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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10篇

| 来源:网友投稿

篇一: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区妇联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作情况汇报

  xx妇联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工作情况汇报

  今天,全国人大领导来我区视察《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贯彻实施情况,这是对我们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推动和鞭策,我代表区妇联对各位领导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xx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具体情况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xx位于xx市x部,全区人口xx万,其中未成年人有xx万人,占人口总数的20%。幅员面积xx平方公里,下辖x街x乡x镇,有x个社区、x个行政村。目前,x个社区、x个村全部建立了妇委会。

  几年来,在省市妇联的精心指导下,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区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一手抓发展,一手抓维权”的方针,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推动了全区妇女儿童事业的快速发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区妇联维权工作连续多年被市妇联评为先进单位,区妇儿工委被市评为XX年度先进单位。

  二、具体做法

  1、强化组织领导,做到三个到位。

  加强组织领导是贯彻实施“两法”的重要保障。为此,我们充分发挥政府在两部法律实施中的组织领导作用,努力做到“三个到位”。一是领导到位。区里专门成立了由一名副区长为组长,区直22个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任成员的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并建立了联席会议、考核督查和目标管理等系列工作制度,由妇儿工委具体负责两部法律实施的组织协调,做到工作目标明确、运行程序规范。区妇儿工委还采取定期、不定期抽查与普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区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总结,通报情况、反馈意见,从而有力地推动了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开展。二是责任到位。区政府专门制定下发了《二道区儿童发展规划(XX-XX年)》,把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作为《规划》的重要内容,提出明确的目标要求和措施,增强了工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规划》明确

  规定:团区委总体协调宣传普及工作、组织开展各种有益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文化娱乐活动;区教育局负责维护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指导学校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工作;区文体局负责为未成年人提供优秀的文艺作品和健康的文化娱乐场所,加强对文化娱乐场所的依法管理;区公安局负责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行为。三是宣传到位。区政府确定三月份为两部法律宣传月,结合“三八维权周”宣传活动,由区妇联牵头组织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开展系列活动,通过集中街路宣传、召开座谈会、走访慰问调研、举办学习培训班等形式,向广大群众深入宣传两部法律的重要性,使两部法律在群众中入脑、入耳、入心。

  2、以预防为主,着力深化教育。

  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根本在预防,途径在教育。我们针对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积极探索未成年人教育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深入扎实地开展了宣传教育工作。

  (一)抓好家庭教育。一是切实加强“普九”教育,使儿童在小学和初中入学方面得到保证。全区小学适龄儿童净入学率达到100%,小学五年巩固率达到100%,初中学生毛

  入学率达到100%;二是办好家长学校,教育家长以健康的思想、良好的品行和适当的方法教育被监护的未成年人,尤其教育父母双方离异后妥善处理未成年人子女问题,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目前全区已建立各类家长学校31所,各学校都成立了家长委员会;三是资助贫困儿童,开展“代理妈妈”活动。为了扶孤助困,区妇联建立了贫困学生档案,在全区开展了“代理妈妈”活动,XX年底,全区共资助贫困儿童201人,当年升入高中11人,考取大学4人,考取研究生1人。“代理妈妈”活动使贫困学生重新返回课堂,感受到了家庭的温暖和社会的关爱,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的可能。由于“代理妈妈”活动宣传到位,影响不断扩大,一些单位也开展了相应的活动来资助贫困学生。6月26日,我区x个乡(镇)的10名贫困学童得到了全区10家国家、省、市级文明单位的资助。这10名品学兼优的学生大多因家境贫寒面临失学的危险,“七一”前夕,为了帮助这些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妇幼保健院、市第一外国语中学等10家文明单位分别和这些孩子结成对子,自XX年7月至XX年7月,为每名孩子提供不少于2000元人民币的资助,还要帮助他们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勇气和信心,使他们健康成长。

  (二)抓好学校教育。一方面注意突出重点,通过剖析未成年人犯罪的典型案例,使广大未成年人懂得违法犯罪行为对个人、家庭、社会造成的危害,树立遵纪守法和防范违法犯罪的意识。另一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的心理和身心特点,结合《小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积极开展主题教育活动,使全区未成年人的法制观念进一步增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氛围进一步浓厚。

  (三)抓好社会教育。一是狠抓活动阵地的建设,先后命名了一批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如xx中学、小学等。这些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充分发挥了特色教育作用,工作突出的被省、市评为“德育先进校”。如xx,每年都举办事迹展,通过学习英雄事迹,请XX做报告等,向学生大力宣传爱国主义思想,使学生们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同时依托现有的青少年活动阵地如青少年宫等广泛开展扎实有效的教育实践活动,起到了吸引、熏陶、激励和引导作用。我区在XX乡建立了一所教育基地,每年都分批组织中小学生到那里参加劳动,学生们通过参加社会科学实践,增长了知识,开阔了视野。

  3、强化重点措施,优化社会环境。

  要切实贯彻好“两法”,必须调动各级行政执法部门的工作积极性,强化维权意识,坚决打击犯罪,进一步净化社会环境,为未成年人成长成才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是将奸淫幼女、拐卖绑架儿童等犯罪分子作为重点打击对象,一经发现坚决查办,依法从重从快予以打击。6月9日,劝农镇同心村16岁少女侯雪来到区妇联报案,哭诉被其生父侯建才强奸虐待达3年之久,她不堪忍受,两度自杀未遂,在走投无路的情况下,来到妇联这个娘家寻求帮助。妇联立即带她到XX区刑警大队报案,并将这一情况及时向区妇儿工委成员、区公安分局局长XXX同志做了通报,探讨了案情。局长要求刑警队长亲自做笔录,并为侯雪做了医疗鉴定。第二天,在区妇联的巧妙配合下,刑警大队将犯罪嫌疑人侯建才抓捕归案。至此,侯雪终于结束了3年多恶梦般的生活,在区妇联的劝导鼓励下,她重新鼓起了生活的勇气,准备开始新的生活。

  二是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其它案件,及时受理,依法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我区XX小区16岁孤儿XX,居住的两室一厅住房被他人侵占,XX来到妇联诉说了情况,区妇联立即协调律师所和法院,免费为她办理了此案,维护了她的继承权,保护了她的合法权益。结案后,赵新十分感

  动,为妇联送来了一面锦旗。

  三、存在的问题

  几年来,我区妇联在贯彻实施“两法”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

  1、个别部门对于贯彻实施“两法”认识不到位,认为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是公、检、法机关的事情,与本部门关系不大,在宣传“两法”、配合活动上不够积极主动。

  2、独生子女的独立生活能力还应进一步提高。

  部分独生子女从小骄生惯养,缺乏独立生活能力,社会适应性差。学生最主要的生活和活动场所__学校,还应当加强良好行为习惯训练,着重进行意识、品德方面的培养和锻炼,提高学生独立生活和应付各种困难的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增强适应纷繁复杂社会的能力。

  四、下步打算

  1、利用社区,创造有利于青少年发展的家庭、邻里和学校环境。今年,区妇联将借社区建设的东风,建立“社区青少年活动室”,创办社区青少年活动阵地。这样不但能够充分利用社区的人力、物力资源,为家长、儿童提供就近、方便的服务,而且又能够满足家长陪同孩子共同参与活动的心理需求,为父母、子女的情感交流提供了时间和空间。经过区妇联的沟通协调,目前,全区48个社区中已有30个社区准备建立“社区青少年活动室”。

  2、做好独生子女的教育引导工作。

  当今有不少的独生子女任性、自私、贪玩,片面追求高消费、高享受、怕苦怕累、上进心不强。妇联将与家长共同携手,通过“创建学习型家庭”活动帮助引导他们克服学习生活中的困难,指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激发他们的学习兴趣,使他们感受到家庭和学校的温暖,避免发生逃学、辍学现象。

  3、抓好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管理,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失足青少年普遍存在自悲、自暴自弃的心理,如帮教措施不力,他们很有可能成为社会的消极因素。做好失足青少年的跟踪帮教工作,是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环节。

  为此,一要管理与帮教相结合,激发失足青少年对生活的热情。二要注重帮教实效。区妇联将组织由包片民警、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妇女干部、学校老师及家长参加的联合帮教队伍;抓住失足青少年的闪光点和思想上的反复,加强正面引导,防止重入迷途;保证教育对象有良好健康的生活环境。

  以上是我区妇联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方面的主要做法和下步工作的思路,我们有决心在省、市妇联的领导下,积极进取,扎实工作,巩固工作成果,不断提高我区贯彻实施“两法”工作的新水平。

篇二: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民族的未来和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核心维系的基础人群,他们正处于人生成长发展的特殊阶段,极易遭受各种危险和伤害。这一问题一直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也一直受到市委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据此,由市关工委普法帮教委员会牵头,科普与农村委员会和青少年报告团参加的调研组,深入有关县区、乡镇、社区、村组、学校,市、县区相关部门,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案例分析、个别交流和问卷调查等方式,对我市近三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了调查研究。

  一、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现状与思考

  从我们这次调研的情况看,我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直受到市委、政府和各级党政组织的关注和重视,特别是最近几年,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和社会结构深刻变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历了从不断探索到逐步发展的历程。但是,由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所以,在现实生活中,未成年人受意外伤害和不法侵害的问题屡屡发生,这一现象无时无刻

  不在向全社会特别是法律、社区、学校、家庭敲响警钟。这些问题在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安全两个方面都有表现,主要是:

  (一)安全事故造成的伤害不可低估。一是交通事故。据有关资料提供的情况,我国每年死于交通事故的未成年人约8000人。我市近三年共有200名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其中:致死57人,占28.5%,平均每年有约70人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伤害,有19人死亡。从时空分布看,2014年全市有106名未成年人受到交通事故的伤害,比2012年的61人增长了73.8%。说明随着我市机动车辆的快速增加,未成年人面临的交通事故威胁十分严峻。二是校园安全事故。据市教育局提供的2012—2014年全市中小学校安全事故学生伤害调查统计显示:教学设施环境拥挤造成的伤害事故7起,受伤害学生15人;校内交通事故10起,受伤害学生10人;学校治安事故7起,受伤害学生7人;运动伤害64起,受伤害学生67人;课余活动伤害71起,受伤害学生71人;校外活动安全事故8起,受伤害学生8人。三年共发生各类安全事故168起,受伤害学生178人,平均每年59人,是49万中小学生的万分之二。从中学和小学的比较看,由于小学生对自己行为控制能力很弱,学校

  安全事故和学生被伤害主要发生在小学。学校治安事故全部发生在中学,说明中学生的行为已具有校园暴力倾向,值得教育部门和学校给予重视和预防。三是溺水事故。我市近三年发生学生溺水事故5起,伤亡学生6人。从溺水事故分布看,中学仅在2014年发生2起,而小学每年都有发生。根据市教育局在市职业学校对在校生关于玩水安全问题的问卷调查显示,有69%的学生表示会考虑安全问题,有31%的学生很少考虑或不考虑。溺水恶性事故主要发生在这1/3的学生群体当中,需要家长和学校做大量的安全教育工作。而现时的状态是“学校着急、社会留险、家庭不管”,所以要解决这一问题仅靠学校一方教育是不够的,需要社会和家庭的共同努力。

