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私募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精选范文2篇)
管理是指一定组织中的管理者,通过实施计划、组织、领导、协调、控制等职能来协调他人的活动,使别人同自己一起实现既定目标的活动过程。是人类各种组织活动中最普通和最重要的一种活动。近百年来,人们把研究管理活动所形成的管理基本原理和方法,统称为管理学,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私募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私募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篇
【篇1】私募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制度
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账户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的帐户管理,维护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本公司各类账户的开立和使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则,保证账户的安全和有序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参考《私募投资基金募集行为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包括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管理、投资人基金账户管理和募集结算资金专用账户管理。
第三条公司应按照规定开立私募基金财产的募集结算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等投资所需账户。证券账户和期货账户的持有人名称应当符合证券、期货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开立的上述基金财产账户与公司自有的财产账户以及其他基金财产账户相独立。
第二章 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的管理
第四条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的开户
(一) 基金交易账户指投资人在本公司以个人名义开立的投资账户,执行账户开户实名制,经办人员严格审查投资者提供资料的完备性、真实性、有效性以及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投资者的证件及相关文件不全、不实或无效的,则不受理,退回证件及相关文件。该账户用于记录投资人通过本公司买卖的基金份额的变动及结余情况。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本公司柜台办理基金交易账户的开户。
(三) 投资人应按照本公司相关规定的要求提交所需材料,并办理开户手续。
(四)提示投资风险要求
第五条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的销户
(一) 已在本公司拥有基金交易账户的投资人,可以选择完全终止在本公司的各类基金业务。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XX方式办理基金交易账户的销户。
第六条投资人基金交易账户资料的修改
(一) 投资人可以更改其在本公司留存的证件信息、指定银行账户、联系方式、预留印鉴及业务经办人等资料信息。
(二) 投资人可以通过XX方式办理账户资料的修改。
【篇2】私募基金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2017年1月
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财务管理,保证会计信息质量,使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有法可依,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小企业会计准则》、《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和公司对会计工作管理的要求制定。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 财务管理组织机构
第四条 财会组织体系及机构设置
1、公司执行董事对本公司财务管理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经济业务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在执行董事领导下由总经理组织实施,公司设财务总监岗位,是公司的财务负责人。财务总监对执行董事和总经理负责,财务总监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2、公司设财务部,配备与工作相适应、具有会计专业知识的会计人员。财务部根据会计业务设置工作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会计工作岗位,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务处理等工作。
第五条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
1、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熟悉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和新企业会计准则,熟悉本公司业务经营活动,按照法律、法规和新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核算和管理工作,办理会计业务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4、保守公司商业秘密和财务会计信息,不向外泄露公司机密。
第六条 财务部的基本原则
建成立健全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依法计算和缴纳各种税款,确保投资者权益不受侵犯,并积极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和重要作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七条 内部控制管理制度。
结合本公司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建立内部会计管理制度,使会计管理工作渗透到经营管理各个环节,以利于改善管理。内部会计管理制度包含:
1、内部牵制制度:必须组织分工、钱账分离、账物分离,出纳和会计分离。为保障企业资金安全完整,涉及到资金不相容的职责分由不同的人员担任,形成严格的内部牵制制度,并实行交易分开、账物管理分开、钱账管理分开。
2、内部稽核制度:明确会计稽核的职责、权限、程序和方法。
3、内部原始记录管理制度:建立规范的原始记录管理制度,规定原始记录的格式、内容和填制方法,按要求填制、签署、传递、汇集、审核、管理原始记录。
4、内部财产清查制度:定期清查财产,保证账实相符。内部财务收支审批,按财务收支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执行。
