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样书
浙江省家具买卖合同样书
买方:
卖方:
为维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相关方协商一致,按下列条款成交所订家具的买卖。
一、家具买卖内容及金额: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万 仟 佰 拾 元 角整¥: 元
二、其它相关费用
运输费:人民币 元,由 支付;安装费:人民币 元,由 支付;其它费用:人民币 元,由 支付。
三、款项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在签订本合同时,买方付清全部款项 元;
□ 分期付款:买方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口 定金款 口 预付款) 元;在 支付货款 元,若前期已支付定金款,则定金款抵作货款。
在签订本合同时支付的定金,买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卖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四、质量标准
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的强制性条款要求,同时还应符合企业明示质量标准(无明示质量标准时按照相关国家、行业标准)、产品使用说明、宣传资料以及口 经双方确认的样品、照片或图纸、口 其它双方约定 。
五、交货及验收
□ 买方 年 月 日前自提;
口 卖方于 年 月 日送货至 。
(注:应写清详细地址,宜包括楼层或是否入室等)
□ 其他方式(如电话预约等): 。
若买方购买的商品由卖方安装的,则货到指定地点后给予卖方 天时间的安装期。
买方应按照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对产品进行验收。对于无需由卖方安装的家具,买方应在卖方送货到达指定地点后 (时间)或在货物自提前对家具的数量、款式、颜色及是否有明显质量缺陷进行验收;对于由卖方安装的家具,买方应在安装完毕后 (时间)对家具质量进行验收。
六、售后服务
家具"三包"按照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家具售后服务规范》规定,双方约定三包期限为 年,(一般家具不得低于年,红木家具不得低于年)。产品有质量问题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的,自交付之日起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退货、更换或者修理,日内,卖方应当根据买方的要求予以更换或者修理。
七、违约责任
1、买方需按时支付货款。买方逾期支付货款的,每逾期日,须按未支付货款的 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 日的,卖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全额货款的 向买方收取违约金;
2、买方需按时接收货物。买方超过合同约定的时间未提货或不给卖方提供送货条件的,卖方有权向买方收取每天 元的保管费用;
3、卖方按时送货或安装。卖方逾期送货或安装的,每逾期日,须按未交付货款的 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逾期交货或安装超过 天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全额货款的 向卖方收取款违约金;
4、卖方提供的货物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因产品严重质量问题导致买方选择退货,卖方除返还买方已付货款外,还需赔偿买方由此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八、纠纷解决程序
卖方已经撤离市场或展销会的,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先行承担赔付责任,并有权向卖方追偿。
买方和卖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纠纷,应先采取(、友好协商;、先向家具市场或展销会主办单位投诉;、请求卖场所在地的消费者协会调解;、向卖场所在地行政管理部门申诉;)等方式解决。若解决不成,买方可按第 种方式解决:、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向人民法院诉讼。
九、其他约定事项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买方、卖方、市场方各执一份。
买方(签章):
地址:
电 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卖方(盖章):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市市场(展销会)主办单位(盖章):
地址:
电 话: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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