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乱纪包括哪些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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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乱纪包括哪些3篇
第1篇: 违法乱纪包括哪些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籍 贯:
我单位金昌石化新近承揽的科威特项目正在面向社会招工中,为了杜绝防范有违法乱纪的
前科人员混入到我单位的招收员工中,请当地公安系统给予此人开具无违法乱纪证明,特此
感谢。
备注:此证明只用作于金昌石化科威特项目使用,不可另作他用。
公 章
日 期 :
第2篇: 违法乱纪包括哪些
浅谈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
腐败案件的特点、原因及对策
党的领导干部是党和国家事业的骨干,掌有一定的权力,在各地各部门都有重大的影响。他们是否正确地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是否廉洁自律,不仅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关系到党和国家的生死存亡。认真探讨领导干部腐败问题的特点和原因,寻求治理腐败问题的思路和对策,对有效开展反腐倡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行为的表现及主要特点
随着时代的发展,经济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利益格局和人们道德观念的多样化,西方国家生活方式、文化观念、政治观念的冲击,诱发腐败的因素增多,表现出的特点也与以往不同。主要表现在:
1、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涉及领域广泛、涉及层面更多,案件数量大增。领导干部违法乱纪已经由过去单一的特定领域的违法乱纪逐步发展为复杂的多领域违法乱纪,多层次、跨行业、跨领域的违法乱纪行为已逐渐增多,其侵犯的客体也日趋错综复杂,对违法乱纪案件的查处也愈加困难。他们在政治上拉帮结派,经济上相互牵连,结成了广泛的利益同盟,呈现出明显的群体性特征。往往查出一个带出一帮,抓住一个牵出一伙,案件牵涉面广,串案窝案较多。涉案领域也从金融、行政执法、司法领域向一般领域蔓延,从掌握钱、财、物等关键岗位向一般领导岗位渗透,从乡科级、县处级、省部级甚至更高级别的领导人,各个层级都有。
目前,腐败案件发案率比较高的热点部位,大多分布在国有企业改制、股票上市、房地产开发、建筑、国有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政府财政拨款项目等领域里。
2、腐败年龄分散化。与以往党员干部违纪腐败案件普遍存在的“59岁现象”“26岁现象”年龄比较集中的特点不同,现在违纪腐败案件年龄分布相对分散化,而且有趋向30岁至50岁这段年龄发展的态势,这是当前腐败案件的一个新特点。
3、危害后果的严重性。党员干部违纪腐败不仅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巨大损失,还扰乱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损害了党和国家机关的声誉与威望,破坏了党、政府和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二、当前领导干部违法乱纪问题形成的原因
1、领导干部自身存在问题,部分领导干部个人私欲膨胀,权欲思想严重。腐朽思想的侵蚀,个人私欲的膨胀,宗旨意识的淡化,价值观、利益观、权力观发生了偏差,个人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恶性膨胀,变“公仆”为主人,为个人、家庭或小集团谋私利,他们索贿受贿疯狂敛财。
2、监督泛力,制约不够。从已经公布的领导干部违法乱纪案件来看,在对领导干部的管理检查上存在着形式主义,打不开情面,监而不管,督而不查的现象,甚至有时忽视了管理和监督,导致有的领导干部已存在违法乱纪行为未被及时发现,使其越陷越深
3、反腐败体制机制不够完善。监督的缺失和不到位,使得一些人有恃无恐。有的卖官鬻爵、收受贿赂长达数年,却长期未能发现。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过大,存在上级监督不到、下级监督不了、同级监督不好、群众无法监督的现状。
三、有效遏制违法乱纪行为的对策建议
1、狠抓干部教育,强化个体素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筑牢防止领导干部腐败的根基。
加强廉政教育。通过教育,把法律、纪律以及他律逐渐转变为高度的自律,把外在的强制变成内在的自觉,使党员干部乃至普通群众对不搞腐败不只是迫于对惩治腐败的恐惧,而是出于对自己、对家庭、对他人以及对党的事业负责,出于对权力和人身自由的珍惜,出于对自我人格的尊重,经常地自觉地把自己的行为放在党性、道德和法律的天平上称一称,不断反思和约束自己。
2、建立、完善预防腐败的制度保障体系,注重源头治腐,发挥制度的预防作用。
