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施工合同,菁华2篇
电信施工合同1甲方:*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分公司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电信施工合同,菁华2篇,供大家参考。
电信施工合同1
甲方:*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互利互惠、共同发展”的原则,共同开展_______________行业市场,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包括手机、笔记本VPDN)业务系统,乙方通过合作利用甲方的通信网络为乙方用户提供技术服务的相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1、甲方根据公司总体运营思路制定终端销售政策,乙方负责“_______________”专用终端的引进和销售。
2、乙方通过对甲方进行业务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成本。
二、甲方权利及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根据____________行业市场的发展需要,甲方有权与乙方共同选定____________专用终端型号;
2、甲方对订购终端制定销售政策;
3、甲方有监督乙方完善售后服务体系的权利,包括:
(1)提供终端备机;
(2)在____________市区至少设有一个售后服务站;
(3)要求制定详尽的售后服务流程,严格按照产品相关三包规定处理终端售后问题;
(4)如经售后服务维修站确认为手机故障并在可提供换机服务时间范围内的,乙方必须为用户提供换机服务。
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完善其终端进销体系,包括:
(1)车辆要求:自有货车至少______辆,送货人员至少______人;
(2)终端管理:要有完备的终端进、销、存管理体系及管理制度,并配备相应岗位负责人员;
(3)财务管理:具有完善的财务核算体系及管理制度,配备相应财务人员;
(4)业务联系人员:配备相关业务联系人员,用于发展用户、日常业务交涉、货物供应联系、市场销售监控等;
5、对于乙方自行订购的非电信公司集采终端,甲方有权要求出示厂家直供证明,否则不予扫串
(二)甲方的义务
1、对于乙方扫串号终端,甲方根据CDMA移动业务社会化运营总体思路,有义务制定符合市场发展的终端销售政策;
2、对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后订购的移动终端,甲方有义务申请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
3、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在终端型号上,甲方有指导乙方进行采购的义务;
4、在乙方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行销体系过程中,甲方有义务提供部分指导意见协助实施;5、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超期未给予乙方结算,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向各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
三、?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乙方根据市场发展需要,有自行上报进货终端型号的权利;
2、?乙方订购终端过程中,在满足入围条件前提下,对订货终端型号有选择的权利;
3、?对于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进货的终端,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将终端串号录入系统且制定相关销售政策;
4、?对于通过自身能力渗透末端销售渠道,甲方不做具体规定,乙方有权利选择渗透目标;5、乙方在完备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过程中,在符合电信公司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权利提出个性化建设方案;
6、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协助乙方向个盟市电信终端公司催缴终端补贴款,知道乙方收到相应款项后为止。
(二)乙方的义务
1、?根据市场发展情况,针对甲方提出的终端订购需求,乙方有义务部分或全数订购;
2、?乙方有按甲方要求完善自身售后服务及终端进销体系的义务;
3、?甲方根据市场发展实际情况,对天翼终端市场进行宏观调控过程中,乙方有义务按照甲方要求经营天翼终端业务;
4、终端进货,出货及销售过程中,乙方有按照甲方要求进行规范操作的义务。
四、?资费标准
1、?短信费:______元/条(按条);
2、?功能费:______元/月(自治区内不限流量费,区外流量费和超出部分按照标准资费收取);
3、VPDN上网业务包月资费套餐:______元/月/人,内蒙古自治区内不限流量,____________外流量按:______元/分钟计算;
4、?如开通其他业务,按现行资费标准收取
五、?分成方式
1、?乙方于甲方通过合作分成的方式来收回投入的成本;
2、?在功能、短信等费用上进行分成
3、?分成比例为:甲方占50%,乙方占50%
六、?结算周期
1、?甲方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及时给予结算;
2、?每月8日前提供上个月的业务出账单,双方进行对账;
3、?账单核对无误后,15日乙方开出与账单等额的发票送至甲方处;
4、?甲方依据乙方开具的发票在每月28日前将上月结算款汇至乙方结算账户
七、?乙方结算账户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违约责任
1、因为不可抗力导致甲乙双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本协项下有关义务时,可视情形部分或全部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双方应与不可抗力发生或清除后2日内将情况告知对方,并提供有关单位的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影响消除后,一方或双反应继续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超过三个月以上时,双方应重新协商合同的履行问题;
2、?因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协议履行是,则延长履行协议的期限,这一期限相当于不可抗力影响的时间;
3、因不可抗力时间导致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九、争议的解决对于因为本协议履行而发生的争执,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协议不成的,由呼和浩特仲裁委员会依据规则仲裁。仲裁判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合同期限本协议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限为五年。
合同到期后,如双方无反对意见,有效期自动顺延;如任何一方有反对意见,在本协议到期后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以反对意见书面送达为标志,则本协议到期自动终止或重新谈判签订新协议。
十一、保密甲乙双方决定就该协议相关内容保密性采用如下防范措施:
1、甲乙双方对合作内容及协议条款严格保密,不得给甲方其他竞争者透露;2、如发现因甲方或乙方过失造成协议内容或约定条款泄密的,由责任方采取相应措施承担责任,并承担相应损失。
十二、协议的生效、变更、终止
1、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代表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2、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双方可以通过友好协商,对本协议相关条款进行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任何一方欲变更或者解除本协议,应提前30日向另一方面提交书面说明。单方面解除协议的一方,应对另一方因此遭受的损失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付款,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应付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三的违约金。
4、协议中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由各方授权代表签署后即生效,签署如下:
甲方:*电信股份有限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信施工合同2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____________________批准,本工程于一九九 年 月 日公开招标、邀请投标、协商议标确定由乙方承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修正〉》,国家工商管理局和*颁发的(GF—91—21)《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并结合深圳市有关规定以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项目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内容:道路________2、人行道________2、排水管边:规格________、桥梁:部位
承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期
(1)按定标(或议标、或约定)规定工期 (日历)天。
(2)开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质量等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按定标价(或协商价)含____________费用,工程造价为人民币(_______币)_________元。
全部工程等价按下列规定计算:
第二条 甲方工程
开工前_______天办妥建设许可证,开工证和施工临时用地,占用道路等合法手续;
开工前_______天将水准点、座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交乙方,并于现场交验;
开工前_______天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工程地质、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确;
合同签订后_______天内组织乙方和设计、监视等单位进行图纸会审、设计交底,做好会审、交底纪要,并按图纸的份数发给乙方。
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及周围地下管线和临近建筑物的保护,并承担有关费用。
第三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甲方任命驻工地现场总代表及其委托的代理人,必须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技术人员担任地,若甲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乙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甲方代表或其代理人的指令、通知须经其本人签署并以书面形式递交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收到时间后生效。
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____________监理公司进行工程监理,监理公司任命____________为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_________份。
第四条 乙方工作
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或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总进度计划,并送交甲方代表;
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作好施工记录、隐蔽工程记录、汇集施工技术资料作交工文件移交甲方;
作好施工组织管理、维持现场整治,做到工完场清、道路畅通,达到创建卫生城市标准;
工程竣工未交给甲方之前,乙方负责保护、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出资修复,甲方提前使用后发生的修理费由甲方承担。
竣工后规定的保修期内,由于施工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天内无条件保修。属设计或甲方使用及其它原因造成工程质量问题,乙方可给予返修,但返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施工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除甲方人员自身责任外,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立即报告甲方和建设主管部门。
第五条 乙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任命的驻工地的总负责人或总代表,应书面通知甲方,若乙方代表易人,须提前七天通知甲方,其后任必须全面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乙方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力、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通知,均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递交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 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第六条 工期提前
工程若需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乙方按提前竣工日期修订进度计划,报甲方批准。甲方在三天内给予批准,并为赶工提供方便条件。提前竣工协议内容包括:提前的时间、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费用的承担和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等;
乙方按合同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每提前________天,甲方奖给乙方_______元。
无正当理由的工期拖延,每延期_______天,由乙方付给甲方罚金________元,罚金不超过合同总造价的________%。
第七条 工期顺延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 设计变更,工程量变化;
(2) 不可抗力:是指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双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火灾、水灾,以及六级以上台风、大雨、暴雨、地震等;
(3) 甲方代表借故不签证,影响下一工序的进度;
(4) 甲方资金不足,导致停工、窝工;
(5) 甲方不按合同规定预付备料款和工程进度款而影响施工进度;
(6) 甲方分包的工程,拖延了工程进度。
上述情况发生后两天内,乙方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甲方代表在收到报告后两天内予以确认,答复。 非7。1列出各种原因,工程未按合同工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 工程质量等级
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专业的质量检验评定的_________标准。
工程质量经验收评定为优良标准,并按合同工期竣工,甲方给乙方奖金________元。
工程质量不符合设计要求,质量不合格,甲方可要求乙方停工和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由深圳市质量检验监督总站进行裁决,裁决费用及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
合同价款为有条件之可调价款,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作调整:
(1) 甲方代表确认的设计变更、修改和施工现场签证;
(2) 甲方代表签认的工程量增减;
(3) 建设主管部门公布的价格调整。
上述情况发生后,由乙方编制调整预(结)算书送甲方审核后,报送工程造价审查部门审定,确定合同价款的增减。
第十条 工程预付款及竣工结算
合同生效后五天内,甲方付给预算价的_____%为工程预付款,计人民币___________万元。
乙方在向甲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同时,向甲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强算资料,甲方自签收之日起十五天内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审定后的结算书作为双方结算工程款的有效依据。
甲、乙双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办理完毕工程结算手续。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将结算审核完毕并报送造价管理部门审定,或在签收审定书后十五天内不支付工程结算款,则从甲方签收审定书后第十六日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款额的利息,并承担每日按拖欠总额的万分之三的罚金。