  (二)犯罪人员的不法侵害性质恶劣。根据市公安局提供的2012—2014年涉及未成年人被侵害刑事案件资料统计情况,和市人民法院提供的2014年至2015年上半年全市81份未成年被告人判决书以及1份典型案例来看,我市未成年人被犯罪侵害可分为被拐卖、性侵、绑架、遗弃、故意伤害、轮奸、敲诈勒索等7种类型。一是拐卖。据市公安局提供的统计资料,三年共立儿童被拐卖案72起,销案38起,案破6起,解救儿童44人。从案例分析看,儿童被拐卖多属于监护人监护缺失,不

  在身边,而被罪犯以玩具或糖果为诱物带走后下落不明。从撤销的38起案件看,虽然不属于被拐卖而是走失,最后在警方帮助下找到了走失的儿童,但反映出儿童监护缺失是一个突出问题。二是性侵。三年共发生针对未成年人的性侵案件98起,受侵害93人,是未成年人被侵害案件中数量最多、性质最为恶劣的类型。通过对提供的9起案例分析,有以下几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有66.7%的受害人是14岁以下的幼女;有88.9%的受害人是中小学、幼儿园的在校学生;有2起发生在学校和幼儿园,有3起发生在学生出租屋内,有2起发生在娱乐场所;实施性侵的罪犯中有2人是教职工,有2人是校友,有2人是被侵害人的朋友。更令人痛心的是受侵害学生对性侵的反应以及性保护意识的缺失,市法院提供的甘谷县一乡镇中学教师对女生的性侵典型案例中,受侵害女生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里,多次被教师猥亵,却一直没有告诉父母、同学或学校领导,更没有报告公安机关,直到最后在出租屋内被教师强奸。值得注意的是,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内,学校毫无发现。该县中学一名女生,被同校学生轮奸后,没有及时告诉家长,也没有向公安机关或学校报告,直到二次被性侵一个月后才从外地给家长打电话告诉说自己的不幸,由家长接回报案。清水县中学的一名高中女生在中午去学校的路上被一名陌生人以问个电话为由带到一处屋内被强奸。

  这些触目惊心的案件,应该引起教育部门、学校和家庭的深度反思。三是故意伤害。在市法院提供的18起伤害类案件中,被伤害未成年人20人,其中:14岁以下的4人,占20%;14岁以上的16人,占80%。被伤害未成年人中19人是在校学生,占95%,以初高中生为主。从被伤害程度看:死亡1人,占5%;重伤6人,占30%;轻伤13人,占65%,后果是十分严重的。从伤害发生地点看,发生在校园内5起,校园外10起,租住屋1起。从被伤害人与罪犯的关系看,有15起是同学关系,占此类案件的93.8%。这类伤害案件多由学生之间的生活琐事而引起,或玩耍和体育活动中产生的矛盾,发生口角动手打架,再由一方或双方纠集多名学生去伤害对方,实际上是校园暴力伤害事件。这类事件的起因基本上发生在校园,第一次伤害有的也发生在校内,有的被学校制止后,又重新纠集人员在校外进行群殴。四是抢劫。从市法院提供的7起未成年人被抢劫案件资料中可以看出有以下几个特点:被抢劫人数较多,平均每起4.6人,是人数最多的一类案件;被抢劫的未成年人中96.9%是在校学生;被劫财物多为随声携带的零花钱、银行卡和手机;抢劫地点多发生在城镇的繁华区域和学校周边地区;抢劫财物虽不多但对学生心理造成的伤害严重,对学校其他学生的负面影响很大。

  (三)对我市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的调研分析。在这次调研中,市法院向调研组提供了81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判决书,其中:2014年全市两区五县57份;2015年上半年秦州区、麦积区和秦安县24份。为了资料的完整性和代表性,我们选择了2014年的刑事判决书为调研的对象,逐一进行了阅读、归类和分析,并与2010年的调查资料进行了比较,初步掌握了目前我市未成年人犯罪的现状。一是犯罪年龄提前。根据调查,我市未成年人犯罪高峰年龄段为16岁—17岁,有76人,占未成年人犯罪总人数的65%,14岁—16岁年龄段有36人,占30.8%,未满14岁的有5人。以清水县为例,2014年未成年犯罪21人,其中未满16周岁的12人,占57.1%,有2人仅13岁,未成年人初次犯罪的年龄明显提前。二是文化程度总体低,但高中及以上学历的明显增加。调查统计表明,2014年未成年犯罪人的文化程度以初中所占的比例最高,达到48.7%,与2010年相比,初中及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占比降低了7.1个百分点,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明显增加。以武山县为例,2014年未成年犯罪14人,高中及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人,占64.3%。三是犯罪人身份以农村闲散青少年为主,但在校学生犯罪人数明显上升。据调查统计,2014年未成年犯中的在校学生占到47%,成为第一位;农民身份比例占到37.6%,居第二位;无业

  人员到22.2%,居第三位。与2010年相比,无业未成年人犯罪占比下降了48个百分点,而在校学生犯罪人数13人,占92.9%。以秦州区为例,在校学生犯罪人数15人,占34.1%。四是未成年人犯罪以暴力伤害犯罪为主,故意伤害类犯罪有所抬升。2012年至2014年全市公安机关办理治安处罚违法人员15301人,其中涉及未成年人违法2188人,占14.17%。以2014年为例:故意伤害占28.1%,居第一位;盗窃占21.2%,居第二位;抢劫占19.3%,居第三位;性侵占8.8%,居第四位。从侵人暴力案件(包括故意伤害、抢劫、性侵、寻衅滋事和聚众斗殴)和侵财案件(包括盗窃、抢劫和敲诈勒索)的比例看,2014年我市未成年人侵人暴力犯罪占68.4%,侵财犯罪占29.1%,暴力倾向十分突出,表明未成年人犯罪在质和量上都有重要变化,大案要案增多值得重视。五是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情况。从市职业学校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和对待生命态度的调查分析看,对心理压力的疏解方式,通过转移方式疏解的占59%,通过发泄方式的占17%,通过压抑方式应对压力的占24%。这一结果说明,大多数学生能以科学的方式疏解自身压力,但也有近1/5的学生不能正确释压,有1/4的学生导致心理不健康的因素在逐渐积累和增加,成为影响安全的重要因素之一。生存压力、就业压力、家庭结构变化的压力、情感挫折的压力、人际障碍的压力

  等诸多因素不断袭扰着学校和学生的心理,学生心理健康问题日益成为学生安全教育的一个重大课题。

  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造成未成年人意外伤害和不法侵害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主要是:

  第一,多方面的调查显示,未成年人所受的侵害来自家庭监护人侵害的比例最高,远高于社会伤害和学校伤害,在未成年人受侵害的事故中,监护人的缺失、缺位是最重要的原因。由于受传统家庭观念的影响,不少父母对孩子独立的公民权利不尊重,随意打骂处罚孩子的现象比较普遍。他们讨厌老师体罚学生的行为,却对家庭虐待孩子也是侵犯孩子权益的行为从未感到不妥;有的认为满足于孩子衣食住行的物质需要就是家庭呵护,而对孩子成长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很少引导教育;有的忙于生计缺乏与孩子的情感交流,疏于对孩子的有效监护;有的忽视言传身教的重要性,不注意在孩子面前的言行举止;在家庭监护上普遍缺失对子女进行性知识和性防范教育,这种闲散或家暴现象对未成年人心理和人身伤害是严重的。在家庭监护上还有一个更为严峻的问题就是农民工子女的监护问题,伴随着农民工规模的不断扩大,以及

  家庭化迁移趋势的增强,特别是以农民进城为重点的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以农民工为主体的人口流动现象将长期存在,由此而产生的随迁子女和留守儿童的数量会不断增加。对于随迁子女面临的是农民工社会融入问题而产生的教育问题。对于留守儿童而言,由于父母长期在外务工,80%以上是祖父母隔代监护和亲友临时监护,这种状况对孩子的教育管理是难以保证的,形成的监护不力、缺乏抚慰,子女的感情需求得不到满足,心理问题得不到正确疏导,很容易出现心理失衡、道德失范、行为失控的情况,加之其安全防范能力弱,留在农村的农民工子女很容易受到意外伤害和不法侵害。

  第二,由于学校以升学率为重点的考核体系比较硬性,对学生的监护责任主要注重在学习成绩上。学校作为学生校园、学习、生活的组织者和引导者,老师作为学生书本知识的传授者和行为举止的示范者,以主要精力和工作抓紧学生的课业是对的,但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安全防范亦要着力抓好,对“未成年人的一时疏忽,就是对孩子的一份危险”。目前的情况是不少学校存在“重学习,轻安全”“重教育,轻管理”的现象。同时,随着社会开放程度的加大和节假日等社会各种活动的增多,学生在校

  园外的时间和空间越来越多,未成年人流动、聚集方式出现新的情况和变化。特别是体制转机和社会转型产生的巨大社会变革以及对社会各方面的强烈冲击,必然通过家庭、社会等多种渠道向学校的未成年人辐射,由此而对学生们产生的人身安全问题和心理安全问题,既是学校管理面临的新情况也是学校管理落实监护责任的难点。

  第三,由于社会上未成年人保护主体除了家庭、学校外,也涉及党委、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群团、非政府组织、网络以及社区、村组等方方面面,牵扯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队伍建设、机制建设、专业建设和社会氛围营造。这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和部门出现漏洞,都会影响未成年人工作的正常运转。客观地说,有些县区还没有形成协调有力、合力有效的工作机制,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重视相互联动的建设还在路上。清理社会上影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负面因素的执行效果还不太明显。比如互联网等媒体已经成为未成年人成长的重要环境,互联网对未成年人带来积极促进作用的同时,不时传播的一些淫秽、暴力、媚外、自私、图利等不良信息,仍然是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隐形杀手”。

  第四,由于我国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主要集中于《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

  人犯罪法》两部法律,以及《刑法》(细则)和《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中的部分关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规定,主要规定了未成年人享有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参与权、受教育权,以及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益,虽就家庭、学校、社会、司法对于未成年人权益的保护原则进行了规定,但这些原则规定属于倡导性的多、执行层面上具体实施的规定少,更缺少可执行的具体惩戒措施。这就说明了法律体系已然初建,但在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实践中完善提高的任务还很艰巨。

  二、我市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做法及成效

  面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严峻形势,在市委、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市、县区相关部门,积极创新,主动作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不断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发展进步。

  (一)发挥阵地作用,不断提升校园安全防范能力。一是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从加强学校安全管理着手,制定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章程,严格检查落实,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全市各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兼职保安人员1399人,设立治安保卫机构1285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有的学校与当地派出所开展校所共建活动,增设