完善的科学的制度,是拒腐防变、高效廉洁的保证。要加强制度建设,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体制和制度上保证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如建立健全科学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开透明制度,规范领导干部收入和财产申报制度。
3、强化监督体系,将权力置于监督之中。
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任何人都没有法律之外的绝对权力,任何人行使权力都必须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并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坚决做到有腐必反、有贪必肃。
第3篇: 违法乱纪包括哪些
国有企业违法乱纪财务案例剖析3篇
国有企业作奸犯科财务案例剖析12016年6月7日,原茂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林崧华因在任职期间收受他人贿赂77万元,贪污公款4.5908万元,公款私存110万元、套取公款25.5万元使用,构成严重背纪,被茂南区纪委给予开除党籍处罚,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林崧华1978年1月从军,退役后前后任乡干部、镇干部,2002年11月至2013年5月任茂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区商业企业团体公司经理。其由1名退伍军人,成长为1名正科级干部,最后却沦为囚徒,教训可谓深入。
利益驱动,为所欲为,有纪不依
2010年9月,茂名市某机械有限公司老板邓某通过朋友认识了时任茂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主任,兼任区商业企业团体公司经理的林崧华。邓某表示其公司成心购买山阁温泉渡假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林崧华告知该块土地由于拖欠约70万工程款,已被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查封,须还清欠款和交清诉讼费才能解封拍卖。经屡次商量,邓某表示愿意由邓某的公司先借110万元给茂南区商业企业团体公司,还清山阁温泉度假村项目拖欠的70万元工程款和诉讼费,消除中院的查封,将资产进行拍卖。并许诺其公司成功拍得该项目后,将偿还工程款和诉讼费后剩下的39万元送给林崧华。在利益的驱动下,2011年9月,为了到达顺利将资产拍给邓某公司的目的,林崧华不顾有关规定,开始了1系列背规行动:不按规定进行审批,在未经茂南区政府批准同意的情况下,把茂南区资产处置需进入国土部门的土地交易市场进行招拍挂的规定丢在1边,擅自以茂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茂南区商业企业团体公司的名义拜托茂名市某拍卖有限公司对山阁温泉渡假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附着物进行拍卖。在拍卖公告期间,受拜托拍卖的公司收到茂南区国土局寄给该公司的认为该宗拍卖不符合有关政策的法律规定,要求该公司停止拍卖公函后,该公司的经理陈某带着公函找林崧华商量这件事,问他该如何处理,林崧华说:“只要拜托单位不出书面通知停止拍卖,你们公司就要继续进行”。林崧华在明知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情况下,还是强行要求拍卖公司如期展开拍卖工作。在2011年10月进行的公然拍卖中,邓某的公司以635万元拍得。当办案人员问及林崧华为什么不按规定进行审批及进入国土部门的土地交易市场进行招拍挂时。林崧华说到其中1个缘由是邓某许诺过如他能帮助邓某获得山阁温泉度假村项目的土地使用权,邓某会在经济方面报答他,所以他不顾规定程序,帮助邓某获得上述土地的使用权。林崧华在利益的驱使下不顾有关规定胆大妄为,使他在背纪背法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贪字当头,屡次收受“好处费”
因林崧华在邓某的公司拍卖山阁温泉度假村资产1事上给予帮助并顺利拍得该项目,2011年5月至7月期间,林崧华分4次向邓某索要钱财,从邓某的公司财务人员颜某处获得共30万元。其中15万元用于购买小汽车,其余的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2011年5月份的1天,林崧华以父亲生病需要用钱为由,打电话给邓某说急需用钱,希望邓某取5万元给他急用,邓某安排好后,通知林华崧到颜某处领取5万元现金。同是5月,林华崧再次打电话给邓某说需要2万元急用,邓某再次通知他到颜某处领取了2万元。6月,林华崧打电话给邓某说可能很快就车改了,想购买1台小汽车,还需要15万元。邓某安排颜某和林崧华1起到银行提取了15万元交给林。7月,林崧华打电话给邓某说急需 8万元用,邓某叫林崧华去其公司的财务室收取了8万元。2009年10月,林崧华在处置茂南化工3厂资产进程中,拜托茂名市某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茂南化工3厂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茂名市某化工原料有限公司老板吴某在公告期间找到林崧华,表示成心进行竞拍,请林崧华帮忙,并表示竞拍成功后会对其表示感谢。后来吴某以25.5万元拍得上述资产。2009年9月至11月期间,吴某为感谢林崧华在上述拍卖进程中提供帮助,分2次送给林崧华共8万元,林崧华将上述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生活开支。
