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1 为加强管理,提高修理厂维修质量,保证维修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文明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供大家参考。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1
为加强管理,提高修理厂维修质量,保证维修安全,特制订本规定。
一、文明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保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保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保持清洁。使用文明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接受用户宴请,不接受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保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保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文明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文明生产监督人。
二、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况,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己或被他人伤害。
9、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责任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0、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1、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三、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四、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况对责任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五、其他
1、本规定适用于维修厂所有员工。
2、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2
为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管理,确保车辆车况良好,做到有计划地安排车辆维修,减少费用,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1、车辆维修、保养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运输服务中心成立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工作小组成员由运输服务中心员工民主选举产生,工作小组对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实施全面管理、监督。
2、为保障维修质量,节俭资金,堵塞漏洞,车辆的维修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实施,定点修理厂应当是具备专业资质、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具有必须规模的正规修理厂。汽车维修定点企业的"确认工作由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运输服务中心主任、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成员共同确认。
3、驾驶员必须精心维护保养车辆,刻苦钻研业务技能,对车辆要勤检查,勤清洁,勤紧定,勤润滑。注重车辆出场前、执行任务途中和回场后的检查,随时坚持车辆有良好的技术性能,并按规定里程及时例保,确保车况良好。
4、车辆需维修时应由驾驶员申报修理项目,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根据申报项目检验车辆,拟定修理项目,开具车辆定点维修单,驾驶员凭车辆维修单到指定的特约维修单位进行维修保养。维修所需更换的材料清单必须由驾驶员签字确认,更换大配件必须将旧配件带回交办公室(车队)审验。
5、车辆在维修过程中,车管人员、驾驶员应加强监督,如实际维修项目和车辆送修单不相符时,应到修理厂核实,车辆修复后驾驶员应认真检验车辆,确认维修质量后在修理结算单签名。驾驶员在修理过程中不得故意多报维修项目,弄虚作假,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6、车辆长途在外发生故障,驾驶员应及时向运输服务中心主任及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汇报,经领导同意后根据其故障维修的难易程度和费用大小,决定修理地点,更换配件须带回方可报销。
7、*时车辆日常自行保养,所需购买的机油及确需更换的常用小配件等应由车辆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统一采购,凡个人自作主张随意购买的不予报销。
8、车辆送厂维修保养费用一律凭车辆维修单、驾驶员签字认可的修理结算单由维修保养工作小组确认后统一与修理厂结算。
9、车辆例行保养由车辆保养维修工作小组确认后实施;修理费用在3000元以上的维修项目由后勤服务中心批准。
10、本规定由运输服务中心负责修订、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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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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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理厂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动车维修经营活动,维护机动车维修市场秩序,保护机动车维修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障机动车运行安全,保护环境,节俭能源,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遵守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机动车维修经营,是指以维持或者恢复机动车技术状况和正常功能,延长机动车使用寿命为作业任务所进行的维护、修理以及维修救援等相关经营活动。
第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依法经营,诚实信用,公*竞争,优质服务。
第四条机动车维修管理,应当公*、公正、公开和便民。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封锁或者垄断机动车维修市场。
鼓励机动车维修企业实行集约化、专业化、连锁经营,促进机动车维修业的合理分工和协调发展。
鼓励推广应用机动车维修环保、节能、不解体检测和故障诊断技术,推进行业信息化建设和救援、维修服务网络化建设,提高机动车维修行业整体素质,满足社会需要。
第六条交通部主管全国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交通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领导本行政区域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机动车维修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依据维修车型种类、服务本事和经营项目实行分类许可。
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维修对象分为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和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四类。
汽车维修经营业务、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本事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二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三类维修经营业务。
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根据经营项目和服务本事分为一类维修经营业务和二类维修经营业务。
第八条获得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一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专项修理和维修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二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相应车型的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维修救援和专项修理工作;获得三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三类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分别从事发动机、车身、电气系统、自动变速器维修及车身清洁维护、涂漆、轮胎动*衡和修补、四轮定位检测调整、供油系统维护和油品更换、喷油泵和喷油器维修、曲轴修磨、气缸镗磨、散热器(水箱)、空调维修、车辆装潢(蓬布、坐垫及内装饰)、车辆玻璃安装等专项工作。
第九条获得一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摩托车整车修理、总成修理、整车维护、小修、专项修理和竣工检验工作;获得二类摩托车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能够从事摩托车维护、小修和专项修理工作。
第十条获得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许可的,除能够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经营业务外,还能够从事一类汽车维修经营业务。
