一体的虚拟型掌上“法律服务超市”,为群众提供了指尖可达的便捷法律服务。随后,调研组实地走访了海宁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社区矫正中心及海洲司法所。

  卢庆祥表示,海宁市利用微信公众平台等新媒体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具有鲜明的特色,基础工作扎实有效,值得借鉴。并希望今后能与浙江省司法行政系统加强交流,相互取长补短,更好地提升两省司法行政工作水平。下一步,将充分借鉴吸收浙江经验,更好、更快地推动贵州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

  7月9日,调研组来到江苏省司法厅。在江苏省司法厅听取了副厅长万力介绍《关于推进江苏覆盖城乡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思考与实践》。厅律管处、法制处分别介绍了有关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和体会。

  卢庆祥副厅长认为江苏省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工作方面的亮点特色经验和成果值得学习借鉴,尤其是在完善网络、研发产品、扩大供给、加强保障方面,打造出了一个富有特色的江苏经验,尤其是在有力的组织保障、制度保障、人才保障、经

  费保障上给与一定的肯定。

  7月10日,调研组来到了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考察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市局李世刚副局长、区局王钢副局长陪同下进行了调研。

  调研组对江宁局12348协调指挥中心、法援中心、秣陵司法所进行实地考察,观看12348网络视频实时监控系统、网络视频会议系统的实际操作。对江宁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进行高度的肯定及评价。

  对江宁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调解、法律援助和社区矫正资源,实现一体化法律服务;推动各街道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依托司法所挂牌成立,由司法所与法服所、律所开展“所所共建”,定期或预约为社区群众提供服务;全区20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部配齐;依托基层调委会组织,在各村(社区)普遍建立司法行政服务站。利用“12348”视频指挥平台,在局机关和各级法律服务平台之间实现“一线通”,全区基本建立起“区、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城市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服务圈初步成型。给予肯定,并将好的经验带到贵州,更好的推动贵州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发展。

  建议:一方面,抓好平台建设,建好四个体系。

  一是建立服务平台组织体系,解决“在哪里开展服务”问题。

  服务平台组织体系包括实体平台和网络平台两部分。其中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由县级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司法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所、社区(村)司法行政工作室组成;网络平台包括各级司法行政部门建立的“12348公共法律服务专线”及以互联网为依托建立的具备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等功能的“公共法律服务网”。

  二是建立服务产品项目体系,解决“提供什么服务”问题。制定指导全省的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产品化。项目按需设置,居民自主点单,通过向城乡居民印发《公共法律服务手册》等形式,及时向社会推出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产品,明确各个产品项目的具体内容、服务模式、供应渠道和最新政策,方便群众选择,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新需求。

  三是建立服务供给配量体系,解决“如何集约服务”问题。举例来说:把信访中心和司法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安排在一个大厅合署办公,群众有矛盾纠纷来上访,信访中心接待、登记,综合服务中心有专业调解员跟进调解,调解成功了,可以写个协议书进行公证,不成功可以找律师帮助打官司,打官司固定证据我们可以提供司法鉴定服务,打不起官司的"我们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这个过程中还把法治宣传贯穿其中,这就形成了一条龙的集约

  服务。

  四是建立服务指标考评体系,解决“确保规范服务”问题。这是对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成效进行管理和评价的制度性安排,其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提高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认同度和满意率,也是促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主要保证。主要包括:服务设施、人员配备、工作流程、业务规范、服务绩效和满意度评估等方面的工作。

  另一方面,实施“四大工程”,提升服务水平。

  一是实施法律服务利民工程。通过顶层规划立标准,基层实践接地气,网上网下齐头并进,线上线下同时进行,推进了公共法律服务覆盖城乡居民的一体化建设。依托市县乡村四级服务平台,将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法律援助、法律服务、司法鉴定、司法考试、公证九项职能“打包”综合提供,查询服务、窗口服务、预约服务、上门服务等服务方式齐头并进。

  二是实施法治宣传育民工程。组织开展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活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围绕首个“国家宪法日”开展了集中宣传活动。抓好重点对象法治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宪法与中国特色法律体系,宣传与促进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保障改善民生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是实施法律援助济民工程。重点抓好群体法律援助,开展了“农民工讨薪行动”、妇女维权、残疾人法律援助月等专项活动。与公安部门联合在全市看守所、拘留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与市妇联对接,建立了妇联法律援助工作站运行机制。依托市县乡村四级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打造城镇半小时、农村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推行法律援助“绿卡”制度,建立困难群众资料库。推动便民示范窗口建设,健全法律援助便民服务长效机制。建立健全“12348”法律服务热线法律咨询、纠纷调处、普法宣传、综合服务、政务监督、协调联动等服务功能。

  四是实施人民调解安民工程。重点抓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实行人民调解“网格化”管理,在省、市、县广播电视台开辟了人民调解栏目,引领调解工作向精细化发展。大力推进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建设,共建立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消费纠纷、劳动争议等各类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20个。建立法律专家库和人才库。适应新形势,积极探索创建了以人民调解为基础,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的“三调联动”机制。应用了社会矛盾纠纷网格化排查预警系统,对全省矛盾纠纷情况进行信息化管理,使我省公共法律服务迈向新台阶,取得更大的成绩。司法所调研报告5为摸清城市街道司法所基本建设情况,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研究提出加强城市街道司法所建设的措施办法,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__区司法局召开全体基层司法所会议,要求各基层司法所按照《__省司法厅关于开展城市街道和开发区司法所建设情况专题调研的通知》(粤司办〔20__〕19号)内容,认真做好调研工作。现就__街司法所人员编制及经费情况调研结果报告如下:

