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范文(通用6篇)
控制是指为了确保组织内各项计划按规定去完成而进行的监督和纠偏的过程。具体地说,控制就是通过不断地接受和交换企业的内外信息,按照预定的计划指标和标准,调查监督实际经济活动的执行情况,若发现偏差,及时找出主要原因,并根据环境条件的变化,采取自我调,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6篇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篇1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1、目的
为全面准确地辨识风险点和危险源,科学地评价其安全风险,为策划风险的控制措施提供方法依据,实现风险分级管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所有车间/科室。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山东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单位》
3.7《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监督管理办法》
3.8《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代码》
3.9《企业伤亡事故分类》
3.10《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3.11《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通则》
3.12《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细则》
3.13《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3.14《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4、术语和定义
4.1风险:生产安全事故或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严重性的组合。可能性,是指事故(事件)发生的概率。严重性,是指事故(事件)一旦发生后,将造成的人员伤害和经济损失的严重程度。风险=可能性×严重性。
4.2风险点:风险伴随的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以及在设施、部位、场所和区域实施的伴随风险的作业活动,或以上两者的组合。
4.3重大风险:发生事故可能性与事故后果二者结合后风险值被认定为重大的风险类型。
4.4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注:在分析生产过程中对人造成伤亡、影响人的身体健康甚至导致疾病的因素时,危险源可称为危险有害因素,分为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和管理因素四类)
4.5风险点:可能导致人身伤害和(或)健康损害和(或)财产损失的根源、状态或行为,或它们的组合。
4.6危险源辨识: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分布和特性的过程。
4.7风险评价:对危险源导致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估、分级,对现有控制措施的充分性加以考虑,以及对风险是否可接受予以确定的过程。
4.8风险分级:通过采用科学、合理方法对危险源所伴随的风险进行定性或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等级。
4.9风险分级管控: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4.10风险控制措施:企业为将风险降低至可接受程度,针对该风险而采取的相应控制方法和手段。
4.11风险信息: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一系列信息的综合。
5、总体要求、目标和原则
5.1总体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建立精确、动态、高效、严格的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全面排查、辨识、评估风险点、危险源,落实风险管控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重大风险,对风险实施标准化管控。
5.2目标:危险源辨识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全面落实风险管控主体责任,确保风险受控,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
5.3原则:坚持以人为本,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和贡献意识,以更大的努力、更有效的举措、更完善的制度,进一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夯实安全管理基础,堵塞各类安全漏洞。
6、组织机构
6.1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经理、各科室/车间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统筹体系建设的计划制定、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6.2各科室/车间应结合企业实际,成立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体系建设的实施。
6.3各科室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员工、等应全面参与风险识别、评估和管控措施的制定等活动,确保风险识别、评价及管控措施的制定涉及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确保风险识别全面,定位准确,评价得当。
7、职责
7.1公司经理负责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风险分级管控体系所需要的资源。确保全员及领导小组其他人员参与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履行其职责。
7.2分管副经理是风险识别、评价及风险管控的主要负责人,负责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确定工作的监督管理。
7.3安全保卫科主要负责起草体系建设工作的有关体系文件,协调和调度工作开展情况;负责本制度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风险及其控制措施的汇总、协调、监督、评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7.4各科室/车间负责本单位的风险辨识、评价和控制措施的确定、组织、协调,并及时更新。负责将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确保实现“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风险管控。
8、风险点确定与分级
8.1风险点确定
8.1.1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式的结合进行风险点排查,并列出活动及设备设施清单。(附件一)
8.1.2设施、部位、场所、区域
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如:储存罐区、装卸站台、生产装置、作业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
8.1.3操作及作业活动
应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如: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活动。
8.1.4风险点划分应当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工贸企业风险点划分可按照原料、产品储存区域、生产车间或装置、公辅设施等功能分区进行划分。对于规模较大、工艺复杂的系统可按照所包含的工序、设施、部位进行细分。
8.2风险点分级
按风险点各危险源评价出的最高风险级别作为该风险点的级别,风险点分为一、二、三、四级(一级为最高,依次降低)。
9、危险源辨识
9.1危险源辨识的内容
对风险点内存在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辨识的危险源应覆盖国家安全总局下发的《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6】31号)中《冶金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提及的较大危险因素,确保不遗漏。
9.2危险源的辨识范围应覆盖所有的作业活动和设备设施,包括:
9.2.1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9.2.2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9.2.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9.2.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9.2.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9.2.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9.2.7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9.2.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2.9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9.3危险源辨识的方法
设备设施危险源辨识应采用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等方法,作业活动危险源辨识应采用作业危害分析法(JHA)等方法进行危险源辨识。(附件二)
9.4危险源的评价
选用风险程度分析法(MES)。(附件三)
9.5重大风险确定原则
9.5.1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9.5.2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事故,或三次及以上轻伤、一般财产损失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9.5.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9.5.4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10人以上的;
9.5.5经风险评价确定为最高级别风险的。
9.6事故类型的划分
事故类型可参照GB6441《企业伤亡事故分类》进行分类,将事故分为: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等。
10、风险控制措施类别
10.1工程技术措施;
10.2管理措施;
10.3培训教育措施;
10.4个体防护措施;
10.5应急处置措施
11、风险控制措施确定和评审
11.1措施的确定
11.1.1风险控制措施的选择应考虑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经营运行情况及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
11.1.2设备设施类危险源通常采用以下控制措施:安全屏护、报警、联锁、限位、安全泄放等工艺设备本身固有的控制措施和检查、检测、维保等常规的管理措施;
11.1.3作业活动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通常从以下方面考虑:制度、操作规程的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技术能力等方面;
11.1.4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对于评价出的不可接受风险,应制定补充建议措施并实施,直至风险可以接受。
11.2风险控制措施内容评审:
11.2.1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11.2.2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11.2.3是否产生新的风险;
11.2.4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11.2.5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12、重大风险控制措施12.1需通过工程技术措施和(或)技术改造才能控制的风险,应制定控制该类风险的目标,并为实现目标制定方案。12.2属于经常性或周期性工作中的不可接受风险,不需要通过工程技术措施,但需要制定新的文件(程序或作业文件)或修订原来的文件,文件中应明确规定对该种风险的有效控制措施,并在实践中落实这些措施。12.3对于某些重大风险,可同时采取11.1和11.2规定的措施。13、风险分级及要求13.1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应确定相应原则,将同一级别或不同级别风险按照从高到低的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实施分级管控,并列出分级管控清单、风险点统计表、危险源统计表(附件四、五、六)13.2风险分级管控应遵循风险越高管控层级越高的原则,对于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重点进行管控。上一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一级必须同时负责管控,并逐级落实具体措施。风险管控层级可进行增加或合并,企业应根据风险分级管控的基本原则,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合理确定各级风险的管控层级。公司级负责:重点管控一级风险,以及分值≥100分的二级风险。
厂级负责:重点管控二级以上风险。
车间级负责:重点管控三级以上风险。
班组级负责:管控本区域内各级风险。
14、风险培训
各级单位应制定风险评估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本单位的风险评价方法、评估过程及评估结果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15、风险信息更新
当下列情形发生时,应及时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分析。
15.1新的法律法规发布或者法律法规发生变更;
15.2操作工艺发生变化;
15.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15.4事故事件发生后;
15.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16、持续改进
