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6篇】
学校(英语:School),是指教育者有计划、有组织地对受教育者进行系统的教育活动的组织机构。名称起源于民国。学校教育是由专职人员和专门机构承担的有目的、有系统、有组织的,有计划的以影响受教育学校教育者的身心发展为直接目标并最终使受教育者的身,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6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6篇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篇1
2019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
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工作原则
通过一个月全县覆盖城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体系。
二、活动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处非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组织实施阶段
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
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三、活动主要内容
1.相关政府网站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与网民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2.通过在《报》、县电视台刊登、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3.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网络借贷、私募投资、交易场所、民办教育、担保、养老、殡葬、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引导投资人树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突出抓好处非宣传进社区进居民小区工作,选择中心城区1-2条主干道,连续1个月投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平面广告。同时,每周至少一天,在车站、市场、商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并发放防范制非法集资宣传单。
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7.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须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8.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与全县宣传活动同步组织,既要面向行业内,也要面向全社会,重点要针对本行业已出现的案件或风险,组织系统内以及所主(监)管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网站、行业性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分工
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处非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小额贷款、保险行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保险业从业人员和互助保险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报》、县广播电视台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县委政法委:负责会同县委群工部,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委群工部:负责会同县委政法委,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安排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根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干部职工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和参与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处非宣传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安排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农业、畜牧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林业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文化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负责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安排县内人行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全县银行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宣传月活动平稳、有序、有效开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二)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宣传活动月中要注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资料,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整理活动成果,形成工作总结,于6月8日下午5:00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县处非办(县金融国资局)。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县处非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处非宣传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推动处非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横向沟通交流,注重借鉴其它地区、行业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住非法集资现象高发势头。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篇2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
关于印发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
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为进一步落实总行深入和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确保宣传教育取得实效,省分行制定了宣传教育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七中全会精神,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上有效遏制非法集资事件的发生,维护经济社会、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以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社会稳定为出发点,提高社会公众、员工对非法集资的识别能力,加强风险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的投资理念,营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良好舆论氛围。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份子,并以此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增强宣传效果,建立起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三、主要内容
(一)组织员工学习《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关于严禁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参与民间融资活动的通知》(银监办发? ?160号)、总行《关于进一步排查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
