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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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5篇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篇1
一、总则
(一)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四)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五)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机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六)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七)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科室为专门的医德考评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
二、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一)考评内容详见附表。
(二)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1. 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2. 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3. 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三)医德考评设立加分项目和减分项目,加分项目主要包括参加长期性政府指令性任务、自觉抵制商业贿赂表现突出及良好的服务态度等事项;减分项目主要包括在诊疗活动中服务态度差、有违职业操守、有违法违规行为等事项,具体见附件2《医德考评标准》。
(四)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 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 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 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 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 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 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 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 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 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三、考评结果
(一)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二)优秀得分为90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89分且无一项扣15分;一般得分为60-79分;较差得分为60分以下。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10%—15%。
(三)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四)医德考评应作为医务人员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五)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及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水平,建立对医务人员规范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护士条例》、《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及《关于实行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医务人员是指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的医师、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第三条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第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其辖区内医疗机构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
第五条 医疗机构为医务人员的医德考评机构,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第六条 医疗机构要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要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第七条 医疗机构应当指定职能科室为专门的医德考评机构,负责拟定医德考评工作制度,对医德考评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考核结果的评定,保证考评工作规范进行。
第二章 考评内容、标准及方式
第八条 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第九条 医德考评基本标准分80分,为医务人员的基础分,设立加分和扣分项目。如有加分或扣分,则在基础分的基数上进行加、减,加减后的分数为医务人员的实际得分。如既无加分,也无扣分,则维持80分的基础分。
第十条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二)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第十一条 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对待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一视同仁;
(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第十二条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二)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三)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第十三条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方面,基础得分为15分。
(一)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二)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三)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四)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五)不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
第十四条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面,基础得分为15分。
(一)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二)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三)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第十五条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二)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
第十六条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方面,基础得分为10分。
(一)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二)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 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和院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开展。院外考评主要以患者考评为主,具体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八条 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一)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医德考评的内容和标准,结合自己实际表现,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价。
(二)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每个人日常的医德行为进行评价。
(三)单位评价。由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根据自我评价和科室评价的结果,将日常检查、问卷调查、患者反映、投诉举报、表扬奖励等记录反映出来的具体问题作为重要参考依据,对每个医务人员进行评价,作出医德考评结论并填写综合评语。