5、内部财务会计分析制度:制定财务指标分析方法,定期检查财务指标落实情况,分析存在问题和原因。
6、内部财务指标评价与考核制度:定期对财务指标进行分析评价,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考核。
7、财务开支审批权限规定依据公司相关内控制度执行。
第八条 会计工作交接。
会计人员工作调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管人员,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调动。办理移交手续前,必须编制移交清册,对未完成工作及重要工作事项应以书面形式移交,移交人应对其所管理的账务真实性及资料的完整性负责。由交接双方和监交人在移交清册上签名,移交清册填制一式肆份,交接双方各执壹份,监交人壹份,存档壹份(装订在移交当月的凭证后)。
第九条 公司各级员工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三章 会计政策和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第十条 会计期间:
本集团公司采用公历年度,即每年从1月1日起至12月31 日止。
第十一条 记账本位币:本集团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十二条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本集团公司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经济业务发生时一般采用历史成本,对于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以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为基础。
第十三条 财务管理基础工作
1、外来原始凭证必须具备以下内容:凭证名称、填制日、填制单位名称或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盖章、接受单位的名称、经济业务的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2、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应注明各联的用途,其中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3、外来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取得原签发单位加盖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内容等,由经办单位负责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属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经审批人批准后,代作原始凭证。
4、职工因公借款的借据,必须附在记账凭证上,还款时,应另开收据(不得退还原借据,借款时不准白条顶库)。若从工资中扣款时,可不开收据,但必须写明应发数、所扣还金额、实际发放数等。
5、公司应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存货的收发、领退、消耗、转移及各项财产物资的毁损、报废、处置等都应按要求及时做好完整的原始记录,并确保原始记录的真实、完整、正确、清晰、及时。
6、公司应强化全面预算管理。预算应当围绕公司的战略要求和发展规划,根据年度目标任务,以业务预算、资本预算为基础,以经营利润为目标,以现金流为核心进行编制,并主要以财务报表形式予以充分反映。预算一般按年度编制,资本预算、筹资预算分季度、月份落实,业务预算按月落实。将预算作为制定、落实目标考核的依据。
7、记账凭证的填制: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制作记账凭证。
(1)填制凭证使用会计科目应按国家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的“会计科目设置”进行;
(2)摘要栏的内容简明扼要,清晰可辨。下列几种经济业务摘要中应着重说明:
A、现金收付业务的收付对象和款项性质;
B、银行结算业务的结算方式、票据号码、结算对象及款项性质;
C、购货业务的供货单位名称及主要品种、价格、数量;
D、预收、预付款项的业务对象及业务内容;
E、预提、应摊销业务的提、摊期限及依据;
F、待决、待处理事项的责任单位(人)和原因;
G、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内容、对象、原因和发生时间;
H、物资内部转移业务的对象、品名和数量。
(3)记账凭证必须附有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账凭证,可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账凭证后面,在其他记账凭证摘要内注明附有原始凭证的记账凭证的编号。
(4)会计凭证管理,财务部门要将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装订整齐、汇集全面、归档及时、妥善保管。资料的传递、交换应由交换双方签字认可。重要资料的移交由财务负责人指定专人监交。会计凭证不得外借,特殊情况借用须经财务负责人批准。
第四章 资产营运管理
第一节 货币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 企业的资金通常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等。
第十五条 原则上企业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十六条 现金的存取与保管
公司原则上库存现金采用零库存,对于上述现金支付款项原则采用网银支付,公司支付现金,只能从库存现金限额中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公司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
第十七条 现金的日常管理与清查
1、钱账分管:银行卡及密码由出纳及会计分开保管。
2、出纳每周向财务负责人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周报表,并确保该表准确、及时和完整。
3、出纳人员应每日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清点库存现金,确保账实相符。
4、出纳不得启用未经会计核准的收据,收取现金应开具收据,并填写收款人姓名。
5、现金支出必须以经审核的原始凭证为依据,对不符合规定或手续不完备的业务,出纳有权拒绝付款。
6、出纳不准坐支未经批准的款项、挪用公款,审批手续不齐的任何费用不能支付。
7、空白现金支票、转帐支票、汇票等结算凭证及库存现金均由出纳用保险柜保。
8、要求会计人员与出纳人员定期将总账的现金账户余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做到账账相符;每月终了后,财务负责人应指定专人会同出纳人员盘点库存现金一次,保证账账相符、账款相符。
第十八条 银行账户的管理
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
第十九条 银行账户印鉴及网银的密钥应由出纳和财务经理分别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第二十条 票据的管理