为的紧急通知》和关于开展我行员工涉及社会融资行为风险排查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使广大员工熟悉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基本规章制度,遵纪守法,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活动。
(二)大力宣传《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第247号令)、《刑法》等有关非法集资的处理政策,明确非法集资是违法犯罪行为,法律不予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非法集资者责任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三)大力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宣传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教育和引导员工自觉抵制非法集资,并向相关部门举报非法集资线索。
(四)加强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宣传,引导群众经过合法途径投资理财,培养理性投资观念。
五、主要方式
(一)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海报。在办公楼外墙,悬挂宣传条幅,或经过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宣传用语,张贴宣传海报等。
(二)设置咨询点,派发宣传资料。利用双休日,在人员集中场所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碟片,向群众派发宣传宣传单,接受群众咨询。
六、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日—5月10日)。各行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集中宣传阶段(5月11日—5月20日)。各行结合
实际,以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创新宣传方式,开展集中宣传,强化宣传效果。
(三)总结提高阶段(5月21日—5月30日)。在总结宣传活动工作经验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七、工作要求
一是严守纪律、严格把关,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确保宣传活动全面准确。二是强化正面宣传,充分使用好国家和省里的宣传资源,始终把握和引导好社会舆论导向,配合案件处理工作的开展,牢牢掌握工作的主动权;三是扩大宣传对象,努力提高宣传活动的广泛性和实效性。四是加强沟通、交流、收集、总结宣传工作经验和成果,确保各项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得到有效落实,进一步推动健全上下联动、行之有效的宣传教育工作长效机制。
二○一三年三月二十日篇二: 军粮城街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军粮城街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
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对非法集资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认清非法集资的危害性,违法性,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活动,减少人民群众财产损失,营造良好的金融环境,根据《东丽区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要求以及《关于 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精神,结合军粮城街实际,把今年5月作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健全宣传教育长效工作机制。将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活动与街里实际工作相结合,重在实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打击非法集资领导小组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关乎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大局,我街党委、办事处对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党委书记王玉凤任组长,街办事处主任杨治刚为副组长的打击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为党政班子成员,军粮城派出所和工商所主要负责人,下设办公室由政法书记任办公室主任,明确分工和任务,
细化工作职责,形成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强大的合力。
三、召开联席会议,整合宣传队伍,开展培训
宣传工作的深入开展离不开一支过硬的宣传队伍,在原有的宣传队伍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人员整合,增加人员安排,开展一次集中培训,让宣传员对非法集资的危害性有充分的认识,对相关的金融知识有更加深入的了解,然后对宣传任务进行分解,实行网格化的宣传模式,使宣传工作做到广覆盖无遗漏。同时召开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联席会议,进一步明确职责,分析当前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所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要求工商所和派出所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制定实施方案,并建立与街道联动处理机制。
四、加大宣传力度,采用多种方式开展宣传活动
1、在新市镇小区、苗街大街、和顺园小区及各村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标语。在各村宣传橱窗、村务公开栏、公示栏张贴宣传海报。在新市镇小区,和顺家园小区,苗街商场周边等人流量大的地点设置多个宣传站点,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手册,宣传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广泛介绍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提高识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在银行营业网点张贴宣传画,运用led电子显示屏宣传非法集资的有关知识,放置宣传册,使群众在办理业务的同时增加对非法集资危害的认识,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法制观念。
2、宣传小组进村、入户、见人,面对面宣传,确保宣传全覆盖,无遗漏。用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揭露犯罪分子的惯用手段,揭示非法集资的欺骗性和风险性,增强“买者自负”、“风险自担”意识,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
3、结合街里其它宣传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活动,使宣传工作常态化,形成宣传长效机制。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与日常工作相结合,发放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手册、宣传画册。在银行设立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栏,在办理业务时浏览。协调市场管理员配合工作,发放宣传材料,使宣传深入市场、商铺、延伸到摊位。
4、将宣传工作触角深入到学校,在学校的配合下,将宣传材料发放到每个学生手中,由老师做讲解,学生将宣传材料带到家中,给父母,爷爷奶奶等做讲解,充分发挥学生“小小宣传员”的强大作用。
五、设立有奖举报制度
向社会公布我街24小时值班电话,设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全面监督非法集资活动,一有苗头,立即采取行动,使非法集资活动在我街无法横行。给与举报人以适当奖励,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使防范和处理非法集资违活动开展得更加深入扎实。
六、协调相关部门,加大排查力度
1、加大对企业的排查力度,协调工商所查询工商登记资料,查明相关企业是否是经过法定注册的合法企业,是否办理了税务登记等。如果发现主体身份不合法,不真实,对有欺诈嫌疑的,立即报告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同时,我们还要提醒筹融资者要学法、懂法,面对资金短缺的矛盾和困难,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积极寻求合法的融资渠道,经过合法手段解决资金困难,避免违法筹资、害人害己的事件发生。