第十九条 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
(一)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
(二)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
(三)积极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社区牵手行动”等卫生扶贫项目;
(四)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等;
(五)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
(六)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
(七)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
(八)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
第二十条 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减分项目
(一)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二)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
(四)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
(五)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
(六)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七)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八)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
(九)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十)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十一)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十一)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二十一条 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一)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三)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四)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五)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六)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七)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八)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九)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第三章 考评结果
第二十二条 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第二十三条 优秀得分为95分以上且无扣分;良好得分为80-94分且无一项扣10分;一般等分为60-79分;较差等分为60分以下。
第二十四条 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一般掌握在本单位考评总人数的百分之十,最多不超过百分之十五。
第二十五条 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第二十六条 医疗机构对本单位的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职业道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
第二十七条 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要按照《浙江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一、总则
1、医德考评对象为医生、护士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行政后勤人员。一年为一个考评周期。
2、医德考评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
3、医院为每位医务人员建立医德档案,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
二、考评内容
医德考评的主要内容包括七个方面
1、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5、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6、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7、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三、考评方法
1、医德考评以院内考评为主,结合服务对象反映评价,具体由医院的医德考评机构组织实施。
2、医德考评分为三个步骤:
(1)自我评价;(2)科室考评;(3)医院考评。
3、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加分项目: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救援工作;
(2)积极参加援外医疗队;
(3)积极参加“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医疗卫生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常联系、常指导、常服务”(三进三常)等公益性医疗卫生服务项目;
(4)收到患者的表扬信件、锦旗(框),以及先进事迹在新闻媒体宣传的;
(5)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与工作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
(6)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
(7)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纠正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
(8)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国家、省、市、县级奖的;在省级及以上刊物上发表高质量论著的。
4、以下内容为医德考评的减分项目
(1)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
(2)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上班着装不整洁、不挂牌上岗、语言不文明、行为不高雅;
(4)泄露病人的医密,造成不良影响;
(5)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拖现象,经查实;
(6)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
(7)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
(8)有滥检查、滥用药、开大处方行为的;
(9)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
(10)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
(11)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造成不良影响或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
(12)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
5、医务人员在考评周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德考评结果应当认定为较差: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在发生的医疗事故中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情节严重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9)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四、考评结果
1、医德考评结果分为考评得分和考评等次两部分,医德考评结果分为四个等级:优秀、良好、一般、较差。
2、医德考评要严格坚持标准,考评结果要进行公示,并与医务人员的晋职晋级、岗位聘用、评先评优、绩效工资、定期考核等直接挂钩。
3、医院对医务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医德考评应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医德考评结果为优秀或良好的,年度考核方有资格评选优秀,技术职务聘任和先进评选优先考虑。医德考评结果为一般的,年度考核只能为基本合格。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年度考核为不合格;连续两年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专业技术职务降低一级聘任;连续三年及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调离现专业岗位。
