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精选范文6篇)
模式是主体行为的一般方式,包括科学实验模式、经济发展模式、企业盈利模式等,是理论和实践之间的中介环节,具有一般性、简单性、重复性、结构性、稳定性、可操作性的特征。模式在实际运用中必须结合具体情况,实现一般性和特殊性的衔接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随,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6篇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篇1
CIPP课程评价模式
摘 要:课程评价属于方案评价的范畴。迄今为止,在方案评价模式中,CIPP模式应用最为广泛。在很长时间内,CIPP模式包括背景、输入、过程和成果这4个环节的评价。最近,为了描述和评价长期的、真正成功的改革方案,斯塔佛尔比姆把成果评价分解为影响(impact)、成效(effectiveness)、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和可应用性(transportability)评价4个阶段,由此构成了7个环节的评价模式。按照此模式评价中国的新课程改革,则我们尚有必要强化对课程改革的背景、设计、管理、可持续性、可应用性等的评价和反思。
关键词:课程评价 方案评价 CIPP评价模式 新课程改革
一、课程评价含义辨析
就整个社会科学而言,课程评价属于方案评价的范畴。方案评价(program evaluation)是系统地运用科学方法,对方案的设计、实施、改善、或者结果等,收集信息资料,并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方案,常常又称计划、系统、工程、制度、项目、活动等,可以包括任何有组织的、非常规的活动,如社会领域的计划生育制度,一般教育领域的义务教育计划,特定课程领域的新基础课程改革、某课外阅读计划、校本课程开发、作为课程的研究性学习活动等。
作为方案评价的一种类型,课程评价是系统地运用科学方法,对课程的过程和产物,收集信息资料并作出价值判断的过程。
那么,课程的过程和产物又包括哪些成分呢?广义的课程产物,主要有课程目标、内容的选择和组织、课堂教学、学业评价。这些产物,其载体为课程改革总纲、各科目的课程标准、各科目的课程资源和教科书、教师备课计划、教师的实际课堂教学、学业评价中纸笔考试的试卷或者学生档案袋中的作品等。就运作过程而言,主要包括课程设计、课程管理、课程实施等。所以,一项全面系统的课程评价,就会涉及上述各类成分,这就是课程评价的对象。
这样看来,课程评价的含义和对象十分广泛复杂。课程教学活动中常见的一些评价,如课程资源和教材的评价、学生学业评价、教师施教评价等等,可以视为课程评价的子系统。另一方面,它们并不是只在课程评价的过程中才会出现,它们也是独立的,与课程评价并列并存。
在课程评价中,评价人员也会监控自己的评价行为,对课程评价进行再评价,也就是元评价。为了保证课程评价的质量,元评价日益成为课程评价的对象之一了。
二、CIPP评价模式之理论进展
在方案评价的各种模式中,CIPP模式的应用最为广泛、最为成熟。CIPP是背景(context)、输入(input)、过程(process)和成果(product)这四种评价英文名称的第一个字母组成的缩略语,该模式由斯塔佛尔比姆(Stufflebeam)及其同事于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提出[1]。当时为了对美国政府资助的课程改革计划实施评价,他们先是采用了泰勒的目标模式,结果遇到了困难:学生的情况各不相同,评价者很难对课程目标作出一致的描述,而且目标模式只在课程实施结束时才提交评价报告,对于课程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无法解决。于是斯塔佛尔比姆与他的同事认识到,必须确立一种新的评价模式,为课程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评价不是为了证明(prove),而是为了改进(improve)。
在很长的时间内,CIPP模式主要包括了四种评价即四个步骤。不过,从本世纪初开始,斯塔佛尔比姆重新反思自己的评价实践,感到四步骤的CIPP模式还不足以描述和评价长期的、真正成功的改革方案。为此,他对其作出了补充和完善,把成果评价分解为影响(impact)、成效(effectiveness)、可持续性(sustainability)和可应用性(transportability)评价4个阶段,由此构成了7个步骤的评价模式。斯塔佛尔比姆对每个阶段的含义及其具体活动,作出了更为明确的阐述[2]。
(一)背景评价,是对所在环境的需求、资源和问题的评价。在该阶段,评价者的活动包括:对方案所在的背景信息,尤其是方案受益人(beneficiaries)需求和资源的信息,进行收集和评估;访问方案的领导者,了解和讨论他们对于受益人需求的各种看法观点,识别本方案需要解决的问题;访问其他利益相关者(stakeholders),进一步了解受益人的需求和资源,识别本方案待解决的问题;以受益人的需求和潜在资源为依据,评价方案的目标;指派一位评价者,监督和记录各种方案所处环境的数据资料,包括其它的相关方案、地区资源、地区需求和问题、政治动态等;方案的有关职员,应当定期向评价小组呈交收集到的有关方案受益人和环境的资料;每年或者在某个合适的时间,评价小组应该向委托人或者大家公认的利益相关者,递交背景评价草案报告,就方案有关的需求、资源和问题,连同对方案目标和优先事项的评价,提供最新的评价信息;大约每年进行反馈讨论会,就背景评价的结果,向委托人和利益相关者作出汇报、进行讨论;完成背景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二)输入评价,对其它可供选择的方案、本方案的设计和工作计划、本方案的财政预算等进行评价。评价者的任务包括:鉴别和调查已有的方案,以便作为新方案的对照;评价方案建议的策略,考查它与背景需求的吻合程度,以及其可行性程度;评价方案建议的策略,考查它与已有的研究和文献之结论的吻合程度;评价方案
建议的策略,考查它与其它方案相比之下的优点;评价方案的财政预算,考查其能否保证完成预定的工作;评价方案的工作计划和日程安排,考查它已有的安排是否充足、技术上是否可行和政治上是否可行;撰写输入评价草案报告,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举行反馈讨论会,就输入评价的结果,进行讨论;完成输入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三)过程评价,监督、记录和评价方案进展中的活动。评价者的任务包括:对方案的实施状况,评价小组进行监督、观察、以图像或者录音的方式记录、以及定期撰写进展报告;与方案的参与人员紧密合作,记录方案实施中的事件、问题、费用、以及资源分配;定期访问受益人、方案领导、员工,以获取有关方案实施的资料;在方案档案库(profile)中,及时更新有关方案实施状况的资料和报告;定期撰写过程评价草案报告,发放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在反馈性讨论会上,呈现和讨论过程评价的结果;完成各阶段的过程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四)影响评价,对方案到达、影响目标受众(target audience)的程度作出评价。