滥用权利,公款私存,化公为私
2011年2月,林崧华在邓某公司借到110万元,该款本应存入茂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的对公账户,但林崧华为了脱离有关部门的监管,便于取出邓某许诺的39万元“好处费”,在借到邓某公司的110万元后,林崧华指使原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出纳周某,也是以周某的名字到银行开设私人账户存入该款。虽然周某提出异议,认为公款私存不妥,林崧华还是要求周某开户,将110万元存入该账户。除上缴70.9779万元给茂名市中级人民法院用于支付山阁温泉度假村项目工程款欠款及诉讼款外,剩下的39.0221万留在周某的账户上,后林崧华分3次以借款的名义取得34.8万元,全部用于其个人生活开支。另外,2009年10月,茂南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处置茂南化工3厂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心收到区财政局返还的拍卖款25.5万元后,林崧华为方便其对该款的安排和使用并躲避相干组织的监督,让出纳周某以职工安置款的名义制作1张支付给柯某25.5万元的现金凭证在财务平账将该款套取出来,并吩咐周某再将该款以现金情势提取出来存入周某名义的存折衷。林崧华以借款的名义前后7次从周某处以借支情势取得共4.5908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开支。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虽然林崧华采取各种手段粉饰,但其背游记为终究暴光。
林崧华案给我们几点警示:
1是知纪、畏纪、守纪才能走好正确的从政之路。林崧华在忏悔录中写道:“自己作为1名老党员,平时不认真学习党的知识,不按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法律法规意识淡薄,致使今天做出如此影响极坏的事情,有损党在人民大众中的形象”。1个老党员,不重视党纪法规学习,不重视业务规定及工作纪律学习,“无知者无畏”,终究在决策上勇于背规背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
2是守身如玉,廉洁从政,才是保身之道。“当官就不要发财,发财就不要当官”,林崧华正是犯了这1大忌,忘记了廉洁自律是为官从政的底线,因1念之贪,做出了1系列背规背游记为,终究以受贿和贪污的严重背游记为被处理。
3是正确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才能免受围猎。林崧华作为区国资中心主任,对1些重大资产处置有1定的决定权,这使林崧华成了1些老板的围猎对象。正是林崧华未能站在工作大局和集体利益的高度,正确处理与商人的关系,构建好亲清的政商关系,反而因私利驱动与商人“亲”而不“清”,没法抵制诱惑,沦为囚徒。假设林崧华当初立心正,拒诱惑,秉公处置资产,正确处理与商人的关系,营建亲清政商关系,他就不会被围猎倒下。
国有企业作奸犯科财务案例剖析2陈瑞斋,男,中共党员。曾任山东省外经贸委国外业务处副处长等职。
2003年1月任山东凯远团体公司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案发前还任山东省文教体育用品进出口公司(以下简称省文体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山东新英大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英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省文体公司和新英大公司均属凯远团体公司管理。
2014年4月,省纪委对陈瑞斋涉嫌严重背纪背法问题进行立案调查。经查,陈瑞斋在任省文体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新英大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青岛鲜宇鱼具有限公司、青岛天宇鱼具有限公司和青岛英贝特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董事长时间间,利用职务便利,并吞公款80万元;利用职务便利,个人决定将公款1040万元供其他单位使用,谋取个人利益;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财物24万元;利用职务便利,并吞单位资金62.41万元。