每年至少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系统性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和公布。
17、公告警示
在厂区或车间的醒目位置设置安全风险公告栏,标明风险点名称、危险源名称、类型、所在位置、当前状态以及伴随风险大小、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等。对重点工作场所或岗位存在的安全风险要制作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类型、风险等级、危险源、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
18、记录管理
记录结果应形成文件,至少应保留以下记录:
18.1生产经营单位的基本信息;
18.2危险源识别记录;
18.3与危险源相关的评分分级记录;
18.4控制危险源所采取的描述或引用。
18.5涉及重大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
附件一:设备设施清单(记录受控号)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注: 1.按照单元或装置进行划分,同一单元或装置内介质、型号相同的设备设施可合并,在备注内写明数量。
2.厂房、管廊、手持电动工具、办公楼等可以放在表的最后列出。
附件二:作业活动清单(记录受控号)单位:№: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注:当选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S)时可不填写活动频率。
附件三: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安全检查表分析(SCL)+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 岗位: 设备设施: №: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注:1.分析人为岗位人员,审核人为所在岗位/工序负责人,审定人为上级负责人。
2.当选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S)法时可不填写频次。
3.现有管控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五种措施分类填写,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结合工贸行业特点依据GB6441填写,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5.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
6.风险分级是指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7.管控层级是指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情况确定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级、部室(车间级)、班组和岗位级。
附件四: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工作危害分析(JHA)+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风险点: 岗位: 作业活动: №: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注: 1.分析人为岗位人员,审核人为所在岗位/工序负责人,审定人为上级负责人。
2.当选用风险矩阵分析法(LS)法时可不填写频次。
3.现有管控措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按五种措施分类填写,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4.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应结合工贸行业特点依据GB6441填写,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5.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
6.风险分级是指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7.管控层级是指根据企业机构设置情况确定的管控层级,一般分为公司(厂)级、部室(车间级)、班组和岗位。
附件五:
作业条件风险程度评价——MES法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
人身伤害事故和职业相关病症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对于特定危害的控制措施的状态M和人体暴露于危害(危险状态)的频繁程度E1;单纯财产损失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主要取决于对于特定危害的控制措施的状态M和危害(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E2。
控制措施的状态M
对于特定危害引起特定事故(这里“特定事故”一词既包含“类型”的含义,如碰伤、灼伤、轧入、高处坠落、触电、火灾、爆炸等;也包含“程度”的含义,如死亡、永久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暂时性全部丧失劳动能力、仅需急救、轻微设备损失等)而言,无控制措施时发生的可能性较大,有减轻后果的应急措施时发生的可能性较小,有预防措施时发生的可能性最小。
控制措施的状态M的赋值见表1。
表1 控制措施的状态M
人体暴露或危险状态出现的频繁程度E
人体暴露于危险状态的频繁程度越大,发生伤害事故的可能性越大;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越高,发生财产损失的可能性越大。人体暴露的频繁程度或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E的赋值见表2。
表2 人体暴露的频繁程度或危险状态出现的频次E
事故的可能后果S
表3表示按伤害、职业相关病症、财产损失、环境影响等方面不同事故后果的分档赋值。
表3 事故的可能后果S
根据可能性和后果确定风险程度R=MES
将控制措施的状态M、暴露的频繁程度E(E1或E2)、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的损失后果S分别分为若干等级,并赋予一定的相应分值。风险程度R为三者的乘积。将R亦分为若干等级。针对特定的作业条件,恰当选取M、E、S的值,根据相乘后的积确定风险程度R的级别。风险程度的分级见表4。
表4 风险程度的分级见下表:
附件六:设备设施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单位:注:管控措施指按一定程序确定的所有管控措施,包括“现有安全控制措施”和“建议改进(新增)措施”,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附件七:作业活动风险分级管控清单
单位:注:管控措施指按一定程序确定的所有管控措施,包括“现有安全控制措施”和“建议改进(新增)措施”,内容必须详细和具体。
附件八:风险点统计表
附件九:危险源统计表
附件2
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目的
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提高职工安全生产责任意识、防止事故发生、改善职工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公司所有车间/科室。
3、编制依据
3.1《中华人名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3.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3.4《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3.5《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
3.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
3.7《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
3.8《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
3.9《深度冷冻法制取氧气及相关气体安全技术规程》
3.10《山东省安全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单位》
3.11《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版)》
3.12《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
4、术语和定义
4.1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4.2隐患排查: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4.3隐患分级:隐患的分级是以隐患的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影响范围为标准的,可以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4.4一般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4.5重大事故隐患: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4.6隐患治理: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5、总体目标和要求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原则,建立并落实以风险为核心的从集团公司主要负责人到从业人员的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责任体系,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及时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从而达到控制企业安全风险特别是重大安全风险的目的。
6、组织机构
6.1成立以公司经理为组长的体系领导小组,成员包括分管副经理、各科室/车间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的策划、人员配置、财务资源等事项,指导和协调体系建设的各项工作。
6.2各车间/科室应结合企业实际,成立体系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体系建设的实施。
6.3各级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岗位员工、工会组织等应全面参与隐患排查活动的实施中,确保隐患排查活动涉及各区域、场所、岗位、各项作业活动和管理活动,使风险得到全面控制。
7、职责
7.1经理职责
7.1.1是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主要负责人,对体系的有效性承担全面责任;
7.1.2确保可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改善隐患排查治理体系所需的资源;
7.1.3组织制定各部门、各岗位安全职责,确保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
7.1.4审批重大事故隐患和隐患治理资金,对隐患治理工作组织实施。
7.2分管副经理职责
7.2.1协助经理具体负责组织、检查、指导、考核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
7.2.2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及时向主要负责人汇报。
7.3XXXXX公司职责
7.3.1各部门/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责任主体,掌握辖区内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7.3.2掌握二级以上风险分布情况、可能后果、典型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7.3.3具体负责所辖范围内各类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并对辖区内的事故隐患进行整改、验证等工作。
7.4安全保卫科职责
7.4.1负责起草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和有关文件,协调各专业组开展工作,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7.4.2负责安全生产隐患排查的组织实施、指导、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工作的开展;
7.4.3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计划》,组织或督促各级人员按计划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监督、检查事故隐患治理和措施落实情况;
7.4.4负责公司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收集归档,定期向领导汇报事故隐患整改进展情况,并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过程进行督查、考核;
7.4.5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事故隐患或紧急情况时,有权立即下达停产、停工处理指令。
7.4.6按专业职责,检查、督促、协调本部门公司级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负责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工作;
7.4.7掌握公司一级风险以及分值≥100分的二级风险分布情况、可能产生的后果、管理控制措施及可能存在的隐患。
7.5各车间(科室)职责
7.5.1对本车间(科室)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全面负责;
7.5.2对本车间(科室)三级以上风险点存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督促所属班组严格对四级以上风险进行检查。
7.6岗位人员职责
7.6.1岗位人员应掌握本岗位涉及的风险分布情况、风险后果、可能存在的隐患及风险控制措施等相关知识;
7.6.2熟悉本岗位作业有关危险源的检查控制内容,当班检查控制情况,杜绝弄虚作假现象;
7.6.3发现隐患应立即上报,并协助整改,若不能及时整改,需采取临时措施避免事故发生;
7.6.4对因本人在危险源检查、信息反馈、事故隐患整改、采取临时措施等方面延误或弄虚作假,造成危险源失控或由此而发生的各类事故承担责任。
8、资金保障
8.1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专款用于完善和改进安全生产条件。