2、对曾参与集资的人员进行排查,作为重点宣传对象。经过排查确定曾参与过集资的人员名单,列为重点稳控对象,向其及其家人发放宣传手册,宣传单,详细介绍非法集资的特点及危害,使其掌握必要的法律法规和金融常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自觉抵制不法分子蛊惑,理性投资。每月定期入户到访,面对面交流,了解情况,做好稳控工作。
七、建立信息通报制度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手段多变,防不胜防,只有及时互通信息,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介公布消息,才能将损失降到最少,防止更多群众受害。各村有情况要及时上报,派出所,工商所有情况要及时通知,各街道间经常互通信息,确保信息畅通、及时、准确。
非法集资活动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损害了群众利益,影响到社会稳定。经过此次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
传月活动,务必形成强大的舆论攻势,震慑犯罪分子,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培养正确理财观念,形成全社会共同监督的氛围,铲除非法集资存在的土壤,为军粮城街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金融环境。
军粮城街道办事处
5月12日篇三:光山县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方案
光山县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
活动方案
为切实做好 光山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进一步加大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力度,遏制非法集资案件高发势头,按照省处理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的工作部署和?河南省 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豫处非领﹝ ﹞3号)和市处非办?关于转发省处非领导小组关于开展 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的通知?(信处非领4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县处非领导小组决定, 5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宣传原则 坚持“面向基层、面向公众、注重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努力扩大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增强自我防范和风险自担意识,维护我县经济金融秩序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二、宣传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三、宣传内容
(一)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非法金融机构和 —1—
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国务院令第247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8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法惩处非法集资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创造电34号)及工商总局、中国银监会、广电总局、新闻总署?关于处理非法集资活动中加强广告审查和监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工商广字190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参与非法集资不受法律保护,政府不会买单,增强“买者自负”和“风险自担”意识,教育群众远离非法集资。 (二)强化重点领域的风险宣传。要以担保公司、投资类企业(包括各类投资公司、投资咨询公司、投资管理公司等字号中带有“投资”字样的企业)、私募股权投资、网络借贷、第三方理财等投融资中介以及农民专业合作社等非法集资高发领域为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剖析典型案例,总结分析案件特征、作案手法,及时进行风险提示;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广大群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三)加强对融资广告的审查和管理。广告发布单位要认真落实广告发布前审查制度,对涉嫌非法集资活动内容的广告拒绝发布,对有关职能部门认为已经构成或者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依法及时查处与该活动有关的广告。 (四)宣传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入情入理,揭露犯罪份子的惯用伎俩,揭示非法集资
—2—
的欺骗性、风险性和社会危害性,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活动,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活动。
四、宣传方式 (一)开展广场宣传活动。光山县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联合各金融机构于 5月16日上午9点—12点举行“普及金融知识、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维护金融稳定”大型广场宣传活动,经过宣传展板、宣传单、现场咨询等方式,向广大市民宣传非法集资的基本概念、特征和危害,以及如何辨别防范非法集资,并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在社区、街道、金融机构营业网点、广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农村居民点等人群聚集地,悬挂宣传口号条幅,张贴宣传海报,设置宣传栏,设立咨询点,播放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专题教育片,向群众分发宣传手册、传单,开展咨询服务。 (二)开展媒体宣传活动。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采取专题、专栏、系列报道等形式开展广泛宣传。利用手机平台向用户发送防范打击非法集资活动宣传短信。 (三)各金融机构网点宣传活动。县域各金融机构下辖所有营业网点和担保公司、保险公司营业厅在单位电子显示屏上滚动播放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标语,并在支行或公司门口醒目位置张贴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海报,发放宣传单。
(四)结合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传。
五、组织和分工
—3—
县处非办负责此次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的推动、指导和协调工作。及时总结各乡镇(街区)及有关部门开展宣传教育活动好的做法和取得的成效上报市金融办。
县委宣传部负责督促、指导?光山通讯?、光山电视台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县工信局负责组织开展对担保、小额贷款以及中小企业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引导各通讯运营商和有关网络媒体采取发送公益短信、在互联网发布相关宣传内容等形式配合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县农业局负责组织开展各类涉农合作社以及农业领域(含农业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开发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开展林业领域(含林地林权投资、造林项目和林业产品投资等)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发改委负责组织开展股权担保、投资咨询等领域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开展贸易和商品流通等领域(含电子商务、拍卖、典当、旧货流通、非融资租赁等)的防范和打 —4—