4、根据《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卫医发〔2007〕66号)规定,医务人员定期考核中的职业道德评定,以医德考评结果为依据。考核周期内(每两年为一个周期),有一次以上医德考评结果为较差的,认定为考核不合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处理。
5、医院考评的得分及确定的考评等次是医务人员医德考评的最终结果。执业医师的医德考评结果,按照《江西省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报送执业医师定期考核机构,同时报送医师执业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篇2
医院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及考评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和医疗服务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提高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为目标,以考核记录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状况为内容,以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改善医疗服务态度、优化医疗环境为重点,强化教育,完善制度,加强监督,严肃纪律,树立行业新风,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服务。
第三条 通过医德医风规范化建设,培养和造就一支医德高尚、技术精湛、作风严谨、清正廉洁的医疗卫生队伍,自觉养成良好的社会主义医德医风。
第四条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化建设工作纳入医院日常管理,作为医院管理的重要内容。
第二章 考评范围及内容
第五条 考评范围包括全院各级各类医生、护理及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统称医务人员)。
第六条 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考评内容:考评以表格形式,量化指标,根据具体分数确定等级,内容如下: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政治理论和职业道德学习,树立救死扶伤、以病人为中心、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和服务意识,大力弘扬白求恩精神。
2、增强工作责任心,热爱本职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
(二)尊重患者的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对患者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贫富都平等对待,不得歧视。
2、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尊重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严格遵守卫生法律法规、卫生行政规章制度和医学伦理道德,严格执行各项医疗护理工作制度,坚持依法执业,廉洁行医,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2、在医疗服务活动中,不收受、不索要患者及其亲友的财物。
3、不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不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给予的财物、回扣以及其他不正当利益,不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
4、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5、不违反规定外出行医,不违反规定鉴定胎儿性别。
(四)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关心、体贴患者,做到热心、耐心、爱心、细心。
2、着装整齐,举止端庄,服务用语文明规范,服务态度好,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和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和用药指南,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和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援外等医疗活动。
2、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的关系,互相尊重,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步。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 组织领导
第七条 医德医风考评领导小组组长由党委书记、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院领导担任,成员由党办、院办、医务、护理、人事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由党办牵头负责。
第四章 考评的主要方法与应用
第八条 医德考评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坚持定性考评与量化考核相结合,与医务人员的年度考核、定期考核等工作相结合,纳入医院管理体系。医院每年进行四次,每季度一次,第四季度为总评,考评结果记入医务人员医德档案。考评工作分为三个步骤: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篇3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卫生部《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标准
基本标准(基础分100分)
1、救死扶伤,极端负责(20分)。医院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十七大”精神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已任,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做到热爱本职,安心工作,坚守岗位,尽职尽责,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工作一丝不苟,不怕脏,不怕累,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献身卫生事业。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10分)。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3、举止端庄,文明服务(15分)。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举止稳重,仪表端庄,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做到检查细心、治疗精心、解释耐心、听取意见虚心、让病人及家属放心,不发生冷、硬、顶、推现象。
4、廉洁奉公,不谋私利(30分)。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不以工作之便谋私利,不接受病人的吃请、馈赠,不勒索病人财物,不滥检查、滥开大处方。
5、言语谨慎,保守医密(7分)。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6、团结协作,尊重同行(5分)。团结协作,自觉维护集体荣誉,互相尊重,取长补短,不讲不利于团结的话,不搞亲疏有别,不做忌贤妒能和影响团结的事,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共同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7、钻研技术,精益求精(5分)。对业务技术精益求精,虚心学习,刻苦钻研,有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和奋发向上的进取精神,吸收国内外先进经验,更新知识,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运用新的医学模式,发展医学科学,提高业务技术和管理水平。
扣分标准
1、热爱专业,坚守岗位,救死扶伤,尽职尽责,及时解除病人病痛。一项未做到,扣除3—10分。
2、尊重病人人格,不讽刺挖苦病人,不调戏女病人,对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一视同仁。一项未做到扣除2—3分。
3、对病人语言文明,态度诚恳和蔼,解答问题耐心,仪表端庄整洁,举止稳重。一项做不到扣除3—5分。
4、遵守医德纪律,不接受病人宴请和钱物,不开人情方、人情假、“搭车药”,不滥检查、乱开药、乱收费,处处维护病人的利益。违反一项,一次扣除15—30分。
5、对病人的疾病相关隐私不得泄露,不拿病人病情当谈话笑料。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6、同事之间要团结协作、互敬互爱、互相支持、互相帮助,遇到疑难病人不得推诿扯皮,工作中不得抬高自己,贬低他人。违反一项,一次扣除4—6分。
7、为了病人,刻苦钻研技术,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工作细致,操作细心,不发生差错、事故。发生一次差错扣除5—10分,发生事故直接扣除10分。
二、考评方法
医德医风评价分为四个等次: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按照《医德医风考评档案》内容进行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社会评价,并确定等次。