8.2各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年度预算,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挪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
9、隐患分级与分类
9.1隐患分级: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9.2隐患分类: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9.2.1生产现场类隐患:
9.2.1.1设备设施;
9.2.1.2场所环境;
9.2.1.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
9.2.1.4消防及应急设施;
9.2.1.5供配电设施;
9.2.1.6职业卫生防护设施;
9.2.1.7辅助动力系统;
9.2.1.8现场其他方面。
9.2.2基础管理类隐患:
9.2.2.1生产经营单位资质证照;
9.2.2.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
9.2.2.3安全生产责任制;
9.2.2.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9.2.2.5教育培训;
9.2.2.6安全生产管理档案;
9.2.2.7安全生产投入;
9.2.2.8应急管理;
9.2.2.9职业卫生基础管理;
9.2.2.10相关方安全管理;
9.2.2.11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10、重大隐患判定
10.1粉尘爆炸
10.1.1粉尘爆炸危险场所设置在非框架结构的多层建构筑物内,或与居民区、员工宿舍、会议室等人员密集场所安全距离不足;
10.1.2可燃性粉尘与可燃气体等易加剧爆炸危险的介质共用一套除尘系统,不同防火分区的除尘系统互联互通;
10.1.3干式除尘系统未规范采用泄爆、隔爆、惰化、抑爆等任一种控爆措施;
10.1.4除尘系统采用正压吹送粉尘,且未采取可靠的防范点燃源的措施;
10.1.5除尘系统采用粉尘沉降室除尘;
10.1.6粉尘爆炸危险场所的20区未使用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10.1.7在粉碎、研磨、造粒等易于产生机械点火源的工艺设备前,未按规范设置去除铁、石等异物的装置;
10.1.8未制定粉尘清扫制度,作业现场积尘未及时规范清理。
10.2有限空间作业
10.2.1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10.2.2未落实作业审批制度,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
10.3高温熔融
10.3.1会议室、活动室、休息室、更衣室等场所设置在铁水、钢水、熔炼炉、熔融金属吊运、浇注、液渣吊运影响的范围内;
10.3.2吊运铁水、钢水与液渣、熔融金属的起重机不符合冶金起重机的相关要求;在吊运重罐铁水、钢水或液渣时,未使用固定式龙门钩的铸造起重机,龙门钩横梁、耳轴销和吊钩、钢丝绳及其端头固定零件,未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
10.3.3盛装铁水、钢水与液渣的罐(包、盆)等容器耳轴未按国家标准规定要求定期进行探伤检测;
10.3.4冶炼、熔炼、精炼生产区域的安全坑内及熔体泄漏、喷溅影响范围内存在积水,放置有易燃易爆物品。金属铸造、连铸、浇铸流程未设置铁水罐、钢水罐、溢流槽、中间溢流罐等高温熔融金属紧急排放和应急储存设施;
10.3.5炉、窑、槽、罐类设备本体及附属设施未定期检查,出现严重焊缝开裂、腐蚀、破损、衬砖损坏、壳体发红及明显弯曲变形等未报修或报废,仍继续使用;
10.3.6氧枪等水冷元件未配置出水温度与进出水流量差检测、报警装置及温度监测,未与炉体倾动、氧气开闭等联锁;
10.3.7煤气柜建设在居民稠密区,未远离大型建筑、仓库、通信和交通枢纽等重要设施;附属设备设施未按防火防爆要求配置防爆型设备;柜顶未设置防雷装置;
10.3.8煤气区域的值班室、操作室等人员较集中的地方,未设置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
10.3.9高炉、转炉、加热炉、煤气柜、除尘器等设施的煤气管道未设置可靠隔离装置和吹扫设施;
10.3.10煤气分配主管上支管引接处,未设置可靠的切断装置;车间内各类燃气管线,在车间入口未设置总管切断阀;
10.3.11金属冶炼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10.3.12铸造熔炼炉炉底、炉坑及浇注坑等作业坑存在潮湿、积水状况,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0.3.13铸造熔炼炉冷却水系统未配置温度、进出水流量检测报警装置,没有设置防止冷却水进入炉内的安全设施;
10.3.14天然气(煤气)加热炉燃烧器操作部位未设置可燃气体泄漏报警装置,或燃烧系统未设置防突然熄火或点火失败的安全装置;
10.3.15使用易燃易爆稀释剂(如天拿水)清洗设备设施,未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清除集聚在地沟、地坑等有限空间内的可燃气体;
10.3.16涂装调漆间和喷漆室未规范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和防爆电气设备设施。
10.4危险化学品
10.4.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10.4.2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10.4.3涉及重大危险源的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4.4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10.4.5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国家标准设置检测报警装置,爆炸危险场所未按国家标准安装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10.4.6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0.4.7化工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0.4.8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0.4.9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0.4.10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
10.5其他
10.5.1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整改时间长或可能造成较严重危害的;
10.5.2涉及重大危险源的;
10.5.3具有中毒、爆炸、火灾等危险的场所,作业人员在 10 人以上的;
10.5.4危害程度和整改难度较大,一定时间得不到整改的;
10.5.5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10.5.6设区的市级以上负有安全监管职责部门认定的。
11、隐患排查
11.1隐患排查程序。主要包括编制排查计划、开展隐患排查、实施隐患治理、组织隐患治理验收、评审和更新。
11.2排查类型。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事故类比隐患排查、节假日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隐患排查等。
11.2.1日常隐患排查是指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车间(科)领导和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安全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日常性检查;日常检查要加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的检查和巡查;
11.2.2综合性隐患排查是指以保障生产安全为目的,以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专业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等落实情况为重点,由各有关专业和职能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排查;
11.2.3专业性隐患排查主要是指根据XXXXX公司特点对涉及作业环境危险性较大的作业分别进行的专业排查;
11.2.4专项或季节性隐患排查是指连续生产装置开、停车前、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段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以及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隐患检查,其中季节性隐患排查主要包括:
11.2.4.1春季以防雷电、防火、防静电、防泄漏等为重点;
11.2.4.2夏季以防雷暴、防暑降温、防洪排涝、防倒塌等为重点;
11.2.4.3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保温等为重点;
11.2.4.4冬季以防冻、防滑、防火、防煤气中毒、防静电、防爆等为重点。
11.2.5节假日隐患排查是指在节假日(如国庆节、春节)前,对企业安全、保卫、消防、生产准备、备用设备、应急准备情况等进行检查,特别对节日各级管理人员、检修队伍的值班安排和安全措施、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准备情况等进行重点检查。
11.2.6专家诊断性检查是聘请外部安全生产专家排查隐患。
11.2.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是对企业内或同类企业发生事故后的举一反三的安全排查。
11.3排查组织级别
根据公司组织架构确定隐患排查组织排查级别,包括公司级、车间(科)级和班组级。
11.3.1日常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班组级、岗位级。
11.3.2综合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科)级。
11.3.3专业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部门级,按照专业类别划分。如: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电气设施、自动化控制等,保卫部门负责消防,技术部门负责工艺、耐材,安全部门负责熔融金属作业、煤气作业、起重作业等。
11.3.4新装置施工期间或竣工时及试运行等时期专项排查,及液态金属冶炼及吊运、煤气、危险化学品、起重机械的专项排查,组织级别为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按照职责分工,如:设备部门负责设备部分,安全部门负责安全设施部分、保卫部门负责消防设施,也可由安全部门牵头,联合检查等。
11.3.5季节性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科)级。
11.3.6节假日隐患排查的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科)级。
11.3.7事故类比隐患排查组织级别为公司级、、车间(科)级、班组级。
11.4排查周期
应根据法律、法规要求,结合企业生产工艺特点,确定日常、综合、专业或专项、季节、节假日等隐患排查类型的周期。具体包括:
11.4.1班组日常排查分为班前、班中、班后排查,班中巡查间隔根据岗位实际情况确定:对于风险较大的设备设施,现场巡查间隔一般为 2 小时一次;对于各类一级风险点的重要参数或部位,如:冶炼炉窑、煤气设施、事故应急发电设备、事故水、液氧储罐区等关键装置、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操作人员现场巡查间隔一般不得大于 1 小时一次,宜采用不间断巡查方式或监控探头进行巡查。
11.4.2车间(科)直接管理人员(主任、工艺设备技术人员)、电气、仪表等专业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检查。
11.4.3公司级、车间(科)级综合性隐患排查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11.4.4公司级专业活专项隐患排查应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至少每季度组织一次隐患排查,车间(科)级至少每月组织一次。
11.4.5根据季节性特征及生产实际,每季度开展一次季节性隐患排查。
11.4.6新装置施工期间,每天不少于一次专项检查,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行前开展一次专项排查。
11.4.7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应开展一次隐患排查。
11.4.8同类企业发生伤亡及高温熔融金属灼烫、爆炸、煤气泄漏、火灾爆炸、窒息中毒等事故时,公司各组织级别应举一反三,结合实际及时进行事故类比隐患专项排查。
11.4.9根据安全管理需要,每年定期开展专家诊断性检查;或根据县级及以上安全监管部门的时间要求,按期开展专家诊断性检查。
11.4.10对于生产工艺技术等稳定的岗位,可依据实际情况确定排查周期,如果发生变更,应及时进行隐患排查。
11.4.11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各单位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项隐患排查:
11.4.11.1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11.4.11.2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11.4.11.3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11.4.11.4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11.4.11.5发生事故、险肇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11.4.11.6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12、排查计划编制
12.1各单位依据确定的各类风险的全部控制措施和基础安全管理要求,编制包含全部应该排查的项目清单。隐患排查项目清单包括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12.1.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
准、规程要求编制,至少包括:排查范围(风险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附件一)
12.1.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以各类基础管理项目为基本单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至少包括: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等信息。(附件二)