第十一条申请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应当贴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维修车辆停车场和修理厂房。租用的场地应当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修理厂房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从事汽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从事其他机动车维修经营业务的设备、设施的具体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执行,但所配备设施、设备应与其维修车型相适应。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应当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并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从事一类和二类维修业务的应当各配备至少1名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汽车或者其他机动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3、从事三类维修业务的,按照其经营项目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从事发动机维修、车身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自动变速器维修的,还应当配备技术负责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技术负责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及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4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修理管理制度、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从事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的汽车维修经营者,除具备汽车维修经营一类维修经营业务的开业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作业资料相适应的专用维修车间和设备、设施,并设置明显的指示性标志;
(二)有完善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包括报告程序、应急指挥以及处置措施等资料;
(三)有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四)有齐全的安全操作规程。
本规定所称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维修,是指对运输易燃、易爆、腐蚀、放射性、剧毒等性质货物的机动车维修,不包含对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罐体的维修。
第十三条申请从事摩托车维修经营的,应当贴合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摩托车维修停车场和修理厂房。租用的场地应有书面的租赁合同,且租赁期限不得少于1年。停车场和修理厂房的面积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二)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所配备的计量设备应贴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经法定检定机构检定合格。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三)有必要的技术人员:
1、从事一类维修业务的应当至少有1名质量检验人员。质量检验人员应当熟悉各类摩托车维修检测作业规范,掌握摩托车维修故障诊断和质量检验的相关技术,熟悉摩托车维修服务收费标准及相关政策法规和技术规范。质量检验人员总数的6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2、按照其经营业务分别配备相应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的维修技术人员应当熟悉所从事工种的维修技术和操作规范,并了解摩托车维修及相关政策法规。机修、电器、钣金、涂漆维修技术人员总数的30%应当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
(四)有健全的维修管理制度。包括质量管理制度、安全修理管理制度、摩托车维修档案管理制度、人员培训制度、设备管理制度及配件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五)有必要的环境保护措施。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摩托车维修业开业条件》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申请从事机动车维修经营的,应当向所在地的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二)经营场地、停车场面积材料、土地使用权及产权证明复印件;
(三)技术人员汇总表及相应职业资格证明;
(四)维修检测设备及计量设备检定合格证明复印件;
(五)按照汽车、其他机动车、危险货物运输车辆、摩托车维修经营,分别供给本规定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规定条件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十五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和《交通行政许可实施程序规定》规范的程序实施机动车维修经营的行政许可。
第十六条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机动车维修经营申请予以受理的,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贴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在10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明确许可事项;不贴合法定条件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不予许可的决定,向申请人出具《不予交通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持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申请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可由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向连锁经营服务网点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下列材料,并对材料真实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职责:
(一)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复印件;
(二)连锁经营协议书副本;
(三)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
(四)连锁经营服务网点贴合机动车维修经营相应开业条件的承诺书。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查验申请资料齐全有效后,应当场或在5日内予以许可,并发给相应许可证件。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的经营许可项目应当在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许可项目的范围内。
第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实行有效期制。从事一、二类汽车维修业务和一类摩托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6年;从事三类汽车维修业务、二类摩托车维修业务及其他机动车维修业务的证件有效期为3年。
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统一印制并编号,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按照规定发放和管理。
第十九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在许可证件有效期届满前30日到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换证手续。
第二十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按照本章有关规定办理行政许可事宜。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等事项的,应当向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需要终止经营的,应当在终止经营前30日告知作出原许可决定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维修经营
第二十一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经批准的行政许可事项开展维修服务。
第二十二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件和《机动车维修标志牌》悬挂在经营场所的醒目位置。
《机动车维修标志牌》由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按照统一式样和要求自行制作。
第二十三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得擅自改装机动车,不得承修已报废的机动车,不得利用配件拼装机动车。
托修方要改变机动车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和车架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在查看相关手续后方可承修。
第二十四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确保安全修理。
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应当执行机动车维修安全修理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第二十五条机动车维修产生的废弃物,应当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六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公布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和收费标准,合理收取费用。