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教育体育局负责组织开展教育领域(含民办学校)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开展民间组织(含互助合作团体、养老机构等)的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城乡建设局负责组织开展建筑业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房管局负责组织开展房地产开发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工商局负责组织开展投、融资中介管理和广告发布等领域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向县级相关新闻媒体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及相关资料,制作关于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展板,指导各派出所配合乡镇(街区)搞好打击和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 县法制办、县司法局负责对打击和处理非法集资相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强化政策法规咨询服务,针对在开展日常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中发现的问题,有重点的开展宣传教育。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篇3
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
为仔细做好全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从源头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提高社会公众的金融知识水平、风险识别能力和依法维权意识,按照《xx县今年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工作方案》(xx打非办〔2017〕1号)统一部署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决定从今年5月25日至6月5日,在我乡集中开展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为确保活动顺利开展,结合我乡工作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降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省、市、县对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经过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的风险意识和防范能力,树立正确的投融资理念,自觉远离和抵制非法集资,从源头上遏制非法集资案件发生,着力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进展环境,爱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维护我乡经济金融稳定。 二、宣传内容及要紧方式 (一)宣传内容 1.金融政策法规解读。宣传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及民间借贷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介绍非法集资的特征、表现形式和常见手段,揭露惯用犯罪伎俩,提高社会公众的识别能力。 2.非法集资案例剖析。宣传近年来查处的典型非法集资案件,以案说法,揭示非法集资的风险及社会危害,引导群众自觉抵制非法集资,积极支持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 3.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宣传普及与非法集资相关的金融知识,介绍合法的投资渠道和理财方式,引导公众理性投资,合法理财。 (二)宣传方式 1.发放宣传资料。各地结合实际,发动村支两委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开展集中宣传,发放宣传资料,并为群众做好答疑解惑。 2.利用广播宣传。利用村村响,播放相关知识,开展宣传。 3.悬挂宣传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在群众集散地,悬挂宣传横幅,设置宣传栏,张贴宣传标语。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时期(今年5月25日-5月27日)。各村、各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结合实际,制订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并上报乡处非办,做好相关宣传资料收集、制作和印发等前期预备工作。 (二)组织实施时期(今年5月28日-6月3日)。各村、各单位按照工作部署,采纳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教育,并将宣传教育与处置打击工作结合起来,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总结提高时期(今年6月4日-6月5日)。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建立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四、明确职责 乡打非办:负责宣传月活动的统筹协调工作,制订工作方案;提供部分宣传资料;协调各成员单位联合开展宣传工作;督导各村开展宣传月工作;组织实施本辖区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文体卫站:录制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的广播经过村村响按时播放; 派出所:参与宣传工作,负责提供非法集资典型案例分析的宣传材料;严查宣传月期间发觉的非法集资活动,给违法犯罪分子以高压态势,形成宣传实效。 司法所:参与宣传工作,利用各类法制宣传平台和普法阵地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相关法律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经管站:参与宣传工作,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排查超经营范围开展融资服务、有潜在非法集资风险的市场主体。 农综站:负责对全乡各类涉农互助合作组织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 林业站:负责对全乡以林业开辟名义进行融资的项目主体进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的宣传教育活动。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xx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由成有道任组长,贺绍军同志任副组长,龙章荣、杨斌、夏辉、陈文鹏、陈民华、吴东峰、周带娣、黄培峰、刘拥军、康顺利、李彬、侯章斌、唐仕鑫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乡综治办,由贺绍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各项措施降到实处。 (二)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按照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各单位、各站所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确保宣传教育活动有序、有效开展。 (三)深入开展督导检查。宣传月活动期间,乡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单位的活动开展事情进行催促检查,采取走访、查阅宣传档案、召开座谈会、询咨询工作人员等多种形式,对宣传方式、宣传内容及宣传效果等事情进行催促检查,并及时予以通报,并做为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四)建立机制,及时总结反馈。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强化日常宣传,坚持持续宣传,加强全面宣传,提高社会公众意识。各成员单位,要在活动开展过程中收集整理相关文字及影像资料,仔细总结好经验、好做法,做好宣传月活动总结报告,相关总结资料请于6月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送乡处非办,重要事情、典型经验及时上报。 联系方式:乡打非办 。 xx乡人民政府 今年5月25日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篇4