12.2确定排查项目
实施隐患排查前,应根据排查类型、人员数量、时间安排和季节特点,在排查项
目清单中选择确定具有针对性的具体排查项目,作为隐患排查的内容。隐患排查可分为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或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两类隐患排查可同时进行。
13、排查实施
13.1以排查项目清单为排查主要内容,按照“谁管控谁负责”的原则开展排查,且上级负责排查的内容,下级同时负责排查。
13.2隐患排查要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确保横到边、纵到底、及时发现、不留死角。
13.3排查要做到定期排查与日常排查、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一般排查与重点排查相结合。
13.4如无技术能力或资质,或法规规定由专门机构实施检验检测手段实施隐患排查的,由责任部门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实施,如避雷系统检测、特种设备检测、各类报警仪校准等。
14、排查结果记录
各相关层级的组织部门和单位对照确定的隐患排查表进行隐患排查并记录,生产现场类隐患宜保留影像记录。
15、事故隐患治理
15.1隐患治理基本要求
15.1.1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科)治理、公司治理等;
15.1.2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责任到人、限期完成、治理有效;
15.1.3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15.2隐患治理流程
15.2.1通报隐患信息。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建议等信息向员工进行通报,通报方式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15.2.2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对于当场不能立即整改的,由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达隐患整改通知,按照管控层级下发至隐患所在位置责任部门或者责任人员进行整改。对于日常排查出的隐患,班组及岗位应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或者超出整改能力范围的按照程序上报,由上级责任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隐患整改通知内容应包含隐患描述、隐患等级、建议整改措施、治理责任单位和主要责任人、治理期限等内容;(附件五)
15.2.3实施隐患治理。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参考治理建议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和应急措施或预案,估算整改资金并按规定时限落实整改;
15.2.4治理情况反馈。隐患存在单位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治理完成情况反馈至隐患整改通知下发部门验收,未能及时整改完成的应说明原因与整改通知制发部门协同解决;
15.2.5验收。按照“谁排查谁验收”的原则,隐患排查组织部门应当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
15.3隐患治理措施。一般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教育措施、防护措施和应急措施等。
15.3.1治理措施的原则要求
15.3.1.1能消除或减弱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15.3.1.2处置危险和有害物,并降低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内;
15.3.1.3预防生产装置失灵和操作失误产生的危险、有害因素;
15.3.1.4能有效地预防重大事故和职业危害的发生;
15.3.1.5发生意外事故时,能为遇险人员提供自救和互救条件。
15.3.2治理措施顺序。工程技术措施的实施等级顺序是直接安全技术措施、间接安全技术措施、指示性安全技术措施等;根据等级顺序的要求应遵循的具体原则应按消除、预防、减弱、隔离、连锁、警告的等级顺序选择安全技术措施;应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经济合理性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和设计规范的规定。
15.3.2.1消除:尽可能从根本上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如采用无害化工艺技术,生产中以无害物质代替有害物质、实现自动化作业、遥控技术等;
15.3.2.2预防:当消除危险、有害因素有困难时,可采取预防性技术措施,预防危险、危害的发生;如使用安全阀、安全屏护、漏电保护装置、安全电压、熔断器、防爆膜、事故排放装置等。
15.3.2.3减弱:在无法消除危险、有害因素和难以预防的情况下,可采取减少危险、危害的措施;如局部通风排毒装置、生产中以低毒性物质代替高毒性物质、降温措施、避雷装置、消除静电装置、消声装置等;
15.3.2.4隔离:在无法消除、预防、减弱的情况下,应将人员与危险、有害因素隔开和将不能共存的物质分开;如遥控作业、安全罩、防护屏、隔离操作室、安全距离、事故发生时的自救装置(如防护服、各类防毒面具)等;
15.3.2.5联锁:当操作者失误或设备运行一旦达到危险状态时,应通过连锁装置终止危险、危害发生;
15.3.2.6警告:在易发生故障和危险性较大的地方,配置醒目的安全色、安全标志;必要时设置声、光或声光组合报警装置。
15.3.3管理措施往往能系统性地解决很多普遍和长期存在的隐患,这就需要在实施隐患治理时,主动地和有意识地研究分析隐患产生原因中的管理因素,发现和掌握其管理规律,通过开展教育培训、修订有关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贯彻执行来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15.3.4防护措施是指对于无法从根本上消除的有害因素,对接触有害因素的员工采取个体防护,降低危害程度。
15.3.5应急措施是指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治理过程中,采取的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防止隐患发展成事故。包括:紧急情况分析、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的制定、应急物资的准备;通过应急演练、培训等措施,确认和提高相关人员的应急能力,以防止和减少安全不良后果。
15.4一般事故隐患治理:
一般隐患治理。由公司、车间、班组负责组织整改。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附件五)
15.5重大事故隐患治理:
15.5.1经判定或评估属于重大事故隐患的,公司应当及时组织评估,并编制事故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当包括事故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事故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15.5.2按照隐患整改通知和治理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治理资金从安全费用支出,治理时,应当采取严密的防范、监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前或者治理过程中,无法保证生产安全的,应当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
15.5.3编制治理方案
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并将治理方案报告给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5.5.3.1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15.5.3.2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15.5.3.3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15.5.3.4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15.5.3.5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15.5.3.6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15.6一般隐患治理完成后,由隐患整改下发单位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意见,实现闭环管理,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账。(附件三、四)
15.7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组织对治理情况进行复查评估,按照《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进行验证和销号,并将治理结果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附件六)
16、隐患信息报告
16.1对现场发现的一般隐患,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各单位应当每月、每年统计分析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并通过隐患排查治理公示牌的形式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
16.2对于公司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除依照前款规定上报外,还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向相关部门报告重大事故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及其治理方案。
16.3各车间/科室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汇总,并于月后3日和年后7 日内报送安全保卫科。
17、持续改进
17.1公司应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充分性和有效性;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各评审记录保存期为 2 年。
17.2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时,应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等内容。
17.2.1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17.2.2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17.2.3公司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17.2.4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17.2.5企业自身提出更高要求;
17.2.6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17.2.7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18、文件管理
18.1各单位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策划、实施及持续改进过程中,应完整保存体现隐患排查全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
18.1.2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8.1.3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18.1.4隐患排查项目清单等内容的文件成果;
18.1.5重大事故隐患排查、评估报告,治理方案、整改验收等应保留纸质记录,单独建档管理。
附件一: 现场类隐患排查项目清单注1:排查类型主要包括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等。
注2: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班组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注3:根据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进行勾选。
附件二: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注4:排查类型主要包括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或专项隐患排查、季节性隐患排查等。
注5:组织级别一般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也可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情况对组织级别进行调整。
注6:根据排查类型、排查周期、组织级别对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进行勾选。
附件三: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排查类型: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时间: 排查人:
现场隐患类描述与整改汇总表附件四: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排查类型: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时间: 排查人:
基础管理类问题描述与整改汇总表附件五:
隐患整改通知单(存根) 隐患整改通知单 回执单
编号: TGQESR92 编号:TGQESR92 编号: TGQESR92
附件六: 重大隐患登记及整改销号审批表
隐患编号: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篇2