  住校警官,公布姓名和电话联系方式。有住宿条件的学校制定了学生宿舍安全保卫制度,落实教师值班制度,有效解决了学生在夜间突发性疾病及安全管理问题。市教育局修定完善了全市教育系统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建立了学校安全应急处突长效机制和重大节日敏感时期市、县、校三级安全值班预警机制,分阶段有重点地加强学校的“人防、物防、技防”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学校安全校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保障中小学生人身安全。二是改善学校基础设施条件,为学生安全提供物质保障。结合“薄弱”项目实施,主动争取国家和省上投资,积极自筹资金,改造校舍面积41.87万平方米,改造消除危房12.89万平方米。三是为了让更多未成年人置于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保护之中,各学校积极落实“控辍保学”措施,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2014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83.5%。全市启动幼儿园建设项目33个,2014年全市学前三年毛入率达到52.04%,农村幼儿园达到61所,比2011年翻了一番。四是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增强教职工关爱学生的保护意识以及学生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各学校组织教职工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教师依法保护学生的自觉性。同时将法制教育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全力推进法制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的“三进”活动。通过聘任法制副校长和开辟法制教育第二课堂,对学生全面

  开展安全知识和自我防护技能教育。初步统计有93%以上的学生能在第一时间选择理性的避险方式。五是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家长教育水平,学校家庭联手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根据市教育局提供的情况,全市中小学和幼儿园举办家长学校993所,其中82.7%的中学小学办714所、41.7%的小学、29%的幼儿园办起家长学校。家长学校把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沟通学校与家庭对学生的了解和交流教育经验作为主要内容,使家长明确自己的监护责任和扶养义务,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

  (二)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逐步形成全社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合力。市民政局落实孤儿保障制度,不断改善社会福利设施,做好未成年人收养、救助和教育工作。一是及时足额发放了孤儿基本生活费。2014年全市共有孤儿2058名,共发放孤儿基本生活费796.78万元,全市孤残儿童的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二是改善市社会福利院设施,增加功能性儿童福利机构。市儿童福利院项目选址麦积区曹家埂村,项目总投资3132.4394万元,设计床位305张,建筑面积10686.9平方米,目前已投入使用。市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项目选址麦积区马跑泉镇三十甸子村,占地27亩,设计床位120张,建筑面积3690平方米,总投资1826.3万元,已投入使

  用。三是开展专项行动,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障工作。这几年在全市联合开展了以“保护儿童、告别流浪”为主题的“接送流浪孩子回家”专项行动。每年救助流浪乞讨未成年人300人次以上,市救助站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中受到民政部通报表扬。市文化广播新闻出版局加强对网吧和娱乐场所管理,净化了学校周边文化环境。一是每年在全市开展以《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在主要街道和中小学、网吧等地张贴《XX市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通告》6000余份,散发“致全市中小学生家长的公开信”和“给全市网吧经营业主的公开信”4000余份,大力宣传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危害性,教育青少年远离网吧。对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上网的网吧,发现一起,严查一起。二是大力整治校园周边文化环境。长期坚持对设在距离中心学校200米内的网吧和娱乐场所进行专项清理整顿,基本达到了在校园周边无网吧、歌舞厅、台球台、游戏厅、书摊的要求。三是充分利用全市博物馆、纪念馆、文化馆、乡镇文化站和农家书屋等文化资源,坚持常年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积极组织未成年人参加各类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丰富了未成年人业余文化生活。

  (三)强化侦察、检察、审判、司法职能,创造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法制环境。一是加强警示教育,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2014年6月1日开始,每年市公安局“打拐办”都组织各县区公安局、分局“打拐办”,会同妇联等单位开展了“关爱儿童、反对拐卖”为主题的反拐宣传活动。以悬挂横幅、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向过往儿童家长及师生进行反拐宣传教育,讲解法律法规,提醒市民识别拐卖行为,提高自救等防卫意识。市公安系统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为主线,密切结合社会治安整治行动,深入全市各中、小学校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整治,对发现的涉校和涉侵害未成年人案件优先受理、优先出警、立案、侦办、集中警力快速破案。近三年在开展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中,立被绑架案4起,破3起、撤销1起;立未成年人被拐卖案72起,破6起,撤销38起,解救儿童44人;立未成年人被性侵案102起,破93起,撤销4起。二是全市检察系统坚持未成年人权益优先原则。对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坚持少捕慎诉,确需批捕的也要坚持罪证确凿,依法有据。同时对涉嫌不法侵害未成年人的案件,及时查清案由,依法确定犯罪事实,从快批捕,从严打击犯罪,从法律监督环节切实保护未成年人权益。三是市、县(区)两级法院积极开展“青少年维权岗”创建活动。

  设有少年合议庭8个,聘请陪审员5名,建立青少年维权岗16个,从事少年合议庭法官20名。市法院还设有专门审理未成年人案件的合议庭。在审判量刑过程中,保障了未成年被告人行使申请回避权、辩护权、调查取证权和上诉权等各项诉讼权。坚持做到通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到庭参加诉讼。根据未成年人自控能力弱、法制观念淡薄、可塑性强的特点,坚持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原则,以2014年57例未成年犯罪案件的审判书为例,判处有期徒刑的占31.6%,依法判处缓刑、治安处罚等非监禁刑的占68.4%。四是全面提升法律援助的能力和水平。市司法局督促全市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法律援助志愿者,依法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尽职尽责,依托全市123个乡镇(街道)司法所,妇联、残联、工会、民进XX市委等社团组织和驻军部队,共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160个,在村、社区调委会、县区武装部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形成了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部队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担负起了组织实施全市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职能。近三年来全市共受理和办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931起(其中民事740件、行政24件、刑事167件),代书169份,提供各类法律咨询6439人次,有效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四)充分发挥乡镇、村组、街道办、社区居委会在未成年人权益保护上基础性工作职能。这些基层组织机构,对未成年人家庭有离得近、情况明、底子清、人员熟的优势,在未成年人保护上有其他社会组织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这几年,全市乡镇、街道办都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保护或预防青少年犯罪的组织机构,村组、社区也都有专兼职人员负责这方面的工作。从我们调研的情况看,这些基层组织大部分都能起到应尽的职责,也协调市、县区相关部门处置了许多事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事宜。其中也不乏好的典型和经验。麦积区花牛镇白崖村党支部和村委会对未成年人权益保护非常重视,由村支书、村主任牵头,以确保学生安全为主线,开展“警、校、村共育”活动,与学校、家长建立联系制度,每天确定两位班子成员值班,轮流值守,随时解决出现的问题,形成了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的统一整体。全村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全部参加了新农合,16岁到20岁的140多名青少年都参加了社会保险,这两项费用全部由村委会代缴。从2009年开始到2016年上半年的八年间,全村没有一个受到意外伤害和不法侵害的未成年人,也没有一个违法乱纪的青少年。白崖村的经验说明,基层组织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的优势和潜力是巨大的。

  三、关于进一步搞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建议

  在这次调研中,我们通过整理归纳县区、部门、学校、家庭等基层的建议并结合参与调研同志的思考,提出了以下六点建议,供市委、政府和相关部门参考。

  第一,健全完善自上而下的统一、高度、权威的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机制。将其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事关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和谐社会顺利实现的重大问题,引起各级党政组织和职能部门的重视。明确坚持最大利益原则、无歧视原则、特殊保护原则、尊重未成年人原则,既是以人为本观念在未成年人工作的体现,也是具体工作环节上保护未成年人权益的基本内涵。一方面要加强协调配合和资源优化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共同参与、重视联动;另一方面,切实把未成年人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努力达到党政主导、社会治理、学校教育、家庭防范的有效联动和执行效果。

  第二,加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要以青少年牢固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两史三情”教育为重点,引导青少年永远听党话、跟党走。学党史、国史和知国情、省情、市情(包括县情)的教育,要形式多样简便,措施要实际有效。以“两史三情”教育为依托,增强学生爱学习、爱劳动、爱祖国的“三爱”自觉性,增强法制观念,努力做一名遵法守法的青少年。特别对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产生厌学情绪的学生要因人关爱。要完善校园安全管理措施,尽快解决小学专(兼)职保安人员严重不足的问题,建立中小学课余活动期间教师巡视值班制度,认真清理中小学生在校外租住情况,及时报告有关单位,落实监护人陪住保护;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预防和约束机制,积极治理恃强凌弱等校园暴力行为。要不断提高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的救护处置能力。学校对未成年学生在校内或者本校组织的校外活动中发生人身伤害事故的,应当及时救护,妥善处理。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部门要把中小学、幼儿园配备专职医务人员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计划,分步实施,尽快提升学校、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水平和伤病医治能力。

  第三,加强网络规范治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网络环境。要从高端网络智能服务系统快速发展带来的新变化中,创新思维,深化治理。政府各职能部门既要发挥网吧行业在信息传播平台上的渠道价值和规模效应,也要督促网络营运商自我改造、自我提升、自我约束。通过技术手段,在网络上安装免费过滤软件,对进入

  的信息严格“过滤”,严密监控入口。各职能部门要建立科学、严格的网吧监管机制,对网络入线严格管理,强制要求所有网吧使用各地市政府指定网线,全面推行零点断线。学校要加强对青少年网络教育,将网络教育列为学校德育工作的重点,教育引导青少年正确上网、文明上网。加快向家长普及网络知识,帮助家长指导孩子正确上网,随时关注孩子上网行为,严格控制孩子上网时间。家、校努力引导孩子把互联网作为获取信息,培养创新能力的工具。各级关工委要适应变化,创新手段,进一步发挥“五老”网吧义务监督员的作用,定期不定期的对辖区网吧实施检查监督。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影视制品、各种书店以及文化娱乐场所的监督管理,重点加强未成年人远离“两厅两吧”(网吧、酒吧、歌舞厅、游戏厅)的监督管理,全方位、宽领域、多层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建议关工委与文化、教育部门共同建立网吧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同时组织学校任课教师、学生家长、乡村社区代表等社会监督力量,定期通报情况,研究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相互配合,取长补短,堵住未成年人因不良文化诱导。

  第四,进一步完善司法对未成年人保护的多项配套工作体系。认真贯彻落实对违

  法犯罪未成年人“教育、感化、挽救”以及“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真正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公安机关在办理未成年被害人案件时要主动出警,及时处置。在询问未成年被害人时,应考虑未成年人的身心特点,采取和缓的方式进行,防止造成进一步的伤害。询问前要通知监护人或其他监护人到场。法院在审理未成年人被伤害案件时,要适时建立未成年被害人心理辅导制度。及时告诉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享有的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权利,并保证其权利行使的方便。要研究被性侵未成年受害人如何提出精神赔偿的可行性方案,使被害人得到抚慰和保护。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要坚决落实“分别羁押、分别起诉、分别审理和分别矫正”的“四分开”制度,对未成年人应严格限制适用逮捕措施,多采用非羁押性强制措施。在定罪量刑时能不适用监禁刑的应尽量适用非监禁刑。应针对未成年犯罪的犯罪类型、犯罪情节、家庭背景、悔罪表现、教育程度等情况分别制定矫正措施。考虑到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数量占法律援助案件总量的比重逐年上升的趋势,有必要在法律援助基金之下建立专项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基金,为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提供经费保障。