公司应当加强与货币资金相关的票据的管理,明确各种票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并专设登记簿进行记录,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二十一条 借款管理
1、借款范围:员工出差、业务应酬、零星开支及现款小额采购可向财务部申请借款。
2、借款要求:
(1)员工因私不得向公司申请借款。
(2)临时工和在试用期内的新进员工不得向公司申请借款。
(3)员工只能在本单位借款,不得以公司名义在其他单位借款。
(4)所有员工借款必须做到月清月结(其中差旅费借款必须在出差回单位后一周内结清)。前次借款未结清的员工不得再向公司申请借款,特殊情况,须经执行董事审批;事前先申请,5000元以下报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报执行董事审批,财务才能办理借款。
(5)外单位(个人)借款严格按照《公司资金拆借管理办法》执行。
第二十二条 支付程序管理
1、公司应当对货币资金业务建立严格的授权批准制度,明确审批人对货币资金业务的授权批准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经办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职责范围和工作要求。
2、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1)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2)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3)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货币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货币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4)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节 应收、预付款项管理
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款项、和其他应收款。具体内容包括:
1.公司因提供咨询、服务等经营活动应收取的款项。
2. 公司预付的采购款、工程款及其他款项。
3. 公司与单位或个人发生往来而应收或暂付的款项。
第二十三条 加强对应收款项的管理,确保公司利益,,减少坏账风险。风控部、业务部等有关部门与财务部应保持良好沟通并建立有效的信息传递渠道,以便公司及时掌握债务人情况。
第二十四条 应收款项管理和催收
1.业务部门设置业务台账,业务台账应当附有客户申请、借款合同协议等相关单据,财务部应认真登记客户往来账,按债务人名称建立明细核算,每月末向业务部报送“应收款项明细表”;
2.财务部需每月与业务部核对往来款项,定期向客户发送、回收“往来款项确认单”。并将对账结果书面反馈给公司领导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五条 坏账处理
1.坏账是指公司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应收账款;
2.坏账的确认:
1)因债务人破产或死亡,以其破产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
2)因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其偿债义务,而且具有明显特征表明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确认为坏帐损失;
3.除以上情况外如下情况下不能全额提取坏账准备:
1)当年发生的应收账款,以及未到期的应收账款;
2)计划对应收账款进行债务重组,或以其他方式进行重组的;
3)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
4)其他已逾期,但无确凿证据证明不能收回的应收款项
4.公司对坏账损失采用直接核销法。
5. 应收款项在确定部分或全部无法收回时,原业务经办人需写出书面报告详细说明原因,同时附上相关合法凭据(如破产法院判决书、有关协议、债务人死亡证明等其他有关证据),由股东大会批准。审批完毕,送交财务部,由财务部负责据此销账。因我方原因造成应收款项无法收回的,公司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6.虽已全额提取了坏账准备,坏账在取得合法的凭据之前,财务部也不得销账。确实无法取得合法凭据的,经上述权限的审批程序后,方可销账。但必须做到账销案存,公司仍保留追索权,原经办人仍有义务催索欠款。
第三节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是指办公用品和使用年限在1年以内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下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六条 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性摊销法核算。
第二十七条 办公用品管理制度:零星办公用品,公司职工在领用薄签字后领取。易耗品需本人填制物品采购审批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再由总经理签批同意,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领取。
第二十八条 物质盘存制度:每年个人领用易耗品需由财务部牵头各部门配合定期盘点。
第四节 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
本公司固定资产标准为: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且单位价值在1000元和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
第二十九条 固定资产按外购或自建的实际成本计价:
1.无需再建造即可使用的固定资产,按实际支付的买价,包装费,安装费以及交纳的有关税费作为入账价值。
2.自建固定资产,按建造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作为入账价值。
3.投资者投入的固定资产,按投资协议确认的入账价值。如无协议价则可按公允价值入账。
4.在原有基础上改扩建的固定资产,按原值加上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改扩建费用,减去其间被替换部分的价值发生的变价收入作为入账价值。
5.用银行借款购建的固定资产,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发生的借款利息记入该资产。
第三十条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当月增加的固定资产,次月开始提取折旧;当月减少的固定资产,次月停止折旧。折旧年限、预计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固定资产类别
折旧年限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运输工具
5
5%
办公设备
5
5%
其他
5
5%
1. 固定资产要做到有账、有卡,账实相符。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与
管理,财务部应建立固定资产明细账。
2. 固定资产的购置、出售、报废、盘盈、盘亏,由各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核实后,按审批权限报总经理和股东大会批准。