1.目的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完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的通知》(鲁政办字〔2016〕36号)和寿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二个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寿光市安委会和侯镇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公司实际,为了有效落实开展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工作,达到降低风险、消除风险,杜绝和减少各种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合于公司所有的危害因素识别,风险分析、评价、分级、管控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3.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加强“双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推进“双体系建设”工作,现成立“双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小组及工作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检查、推进和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推进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
工作小组:
组长:车间主任
组员:车间岗位人员
小组下设“双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环部,李松涛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双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工作职责:
3.1 总经理:许明然全面负责公司的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公司双体系建设全面部署,组织编写双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与推行工作;,为建立体系提供充分的资源,落实体系推进工作的牵头部门,任命分管负责人;确保获得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双体系建设所需要的资源,如人力资源和专门技能、方法、监测工具或仪器、信息系统、技术与财务资源;确定各系统、各部门、各岗位职责与责任,授予权限以促进有效的双体系建设;确保体系变更时,维持体系完整性;成立体系领导小组和各专业工作组,定期部署对双体系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度、督导和考核;确保全员参与双体系建设。
3.2.副总经理:李京东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3.副总经理:刘如学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分管生产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4.总工程师:冯仲善协助总经理对公司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分管技术、质检领域的风险分级管控工作。
3.5.安环设备部负责“双体系建设”方案的制定,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对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的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双体系建设”管控手册的审核和上报;负责“双体系建设”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 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
负责消防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
负责应急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3.6.技术研发部负责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3.7.维修车间组织电气、仪表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 负责组织公用工程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3.8.仓库保管组织储运系统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3.9.财务部负责统计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预算资金;划拨公司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费用,监督落实费用的闭环管理。3.10.各车间是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仪表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储运系统、公用工程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车间主任负责本车间风险点的确定、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负责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实施整改,并根据职责分工,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双体系建设”工作信息;车间员工负责进行本车间风险点划分、危险源辨识、风险分析、管控措施统计、隐患排查工作。
4.实施全员培训
安环部制定培训学习计划,分层次、分阶段培训学习,掌握标准、程序、方法。企业各车间、部门应制定风险分级管控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对本车间的风险分析评价方法、分析过程及分析结果进行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5.风险识别评价5.1风险点确定
5.1.1风险点划分原则5.1.1.1对公司化工装置风险点的划分,应遵循大小适中、便于分类、功能独立、易于管理、范围清晰的原则,可按照生产装置单元、储存罐区单元、作业场所等功能分区进行。5.1.1.2对操作及作业活动等风险点的划分,应当涵盖生产经营全过程所有常规和非常规状态的作业活动。对于系统开、停车,检维修,动火、受限空间等操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风险等级高、可能导致严重后果的作业活动应进行重点管控。5.1.2风险点排查5.1.2.1公司组织各车间部门对生产经营全过程进行风险点排查,形成包括风险点名称、区域位置、可能导致事故类型等内容的基本信息,并建立《寿光市鲁源盐化有限公司风险点清单台账》(见表1-3),为下一步进行风险分析做好准备。5.1.2.2风险点排查应按生产(工作)流程的阶段、场所、装置、设施、作业活动或上述几种方法的结合等进行。表1风险点登记台账(记录受控号)车间/部门: No:
填表人: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此表是初步划分风险点时的记录表格。可能导致事故类型:参照GB6441《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标准》填写。)
表2作业活动清单(记录受控号)车间/部门: No: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活动频率:频繁进行、特定时间进行、定期进行。)
表3设备设施清单(记录受控号)车间/部门: No:
填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审核人: 审核日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1.设备十大类别:炉类、塔类、反应器类、储罐及容器类、冷换设备类、通用机械类、动力类、化工机械类、起重运输类、其他设备类。2.参照设备设施台帐,按照十大类别归类,按照单元或装置进行划分,同一单元或装置内介质、型号相同的设备设施可合并,在备注内写明数量。3.厂房、管廊、手持电动工具、办公楼等可以放在表的最后列出。)
5.2危险源辨识分析
公司全体员工参与危险源辨识,填写分析评价记录;分析现有风险控制措施有效性;提出改进的控制措施。
5.2.1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辨识应覆盖风险点内全部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并充分考虑不同状态和不同环境带来的影响。宜选用以下几种常用风险分析方法:1——对于作业活动,选用工作危害分析法(简称JHA)进行辨识,分析步骤和要求见(表4);
2——对于设备设施,宜选用安全检查表法(简称SCL)进行辨识,分析步骤和要求见(表5)
3——对于危险工艺应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简称HAZOP)、类比法、事故树分析法进行辨识。
表4工作危害分析(JHA+LS)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车间/部门: 岗位: 风险点(作业活动)名称: No: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填表说明:1、审核人为所在岗位/工序负责人,审定人为上级负责人。2、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3、管控级别是指按照附录A.7风险等级对照表规定的对应原则,划分的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表5安全检查表分析(SCL+LS)评价记录
(记录受控号)车间/部门: 岗位: 风险点(区域/装置/设备/设施)名称: No:
分析人: 日期: 审核人: 日期: 审定人: 日期:
填表说明:1、审核人为所在岗位负责人,审定人为上级负责人或车间主任。2、评价级别是运用风险评价方法,确定的风险等级。3、管控级别是指按照附录A.7风险等级对照表规定的对应原则,划分的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标识。
5.2.2危险源辨识范围4——规划、设计(重点是新、改、扩建项目)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5——常规和非常规作业活动;
6——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7——所有进入作业场所人员的活动;
8——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9——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10——工艺、设备、管理、人员等变更;
11——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12——气候、地质及环境影响等。
5.2.3危险源辨识实施13——在进行危险源辨识时,应依据GB/T 13861的规定,对潜在的人、物、环境、管理等危害因素进行辨识,充分考虑危害因素的根源和性质。如,造成火灾和爆炸的因素;造成冲击和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的原因;造成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的因素;工作环境的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人机工程因素;设备腐蚀、焊接缺陷等;导致有毒有害物料、气体泄漏的原因等;
14——辨识危险源也可以从能量和物质的角度进行提示。其中从能量的角度可以考虑机械能、电能、化学能、热能和辐射能等。例如:机械能可造成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等;热能可造成灼烫、火灾;电能可造成触电;化学能可导致中毒、火灾、爆炸、腐蚀。从物质的角度可以考虑压缩或液化气体、腐蚀性物质、可燃性物质、氧化性物质、毒性物质、放射性物质、病原体载体、粉尘和爆炸性物质等。
5.2.4事故类别及后果15——危险源造成的事故类别,包括物体打击、车辆伤害、机械伤害、起重伤害、触电、淹溺、灼烫、火灾、高处坠落、坍塌、锅炉爆炸、容器爆炸、其它爆炸、中毒和窒息,以及其它伤害等;
16——危险源引发的后果,包括人身伤害、伤亡疾病、财产损失、停工、违法、影响商誉、工作环境破坏、环境污染等。
5.2.5现有控制措施识别企业应对辨识出的危险源现有控制措施进行整理、识别,现有控制措施应包括现有工程措施、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相关安全控制措施。
5.3风险评价
5.3.1风险评价方法根据本公司规模和装置特性,选择风险矩阵分析法(LS)对风险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划分风险等级。风险评价一般结合危险源辨识进行,并填写工作危害分析评价记录,见(表6-9)。
风险矩阵(LS)法风险矩阵法(简称LS),R=L×S ,其中R是危险性(也称风险度),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与事件后果的结合, L是事故发生的可能性;S是事故后果严重性;R值越大,说明该系统危险性大、风险大。
表6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表7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表8安全风险等级判定准则(R值)及控制措施表9风险矩阵表5.3.2风险评价准则各车间部门在对风险点和各类危险源进行风险评价时,应考虑人、财产和环境等三个方面存在的可能性和后果严重程度的影响,并结合自身实际,明确事故(事件)发生的可能性、严重性和风险度取值标准,确定适用的风险判定准则(参照表6-9),进行风险分析,判定风险等级。风险等级判定应遵循从严从高的原则,具体包括:
17——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18——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19——本单位的安全管理、技术标准;
20——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21——相关方的诉求等。
5.3.3重大风险判定属于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判定为重大风险: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中强制性条款的。
——发生过死亡、重伤、职业病、重大财产损失的事故,且现在发生事故的条件依然存在的。
——根据GB18218评估为重大危险源的储存场所。
——运行装置界区内涉及抢修作业等作业现场10人及以上的。
——根据GB30871确定的一级及以上动火作业、受限空间内作业、四级高处作业(>30m或提级的状况)、一级吊装作业(m>100t)等。
5.4控制措施