  __街司法所是__区司法局派驻__街道从事司法行政派出机构,是基层政权和政法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担负着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保障法律正确实施、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使命。现在编人员2名,其中所长1名,办事员1名。__街司法所在区司法局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正确领导和指导下,坚持“预防为主,调防结合”的方针,认真指导所属各基层调解委员会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及时调解矛盾纠纷,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社区社会治安稳定,20__13年司法所、基层调委会共调解纠纷125宗,调结125宗,调解率100%;积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司法部门的法制宣传职能作用,提高全民的法制观念;认真做好刑释改教工作,使刑释改教人员自觉改过自新,重新做人,遵纪守法,减少重新犯罪,减少对社会的危害,累计接收刑释改教人员28名;认真做好社区矫正工作,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的人员,加强管理,使他们改过自新,早日回归社会,累计接收社矫人员40名,其中,现已解除26名,在管14名;指

  导法律服务所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为区域的经济发展提供法律服务;积极协助街道做好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工作,确保区域的社会稳定,以及街道的`各项中心工作。司法所在规范化建设方面虽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仍存在着不少问题:

  一是司法所职能强化和人员不足问题的矛盾。基层司法所担负着组织和开展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多项职能,以上职能都与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息息相关。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多、压力重、责任大。就__街司法所而言,我所目前仅有司法所所长1名和办事员1名,基层司法行政队伍的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此现象也出现在我区各个街道(镇)司法所中,这个现实问题成为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瓶颈,这与当前基层司法行政的工作要求极不相符。这一突出问题如无法从体制上有效加以解决,基层司法行政职能就不能真正落到实处并取得实效,明显不利于司法行政事业的长远发展。

  二是开展业务工作和兼顾其它工作的突出矛盾。街道司法所人员需参与街道的综治中心日常工作,并承担街道包村工作及其他日常事务,必然容易造成司法行政本职工作时间受到挤压,牵制了做好司法行政本职工作的精力,这个现实问题已经成为制约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因素。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司法所财政不独立,本身没有银行结算账户,专项经费无法直接到达。现__司法所日常工作费用只能依靠综治中心向街道报销,而其它工作经费更无从落实,致使普法宣传、社区矫正、刑释人员改教安置工作无法全面开展。

  针对以上存在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积极争取编制充实司法所,可以确保司法所有3名以上专职工作人员。在暂时无法迅速落实编制的情况下,可以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入社会专业机构,参与到社区矫正、人民调解等工作加以解决。

  二、进一步明确职能。使司法所主要工作重心集中在司法行政本职工作上,确保人员在编在岗,专心致力于业务工作的开展,专心致力于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三、加大经费保障力度。区、街道两级财政的大力支持,将司法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司法所开设独立银行结算账户,上级划拨的办公经费及专项费用不得擅自截留,一律按标准和要求拔到各司法所,确保司法所工作能够正常运转和开展。

  __街司法所司法所调研报告6我市司法所建设已经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为深入了解当前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现实影响和亟需解决的问题,从司法所管理体制问题、司法所业务建设和职能发挥、司法所队伍建设和人

  员管理、司法所保障工作等方面,采取座谈研讨、调查统计的方式,广泛听取各个层面的意见和建议,经分析研究形成了初步的调研情况报告。现将基本情况综述如下:

  一、全市司法所建设现状

  (一)司法所办公场所建设。目前,全市共111个司法所,办公房总面积为27916平方米,所均面积达到251平方米。拥有独立办公房司法所48个,占总数43.2%。司法所达到200平方米以上的68个,占司法所总数61%。全市司法所现有电脑569台、打印机218台、复印机77台、电话机314部、传真机126部、照相机127个、摄像机32部,能够较好保障工作需要。

  (二)司法所人员情况。现有工作人员759人,平均每所6.8人。其中公务员370人,事业编57人,聘用人员332人。行政编和事业编人员占司法所人员总数56.3%。中共党员542人,占总数71.4%。大专以上学历621人,占总数81.8%,其中研究生学历12人。40岁至50岁、40岁以下人员,分别占总数34.8%、43.1%。

  (三)司法所经费保障情况。从调查的情况看,司法所的工作经费保障以街镇为主,区司法局为辅;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员的福利待遇主要由街镇保障,专职调解员的经费主要由街镇保障,矫正社工的经费基本上由区司法局保障。

  (四)司法所标识制作情况。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市已

  有99个司法所制作了标识,占总数的89.2%,大部分区已全部完成标识制作,因办公房调整或条件不具备暂缓制作的司法所,也在抓紧制作之中。

  二、司法所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年来,在市、区各级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司法所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的不到位,加之司法所建设中遇到的一些实际情况,一些影响和制约司法所深入发展的问题逐渐显现。主要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不到位。到目前为止,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比较好的有江宁区、浦口区和高淳区。但大多数区的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未到位,主要表现在区司法局对司法所的人员管不住,业务工作难开展。有的街镇调整司法所长,事前不征求区司法局的意见,待人员调整后,再打个招呼,有的甚至连招呼都不打。有的区司法局召开司法所长例会,到会的司法所长连一半都不到。

  (二)司法所队伍不够稳定。从调查的情况看,虽然当前我市司法所人员数量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一是队伍老龄化,45岁以上人员占总人数的48%,另外,专职调解员队伍老龄化的问题比较严重;二是流动性大,有的区司法局在一年之内,所长都进行了调整。三是人才留不住,有的区司法局

  刚招录了几名公务员,没干多长时间就调走了。

  (三)司法所经费保障不落实。经费保障渠道不一,预算不明确,基本是在综治经费总盘子内,可多可少,没有固定标准。虽然,20__年司法部和财政部联合下文,要求规范司法所经费保障,但省里一直未下文明确,这给我市落实司法所经费保障带来了一定困难。

  (四)司法所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区司法局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不够,尤其是近年来,司法所大量补入专职调解员和矫正社工,这些人应该说基本素质是不错的,但由于没有及时开展岗前培训和平时工作的指导,有的人对工作流程不熟,对工作规定不清,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司法所业务工作的开展。