  第五,加强对家庭监护的指导监督,落实家庭监护主体责任,是未成年人安全保护的重中之重。要重视社会舆论的引导和监督,我市新闻媒体虽然与司法机关联办了《周末说法》栏目,但重视良好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的社会宣传力度不够,有利于促进家庭教育科学化的社会氛围还未真正形成。要通过正反两面典型的分析、讨论,引导全社会重视家庭教育、重视家庭监护,有针对性的开展“孩子的孩子谁来管?”的讨论,对家长有所触动,增强主动监护的责任意识。目前家长要与学校结合,认真纠正以预防早恋替代性教育的错位现象,科学开展性教育,增强孩子的性防范意识。学校要因地因时因人制宜继续办好家长学校,提高办学效果,增强对家庭的吸引力。要鼓励和支持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以班级为单位,举办家长广泛参与的微信群平台,加强与家长的活动与交流。乡镇、街道办、村组、社区要充分利用辖区的社会教育资源,通过举办家长学校、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站和家庭教育服务指导站,开展各种培训咨询活动和亲子活动,村委会、居委会更要定期组织人员入户走访、全面排查,及时掌握辖区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等基本信息,发现家庭不能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等情况,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在第一时间内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六,各级关工委要配合有关部门,协同乡镇、学校、街道办、社区、村委会、居委会做好未成年人的关爱和服务工作。保护未成年人权益,是各级关工委参与社会治理的拓宽和延伸。一是做好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帮扶工作。摸底筛查闲散未成年人、流浪儿童、失学辍学儿童,因监护人服刑、吸毒、重病、重残等原因无人抚养监护的未成年子女以及缺乏有效关爱监护的农村留守儿童等五类重点群体的不同情况,量力而行制定帮扶和救助规划。通过教育引导、关爱服务、劝学返校、培训就业等工作,帮助他们摆脱困境,健康成长。二是调整关工委“五老”人员组织机构,创新服务模式。各级关工委特别是基层关工组织要适应社会治理服务专业化和运行机制市场化的发展趋势,把调整“五老”组织结构和创新服务模式提上议事日程,做出安排部署。三是按照专业化要求组建“五老”队伍,开展专业化服务。把具有家庭教育、心理疏导、行为矫正、法律援助、社会调研等专业知识和专业能力的“五老”人员按专业组成工作队伍,深入城乡社区开展社会服务工作。四是鼓励支持“五老”人员通过教育途径获得专业资格,组建社会工作专业服务机构(组织)在民政局注册登记。五是各级关工委要充分发挥在政府与社会服务组织之间的纽带作用,按照社会要求和社会关注的热点,结合未成年人的社会需求,提出服务项目,由专业化的社会服务组织负责

  项目的具体设计和实施。

  未成年人是一个弱势群体,是需要时间逐渐成长的一个群体,需要各方面的特别保护和对其权益的充分尊重。保护未成年人使他们健康成才更是任重道远,全社会要协调一致、奋发有为,各尽其责、形成合力,为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不断作出新贡献。(弘利教育)

篇三: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汇报5篇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汇报(精选篇1)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保护未成年人的相关文件要求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思想,什邡市禾丰镇卫生院根据辖区实际情况,对辖区内学校、未成年人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工作,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为认真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我院将其作为卫生工作中的一项大事摆上议事日程,制定相应的措施和目标,在各方面给予保障。明确了分管领导和承办科室,杨明副院长为该项工作的分管领导,基本公共卫生科为具体承办科室。将保护未成年人工作任务,逐项分解到个人,强化责任意识,发扬协作精神,以对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高度负责的精神,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二、创新思路、积极实践,工作实效不断增强

  根据工作性质和行业特点,我院开展了卓有成效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深入宣传贯彻有关未成年权益保护的法律、法规。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法律法规宣传和自我保护教育,普及未成年人法律保护知识和自护技能知识。以“三下乡”活动和健康教育进学校为契机,开展形式多样、贴近广大未成年人的宣传教育活动,走进学校为广大的未成年儿童普及预防新型冠状病毒的相关知识、预防蛀牙、吸烟有害健康等相关知识。今年,共组织宣传活动8次,发放宣传材料2023余份。

  (二)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认真履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职责,切实加大未成年人学习生活环境、食品卫生以及保健用品等方面的卫生监督。我院专业负责儿保的工作人员能按时参加培训,能严把儿童入园、入学体检关,建立了各种卫生保健制度,建立了系统的卫生保健管理资料,如儿童健康档案、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制定传染病防治应急预案。每年3月、4月、9月定期开展儿童的入院

  体检和入托体检工作,加强对学校的督导,对儿童保健室、儿童食品、药品、饭食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辖区内儿童建立健康档案,对视力不良、营养不良、肥胖等儿童进行专项管理。规范疫情报告,规范毛巾、杯子、餐具等日常用品的消毒工作,杜绝了传染病的爆发和流行,现在我市儿童入园体检率达100%,定期体检率达95%以上。

  (三)大力开展禁毒和防治艾滋病的宣传工作。在“国际禁毒日”和“世界艾滋病日”,组织了大型宣传教育和咨询活动,深入学校和社区进行宣传,让未成年人远离毒品和艾滋病的威胁,引导未成年人在远离毒品和防治艾滋病活动中发挥积极作用。发放禁毒知识宣传单500多份、《未成年人保护法》100多本。

  (四)做好未成年人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每逢传染病高发期到来之前,都在未成年人中强化免疫接种,甲肝、水痘、流感、麻疹等传染病均得到有效控制,未成年人传染病发病率稳步降低。在做好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采取积极措施,预防血吸虫病、结核病、食物中毒等重大疾病。

  (五)提高未成年人健康水平。监督和指导中小学校、托幼园所的卫生工作,加强对传染病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和卫生保健的业务指导。对学生进行生长发育监测,并针对影响学生生长发育的问题,提出干预性措施。结合“爱眼日”、“爱牙日”、“爱耳日”等活动,共对未成年人进行了眼保健、口腔保健和听力保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光荣而艰巨的事业,也是一项极具开拓性的事业,我们的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将以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在市卫健局的领导下,增强信心,共同努力,为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做出新的贡献。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汇报(精选篇2)

  为进一步做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有力保障广大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凝聚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6月21日,雨花亭街道自然岭社区联合在职党员、志愿者、关工委,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活动。

  现场,志愿者向居民发放未成年人宣传小册子,工作人员向群众宣传讲解“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和“司法保护”等相关内容,引导家长关注未成年人可能遇到的安全问题以及防范措施,同时结合实际生活中未成年人真实案例以案释法,让家长了解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不断提升《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知晓率和群众参与度。

  同时,工作人员还以有奖知识问答的互动形式,激发未成年人及社区居民的学法热情,让群众更加深入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学会运用法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活动现场,还通过悬挂横幅、解答咨询等方式增强宣传效果。

  此次宣传活动不仅让家长们认识到保护未成人的重要性,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同时也促进形成全社会关心关爱、支持参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浓厚氛围,在全社会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人的理念,共同创造保护未成年人的良好法治环境。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汇报(精选篇3)

  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影响着社会的可持续发展。6月11日,苏州工业园区斜塘街道儿童关爱之家开展了以“地铁有爱,伴你同行”为主题的宣传活动,让市民更好地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更多地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成长。

  活动在苏州轨道交通5号线斜塘站举行。工作人员和小志愿者们结伴来到地铁站出入口,向乘客发放宣传资料,让他们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保护未成年人的重要性。随后,小志愿者们登上地铁列车,拿着制作好的题卡,以有奖问答的方式对乘客提问《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回答结束后,他们把写有答案的题卡送给了乘客。

  乘客们纷纷表示,通过这次活动,他们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法律法规有了更多了解,今后也会更多地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更好地关爱身边的未成年人,一起努力为未成年人创造更优化的成长环境。

  据悉,通过此次地铁宣传活动,让市民们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内容及其重要性,同时也让大家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有了更多的关注和重视。下一步,斜塘街道儿童关爱之家还将通过制作“未保法”宣传视频的方

  式走进校园,广泛普及未成年人相关法律法规,提升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的思想认识,广泛凝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社会共识。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汇报(精选篇4)

  为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切实做好20_年“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工作,太原市万柏林区红星巷小学于近日在全校范围内广泛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

  红星巷小学本次主题教育活动力求突出“喜迎__,同心护未来”的主题,采取多种形式引导全体红星人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保护未成年学生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学生合法权益,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教育,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以实际行动迎接__胜利召开。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红星巷小学全体师生紧密围绕活动主题,结合教育教学工作实际,开展了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学习宣传活动:

  一、组织专题学习

  该校根据上级安排部署,高度重视未保法宣传教育工作,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和学校教职工这个“关键群体”,把《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列入中心组学习计划和教职工学习培训内容,组织了专题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广大干部和教职工的法治意识,推动自觉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责任。

  二、开展“未保知识进校园”活动

  该校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主渠道作用,有效发挥法治副校长、法治课教师、班主任的职能作用,突出《未成年人保护法》在学校法治课中的内容占比。宣传月期间,全校十五个班级还组织开展了以《未成年人保护法》为主题的班会,学校少先队大队部充分利用周一升旗仪式开展了“喜迎__,同心护未来”

  主题升旗仪式,通过师生喜闻乐见的活动形式开展情景式主题教育,有效提升在校生的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开展“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教育活动

  该校组织全校各班在宣传月期间组织全体红星学子学生认真观看了省未保办发放的“护航未成年人成长”安全教育宣传片,将交通、消防、用电、防溺水、防骗、防疫、防汛、防震、网络、心理等安全教育有机融入网络教学课堂。通过集中观看学习,切实提升全体红星学子的安全法治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参加未成年人保护领域征文和优秀作品征集活动

  在“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教育月期间,该校动员师生参加优秀作品征集活动,征集范围包括以未成年人保护为主题的征文、公益宣传片、动漫作品、宣传口号、漫画、海报和具有代表性的图片等优秀宣传作品。进一步引导全体红星人学习、贯彻和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

  五、开展“点亮六一共护未来”宣传活动

  “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主题教育活动期间,红星巷小学通过显示屏、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知识,营造浓厚的法治宣传氛围。推荐宣传标语为:喜迎__,同心护未来;全面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一切为了孩子,为了孩子的一切;关爱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依法治校、依法执教,为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

  该校深入学习贯彻法治思想、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宣传月”活动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实效,为促进未成年学生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未成年保护宣传活动总结汇报(精选篇5)

  为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树立重视和保护未成年人的理念,增强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主动性和自觉性,按照晋中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晋中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民发〔20__〕23号)要求,我中心结合学_教育活动,以“为未成年人保驾护航”为主题,以强化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为主线,通过开展政策宣传、专题学习、主题活动等系列活动,全面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决策部署,广泛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深入开展。

  一、政策宣传形式多样,深入人心

  我中心结合救助宣传月活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让《未成年人保护法》深入人心。一是通过制作版面、宣传手册、手提袋、发放《未成年人保护法》单行本、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在市城区火车站、公园、广场等地开展街面宣传活动,向来访群众发放宣传资料,讲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相关知识,营造全社会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良好氛围。

  二是结合学_教育活动,制作了《党性在救助阵地锤炼人生在未保一线出彩》纪实宣传片,在学习强国平台和顺城街心公园LED大屏幕以及微博、微信公众号等主流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宣传救助管理和未成年人保护相关政策,展示救助工作者按需施救、精准帮助,以爱心为纽带,用自己的大爱托举起每一个受助对象的生命尊严,让党心与民心贴得更近。