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近年来,在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当前非法集资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从全国看,非法集资案件居高不下,大案要案频发。从我市看,各类投资管理公司、投资咨询公司等相关机构的快速发展,在推动我市经济转型和经济繁荣的同时,也不同程度滋生了非法集资的土壤,扩散了非法集资的领域,非法集资将成为我市经济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大隐患。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方案》(X发〔X〕59号)精神,有效遏制非法集资高发蔓延势头,加大防范和处置工作力度,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和X二中、X、X、X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责任明确、上下联动、齐抓共管、配合有力的工作格局,加大防范预警、案件处置、宣传教育等工作力度,逐步建立防打结合、综合施策、标本兼治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一)防打结合,打早打小。既要解决好浮出水面的问题,讲求策略方法,依法、有序、稳妥处置风险;更要做好防范预警,尽可能使非法集资不发生、少发生,一旦发生要打早打小,在苗头时期、涉众范围较小时解决问题。
(二)突出重点,依法打击。抓住非法集资重点领域、重点区域、重大案件,依法持续严厉打击,最大限度地追赃挽损,强化跨区域、跨部门协作配合,防范好处置风险的风险,有效维护社会稳定。
(三)疏堵结合,标本兼治。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大力发展普惠金融,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完善民间融资制度,合理引导和规范民间金融发展。
(四)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市政府牵头,统筹指挥;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顶层推动、协调督导,各部门协同配合,加强监督管理。强化宣传教育,积极引导和发动广大群众参与到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中来。
三、主要目标
非法集资高发势头得到遏制,存量风险及时化解,增量风险逐步减少,大案要案依法稳妥处置。非法集资监测到位、预警及时、防范得力,一旦发现苗头及早引导、规范、处置。政策法规进一步完善,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氛围逐步形成。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完善组织协调机制。进一步加强对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责任,实施问责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督促指导,强化部门联动,增强工作合力。加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组织机构建设,配齐配强人员力量,专项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给予必要保障。制定出台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约束地方各级领导干部参与民间经济金融活动。落实部门监管责任,按照监管与市场准入、行业管理挂钩原则,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重点解决商事制度便利化改革后,行业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工商等部门牵头,充分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风险。
(二)群防群治,以防为主,建立健全监测预警体系。积极研究探索通过互联网、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建立数据分析平台对非法集资进行监测预警。利用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将工商市场主体公示信息、人民银行征信信息、公安打击违法犯罪信息、法院立案判决执行信息等相关信息依法互通共享。加强金融机构资金流向实时监测预警,及早发现并报告非法集资资金动向。金融机构在严格执行大额可疑资金报告制度基础上,对各类账户交易中具有分散转入集中转出、定期批量小额转出等特征的涉嫌非法集资资金异动进行分析识别,并将有关情况及时提供给各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挥网格化管理和基层群众自治的经验和优势,贴近一线开展预警防范工作。借鉴北京市朝阳区群众群联群防经验,组建信息员队伍,及时发现,及时举报,打早打小。建立非法集资举报奖励制度,加强正面激励,调动群众积极性。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对一般工商企业,综合运用信用分类监管、定向抽查检查、信息公示、风险警示约谈、市场准入限制等手段,加强市场监督管理,探索建立工商部门牵头、多部门联动的综合执法机制,提升执法效果。对非法集资主体建立经营异常名录和信用记录,并纳入全国统一的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促进市场主体自我约束、诚信经营。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篇5
全县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为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坚决打击非法集资活动,遏制非法集资高发态势,依法妥善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切实维护全县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第五次金融工作会议精神,以中、省、市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求为指导,以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净化泾阳金融生态环境为目标,按照“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常态治理、打防并举”的总体思路,建立健全预防、打击、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促使各部门切实履行社会管理主体职责,防止发生非法集资问题,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二、任务目标
主要任务:建立健全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完善制度措施,开展宣传教育,排查风险隐患,查处重大案件。
具体目标:
(一)全县新发生非法集资案件数量、金额、人数得到有效控制,重点地区、重点行业不发生重大案件;
(二)广大人民群众相关法律意识和风险意识显著提高,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意识和社会氛围逐步形成;
(三)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四)依法依规处理非法集资案件,不发生重大信访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
(五)金融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投融资体系进一步完善,非法集资生存土壤逐步消除。
三、工作原则
坚持“处置与维稳并重、维稳在先”,“打击与预防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开展工作。各镇政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负总责;各行业主管部门按照“谁审批设立,谁监督管理;谁核准营业范围,谁条线排查”的原则,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控制、早处置。
四、重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一)提高处非工作能力。各镇、各相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防范、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推动处非工作进入常态化处理轨道。加强对基层工作人员相关知识和能力的培训,提高基层人员的研判和处置能力,做到责任逐层传递,任务逐级落实,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行为或风险及时处置并报告,努力化解非法集资风险隐患。
(二)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各镇要切实履行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属地管理职责,积极稳妥做好案件的受理、调查、立案、处置和维稳善后等工作。各镇政府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要把处非工作摆上重要工作日程,定期部署,经常过问,亲自督办。