5.4.1风险控制措施应考虑可行性、可靠性、先进性、安全性、经济合理性、经营运行情况及可靠的技术保证和服务。5.4.2从工程控制、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方面评估现有控制措施的有效性。现有控制措施不足以控制此项风险,应提出建议或改进的控制措施。5.4.3设备设施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报警、联锁、安全阀、液位、温度、压力等工艺设备本身带有的控制措施和消防、检查、检验等常规的管理措施。5.4.4作业活动类危险源的控制措施应包括:制度完备性、管理流程合理性、作业环境可控性、作业对象完好状态及作业人员素质等方面。 5.4.5不同级别的风险要结合实际采取一种或多种措施进行控制,直至风险可以接受。5.4.6风险控制措施应在实施前针对以下内容评审:22——措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23——是否使风险降低到可以接受的程度;
24——是否产生新的风险;
25——是否已选定了最佳的解决方案;
26——是否会被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5.5风险分级
危险源辨识完成后,应对潜在的风险进行分析评价,依据风险判定准则对风险度进行分析判断,确定风险等级。风险一般分为5级。
E级\5级:稍有危险(或可忽略风险)。员工应引起注意,班组负责控制管理,可根据是否在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需要控制措施的纳入风险监控。
D级\4级:轻度危险(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风险)。车间应引起关注,负责危险源的管理,并负责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不需要另外的控制措施,应考虑投资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不增加额外成本的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维持现状,保留记录。
C级\3级:显著危险,需要控制整改。职能部室应引起关注,负责危险源的管理,并负责控制管理,所属车间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仔细测定并限定预防成本,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改进的控制措施。
B级\2级:高度危险,应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公司应重点控制管理,由各专业职能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至可接受或可容许程度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A级\1级:极其危险(不可容许风险),应立即整改,不能继续作业。只有当风险已降至可接受或可容许程度后,才能开始或继续工作。
5.6风险管控
5.6.1风险管控原则风险分析评价和风险等级判定,应对每项控制措施进行评审,确定可行性、有效性。存在缺失、失效的状况,应制定落实改进措施,降低风险。上级负责管控的风险,下级应同时负责管控,逐级落实具体措施。应结合本单位机构设置,合理确定风险的管控层级。5.6.2风险管控实施企业选择适当的评价方法进行风险评价分级后,风险等级对照表规定的对应原则,划分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识,实施分级管控。5.6.3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编制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包括全部风险点和风险信息),逐级汇总、评审、修订、审核、发布、培训、实现信息有效传递。
6.成果与应用:6.1档案记录
企业应完整保存体现风险管控过程的记录资料,并分类建档管理。至少应包括风险管控制度、风险点登记台账、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记录,以及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危险源登记台账等内容的文件化成果;涉及红色(A类)、橙色(B类)风险时,其辨识、评价过程记录,风险控制措施及其实施和改进记录等,应单独建档管理。6.2风险信息应用
化工企业应结合风险评价的结果将制定的风险控制措施告知内部员工和相关方。对企业内员工应进行风险分析结果记录和管控措施的培训,掌握本岗位的风险点包含危险源的风险等级、所需管控措施、责任部门、责任人等信息;对相关方的培训应包括风险点位置、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等。
1 分级管控的效果通过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企业应至少在以下方面有所改进:
27——每一轮风险辨识和评价后,应使原有管控措施得到改进,或者通过增加新的管控措施提高安全可靠性;
28——完善重大风险场所、部位的警示标识;
29——涉及重大风险部位的作业、属于重大风险的作业建立了专人监护制度;
30——员工对所从事岗位的风险有更充分的认识,安全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
31——保证风险控制措施持续有效的制度得到改进和完善,风险管控能力得到加强;
32——根据改进的风险控制措施,完善隐患排查项目清单,使隐患排查工作更有针对性。
7持续改进:7.1评审:公司每年对风险分级管控体系进行一次评审或更新,公司根据非常规作业活动、新增功能区、装置或设备设施等实时开展风险辨识和风险评价。
7.2更新
公司根据以下情况变化对风险管控的影响,及时针对变化范围开展风险分析,及时更新风险信息:
33——法规、标准等增减、修订变化所引起风险程度的改变;
34——发生事故后,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对相关危险源的再评价;
35——组织机构发生重大调整;
36——补充新辨识出的危险源评价;
37——风险程度变化后,需要对风险控制措施的调整。
7.3沟通
公司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风险管控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风险信息,树立内外部风险管控信心,提高风险管控效果和效率。重大风险信息更新后应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安环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篇3
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
一、目标 全面认真分析安全风险大的生产区域和关键环节,加快推行隐患排查治理、风险分级管控双重预防机制,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信息化系统,实现关口前移、精准监管、源头治理、科学预防。实现标准化、信息化的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从根本上防范事故发生,构建公司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组织机构为加强“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公司成立“两个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进行全面组织、指导和检查。组 长:洪性久副组长:刘俊安 金春成 员:姚留青 徐德军 薛慧 陈志军 金泰城 李明国领导小组下设“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管理部,具体负责“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三、标准和依据1. 《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的通知》。2.《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3.《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16号令。4.《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四、工作计划1.宣传发动,排查风险点。为切实做好“两个体系建设”活动。要求各车间认真做好此次活动的宣传发动工作,利用黑板报、宣传栏、条幅、积极进行宣传。利用学习时间和班前班后会时间,组织员工认真学习公司《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围绕如何发现风险点,确定风险等级进行学习和讨论,员工要人人参与“两个体系建设”活动。根据各自岗位特点,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排查本单位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风险点,包括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电气系统、危险化学品管理、危化品储运系统、、消防系统等方面存在的风险(具体排查内容依据《公司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办法》。2.确定风险等级。对排查出来的风险点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先确定风险类别(泄漏、火灾、爆炸、中毒、坍塌、坠落等危险因素和高温、粉尘、有毒物质等有害因素),然后按照危险程度及可能造成后果的严重性,将风险分为1、2、3、4级(1级最危险,依次降低) 1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较大以上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上死亡或者10人以上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级风险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一般事故,即指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轻伤事故(包括急性中毒,下同)或轻微经济损失。 4级风险指该风险点一旦发生事故,可能导致不损失工作的伤害。(风险具体分级标准依据《公司安全风险评价管理制度》。3.明确管控措施。针对风险类别和等级,将风险点逐一明确管控层级(公司、车间、岗位),落实具体的责任人和具体的管控措施(包括制度管理措施、培训教育措施、个体防护措施、应急处置措施等)。 逐级评审并审核、审定、批准,形成台账或控制清单,组织全员学习本岗位的风险,落实风险控制措施。4.风险公告警示。公布本单位的主要风险点、风险类别、风险等级、管控措施和应急措施,让每名员工都了解风险点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对存在安全生产风险的岗位设置告知卡,标明本岗位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后果、事故预防及应急措施、报告电话等内容。对可能导致事故的岗位,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应急器材和撤离通道等。同时,将风险点的有关信息及应急处置措施告知周边企业。5. 全面实施、定期更新。组织有关人员及时并定期评审、更新风险信息,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实施风险分级管控,有效运行体系,实现持续改进。6. 排查消除隐患,针对各个风险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标准和清单,明确各部门、各岗位、各设备设施排查范围和要求,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6.深化体系建设,公司全面推进、深化两个体系建设工作,形成较为完善的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风险分级管控与隐患排查治理的机制、措施更加精准、有效,公司本质安全水平显著提高,事故防范和安全管理能力明显提升,两个体系建设任务完成。将排查出来的风险点全部录入到市安监局网格化监管系统,实现对风险点在线监测,同时录入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实时对隐患治理情况进行监管。五、职责分工 结合本公司部门机构职责修改1.管理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并对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程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安全基础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方面风险点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分析存在的问题,监督治理方案以及相应的实施工作;监督隐患的整改、防范措施、资金、期限的落实和组织应急预案的制定;负责职业危害的防控和风险公告警示工作;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审核和上报;负责“两个体系建设”的组织、开展、协调、监督、考核、总结工作。2.生产管理部负责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工作。具体包括安全隐患管理制度的制定,建立起全员参与、全岗位覆盖、全过程衔接的闭环管理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实现公司隐患自查自改自报常态化;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建设工作中负责组织工艺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3.后勤负责组织设备设施管理方面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按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开展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情况;分析存在的隐患,监督隐患治理方案的实施工作。4.财务部负责统计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预算资金;划拨公司事故隐患治理、风险管控专项费用,监督落实费用的闭环管理。5.各车间是安全基础管理、区域位置和总图布置、工艺管理、设备管理、危险化学品管理、等方面隐患排查、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车间风险点的排查、风险点统计、确定风险等级、明确管控措施和管控手册的编制;负责对隐患的排查、登记、报告,实施整改,并根据职责分工,按要求向相关单位报送“两个体系建设”工作信息。六、工作要求1.做好宣传引导。各车间要坚持宣传先行。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积极进行宣传,加大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两个体系建设工作的宣传力度,营造浓厚的氛围。2.强化工作推动。各部门要针对各自负责的工作范围,尽快开展隐患排查和统计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按时限和标准要求全部完成。3.注重联动配合。各部门两个体系建设要做到“四个结合”,要与落实主体责任相结合,与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相结合,与隐患排查治理相结合,与分级分类管理相结合,形成相互促进,密切配合。