  (五)街镇在建设政法综治中心的时候,对司法所建设产生了一定的影响。有的基层单位在建设“政法综治中心”时,强调“集中办公”,由于街镇办公房有限,为了建设“中心”,只得将原先划给司法所的办公用房重新调整布局,挤压了司法所的办公用房。

  三、加强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一)统一认识,进一步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通过调研,明显感到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比较好的区与未调整到位的区相比,司法所队伍相对稳定,业务工作明显增强。下一步,一方面要进

  一步统一认识,使大家真正认识到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的必要性,积极采取措施,认真落实有关规定要求;另一方面,通过研究制定一些相应的配套办法,在司法所工作人员福利待遇、流动升迁方面做出相应的明确,尽量解除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后顾之忧,更好地推进司法所管理体制调整,同时,针对各区的不同情况,有针对性地帮助解决实际问题,逐个突破,深入推进。通过理顺司法所管理体制,突破当前制约司法所发展的“瓶颈”问题,实现全市司法所发展新的跨越。

  (二)健全机制,加强队伍建设。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着力优化司法所队伍结构,建立充满生机与活力的司法所人员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管理体系。一是对于司法所人员进出设立门槛。在把好“入口”方面,利用公务员招录、部门选调、转业安置等途径,将具有法律专业、善做群众工作、年龄40岁左右的优秀人才选录到司法所工作;在畅通“出口”方面,一方面要支持司法所人员参加街道和区级两个层面的岗位竞争,另一方面要通过年度考核,逐步将年龄偏大、难以胜任本职工作的人员调离司法所;二是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制定严细的.管理目标和措施,把管理渗透到各个环节。重点加强对聘用人员的管理,制定日常考核管理办法,落实管理责任;三是建立绩效考核机制。通过年度考评,对表现突出的司法所工作人员实施奖

  励,以充分调动司法所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三)加强规范,树立整体形象。继续推进司法所标识系统建设,尽快全面完成司法所标识制作,强化司法所的外观形象。在全市范围内统一司法所人员的工作服装,规范执法和服务行为,展现司法行政基层队伍的良好风貌。进一步统一司法所的内务设置,对司法所公示内容、制度上墙、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要求,规范内部秩序,加强内部管理。通过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水平,树立统一、规范的整体形象,促进司法所依法、正确履行职责,提升社会对司法所的认知度。

  (四)明确标准,加强司法所经费保障。完善司法所经费保障制度,确保司法所办公经费、专项经费、人员经费等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适时进行调整,保持合理增长,做到专款专用,以满足司法所正常工作的需要。积极协调市财政局,制定基层司法所经费保障办法,明确基层司法所各项经费的保障渠道和最低标准,保证基层工作各项业务支出。将区县、街镇两级调处中心、专业性调解委员会聘用的专职调解员的聘用经费和日常运行经费、人民调解工作指导经费、人民调解委员会补助经费、调解员补贴经费纳入本级政府的财政预算。

  (五)厘清责任,加强业务培训和指导。针对基层司法所人员不断补充的实际情况,厘清市、区两级的培训对象和责任,加

  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进一步完善司法所人员的培训机制。市局重点抓好司法所长的培训工作,每年利用10天左右的时间,采取综合培训或专题培训方式,举办1-2期司法所长培训班,着重提高司法所长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区司法局重点抓好司法所一般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指导。培训形式以专题培训和以会代训为主;培训时间,以每季度组织一次为宜;培训内容,侧重与司法所工作职能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的学习,注重工作技巧的熟练运用。加强业务指导,及时发现并纠正司法所业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发掘司法所在围绕中心、为民服务中的闪光点,予以总结推广。

  (六)争创一流,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以创建省优秀司法所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司法所业务建设,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开展,不断释放司法所职能优势。要坚持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中有所作为,在法治建设、平安创建中有所作为,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有所作为,使司法所成为基层党委、政府信得过、靠得住、拉得出的一支重要队伍,在基层政法体系中发挥更加突出的作用。司法所调研报告司法所是司法行政机关最基层的组织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直接面向广大人民群众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加强司法所建设对于整个司法行政工作的至关重要,上级司法行政

  部门近些年来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的重视程度和投入,司法所建设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新形势下,要更好地服务政府党委中心工作,服务群众民生,适应时代的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工作职能,进一步研究司法所建设中深层次问题,为司法行政事业的可持续性发展打好基础和创造条件。

  一、以创建为抓手,司法所建设突飞猛进

  自从_年起,中央工作会议、全国社会治安工作会议、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反复强调要加强司法所建设在内的“两庭一所”建设,在全社会形成了关心、重视、支持司法所建设的良好局面。近年来,司法部提出了“五好司法所”创建目标,江苏省司法厅先后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省优秀司法所”和“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目标,南京市司法局提出了“模范司法所”和“星级司法所”评定创建目标。通过这一系列的创建活动,引起了地方基层政府对基层司法所建设的高度重视,加大了对司法所建设的投入,司法所建设突飞猛进。

  通过系列创建活动,全区司法所在基础设施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和体制建设方面取得了明显改观。以_区为例。以前,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不足60平米,个别所甚至只有一间办公室,司法所人员队伍平均只有3至4名工作人员,有些业务工作

  职能停留在台账上,司法所人员管理体制主要隶属于属地街道办事处;在创建之后,_区7家司法所,业务用房平均面积达到了150平米以上,工作人员数量平均达到了7人,个别所工作人员数够达到10名,通过“三定方案”,落实和理顺了司法所以区司法局管理为主的体制,各项基层司法行政业务的开展有声有色。7家司法所全部实现省规范化司法所创建目标,有5家司法所完成了省优秀司法创建目标,1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南京市5星级司法所,1家司法所被评定为南京市4星级司法所。

  二、新形势下的困惑

  当前,平安社会建设、和谐社会建设对司法所的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和更高的标准,司法所建设必然迎来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期,同时,也给司法所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带来了困惑。这就需要我们认清形势,客观看待成绩,正视问题和差距,寻求和探索进一步发挥司法所作用的最佳路径。