  二、专题学习准确把握要义,形成长效

  为了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把握《未成年人保护法》,我中心线上线下齐发力,开展了多次专题学习培训。一是形成长效宣传机制,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博、站内LED屏等发布《未成年人保护法》专题培训课件、解读视频等,广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引导广大群众深入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进一步扩大受众面和传播度。二是每周一下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专题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准确把握和正确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核心要义,全力提升全站干部职工的服务能力。

  三、主题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为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能力,推进全社会齐心协力推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我中心还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救助开放日”街面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等活动,特色鲜明,成效显著。

  一是积极开展晋中市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培训活动。

  我站与市民政局机关党支部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联合山西省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在全市11个县(区、市)巡回开展了“关爱困境未成年人

  宣讲政策传递党恩”培训宣讲活动。宣讲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等“六大保护”相关内容,帮助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等工作人员更精准地了解把握未保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制度等,进一步明确责任义务、自觉履行工作职责。

  二是结合学_教育开展了“传承历史、展望未来”主题宣讲活动。6月11日下午,市“百业百人讲百年宣讲团”成员、我支部组织委员孔令丽同志,为我们进行了《用党的阳光照进城市角落》主题宣讲,通过党的关怀托举民生之底、爱心之光照亮回家之路、赤诚之心筑起未保之家三个篇章讲述了救助工作中许多感人的故事,激发了大家干事创业的热情和动力。

  三是结合“救助开放日”活动,6月18日上午,在市民政局的领导下,在晋中工人文化宫北广场举办了以“携手相助让爱团聚”为主题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暨第九个全国救助管理和托养机构“开放日”活动,并邀请了晋中市公安局城区分局锦纶街派出所、晋中市儿童福利院、山西铸仁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晋中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共同参与。通过版面展示、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让更多的人关注未成年人保护、关心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知识竞赛活动,通过答题竞赛让广大干部职工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知识特别是与民政业务直接相关的条文,以及儿童福利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的职责等内容熟记于心。

  下一步,我中心将继续结合学_教育,围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等内容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知识宣传活动,进一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让祖国的花朵在同一片蓝天下健康茁壮成长。

篇四: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2020未成年人保护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汇报工作总结汇报报告

  xx市未成年人保护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近年来,随着社会进步和发展,未成年人群体,尤其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已逐步成为全社会关注的重点,也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的一个重要因素。20xx年以来,国务院、省市政府相继召开专题会议,部署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专项行动任务。从中央到地方,都越来越重视留守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下面简要汇报一下xx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保护网络

  成立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领导小组、xx市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为确保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机制健康运行,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制定了《xx市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实施方案》《xx市困境儿童分类保障细则》《xx市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的实施方案》《xx市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建立了“监测预防、发现报告、帮扶干预”联动反应机制,构建了覆盖城乡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网络,形成了“家庭、社会、政府”三位一体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格局。

  二、建立保障体系,提升救助能力

  主要开展了三方面工作:

  一是完善政策体系。修订完善《低保实施细则》《困难群众临时生活救助办法》和《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实施细则(试行)》,对重病、重残、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制定个性化救助政策,保障了他们的基本

  生活。在落实好政府救助政策之外,市慈善总会出台《xx市重病青少年

  慈善基金管理办法》,对患白血病、先天性重大疾病的未成年人重点实施救助、帮扶;每年暑期开展慈善助学活动,对家庭生活困难,高中、大学生资助开学学费,有效杜绝了困难青少年因贫困而缀学的现象。

  二是完善阵地建设。依托市救助站,设立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内设图书室、餐饮室、医疗室、休闲娱乐室等必要场所;依托社区开展“代理家长”活动,搭建亲情联系平台,通过“一对一”“一对多”等方式,采取定期谈心、心理疏导、爱心资助、辅导学习等形式对留守儿童学习、心理健康、法制安全开展关爱帮扶活动;依托各镇(街、区)中心校,延伸和拓展“三叶草”暑期夏令营活动内容,强化对全市留守儿童的关心关爱;建成“xx市留守儿童之家”6家,营造留守儿童“心有人爱、身有人护、学有人教、难有人帮”的社会氛围。

  三是完善制度体系。主要是完善落实三项制度。①共建制度。市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抓好本部门本系统职责任务的落实。镇(街、区)和村(社区)明确属地责任,通过定期走访、重点核查等方式,随时掌握落实儿童监护照料等情况,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留守儿童的监护情况,确保关爱保护措施覆盖到每位留守儿童。充分发挥“三社联动”优势,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实现政府保护与社会关爱优势互补、有效衔接。②定期慰问制度。我市现有散居孤儿8人、集中供养孤儿1人、困境儿童20人。除日常调整、发放孤儿

  养育津贴外,我们还建立了夏(暑假)、冬(春节前)慰问制度,通过上门走访、派送慰问物品、发放慰问金等方式,做好困境儿童、留守儿童的物质保障和精神慰藉工作。③收养登记审核制度。多年来,我市从实际出发,以方便群众、服务大众为宗旨,不断完善收养登记、评估、审核程序,同时做好儿童福利院内孤儿、弃婴的养育、照料护理和教育康复工作。

  三、强化部门联动,丰富活动载体

  农村留守儿童“合力监护、相伴成长”关爱保护专项行动集中行动阶段,各镇(街、区)、各部门开展了丰富多彩、扎实有效的关爱保护行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公安、教育、团市委、妇联等部门商讨落实20xx暑假期间开展“七彩假期”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专项行动各项措施,制定行动方案。市公安局迅速为两名无户籍的留守儿童解决户口。市检察院帮助一名面临失学风险,没有固定合适监护人的刑事受害未成年人实现复学,并找到合适监护人。x月中旬,市民政局开展“七彩假期”集中走访、慰问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孤儿活动。市妇联联合相关部门在油坊中心小学挂牌成立首家“留守儿童之家”;x月x日-x日,市妇联、民政“社会妈妈”暑期亲子活动结对困境儿童走进灌云,共同开展生活体验和爱心公益活动。x月x日-x日,团市委组织部分孤儿、困境儿童、留守儿童在全市各镇(街、区)开展“三叶草”学堂暑假夏令营,强化对全市流动留守青少年儿童的关心关爱。

  四、强化宣传培训,发挥舆论效应

  一方面,加强宣传引导,营造关爱氛围。市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xx市未保工

  作QQ群,并编辑留守儿童关爱专项行动五期简报。通过网络、电视、广播、报纸、悬挂宣传标语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关爱未成年人重要意义,动员和引导社会各界全面理解、支持和配合,营造氛围。另一方面,加强监护培训,提升监护能力。在镇江率先组织举办家长学校,加强对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

  年子女父母或监护人的教育培训,使之转变思想观念和教育方式,提升育人水平;也提高了困难家庭、流动人口家庭未成年子女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对自身责任的认识,督促其履行家长的职责和义务。

  展望未来,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任务繁重,责任重大。我们要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根据本次会议要求,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保障,拓展关爱保护活动的深度和广度,确保关爱保护工作覆盖到每一位留守儿童、每一位困境未成年人。

篇五: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经典范文

  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经典内容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下面是内容网作者为您推荐的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经典内容,欢迎阅读。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某年工作要点安排,xx月中旬,县人大调研组走访了有关乡镇的部分社区、幼儿园、中小学、超市、儿童之家、县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县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县残疾儿童定点康复机构、xx古城。调研组采取现场察看、踩点访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广泛了解情况,听取多方意见和建议,多角度调研了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现将有关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xx年底,我县户籍人口xx万人,其中0-17岁未成年人xx万人,留守儿童xx人,孤儿xx人,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xx人。在校学生xx人,其中幼儿xx人,小学生xx人,初中生xx人,高中及中职学生xx人。从调研情况看,我县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等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

  一是加大了组织领导力度。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相关意见,于某年7月成立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由常务副县长任主任,分管副县长任副主任,未保委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委员。县未保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各乡镇均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全县配备乡镇儿童督导员xx名,村儿童主任xxxx名。县未保委制定了工作规则,出台了《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xx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委员会关于印发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分工和工作制度的通知》、《关于落实未成年人父母监护和农村留守儿童委托照护责任的意见》、《关于做好全县暑期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孤儿保障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为构建形成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六位一体”保护格局提供了组织和政策支撑。

  二是加大了社会保障力度。各成员单位履行职责,共筑未成年人保护网。县

  民政局某年将农村留守儿童xx人录入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将xx名孤儿和xx名事实无人抚养的未成年人纳入孤儿基本生活保障,xxxx名残疾未成年人纳入残疾人两项补贴,xxxx名困境未成年人纳入城乡低保。对福利机构养育孤儿、社会散居孤儿每人每月分别给予xx元、xx元基本生活费补助,及时足额发放各类补助资金xx万元;县教育局、团县委通过青春教育自护活动、心理健康讲座向学生和家长开展心理健康辅导和法制宣传,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护能力,强化监护人的监护责任意识;县卫健委全面落实未成年人卫生保健和营养指导服务,疫苗接种应接尽接。县人社局举办了“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就业护航行动”等线上线下招聘会xxxx多场,引导未成年人家长返乡创业就业;县文旅体局联合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全年共开展“扫黄打非”联合检查xx次,出动检查人员xx余人次,开展市场检查、案件查办及强有力的联合执法行动,构筑了文化安全防线,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文化环境;县妇联持续开展春蕾助学活动,xx年来一直与浙江省xx个爱心企业保持“春蕾计划”助学渠道,并通过爱心成才行动、腾讯xx公益平台、县女企业家协会、陶行知慈善助学基金会等助学平台,每年资助贫困儿童xxxx余人xx余万元;县残联为xxxx名残疾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和辅具适配服务,组织xx名脑瘫患者接受筛查,帮助xx名脑瘫儿童患者接受免费手术,资助残疾在校学生xxxx人,资助金额xx万元。

  三是加大了司法保障力度。县公安局不断加强对网吧、KTV、游戏厅等未成年人容易聚焦的场所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禁毒”“火灾逃生”“交通安全防范”“防溺水”等法制和安全主题教育,建立“校园安全岗和警务室”xxxx个,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县检察院积极打造“未爱新芽”品牌,发布黄山市首份“家庭教育令”,及时介入未成年人案件,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xx件xx人,办理的保护未成年人案件被评选为“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十大典型案件”;县法院xx年成立了少年法庭,全年受理未成年人案件xx件xx人,依法审结涉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民事案件xxxx件xxxx人,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各项权益;县司法局依托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工作室,建立城乡全覆盖未成年人法律服务网络,为未成年人提供综合性、窗口化、一站式的公共法律服务。开通全天候妇女儿童维权“12348”法律服务热线,加大“xx

  县普法”宣传力度,让未成年人足不出户就能获得法律帮助。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个综合性、系统性工程,具有长期性、反复性、复杂性和艰巨性的特点,我县自某年未保委成立以来,取得了一系列成绩,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问题。

