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财产管理制度,菁选2篇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1 一、财务制度: 1、实行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的干部、报帐员、实物采购、保管员等工作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会计法,应有相互协作监督制约的关系。在理财管物中严格按照政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财务财产管理制度,菁选2篇,供大家参考。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1
一 、财务制度:
1、实行岗位责任制。从事财务管理的干部、报帐员、实物采购、保管员等工作人员应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执行会计法,应有相互协作监督制约的关系。在理财管物中严格按照政策法令,规章制度和标准办事,每学期进行一次考评,发给最高不低于教师*均教学目标管理奖。
2、收费制度。根据财政局、物价局、教育局等单位核准的收费标准,由总务处组织人员在每学期初收足收好应收的费额。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学生额外收费(上级临时通知的专项经费除外),杜绝由乱收费引发的影响学校声誉的做法。在收费时要开具由市财税局统一印制的发票,所收款项要及时足额上解市财政。
3、审批制度。凡实物采购 、办公支出、差旅费等一切财务开支均需有经手人、证明人签字,校长审批。白条限额在100元以下,100元以上都应是正式发票;千元以内可以现金支付,千元以上,由核算中心予以汇款。学校发放的结构工、各项补贴由总务主任根据各部门提供的数据审核、由校长审批后发放。
4、经费报销验收制度。财会人员应严格按自己的职责办事,对经费的支付应按规定进行审核。报销手续要有正式原始凭证,所有支出发票(包括银行里的托收承付款项)要有经办人,证明人,审批人签字方能报销。根据发票注明的日期于一周内由当事人来总务处报销,最迟不超过半月,对不符合财政规定或未经审批和违期的发票,财会人员有权不予报销。凡核算中心退回的不规范发票要补办有关手续。
5、接待制度。严格执行瑞安市教育局瑞教[20xx]177号关于转发市纪委重申落实公务接待若干规定的通知,每次公务接待由校长办公室专门负责安排接待,填写接待审批卡、校长批准后由总务处统一经办。本市客人按市定工作餐标准报销。每人每餐不得超过30元;接待贵宾或上级(指温州市级以上)的标准应控制在每人每餐60-80以内,酒水费外加,超出标准由陪同人员负担。陪客采用分线陪客方法,陪客人员每桌1-2人。
6、预决算制度。每年初由总务处作出经费预算方案,提交校务会讨论,通过后予以实施。各部门要根据预算方案的额度组织活动,不得超预算的安排,每年终时由总务处组织决算并报校务会及全体教职工,以供下年度参考。
7、民主理财制度。财务人员要经常分析经济活动情况,主动向主管校长和上级财会、银行部门如实报告情况,接受上级及审计部门的检查、监督。
8、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肃执行*281号关于收支两条线管理的命令,做到收支依法合法。不得截留、挪用、坐收坐支收费收入。有关责任人要照章办事,违者责任自负。
9、几项开支规定
①出差人员,参加有关会议的差旅要凭有关部门负责人证明签字,公差应由行政值日出具证明,按出差审批权限,审批后予以报销。
②差旅费开支标准:根据市财政局文件规定,制订差旅费开支标准
出差地点交通费市内交费住宿费标准伙食补助费标准(略)
凡住宿少于标准可领取50%住宿节约费,超过标准的部分自负20%超过标准80元以上部分自负50%,参加会议、学习,培训的人员不发
住宿节约费,由接待单位免费接待一律不予报销 。
凡参加各部门各系统举办的短期(三个月以下)培训学习班,伙食补贴标准为:省外每人每天15元。省内每人每天12元,市内每人每天10元,培训时间在三个月以上减半发给。
因工作需要市内交通费不够者要加以说明按实报销。
凡有会务费的不再领取伙食补贴费。
会议费。根据会议记录会议时间在半小时内的不发会议费,在一小时外的每次每人发会议费10元,超过二小时的发20元。校务会或行政人员参加各线召开的会议均不发会议费。
教师职务评审费。学校限报一次评上的评审费,余者教师自负。
1人1天不得重复补贴,补贴额以高额为准。
二、财产管理:
1、固定资产管理责任制。
凡新添置的固定资产由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入库单,将其中一联转交财务报帐员,由财务报帐员登记固定资产总帐和分类明细账,同时填写固定资产登记卡,将此卡,插入相应的分类中;凡领用的固定资产由实物保管员填制固定资产出库单,并按使用科室(人)和存放地点设账,保管责任要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人,做到谁用谁管用管结合。各部门的负责人作为财产保管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学生寝室管理员应将教室、寝室的桌、椅、床等设备落实到每位学生,教工活动器具由工会负责保管,要保证每一件校产都有人管,人人是财产的保管员。
2、固定资产定期清查盘点和赔偿规定。
实验器材,电教设备,图书资料,音体美劳器材、电脑等贵重教学设备每年暑期清查盘点;教室寝室中学生使用保管类设备每学年初登记,每学期末清查盘点验收;处室、段组的办公设备,家具等每学年末清查盘点登记,做到帐卡物相符。经清查盘点或*时发现有损坏或丢失(失窃)的.要查明原因,凡违章使用管理失职造成的损失要负担修理费或参考原价酌情培偿。对固定资产的减少(包括调出,报废,报损,丢失等)应及时报告实物保管员验收、鉴定和办理注销、赔偿手续,对不能使用的已损资产应凭旧物到实物保管员处调换新物。
3、固定资产添置采购工作。
根据相关规定,凡列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必须通过*采购,总务处把需采购的物品数量按期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进行*采购;凡未列入*采购目录的项目并一次性采购万元以下的物品及劳务,或由市采购办委托学校自行采购的,学校应成立采购小组并按文件所规定的程序进行公开采购,同时将采购的物品名称规格,价格予以公开,并上报市教育局计财科审批报销。
4、不属固定资产的材料和低值易耗品管理规定。
因办公、工作需要须添置的低值易耗品,使用处室或个人先填写购物申请表,经审批后由校采购监督员与使用处室有关内行人共同采购,经实物保管员验收签字,校长审批后予以报销。实物保管员应设立低值易耗品登记薄,分别登记购入和领用情况,以备待查
5、奖励和处罚制度。
爱护校产,人人有责,要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共财产教育,树立人人爱护校产的良好风气。要建立奖励和处罚制度,确保校产安全。对校产保管使用工作做好的第一责任人由总务处提供资料,校长室负责给予表扬和奖励,奖金在目标管理奖中发放,对属于责任事故的损坏,丢失随时责令赔偿。
财务财产管理制度2
1、设会计、出纳管理财务收支事务。以上级财政规定为会计事务处理准则,做到经常核对帐目,保证帐目相符,根据上级批准的计划和预算,支付各项资金,保证资金使用合理。
2、支付款报销手续要健全,报销单据必须先经园长同意签字后,再由经手人、验收人签字,方可由会计师审核报销支付,凡违反财经制度的,一切开支有权拒绝报销。
3、财务人员要加强请示汇报,重大开支不得擅自处理,要经领导审批方能支付。
4、园内各种财产都要登记注册,贵重物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对自然损坏的物品做到定期维修,对人为的不合理损坏物品应追究责任,并按制度赔偿。
5、管理人员要定期、不定期地到各班检查掌握物资使用情况,避免积压与浪费,每学期按各班实际需要的日用品发放一次,每两星期按各部门需要,发放一次后勤劳防用品,并做好记录,在节约的基础上保证各项供应工作。
6、加强房屋、设备管理,并及时做好房屋、水电维修工作,保证安全,防止出事故。
7、各部门需要添置物品,先向管理人员请购,再经园长同意签字后,并填好请购单,方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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