评价者的任务包括:方案职员、顾问、和/或评价小组成员,建立所服务人员和团体的通讯录,记录他们的需要及其收到的服务;就该方案所实际服务的个人和团体与它意图的受益人之间的一致性程度,作出评价和判断;定期访问地区的利益相关者,例如社区领导、雇员、学校和社会方案的人员、职员、警察、法官和私房屋主,了解他们对于方案如何影响社区的看法;把所获得的有关信息和评价者的判断,及时放置于定期更新的方案档案库中;判断方案在何等程度上,恰当地服务了相应的受益人团体;判断方案在何等程度上,不恰当地服务了非意图的人员和团体;撰写影响评价草案报告,反馈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在反馈讨论会上,讨论影响评价的各种发现;撰写影响评价报告,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五)成效评价,是对结果的品质和重要性进行评价。评价者的主要任务包括:访问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如社区领导、受益人、方案领导和职员、其它有关团体,了解他们对于该方案正向和负向结果的评价;选择合适的受益人,进行深度的个案研究;评价小组成员和方案职员提供证据,鉴别和证明方案对受益人所产生的成效的范围、深度、品质和重要性;评价小组成员汇总和评价方案对于社区的成效;运用目标游离评价法,评价方案实际上所做的工作,全方位地鉴别其正向与负向的、意图与非意图的成效;获取别处同类方案的本质、费用、成功之处的信息,与同类方案的对比中,判断本方案的成效;以草稿的方式,汇总成效评价发现,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在反馈会议中,讨论成效评价发现;撰写成效评价报告,并呈交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把成效评价报告整合到不断更新的方案档案库中,以及整合到最终的评价总报告中。
(六)可持续性评价,即在何种程度上,方案成功地制度化了,将长久地得以实施下去。评价者的任务包括:访问方案领导和职员,就方案的哪些成功之处将会可持续地实施下去的问题,鉴别出他们的观点和看法;访问方案的受益人,就方案的哪些成功之处将会可持续地实施下去的问题,鉴别出他们的观点和看法;回顾评价者有关方案成效、方案花费、受益人需要等的资料,判断方案的哪些成功之处应该和将会可持续地实施下去;访问受益人,就方案的哪些措施和条件,有助于方案的可持续性实施这个问题,鉴别他们的理解和评价;获取和检讨方案的计划、财政、人事安排和其它信息,评价方案将会可持续实施的概率;定期地回访方案,评价其成功之处正在可持续实施的程度;在评价的过程和最终报告中,汇总和汇报可持续性评价的发现;在反馈讨论会中,讨论可持续性评价的发现,以及是否有必要进行追踪研究以评价长期的效果;撰写可持续性评价定稿,发送给委托人和公认的相关利益者。
(七)可推广性评价,即在何种程度上,方案已经和将会成功地被调适和应用于别处。评价者的任务包括:方案职员记录方案的咨询者、访问者,从中鉴别出方案的实际和潜在的采用者;调查有代表性的潜在采用者,要求他们:仔细阅读方案的描述性资料和汇总的评价发现;判断该方案与他们意图推广之地的情景的相关度;判断方案的品质、重要性、以及可复制性;报告他们是否正在或者计划采用该方案的全部或若干部分;访问和评价方案的调适部分;以草稿的方式,汇总和报告可推广性评价的发现;在反馈讨论会上,讨论可推广性评价的发现;撰写可推广性评价定稿,提出具体的改善措施,并提供给委托人和公认的利益相关者。
三、CIPP评价模式的理论启示与实践应用
CIPP评价模式对我们的启示是多方面的。在理论上,CIPP模式毕竟属于一般方案评价的范畴,它自然适用于课程评价。不过,在应用于课程之时,需要结合课程理论和课程实践的具体情况,进行具体的改造和完善工作,以反映课程本身的特殊性和独特性。其次,CIPP评价模式的各个环节,尤其是新提出的可持续性、可推广性等概念的含义,有待进一步的深入研究。
在实践上,CIPP评价模式可以作为我们分析此次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以及地方课程、校本课程改革方案的基本框架。
基础教育新课程改革,是我国推行素质教育以来规模最大的改革之一。对此进行评价和监控,至为重要。的确,在教育部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中也明确指出,要“建立促进课程不断发展的评价体系。周期性地对学校课程执行的情况、课程实施中的问题进行分析评估,调整课程内容、改进教学管理,形成课程不断革新的机制”[3]。仅就文字表述看,这里的课程评价,主要是课程实施之评价和反馈,缺少了对课程设计、课程管理等的评价和反馈机制。
实际的情况也是如此。此次新课程改革,在国家层面上,专门性的评价工作,主要分为两类。
一是专题性评价。如由董奇牵头的“促进教师发展与学生成长的评价研究”项目组,对教师发展状态、学业评价方式的进展,进行评价。由余文森牵头的“新课程教学专业支持工作”项目组,对课堂教学的进展,进行评价。对新课程改革各实验区中考的进展,则每年都在进行评价。各专题性的评价,也可以视为课程评价的一小部分,但是毕竟不等同于课程评价,所以不拟在此展开论述。
二是整体性评价。由马云鹏牵头的课程实施评价课题组,受国家教育部的委托,先后于2001年12月、2003年5月和2004年12月三次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进行了调研评估[4]。前两次以国家级实验区为主,第三次以省一级实验区,特别是农村地区实验区为主。
课题组三次评估调研的内容和结构基本相同,使用的工具相似。例如,第二次评价的主要对象和范围包括: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对于实验的组织与管理情况;实验学校对实验工作落实情况;实验班的教学情况;管理者、教师与学生的变化。
对照CIPP模式,以及我们对于整个课程理论、课程评价对象的理解,在对我国新课程改革方案进行评价时,还可以包括以下问题:新课程改革,对学生、学科、社会三者的需求分析,以及对改革的条件分析足够了吗?所设计的新课程改革方案,包括目标、内容、教法、学业评价等等的设计,合理吗?是否有更好的设计方案?对原课程的分析合理吗?对国际趋势的把握精确吗?国家层面上的资源投入、课程管理是否足够和到位?从课程实施和过程来看,有哪些课程意图和设计已经成功了?它们具备可持续性吗?实验区的成功经验,能够推广至全国吗?自然,要按照CIPP模式,对课程改革方案作如此全面的评价,非常困难。例如,教育部是否认同和愿意作出如此大范围的评价授权?评价的经费足够吗?评价小组具备如此广泛的能力吗?国内已有的课程理论、评价理论,足以支撑如此大规模、深度的评价吗?就现状而言,回答可能是否定的。就未来趋势看,就评价的应有内涵来看,似乎又必须给以肯定回答。
注释:
[1] Stufflebeam, D. L.. Evaluation as Enlightenment for Decision-Making. In H. B. Walcott (Ed.), Improving Educational Assessment and an Inventory of Measures of Affective Behavior (pp. 41-73). Washington, DC: Association for Supervision and Curriculum Development and National Education Association. 1969.
[2] Stufflebeam, D. L.. The CIPP Model for Evaluation. In D. L. Stufflebeam, %26amp; T. Kellaghan, (Eds.), The International Handbook of Educational Evaluation (Chapter 2). Boston: Kluwer Academic Publishers. 2003.
[3] 教育部.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Z]. 教基[2001]17号, 2001, (7~8).