机动车维修工时定额可按各省机动车维修协会等行业中介组织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维修经营者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后的标准执行,也可按机动车修理厂家公布的标准执行。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优先适用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备案的标准。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将其执行的机动车维修工时单价标准报所在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备案。
机动车修理厂家在新车型投放市场后一个月内,有义务向社会公布其维修技术资料和工时定额。
第二十七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使用规定的结算票据,并向托修方交付维修结算清单。维修结算清单中,工时费与材料费应分项计算。维修结算清单格式和资料由省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制定。
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不出具规定的结算票据和结算清单的,托修方有权拒绝支付费用。
第二十八条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应当按照规定,向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统计资料。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为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九条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应当按照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统一经营方针、统一服务规范和价格的要求,建立连锁经营的作业标准和管理手册,加强对连锁经营服务网点经营行为的监管和约束,杜绝不规范的商业行为。
修理厂管理制度2
一、汽车及大型机械在解体或修理时,必须架稳垫实。大型机械的转盘应卡死固定,防止旋转。在千斤顶顶起后而未支架牢固时不得进行修理工作。
二、拆装螺丝等应正确选用扳手,拧紧时用力均匀,使用活扳应于工件吻合,开口扳手不得相互咬接使用,不准用榔头松紧螺丝。
三、起吊发动机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吊臂下面严禁操作和人员通过。
四、拆下的机件应放稳妥,大型轴件等不得放立在车旁,以防倒下发生事故。
五、拆装弹簧的机件时,应先做好安全措施,严防零件弹出伤人。
六、转动发动机曲轴,应用手摇柄、撬棒等工具,禁止用手扳风扇叶子。
七、装配钢板销子或其它机件销子时,禁止用指对孔,应用对孔工具校对。
八、禁止用汽油刷洗发动机和马达,以免引起火灾。
九、自卸汽车大箱顶起后,必须支撑牢固。大箱升起或落下时,人不得站在或探向车厢的下面。
十、拆、装轮胎工作,应遵守轮胎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修理车间和现场修理,必须保持良好的照明设备。
十二、试车应由驾驶员或检验员操作,严禁非驾驶员开车。
十三、工作中不得在油桶油盆的工作场所吸烟。
十四、工作完毕,应将油料等易燃品放到规定的地方。
修理厂管理制度3
一、礼貌周到文明服务
1、从业人员应身穿统一的工作服,佩戴工作胸牌,用语文明、迎送有礼。
2、耐心听取客户诉求,实事求是与客户沟通,尊重客户的知情权。
3、为客户提供全程服务,接待员要为客户联系各部门、人员办理业务手续。
4、公开有关证照、主要的维修项目及其工时收费表、质量保证承诺、服务程序。
5、公开投诉电话,设置意见薄、投诉箱,对客户的意见、投诉要有答复。
二、管理有序环境整洁
1、厂区环境保持清洁,厂房明亮、通风,各区域、岗位有标识。
2、各类物资定置存放,堆放整齐,废旧物资及时清理。
3、厂区应设有用于客户接待、休息的场所。
4、接车、生产、交车、投诉、索赔、跟踪服务要做到规范化、制度化。
5、实行定人定岗定责,落实岗位责任制度和岗位责任追究制度。
三、明码标价收费合理
1、企业应编制维修工时定额表、工时费用明细表。
2、确定维修项目时,要以检测诊断结果为依据。
3、维修配件、材料要有进出台帐记录,进货票据要妥善保存。
4、维修收费应合法、合理,符合维修行业的整体水*。
5、维修费用结算后,将工时、材料明细单交客户,维修收费要使用合法收费凭证。
四、信守合同保证质量
1、承修车辆要签订合同或托修单,明确维修项目、费用、质量保证期和双方责任。
2、保证兑现对客户的承诺,为客户排忧解难。
3、维修人员要持证上岗,严格执行维修质量三级检验制度,保存检验数据。
4、对维修配件、材料的质量负责,不使用假冒、伪劣配件、材料。
5、质量保证期内的车辆返修率应低于5%,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要主动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
修理厂管理制度4
修理厂的正常运作与发展跟各成员严格遵循良好的管理规章制度是密不可分的,修理厂管理规章制度的修订刻不容缓。小编为你整理了修理厂管理制度(精选10篇),希望你喜欢。
修理厂管理制度5
一、目的
为保证车辆行驶安全、良好的运行状况以及保养和维修的及时、经济、可靠,特制订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公司车辆。
三、车辆维修保养负责人
车辆的保养及维修由车辆对应驾驶员负责。
四、成立鉴定小组
关于公司车辆的保养维修,公司成立鉴定小组。组长由财务部经理担任,组员由组长指定的2名人员(含司机)担任。鉴定小组的职责:鉴定维修保养后的车辆状况是否合格;鉴定车辆维修保养费用的合理性。
五、车辆的维修保养
1、新车走合保养必须到新车制造厂指定的特约维修站进行保养。
2、驾驶员必须按要求及时对车辆例行保养,做到不超保、不脱保。因保养不及时引起机械损坏或事故的,由驾驶员承担全部损失。
3、各部门车辆需进4S店或汽修厂维修的,驾驶员必须向其部门经理报告,由驾驶员说明具体情况。
4、在行驶过程中发现故障,驾驶员应及时检查,查明原因并判断故障严重程度和对行驶安全的影响程度,主动设法排除故障,或估算费用并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就近寻找修理厂处理;如故障严重应及时汇报,请示处理方案。
5、对于维修保养费用预估在2000元以下的,由驾驶员报部门经理批准;2000元及以上的必须开具《车辆派修单》,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维修。
6、维修时更换部件须将旧(坏)件交回公司验审。
六、费用的报销与鉴定
1、车辆维修保养后,驾驶员凭明细单据予以报销。费用单据的各项开支必须清晰明了的进行标注,不得笼统合并费用。
2、车辆维修涉及更换部件的,旧(坏)件未交回公司的不予报销。
3、对于驾驶人维修保养车辆后的费用单据,鉴定小组要及时查阅,依据符合市场价原则进行评定,对于费用不清、费用不合理部分有权质疑。对于维修保养人(驾驶员)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费用,或者鉴定小组认定的不合理费用,均由维修保养人(驾驶员)自行承担。
七、本规定由财务部负责实施,企管部跟进。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2)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3篇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1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度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2
礼貌生产规定
1、生产车间(场所)严禁吸烟,吸烟至休息室。
2、生产车间(场所)地面清洁无油污,墙面无油渍、无明显划痕,按班组划地承包。
3、废油及时处理,严禁倒入下水道。废油桶(壶)每日及时清除,不得留滞生产车间(场所)。
4、坚持机、手工具清洁,手工具置于柜内,坚持工具柜清洁无油污,工具按层摆放有序,工具柜内不得放置与修车无关的物品,下班后整理清洁工具柜,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机工具使用后及时放于规定区域。
5、严格执行三不落地四清洁,油污不得落地,不慎落地及时处理不留痕迹,工件摆放整齐归位,不给人以杂乱感。
6、统一着装,坚持清洁。使用礼貌语言,不与用户争执。不得向用户索烟,不理解用户宴请,不理解消费,一经查实,作待岗处理
7、工作场所一天一小扫,每台车辆作业完毕后,及时清理场所,一周一大扫,确保场所、机具整齐清洁。
8、工具柜台上方禁止摆放物品,工作衣、工作鞋帽应置于休息室,并确保休息室清洁整齐。
9、严禁油手、污手试车,坚持在修车内清洁,严禁在车内休息闲聊、听收录机。
10、坚持总成修理间干净整洁,所有物品整齐地摆放在货架上,地面、墙壁不得有油污。
11、安全礼貌小组每周检查一次,发现违规吸烟者处以10元次罚款,并责令当场纠正违规行为。
12、中午严禁喝酒。
13、自觉维护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每一天应将门窗及电力设施关好后方可离去。
14、及时洗涤工作服。
15、厂长为各生产班组礼貌生产监督人。
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负责人、生产班组长为所在部门安全第一职责人。
2、全厂职工必须牢记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是最大效益的思想,时刻绷紧安全生产弦,杜绝三违行为,不安全坚决不生产。
3、机修工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维修工艺规范,并做好工作业人详细记录。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4、对移动电器、氧乙炔气、起吊设备、搁车凳使用之前,必须例行检查,切不可粗心大意,怀侥幸思想,否则一时疏忽,终身遗憾。
5、加强工业汽油的领用制度,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时要环视周围情景,严禁明后靠近,必要时设置明显标志,安全使用。
6、休息室、工具柜严禁存放配件、汽油。
7、必须使用搁车凳搁车,搁车时,支撑部位准确可靠,在使用两柱举升器时,离地20cm时,检查是否稳定,确保安全可靠。
8、遇有重载车辆报修时,婉言谢绝或卸载后修理,切不可蛮干惹事。
9、工作过程中,相互不许打玩、嘻闹,严防伤害自我或被他人伤害。
10、有证人员不乱开车,私自动用客户车辆一次罚款100元,发生事故职责自负,无证人员严禁开车。
11、必须经常巡视生产场所,要有预见性,及时发现事故隐患,纠正事故苗头。每月必须进行一次职工安全教育,每月对全厂的移动电器、举升设备、氧乙炔气、灭火消防器材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做好整改记录,每月定期召开一次安全小组会议,并做好会议工作检查记录。
12、材料销售部门、财务部门,要做好防盗工作,闲杂人员不得进入财务室、仓库内。
劳动纪律的规定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违者处罚如下:迟到、早退一次罚款日薪的20%,月累计三次以上者(含三次)加倍罚款。
(迟到、早退30分钟以上为迟到、早退)
2、有事必须请假,半天以上(含半天)需经厂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并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罚。(事假、病假一天以上扣除日薪)
