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卡管理制度,荟萃2篇(完整文档)
油卡管理制度1 1、大、小型车辆不单独配加油卡。 2、在南区(运输处二村附近加油站),中区(公司附近加油站),北区(火炬附近加油站),设三名专职加油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只允许对公司内部车辆或有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油卡管理制度,荟萃2篇(完整文档),供大家参考。
油卡管理制度1
1、大、小型车辆不单独配加油卡。
2、在南区(运输处二村附近加油站),中区(公司附近加油站),北区(火炬附近加油站),设三名专职加油员负责对车辆进行加油,只允许对公司内部车辆或有登记定量的车辆加油。严禁向携带的容器内加油,一经发现由加油员承担全部责任。
3、节能员要做好油卡的发放、收取、统计、考核工作,建立管理台帐。
4、任何部门或个人无权向公司申请油卡,必须经运输处主管领导同意,由油料管理部门申请油卡。
5、油卡必须每月清查、整理、考核一次,此项工作由节能员负责。考核要有记录,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生效。
6、因油卡保管不善丢失,补办的费用和燃料油的损失金额,由当事人自负,与财务金额管理一样管理及处理。
7、任何油卡不得转借或委托任何人保管或加油,一经发现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
油卡管理制度2
加油管理,规范油卡领用,便于统计核算,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车辆加油定人定车;只限于本车司机可以领用油卡加油,若更换司机需写书面说明并由所在部门部长签字方可领用。
二、公司车辆一律使用加油卡定点加油,并由材料供应部统一管理分配。
三、司机领用油卡时必须认真填写《油卡领用登记表》。
四、在加油站完成加油后需签字确认,并在加油小票上如实记录加油车辆车牌号,行驶公里数、司机姓名,记录时字体应规范工整。
五、领用油卡四个小时内应携带油卡以及加油小票归还材料供应部,因未及时归还油卡而影响其它车辆加油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六、若油卡丢失,未造成损失的,责任人承担办卡费用;已造成损失的的,责任人照价赔偿。
七、若加油小票丢失,责任人应及时报材料供应部、材料供应部和加油站协商,由司机本人到加油站复印小票并及时交回材料供应部。所有车辆加油小票第一次丢失的处以该车司机50元罚款、第二次丢失的处以该车司机200元罚款(所有罚款针对该车固定的司机),一年内该车累计丢失小票3次及以上,上报公司经理,调离工作岗位。
八、严禁将加油卡挪作私用,且加油车号与小票填写车号不符,一经发现,处以加油小票上金额2倍的.罚款。出现二次及其以上者,给予除名(聘用人员)或待岗(事转企人员)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