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10篇
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10篇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健全干部选拔制度 一干部选拔工作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一)投票民主推荐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当前,在一些地方民主推荐干部时普遍存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10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健全干部选拔制度一干部选拔工作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一)投票民主推荐中失真失实问题分析
当前,在一些地方民主推荐干部时普遍存有的拉票问题,严重干扰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的“群众公认、注重实绩”重要原则的落实,造成真实民意“隐形”、推荐失真失实及用人失察失误。
现对某单位一次有200人参加的民主推荐会推荐1名厅级干部(规定只能推荐1人)的大致情况,实行分析和说明(见表1、表2)。
通过上述表格分析能够看出,一次性民主推荐存有一定弊端:一是具备被推荐资格者人数众多,因为他们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各自私心作怪,很难站在公正公道的立场上投票,推荐结果必然失真失实;二是因为拉票现象的存有,具备被推荐资格的90人都有可能采取违规动作以获取“选票”,致使得票不集中,不能真正推荐出优秀者;三是即使得票第一名,得票率也不会高(不足20%),群众公认原则无从体现;四是难以消除得票最高者的“拉票”嫌疑。总来说之,仅以一次性投票的结果为依据,确定“相对多数”得票者为考核对象,有失草率、偏颇,难以避免用人失察失误。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拉票”这种不正之风,甚至比任人惟亲、买官卖官等不正之风具有更大的危害性和隐蔽性。因为,在很多情况下,拉票者得票最高(即使属“相对多数”),得票最高者往往被确定为考核对象。这些人中,有的就是品行不端、投机钻营的腐败分子。但因为他们经过合法的民主推荐程序,戴有群众公认的“桂冠”,就能够堂而皇之地进入上一级领导班子,一旦其腐败行为被揭露、追查用人失察失误时,在民主推荐程序上却查不出问题,所以,责任追究无从谈起。
拉票者的大致类型:
1.投机钻营型。个别拉票者善于投机钻营,削尖脑袋当官,心术不正,品行不端,惟恐得不到提拔,不择手段地拉票。这些人绝非仅在会议之前活动,往往预谋较早,只要有“缺位”机会,他们就动手。有的施以小恩小惠,有的请老领导老朋友出面做工作,有的甚至重金收买、美色迷惑。
2.惟恐吃亏型。多数拉票者属此类型。他们并非心术、品行存有问题,往往政绩突出,条件具备,不求沾光,但怕不拉票吃亏,一般自己不出面拉票,而是授意他人出面。也有“正义者”打抱不平的,主动为其拉票。若追究本人责任,确属冤枉。
3.怕丢面子型。这些人往往是一方“诸候”或“幕僚”,掌管着地方或重要部门的大权。他们或政绩一般,或政绩突出、但资历较浅,亦自认为提拔无望,但不愿在民主推荐中榜上无名、脸上无光。为得到一些保留面子的票,有的授意他人或直接出面向“信得过”的人求助。这些人一般信心不足,为了多得票,往往在民主推荐时脸红心跳地投自己一票。无论拉票者使用何种伎俩,这些人也舍不得将票投给别人,而拉票者也往往不去找这些人。
(二)个别谈话推荐中的失真失实
个别谈话推荐是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传统做法,这种形式较投票推荐来说,谈话人由匿名推荐到公开发表意见,突出的特点是考察者与谈话人面对面实行思想交流,便于考察者了解真实情况,谈话人也往往本着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向考察人客观公正地反映意见。但是,在当前情况下,不容忽视谈话人的几种失常心理和复杂心态,亦会导致反映情况的失真失实。