  1、如何有效履行政法机关职能。司法所的许多工作以说教为主,工作对象是普通民众,具有很强的群众性。随着具有刑罚性质的社区矫正工作的逐步开展,司法所工作的政法职能属性越来越明晰。司法所是基层政法组织体系的组成部分,勿庸置疑,但现阶段在具体运作过程中,不具备任何强制性职能。由于缺乏依据和可操作性,基层工作人员感到迷茫和困惑。

  2、如何定位核心职能。司法行政系统内定司法所职能共九项,江苏省司法厅提出了司法所工作以化解矛盾纠纷为主线。随着地方基层政府近年来维稳任务加重,司法所大量精力投入到了化解矛盾纠纷和社会维稳工作中,出现了与综治、信访、法制等部门职能往往会交叉、叠加。实践中,一些基层工作人员找不到工作重点,不明白司法所的主业到底是什么,结果是“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影响了司法所职能的充分发挥。

  3、如何确定归属。经过上一轮的机构改革后,通过“三定方案”,从上到下早已明确了司法所是司法局的派出机构,但是文件和实践、内容和形式、管人与管事仍然存在问题。名义上理顺了以司法局管理为主的管理体制,实际上,除了司法所长是由司法局任命外,司法所其他工作人员基本上是由所在街道政府配备,人员还是不能由司法局自主进行调动,经费保障在很大程度上仍由街道来提供,造成了文件编制归属于区司法局,人员心理归属于街道政府。

  4、如何有效执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工作要求。当前司法所工作任务越来越重,要求越来越高。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地方党委政府对于司法所实际工作的要求有共同点,但是侧重点各不相同。地方政府对司法所工作要求的侧重点在于有效地处理群体性纠纷;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要求司法所完成自身系统

  各项要求指标。于是存在两种不正确的倾向:一种是只管部门工作,游离于党委政府中心工作之外;一种是把自己当成是是街道干部,而不是司法行政干部,认为围绕中心就是做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本职工作反而退居其次,不服务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和管理,5、如何建设一支专业化队伍。现在工作对于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法律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专业化趋向比较明显。但是现在进入司法所人员队伍缺乏专业衡量,什么人都可以进来干一干,这样队伍稳定性也不强,人员流动性大,实际工作中,司法所人员什么都干,结果什么都不能深入,什么都干不精、干不好。

  6、如何树立自身形象。对于司法所和司法局的职能,有的领导干部、公职人员并不清楚,群众更不用说了,不少人认为司法就是法院,司法腐败就是司法局的腐败。这与司法行政系统缺乏统一形象不无关系。有的单位也采取了进社区宣传司法所职能,宣传方法不对头,被其它部门抢了先机,宣传效果打了折扣;由于种种原因,外界对司法所工作的认同度与我们的期望值有较大差距。

  三、理性定位,服务群众,树立形象

  针对当时司法所进一步发展所面临的困惑,应明晰司法所在三个方面的定位。具体来说,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1、清晰定位司法所的政法属性。司法所目前承担了大量的群众性工作,在当前基层形势日益严峻的情况下,要把基层司法所打造成司法行政的一线实战平台,要明确定位司法所的.政法属性。

  一是真正理顺管理体制,实现以司法局管理为主,实现管人、管事、管财的统一,做到“喊得应、找得到、调得动、管得了”,保障司法所职能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是以社区矫正工作为突破口,明确司法所干警的执法主体身份,赋予其警察待遇,同时带动司法行政机关地位的整体提升。

  2、清晰定位司法所的服务属性。司法所是区县司法局派驻街道政府、服务街道政府工作的司法行政机构,从根本上讲,就是要司法所的职能定位到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上来,而不是利益驱动。司法所工作人员要认清服务基层政府和服务司法行政大局根本上是一致的,定位好服务属性,要处理好几个关系:

  一是正确处理好部门工作与基层政府中心工作的关系,司法所与党委政府的关系,既不能丧失自我,盲从中心,也不能夜郎自大,脱离中心。

  二是处理好建设与服务的关系。要坚持硬件和软件建设并重,建设和管理相结合,发挥职能和搞好服务相统一,进一步加强司法所建设,发挥司法所的平台作用,把司法所建设成为基层党委政府和基层群众的法律服务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服务中心和法制

  宣传教育的组织协调中心,切实发挥职能作用。

  三是处理好司法所与基层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关系。在基层服务工作中,司法所不具备力量“单打独斗”,处理好与基层综治、信访、公安等部门的关系,整合基层行政资源和社会资源,实行资源互享、优势互补、信息互通,形成基层服务和维稳的工作合力。通过基层部门之间的互动,促进司法所业务发展。

  3、清晰定位司法所的专业化属性。专业才能专注。司法所作为基层政权的重要组成部分,过去由于队伍力量不足,发展了规模庞大、为数众多的社会工作队伍,如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工作中的志愿者队伍。在新形势下,对志愿者队伍的引导更需要专业化工作人员的指导,不然就会“使其昏昏令人昭昭”,因此,对业务的专业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是加强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管理和引导,增强专项编制,规范岗位设置,促进向职业化、专业化方向发展,缓解当前司法所“事多人杂”的困境。

  二是落实政府责任,推广实行“以钱养事”、政府购买专业化服务等作法,由政府出资购买专业化公共服务。引导专业社团和专业人士加入基层司法行政业务;

  三是加快司法行政业务立法,如在社区矫正、人民调解、法

  律援助、安置帮教等工作中,要尽快制定出全国性的法律,将各项工作的职责、任务和保障法定化,对业务的专业性予以明确和规范,推进司法所工作更好更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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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八:司法所调研汇报材料

  

  司法所调研报告(推荐五篇)

