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菁华2篇
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1____年,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司法所建设为基础,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菁华2篇,供大家参考。
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1
____年,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司法所建设为基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深入推进*安、廉洁、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司民参法字[____]5号)要求,积极争取镇(乡、街道)党委*支持,对外观年久破旧的要进行维修、更换,做好司法所外观标识整改收尾工作,创造条件整改到位。科学合理规划司法所内部功能设置和办公场所整体布局,强化办公场所基础设施保障。结合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司法所服务窗口化、功能区域化建设,确保乡镇司法所、街道司法所达到司法部规定的120㎡、80㎡的要求。同时,下大力气调动各村(居)调委会和镇(乡、街道)调委会的工作积极性,注重完善调解案卷,尤其是口头调解案卷的登记,收集相关调解图片等资料,细化规范案卷内容,提升案卷质量,及时做好每月调解统计上报(每月乡、村两级调解新统计表附后),直观真实反映出当地人民调解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和优质服务的能力。人民调解工作将新增纳入本年度区委政法委对各镇(乡、街道)的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将人民调解工作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将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不断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鼓励支持人民调解员创设个人品牌调解室。加强调解专家队伍建设,组织选聘第二批人民调解专家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调解补贴原则上仅对人民调解员发放,明令禁止兼职取酬)。依托基层司法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枢纽*台,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及时调处辖区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
三、继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作用,推行“人民调解+社区网格”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社区)每周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继续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导各级*部门加大对“访调对接”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好发挥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落实“谁调解谁普法”工作机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将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继续做好“两员”选任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局的信息对接,探索建立依据案件性质科学规范选任人民陪审员机制,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
加强与人民*的对接协作,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增强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人民监督员考核和培训工作,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培训师资库。
五、继续加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工作。组织好今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创造型”、“实干型”、“敬业型”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举办全区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司法所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继续做好评先创优工作,发挥先进典型带动示范作用,对全区先进司法所、先进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点2
____年,区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工作要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区委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司法所建设为基础,坚持发展“枫桥经验”,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为深入推进*安、廉洁、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一、继续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
认真落实省司法厅《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通知》(司民参法字[____]5号)要求,积极争取镇(乡、街道)党委*支持,对外观年久破旧的要进行维修、更换,做好司法所外观标识整改收尾工作,创造条件整改到位。科学合理规划司法所内部功能设置和办公场所整体布局,强化办公场所基础设施保障。结合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推进司法所服务窗口化、功能区域化建设,确保乡镇司法所、街道司法所达到司法部规定的120㎡、80㎡的要求。同时,下大力气调动各村(居)调委会和镇(乡、街道)调委会的工作积极性,注重完善调解案卷,尤其是口头调解案卷的登记,收集相关调解图片等资料,细化规范案卷内容,提升案卷质量,及时做好每月调解统计上报(每月乡、村两级调解新统计表附后),直观真实反映出当地人民调解工作成效,不断提升司法所依法行政、规范履职和优质服务的能力。人民调解工作将新增纳入本年度区委政法委对各镇(乡、街道)的综治工作考核评价体系。
二、继续坚持发展“枫桥经验”
坚持“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将人民调解工作主动融入疫情防控工作大局,积极发挥人民调解优势,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作用,做好有关疫情防控的法律法规宣传。要将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热心人民调解工作的人吸收到人民调解员队伍中,不断发展调解志愿者队伍。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应有2名以上专职人民调解员。鼓励支持人民调解员创设个人品牌调解室。加强调解专家队伍建设,组织选聘第二批人民调解专家工作。建立人民调解员名册制度(调解补贴原则上仅对人民调解员发放,明令禁止兼职取酬)。依托基层司法所构建矛盾纠纷调处枢纽*台,建立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收集、研判机制,及时调处辖区矛盾纠纷,努力将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
三、继续加强矛盾纠纷多元排查调处机制建设
充分发挥社区网格员、法律明白人作用,推行“人民调解+社区网格”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社区)每周要开展一次矛盾纠纷排查。继续推动完善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司法调解等有机衔接、互相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导各级*部门加大对“访调对接”工作的调度和指导力度,最大限度的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努力构建大调解工作格局,更好发挥调解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落实“谁调解谁普法”工作机制,通过以案释法等方式将调解纠纷与法治宣传结合起来,引导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继续做好“两员”选任管理工作
贯彻落实《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加强与区人民法院、区*局的信息对接,探索建立依据案件性质科学规范选任人民陪审员机制,配合人民法院做好人民陪审员相关工作。
加强与人民*的对接协作,做好新一届人民监督员选任工作,增强人民监督员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加强人民监督员考核和培训工作,建立完善人民监督员培训师资库。
五、继续加强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队伍建设
继续做好法律服务工作者年检工作。组织好今年全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核准考试工作,努力打造一支“学习型”、“创造型”、“实干型”、“敬业型”司法所工作人员队伍。举办全区司法所人员和人民调解员工作培训班,进一步提升司法所长、工作人员和人民调解员的综合业务能力和整体素质。继续做好评先创优工作,发挥先进典型带动示范作用,对全区先进司法所、先进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所工作人员进行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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