3. 各部门的负责人是本部门的固定资产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资产实物由使用人负责管理。为保证安全完整和账目与实物相符,在申请领用时财务部予以分类编号并贴粘样签。
4. 固定资产管理人员工作变动时,要认真做好实物、 账目的清点移交工作。
5. 固定资产盘点:公司财务部每年定期组织综合行政部相关人员盘点一次,对于固定资产的盘亏、毁损、报废,原使用部门要提出书面报告,并列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置,并及时报送财务部门。个人领用的手提电脑、数码摄影机,数码摄像机如遗失则应参照原价及使用频率进行赔偿,但赔偿金额最低不得低于账面净值。
第五节 对外投资管理
第三十一条 投资管理
1、投资包括股权投资、股票投资、债券投资和其他投资,根据投资时间长短、自身业务特点、投资策略和风险管理要求划分,还包括长期股权投资、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
2、公司对外投资实行专业管理和逐级审批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股东大会为公司对外投资的决策机构。总经办、财务部对新的投资项目进行信息收集、整理和初步评估,经筛选后建立项目库,提出投资建议;公司财务部负责对外投资的财务管理,负责将公司对外投资预算纳入公司整体经营预算体系,并协同其他部门办理出资手续、工商登记、税务登记、银行开户、出资证明文件管理等工作。
3、企业对外投资时,根据投资方式不同,股权比例的不同,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各企业应参照《企业会计准则-金融工具、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规定的核算方法进行核算。
4、公司财务部是公司投资的财务管理和资金保障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资金筹措与调度、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并对投资项目的财务情况和预决算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
5、公司财务部依照公司相关规定参与公司对外投资的转让、收回、注销工作。
第六节 无形资产及其他资产管理
第三十二条 无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如下:
1、购入的无形资产按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之和计价。
2、自行开发并按照法律程序被国家确认的无形资产,按照开发过程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开发支出计价。
3、接受捐赠的无形资产,按照所附单据或参照同类无形资产的市值计价,无活跃市场的,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计价。
4、股东以无形资产作为资本或合作条件入股企业的,按评估确认或合同协议约定的金额计价,若合同或协议价格不公允,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
5、无形资产计价入帐后,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应从可供使用之日起,按法律规定或合同协议约定的有效期限或受益年限平均摊销,没有规定期限的,按照预计的不超过十年的使用期限分期摊销。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在持有期间不需要摊销,如果期末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则应当在每个会计期间进行减值测试。
6、 建立无形资产台账,对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参与无形资产的验收、检查、处置工作。定期进行无形资产清查盘点。监督、指导管理部门对无形资产的管理。
7、长期待摊费用是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企业发生的开办费在发生当期直接记入管理费用,固定资产大修理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则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均不再计入长期待摊费用。长期摊销费用的摊销应当根据受益期限的长短平均摊销。
第五章 日常负债管理
第三十三条 公司负债包括:应付票据、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应付股利、预计负责等。
第三十四条 按公司相关相关规定支付和计提职工薪酬。在合理避税的基础上依法计提、缴纳各类税费。
第三十五条 应付款项的管理实施细则
1.对于应付款项的支付,必须按程序经过审批后方能交出纳进行支付。程序为:相关人员首先提出付款申请,并准确填写付款申请单;付款申请单填好后,请款人将付款申请单、合同一起交部门主管签字认可,财务部负责人审核、计划内的报总经理审批,计划外的除报总经理审批后还需报执行董事审批,出纳凭审核手续齐全的付款申请单办理付款。
2.财务人员应及时登记应付账款明细账,并配合相关人员做好发票催收工作。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分为资金使用费收入和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财务咨询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资金使用费收入是指公司拆借资金业务确认的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指公司确认的手续费、佣金收入。
财务咨询收入指公司提供财务咨询服务确认的财务咨询收入。
第三十七条 营业收入的确认
1. 资金使用费收入确认原则:公司每月依据合同约定确认收入。
2.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财务咨询收入确认原则
提供财务咨询等服务项目取得的收入,可在项目结束时一次确认收入。项目结束前所收款项视同负债,所发生的成本可先视同待摊费用,在确认收入时一次结转。
第三十八条 公司营业收入均需通过往来科目核算,以反映整个业务过程。
第七章 成本、费用
第三十九条 结合自身特点,按照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强化成本费用预算约束,实行成本费用全员管理和全过程控制。
第四十条 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支出,包括各项利息支出(含贴息)扣除允许资本化的部分、手续费支出、佣金支出、应计入损益的各种准备金和其他有关支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十一条 成本核算,应当严格区分本期成本与下期成本的界限、成本支出与营业外支出的界限、收益性支出与资本性支出的界限。成本核算,应当以月年为计算期。同一计算期内,核算成本和营业收入的起止日期、计算范围和口径应当一致。
第四十二条 公司根据股东会通过的《公司薪酬管理制度》,严格对经营者和核心管理人员实行薪酬发放。
第四十三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费用,应当据实列入成本(费用)。