1.“功利取向”心理。因为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一些党员干部和群众在评价干部、反映情况时,对党的事业负责、对组织负责、对干部负责的意识逐渐淡漠,功利取向日益增强,往往以能为自己和小团体带来的利益和实惠多为标准,对“德才”表现不佳、但对自己和单位有利的人选极力推荐。功利取向还表现在相反的情况,表现好的同志
为本单位谋利益多、对自已有好处,怕推荐走了单位受损、对自己不利,所以不予积极推荐。功利取向特别表现在同一班子的领导成员方面。他们往往最了解同事的优缺点,考察人员也较为重视他们的意见,但有些同志却片面理解“一荣俱荣、一损俱损”,“副班长”为“班长”大唱赞歌的现象普遍存有。群众反映说,这种做法目的是“水涨船高”,“班长”荣升,“副班长”接任。还有一些领导成员,明明了解“班长”存有较大缺点或严重问题,但怕落个“窝里斗”、闹不团结,也不向组织反映真实问题。
2.“保全自己”心理。谈话人主要怕反映被考察者的问题会遭受打击报复,而不去反映真实情况。有些被考查者在组织部门个别谈话中普遍评价很高,表现“一边倒”,但提拔不久,就“倒一边”——因为经济或其他问题被依法查办。这种现象,已不鲜见。原因之一,在于谈话人明知被考察者有问题,但怕反映后“跑风漏气”、受打击报复,不敢向组织反映。
3.“送走瘟神”心理。谈话人明知被考察者存有严重缺点或重大问题,但怕反映后不起作用,采取“送走瘟神”的不负责态度,极力向组织推荐。如某县县委书记在工作作风上独断专行,导致决策失误,生活作风上追求骄奢淫逸,发展到大肆收受贿赂,被依法查处。就在事发前不久的干部考察时,他却被县四大班子推荐为提拔对象。一个县级领导“深刻”地说:他的问题,我们曾反映过多次,但不起作用,他照样被列为后备干部,只有“顺水推舟”,哪怕他到国务院任职,只要不在本县祸害,我们就心满意足了。
4.“嫉贤妒能”心理。谈话人怕比自己才能高或下级超过自己,而不向组织反映被考察者的真实优势和政绩,而是对其贬低或夸大其缺点。一些领导干部“武大郎开店”,特别是对有才华的年轻干部以台阶少、资历浅、经验不足为借口予以压制,甚至对不听自己话的下级,往往采取泄私愤、添坏言的做法,遏制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
(三)考察方法、手段、程序、时间等方面存有问题导致的失真失实
1.考察方法和手段单
一、滞后。现在干部考察普遍实行的是任前考察,即领导班子到届和缺额时需要换届和补充成员时实行任前考察,一般采取历时一个星期至一个月不等的“驻地考察”,即考察组选个驻地宾馆、招待所或机关“驻扎”,投票民主推荐后采取“请进来”的方式实行个别谈话,很少“走出去”到实际中向群众了解情况。这种方式存有着下列弊端:一是不适合市场经济条件下对干部工作圈以外的生活圈、社交圈等8小时以外活动的全面考察,很难把握住考察对象全部真实的活动和表现,难免失真失实;二是采取“驻地式”、“程序化”的个别谈话,使被谈话者情绪紧张,加上一些干部考察人员谈话时方法不当,提问时居高临下,语言表达简单生硬,使谈话人有被“盘查”的感觉,不愿讲实情、说真话。
2.考核程序方面过于神秘或失于不严密。过于神秘,表现在考察前严格保密,“突然袭击”,结果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应到人员未到,到场的人员也因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和慎重考虑,没有表达自己的真实思想,没向组织反映实际情况;失于不严密,表现在对《条例》规定的考察程序执行不够严格,即使按照程序实行也是按部就班搞形式,走过场,作表面文章。如民主推荐因为准备不充分,思想发动、引导不力,与会人员推荐时存有盲目性;民意测验中测评方法、内容存有问题,导致测评结果不够准确。
3.确定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范围不合理。就被推荐干部来说,参与群众的含义应该是包括对其了解、熟悉的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人,但实际考察中,确定的谈话范围缺乏全面代表性,因而反映民意不全面。存有着不分对象、不分系统,不管熟悉与否,所有具有被推荐资格的干部统一由同样的“群众”给予推荐或测评的现象。往往规定参加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群众”在某个级别范围,如推荐司局级干部必须是处级以上“群众”参加。这些人是“职务人”而不都是“知情人”,这些有资格的“职务人”不一定了解被推荐者的情况,而