第十一条 竣工验收
乙方认为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应于竣工验收前十五天向甲方提供完整竣工资料(一式______份)和竣工验收报告。甲方代表收到报告后十五天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五天内提出修改意见,乙方按修改意见修改,并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修改的费用。
甲方收到乙方竣工验收报告后十五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五天内不予批准且不能提出修改意见,则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被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竣工日期的认定:竣工日期为乙方递交竣工验收报告中的日期,若要修改才能达到竣工要求的,应为修改后乙方重新递交竣工验收报告的日期。
甲方未按约定日期组织验收,应从约定期限最后一天的次日起承担工程保管费用,工程保管费、每天按承包工程造价的万分之八计醛
经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自验收完毕起五天内,乙方向甲方移交完毕,若甲方未按时接管而导致已验收工程损坏,造成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验收完毕若乙方在五天内未向甲方移交完毕(特殊情况除外)由此造成甲方的经济损失,概由乙方承担。
工程未经验收,甲方擅自动用或提前使用,则自甲方动用(或使用)之日即为工程竣工日期,由此而发生的安全、质量责任问题及经济支出或损失,概由甲方承担。
工程竣工验收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乙方不得因经济纠纷而拒绝交付。
第十二条 保 修
保修期限:分别以每个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后格及甲方在验收证书签字之日起计算,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条款执行,沥青砼路面及人行边为一年,水泥砼路面为三年。
保修责任范围:除甲方使用过程人为损坏,自然灾害及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损坏外,凡属乙方施工质量原因及验收后移交前乙方保管不力造成工程范围各部位损坏、脱落、开裂等,均属乙方保修责任范围。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价款(含补充合同价款)所包含的工程项目、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或文字约定,双方或多方会议纪要约定的全部内容。
保修费用:从工程结算款中截留,即按合同总价款计算为3%,若发生的累计保修费超过保修费总额,超过部分仍由乙方支付。
保修期间:乙方应在接到甲方书面通知后,七天内派人修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修理,其费用在保修费内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支持。
保修期满后二十天内,甲方将剩余保修费和按保修期内银行存款得率计算的利息一次付给乙方。
第十三条 争 议
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经协商仍不能解决,经双方同意可选择下列一种方式解决:
1、 向市各级建设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造价管理部门申请调解;
2、 向深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 向人民法院**。
选择上述第一种方式解决争议双方接受调解结果,应在调解结果作出后七天内执行,若对调解结果不能接受,或由于一方不执行调解结果等原因使调解结果无法执行,任何一方可在调解结果作出七天后请当地有管辖权的经济合同仲裁机关仲裁或直接向人民法院**。
第十四条 违 约
违约的处理:合同双方之任何一方不能全面履行合同条款,均属违约。违约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违约造成工期延误责任分担:甲方违约、工期相应顺延;乙方违约,工期不得顺延。
违约金的标准:合同履行中任何一方无正当理由而单方提出终止合同,均属单方毁约,毁约方除承担赔偿因此造成对方的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必须向对方支付合同价款_______%的违约金。
赔偿经济损失的范围:
(1) 甲方代表不按合同约定发出必要通知、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支付款项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而导致乙方经济损失。
(2) 乙方不按合同工期竣工,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的要求或发生其它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导致甲方经济损失。
损失的计算方法:实际直接损失加实际间接损失,再加上以经办银行计划外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违约方承担前述违约责任后仍必须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中止或解除全部合同,须提前十天通知违约方并签订中止或解除原合同的协议书,报原合同审查(或签证)部门审查后方可中止或解除合同,违约责任由违约方承担。
因乙方原因中止合同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接受与本工程有关属乙方在现场一切设施、材料、设备和器件的权利。
第十五条 安全施工
乙方应按安全施工有关规定,采取严格、科学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的安全,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发生的费用。
若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建设主管部门并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为抢救提供必要条件,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乙方在动力设备、高压线路、地下管道附近及交通要道施工之前,应向甲方代表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甲方代表批准后实施。其防护费用由甲方承担。
第十六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原因和因素的认定标准:
(1) 六度以上的地震;
(2) 六级以上的持续一天台风;
(3) 3以上的持续24小时的大雨、暴雨;
(4) _______年以上未发生过,接近或达到人体体温持续二天的高温天气;
(5) 自然原因发生的火灾;
(6) 其它不可抗力原因(包括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等)。
上述不可抗力因素出现,乙方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费用,若灾害呈间歇形式发生,乙方应每隔三天向甲方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情处理提供必须条件。
因所列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 造成施工现场乙方临时设施损坏和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4) 乙方设备、机械、车辆等现场施工用具及人员停、窝工、机械、设备停置损失,由乙方承担;
(5) 清理、修理工作的责任与费用承担,双方另签补充协议。
第十七条 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或深圳市城市管理办公室审查后生效。至办完工程验收交接和竣工结算后,除有关保修条款仍生效外,其它条款即告终止。保修期满后,有关保修条款终止。
第十八条 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副本一式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份,建设主管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经办银行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签字地点:
审查意见:
经办人:
审查机关(公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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