3、无故旷工者,累计超过三天,示为自动离职,同时扣除岗位工资等与其有关费用。
4、上班时,不得无故离岗,有事必须和有关领导请假,否则按早退处理。
5、工作期间,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
设备管理规定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情景对职责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必须停机,在工作中
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情景,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修理厂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公司财产安全,促进企业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和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场所。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根据企业的发展,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成立以总经理为组长、办公室主任和车间主任为副组长、各部门经理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和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公司办公室,主任由办公室主任兼任。
第五条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负责人,车间主任负责维修车间的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办公室主任负责全公司房屋和建筑物的安全完好、防火用电安全及车辆运行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消防、电器设备的正确使用以及人身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的建立健全。
第六条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从实际和经营发展的需要出发,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订并严格贯彻执行各工种及各种机电设备设施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投入和安全防范措施
第七条公司各区域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服务站定人定期对维修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八条在大总成件搬运、车辆装卸、车辆维修过程中,公司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垫木、支撑架、警示牌、装卸机、防护机具设备设施等,以保证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第九条特殊工种岗位,均须按国家规定进行专业培训、持证上岗,包括司机、焊工、司炉工、行吊使用证等。食堂工作人员应每年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持健康证上岗。
第十条针对特定的工作项目,责任部门编制规划时应包括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如车辆大修、房屋建筑物整改、整车配件或旧件的装卸等。
第十一条公司根据岗位的性质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和防护工具,公司员工必须正确地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有计划地经常组织员工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意识、安全基础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等。
第十三条公司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国家和公司的有关安全规定,确保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在组织学习和培训的基础上,必要时组织考核,考核合格的才能上岗,并签订相应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或《安全协议书》。
第十四条车间主任应随时掌握维修进厂车次、维修进度,对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措施、不安全的行为等应随时进行检查和现场指正。各部门领导应每天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查,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抽查,随时纠正员工违反安全规定的不良行为和习惯,发现问题及时采取防范措施。把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活动中。
第十五条使用行车吊装时,由维修班长本人操作,并且有指定的监护人(特殊情况下应请示车间主任),吊装大箱及其它重物时,车间主任必须在场指导;车间内的氧焊、电焊设备须由专人使用,其他维修人员一律不得动用。电路和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必须在电闸处安排监护人。
第十六条维修车间及维修作业现场,严禁吸烟。
第十七条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客户车辆。出厂检验需要进行试车时,必须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严禁无证驾驶。
第十八条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除在用的以外,存放在指定位置,氧气瓶和乙炔瓶不得存放在同一地点。非电工不得启动备用电机,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第十九条驻站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公司门卫制度,夜间驻站人员非因公外出或夜不归宿发生的任何人身安全、社会治安事件纯属个人行为,公司概不负责,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
第五章安全隐患和应急预案
第二十条各部门领导在巡查、督促和检查安全生产时,发现安全隐患,必须当场纠正,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同时做到事故隐患不过夜,对当天解决不了的必须采取封存、警示等防范措施。
第二十一条各员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者部门经理、离现场最近的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应建立有效应急预案,包括安全领导小组有效的通讯方式,建立火警、医护急救的有效联系方式,出现人身伤害、火灾等安全事故时的应急预案。
第六章安全事故报告
第二十三条公司建立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明确事故发生后的快速响应及相应的措施。
第二十四条安全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的任何人员均有义务立即向现场负责人报告,事故较大或事故没有得到及时控制的,还应同时报告公司第一安全负责人及总公司总经理、董事长。
第二十五条现场负责人或公司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第二十六条在采取相应抢救措施后,现场负责人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拖延不报,事故现场人员必须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二十七条在采取相应的抢救措施后,公司第一负责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市安全生产管理局。成立调查小组或联合小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第二十八条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安全事故处理要做到“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责任不明不放过,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不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七章检查与考核
第二十九条公司任何员工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进行制止,有权向安全领导小组报告。
第三十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权拒绝违反安全规定的指挥和指令,遇到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停止操作;对由于指挥不当或管理不当而造成事故者,相应的指挥或管理者应负领导责任。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活动中,各级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制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出现“三违”的(即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按公司有关规定严格进行考核,对造成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十二条对安全领导小组人员,有失职、渎职行为的,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由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并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3)
——小型修理厂管理制度
小型修理厂管理制度1
为保证企业生产正常进行,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下列规定:
1、必须按相关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生产作业。
2、工作时不得擅离岗位,不得干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
3、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车间内严禁吸烟。