  一是重视不够,保障不力。未保法第81条对专门机构和专门人员建设作了明确规定。对比省内兄弟市,比如xxxx、xxxx等市民政部门已新设未保科,并增设xx-xx名编制。我县未保工作由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负责承担,只有两名兼职人员。新未保法修订后,民政部门的服务对象拓展到全体未成年人,既有传统职责,又有新的任务,但人员编制没有相应增加。通过调研了解到,各乡镇虽然成立了未保工作站,有了工作机构,但乡镇儿童督导员和村(社区)儿童主任绝大多数也是兼职,由于缺乏指导和培训,大部分工作人员不能全面了解工作职责,除上级安排的一些宣传活动外实质性工作开展不多。未保工作经费是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的,随着未保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工作更加繁杂,工作经费也要相应提升,但我县经费并未同步增加,甚至大部分乡镇至今没有未保工作经费保障支出。

  二是协调联动能力不足。未保委在协调指导、工作督办方面作用发挥不明显,整体性、协同性水平不高。部分成员单位各管一块,未能形成合力;乡镇、村(社区)机构虽设,但工作能力不足。单位之间数据互通不及时,信息共享不到位,留守儿童等重点未成年人群体动态摸排机制不健全。

  三是“六大保护”存在短板。

  1.家庭教育严重滞后。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但合格的家长不是天生的,需要加强学习培训。从调研情况来看,未保相关职能部门提供的家庭教育指导培训缺乏,且培训质量不高,缺乏吸引力。部分家庭教育有缺陷或缺失,部分家长未尽到监护责任,农村隔代监护已成常态,未成年人缺乏父母的陪伴和温暖;有的家长安全意识淡薄,致使未成年人安全风险增大;有的家长观念陈旧,认为孩子有衣穿,有学上,就尽到心了,发展好歹靠自己。

  2.学校保护存在短板。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青春期性教育开展不充分、不完整、不深入,甚至不少学校有场所无教师,有课程安排无授课内容。按照要求,每所学校都要配备心理咨询室和心理咨询师,从目前来看,全县有资质的心

  理咨询师仅有18人,想购买第三方心理咨询服务却无经费支撑,常态化开展心理培训、进行心理疏导干预的能力明显不足,教职工和学生因心理疾病导致的事故时有发生。

  3.儿童友好环境和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建设不足。未成年人公益性文体活动场所欠缺,设备陈旧,管理落后;大型商超、医院、图书馆、游乐场、车站、旅游景区景点母婴室、婴儿护理台、幼儿使用的坐便器洗手台、搜寻走失未成年人的安全警报系统设置不足,在保障未成年人的生存权方面标准不高。

  4.网络沉迷现象严重。受社会大环境的影响,网络游戏以其鲜明生动的形象特征,造成了部分未成年人的网络游戏沉迷,导致“问题少年”的比例升高。农村留守儿童因监护力量薄弱,网络沉迷更为严重。

  5.托育机构发展不充分。截至某年底,全县托育机构(含托班)共xx个(其中xx个因未招收到幼儿或条件未成熟未营业),注册成功的托育机构xx个,共有托位xxxx个,千人托位仅有个,完成“十四五”期间省‰的考核指标压力较大。托育机构存在备案难,办学成本高,管理粗放,需要的从业人员素质高但实际从业人员素质偏低,受普惠政策影响收费标准低等问题,影响了托育机构的发展。某年xx县“幼师殴打3岁幼童”事件,形成网络舆情,也反映出管理不规范,从业人员素质不高的现状。

  6.司法保护深度不够。城区学校周边饮食、商店和流动摊贩较多,行人拥挤,交通繁忙,偶有闲杂人员在校园外逗留闲逛,治安环境需进一步净化。监管刚性有待加强,部分家长或被委托人监护不力应当予以训诫,但训诫这一“工具”极少使用;落实“从业禁止”制度力度不够。据检察院统计,近4年来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呈总体上升趋势,未成年人特别是低龄、单亲、留守儿童遭受性侵犯罪问题、宾旅馆和网吧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仍一定程度存在,校园欺凌现象仍有发生。这些问题要引起高度重视。

  三、几点建议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推动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教育好、培养好未成年人,维护好他们的合法权益,使之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既关系到每个家

  庭的幸福,更关系到社会的长远发展。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要在提高认识上下功夫。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关系国家民族前途命运的工作,是等不起的民生工程,更是一项民心工程。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要引起高度重视,要加强协调配合,优化资源配置,组织动员社会力量投入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上来,要健全共同参与、加强联动。建议高位推动未保工作,由县委书记、县长任未保委双主任,在县级层面建立未成年人保护联席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两次联席会议,研究、分析、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要落实好强制报告制度,切实把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细做实,使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的每一件事和案件都得到妥善处置。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把未保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平安建设考核重要内容落到实处,并酌情考虑提高考核权重。

  二是要在加大保障上下功夫。要充实未保工作力量,按照省民政厅要求,参照相关区县做法,大力促进民政部门内设机构职能整合、规范,单独设立未成年人保护职能股室,增加1-2名人员编制,尤其要加强基层未保工作力量。要加大投入,逐步提高未保工作经费占财政预算支出比例,建设一批文化体育体活动场馆,配齐0-6岁公立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完善医疗健康服务,强化兜底监护能力,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做到未保工作有机构负责、有专人办事、有经费保障。

  三是要在补齐短板上下功夫。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把未保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工作绩效评价范围。要进一步健全全县未保工作协调机制,充实未保工作力量,建设使用好乡镇未保工作站,配齐配强基层未保工作力量,加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专业化建设;要积极指导和推进家庭教育,把提升家长教育水平放在家庭教育首位,建立并完善乡镇、村(社区)的家长学校,面向社会广泛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提高家长科学教育子女的能力;要强化父母监护和委托照护的监督,重点强化单亲家庭、再婚家庭以及托管家庭的监护责任,教育广大家长或委托监护人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要加强供给,整合社会资源,探索建立免费开放补贴长效机制,稳步推进文体设施在节假日和双休日对未成年人免费或优惠开放;积极对上争取项目支持,在县域范围内筹建一所特殊教育学校,改变部分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的无奈现状;要高度重视心理健康服务队伍建设,不断补充专业心

  理教师,鼓励在编教师考证,真正建立一支有资质有水平能满足需要的心理咨询师队伍;要发挥好法治副校长作用,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提高未成年人法治意识和自护能力,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培育扶持未成年人司法类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持续整治校园周边环境,开展好防欺凌防性侵教育活动,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要尽快发展普惠托育服务,建设普惠托育机构,推进托育一体化建设,多渠道提供托育服务,完善0-3周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财政补贴政策。

  四是要在动员社会力量上下功夫。未保工作是全社会瞩目的工作,要引导社会力量高度关注广泛参与未保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专业机构、爱心企业、爱心人士、志愿者和各类慈善组织的重要作用,面向未成年人广泛开展公益项目、专项慈善捐助、法律援助、个案互助等服务活动。要设立专项资金,用于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建设和购买第三方服务。要加强社会工作者队伍建设,壮大未保工作志愿者队伍,吸引一批有情怀懂专业的人士投身到未保工作中来。

篇六: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的汇报

  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情况的汇报

  尊敬的顾秀莲副委员长及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松原市委、市政府欢迎首长一行到松原检查指导工作。松原市是1992年设立的地级市,辖前郭县、扶余县、乾安县、长岭县和宁江区。另设三个省级开发区,分别是松原经济技术开发区、松原农业高新技术开发区和查干湖旅游经济开发区。全市幅员面积2.2万平方公里,总人口277.7万人,其中有未成年人40万人。下面,我将松原市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以下简称“两法”)的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做简要汇报。

  一、“两法”贯彻实施的基本情况

  松原市成立以来,一直把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有效预防和控制未成年人犯罪作为一项基础工程来抓。特别是“两法”的相继颁布实施,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培养未成年人的良好品行、有效地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犯罪起到了重要作用。我市按照国家、省关于贯彻实施“两法”的意见和要求,制定实施规划,强化组织保障,采取有力措施,在全市范围内形成了齐抓共管、众力合为的良好局面,收到了较好的效果。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高度重视,统筹安排,加大宣传力度

  “两法”的颁布实施,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法律保障。为积极做好“两法”的贯彻实施工作,全市各级政府高度重视,组织相关部门、司法机关、人民团体等社会各方面认真开展了学习宣传活动,结合《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劳动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全面系统地学习,既掌握了其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又解决了思想认识问题。在此基础上,我们突出抓了以下三个工作环节:

  一是制定规划。各级政府把“两法”纳入“三五”、“四五”普法规划中,作为年度普法工作的重点内容。同时,要求相关部门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抓好贯彻实施。我们在认真总结几年来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基本经验的基础上,1999年研究制定了《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深入贯彻落实“两法”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将“两法”的学习纳入学生法制教学内容,纳入教师普及教育政策法规考试内容。各县(区)也都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和工作规则,确保了“两法”的贯彻实施。

  二是组织培训。针对执法人员素质偏低、执法质量不高的实际情况,我们加大了培训力度。1999年以来,全市共举办30余期“两法”宣传骨干培训班,为大规模搞好宣传学习活动培训了一支强有力的队伍。市公安局通过开办“两法”培训班,有效解决了县局个别执法人员在办理行政案件时,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大大提高了办案民警的业务

  素质,在近几年的执法检查、质量考评和复议应诉中,很少发生类似事件,案件合格率达到了98以上。

  三是搞好宣传。为使“两法”深入人心,我们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了宣传工作。通过发放宣传单、刷写宣传标语、悬挂过街横幅、组织知识竞赛等办法,在全社会营造了“两法”宣传学习的浓厚氛围。同时,还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宣传媒体,开辟了普法专栏,加大了“两法”的宣传力度。1998年以来,全市先后举行了20余次大型的宣传活动,开展法律咨询活动30余次,接受咨询30000余人次,发放宣传材料20xx0多份,出动宣传车40台(次),举办知识竞赛100余次,广播电视报纸发稿200余件。通过大力开展学习宣传活动,提高了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责任意识,创造了全社会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良好舆论氛围。

  (二)突出重点,加强执法,实行综合治理

  “两法”颁布实施以来,我们突出抓好未成年人群体的教育工作和校园周边环境及文化娱乐市场的治理,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切实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和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

  一是从学校教育入手,强化法制意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新旧观念、新旧体制不断发生激荡和碰撞,加之西方国家思想意识领域的渗透与西化,我们的社会环境日趋复杂,一些未成年人的世界观、人生观受到较大的冲击,犯罪活动有所增加,并呈现出犯罪

  低龄化、成年化和多元化的特点。针对这一严峻形势,我们结合“两法”的贯彻实施,通过采取普法教育与依法治校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课外教育相结合,法制教育与思想品德教育相结合等具体措施,加强了对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一是强化了宏观指导。几年来,我们相继下发了《关于加强学校法制宣传教育的通知》、《关于“四五”普法期间加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明确了中小学法制教育的目标任务、内容要求和方法步骤。按照市里的统一部署,每个学校都建立了教职工法律学习考核、学生法制教育、学校普法档案管理等一系列制度,使教育普法工作制度化。二是开展了送法进校活动。在全市中小学开展了以法