[4] 课程实施课题组, 马云鹏执笔. 课程改革实验区追踪评估的最新报告. 教育发展研究 [J]. 2005,(5):18-23.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篇2
JCR主要评价指标及名词解释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是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出版的综合性、多学科的期刊分析与评价性质的工具,它客观地统计Web of Science(SCI、SSCI)收录期刊所刊载论文的数量、论文参考文献的数量、论文的被引用次数等原始数据,再应用文献计量学的原理,计算出各种期刊的影响因子、立即影响指数、被引半衰期等反映期刊质量和影响的定量指标。
影响因子(Impact Factor):这是一个国际上通行的期刊评价指标。由 E.加菲尔德于 1972年提出,可以衡量某一年中期刊发表的文章被引用的平均频率,用来评估同一研究领域不同期刊的相对重要性。由于它是一个相对统计量,所以可公平地评价和处理各类期刊。通常,期刊影响因子越大,它的学术影响力和作用也越大。
总被引频次 (Total Cites): 指该期刊自创刊以来所登载的全部论文在统计当年被引用的总次数。可以显示该刊被使用和重视的程度,以及在科学交流中的作用和地位。
即时影响因子( Immediacy Index):这是一个表征期刊即时反应速率的指标,描述期刊当年发表的论文在当年被引用的情况。由此可确定某一特定期刊被引用的速度,从而评估那些新成长起来的研究领域中的专业期刊的影响力。
文献总数(Article counts):在某一特定年度该期刊出版的文献总数。(只包括原创性研究及综述性文章)
被引用半衰期(Cited half-life)被引半衰期是指期刊达到50%被引用率所需的时间。帮助判断该期刊文献采集结构布局是否合理。
ISSN 国际标准期刊号
ISSN 的全称是International Standard Serial Number,是根据国际标准组织1975年制订之ISO-3297的规定,由设于法国巴黎的国际期刊资料系统中心 ( International Serial Data System - ISDS International Center) 所赋予申请登记的每一种刊物一个具有识别作用且通行国际间的统一编号。
“期刊”是指任何一系列定期或不定期连续出版的刊物,它们通常以一定的刊名发行,以“年月日”,“年月”或数字标明卷、号、期数。市面上常见的期刊、杂志、丛刊、年刊等大都属于国际标准期刊号的编号与编码范围。每一种期刊在注册登记时,就得到一个永久专属的ISSN,一个ISSN只对应一个刊名;而一个刊名也只有一个ISSN。所以当该刊名变更时,就得另申请一个ISSN。如果期刊停刊,那么被删除的 ISSN 也不会被其它期刊再使用。 每组ISSN是由八位数字构成,分前后两段,每段四位数,段与段间用“ - ”相连,其中后段的最末一数字为检查号,如:ISSN 0211-9153 。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篇3
名词解释:
1、实验针灸学:是在中医理论指导下,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方法,主要开展针灸理论、针灸作用规律、针灸作用机制和针灸应用技术等相关研究的一门新兴学科;是针灸学科一个新的分支;也是研究针灸神经生物学机制的重要基础。
2、得气:是指针刺穴位后产生的经气感应。
3、循经感传现象:是指以针刺、低频脉冲电等方法刺激穴位时,人体出现酸、麻、重、胀等特殊感觉,从被刺激的穴位开始,沿着经脉循行路线传导。
4、经穴-脏腑相关:反映了经脉穴位与脏腑之间的一种双向关系,即脏腑生理或病理改变可通过多种形式反映到体表的相应穴位上;刺激体表穴位又可对相应脏腑的生理功能和病理改变起到一定的调节作用。
5、牵涉痛:是指当某一内脏器官有病变时,患者除感觉患病器官的局部不适或疼痛外,尚可在远离该器官的体表某部皮肤或深部组织发生痛觉过敏。
海氏带:当一些内脏器官患病时,往往在相关部位的皮肤出现痛觉过敏,这种痛觉过敏的皮肤部位即称为海氏带或痛觉过敏带。
6、穴位功能特异性:是指穴位与非穴位、不同穴位之间在主治和功能作用上所存在的差异。
7、针灸作用的时间效应:对穴位进行针灸刺激时,针灸效应的发生、发展呈现一个渐进的时间过程,分为潜伏期、上升期、高峰期和下降期。
时效曲线:用直角坐标图表示针效与时间的关系。
8、针麻诱导期:在实施针麻手术之前,对选定的穴位预先进行一段时间针刺刺激,至镇痛效果达到可以手术这段时间。(一般在25~40min左右)
9、针刺耐受:是指由于长时间针刺或反复多次针刺后,针刺镇痛效应降低的一种现象。
10、针刺后效应:停止针刺后继续存在的针刺效应
11、疼痛:是一种与组织损伤或潜在损伤相关的不愉快的主观感觉和情感体验,它包含痛感觉和痛反应两个成分。
痛阈(或痛反应阈):是指从刺激开始到引起疼痛感觉或运动反应的最小刺激量。
耐痛阈:是指能耐受疼痛的最大刺激量
12、针刺麻醉:是指用针刺止痛方法来预防手术中的疼痛及减轻生理功能紊乱,在患者清醒状态下施行手术的一种麻醉方法。
13、吞噬能力:指100个白细胞中吞噬细菌的白细胞所占的比例。
吞噬指数:指100个白细胞中,能够吞噬细菌的白细胞所吞噬细菌的平均个数。
针灸作用:针灸的镇痛作用、神经-内分泌-免疫网络的调控作用和对失调的脏腑器官功能的调整作用。
第一章针灸作用的基础研究
第一节:
1、穴位功能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感受刺激、反应病症
2、穴位感受器的特点:(后面要加具体的内容)
1穴位可以感受多种形式的刺激,2穴位对不同形式的刺激有不同的适应性,3穴位对不同形式刺激的感觉阈不同
3、穴位病理反应的表现形式:感觉异常、组织形态改变、生物物理特性改变
5、得气机制:针感的形成包括感受器、传入神经、脊髓通路、脑内通路几个环节。
手下感的实质:穴区肌肉轻微的紧张性收缩。
手下感机制:针刺信息由外周传入神经通路进入中枢,经中枢整合调制后,一方面形成针感,另一方面通过脊髓?-传出系统随躯体神经到达相应支配区穴位下的肌梭,引起梭内肌收缩和肌电发放,以及局部肌纤维收缩,后者经针柄传于施针者指下,从而形成沉紧的手下感
第二节:
1、循经感传的基本特征:1循经扩布,2趋向病所,3宽度和深度不均,4感觉性质多样,5慢速传导,6双向循行和回流现象,7可以阻滞,8影响脏腑功能活动
2、常见的经络现象及其特点:
常见的经络现象
(1)生理现象——循经感传现象
(2)病理现象——循经性感觉障碍和可见的经络现象:①循经性感觉障碍;②可见的经络现象:循经性皮肤病、循经性皮肤血管神经性反应
特点:(1)循经感传现象基本特征:1)循经扩布;2)趋向病所;3)宽度和深度不均;4)感觉性质多样;5)慢速传导;6)双向循行和回流现象;7)可以阻滞:①机械压迫②局部降温③局部注射普鲁卡因和生理盐水,亦称张力阻滞④皮肤触觉刺激⑤外加磁场刺激
第三节:
3、牵涉痛特征:
①牵涉痛出现的部位,多发生在与病变器官同一神经节段的皮节区或肌节区。
②牵涉痛一般均为可逆,当去除内脏病变后,其牵涉痛也随之消失。
③皮肤过敏带不仅对接触、压迫、牵引等出现感觉过敏,而且皮下组织硬度也发生变化,有时用手可以触到有结节和条索状物等,有的还可见皮肤变厚的现象。
④皮肤过敏带的毛细血管出现循环障碍,如发生痉挛等,从而引起局部缺血。
5、神经节段性分布与穴位主治功能的关系
1)躯干部经穴主治功能与神经节段的关系
分析任脉、督脉、胃经、膀胱经、肾经和脾经位于颈部、上胸部、下胸部和腰骶部经穴的主治病症,可发现其有明显的神经节段性。从神经解剖学分析,人体躯干部穴区所属神经节段与其主治内脏所属神经节段具有相当的一致性
7、远距离取穴可以用“中枢汇聚理论”解释。
8、胃耳反射:传入神经—迷走神经;传出神经—交感神经节后纤维;中枢神经—下丘脑后外侧区
第二章针灸作用的基本特点与影响因素
1、针灸作用的基本特点:1整体性,2良性、双向性,3功能性、早期性
2、针灸作用的影响因素:1个体差异,2穴位功能特异性,3得气,4针法灸法的刺激参数,5时间因素
3、穴位功能特异性的表现(举例):P76