第四十四条 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工会经费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计提;职工教育经费按照不超过职工工资总额的2.5%的比例提取,用于职工教育和职业培训。
第四十五条 公司根据经营情况支付必要的佣金、手续费等支出,应当签订合同,
明确支出标准和执行责任。除对个人代理人外,不得以现金支付。
第四十六条 应当注重费用支出与经济效益的配比,实行费用预算控制,确定必要的费用支出范围、标准和报销审批程序。强化费用支出约束,对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会议费、通讯费、维修费、股东大会经费等实行重点监控。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一律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得预提。
第八章 收益、分配
第四十七条 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内的各项收入和其他营业收入、营业外收入,应当在依法设置的会计账簿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统一登记、核算,不得存放其他单位,或者以任何理由坐支。
投资者、经营者及其他职工履行本公司职务所得收入,全部属于公司,应当纳入账内核算,不得隐匿、转移、私存私放、坐支或者擅自用于职工福利。
第四十八条 公司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不足以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延续弥补期超过法定税前弥补期限的,可以用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弥补。
第四十九条 公司本年实现的净利润(减弥补亏损,下同),应当按照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提取一般(风险)准备金、向投资者分配利润的顺序进行分配。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本年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累计达到注册资本的50%时,可不再提取。
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并入本年实现净利润向投资者分配。 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经股东会决议,公司可以用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弥补亏损或者转增资本。法定盈余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第九章 抵押与担保管理
第五十条 公司作出的任何抵押与担保行为,均需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总经理审核,最终必须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予以执行。
第五十一条 权责
1.公司的股东大会为担保事项的审批机构,公司其他部门无权对担保作出审批。
2.公司法律顾问对抵押与担保合同的法律事项进行必要的审查,规避相应的法律风险,并对担保过程中出现的法律诉讼事项进行处理。
第五十二条 违反担保管理规程的责任
1.公司董事、经理以及其他高管人员不得擅自越权签订担保合同,如对公司利益造成损害的,应当追究当事人的相关责任。
2.公司全体董事对担保事项可能产生的债务风险应有清醒的认识,如果因为违规或不恰当的对外担保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则依法承担连带责任。
3.因担保事项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时,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公司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章 变更、清算
第五十三条 公司被责令关闭、依法破产或者经营期限届满终止经营或者解散的,应当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清算。公司自愿清算的,由公司股东会决议后执行。依法进行清算,应当对非货币财产进行资产评估。
第五十四条 公司的清算财产支付清算费用后,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顺序清偿债务。
第五十五条 公司清算完毕,应当编制清算报告,聘用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将清算报告和审计报告报投资者决议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向相关部门、债权人以及其他利益相关者通告。
第十一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评价
第五十六条 财务报表包括对内和对外报表,对外报表按政府职能部门要求报送。报送前经专门审核人员复核。对内报表包括下列内容: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资金月报表;
4、期间费用明细表;
5、业务台账;
6、税费缴纳明细表;
7、经营业绩完成表;
8、简明扼要文字财务分析;
9、其他临时性报表。
第十二章 财务审批控制
第五十七条 公司对资金的支出必须编制月度用款计划,各部门每月初编制用款计划,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同意报总经理审核并报执行董事批准后,在计划内用款只需财务复核总经理审核,计划外用款还需报执行董事审核。
第五十八条 费用报帐
参照《金一公司费用管理制度》及相关解释。费用采取事前申请制度,5000元以内由总经理审批,5000元以上报执行董事审批。在计划内报账由财务部复核单据的合法性由总经理审批,并报执行董事备案。
第五十九条 公司专控费用(如小汽车、单件在5000元以上的办公用品等)由执行董事审批,单件在5000元以内的办公用品(含电脑、空调、复印机等)报总经理审批。零星办公用品由各部门报综合行政部统一采购、发放。
第六十条 各种审批明确规定要求以文件形式批准的,报销时必须将批准的文件附在发票后。
第十三章 会计档案管理
第六十一条 凡是本公司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建立档案,妥善保管,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保管和销毁。
第六十二条 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报总经理批准。
第六十三条 会计人员因工作变动或离职,必须将本人所经管的会计工作全部移交给接替人员。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必须有监交人负责监交,交接人员及监交人员分别在交接清单上签字后,移交人员方可调离或离职。
第十四章 附则
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经股东大会审定后,经总经理签发下文执行。
第六十五条 本制度只保留纸质文本,一式两份,财务部门、档案部门分别保管。不得复印、外借。
第六十六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X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