4、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
5、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易燃物品必须按规定使用和存放。
6、各工位应配备有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所有的员工应学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V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水地使用,应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8、手湿时不得搬动电力开关或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9、下班时,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4)
——喷漆车间管理制度_喷漆车间管理制度规范3篇
喷漆车间管理制度_喷漆车间管理制度规范1
一、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旷工、有事实行书面请假制度,经批准后方可离开。上班时不打赤脚、不穿拖鞋、不会客、不带与生产无关人员进入车间,出入厂区及上班时必须佩戴厂牌。 要服从调动与安排,把好质量关,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以便公司按时交货。
二、打底、手砂、油漆都要认真操作,底色、油漆要按比例调配,产品的手感、视觉、光滑度都要达到质量要求,着色均匀、无颗粒、无脱漆、亮度达到产品要求,色差不能过于明显。油漆要注意天气变化,科学地按比例调试使用,把好产品质量关。
三、注意检查掉具是否坚实、衣架是否穿牢,避免在运行中脱落,机械运转速度要认真调试,并由专人操作,如出现故障要由专人检修。
四、努力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任务,赶工时要接受厂加班安排,并要撑握和上报当天生产进度。要爱护公物,装衣架的车子不能作其它用途,并注意保养,否则每次赔偿损失10元。产品要轻拿轻放,造*为损失的要按价赔偿,并做好防尘工作。
五、提高安全意识,做到人人都能掌握各种消防器材的性能、用途、并能熟练操作使用。严禁在禁烟区吸烟、生火,第一次违者交消防基金50元,第二次违者罚款100元,并予以开除处理;造成损失的要赔偿损失,构成犯罪的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下班要做到人走灯熄,机房卫生要天天清洗。
七、必须遵守公司“员工守则”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者,按“员工守则”处罚条例给予处罚。
违反本制度的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喷漆车间管理制度_喷漆车间管理制度规范2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有限公司喷涂车间的管理工作。 本制度适用于xxxx有限公司喷涂车间。 2. 相关管理事务
2.1 全车间员工必须服从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和厂部或车间主任安排和指挥。
2.2 各班组员工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好交接班工作,迟到半小时作旷工处理。
2.3 每天下班前要打扫车间卫生,各工作岗位自己负责,如没有清洁卫生下班者处罚下班后清洁全车间卫生一个星期。取消班长员工固定分数制,采用大家参与投票浮动制。
2.4 上班时间离岗或睡觉者处30—50元罚款。 3. 各岗位员工职责
3.1 正副班长职责: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好交接工作,按生产部计划安排生产,确保生产正常运转。安排全班员工在不同的岗位做好自己的.工作。分析产品型号,让喷枪有效性一次能做好产品每个部位膜厚一样、不丢料,如指挥错误做成产品在固化炉脱落,扣罚该班正副班长各30—50元。
3.2执检料员必须按生产部安排的先急后慢方法去完成下达任务,认真检查每个产品是否客户所求。不服从安排和做错型号、产品,每次处罚30—50元。下雨出入仓时不用胶纸盖好产品,造成产品入水,每框每次处罚当事人50元,拉料时没有扎牢固而丢在地下,每次每条扣罚当事人5元。
3.3 吊机手职责:在运行时,若固定运行区有员工,必须通知员工站到安全区,确保员工安全。如没有通知扣罚吊机手50—100元,如吊料时不认真造成整排或几支脱落,每次扣罚50—100元,下班不关水制每次扣罚20元。
3.4 扎架、上架、下架工必须服从主任、班长安排,不服从者扣当事人每次30元。员工不得践踏铝材(成品或半成品),如发现每次扣罚30元。上架工应分大细料,注意产品的紧固,扎大料时应用2至3圈扎线,如不按规程要求造成脱落,每支扣扎架工20元;喷房上架工在上架时,应考虑产品是否牢固,防止在固化炉脱落,如不认真违规操作或造成脱落,每支扣罚20元;下排工应看清楚客户要求对产品商标包装的要求,如贴错商标,每次每支扣罚10元,整批用错包装材料,扣该班组当事人100—200元。
3.5 入仓质检员没有认真检查客户对产品型号商标要求而入仓,每次扣罚50元,下雨入仓时不用胶布盖料造成产品入水,每次每框扣罚50元。跟班质检员在发现班组贴错商标、错包产品时,有权及时通知该班翻工,如班组人员不服从,每次扣罚100—200元。 3.6 粉房工职责:按客户要求和生产部排产,做好膜厚检查操作,使产品达到客户要求,服从生产部安排,确保准时发货,如不服从安排造成延期发货,每次扣罚50—100元。每次换粉必须保持粉枪、粉房清洁干净,不染污下一次颜色和色差,如不认真造成色差污染,每次扣罚50—100元;在使用一只色粉时间太长时,到一定时间要清理粉房回收再用,减少浪费,如不按工艺要求造成浪费漆粉,按损失的30%扣罚当事人。
4. 不带厂牌每次扣罚5元;上班穿拖鞋每次扣罚10元;随地丢饮料瓶、脏手套每次扣罚5元,为确保车间厂房清洁干净,若各车间地面发现有脏手套、饮料瓶则扣罚当班班组每次每个5元。
5. 奖罚标准:喷涂车间合格率为99%,不够按每支1元扣罚;超产按每吨600元奖励。 6. 安全文明生产
6.1生产部安排任务,在设备正常的情况下,没有管理人员(主任、厂部)叫停机不生产或提早下班,各扣全班人员50元,班长100元。 6.2 非专职人员不准乱开乱动车间一切设备和电器,如违反者扣罚100元,造成严重损失按设备的经济价值赔偿。
6.3 灭火器是灭火专用,不能拿来玩,用后放回原处,如用来玩,发现扣罚当事人50—100元。
* 上班时不穿厂服或裸身上班,经发现处罚每次30元。
6.5 正副班长、机手下班时应检查好全部设备是否关停,如没有关好或关停全部设备,扣罚其100—200元。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5)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菁选5篇)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汽车修理工安全操作规程
一、工作前应检查所使用工具是否完好。施工时工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随地乱放,工作后应将工具清点检查并擦干净,按要求放入工具车或工具箱内。
二、拆装零部件时,必须使用合适工具或专用工具,不得大力蛮干,不得用硬物手锤直接敲击零件。所有零件拆卸后要按顺序摆放整齐,不得随地堆放。
三、废油应倒入指定废油桶收集,不得随地倒流或倒入排水沟内,防止废油污染。
四、修理作业时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座位以及地毯,并保持修理车辆的整洁。车间内不准吸烟。
五、用千斤顶进行底盘作业时,必须选择*坦、坚实场地并用角木将前后轮塞稳,然后用安全凳按车型规定支撑点将车辆支撑稳固。严禁单纯用千斤顶顶起车辆在车底作业。
六、修配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原件或更换件是否符合技术要求,并严格按修理技术规范精心进行作业和检查调试。
七、修竣发动机起动前,应先检查各部件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按规定加足润滑油、冷却水,置变速器于空档,轻点起动马达试运转。严禁车底有人时发动车辆。
八、发动机过热时,不得打开水箱盖,谨防沸水烫伤。
九、地面指挥车辆行驶,移位时,不得站在车辆正前方与后方,并注意周围障碍物。
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一、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保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二、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三、根据档案的内容、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内容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四、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五、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六、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内容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七、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整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汽车进厂检验制度
一、车辆送修时,应具有保修内容及相关技术档案资料。
二、业务接待人员负责对送修车辆进行预检,按规范填写《车辆维修检验单》。
三、车辆预检时,根据驾驶员的反映及该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通过检测或测试、检查,确定基本作业内容,并告知托修方。
四、得到托修方确认后,与托修方签订维修合同,办理交接手续。随车使用的工具和备用品,不属于汽车附件范围的应由托修方自行保管。
五、调度人员将维修作业单下派车间,车辆进入作业车间。
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制度
一、汽车维修竣工检验由专职检验人员负责实施。
二、汽车维修竣工检验内容为整车检查、检测、路试、检测路试后的再检测及车辆验收。
三、修竣车辆竣工检验严格依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T18565-20xx)要求进行。首先进行整车外观和底盘检查,检查合格后进行路试,对于路试中所发生的不正常现象,要认真复查。路试合格后重新进行底盘检查,确保各项技术性能合格后由总检开具出厂合格证。
四、对于进行二级维护及以上维修作业的车辆,除上述检验内容
外,还必须经计量认证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检测合格。
五、严禁为检验不合格的车辆开具竣工出厂合格证。
六、竣工检验合格的车辆实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制度。
汽车维修质量承诺制度
一、在车辆维修作业中,严格执行作业规范和三级检验制度。
二、认真填写、整理车辆技术档案和维修档案,按规定签发竣工出厂合格证。
三、维修中坚决杜绝使用假冒伪劣配件