5、艾灸的刺激参数及临床意义:P86①灸温:温度幅值、温度升降速度、温度作用面积②艾灸壮数、③每壮的持续时间和间隔时间、④灸量、⑤灸时、⑥灸质
第三章
1、疼痛特点:①痛觉不是一个独立的单一感觉。(而是和其他感觉糅合在一起组成一种复合感觉。)②痛觉伴有强烈的情绪色彩,构成相当复杂的心理活动。③疼痛还具有“经验”的属性。④能引起痛觉的刺激多为伤害性刺激。
疼痛分类:(根据疼痛的性质):
①刺痛:又称快痛、第一痛。其特点是痛觉清晰、尖锐,定位明确,迅速发生又迅速消失,引起较弱的情绪变化,常伴有受刺激的肢体出现保护性反射。
②灼痛:又称慢痛、延缓痛、第二痛。其特点是痛觉缓慢形成,持续时间较长,定位较差,呈烧灼感,使人不易忍受,常伴有情绪反应、心血管和呼吸系统的变化。
③酸痛、胀痛、绞痛:其特点是痛觉难以描述,定位差,难以确定痛源部位。伴有内脏反应和躯体反应,以及较强的情绪反应。
2、常用体外致痛物质(七种):K+、H+、组织胺、乙酰胆碱、5—HT、缓激肽、SP
3、闸门控制学说的中心思想(P111):刺激皮肤发生的传入神经冲动进入脊髓后,被引进三个系统:闸门控制系统,中枢控制系统,作用系统。这三个系统协同作用才能产生痛感觉和痛反应。
4、针刺镇痛的一般规律:
⑴针刺镇痛作用的性质:具有以下特点:①针刺既能镇急性痛,又能镇慢性痛;②针刺既能抑制体表痛,又能减轻乃至消除深部痛和牵涉痛;③针刺既能抑制痛感觉,又能减低疼痛的情绪反应;④针刺既能减低痛觉分辨率,又能提高报痛标准。
⑵针刺镇痛作用的强度:在适宜的针刺刺激条件下,针刺可使正常人痛阈和耐痛阈提高,达到65%~180%。
⑶针刺镇痛的空间作用范围:针刺具有全身性的镇痛作用,但穴位与针刺镇痛部位之间有相对的特异性。
⑷针刺镇痛作用的时程:在人体从针刺开始至痛阈或耐痛阈升高至最大值一般需20~40min,继续运针或通电刺激可使镇痛作用持续保持在较高水平上,停针后其痛阈呈指数曲线形式回复,半衰期为16min左右。
⑸针刺镇痛作用的影响因素:针刺镇痛作用主要受到个体差异、时间因素、刺激参数等的影响。
5、针麻特点:①使用安全,适用范围广。②患者处于清醒状态,便于与医生配合。③生理干扰少,利于术后恢复。④简便、经济、便于推广。
作用:①辅助镇痛作用,②镇静作用,③抗内脏牵拉反应作用,④抗创伤性休克作用,⑤抗手术感染作用,⑥保护重要脏器功能的作用,⑦促进创伤修复的作用。
★缺陷/局限性(针麻“三关”):镇痛不全、不能完全抑制内脏反应、肌肉松弛不够。
6、针刺镇痛的作用原理:一、针刺镇痛的外周机制:1、针感感受器的兴奋,2、针刺信号的外周传入纤维(针刺传入主要由躯体感觉神经中的Ⅱ类、Ⅲ类纤维传导。)3、同神经电针镇痛的外周机制。二、针刺镇痛的中枢机制:(论述题)
第四章针灸的免疫调节作用
1、举例针灸对免疫功能的调节作用(肿瘤免疫、白细胞、巨噬细胞免疫等):
⑴针灸对白细胞的调节作用:针灸可以调节外周血白细胞的数量和吞噬功能。
①针灸对白细胞数量的调节:例如针灸正常人的足三里、合谷、内关,可使血中白细胞总数上升,并以中性粒细胞比例增加为主,而淋巴细胞比例下降。
②对白细胞吞噬功能的影响:针刺足三里或合谷穴,均能提高白细胞对金黄色葡萄球菌的吞噬能力。
⑵针灸可以增加巨噬细胞的吞噬功能:例如针刺老年大鼠双侧足三里和关元穴,能使老年大鼠肝内巨噬细胞在数量上增多,体积上增大,吞噬功能增强。
⑶针灸对肿瘤细胞免疫的调节作用:例如电针荷瘤大鼠足三里、合谷和三阴交,可以提高CD4+细胞数量和CD4+/CD8+比值下降
3、针灸的抗炎作用(三个方面)(论述题):(1)对渗出的影响:针灸可抑制炎症过程中血管通透性的增高,减少炎症渗出物;减轻炎症灶白细胞浸润;改善炎症局部微循环和淋巴循环,促进炎性渗出物的吸收,减轻炎性水肿。(2)对变性的影响:针灸可控制和缩水炎症灶坏死面积,延缓和防止坏死的发生,从而减轻炎症的变性病变。(3)对增生的影响:针灸可促进细胞的修复再生和瘢痕化进程;在促进肉芽组织形成的同时抑制其过度增生。
第五章针灸对各器官系统功能的调节(论述题)
1、针灸治疗脑血管病的作用机制:①改善脑微循环,增加脑血流量,②改善血液流变学异常,③改善脑电活动,④抑制免疫炎性反应,促进内皮细胞的修复,⑤保护受损神经元(a、降低自由基水平,b、拮抗兴奋性氨基酸神经毒作用,c、抑制神经细胞的凋亡,d、抑制钙超载)
2、针灸治疗糖尿病的作用机制:①影响血糖水平(双向调节)、②影响血脂水平(降低)、③改善胰岛素抵抗、④调节神经-内分泌-免疫系统功能、⑤对糖尿病周围神经病变的影响:(a、改善微循环及血液流变学异常,b、改善神经病变)
3、针灸治疗冠心病的作用机制:针刺内关穴可以改善急性心肌缺血①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改善心脏泵血功能,②改善血液流变学及微循环状态,③调节心电活动,改善心电图指标,④对单胺类神经递质的影响,⑤调节血管活性物质。
4、针灸治疗支气管哮喘的作用机制:①改善肺功能,②对多种炎症免疫细胞及细胞因子的影响,③调节下丘脑-垂体-肾上腺皮质轴,④调整免疫功能
第六章科研方法
1、医学研究的分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开发研究
2、医学研究的基本程序:①提出问题,确定选题,建立假说;②查阅文献资料,撰写文献综述;③科研设计;④观察实验与验证;⑤整理资料,实验结果的分析;⑥撰写论文与发表。
3、选题的原则:科学性、先进性、创新性、适用性、可行性、效能性。
基本程序(了解):1提出问题、2查阅文献、3建立假说、4确立选题、5选题的说明
5、实验设计的三要素:研究对象、处理因素、实验效应
四原则:对照原则、随机原则、重复原则、盲法原则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篇4
1.Adaptation:细胞和由其构成的组织、器官对内外环境中各种有害因子的刺激作用而产生的非损伤性应答反应。
2.Atrophy:已发育正常的实质细胞、组织或器官的体积缩小。
3.Hypertrophy:由于功能增加、合成代谢旺盛,使细胞、组织或器官的体积增大。
4.Hyperplasia:组织或器官内实质细胞的数量增多。
5.Metaplasia:一种分化成熟的细胞类型被另一种分化成熟的细胞类型所取代的过程。
6.Reversible injury/Degeneration:细胞或细胞间质受损伤后,由于代谢障碍,细胞或细胞间质内出现异常物质或正常物质异常蓄积的现象,通常伴游功能低下。
7.虎斑心:心肌的脂肪变性,常累及左心室内膜下和乳头肌部位,脂肪变性的心肌呈黄色,与正常心肌的暗红色相间,形成黄红色斑纹,称为虎斑心。
8.坏死:是以酶融性变化为特点的活体内局部组织细胞的死亡
9.Repair:损伤造成机体部分细胞和组织丧失后,机体对所形成的缺损进行修补恢复的过程。
10.Regeneration:组织损伤后,由周围的同种正常细胞通过分裂增殖完成修复的过程。
11.Granulation tissue:由新生的薄壁毛细血管以及增生的成纤维细胞构成的幼稚结缔组织,并伴有炎性细胞浸润,肉眼表现为鲜红色,颗粒状,柔软湿润。
12.Wound healing:机体受到外力作用,皮肤等组织出现断裂和缺损后的愈复过程,包括各种组织的再生和肉芽组织的增生,瘢痕形成的复杂组合。
13.创伤性神经瘤:神经纤维的修复过程中,再生轴突均不能达到远端,而与增生的结缔组织混杂在一起,卷曲成团,形成创伤性神经瘤,可发生顽固性疼痛。
14.Congestion/Venous hyperemia:器官或局部组织静脉回流受阻,血液淤积于小静脉和毛细血管内。
15.Thrombosis:在活体的心脏和血管内,血液发生凝固或血液中的有形成分凝集成固体质块的过程。所形成的固体质块称为Thrombus。
16.Embolism:在循环血液中出现的不溶于血液的异常物质,随血液运行阻塞血管的现象,阻塞血管的异常物质叫Embolus。
17.Infarction:器官或局部组织由于血管阻塞、血流停止导致缺氧而发生的坏死。
18.心衰细胞:肺淤血时,出现淤血性出血,肺泡腔内出现的红细胞被巨噬细胞吞噬,血红蛋白转变为含铁血黄素,这种细胞常在心力衰竭时出现,故谓之心衰细胞。
槟榔肝:慢性肝淤血时,肝小叶中央区细胞萎缩坏死,严重淤血而呈暗红色,肝小叶周边部肝细胞因脂肪变性呈黄色,致使肝切面出现黄红相间的槟榔状花纹