其中2004年,由陈瑞斋主导,背规将下属企业1块39亩土地以583万元的低价转让给青岛英贝特玩具礼品有限公司,而陈在该公司以其儿子的名义持有9%的股分。几年来陈还利用职权累计索要、侵占以上两家企业资金62.41万元。2010年陈以其儿子的名义伙同他人私下成立民营企业青岛摩力尔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摩力尔公司),在经营出现严重亏损的情况下,利用担负新英大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再次编造董事会决议,并补签新英大公司租赁摩力尔公司的协议,既把1个破烂企业甩给了国企,也为利益输送开了方便之门。另外,陈违背财经纪律,指使他人用虚报发票套取资金等方式,自2001年以来私设小金库累计471万元。
陈瑞斋的行动已严重背纪并涉嫌犯法。2014年4月,经山东省纪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山东省政府国资党委给予陈瑞斋开除党籍处罚,省政府国资委给予陈瑞斋开除公职处罚,将其涉嫌犯法问题及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分析
陈瑞斋在企业任职的这些年里,可谓到了视党纪国法如无物、视国有企业为提款机、视公权利私有化为理所应当的卑劣地步。只要是权利企及的,只要是可以榨出利益的,陈瑞斋几近统统不放过。不但私自处理国有资产、挪用公款,就连山东省财政厅向省文体公司发放部份困难职工救助金这类“救命钱”,居然也有20多万元被陈放入小金库后私分。可见,陈的贪婪和猖狂已到了何种程度。
长时间担负企业1把手,陈养成了大权独揽、惟我独尊的性情,让权利的行使偏离了正确轨道,不是用来为企业发展服务,而是用在了转移、并吞国有资产上,用在了为个人谋取私利上,用在了跋扈跋扈、欺压职工上。
究其根本缘由,是陈瑞斋的思想出了问题。陈虽然学识水平比较高、外贸业务能力比较强,但最近几年来明显放松了对自己的思想改造,常常借口业务繁忙,很少参加政治学习和接受廉洁从业教育,很少主动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出了问题,权利观、利益观逐步产生了扭曲错位,忘记了组织的重托和大众的期待,把手中的权利当作了谋取私利的工具。
监督的缺位也助长了陈瑞斋滥用职权的猖狂气势。公司在类似资产处置、财务管理等方面监管不力,对职工上访反应的问题未作认真调查,也没有向上级组织报告。组织人事部门对陈瑞斋的监督主要是每一年1度的干部考核和民主测评,考核和测评的人员并不是真正熟习了解陈的省文体公司、新英大公司职工,这类信息的不对称影响了考核的准确性。
国有企业作奸犯科财务案例剖析3遵义市道路桥梁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徐建勇32岁就当上道桥公司董事长,作为1把手,他只抓业务不管党务,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不闻不问,对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更是不知、不懂、不用,认为党建工作是“虚招”,是弄“花架子”,把公司的事迹弄上去才是硬道理。
在主体责任的缺失下,员工的政治学习几近为零,以致走上重业务轻党建,企业人员抱团腐败的不归路。截至案发,道桥公司相干人员共套取私分国有资金3000多万元,涉案73人,其中徐建勇、代明溢、李明强3名“老总”总计分得1200余万元,徐建勇个人分得550万余元。
中国移动通讯团体贵州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芈大伟也是放弃了“根”和“魂”的典型。芈大伟在其建立的权钱“交易规则”中烂了“根”、丢了“魂”,做起了“两面人”,台上讲反腐、台下弄腐败,自己带头背规背纪,对下更没有底气管理。上梁不正下梁歪,在芈大伟的毛病带动下,公司部份干部纷纭在“捞钱”上“前赴后继”、有恃无恐。终究,6名中层干部因犯受贿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而在贵州省水矿控股团体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总资产几百亿元、在岗职工2万余人的省属国有独资企业,团体党委自1991年以来,居然多年没有召开过党代会,长时间没有换届。
徐建勇、芈大伟等人全然忘记党委书记的身份,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虚化、弱化,管党治党不力,党建工作没有很好地与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机结合,乃至出现“两张皮”现象,严重弱化了党委对重大事项的决策权,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未能有效发挥。
必须加强和完善党对国企的领导,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切实发挥国企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在把方向、管大局上真正保落实。同时明确党组织在企业决策、履行和监督各个环节中的权责,强化对关键岗位、重要人员特别是1把手的监督管理,完善“3重1大”决策监督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