  律辅导为主、第二课堂和社会实践活动为补充的法制教育,充分发挥课堂教育主渠道作用,保证了中小学生法制课教学有大纲、学习有教材、教育有效果。1998年以来,全市累计法制授课近10万课时,受教育学生达50余万人次。三是开展了警校共建活动。我们坚持以依法治校为载体,从公安、司法部门选调精干人员,为学校配备了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通过经常到学校给学生上法制教育课,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进行帮教等具体方式,协助学校做了大量的法制教育工作。同时,也提高了青少年学生的辨别是非和自我约束的能力,增强了自我防范意识。

  二是从社会环境入手,治理校园周边秩序。为巩固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效果,保证未成年人有一个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我们针对校园周边环境存在的突出问题,每年不定期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执法检查,集中治理整顿全市校园的周边环境。特别是对距学校200米以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网吧、录像厅、电子游戏厅等经营场所重拳频出,毫不留情,坚决责令迁出或依法取缔。1999年以来,全市共收缴非法音像制品5万余张,非法书报刊35000余册,有奖游戏机200余台,关闭取缔非法文化经营单位400余家,对1200余家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文化经营场所进行了行政处罚。

  三是从父母影响入手,抓好家庭教育。家长是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切实提高家长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是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重要环节。近年来,我们把建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当作教育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目前,全市共有250多所学校建立了家长学校或家长委员会。每年集中举办家长培训班,并把“两法”作为培训的重要内容,使家长明确监护职责和扶养义务,自觉地以健康的思想品德和适当的方法影响和教育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积极参与有益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从正面教育、主动防范入手,避免他们误入歧途。同时,很多学校还通过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的渠道,让家长直接参与学校和班务管理,参与学生的在校活动,使学校同家长及时沟通情况,解决了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相互脱节的弊端,较好地发挥了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教育网络的作用。

  四是从教育转化入手,及时矫治未成年人的不良行为。当前,人们将未成年人犯罪同吸毒和环境污染并称为“三大公害”,未成年人犯罪已成为一个不容忽

  视的社会问题。我们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中,建立了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青少年教育网络,形成了全方位、系统化的青少年教育体系,通过综合治理,学校、家庭、社会都积极主动地承担起教育未成年人的义务,协调联动,形成合力,有效地预防了未成年人犯罪。在此基础上,我们根据中小学生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有计划地开展了思想、道德、纪律教育,做好后进和失足青少年的教育转化工作,把它作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一个有效途径。宁江区实验小学成立了帮教小组,对有劣迹行为的学生,开展帮教转化工作。通过召开“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主题校会等活动,积极引导劣迹生改正缺点和错误。各级人民法院都设立了少年法庭,专门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对这类案件都不公开审理。在审理中,坚持从简从轻的原则,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尽量采用缓、减、免的处罚方法。对判处缓刑或管制的罪犯,司法机关都与当地组织或学校取得联系,落实帮教措施,建立帮教档案,并定期回访。

  五是从维权入手,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对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我们始终高度重视,要求公安部门迅速反应,加大打击力度,切实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20xx年,轰动全市的“3·28”绑架案,公安机关仅用了38小时就成功解救了被绑架的未成年人张某,又用短短的9天时间将绑匪抓捕归案。此案的迅速侦破,有力地震慑了针对未成年人的犯罪,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扶余县针对侵害中小学生人身安全案件,集中警力,严

  厉打击,几年来破获抢劫、敲诈、勒索学生钱物案件13起,查结殴打学生的治安案件22起,治安处罚22人。长岭县针对几所学校连续发生的抢夺学生财物、殴打学生等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组织精干警力打掉犯罪团伙,切实维护和保障了学生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乾安县在全县中小学校配备校警46人,为学生创造了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三)群策群力,集中力量,为青少年办好事办实事

  几年来,我们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切实解决了未成年人中弱势群体的实际困难,维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1998年以来,我们在全市开展了救助贫困学生活动,截至20xx年末,全市共筹集资金630余万元,救助贫困生28000多人次,使全市314名孤儿衣食住学都有了着落。1998年,我们借助全省实施百所希望小学建设的契机,广泛动员市内外、国内外各方面力量,筹资600余万元,建设30所希望小学。通过争取国家和省青少年发展基金,救助贫困学生1500余名。全市各级关工委会同相关部门大力开展了帮教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了以老同志为主体的各级帮教小组974个,参加帮教人员3277人,使全市60以上的帮教对象有了明显转变。司法机关开展了创建“青少年维权岗”活动,为未成年人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几年来,共代理了300余起涉及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帮助100余名未成年人行使了索赔权。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几年来,在“两法”贯彻实施过程中,虽然我们做了大

  量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问题,有些问题应该说还是共性的,要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要采取有效的措施,认真加以解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对贯彻“两法”的认识还存在偏差。“两法”已经颁布实施多年,实事求是地说,认识问题并没有等到很好的解决,“两法”还没有等到全社会的广泛关注,从政府来看,各级领导主要把大量的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经济工作上,没有把“两法”的贯彻实施摆上应有的位置,以至于个别领导还不知道“两法”的主要内容。从家庭和学校看,个别家长和老师也存在一些模糊认识,即使在工作中渗透了“两法”的精神,但也不是从贯彻“两法”的高度去认识的(二)贯彻实施“两法”的措施还不到位。对于“两法”的宣传力度不够大,普及不广泛,还存在死角死面,还没有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工作方法滞后,挽救性的措施多,预防性的措施少,新措施少,老办法多,工作措施不能满足形势发展的需要。比如,近来年存在一个突出问题,城市流动人口增多,随着农村人口的大量涌入城市,很多未成年人随着父母一同流动,但是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这一部分未成年人不能及时入学,因为社会环境也不够好,因此这部分未成年人很快就流入社会,很快成为有问题的少年,成为“家庭管不着、社会管不着、学校管不着”的“三不管”的少年。

  (三)贯彻落实“两法”的有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一方面是家庭、学校和社会还没有形成网络。从家庭的角度看,还存在着不合乎实际的望子成龙、逼子成龙的做法,特别是

  单亲家庭的未成年人犯罪现象增多,占整个未成年人犯罪现象的60以上。从学校的角度看,注重学生的知识教育,忽视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的现象还依然存在。从社会的角度看,消极文化的影响在增加,对未成年人有着很大的毒害作用。因此,从当前实际情况看,学校、家庭、社会三者还没有很好的结合起来。另一方面,执法部门的责任不清,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涉及政府多个部门,但在一些具体工作中,部门之间的配合还不够好,还没有形成真正的合力,还存在各自为战、各行其事的现象。

  (四)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一方面,未成年人的犯罪现象有逐年增加的趋势,呈现出低龄化、成人化、智能化的趋势。另一方面,侵害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的问题也越来越突出,特别是由于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比较弱,维权的意识比较弱,极其容易成为不法分子侵害的对象。因此,保护和预防将是一项长期的任务。另外,未成年人的群体利益和其它群体利益的矛盾也在加剧,家庭、家长强迫学生辍学,教师体罚学生的现象等也时有发生。

  三、今后的对策和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我们要站在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充分认识未成年人的保护和预防犯罪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关心和爱护未成年人的成长。最近,我们将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起街道包家庭、单位包家长、家长包学生的联保责任制,家

  长、学校和社会分别承担起各自的法律责任,建立起完整的、系统的工作网络,把保护未成年人的成长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续做好。

  (二)要加大“两法”的普及力度。我们要以全国人大执法检查组到松原检查工作为契机,在全市开展一起学法、送法活动,使“两法”的普及深入到学校、家庭、机关、社区等各个领域,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对普法工作的宏观指导。

  (三)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一要加强未成年人的教育和引导。要引导他们积极参加有利于身心健康的活动。二要严厉打击传播淫秽犯罪、毒品犯罪和其它引诱、教唆未成年人犯罪等违法活动。三要进一步加强对失足青少年的帮教和转化工作。关心他们的身心健康,关心他们的家庭生活,关心他们的进一步成长,防止他们重新犯罪。我们建议国家结合“两法”的宣传活动,尽快出台有关影视文化用品分级管理的办法。

  (四)加大资金投入。松原是新建市,建市才10年,文化基础设施非常薄弱,青少年的活动和教育基地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广大青少年的需求。我们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青少年宫、少儿影院、儿童公园、少儿图书馆等场馆建设,积极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活动空间。今年,市政府决定,专门从财政拿出20万元作为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基金。我们建议,从国家开始,各级政府都要设立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专项基金。加大政府对这项工作的投入。

  (五)强化组织领导。未成年人的保护工作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维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我们松原市决定,准备成立由市政府牵头、由政府各个部门和群团组织参加的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充分发挥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的职能,综合协调、督促检查各成员单位的工作。半年要召开一次例会,专门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同时,我们也要求各县区、各街道也要成立相应机构,真正形成全社会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保护机制。

  (六)建议要进一步完善配套的法律法规。要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要制定一些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健全未成年人的法律保护体系。比如,“两法”的法条都比较原则,要有一个实施细则,同时,也需要“两高”针对“两法”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台一些司法解释。这样,才能很好的落实“两法”的普及工作。这样,就能使家庭保护更加完善、学校保护更加具体、司法保护更加原则、社会保护更加全面。

篇七: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调查报告

  未成年人是一个特殊群体,他们正处于从无知到有知,从不成熟到成熟的转变时期,心里脆弱,认知力较差,与成年人相比更容易受到外界的诱惑和侵犯,在社会中处于弱势地位。近年来,那些由于诸多因素影响,造成心里畸形、偏激狭隘、自私自利、缺少责任感的未成年人屡见不鲜。作为县城内唯一一家未成年人保护机构,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已成为十分重要和紧迫的任务。为此,我中心在2016年对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了深入调研。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近年来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在未成年人保护方向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1、加强领导、完善机制,构建了覆盖全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网络。为使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扎实有效、稳步推进,我县于2013年成立了未成年人保护中心,形成了由县委、县政府牵头,县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负责日常工作,各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作共管的工作机制。各中小学校全部聘请了公检法司的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法制宣传,不定期开展自护教育工作。“家长学校”也在各中小学校得到普及,各镇办社区也成立了“少年维权岗”。

  2、抓住关键环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得到扎实推进。各学校广泛开展“十八岁成人仪式”、“争做文明小市民”、“学雷锋”等德育教育实践活动,广泛开展、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重视培养子女的健全人格和良好品质。

  3、宣传力度大。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意识得到增强。团县委在中小学深入开展“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宣传教育,不仅提高了未成年人的素质,增强了未成年人自觉遵纪守法以及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意识。也提高了社会各界对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工作的认识。

  4、重点解决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长的突出问题。全县各相关单位积极参与网吧、淫秽口袋书和有害卡通画,互联网有害信息专项整治工作,呼吁全县中小学生最受青少年上网文明公约,拒绝不良诱惑。安全健康上网,自觉远离网吧。团县委与县公安局联合全县中小学生开展“远离毒品、做健康小公民”活动,各社区广泛开展了“珍爱生命、远离毒品”等活动。