19.Inflammation:具有血管系统的生活机体对损伤因子所发生的复杂防御反应,是损伤、抗损伤和修复三位一体的综合过程。
20.变质:炎症局部组织发生的变性和坏死。
21.渗出:炎症局部组织血管内的液体成分、纤维蛋白原等蛋白质和各类炎症细胞通过血管壁进入组织、体腔、体表的过程。
22.伪膜性炎:发生于粘膜的纤维素性炎,渗出的纤维蛋白、坏死组织和中性粒细胞共同构成伪膜。还可有细菌。
23.绒毛心:心外膜腔渗出以纤维素为主时,覆盖于心外膜表面的纤维素可因心脏的不停跳动和牵拉形成绒毛状,称为绒毛心。
24.蜂窝织炎(Phlegmonous Inflammation):指结缔组织的弥漫性化脓性炎,表现为大量中性粒细胞的弥漫性浸润。
25.Abscess:局限性的化脓性炎症,组织发生溶解坏死,形成充满脓液的腔。
26.毒血症:细菌的毒性产物或毒素吸收入血。
27.菌血症:细菌由局部病灶入血,全身无中毒症状,但可从血液中查到细菌。
28.10.败血症:细菌从局部病入血后,不仅没被清除,反而大量繁殖并产生毒素,引起全身的中毒症状和病理变化。
29.11.脓毒血症:由化脓性细菌引起的败血症。
30.12.肉芽肿:由渗出的单核细胞和以局部增生的巨噬细胞形成的界限清楚的结节状病灶。
31.Tumor/Neoplasm:机体在各种致瘤因素的作用下,局部组织细胞在基因水平上失去对其生长的控制,引起细胞克隆性异常增生和分化障碍而形成的新生物。
32.Atypia:由于分化程度不同,肿瘤的细胞形态和组织结构与相应的正常组织相比,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这种差异称为atypia。
33.Anaplastic neoplasm:未分化细胞构成的恶性肿瘤,不能从细胞形态上确定其组织发生,是一种高度恶性的肿瘤。
34.Invasion:恶性肿瘤的生长方式,瘤细胞长入并破坏周围组织(包括组织间隙。血管和淋巴管)的现象。
35.Metastasis:恶性肿瘤细胞从原发部位侵入淋巴管、血管或体腔,迁徙到其它部位,继续生长,形成同样类型的肿瘤的过程。
36.Krukenberg tumor:胃肠道粘液癌侵及浆膜后,种植到卵巢使双侧卵巢长大,镜下见富于粘液的印戒细胞癌弥漫浸润的特殊类型的卵巢转移性肿瘤。
37.Cachexia:晚期的恶性肿瘤患者机体严重消瘦、无力、贫血和全身衰竭的状态。
38.CIS:限于上皮层内的癌,没有突破基底膜向下浸润。
39.Atherosclerosis,AS:主要累及大中动脉,以内膜的脂质沉积、内膜的灶状纤维化、粥样斑块的形成为基本病变,致管壁变硬、管腔狭窄,并引起一系列继发病变。
40.脂纹:AS肉眼可见的最早病变,为点状或条纹状黄色不隆起或微隆起于内膜的病灶。
41.粥瘤(Atheroma):由纤维斑块深层细胞的坏死发展而来,内膜面可见灰黄色斑块既向表面隆起又向深部压迫中膜。
42.动脉瘤(Aneurysm):严重的粥样斑块底部的中膜平滑肌细胞萎缩弹性下降,在血压的冲击下,动脉壁限制性扩张形成动脉瘤。
43.夹层动脉瘤(Dissecting aneurysm):动脉瘤可从动脉内膜的破裂口进入动脉中膜,使中膜形成假血管腔。
44.CHD:是冠状动脉狭窄性疾病引起心肌供血不足所导致的缺血性心脏病(IHD)。
45.心绞痛(Angina pectoris):是由于心肌急剧的暂时性缺血、缺氧所造成的一种常见临床综合症。
46.MI:由于冠状动脉供血中断引起供血区持续缺血导致的较大范围的心肌坏死。
47.室壁瘤(Ventricular aneurysm):见于MI发生后,梗死心肌或形成的瘢痕组织在左心室内压力作用下形成的局限性外向性膨胀。
48.向心性肥大(Concentric hypertrophy):不伴心腔扩张的心肌肥厚。乳头肌和肉柱增粗,心腔不扩张,相对缩小。
49.颗粒性固缩肾:高血压导致的两侧肾对称性缩小,质地变硬,表面凹凸不平,呈细颗粒状皮质变薄,皮髓质分界不清,包膜皱缩。【BACK】
50.高血压危象:高血压脑病有时出现血压急剧升高,出现头痛、意识障碍、抽搐等症状。
51.Rheumatism:A组β型溶血性链球菌感染有关的变态反应,累及心、关节等全身结缔组织。
52.Aschoff cell:是风湿病的肉芽肿期,在心肌间质中出现巨噬细胞的增生、聚集、吞噬纤维素样坏死物质后形成的,聚集称为Aschoff body,是风湿病的特征性病变。【BACK】
53.AIE(ABE):主要由致病力强的化脓菌感染后,细菌入血侵犯二尖瓣和主动脉瓣等,引起的急性化脓性炎症。
54.慢性萎缩性胃炎(Chronic atrophic gastritis):胃粘膜萎缩变薄,粘膜腺体减少或消失并伴有肠上皮化生,固有膜内有多量淋巴细胞、浆细胞浸润。
55.消化性溃疡:胃或十二指肠粘膜形成的经久难愈的慢性溃疡,周期性上腹部疼痛,泛酸嗳气。
56.病毒性肝炎:由肝炎病毒引起的以肝实质细胞变性坏死的变质性炎症。
57.点状坏死(spotty necrosis):单个或数个肝细胞的坏死,常见于普通急性肝炎。
58.碎片状坏死(piecemeal necrosis):指肝小叶周边部界板肝细胞的灶性坏死和崩解。
59.桥接坏死(bridging necrosis):中央静脉之间,汇管区之间,中央静脉与汇管区之间出现相互连接的坏死带。
60.肝硬化(liver cirrhosis):肝细胞弥漫性变性,坏死,纤维组织增生和肝细胞结节状的再生,这三种病变反复交替进行而导致的肝脏变性变硬的一种常见慢性肝脏疾病。
61.假小叶:广泛增生的纤维组织分割原来的肝小叶并包绕成大小不等的圆形或类圆形的肝细胞团,细胞排列紊乱,可有变性,坏死,再生的肝细胞,中央静脉可一个,多个或缺如。
62.早期胃癌:癌组织浸润仅限于粘膜层,粘膜下层,未侵及肌层的胃癌,预后好。
63.早期肝癌:指单个癌结节最大直径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篇5
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名词解释名词解释
1.募集设立:又称渐次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的公司。
2.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 可转换公司债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发行,在一定期间内依据约定的条件可以转换成股票的公司债券。
3.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法设立的,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4.国有独资公司:是指国家单独出资、由国务院或者地方人民政府委托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是指只有一个自然人股东或者一个法人股东的有限责任公司。
5.股份有限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设立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6.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6.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可能导致公司利益转移的其他关系。
7.企业破产制度:是指在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情况下,在法院的主持下,将债务人的全部财产集中起来对债务人进行公平清偿的制度。
8.债权人会议:是指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为保障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表达债权人的意志和统一债权人的意见而由已申报债权的债权人组成的临时性机构。
9.债务人的财产:是指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