  第一篇:司法所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作为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助理,通过不断参与处理司法所各项工作,对德伯斯镇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德伯斯镇基本情况:

  XX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社区,个自然屯,年积温1900—2100℃,降雨量300—400毫米,无霜期90天左右。耕地面积30.6万亩,天然草场59.2万亩,牲畜头数有36.7万头(只)。林地面积657万亩。

  二、对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司法

  所属于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

  3.对于司法所建设而言,自2009年以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在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为司法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

  三、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见解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今年年初司法所在嘎查分别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各个嘎查设立了调解室,使百姓的矛盾真正解决在了家门口,全面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但由于部分嘎查调委会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加上一些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给予应有的支持;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呈现诸多特点。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14人,刑事解教人员23人,矫正和帮教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员分布广,二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三是对社区矫正和帮教认识态度不一样,四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对于此类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人员的关注,多方面的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及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社区服刑和帮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普法宣法工作。衡量一个乡镇的社会稳定与否,归根结底在于看整个乡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高不高,对普法工作,司法

  所从未掉以轻心,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三月份司法所以普法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2次,180人次,制作普法简报五期,四月份司法所在旗司法局的指导下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和单位利用赶集日在该镇开展了法律

  法规知识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农牧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虽然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1、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2、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4、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5、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

  6、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对此,司法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员、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针对调研,我镇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镇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

  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第二篇:司法所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六五”普法的展开。作为基层司法所的司法助理,通过不断参与处理司法所各项工作,对德伯斯镇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德伯斯镇基本情况:

  XX镇总面积平方公里,辖个社区,个自然屯,年积温1900—2100℃,降雨量300—400毫米,无霜期90天左右。耕地面积30.6万亩,天然草场59.2万亩,牲畜头数有36.7万头(只)。林地面积657万亩。

  二、对司法所的认识

  1.乡镇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依法治理、指导法律服务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司法所是最基层的司法行政机关,名义归司法局垂直管理,但是现实中仍存在司法局和乡党委政府的双重领导,即司法所属于司法局垂直管理机构,但是工作中又需要服从党委政府的安排。

  3.对于司法所建设而言,自2009年以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以来,在司法局和当地政府的大力协助下,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

  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综合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公桌、电脑、打印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为司法所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相比之前的老办公室,有了超前的提高。

  三、对司法工作的认识和见解

  (一)人民调解是基层司法所最基本的工作之一,今年年初司法所在嘎查分别成立了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法律援助联络点,并在各个嘎查设立了调解室,使百姓的矛盾真正解决在了家门口,全面形成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格局,但由于部分嘎查调委会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加上一些领导对人民调解工作重视不够,没有给予应有的支持;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二、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呈现诸多特点。目前,我辖区内共有矫正对象14人,刑事解教人员23人,矫正和帮教对象人数虽然不多,情况却很复杂,呈现出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人员分布广,二是文化水平普遍较低,三是对社区矫正和帮教认识态度不一样,四是家庭生活状况差别明显。他们中有的是文盲,有的是小学或高中毕业;有的相对有一些固定收入;有的能积极配合社区矫正,参加各项政治学习和公益劳动,也有少部分人思想不够稳定,认识模糊,认为社区矫正管理比“派出所管的还要严”、参加矫正让他“丢了人”、“经常集合会耽误工作时间”等。对于此类问题,司法所工作人员应加强对社区矫正和帮教人员的关注,多方面的了解他们的生活、生产及就业等方面的情况,加强对社区服刑和帮教人员的思想教育、法制教育、社会公德教育,矫正其不良的心理和行为,使他们悔过自新,弃恶从善,成为守法公民。

  三、普法宣法工作。衡量一个乡镇的社会稳定与否,归根结底在

  于看整个乡镇居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高不高,对普法工作,司法所从未掉以轻心,在认真总结“五五”普法的基础上,高度重视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既要创新普法形式,又要落实普法内容,努力提高全民法制意识和法律水平。三月份司法所以普法宣传月为契机集中开展法律骨干培训2次,180人次,制作普法简报五期,四月份司法所在旗司法局的指导下联合镇综治办、派出所、法律服务所等部门和单位利用赶集日在该镇开展了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免费法律咨询活动,印发宣传资料800余份,为农牧民提供免费法律咨询,虽然司法所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1、工作重视不够,个别地方流于形式。

  2、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

  3、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

  4、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

  5、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

  6、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对此,司法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加强人员、阵地建设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

  四、针对调研,我镇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乡镇、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镇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

  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电信、电视台等以手机短信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第三篇:司法所调研报告

  司法所调研报告

  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一直在不断地摸索前行。社区矫正工作中存在管理格式化,教条化趋式,司法所的固定管理模式已在一定程度上被服刑人员所了解,逐渐开始出现“服刑人员今天到司法所参加活动,明天出现重新犯罪”的现象。社区矫正工作需要改变管理模式,创新多元化管理,避免让社区矫正矫正工作流于形式。

  xxxx年初,xxxx区xxxx司法所依据省司法厅开展社区矫正“规范化建设巩固年”活动的意见,明确社区矫正安全监督管理的目标、任务和措施,对辖区内21个社区村推行了网格化的社区矫正工作管理方法。所谓网格化管理即按照一定的标准将地区划分成为单元网格。通过加强对单元网格内部的管理巡查,建立一种监督和处置互相结合的形式。根据xxxx的地域特点,司法所从以下三个方面开展网格管理工作:

  一、建立基层管理组织,定时定期开展检查

  司法所根据规范化建设的要求,从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建立有组织的网格化管理阶层出发,通过社区划分网格,完善社区矫正监管的稳定体系。

  1、设立社区管理办公室,落实社区矫正管理人员。司法所联合社区民警对街道辖区内21社区的警务接待室内加设一间社区矫正管理办公室,落实了基层的办公地点。各个社区的一把手书记是本社区内社区矫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具体从事综治工作的分管负责人和村官作为社区矫正网格片区管理人,与社区民警和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对网格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社区矫正方面的管理工作。