(三)落实行业监管职责。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没有明确主管、监管部门的行业领域,由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利用现有市场监管手段,强化综合监管,防范非法集资问题。在日常监管中发现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线索的,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要做好工作记录,按照工作职责和法定权限调查、收集和保全相关证据,及时报告公安机关立案查处。各行业主管、监管部门每月汇总本行业涉嫌非法集资活动信息和线索情况,报送县处非办。
(四)完善监测预警机制。各镇政府是本辖区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第一责任主体,要认真组织各部门开展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工作,做到监测到位、预警得力、报告及时,确保本行政区域内所有行业领域非法集资活动监测预警不留真空,防范措施落实到位,逐步建立风险提示和预警长效机制。加强信息沟通交流,建立信息“零报告”制度,各镇对于辖内的非法集资案件或风险,按月向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落实非法集资举报奖励政策,形成全社会监督氛围。
(五)持续开展风险排查和处置工作。要各镇和各有关部门定期组织非法集资摸排活动,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查处。对发现的涉嫌非法集资线索,认真梳理、深入调查,并根据集资规模、性质和经营情况,按照“打早、打小”的原则,逐一研究处置方案。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政策界限清晰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立即取缔。对有实业和项目支撑、风险可控的企业,要宣传政策、加强引导、督促其规范经营,立即停止集资行为,妥善化解集资风险。要密切关注农民专业合作社、投资理财、非融资性担保、P2P网络借贷、互联网众筹、电子商务、大宗商品和文化产品交易等新的风险高发领域,加强风险防控,严防非法集资行为。
(六)做好非法集资问题信访维稳工作。完善非法集资问题信访预警、现场处置、人性化关怀等机制,加强动态研判,落实维稳措施,避免矛盾激化,引导非法集资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妥善解决。建立与非法集资参与人的沟通渠道,加大政策解释和教育引导工作力度,积极做好非法集资参与人的稳控工作,努力减少社会不稳定因素。建立重点案件、重点上访人员稳控台账,及时掌握动态信息,确保社会稳定。
(七)建立常态化宣传机制。各镇和各行业主(监)管部门除参加全县统一安排部署的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外,还要根据辖区和行业领域风险特点,制定细化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法律政策宣传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本地区、本行业领域宣传教育活动,促进人民群众提高法律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要按照“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要求,充分运用各类媒介和载体,推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提高宣传教育的广泛性、针对性和有效性。县处非办加强宣传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推动,在宣传内容、口径和信息沟通等方面做好组织和协调工作。
(八)强化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督导问责工作。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年底组织对各镇、各部门非法集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因工作失职、监管不力、敷衍推诿致使本地、本行业发生重大非法集资案件或处置不当致使事态扩大引发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造成重大损失或严重后果甚至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地方和行业主管部门,县政府将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取消单位年度评优评先资格。
五、职责分工
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专项工作由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实施,各镇政府及各成员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形成既有分工又相互合作,职责明确、协调统一的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的方针政策及部署,领导全县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研究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重大事项,对处非工作进行综合考评。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指导,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建立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机制和工作制度,组织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进行性质认定,开展非法集资案件的监测、统计及上报工作。
(三)各镇政府职责。研究、部署辖区内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建立风险防范、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制定处置非法集资案件应急预案,组织排查并依法处置辖区内非法集资案件,协助配合查处上级交办的跨区域案件。
(四)有关部门职责。
1.县金融办: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处置融资性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范围内的非法集资活动。
2.人行泾阳支行:协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涉嫌非法集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账户、支付结算、外汇等方面的有关线索,负责督促金融机构对非法集资高发领域开展监测。
3.县委政法委:负责指导和协调重大非法集资案件的查处工作,指导有关单位开展处置非法集资的维稳工作,协调处置涉嫌非法集资问题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4.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开展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报道,协助、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非法集资的宣传教育工作。
5.县公安局:负责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及时依法立案侦查,对非法集资活动单位或个人依法采取强制措施,依法查询、冻结、扣押涉案资产,协助、配合做好维护社会稳定工作。
6.县财政局:负责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活动的经费保障工作。
7.县发改局、住建局、教育局、工业发展局、商务办、民政局、农林局等行业主管部门:负责查处本行业、本系统范围内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8.县市场和质量监管局:负责对登记注册企业非法集资行为予以处罚;负责加强对媒体广告发布情况的监测和检查,依法查处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违法广告;负责查处原登记注册的投资类公司和非融资性担保公司涉嫌非法集资活动。
10.县信访局:负责涉及非法集资的信访信息报送和上访接待工作。
11.县政府法制办:参与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对处置非法集资案件提供法律意见。
12.县法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针对审理、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发出司法建议。
13.县检察院:负责非法集资案件涉案犯罪人员的审查、批捕和起诉工作。
学校防范非法集资工作方案篇6