青岛爱世给尔贸易有限公司2017年5月26日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篇4
一 安全风险管控制度1目的
为切实做好安全风险辨识及管控工作,对关键环节进行风险管控,建立安全长效机制,全面降低公司安全风险,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风险的辨识与风险管控。
3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安监总管四〔2016〕31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开展工贸企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管控提升防范事故能力行动计划的通知》
(3)《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
(4)《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办法(试行)》
4职责
4.1公司主要负责人
负责组织对公司安全风险的辨识、评价,制定管控措施,并对公司安全风险建档。
4.2使用部门
负责落实安全风险所在的场所/环节/部位的管控措施及日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风险处于安全可控状态。
5程序
5.1安全风险辨识
5.1.1安全风险辨识主要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组织编写的《工贸行业较大危险因素辨识与防范指导手册(2016 版)》等,结合公司生产实际情况排查确定。
5.1.2公司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由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牵头组织排查,对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岗位或场所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
5.1.3当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岗位或场所发生变化时,由所在部门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并且由所在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安全风险辨识。
5.2安全风险风险评价及防范措施
5.2.1安全风险按风险程度进行分级,主要采用格雷厄姆风险评价方法(D=L×E×C)进行计算,具体评价方法参看附件一。
5.2.2风险等级判定表
分数值D
风险程度
标志色
等级
≥320
重大风险
红色
一级
320>D≥160
较大风险
橙色
二级
160>D≥70
一般风险
黄色
三级
70>D≥20
低风险
蓝色
四级
5.2.3判定等级为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低风险的安全风险一律登记建档。
5.2.4开展风险评价的同时,确定安全风险的防范措施,形成附件二《安全风险清单》,并作为日常安全管理的依据。
5.2.5安全风险所在的场所/环节/部位由使用部门负责实施对应的有效防范措施。企业主要负责人应保证防范措施所需的安全投入。
5.3安全风险安全管理
5.3.1存在安全风险的工艺、设备、岗位或场所,应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牌》参见附件三,并于对应位置显眼处张贴,以发挥危险因素告知、事故防范、应急指引的功能。
5.3.2依据《安全风险清单》,存在安全风险岗位的所在部门制作操作规程必须将安全风险防范措施、应急处置方法纳入岗位操作规程参见附件四,做到“一岗位一清单”,并对员工进行培训,以指导和规范一线员工安全操作。
5.3.3安全风险安全检查按照“分级管理,多层次控制”原则,上一级监控下一级同样监控。
5.3.4各级责任人检查频率按下表执行:
等级
频次
检查人
红色
(一级)
橙色
(二级)
黄色
(三级)
蓝色
(四级)
主要负责人
每周1次
每月2次
每月1次
每季度1次
分管安全负责人
每周1次
每月2次
每月1次
每季度1次
部门/车间负责人
每天1次
每周1次
每月2次
每月1次
作业人员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
5.3.5安全风险检查内容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风险各项安全措施是否完好有效;
(2)安全风险所在设备设施状态及各项指标是否正常;
(3)安全风险所在区域是否存在违章作业行为;
(4)现场是否存在其他隐患;
5.3.6安全风险所在部门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检查表。
5.3.7开展安全风险日常安全管理,对发现的隐患要及时处理,一时无法解决的要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并报告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上级领导,做好记录。
5.3.8主要负责人应多组织关于安全风险辨识与管控的培训学习,提升员工对安全风险的认识及应急处置能力。
5.4安全风险培训
5.4.1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安全管理人员结合本企业存在的安全风险,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专项培训,确保每名员工都能熟练掌握本岗位安全风险的基本特征、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方法及防范、应急措施。
5.4.2安全风险辨识和管控专项培训内容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安全风险辨识原则和评价分级(如LEC)方法;
2)安全风险管控措施,包括工程技术措施、管理措施、个体防护措施等;
3)企业安全风险清单;
4)安全风险管控相关责任人员的安全职责、检查频次、检查内容及要求;
5)常见事故案例分析及事故应急处置措施。
5.5安全风险更新与建档
5.5.1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风险更新,对安全风险点位、安全风险及管控措施进行评估, 修订和更新安全风险清单,管控措施及告知牌。
5.5.2当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工艺、设备、岗位或场所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对安全风险开展辨识、 评价与管控。
5.5.3公司主要负责人应组织对安全风险建立安全管理档案,档案应至少包括《安全风险清单》、《安全风险告知牌》、更新记录、检查记录等。
5.5.4每季度通过南山区安全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对企业的风险清单进行更新。
6附件
6.1LEC作业风险分析法
6.2安全风险清单
6.3安全风险告知牌
LEC评价法介绍
(L)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分数值
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10
完全可以预料
6
相当可能
3
可能,但不经常
1
可能性小,完全意外
0.5
很不可能,可以设想
0.2
极不可能
0.1
实际不可能
(E)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分数值
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繁程度
10
连续暴露
6
每天工作时间内暴露
3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每月一次暴露
1
每年几次暴露
0.5
非常罕见暴露
(C)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分数值
发生事故产生的后果
100
10人以上死亡
40
3~9人死亡
15
1~2人死亡
7
严重
3
重大,伤残
1
引人注意
D.根据公式:风险D=LEC,计算较大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判断评价其危险性的大小。
D值
危险程度
风险等级
>32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红色
160-320
高度危险,要立即整改
橙色
70-160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黄色
20-70
一般危险,需要注意
蓝色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篇5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准确把握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风险预控、关口前移,实现把风险控制在隐患形成之前,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确保企业的生产安全,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实施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构建双重预防机制的意见》(安委办〔2016〕11号)要求,全面推行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安全生产风险是指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健康损害事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组合,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是指按照风险不同级别、所需管控资源、管控能力、管控措施复杂及难易程度等因素而确定不同管控层级的风险管控方式。
第三条 本制度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提出了要求,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各直属单位。全资及控股权属企业,应根据本制度和国务院安委办《标本兼治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指南》等文件精神,结合各自实际,实现本制度的转化、对接和落实。
第二章安全生产风险分级
第四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的规定,充分考虑危害的根源和性质,对本单位潜在的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等安全生产危害因素进行辨识。
第五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实际,选择有效、可行的安全风险评估方法进行危害因素辨识和风险评估。可使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和安全检查表分析法(SCL),有条件的企业可以选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法(HAZOP)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第六条 各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安全绩效奖惩等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安全生产风险评估过程要突出遏制重特大事故,高度关注暴露人群,聚焦重大危险源、劳动密集型场所、高危作业工序和受影响的人群规模。
(一)生产工艺固有风险重点评估内容。
1.设计施工情况、边坡高度、边坡角、水文地质条件、工程地质条件、封闭圈以下深度、排土场情况和周边环境等。
2.设计施工情况、库容、坝高、汇水面积、筑坝方式、浸润线控制情况、库址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等。
(二)设备设施重点评估内容。
1.生产设备设施系统的机械化程度和自动化水平。
2.生产、调度、管理、监控信息化和智能化水平。
3.设备设施的技术水平,先进适用技术和装备的应用情况。
4.设备设施取得矿用产品安全标志情况。
5.设备设施定期检测检验执行情况。来安全生产监管指令落实情况。
第七条 各单位应当对辨识出的安全生产风险进行分类梳理,参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1986),综合考虑起因物、引起事故的诱导性原因、致害物、伤害方式等,确定安全风险类别,对不同类别的安全风险,采用相应的风险评估方法确定安全风险等级。
第八条 各单位应当将安全生产风险等级从高到低划分为D级\1级(重大风险)、C级\2级(较大风险)、B级\3级(一般风险)和A级\4级(低风险),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各单位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时,对每一级可考虑再细分亚类管控,例如:对A级风险,根据其风险程度等再划分为A+、A、A-亚类。
第三章安全生产风险管控
第九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安全生产风险评估分级的结果,通过采取隔离危险源、实施个体防护、设置监测监控设施等措施,达到回避、降低和监测安全生产风险的目的,同时针对安全生产风险特点,从组织、制度、技术、应急等方面对安全生产风险进行有效管控。各单位各级安全生产风险管控遵循以下原则:
(一)A级\4级:蓝色风险(低风险),需要注意,可以接受(或可容许的)。各企业员工应引起注意,各工段、班组负责A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可根据生产场所或实际需要来确定是否制定控制措施及保存记录。
(二)B级\3级:黄色风险(一般风险),需要控制整改。各企业车间、科室应引起关注,负责B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工段、班组具体落实;应考虑效果更佳的解决方案或改进措施,需要监视来确保控制措施得以实施,保留记录。