四、对维修车辆实行质量保证期制度,自竣工出厂之日起:一级维护、小修及零件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xx公里或者10日;二级维护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5000公里或者30日;
五、整车修理或者总成修理质量保证期为汽车行驶20000公里或100日。
六、合格证由专人负责视生产情况定期到管理部门领取,专人负责开具。
七、开具合格证必须根据本厂质量总检验员对车辆的检验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的维修后质量检验结果进行。
八、开具合格证后要认真做好维护检测车辆的台帐记录,下次领用合格证带台帐供管理部门核查。
九、严禁虚开合格证和转借、倒卖合格证现象。
汽车配件材料管理制度
一、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二、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三、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四、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符合。
五、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保持整齐有序。
六、保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七、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八、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九、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十、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汽车维修作业各环节检验制度
一、过程检验实行自检、互检和专职检验相结合的”三检”制度。
二、检验内容为汽车或总成解体、清洗过程中的检验,主要零部件的检验,各总成组装、调试检验。
三、各检验人员根据分工,严格依据检验标准、检验方法认真检验,做好检验记录。
四、经检验不合格的作业项目,需重新作业,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
五、对于影响安全行车的零部件,一定要严格控制使用标准,对不符要求的零部件应予以维修或更换,及时通知前台,并协助前台向车主做好解释工作。
六、对于新购总成件,必须依据标准检验,杜绝假冒伪劣配件装入总成或车辆。
汽车维修设备管理及维护制度
一、设备操作工在独立使用设备前,须掌握该设备的操作技能。
二、设备使用应定人定机,对公用设备由专人负责保养。
三、操作工要养成自觉爱护设备的习惯。班前班后认真擦试设备及注油润滑工作,使设备经常保持良好的润滑与清洁。
四、操作工要遵守设备操作规程,合理使用设备,管好设备附件。
五、对私自操作设备人员,要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由私自操作者负责。
六、设备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维护要求以及设备技术状况制定设备和测量装置的保养细则、保养周期和检定周期。
七、设备保养人应严格按照常规维修设备检查保养周期进行保养,做好记录交设备管理员验收。
八、设备维修以外修为主,本单位操作人员配合,设备管理员做好维修记录。
九、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停机,使用部门应立即通知设备管理员或单位领导,请修理人员检查排除故障。当修理人员在排除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积极协助修理人员排除故障。
十、对设备使用年久,部件严重损坏,又无法修复和没有改造价值的,可办理报废手续报请经理批准。
十一、对设备的检查、保养、修理应做好所有记录,由设备员归档,以便检查。
汽车维修人员培训制度
一、企业培训分为技术能力培训、管理能力培训等培训类别,技术能力培训主要针对普通员工兼顾管理人员。管理能力培训重点针对企业的中层和基层班组负责人。
二、每年初制定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和培训形式。
三、根据培训内容组织培训人员,培训设备和选定培训教师,有效的保证培训目标顺利完成。
四、积极参加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
五、年底对培训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并总结,结合工作重点提出下年度培训目标。
汽车修理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45。C。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车体矫正架安全操作规程
1、用前应检查各举升架系统中的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确保各部件性能良好,检查牵引系统中油缸、油管、气液泵的性能,保证各部件性能完好。
2、举升架配套的气液泵的气源压力不允许超过规定大气压。
3、工作台升高至某一位置停止,一定使机械自锁装置的棘齿有效地顶在固定齿条上。
4、举升架装置下降前,应先将机械自锁装置脱开。
5、牵引装置与工作台的联接一定要牢固可靠,在第次拉拨羊应进行检查。
6、拉拨羊应检查链条,以确保链条完好无损。
7、拉拨前,夹钳务必将车可靠夹紧。
8、链条、夹具和夹持部件的联接一定要可靠。
9、矫正操作过程中,立柱扣及链条受力方向严禁站人,以确保安全。
10、有关操作使用的详细步骤应严格遵循仪器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规定。
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同钣金工操作,作业时应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防止烧伤、灼伤。电焊工作场地内要清除一切易燃易爆物品。
二、每次作业之前应认真检查电焊机的绝缘和保护接地装置。焊钳应完整无破损、绝缘可靠。
三、移动电焊机时应切断电源。
四、电焊机应放置在易散热的地方,当温度过高时应暂停作业。
五、雨天禁止露天作业,焊机内不得有雨水浸入。
六、作业完毕后应将焊钳放在线路绝缘的地方,并收好电缆线,切断电源。
轮胎拆装机、*衡机操作规程
一、轮胎拆装机操作规程:
1、拆装时,轮胎必须放尽余气。
2、工作气压应保持在6—8千帕。
3、所有移动件保持清洁,必要时用汽油清洁,注意润滑,确保拆装器转动灵活。
4、排放汽滤中的积水,确保马达转动皮带松紧适度。
5、安装轮胎时,应在轮胎边上涂上小量润滑油脂或滑石粉,以免断裂轮边。
6、拆装时,应注意定位爪不要紧贴钢圈,以免擦掉钢圈油漆。
二、轮胎*衡机操作规程:
1、操作时应严格按使用要求进行,应小心挂放车轮,防止中心轴变形,确保机器正常工作,延长使用寿命。
2、进行*衡时应选择与轮胎中心孔相配的定位中心椎。
3、轮胎装夹必须牢固可靠,防止出现松动现象,作业前必须盖上护罩,方可启动。
4、进行*衡时,应检查和输入所测轮胎轮辋直径、轮辋宽度及测量头至轮胎内侧距离。
5、作业完成后切断电源,及时清理现场,保持设备、环境清洁。
空气压缩机安全使用操作规程
1、应在安全阀限定压力和规定排气量的条件下使用设备。
2、必须保证空压机使用现场环境的清洁和通风,严禁在空气中尘量过高或有腐蚀性和易燃性气体的场合使用。
3、空压机严禁断油运行,使用者要经常注意检查机油油位是否正常,要定期更换机油。
4、不要使用小于1.5*方毫米而长度大于5米的导线作电源线。
5、每日工作结束后,必须旋开储气罐放污阀排出污水,第二日空压机启动前再合上放污阀。
6、空压机运转时,当停电或临时停机时,需要重新启动,应将储气罐中的压缩空气排放放完后再开机。
四轮定位仪操作规程
定位前车辆检查:
1、检查车辆悬挂装置、车轮轴承、转向系统等没有不允许存在的间隙和损坏。
2、一个车轿上的轮胎胎纹深度最多允差2mm。轮胎充气压力合乎规定。
3、车辆装备为全装置重量。
定位要求:
1、将车辆安置在定痊举升器上,车辆应倒入举入器。车辆中心与举升器和转盘中心重合。
2、检查、必要时更改车辆规格。
3、应严格按定位仪显示步骤进行操作,不允许省略。如应按要求作车轮偏差补偿和轮胎检测。轮胎检测的有关内容应按要求输入仪器。
4、各轮定位参数(前束、外倾角)的调整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对检测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均应进行调整(原车不能调整的除外)。
5、各定位参数的调整方法应符合各车型“维修手册”的要求。
6、定位结果应予以保存和打印。
举升机安全操作规程
一、举升的车辆不得超过该产品的额定举升重理。
二、举升过程中严禁车下和车内有人。
三、非使用人员未经允许不得操作本设备。
四、当举升机长期停止使用或下班后,应将控制盒电源切断。
五、应将车辆较重部件置于短托臂上。
六、举升车辆时,将托臂放到被托汽车合适位置后,再分别转动四只橡胶托盘,使四只托盘距车身位置相等,再按上升按钮,当车离地面10cm左右时,应检查托盘位置,并晃动一下车辆,检查是否安全,确信安全后,方可继续工作。
七、液压举升上升后,其安全保险锁止手柄必须朝上。
制冷剂回收充注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不使用未经特别认证的工作罐,不把制冷剂收到非重注制冷剂罐中。
二、移动本设备要小心,在有压条件下,所有软管都可能带有液制冷剂,与制冷剂接触可能引起冻伤,拆下软管时须特别小心。
三、操作板内有高压电,在维修设备前一定要切断电源,以避免电击的危险。
四、为减少火灾危险,应避免使用过长的电源线,如需使用长导线,导线规格应不小于14AWG,并尽量短。在有溢出汽油、敞开汽油桶或其他可燃物的环境中不能使用本设备,要在能提供至少每小时换气四次的机械通风处使用本设备,或将设备置于高出地面18英寸处。在使用设备之前,要确认所有安全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五、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操作,操作者必须熟悉空调系统,并了解制冷剂和有压部件的危险性。
六、当温度超过49℃时,两次回收工作应间隔10分钟。
七、严禁不同制冷剂混合。
作业环境保护条例
一、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环境保护方针,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等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二、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垃圾等有害物质和噪声对环境的污染与危害,按生气工艺安装、配置“三废”处理、通风、吸尘、净化、消声等设施。
三、定期进行环境保护教育和环保常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
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环境保护制度。
四、严格执行汽车排放标准,全面实施在用车辆的检查/维护制度(I/M制度),控制在用车辆的排放污染,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净化装置。
五、严格执行车辆噪声抑制技术标准,确保修竣车辆的消声器和喇叭技术性能良好,在维修作业过程中,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消声装置。