2016年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关于防范非法集资的决策部署,按照打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原则,着力营造全社会共同防范非法集资的良好氛围,保持对非法集资活动的高压震慑态势。
(二)工作原则
通过一个月全县覆盖城乡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危害性的认识和对非法集资行为的识别能力,增强风险防范和投资损益自我承担的责任意识,构建立体化、信息化预警体系。
二、活动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
县处非办根据本方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动员工作,做到周密部署、精心组织。
(二)组织实施阶段
处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开展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
在总结宣传月活动工作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和健全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工作长效机制。
三、活动主要内容
1.相关政府网站刊登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选登典型案例,邀请有关部门负责人、法律专家与网民在线进行互动交流。
2.通过在《报》、县电视台刊登、播放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广告,结合典型案例,介绍非法集资、非法证券、非法保险的危害和识别方法。
3.以投(融)资理财信息咨询、网络借贷、私募投资、交易场所、民办教育、担保、养老、殡葬、房地产等案件高发领域为防范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法规和业务宣传,引导投资人树立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意识。
4.开展涉嫌非法集资广告资讯信息清理工作,确保超市、商场、集市、公园等人群密集场所无非法集资广告,引导媒体树立自律意识,不承揽、不刊登涉嫌非法集资的广告。
5.突出抓好处非宣传进社区进居民小区工作,选择中心城区1-2条主干道,连续1个月投放打击非法集资公益平面广告。同时,每周至少一天,在车站、市场、商场等人群集中区域设置宣传点,开展现场咨询,并发放防范制非法集资宣传单。
6.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远离非法集资、抵制非法集资,为社会公众树立榜样。
7.将防范非法集资列入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引导学生认识到金融产品、金融活动必须由持有金融牌照的机构从事。
8.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结合行业工作特点,制定本行业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方案,与全县宣传活动同步组织,既要面向行业内,也要面向全社会,重点要针对本行业已出现的案件或风险,组织系统内以及所主(监)管的机构利用营业网点、网站、行业性报刊、广播电视等载体,多渠道、多形式进行专题宣传和警示教育。
四、工作分工
县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分工,负责组织实施本行业宣传教育工作。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县处非办:负责制定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安排全县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联合开展工作,负责组织小额贷款、保险行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保险业从业人员和互助保险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人民法院:负责根据审判和执行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人民检察院:负责根据检查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开展开展案例警示教育。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安排《报》、县广播电视台参与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
县委政法委:负责会同县委群工部,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委群工部:负责会同县委政法委,根据维稳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开展警示教育。
县发改局:负责组织安排业务管辖范围内的宣传活动。
县经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业、信息产业、中小企业开展宣传活动。
县教体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教育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公安局:负责根据案侦、处置等工作实际情况,组织安排干部职工通过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县民政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民政系统开展和参与宣传活动。
县财政局:负责落实处非宣传工作经费。
县住建局:负责组织安排在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农牧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农业、畜牧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农村合作(会)社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林业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林业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托管造林、林权转让等领域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商务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商贸流通业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商品现货、融资租赁、典当、拍卖等领域的案件警示教育。
县文广新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文化系统开展宣传活动。
县工商质监局:负责组织安排全县工商系统开展宣传活动,负责在活动期间加强对各类涉嫌非法集资广告的清理工作。
县法制办:负责组织开展防范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月活动中的法律知识普及工作。
人民银行县支行:负责组织安排县内人行系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抓好以第三方支付为代表的案例警示教育。
县银监办:负责组织全县银行系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重点抓好银行业从业人员参与非法集资、P2P网络借贷等案例警示教育。
五、工作要求
(一)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活动要求,积极参与,明确工作职责,确保宣传月活动平稳、有序、有效开展。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大力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扩大影响力和宣传覆盖面。
(二)及时报送工作情况
全县各处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在宣传活动月中要注意收集各类文字、图像资料,及时通过简报等形式报告活动开展情况。活动结束后,要整理活动成果,形成工作总结,于6月8日下午5:00前通过党政网报送县处非办(县金融国资局)。
(三)加强督导保证质量
县处非办将抽调人员组成督导工作组对各成员单位处非宣传工作进行督导,通过督导推动处非宣传月活动扎实有效开展。
(四)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
各成员单位要以活动开展为契机,加强横向沟通交流,注重借鉴其它地区、行业好的经验做法,推动宣传教育工作长期化、经常化、规范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风险的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从源头上有效遏制住非法集资现象高发势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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