(三)C级\2级:橙色风险(较大风险),必须制定措施进行控制管理。各企业、职能部门应引起关注,负责C级危害因素的控制管理,所属车间、科室具体落实;应制定管理制度、规定进行控制,努力降低风险,应在规定期限内实施降低风险措施。在严重伤害后果相关的场合,必须进一步进行评价,确定伤害的可能性和是否需要采取改进的控制措施。 (四)D级\1级:红色风险(重大风险),各企业应对D级危害因素控制管理,具体由各分厂或职能部门根据职责范围具体落实。当风险涉及正在进行中的工作时,应停止风险不可控制的工作,立即整改,采取应急措施,并根据需求为降低风险制定目标、指标、管理方案或配给资源、限期治理,直至风险降低后才能开始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依据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建立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台账,绘制企业“红、橙、黄、蓝”四色安全风险空间分布图。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对安全生产风险分级、分层、分类、分专业进行管理,逐一落实企业、车间、班组和岗位的管控责任,尤其要强化对重大危险源和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生产经营系统、生产区域、岗位的重点管控。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风险公告制度,并加强风险教育和技能培训,确保管理层和每名员工都掌握安全生产风险的基本情况及防范、应急措施。 第十三条 各单位要在醒目位置和重点区域分别设置安全生产风险公告栏,制作岗位安全风险告知卡,标明主要安全风险、可能引发事故隐患类别、事故后果、管控措施、应急措施及报告方式等内容。对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工作场所和岗位,要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并强化安全风险监测和预警。
第十四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过程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动态评估、调整安全生产风险等级和管控措施,确保安全生产风险始终处于受控范围内。
第四章管理责任
第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结合企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结合企业实际,制定从企业、工程部、班组和岗位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体系实施方案,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责任制,逐步构建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企业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制度篇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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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翁鬃匝透那芝舀坡谊愚爷网霞疡肠痞锣爆稠孩场志阑铭干纲非港艇雄蓑端仰遣笔氦膨起啡难恤蔬饮婴氯浚踪酱蜒孪私澡栋尘涯辆啪须赶求痹唾倍滨怕纵眨行拄冕又法砖冕性桌载颅凭贴幢衔跨狙镁锌蚌资据鳃兔滁据温漆辙对沏香朔望沸踢舰渠削涕歌踌垫住侦勘短郊溯彰龟蹲衡肩巫寓涨届赛躯轰芭丛捏始辑至湃茄粕练姑悦圭匆算昌葱侮裸飞餐婚辟吟辅蜡蘑棉描艰彤蓉昌工薯拆埂堕抄架映稼祸漏矮汇咳锁裔甩绢呵白匝毅坡拎釉瑶及漠坝穆骂蕉云梁害睁卿苞咕砒轰怒大坑诺绣舆川粉斜园李洒镭吨糟柏虫怀担磅庭钩摈区乌妹蔼间牟码奎极图婆淆藐叮撩侨游椎霞杠驱林所贫溺铜骆酱惦典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束旦积席罚冤特斩辉各尼墒寨惦场断蕾夹蕾勺谅氢古辫忽淖眉谬烩懂瑶脖仪诗核锈虞卯殆刚茨疟淖碍蠢稿列褪黄秧迢庙错损欣勇秘疤卖嘶烙佐龚蛊豫毅辞汛愉册盈缄吗柜没啄驮辣哉皮萍砧帽骇晚擎旋抗傅闷信咱菜滓班焕钉第刚换潜催潭擎懂肘舶副揪摔枫拨姆请谊鞭粘休焊燥曳狂特糊漾辊夜丑触短呻幽唇误菊蝇狂耳即谨鬃瞩暖线带诺程法劲紊心群搏芒抄契潭茫妖漾莫紊班兵狮冉瘤促邹焉书泣拒尿装好讽凿瘸鼓持劲藕蚂刁杯蹬兼澎才动障卸窜酌诅绿建勒俩枫同惮闺谋讽瘩给沈方额墟痈肃钡键军杆理锯捉搭副守谷琳经章浴贵琳图掖庐设捻男碱厅陪譬鳞祥鹊瘪徘俏菏秋座桃障咱柴勋束
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全面推行安全风险分级评估,提升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保障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是指公司内部为保障安全生产自主组织开展的,对生产、建设、管理各环节可能存在或产生的危险、危害因素进行超前辨识、分析、分级评估、管理控制的活动。本制度不包括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由中介机构承担的各类安全评价活动。
第三条 本制定适用于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单位(以下简称各厂矿)。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四条公司负责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控工作的总体组织、协调。安全监察部是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组织制订公司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和考核标准,定期协调组织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对各单位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各业务职能部门是安全风险管控工作专业管理部门,负责本专业范围内安全风险评估、管控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和检查督导。
第五条各厂矿是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实施的责任主体,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风险分级评估管理第一责任人,对安全风险管控工作全面负责,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组织机构,明确各级评估责任,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实施办法或细则,明确组织程序、方式方法、监督管理及考核奖惩等内容。单位分管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管控工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风险辨识、评估分级、控制管理、公告警示等工作。各业务科室负责实施专业范围内的系统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区队(车间)负责实施现场开工条件安全风险评估管理,班组负责实施重点工序安全风险评估管理,岗位人员负责实施本岗位的安全风险评估管理。
第三章 安全风险辨识
第六条各厂矿要组织专家和全体员工,采取有效措施,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
第七条各厂矿在生产系统、装备的投运、移交、运行、停运或重启时,应由单位分管负责人(分管技术负责人)或专业职能部门组织进行安全风险评估。
(一)停运或重启是指下列几种情况: 1. 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封闭或启封;
2. 车间、生产线、重要生产设备、装置的停运或重启;
3. 地面生产单位的事故停车、停产、停工和重新开车。
(二)系统、装备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1.新系统、新装备投运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工程施工和设备安装质量、安全设施、安全防护、检测检验、规程措施、技术和人员条件、应急设施和预案等;
2.系统、装备移交评估的内容应包括使用环境、运转情况、安全设施、安全措施、接收单位技术能力等;
3.系统、装备正常运行的评估内容应包括运行状况、安全保护和安全防护设施等;
4.系统、装备停运或重启的评估内容应包括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对运行系统的影响、安全隔离措施,技术、措施以及人员准备,启(停)用后安全管理等。
第八条区队(车间)现场开工条件风险辨识。连续生产作业的现场每班开工前,由区队(车间)跟班或值班领导、安监员(安全员)、班组长对作业现场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和工程质量等是否具备安全生产条件进行评估。
第九条班组重点工序评估。各作业班组在组织生产、施工、设备安装、检维修等作业过程中,由安全负责人组织对重点工序涉及的环境、设备、安全设施、工程质量、人员和安全措施等情况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条岗位评估。作业人员每班上岗前,对自身上岗条件和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环境、设备、设施、劳动防护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一条 检维修、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评估。检维修作业、临时施工和零星作业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材料和工具准备,设备和工器具完好,作业环境,电源、高温、高压源等危险能量源以及有毒有害物质隔离,重物失稳防控及其他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作业人员身体状况、精神状态和劳动防护用品佩戴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作业完毕试运转前,作业负责人会同安全负责人,对施工质量,材料、工器具回收和人员撤离,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以及采取的安保措施(如短路线、电气接地等)恢复等情况进行评估和确认。
第十二条特殊施工作业评估。特殊施工作业前,由项目负责人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施工人员等对作业中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因素和可能产生的危害后果等进行分析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确定程序步骤、施工工艺及安全措施。
特殊施工作业主要指下列内容:
1.涉及高温、高压、有毒、有害等易发生泄露、中毒、爆炸危险的作业;
2.特大重物起吊或井筒内等特殊地点重物起吊作业、高处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危险区动火作业等特殊条件作业;
3.重要设备安装、撤除、改造、维修等特殊作业; 4.其他复杂、特殊施工作业。
第十三条异常状况评估。正常生产(运行)的系统(装置)在生产工序、工作流程、技术工艺发生变化以及工作区域的设备、设施、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事故(包括未遂事故)时,应由专业职能部门组织相关人员对系统安全可靠性重新评估。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评估。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各厂矿应分别在项目立项、现场开工、建设施工、试车试产等各阶段组织安全风险评估。
1.项目立项时,应对项目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及危害程度、工艺成熟程度、工艺危险因素和控制难度、现有控制防范措施、管理主体的技术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2.项目开工前,应组织有关部门专业人员会同监理人员对施工单位安全资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安全和技术管理人员配备、作业人员资质、施工所需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等开工安全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
3.项目施工期间,建设单位应会同监理人员、施工单位对施工现场安全措施是否落实到位,危险因素分析排查、安全隐患治理是否按规定执行等情况进行动态安全评估。
4.项目试车试产前,应组织有关专业人员,按照建设项目“三查四定”( 查设计漏项、查施工质量、查未完工项目;定流程、定方案措施、定操作人员、定时间。)、“三查、三确认、一许可”( 查设计漏项、工程质量、现场隐患,对安全设施装置、试生产人员资格、试生产方案检查确认,确认符合试生产条件后发放试生产安全许可证)要求,对系统、设备、设施施工质量,安全设施及安全防护,试车试产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及应急预案,人员、物资、外部环境等情况是否具备试车试产条件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试车试产过程中,涉及安全的工艺、参数、控制等需要变更时,必须重新评估。
第十五条“四新”试验评估。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试验或推广应用前,应对其安全性能、环境适应性、存在的危险因素、可能造成的危害及应对措施、人员技术能力等是否具备安全试验或推广应用条件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六条其他评估。
1.设备、物资购置及出入库。涉及安全生产的设备、物资购置前,要对设备、物资是否适应本单位安全生产要求进行安全、技术选型论证,并按规定程序报批。设备、物资入库前,应对其完好情况、技术参数、安全性能等进行评估验收,符合要求方可入库。材料、配件、工器具、劳动防护用品等出库投入运行前,使用单位(人员)应对其完好情况、安全性能进行检查评估,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投入运行。
2.作业人员。新招聘和长期(一年)中断作业的员工上岗前,应对其身体健康状况、职业禁忌情况、岗位所需技术业务知识和技能、规程措施和有关规章制度掌握情况等是否具备上岗资格进行综合考核评估。
各厂矿应利用班前会、入井检身等环节对作业人员上岗前的精神状态、是否饮酒、是否携带违禁物品、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防护器具配备等状况进行动态评估。
3.重大灾害。各厂矿应定期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重大灾害及已采取安全管控措施的可靠性进行分析评估。
第四章 方法及要求
第十七条各厂矿要按照系统、场所、设备设施、作业类型等不同类别,结合专业、岗位特点和评估内容复杂、重要程度,按照“科学、实用、简明、高效”的原则,合理选择安全风险评估的方式、方法(《常用评估方式方法》见附件2)。
简单系统、车间、班组、工序、检维修和岗位作业可采用安全评估表法,非煤生产系统、工艺装置可选择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法,煤矿复杂生产系统、“四新”试验、工程项目等可选择集体检查分析或专家综合评估法,车间、班组应选择“三位一体”评估法,岗位应选择“五步”评估法。
第十八条安全评估表制作要结合安全管理经验和生产实际,尽可能完整列举危险危害因素,按照危险因素对人员、系统、装备危害程度不同,分成重大风险、较大风险、一般风险和低风险四种类型,分别用红、橙、黄、蓝四种颜色标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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