六、车辆竣工出厂前,要严格检查车辆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对尾气排放和噪声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不得出厂。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和班组应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路试车辆必须由具有驾驶证及技术熟练的试车员进行,并在规定的路段上进行。
六、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七、根据季节变换切实做好防火、防涝、防冻、防腐及防盗工作,并制定相关措施,配备消防器材。配电设施线路确保完好,性能可靠,使用移动电具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八、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1、全厂设备、机具落实到具体职责人,由专人负责清洁、保养。电脑*等精密设备由专人负责操作。
2、购置新设备,要坚持技术领先、经济实用的原则,同时了解和购置市场上的汽修新机具,提高我厂装备水*。
3、设备使用过程中发现故障,及时向厂领导反映,以便联系厂家修理。发现故障不汇报,让设备带病操作,扩大设备损坏的,根据状况对职责人罚款50-100元。
4、举升器、小吊车、压力机等设备不得超负荷使用,凡超负荷,损坏设备的,按处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罚。
5、空压机在厂内不需要供应压缩空气时,务必停机,在工作中确保不缺冷却水,润滑油及时添加和更换,冬季及时排放冷却水。
6、厂设备管理岗,搞好设备安全生产工作,定期组织设备的检验,负责压力表、安全阀的按时送检工作。
7、厂设备管理岗,做好设备档案、资料、台帐的管理工作,负责检查每台设备的运转记录状况,填报处技术管理科要求的各式报表。
汽车修理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厂内打闹、追逐、大声喧哗,厂区内严禁吸烟。
4、必须按规定穿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在车间、油库、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保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加强对易燃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8、工作灯应采取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9、手湿时不得扳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0、非电工不得搬弄配电盘上的开关及电器设施。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要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保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6)
——汽车修理厂仓库管理制度 (荟萃2篇)
汽车修理厂仓库管理制度1
1、汽车修理厂员工要树立“用户第一、质量第一”的经营观念,热情接待车主,精心维修车辆,确保修车质量。
2、汽车修理厂厂长是企业的领导核心,在全厂的经营活动中处于“中心”地位,员工要听从班组长和主管的指挥、各级都要服从厂长的领导。
3、汽车修理厂新员工进厂必须厂部批准,要由介绍人和担保人,填写员工登记表,供给身份证、技术等级证明、试用期为1-3个月、试用合格后与厂方签订合同。
4、汽车修理厂员工要遵守作息制度。上下班要专人考勤,请假要办理书面手续,上班不准在厂内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接待室闲谈、不准在厂内会客。
5、坚守工作岗位,上班要穿工作服,佩带标志,不准穿拖鞋,不准串岗聊天,不准在客户车上休息、不准乱动车内开关、不准上班时间作私活。
6、业务接待是企业的窗口,要提高接待质量,对客户要主动热情,维修项目确定要准确,工期要准时,报价要合理,交接要细心,车辆进出厂要手续完善。业务接待是接待员的工作,不准员工同车主私下洽谈业务、严禁以修车为名向客户索取额外报酬。
7、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进出厂车辆和人员门卫有权检查,员工携带物品出厂,要登记报告,未经批准不准带进带出。
8、车间内严禁吸烟,员工要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禁止野蛮操作,属个人职责的零件、设备损坏要根据职责大小按比例予以赔偿。
9、加强工具设备管理,建立工具设备档案。由班组使用的设备工具要办理手续,职责到人,定期维修保养。由厂部保管的设备要设专人保管,定期检验维护。员工要爱护公物,对于工具设备、维修车辆及车上的物品、车间电器、要妥善保管、车钥匙要专人保管,下班要锁好车门,防止丢失。属个人职责的丢失,要视情景予以赔偿。
10、严禁无驾驶证移动车辆和试车,严禁私自将客户车开出厂外,发生事故职责个人承担。
11、严格履行工作程序,换料领料要审批,备料要填写备料单,注明车型、年号、年份、零件名称等资料并上交旧件,市内采购要在2-3小时完成,市外3-5天,报价当天答复,特殊情景除外。配件价格要合理、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12、严格执行仓库管理制度,配件部要熟悉市场价格,领发料要有签字手续,进出库要有单据。货物要做到帐与物相符,仓库要把好配件质量关,严防假冒、伪劣配件入库。如出现以假冒、错发、漏收、给企业带来损失的要追究当事人职责。
13、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严格执行质量管理、工艺管理制度,把好质量关,努力做到维修一台,合格一台。要认真细致地做好车辆进厂检验、过程检验、出厂检验的工作、减少返修率。返修不计工时、并且要视情景予以处罚。工人要严格按工艺程序操作、对于违反工艺程序造成的返修质量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职责。出厂车要有保用制度、出厂后要做好跟踪服务。
接待人员工作职责
(1)服从经理的领导,接车时协助技师察看客户车况;
(2)接待驾驶员及其车上乘客,做到服务热情、周到;
(3)详细填写《施工单》,安排员工作业,服务项目填写清楚、明确、尽量避免客
户与技师等人出现误会;
(4)有策划性地劝说客户增加作业项目及其购买美容;
(5)配合营业目标、计划所分派职责实施;
(6)检查美容效果,尽量满足客户需求,务必使每一辆车均满意而去;
员工守则
1、工作态度
(1)做到顾客至上,热情礼貌。对顾客要面带微笑,使用敬语“你好”,万事“请”字当头,“谢”字随后,给顾客以亲切和简便愉快的感觉。
(2)努力赢得顾客的满意及店铺的声誉,供给高效率的服务,关注工作上的技术细节,急顾客所急,为顾客排忧解难。
(3)给顾客以效率快和良好服务的印象,无论是常规的服务还是正常的管理
汽车修理厂仓库管理制度2
一、质量管理机构
本部成立质量管理领导小组,由吴明负责。具体质量管理工作由常保国负责。
二、质量机构职责
全面负责质量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有关《汽车维护工艺规范》、交通部《汽车维修质量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贯彻执行有关汽车维修质量的规章制度,确定质量方针,制定质量目标,对维修车辆进行监督、检查、考核,对维修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整改方案。
(1)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加强质量检验,进行质量分析。
(2)收集汽车维修技术资料及工艺文件,确保完整有效,及时更新。
(3)制定维修工艺和操作规程。
(4)负责车辆档案管理工作。
(5)负责标准计量工作。
(6)负责设备管理维修工作。
(7)负责汽车的检验工作。提高汽车维修质量。
(8)负责质量纠纷的质量分析工作。
三、对维修车辆一律进行三级检验,严格进行汽维护前检验、过程检验、竣工检验,严格执行竣工出厂技术标准,未达标准不准出厂,认真执行汽车维修质量的抽查监督制度。
四、材料仓库应严把配件质量关,严格做好采购配件的`入库验收工作。
五、严禁偷漏作业项目。一经发现,即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为保证生产正常进行,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家庭幸福,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
2、全厂员工必须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和机具操作规程,任何人不得违反。
3、工作时不得在工场打闹、追逐、大声喧哗。
4、必须按规定着劳动保护用品,不得穿拖鞋上班。
5、非工作需要不得动用任何车辆,汽车在厂内行驶车速不得超过8kmh,不准在厂内试刹车,严禁无证驾驶。
6、加强对易烯物品的管理,不得随意乱放。
7、在车间、材料间等处所应配备充足的灭火器材,并加强维护,使之坚持良好技术状态,所有员工都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8、进入油库,严禁吸烟,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油库。
9、工作灯应采用低压(36伏以下)安全灯,工作灯不得冒雨或拖过水地使用,并经常检查导线,插座是否良好。
10、手湿时不得拉动电力开关或插电源插座,电源线路保险丝应按规定安装,不得用铜线、铁线代替。
11、下班前必须切断所有电器设备的前一级电源开关。严禁电器、电动机在雨天淋雨受潮。
12、作业结束后,及时清除场地油污杂物,并将设备机具整齐安放在指定位置,以坚持施工场地整齐清洁。
13、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设备管理制度
1.正确使用和维修设备,实行严格的上岗证制度,专人专机的岗位职责制。
2.严格、合理地使用设备,遵守设备使用和维修规程操作;严禁设备使用中不讲科学的蛮干作法,严禁“重生产轻保养维修的拼设备”现象,杜绝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转”的四超现象。
3.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做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逐步做到一专多能。
4.设备安装必须按规定标准进行,做到*、稳、正、全、牢和四不漏(漏电、漏气、漏油、漏水),保证安装质量,不贴合安装标准的设备不准投产使用。
5.认真做好每一天的例行检查和巡回检查,根据不一样设备的技术性能,制定不一样的日常例检,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6.厂办每周定时对各班组的设备进行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严禁设备带病工作,违章使用者按规定进行处罚。
7.遵守本单位设备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配件管理制度
1、自觉遵守各项管理制度,仓库严禁闲杂人员入内。