  2、基层联合办公,定期开展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中涉及到的重点人员与重大问题,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共同开展工作,作好对服刑人员的监督管理。社区网格管理责任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自查自改,及时发现和督改管理隐患。街道司法所定期组织人员对网格片区的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监管安全检查。对于社区服刑人员多的、重点人员多的社区加强检查力度,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记录,及时开会研究处理。

  二、落实管理制度,监管工作直接进入家庭

  对社区的网格管理制定相关的制度,要求网格管理责任人严格遵守并实际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对于在城社区地方大,人员多的现象,各社区根据实际情况将网格片区分级划分,一级片区为社区书记总管理,二级片区为综治主任负责,三级片区详细到各小区的各幢楼,由社区内的社区矫正志愿者负责,以便真正将监管工作开展到实处。

  1、落实分级包干责任与工作例会制度。社区责任人、社区综治主任对所属社区矫正安全责任网格片区进行定期监督管理检查。司法所矫正责任人直接负责指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与社区民警、社区综治主任、社区志愿者共同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季度召开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会议,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工作作为重要内容,汇总、通报阶段性社区矫正监管工作情况,研究和解决本网格社区矫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工作。对社区矫正监管安全重要活动、重大问题,及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部署。

  2、实行定期报告与严格考核奖惩制度。各个社区矫正监管网格管理员、社区内部社区矫正责任人必须切实掌握本网格社区矫正监管安全基本情况,定期向街道司法所所长或社区矫正责任人汇报。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管理员每月配合司法所社区矫正责任人、社区矫正专职社工对社区内所有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了解相关工作、生活情况,掌握服刑人员的心理状况,并汇报网格化管理工作开展情况。对于发现的重大监管安全问题,需及时向司法所汇报并落实整改。

  将社区矫正监管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街道、社区村综治工作考核范畴,做到同部署、同考核。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于社区矫正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成效显著的社区予以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造成重新犯罪等严重后果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取消综治考核评先评优资格的奖惩措施。

  3、落实管理人员组织社区服务。社区网格片区根据每名社区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落实网格管理责任人,成立由司法所工作人员、社区矫正管理责任人、社区民警、社区志愿者、家属在内的“五帮一”社区服刑人员帮教小组,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网格管理社区每月组织本单位的社区服刑人员在社区内的社区活动中心开展有益的社区服务,如在各社区“18广场”等大型广场活动中担任志愿者为民众服务,进入各个小区为小区居民除小广告等公益活动;对于在城社区的服刑人员,由三级网格管理员安排“户对户,点对点”的社区服务形式,即一个服刑人员定点对一户困难家庭定期进行上门帮助。这种方式让很多服刑人员觉得很有意义,他们在服刑期满后也能主动对定点的家庭继续帮助,这些多样化的社区服刑,让他们在思想上提高认识,并从服务中体现自己的价值,提高矫正管理的实效性。

  4、联合司法所进入家庭走访谈话。司法所联合社区网格管理员每月对本社区内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走访、谈话,进入社区服刑人员的家庭,对其本人、家属或邻居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情况,排除不安定因素。为个别心理存在问题的服刑人员进行单独谈话,了解存在问题的原因与困难,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对一些生活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司法所主动联系社区为他们介绍工作、落实低保,保证他们在社区服刑期间生活有着落。瓜埠红光社区服刑人员孙某因病无法工作,了解情况后,司法所与社区网格责任人一同上门走访,并送上了慰问金,孙某非常感动,表示一定服从管理,病好后努力工作,不给国家和组织添麻烦。

  三、丰富教育形式,强化重点帮教

  1、建设教育设施,组织志愿宣传。网格片在对社区服刑人员的日常管理中加入法律法规教育学习,确保学习教育形式多样。利用社区

  法制宣传栏、法制学校宣传法律教育内容。依托各社区的法制学校、社区服务中心建没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志愿者队伍等群众性组织的作用,开展经常性法制宣传活动并配发标识、旗帜等,增强法制宣传效果。

  2、针对重点人员,强化多样帮教。对于重点管理的社区服刑人员针对他们实际情况,专门制订相关帮教措施,要求他们每月两次书面活动情况汇报,每周两次口头汇报,并对他们进行24小时手机定位监控。每个重点管理人员都进行“五帮一”重点帮教。三级网格管理人员利用社区便利条件时时关注相关情况,司法所每月走访他们的家属、村居、民警等至少两次以上,了解在服刑期间的生活工作情况,保证他们认罪服法,积极生活,不再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除此之外,对重点人员单独开展专项法制学习并定期进行考试,让他们能够将社区矫正管理规定铭记于心,真正做到知法、懂法、守法。

  网格化的管理模式是配合司法所日常的社区矫正来开展的,它为固定的管理模式起辅助管理作用。只有通过多元化管理,结合司法所与基层的力量才能将社区矫正工作真正做细,做实。网格化管理作为新的管理办法刚刚进入使用阶段,xxxx的网格管理工作也刚刚开了个头,希望能在实际的工作中不断地去发展、进步,在实践中去检验,完善这项工作的有效开展。

  第四篇:司法所调研报告

  矿区司法所关于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工作调研报告

  红古区司法局矿区司法所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下窑村、下街村、山根村、滩子村的司法行政工作。现有司法助理员1名,人民调解员14名。多年来,矿区司法所注重发挥职能作用,抓好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人民调解、安臵帮教、法律服务等多项工作,努力提高公民法律素质,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为辖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同时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有为争有位,在很多方面得到了区司法局、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重视和支持.现就主要业务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加强和改进方面提以下几点建议:

  一、当前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村级调委会建设不规范。软、硬件设施欠缺严重,有的调委会连最基本的办公场所都没有。有的虽有场所,但制度不健全;口头调解协议多,制作规范调解协议书少,缺乏严肃性和社会公信力。