  5、以创建“青少年文明社区”活动为载体,全面实施青少年违法犯罪社区预防计划,组织社区中的青少年志愿者把“问题家庭”的未成年人,闲散未成年人以及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确定为重点帮教对象开展活动。让青少年在大家的关爱中体验温暖,陶冶情操,锻炼能力,增加才干。

  6、加强自护教育,实施希望工程救助贫困未成年人。各中小学实施不定期的轮训,提高广大青少年抵御灾害事故和不法侵害的能力。全面提高广大青少年的综合素质,综合能力。全县广泛开展希望工程,关注失学孩子,针对多名贫困家庭的孩子开展救助,确保每一位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当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1、一些部门和单位对未保工作重视不够,措施不力,工作缺乏积极性、主动性、持久性,对未成年人的网络安全与权益问题重视不够,特别是对网吧、酒吧等一些未成年人禁入场所,管理不严、打击不力。缺乏强有力的手段和措施,没有真正把网吧等场所管好管到位。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2.未保工作协作不力。主要表现在对闲散未成年人,流动人口中的未成年人和留守未成年人的保护和管理没能做到专门的管理、组织和专人的措施分工,无法监管。这一类未成年人的严重不良行为,轻度违法行为,由此造成缺失必要的司法干预,难以及时矫治,为其成长埋下隐患。

  3、法制宣传教育仍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未成年人保护法》宣传不够深入。

  4、青少年的思想教育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教育的现象仍然存在。

  5、专业的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师不足,法律援助机构主动参与援助的积极性不高。

  6、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不足,以我未成年人保护中心为例,2016年8月县上拨付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5万元,实际产生救助费用10万余元,严重制约了工作的开展。

  三、加强保护未成年人工作的建议和对策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在宏观上要有统一的认识和总体要求,在微观上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具体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情况,我们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1、进一步提高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彼此间的协调合作,增加投入,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2、坚持以学校为主渠道,大力加强中小学生的思想道德和法制教育,坚持德育与智育并重,坚持克服片面追求升学率,重智不重德的错误倾向。

  3、进一步加强闲散未成年人的教育和管理,各社区要摸底排查,建立区域性的未成年人信息管理系统,把他们纳入教育管理和服务范围。

  4、进一步加强“留守”子女的教育和管理,各镇办村(居委会)要摸底排查,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态、扶养交往关系等,有针对性的进行教育,实现学习上帮助,行为上纠偏。

  5、进一步加强对公共娱乐场所,文化市场的整治和管理,为青少年创造文明健康的文化环境,修建及开放公共运动场所,促进青少年身体健康及心理健康。

  6、社区和学校广泛实施未成年人心理辅导干预和法律援助。

  7、加大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经费投入,确保未保工作的顺利开展。

  总之,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紧迫而艰巨的社会工程,只有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各部门联动,充分利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文化等手段,不断改善社会风气,消除各种影响,才能保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来源网络整理,仅供学习参考

篇八: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情况的报告公安执法整改报告

  关于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执法检查

  情况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是我国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司法保护工作的法律,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在我县的贯彻实施,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XX年工作安排,由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带队的执法检查组,于5月20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检查组实地察看了县小学、中学的未成年人教育、保护、管理工作,听取了县政府及相关部门关于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情况的汇报。现将检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基本成效

  县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未成年人保护体系,有力地保护了全县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司法局会同有关部门借助“六五”普法,积极开展法律送万家活动,引导社会各界加强对未成年人的保护;

  教育部门通过在各级学校聘请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不断强化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

  文化体育部门通过打击“黑网吧”,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图书馆、阅览室、网络室,开展积极向上的文体活动,净化了社会环境,培养了未成年人健康向上的心理素质;

  公、检、法部门按照“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以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保护了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共青团、妇联等社会团体充分发挥各自的工作优势,通过建立未

  成年人维权中心,开通未成年人平安热线等活动,向广大未成年人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提高了广大未成年人的法制意识、权益观念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了未成年人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的全面发展。

  二、贯彻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存在的差距和问题

  《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实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执法检查组认为,以下几个问题需要进一步研究解决:

  (一)学习宣传还存在死角。从检查情况看,宣传的进展不平衡,部门之间的合作不够密切,司法保护和学校保护好于社会保护和家庭保护,县城好于乡镇。群众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意识也不够强,有的对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现象视而不见,如农村未成年人辍学现象时有发生。

  (二)不良文化环境危害严重。目前我县县城内仅图书馆、电子阅览室对未成年人免费开放,公益性文化设施匮乏,未成年人活动场所十分有限,部分未成年人受不良文化影响,沉溺于网吧。我县文化部门虽加大执法力度,但网吧监管还不到位。有的网吧虽设立了未成年人禁止入内的标示,但是依然接纳未成年人上网,有的甚至纵容未成年人浏览不良信息,致使一些未成年人荒废学业,有的还步入歧途。

  (三)留守儿童群体还需关注。当前,我县农村留守儿童数量较多,由于这些孩子在留守期间和年迈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其他亲友生活在一起,监护人重养轻教,至使大多数留守儿童在学习上自觉性差、纪律性不强,生活中出现的偏差又得不到及时的引导、纠正,心理、人身等方面也存在一些问题。这些情况必将影响到未成年人在成长过程中对是非、美丑、善恶的辨别能力。

  (四)校园安全工作仍有漏洞。社会治安、交通环境、商业环境等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校园周边流动小摊贩较多,食品安全得不到保障,增加了学校难度和管理压力。另外,体罚少年儿童的现象还时有发生。

  三、贯彻《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扩大《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覆盖面。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宣传教育工作,要加强领导,强化部门分工配合,人员和机构变动的要及时调整补充。要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广泛开展学法、用法活动,特别是要深入农村,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进行深入宣传,用典型事例教育和引导,真正使《未成年人保护法》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二)进一步加大部门齐抓共管、各方协调配合的工作力度。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工作计划,强化工作措施,齐抓共管,进一步提高我县未成年人生活、学习水平。

  (三)进一步加强对留守儿童群体的保护工作。要建立多种形式的留守儿童的保护网络,重视对留守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开设心理辅导活动课,帮助指导留守学生解决各种困惑和疑难。

  (四)进一步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县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认真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全面排查校园及周边安全隐患,切实加强人防技防。文化部门要加大对乡镇网吧的管理,全面提高未成年人的学习环境;

  工商部门要严历打击和整治校园周边小商品、小食品的贩卖和制作,保障食品安全,维护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

篇九: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公安分局年度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公安分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团区委的领导下,不断创新思路,开拓渠道,采取多种方式,深入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有力的保护了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了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领导高度重视,精密部署

  公安分局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年初,成立了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分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党委副书记、政委任副组长,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政治处,办公室主任由分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分局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工作。有序的组织结构为此项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保障。

  二、加强法制宣传,优化成长环境

  (一)关爱在押未成年人。公安分局针对在押未成年人心理特点,每月由法制处协调拘留所、看守所开展在押未成年人学习活动一次。集中组织被羁押未成年人员导读《宪法》、《禁毒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思想教育,使其认错服法,吸取教训;播放多种专题教育片:《道路交通安全法宣传片》、《珍爱生命—交通事故警示片》、《珍爱生命,共创和谐—北京交通安全教育片》、《艾滋病预防宣传片》等,使他们从真实的案例中,感受血的教训、生命的脆弱目的后果。今年来,共有130余名未成年人在押人员接受了宣传、教育,均能认真学习,仔细聆听,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

  (二)加强法律知识普及和宣传力度。公安分局深刻剖析未成年人成长规律,抓准心理特点,选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禁毒法》、《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着力加强宣传。组织法制处、内保处、刑侦支队、派出所等单位,深入社区50余个、学校20余所,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共计270余次,受教育的青少年达18000余人次。通过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挂图等方式,为青少年开展公益法律政策咨询服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青少年的法纪观念、维权意识,自觉拒绝毒品、远离毒品。

  (三)以案例促宣传。公安分局要求法制处、内保处和派出所要积极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民警以案说法,生动形象的将法律知识宣传与实际案例相联系,重点教会学生面对不法侵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策及方法,不断增强在校生的法制观念、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努力减少可预防性案件的发生。

  (四)丰富学校领域宣传形式。未成年人中大部分均系在校生,公安分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情况,共组织召开法制教育例会50余次,召开警校联系座谈会30余回,张贴散发宣传材料3000余份,并形成长效机制。同时,利用学校广播、校刊校报等宣传媒介,多种形式开展法制宣传,营造良好的校园法制氛围。

  三、保护工作形式多样,务求实效

  一是建立警校联系制度,要求各派出所分别与辖区建立联系,落实责任;二是针对青少年易受外界因素影响、可塑性强的特点,为青少年安排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专题讲座,每季度开展至少一次;三是开通维权绿色通道,向每名学生发放维权联系卡,提供全天候服务;四是定期向学生家长印发公开信,形成学校、家庭和中队的良好互动;五是适时发放宣传用品、组织主题实践和参观活动,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和自我保护教育。六是集中打击扰乱教学侵害学生犯罪。在此类案件审查中,公安分局坚持提前介入,快速审查,最大限度的保护学生合法权益。

  四、协调配合,放大职能作用。

  一是组织交通支队进一步强化治安管理,强力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营造安全、文明、畅通的交通环境,增派专门警力护送学生过马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二是在与治安、内保等部门集中打击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案件,共查获利用赌博机引诱学生赌博案件33起,销毁赌博机39台,治安处罚违法人员75人。

  今年以来,公安分局一直坚持“教育、挽救为主,惩治为辅”的指导方针,对于未成年人轻微犯罪的,能取保的一律取保,对于被取保后表现好的未成年人依法解除取保候审,给他们重新做人的机会,教育挽救了一大批犯罪的未成年人。

  明年,公安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团区委的领导下,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严厉打击侵害青少年合

  法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严格按规定办理青少年违法犯罪案件;定期排查学校及周边的治安隐患,配合有关部门整治校园及周边环境,认真解决校园暴力和突出的社会治安问题;联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各种娱乐场所、电子信息产品和计算机网络的监管,及时消除不利于青少年健康成长的不良因素,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营造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篇十:公安局未成年保护工作汇报

  

  20XX年县公安局保护未成年人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按照工作职责,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做了以下主要工作:

  一是加强宣传教育。在全县的中学配制了法制副校长,将在中小学校开展法制教育作为岗责检查的一项内容列入派出所年终工作考核项目。消防大队到城关完小开展了防火救生知识培训,交警大队开展了道路交警安全进校园活动,法制科和禁毒大队两次分别到县城十字街和城关完小开展了“打击拐卖妇女儿童防拐”宣传。

  二是开展了平安校园活动。治安、交警、派出所等相关警种和单位对重点的中小学校园周边治安环境进行了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破坏校园治安秩序行为。巡警大队在×××中学每天晚上下晚自习放学期间都要派出巡逻车和警力到校园周围巡逻值勤,确保师生免遭受非法侵害。

  三是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今年以来,我局办理涉及刑事案件的未成年人16人,在讯问中都依法通知其家长或监护人、老师到场,对涉及未成年人案情不公开。6月在侦破今年5月×××镇中学生到×××完小抢劫案时,有几名嫌疑人正准备参加中考,我们等其参加完中考后再问话。

  ×××县公安局

  18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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