“知情人”却没有资格参加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被推荐干部的全貌和表现不能真实反映出来。
4.任前考察时间不足,不能与平时考察有机结合。现在干部考察工作存有着三种思维定势和方法,即不换届不考察、不提拔不考察、不调整不考察,往往到了换届、提拔、调整时实行任前考察,“一次考核定终身”。事实表明,在短短的任前考察时间内,不可能了解一个干部的全部情况,这种做法难免出现考察失真、用人失误。
二解决干部选拔工作中失实问题的对策
解决干部考察失真失实问题,必须严格执行《条例》并制定配套法规,逐步形成党政领导干部管理的法规体系,建立起公开、立体、动态、求实的干部考察机制。所谓公开,必须是全方位、全过程的公开,严格民主集中制原则,不允许个人说了算,更不能“暗箱操作”,切实落实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拔权和监督权。所谓立体,必须从建立先进、合理的干部考核综合指标体系、到严格健全的制度保证、到科学规范的操作手段等一整套完善的程序,使之能够避免和减少考察过程中人为和主观因素的影响,从根本上遏制跑关系、走后门、跑官要官的不正之风。所谓动态,就是使程序中的操作手段利于对干部整体动态的把握,而不是看一时一事,“一次考核定终身”。所谓求实,就是贯彻“于法周延,于事简便”的原则,使整个程序立足现实,可操作性强。
(一)规范“民主推荐”程序,遏制拉票之风
必须走改革之路,实行制度创新,才能遏制拉票之风。所以,建议制定民主推荐程序的实施细则,对以下几个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1.建议对“群众公认”原则做出量化要求:民主推荐票低于50%的原则上不作为考察对象;民主测验时,优秀票、称职票两项达不到2/3的,原则上不列为考察对象。这是“群众公认”原则“值”的最低限。若没有值的规定,《条例》中的“既要看得票情况,又不惟票”的要求难以操作,甚至给一些凭个人好恶选人的独断专行者提供依据:即
想选某人,若得票少,就说不能惟票;若得票多,就说要看得票情况,尊重民意。
2.建议对民主推荐的轮次实行规定:在民主推荐票相对分散,被推荐者得票不足50%时,能够实行两轮和多轮筛选,直到真实民意出现。如本文前表所述,对第一轮民主推荐得票的前5人再实行推荐(要求只能从这5人中选出1人,另选他人或多选者为废票),因为被推荐资格者由90人减至5人,被推荐对象范围明确,绝大多数推荐者容易公正地投票。还应该将在第一轮得票少、但一直被列为后备干部的同志(不排除因为没拉票而得票少的因素),以及过去两年民主推荐中一直得票多的同志一并作为第二轮民主推荐的候选人。推荐轮次视具体情况确定,最后筛选出2人作为候选人,直至推荐出最后1人。这种结果将会更接近于真实民意。
3.建议适度公布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的结果。要在实行试点后逐步推开,直到完全公开结果。必须指出,干部人事工作的神秘主义和绝对保密规定带来的最大问题,是使群众监督难以实现。特别是长期的不公开,群众看不到自己行为作用的意义,甚至有时会产生“运动群众”的反感和厌烦。如有的地方搞民主推荐和民意测验收回的“空白票”占有一定比例,甚至出现一些“胡填乱写”的“恶作剧”。采取公开结果的办法,可提升群众对民主推荐、民意测验的信任度,增强群众监督,克服和纠正干部选拔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4.建议对干部考察提出“公开性”和公开平等竞争的要求。因为现在考核干部前已无密可保,拉票者会闻风而动;干部职位的空缺也无密可保,只要缺位一出现,“有心者”拉票即开始。加上干部工作中的“跑风漏气”问题,使一些人提前得到消息,总比绝大多数人先行一步而拉票成功。在拉票盛行的情况下,那些注重实干、政绩突出、平时口碑一直很好并被列为后备干部的同志,往往会因不屑拉票而名落孙山。所以要改变干部考核前保密的做法,必须建立干部考核公告制度,即在考核前10天左右发出考核干部公告,将干部的缺位情况,拟提拔的具体岗位、名额、资格要求等,告知全体参加民主推荐会的人