  (二)人民调解队伍结构、层次不合理。各类调委员会成员多由本单位领导兼任,且身兼多职,很难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去做好人民调解工作;另外,大多调委员会成员虽然业务能力精通,但缺乏法律知识,知识层次较低:此外,人民调解员几乎没有什么报酬,影响了工作积极性。

  (三)人民调解委员会人员培训未形成系统化、制度化。由于经费等多方面的原因,目前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从培训对象、内容等方面都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有效提高队伍的整体素质。

  (四)人民调解工作中存在重“调”轻“防”现象。没有较好地发挥人民调解预防纠纷的作用,对一些多发性、易发性纠纷疏于防范,往往是等矛盾出现了再去调解,造成调解成本提高,效果不够理想。

  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主观因素,又有客观因素。一是长期以来,相对于其他政法部门,司法行政整体职能弱;二是一部分调解人员认为调委会干的事是出力不讨好,在村里没地位,工作主观能动性不强,敷衍了事,影响了人民调解工作的全面开展:三是未建立起科学、长效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

  加强和改进人民调解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切实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不断健全“大调解”组织网络。各级各类调委会要严格按照“五有四落实”的要求,形成县、街道有调解工作领导小组,村有调委会,组有调解员的工作格局。同时,要协调法院、公安、民政、土地等有关部门,建立齐抓共管,协同作战,上下联动,信息畅通的“大调解”格局。

  (二)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人民调解队伍整体素质。要不断加大对人民调解员的培训力度,制订切实可行的培训计划,将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方式等纳入计划,确保培训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

  (三)规范调解程序,逐步实现人民调解与诉讼制度的衔接。要

  建立纠纷调解逐级批转上报制度。使每一级调解组织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不互相推诿扯皮。人民调解组织应主动与人民法院联合,建立人民调解情况沟通协调制度,及时了解和掌握调解协议被人民法院维持、变更、撤销的情况,听取合理化建议,不断改进人民调解工作,提高人民调解的社会公信力。

  (四)要保持调解队伍的相对稳定。对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要根据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补充,对不称职成员予以撤换。

  二、当前农村法制宣传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所在农村法制宣传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着许多问题,制约了工作的开展。突出表现如下:

  (一)经费投入不足,造成工作无法正常开展。这就造成广大普法工作者虽心有余而力不足,无法充分开展培训工作,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对普法需求。许多群众希望能够给他们发放一些法律小册子,但由于没有经费,这么低的需求也几乎是可望而不可及,导致普法无法达到预期目的。

  (二)工作人员素质不高,导致工作效果不佳。目前,农村的普法骨干大都是村组干部,所里对他们培训时间短,培训内容单一,掌握的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且较为薄弱。普法时,只是念念条文了事,无法吸引群众,导致普法效果不理想。

  (三)缺乏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工作积极性不高。在对普法工作人员的管理方面缺乏必要的措施和制度,也没有必要的激励机制。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受到很大影响。

  (四)阵地建设滞后,人员严重不足,工作无法全面展开。农村普法的主要阵地依托是乡镇司法所,主要人员为司法所工作人员。而目前的情况是我所共2名司法工作人员,按每所配臵3人的规范化要求相差甚远。开展工作困难重重。

  (五)组织集中学法较难,导致普法资源的浪费。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进程的加快,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在农村的逐步确立,农村产业结构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单一务农的生产经营格局被打破,个

  体、私营经济的迅猛发展,使农民从业趋于多样化,广大农民外出务工的较多,这种纷繁复杂的从业新格局给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多种经济成份并存的农村新格局,使广大农民没有大量的时间去参加集中的、有系统的法制宣传学习。这种从业结构的多元化,无疑使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难以开展,使普法工作者无法组织开展集中的法制宣传教育,普法资源不能充分发挥作用。

  (六)普法手段较落后,内容针对性不强,导致群众参与意识不高。我们目前的普法手段相对于经济发达地区来说,是比较落后的,平时的手段不外乎发放资料、摆摊咨询、出黑板报等,这些手段比较老套,群众很少感兴趣。通过实际情况发现,大部分群众对法制文艺、电视普法、以案说法等形式感兴趣。我所由于缺少经费也无法与电视媒体实现资源的整合,难以满足群众需求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建立健全符合农村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一是要落实责任。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要工作考评范围,并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级班子的责任目标,提高重视程度;二是要建立有效的奖惩激励机制。将工作绩效和提拔重用、报酬结合起来,提高积极性:三是要建立科学的考评机制。在制定考评的措施方面,尽量体现科学性、可操作性,避免在考核评估时出现走马观花的现象;四是探索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最大限度地利用社会资源,促进工作的开展。

  (二)要加大经费投入。目前,制约农村普法工作深入开展的主要因素就是经费问题,因此,建议对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所必需经费进行专题研究,给予统筹解决,统筹安排,合理使用。

  (三)加强人员、阵地建设。一要进一步提高人员素质。要加大对普法人员的培训工作,保证他们必要的培训时间,建立有关培训制度,进行必要的岗前、岗中培训。鼓励支持高素质人员参与到此项工作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队伍;二要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加大对司法所的人力、物力、财力的投入,不断壮大司法所队伍;三要大力加强农村普法设施建设。结合当前的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法律图书室、普法宣传栏等硬件建设。

  (四)进一步整合农村法制宣传教育职能。以司法所为基础,把法制宣传教育融入人民调解、法律服务以及对刑释解教人员安臵帮教的全过程。组织法律工作人员参与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效果。