1、自我评价:医务人员各自根据考核的7条标准内容和加分、扣分项,结合自己的实际表现,认真逐一对照检查,实事求是地进行自我评分。
2、科室评价:在医务人员自我评价的基础上,以科室为单位,由科室考评小组根据个人日常医德医风行为、工作表现进行评价打分。
3、领导评价:由党支部考评小组组织进行。根据自我评价、科室评价、日常行为纪实,对每个工作人员进行逐个评价,并填写考评组评语。
4、社会评价:由院办公室组织考评。参照自我评价、科室评价、领导评价情况,根据个人参加医德医风培训情况,在医德医风出院病人、门诊病人调查问卷反馈情况,病人投诉情况及现实表现进行总评,确定考评等次。
考评结果:总分达98分为优秀,90分—97分为良好,80分—89分为合格,79分以下(含97分)为不合格。
三、组织实施
1、评价范围。医院在编职工均接受评价。
2、评价要求。每年开展两次考评,半年一次,评价结果归入个人医德医风档案或人事档案。
3、奖惩规定。医德医风考评结果与综合目标考核挂钩,作为应聘、提薪、晋升、评先的首要条件。每年对医德医风“优秀”人员给予奖励表彰;对医德医风“不合格”者进行批评教育,取消该年度的评先资格,并限期改正。被评为“不合格”者,暂缓晋升、聘任或调离原工作岗位,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4、组织领导。医德医风工作在院党支部统一领导下,院办公室具体组织实施,有关职能科室积极配合,落实责任。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篇4
为进一步加强卫生行风建设,健全医德医风教育、制度、监督、考评长效工作机制,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评内容及评扣分标准
⒈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每次加1分,最多加5分,表现突出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2)收到表扬信件、锦旗、镜匾,一次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表扬的对象是集体的,直接参与表扬所指事项的有关人员各加1分。
(3)不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无故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活动,每次扣2分;
(4)无故迟到或早退,每次扣2分;旷工每次扣10分;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每次扣5分。
(5)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或因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的扣5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10分。
2.尊重病人的人格和权利,为病人保守医疗秘密
(1)对待病人有厚此薄彼现象,被投诉经核实的扣5分。
(2)泄露病人医疗秘密,造成不良影响,情节较轻的扣5分,情节严重的扣10分。
(3)对在工作岗位上无端受到病人及家属谩骂 、殴打仍忍辱负重,继续履行职责的,视其情节加5-10分。
3.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被投诉服务态度差,有生、冷、硬、顶、推现象,经核实的扣10分,造成较坏影响的扣15分,性质恶劣、严重影响医院形象的扣30分。
(2)上班着装不整洁每次扣2分、不挂牌上岗每次扣2 分、语言不文明,每次扣2分。
(3)与服务对象发生争吵,且引发争吵的主要原因在医院工作人员本身的扣15分;主要原因在服务对象的扣5-10分;根据情节轻重扣5-10分。
4.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6分。
(2)自觉拒收病人及其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或有关部门的,每次加2分,最多加8分。
(3)在医疗服务活动中,有索要、收受病人及其家属财物的扣30分。
(4)利用工作之便收受任何形式的回扣的,扣30分。
(5)利用工作之便,向服务对象推销药品、保健品、器械等物品谋取私利的扣30分。
(6)以介绍患者到其他单位检查、治疗和购买药品、医疗器械等为由,从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扣30分。
(7)为服务对象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的扣30分;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的扣30分。
(8)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扣30分。
(9)违反规定私自外出行医的扣10分。
5.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医务人员有滥检查、滥用药行为的扣20分;有开大处方行为的每次扣5分。
(2)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收、乱收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属科室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10分;属个人工作失误造成多收的,扣个人5分。情节严重的,科室主要负责人和当事人各扣30分。
(3)参加省、市等安排的卫生扶贫项目,加2分,受到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分。
6.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扣10分;造成严重后果的扣20分。
(2)故意捏造或歪曲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损害单位及他人名誉的扣20分;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扣科室当事人10分;造成严重影响的扣20分。
7.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有发明创新或开展新项目、新技术获行政部门表彰的,加2分;属于集体发明创新的,前3名者加分。
(2)在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错或责任事故的加5分。
(3)工作中出现一般差错、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扣3分;发生较大差错、造成不良影响的扣15分;发生医疗事故负有完全或主要责任的扣30分。
8. 一票否决
(1)在医疗服务活动中索要患者及其亲友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2)在临床诊疗活动中,收受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生产、经营企业或经销人员以各种名义给予的财物或提成的;
(3)违反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多记费、多收费或者私自收取费用,情节严重的;
(4)隐匿、伪造或擅自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的;
(5)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发生医疗事故或严重医疗差错的;
(6)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或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的;
(7)医疗服务态度恶劣,造成恶劣影响或者严重后果的;
(8)其他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医学伦理道德的情形。
(9)其他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分的。
二、考评方法
医护人员医德医风考评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并按下列条件确定:优秀:考评得分≥95分;良好:考评得分≥80分;一般:考评得分≥60分;较差:考评得分
医德医风考评公示制度范文篇5
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为加强医院的科学管理,增强医务人员的服务理念和职业道德,提高服务质量,特制定医德医风考评制度。
一.制定医德医风考核制度,并将其纳个人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与绩效工资挂钩。
二.利用各种会议组织全院职工认真学习医德规范,进行医德医风教育,并注意抓典型,以点带面。
三.大力提倡四种精神,即主人翁精神、奉献精神、艰苦奋斗及团结协作精神,努力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医务工作者。
四.抓典型树新风,及时总结经验,树立典型,弘扬正气,激励全院职工争创合格的医务工作者。
五.职工的考核由卫生院成立的考核组,按要求及时对全院职工进行考核。
六.坚持定期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做好日常考核工作,坚持平时检查考核,并做好记录。
七.采取多方位、多渠道考核与评价
1、卫生院每月组织召开一次工作座谈会,听取职工、病人、陪员和群众的意见,并每季度向患者、群众发放《患者意见建议征求表》,将征求到的意见及时归纳汇总,对突出的问题要认真分析研究,制定改进措施。
2、设置医院意见箱和监督举报电话,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八.将医德医风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挂钩,并按照医院职工管理制度进行奖励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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