10.别除权:是指破产宣告前依法成立的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人享有不依赖破产程序,就该特定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11.一般取回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对于债务人占有的不属于债务人的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享有的向管理人取回该财产的权利。
12.出卖人取回权: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时,出卖人享有的取回在运途中标的物的权利。
13.抵消权:是指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在立案前与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债权人享有的不依破产程序,而以其对该债务人的债权和所欠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抵消的权利。
14.重整:是在企业无力偿债但有复苏希望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同意,允许企业继续经营,实现债务调整和企业重组,使企业摆脱困境、走向复兴的一项制度。
15.破产和解: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和解申请或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和债权人会议就债务人延期清偿债务、减少债务数额等事项达成和解协议,经人民法院认定后,终止破产程序的一种制度。
16.破产宣告:是指人民法院对符合破产条件的债权人,依法作出裁定,宣告债务人破产实施清算的行为。
17.格式条款:是一方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18.承诺:是指受要约人收到要约后按照要约所规定的时间和方式,用诺言或行动对要约表示完全同意的一种法律行为。
19.缔约过失责任:是指缔约人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因故意或过失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给对方当事人的利益造成损失所应承担的责任。
20.合同效力: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法律效力。
21.效力待定合同:是指虽已成立,但因其主体有瑕疵,不完全满足有效要件的规定,致使其效力不确定的合同。 可变更或撤销的合同:是指合同订立后,因意思表示不真实,可由当事人行使撤销权使其归于无效,或行使变更权使其内容变更的合同。
22.合同履行:是指合同生效后,当事人按照法律规定或者合同约定,全面、适当地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
23.提存:是指债务人将到期后因债权人原因无法清偿的标的物交有关部门保存,以消灭合同关系的行为。
24.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违反有效合同的约定,不履行或不安全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25.担保:是指在民商事法律关系中发生的,保证债务人清偿债务,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法律制度。
26.反担保:是指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债务人应第三人的要求而为第三人所提供的担保。
27.保证:是指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约定向债权人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
28.一般保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只有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才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合同。
29.连带责任保证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合同。在这种合同中只要债务人到期未履行债务,债权人就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的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30.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自己特定财产的占有,约定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财产折价、变卖或拍卖,并就所得价款优先受偿。
31.质押: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财产或权利出质给债权人占有,将该财产作为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质押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并就其卖得价款优先受偿的担保制度。
32.留置:是指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扣留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经过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一定的宽限期债务人仍不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的担保制度。
33.定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预先交付给另一方货币作为债权的担保。
34.证券:是指发行人依法发行的表示持券人享有的某种特定权利的凭证。 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是为证券交易提供集中登记、存管与结算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法人。
35.证券发行:是指发行人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向社会公众或特定的人出售证券的法律行为。 上市公司的收购:是指投资者通过购买上市目标公司股票,以取得对目标公司的管理权或者控制权,进而实现对目标公司的兼并或实现其他产权性交易行为。
36.要约收购:是指收购人通过向目标的管理层和目标公司的股东发出购买其所持该公司股份的书面意思表达,并按照其依法公告的收购要约所规定的收购条件、收购价格、收购期限以及其他规定事项,收购目标公司股份的收购方式。
37.协议收购:是指收购人与被收购的目标公司股东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协议方式进行股份转让的收购方式。
38.票据:是出票人依票据法签发的,约定由自己或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票据指定的日期向收款人或者持票人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的一种有价证券。