  (五)创新形式手段、增强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进一步拓宽普法的渠道,在充分利用墙报、标语、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等农村传统普法形式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法制宣传领域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探索和依托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传媒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把法律送到农村,送进农村千家万户,更好更快地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二是要协调文化、宣传、新闻媒体等部门,制定出贴近农村现实生活,通俗易懂的电视、广播法制专栏节目,重点是按照农民的文化心理需求,通过互动机制加强农民学法用法的心理引导,构建官方宣传媒体的法制宣传教育与民间的法律交流共振的新格局:三是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和实践相结合。支持鼓励司法机关开展生动的法治实践活动,尽量采用公开开庭、以案说法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从而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新农村建设中的吸引力、感染力和说服力;四是选择有利时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要尽量避开经营、务工时间,选择早晚或节假日,进行普法宣传教育;五是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把服务农民、提高农民法律素质、切实维护农民的根本利益作为新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法制宣传教育内容上,农民需要什么就宣传什么,农村哪一类问题突出,就重点宣传哪一方面法律知识,不求系统性,但求针对性,不断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实效性。

  三、安臵帮教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所刑释解教人员的安臵帮教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特别是衔接工作存在的问题,仍是影响社会治安的一大隐患。主要表现在:

  (一)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内容不够详细,甚至不准确。有的刑满释放(解除劳教)通知书上只有放回人员所在乡镇(街办)名称而没有具

  体村、居名称和住址,基层帮教人员难以查找。有的按照通知书所指地址找不到人。

  (二)刑释解教人员不主动到司法所登记。放回人员出监所后,不按时到住所地报到,帮教组织难以掌握其动向,为基层开展实际帮教工作增加了困难。

  (三)人户分离的情况比以往有所增加,对帮教对象的管控难度越来越大。随着市场经济发展,经济活动增多,有的“两劳”回归人员出监所后,不回家,而直接到外地经商、打工等,造成人户分离,帮教工作难以落实。

  安臵帮教工作几点建议

  (一)对刑释解教人员通知书内容不够详细、甚至不准确的问题,建立刑释解教人员衔接信息互通制度,每季度由各监狱、劳教所和看守所将刑释解教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现住所地、罪错性质、职业技能、刑释解教时间、改造情况等信息录入,上报司法厅(局)监狱管理局、劳动教养管理局、公安厅(局)监所管理部门;各省(市、区)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分别传给刑释解教人员户籍所在地省(区、市)的安臵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安厅(局)治安管理部门、各级安帮办及刑释解教人员户籍地司法所。对于刑释解教人员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后不到户籍所在地报到,有的因经商打工造成了人户分离,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同安臵帮教小作组织加强联系,沟通信息,摸清去向,采取,必要的帮教和管控措施,尽最大努力减少漏管失控。

  第五篇:司法所调研报告

  随着司法工作的不断加深和“xx”普法的展开,汤泉司法行政工作基本情况及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整理如下:

  一、对xx司法所的认识

  1.基层司法所是政法机关维护治安、服务群众的基层单位,基层稳则全局稳,基层强则全局兴。基层司法所在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方面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一是直接

  为基层人民群众服务,直接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窗口和服务平台;

  二是担负着指导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等重要职责;三是在推动基层民主与法制、维护公平正义、化解矛盾纠纷、实现社会和谐的过程中,发挥着基础性、预防性和超前性的作用。随着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在构建和谐社会进程中的不断深入,司法所的社会价值也日益彰显。

  2.对于司法所内部而言,今年,汤泉司法所办公环境得到大步提升,很多硬件设施已经基本完善,有独立的办公室,内设档案柜、办工桌、相机等办公用品。另外设有独立调解室及办公电脑、机动车。为司法所开展各项工作提供了保障。

  二、在工作中所采取的方法和取得的成绩

  (一)确立服务观念,正确处理部门工作和中心工作的关系

  司法所确立服务观念,就是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参与中心工作,服务于中心工作,并要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能,找出部门工作于中心工作的结合点,(二)充分发挥本职作用,在有群众到基层上访以及有其他问题的,我们都会主动介入,及时解决问题,避免出现群体性事件或者民事转刑事案件,避免民事纠纷转化成其他恶劣后果。并且积极协调其他部门搞好矛盾排查工作,做好防范管理。一方面着也是做了自己的本职工作,另一方面也是锻炼了自身的工作能力。

  (三)端正认识,正确处理社区矫正工作。尽管矫正对象有这样那样的想法,给我们工作也带来许多难度,但我们始终本着他们是罪犯,同时也是一名普通公民的原则,不冷待他们、不歧视他们,我们因地制宜、因人而异,采取各种方法做好他们的转化工作,认真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管理,时刻让他们对今后生活充满希望,时刻将他们纳入视线管控范围,做到了不脱管、不漏管。目前都能通过教育改造解除了矫正,顺利回归社会,已纳入安置帮教工作中。其余在册矫正对象,现在都能够自觉遵守各项矫正制度,思想稳定,人心思进,没有一个出现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的苗头。

  三、针对调研,我街道司法工作的发展方向

  1.始终坚定不移的做好人民调解工作以及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或

  许有的矛盾纠纷标的额只有区区几十元,而制作的卷宗成本以及保管成本远远高于这个数,但是,两者的意义不在于经济价值,而是一个基层、一个社区的长治久安。或许一个人民调解员历经艰苦到达现场,三言两语就完成了调解,这不是群众故意刁难,相反,他们是相信调解员,需要的是一级机构为他们证明。做好人民调解,是社会长治久安的第一道防线,在源头上防止因民事恶化造成重大事件。

  2.在全街道大力做好普法宣传工作。在调解中不难发现,很多人在对法律的理解上还处于懵懂状态,甚至于一些基本法都是一知半解。这就要求司法所大力宣传法律知识,特别是对于贴近群众生活、与群众利益密切联系的法律知识。同样,也需要上级领导的支持,协调部门和部门之间有机进行,例如在普法工作上,就可以邀请土地、林业、信访等部门对公民进行普法宣传,减轻了工作难度又完成了普法任务。其次,可以在现有的条件下进行普法宣传,例如,通过led显示屏、电信、广告栏等以形式或者电视节目进行法制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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