2、及时做好供方的选择、评审工作。根据生产需要及时编制采购计划单,计划单经领导签字同意后即按单就近采购。
3、材料及零配件进库前要验收,末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准进库,不准使用。
4、材料入库后要立卡、入帐,做到帐、卡、实物三贴合。
5、材料应分类、分规格堆放,坚持整齐有序。
6、坚持仓库整洁,做好材料、配件的防锈、防腐、防失窃工作,做好仓库的消防工作。
7、库管员根据前台传来的备料单准备材料及零配件,修理工凭派工单领料,领料人签名,领用大总成件要经分管领导签字同意,领新料必须交旧料,严格执行领新交旧制度。
8、加强对旧料的管理工作,上交旧料贴好标签,出厂时交还车主。
9、材料及零配件的领用应执行先进先出的规定,严格执行价格制度,不得随便加价。
10、仓库每个月进行一次清仓盘点,消除差错,压缩库存。
技术和车辆维修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存放要有序,查找方便,并应做好六防工作,即防盗、放火、防潮、防鼠、防尘、防晒,坚持档案存放处清洁卫生。
2、不准损毁、涂改、伪造、出卖档案,档案资料如有损坏应及时修补。
3、根据档案的资料、性质和时间等待征,对档案进行分类整理、存放、归档,并按资料和性质确定其保存期限,电子档案要及时备份。
4、各班组负责人要对本部门使用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在现场不得存有或使用失效的文件、资料。
5、各班组每年对档案进行一次核对清理,并将所保存的档案整理后交办公室统一归档。已经到保管期限的文件资料,由办公室按规定处理。
6、维修车辆实行一车一档制,二级维护及以上作业的车辆档案资料包括维修合同、检验记录、维修人员和质量检验人员名单,竣工出厂合格证副页、结算凭证。
7、档案的借阅必须办理规定手续,借阅者对档案的完整、清洁负责,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转借、复印。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7)
——汽车修理厂配件仓库管理制度
汽车修理厂配件仓库管理制度1
一、设备管理 技术部设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全中心的设备管理工作。设专职或兼职设备管理员,为保xx设备完好的技术状况,充分发挥设备潜力,提高工作效率,制定设备制度。
1、 负责全中心设备维修及重点设备的定期保养和制定设备的采购计划。
2、 部门应指定一名(或两名)兼职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设备管理,其主要职责是督促指导 本部员工按安全技术*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保养设备,同时负责向中心提出设备维修计划。
3、 所有设备*作人员必须培训上岗,建立设备的技术档案,建立维修技术资料的管理由专 职技术员负责。
4、 专职技术员按计划对各部署设备进行检查鉴定,及时上报中心。
二、设备维修与保养
1、 本中心设备维修保养实行日常维护,例行保养,季度保养、年度保养的制度
2、 例行保养:
(1) 设备启用前应先检查设备润滑状况是否良好,各*作手柄,是否灵活可靠,设备各部有 无异常情况,确认技术状况正常方可开机。
(2)工作完成后,应清除设备存留的"切屑、污物对设备进行一次清洁维护,并 将设备放置原位切断电源。
3、 季度保养;
(1) 全设备清洁,润滑。
(2) 拆洗各润滑油毡,清除污物,加换新润滑油,检查举升器油量,必要时加注。
(3) 全面检查各传动部位,如发现松动、失调,应及时进行处理。严格检查液压、气压部件 是否泄漏并处理,清洗油水分离器。
(4) 严格检查自动控制开关、电源*头、座、线路接头、*作手柄等是否灵活、正常,发现 问题应及时解决。
4、 年度保养:
(1) 执行季保养的全部内容。
(2) 按设备使用规定更换或过滤液压油,并清洗容器和过滤系统。
(3) 清洗密封传动件,更换油封或禁固部件,调整各部位。
(4) 测试电机及电器安全*能并检查设备精确度及各项*能。日常维护由各班组指定专人负 责,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
5、 设备保养计划由专职技术员根据设备使用率、技术状况编制下达各部门。部门主管、车 间主任应计划组织实施。
修理厂车间管理制度3篇(扩展8)
——电池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
电池厂生产车间管理制度1
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正常运行,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企业的发展,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生产相关的全体员工。
员工管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倡导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严禁有省籍观念或行为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向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一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每一天上午8:30仟各班的出勤情景报给人事部门,若晚上需加班,在午时17: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包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加早会须提早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按照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开。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管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除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串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组长申请并佩戴离岗证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须离岗,须经事先申请经批准登记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每5次请假离岗按旷工1天处理。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好或有必要的陪同,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团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异常是遇到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禁止在车间聊天、嬉戏打闹、吵口打架、私自离岗、串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串岗指上班时间串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进入车间前,须换号防静电服(鞋),将钥匙、手机等物品放进与厂牌编号一致的保险柜,确保产品质量。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车间,车间内划分的特殊区域未经允许不得进入。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违禁物品、危险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私人用品放在流水线上,违者依员工奖惩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按照生产计划排产,根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精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产班组须完成本组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车间如遇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贴合规定,有权决绝生产,并报告上级处理。如继续生产造成的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无聊必须经过物料员,不得私自拿取。生产过程中各班组负责人将车间组区域内的物品、无聊有条不紊地板房,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仔细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论是故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管理人员因管理粗心也受连带出发)。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第二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我岗位的机械设备、仪器设备、电脑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放置,否则壹违规论处。
第二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须做到礼貌生产,进取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服从车间组长级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付不服从安排的将上报公司处理。
第二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殊工作岗位应遵守特殊规定,确保生产安全。第二十三条、修理员在维修过程中、坏物料必须分清楚,必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设备维修人员、电工必须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员工有职责维护工作环境的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药注意节俭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原件必须捡起。
第二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须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干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卫生整洁,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生产配件必须在明确的标识区内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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