39.汇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付款人在见票时或者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40.本票:是出票人签发的,承诺自己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者持票人的票据。
41.支票:是出票人签发的,委托办理支票存款业务的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在见票时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42.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当事人之间,基于票据行为,在票据上所发生的法律上的债权债务关系。
43.非票据关系:是指票据关系以外的、与票据行为有关的当事人之间依照法律的规定或当事人的约定所发生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4.狭义的票据行为:是指票据当事人以发生票据债务为目的,并以在票据上签章为权利义务成立要件的法律行为。
45.票据的伪造:是指无权限人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名义签章的行为。
46.票据的变造:是指没有合法更改权的人在已成立的票据上变更签章以外的记载事项的行为。
47.票据的更改:是指有更改权的人明示更改票据上记载事项的行为。
48.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依法行使付款请求权而不能得到票款时,依法向票据的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利息和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
49.出票:是指出票人签发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收款人的票据行为。
50.背书:是指单上记载有关事项并签章的票据行为。
51.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又有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境外的票据。
52.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是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53.保险代理人:是根据保险人的委托,向保险人收取代理手续费,并在保险人授权的范围内代为办理保险业务的单位或个人。
54.保险经纪人:是基于投保人的利益,为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提供中介服务,并依法收取佣金的人。
55.财产保险合同:是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财产保险权利义务的协议。
56.代位求偿权:是指如果保险事故的发生所导致的被保险人的损失是由于第三人造成的,被保险人有权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但是被保险人在从保险人处获得了赔偿后,必须将对第三人的求偿权让渡给保险人。
57.人身保险合同:投保人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呗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保险单载明的意外事故、灾难及衰老等原因而导致被保险人死亡、疾病、丧失劳动能力或退休时,给付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一定的保险金额的合同。
58.保险公司:是指投资人以营利为目的依法设立的,经营保险业务的企业法人。
59.海商法:是调整海上运输关系、船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60.船舶所有权:是指船舶所有权人依法对其船舶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61.船舶优先权:是指海事请求人依照《海商法》的规定,向船舶所有人、光船承租人、船舶经营人提出海事请求,对产生该海事请求的船舶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海上货物运输:是指承运人收取运费,负责将托运人的货物经海路由一港运至另一港的合同,也是规定海上运输中承运人与托运人权利义务的合同。
62.提单:是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以及承运人保证据此交付货物的单证。
63.海上拖航合同:是指承拖方用拖轮将被拖物经海路从一地拖至另一地,而由被拖方支付拖航费得合同。
64.船舶碰撞:是指船舶在海上或者与海相同的可航水域发生接触造成损害的事故。
65.海难救助:是对在海上或者与海相通的可航水域遇险的船舶和其他财产进行的救助。
66.海难救助款项:是指被救助方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的约定,应当向救助方支付的任何救助
67.共同海损:是指在同一海上航程中,船舶、货物和其他财产遭遇共同危险,为了共同安全,有意地、合理地采取措施所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支付的特殊费用。
68.海上保险合同:是指保险人按照约定,对被保险人遭受保险事故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和产生的责任负责赔偿,而由保险人支付保险费的合同。
69.委付:是指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推定全损时,被保险人如果要索赔损失必须将标的物可能的余值转移给保险人,即对该标的物进行委付。
70.法定资本人?是指在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再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足或缴足部分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在随时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71.认可资本制?是指在公司设立时,对公司章程中所确定的注册资本,发起人只认购一部分,未认购的部分授权董事会根据需要随时发行,但首次发行的股份不得少于法定比例,发行股份的授权也许在一定期限内行使的公司资本制度
72.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足公司全部股本而设立的公司
73.商法?规范规范市场主体和商事交易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74.授权资本制是指公司设立时,虽然要在公司章程中确定注册资本总额,但发起人只需认足或缴足部分股份,公司就可正式成立,其余的股份,授权董事会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证券市场行情再随时发行的公司资本制度。
75.严格责任原则又称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不论违约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有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76.票据的保证是指票据债务人以外的人,为担保被保证的票据债务人履行其票据债务,承诺与被保证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而在票据上所为的票据行为。
77.法定资本制是指在设立公司时,注册资本由全体股东足额认缴后,股东可以在公司登记成立前后的一定期限内一次或分次缴付出资的资本制度。
78.否认权是指对于债务人极其负责人实施的危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管理人享有的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行为或确认该行为无效,从而追回所转移财产的权利。
79.商主体?指具有商法上的资格或能力、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商行为,享有商法上的权利并承担商法上的义务的组织和个人。
80.商行为?是指具有商行为能力的商主体从事以营利为目的的营业性法律行为。
81.商行为代理?是指商事代理人以营利为目的的接受被代理人委托,在委托的范围内以符合经济的原则同第三人建立商事法律关系,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商行为
82.商号?是指商主体在营业活动中所使用的与其他商主体相互区别的称号。
83.商业登记?是指商业发起人或筹办人为设立、变更或终止商主体资格,依照法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容和程序,向营业所在地主管机关申请登记并被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登记的法律行为。
84.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85.合伙企业?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86.入伙?是指两人或两人以上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投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至少有一个以上的合伙人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87.退伙?是指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依法退出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消除合伙人资格的行为,退伙的情形包括声明退伙、法定退伙和除名退伙。
cipp评价模式名词解释篇6
_一、名词解释屈原与《楚辞》
1、楚辞:“楚辞”的名称,始见于《史记•酷吏列传》。其本义是指楚地的言辞,后来逐渐固定为两种含义:一是诗歌的体裁,一是诗歌总集的名称。从诗歌体裁来说,它是战国后期以屈原为代表的诗人,在楚国民歌基础上开创的一种新诗体。从总集名称来说,它是西汉刘向在前人基础上辑录的一部“楚辞”体的诗歌总集,收入战国楚人屈原、宋玉的作品以及汉代贾谊、淮南小山、庄忌、东方朔、王褒、刘向诸人的仿骚作品。
2、《九歌》:是屈原在楚国民间流行的祭祀乐歌基础上加工而成的一组祭歌,共十一篇。所祭之神,分天神、地祗、人鬼三类。天神有东皇太一、东君、云中君、大司命、小司命。有关的五首歌词,多表现对天神的敬仰和赞颂,写得庄严肃穆。地祗有湘君、湘夫人、河伯、山鬼,有关的四首诗歌全是恋歌,借对神的恋爱生活的描写,表现人类对纯洁爱情的赞颂,大都清新凄艳,幽渺情深。写人鬼的只有《国殇》一篇,是对卫国战争中牺牲将士的热烈礼赞,激昂悲壮,刚健质朴。
3、《天问》:屈原所作的仅次于《离骚》的长诗。它以反诘的形式,一连提出170多个问题,内容涉及天文地理、神话传说、古史传闻、社会政治、个人生活等,表现出诗人丰富的想象力和广博的知识,表现了诗人大胆怀疑、敢于批判旧观念和勇于探索真理的精神。全诗以四言为主,四句一节,通篇用反诘,参差错落,圆转活脱,被认为是“千古奇文”。
4、屈宋:先秦楚辞作家屈原和宋玉的合称。屈原是楚辞的开创者,宋玉略晚于屈原,也以楚辞著称,并对赋的形成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后世因以屈宋合称。
一、名词解释第六章建安文学
1、三曹:汉魏间曹操、曹丕、曹植三父子的并称。他们以显赫的政治地位与杰出的文学才能著称于世。他们在诗歌中抒写自己的政治抱负和乱离的社会场景,悲歌慷慨,是汉魏
_
风骨的代表诗人,在五言诗歌发展史上处于承先启后的重要地位。曹植被誉为“建安之杰”。
2、建安七子:指东汉建安年间孔融、陈琳、王粲、徐干、阮瑀、应瑒、刘桢等七位文学家的并称。他们均以诗文显赫当世,是曹魏文学集团核心成员,与三曹同为建安时代的重要作家。其中以王粲、刘桢成就最高。
3、建安风骨:是对建安文学风格的形象概括。建安是汉献帝的年号。当时有不少作品反映了乱离的社会现实,表达了统一天下的愿望和对理想生活的追求。其诗歌情调慷慨悲凉,语言刚健爽朗。后人把建安诗歌的成就称为“建安风骨”。
4、《悲愤诗》:诗歌篇名。汉魏间著名女诗人蔡琰的代表作品,相传有骚体与五言体二首。其中五言体较可信。全诗五百四十字,自述在汉末动乱中的不幸遭遇,反映了整个汉末动乱时期广大人民,特别是妇女的共同命运,具有典型意义。全诗叙事波澜曲折,抒情如泣如诉,有强烈的感染力。
一、名词解释第七章正始文学
1、正始文学:魏曹芳正始年间的文学。当时统治阶级内部斗争激烈,老庄哲学风行,文学创作受到严重影响。宣扬消极思想,滋长了脱离现实的倾向。只有阮籍、嵇康的作品还能以隐蔽的手法表现彷徨苦闷的心情,流露出不满现实的情绪,成就较大。
2、竹林七贤:指魏晋间嵇康、阮籍、山涛、向秀、阮咸、王戎、刘伶。七位文士“相与友善,游于竹林”,故号“竹林七贤”。
3、《与山巨源绝交书》:文章篇名,曹魏正始间嵇康写给山涛的一封信。这是一篇与司马氏集团决裂的宣言书。文章申明自己不愿当官是为了远祸全身。提出做官“必有不堪者七,甚不可者二”,提出“非汤武而薄周孔”。一、名词解释第九章陶渊明
1、田园诗:指以田园风光和农村生活为描写对象的诗篇。陶渊明的田园诗,多方面描写田
_
园景色和农村生活,表现了农村的恬美静穆和诗人悠然自得的心情,也表现了诗人参与农村劳动的感受,以及与农民的愉快交往。本来与谢灵运的山水诗异趣,但随着南朝齐谢脁山水诗注意表现日常生活中常见的景象,田园诗与山水诗的界限逐渐模糊。人们一般称盛唐“山水田园诗派”,可见其合流的趋势。一、名词解释第十章南朝诗歌
1、陶谢:指东晋末宋初诗人陶渊明和谢灵运。杜甫有“焉得诗如陶谢手,令渠述作与同游”之句,即指此二人。他们都善于描写自然景物。但陶多写田园,而谢多刻画山水;陶诗语言朴实自然,谢诗则讲究词藻与对偶,崇尚绮丽,风格并不相近。
2、元嘉三大家:指南朝宋文帝元嘉年间三位著名的诗人谢灵运、颜延之和鲍照的并称。谢诗富艳精工,颜诗华美典雅,鲍诗雄恣奔放,是谓“宋初三体”,诗风差异明显,共同之点是描写山水,都讲究词藻和对偶。
3、永明体:南朝齐武帝永明时期形成的诗体。又称新体诗。这种诗把音律声韵与晋宋以来的对偶之风结合起来,注重四声、八病之说,增加了诗歌艺术的形式美,对近体诗的形成有很大的影响。代表作家有沈约、谢脁、王融、范云、江淹以及齐梁间的何逊、吴均和陈代的阴铿。
4、宫体诗:南朝梁代为宫廷创作所形成的一种诗风。大都描绘闺情声色,清绮靡丽,伤于轻艳,格调不高。倡导者是梁简文帝萧纲,徐陵、庾信父子是代表作家,其创作风格流丽轻艳、“辑裁巧密”,被称为“徐庾体”。风气所至,陈时陈后主与江总亦有此类创作。徐陵编有《玉台新咏》,只收“艳诗”,可说是宫体诗的合集。一、名词解释第十一章北朝诗歌
1、北地三才:指在北朝文人中能自觉学习南朝文化,对南北文学的合流起到推动作用的作家温子升、邢劭和魏收的并称。总的来说他们都是南朝文风的模仿者。温子升一部分诗
上一篇:如何唤醒教师的专业自觉范文五篇
下一篇:cipp评价模式是什么意思五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