员,并要求符合条件者在规定时间内自荐,写出个人德、能、勤、绩方面的述职报告。组织审查认定后,将此材料提前2-3天印发到参加民主推荐会所有人员手中,使大家真正了解所有被推荐者的基本情况。这样做,既能够引导推荐者从工作岗位要求和被推荐者的具体情况投票,减少大家投票时的盲目性;又能够鼓励符合条件者踊跃报名,变私下拉票为公开平等竞争,使《条例》规定的“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得到落实。
5.建议对参加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的范围实行界定。就被推荐干部来说,参与群众的含义应是,包括对其了解、熟悉的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知情人。如前分析,现在参加民主推荐和谈话的群众,多是“职务人”,而缺少知情人,这些“职务人”既是运动员,又是裁判员,赋有“双重角色”,不能公正投票。应做出规定,尽量减少“职务人”、“双重角色”参与的比例,而大大增加知情人的参与比例;应根据不同的被考察对象,规定不同的参与群众和知情人参加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并应将投票和个别谈话中不同层次的推荐票单独计算,赋予不同的权重,得出较为合理的结果。
6.认真搞好试点,探索民主推荐制度的改革经验。要选好试点,可先在小范围试行。在试行中要准确引导、增强监督,形成良好的用人导向。当前一些地方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民主推荐中放松领导,放弃引导,原因在于:一是怕增强领导干扰了上级考察组的工作;二是怕准确引导有“先定调子”、“先划圈子”之嫌,因而领导、引导不力,面对拉票现象束手无策。特别是一些领导人奉行“好人主义”,采取谁也不得罪的办法,以票数排位次确定考核对象,久而久之形成误导,助长了拉票现象的蔓延。对此,要在实施细则中规定:党委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大力宣传党的干部政策,将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民主推荐干部过程的始终,使所有干部都能准确对待组织、准确对待别人、准确对待自己,实事求是地发表意见;要建立监督制度,民主推荐干部公告制度,向参加民主推荐者公布的同时向社会公布,推荐结果产生后向社会公示,以利于群众监督和社会监督;要建立相对应的惩诫制度,对那些徇私舞弊、请客送礼甚至行贿
拉票的干部要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要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分,触犯法律的要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在民主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中不向组织反映真实情况者,也应做出相对应惩戒规定。
(二)严把考察关口,防止失真失实
1.强化对考察环节重要意义的理解,使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的关口前移。实践表明,任前一次性考察,因为时间仓促,方式和方法的局限,不可能向深度和广度延伸,因而存有以下弊端:
(1)考察对象的内在素质(如思想政治素质、个人修养、道德水准)难以考察准确。因受任前考察的具体步骤方法、考察时间等限制,被考察人的内在素质难以了解清楚。
(2)考察对象的工作实绩难以考察准确。谈话人仅仅谈论考察对象的所作所为,一般被考察对象的政绩是根据谈话人所说的事例“整理”和“个人述职报告”中“摘录”下来的,短时间的考察无法落实政绩的真假和水份的有否。
(3)考察对象的工作潜力难以考察准确。谈话中群众评判的主要是被考察对象现岗位上的工作水平和水平,但其是否有潜力担任更高的领导职务或交流到其他岗位上工作,很难一时得出结论。一些在原单位干得很出色的干部被提拔到上一级岗位或另换岗位后,长时期适合不了,工作难以打开新局面,甚至决策失误难以收场,组织部门最后只好再对其岗位实行调整。
(4)考察对象的具体特点难以考察准确。考察中谈话人对考察对象的敬业精神、决策水平、组织协调水平、自身形象等情况,描绘的较多,但一往深处、细处追究,如“决策水平高”到底高到什么水准,“组织协调水平强”又怎样体现,具有什么特点、风格和优势?一般谈不具体,考察组难以把握,造成很多考察材料千篇一律、千人一面,远看“谁都不是”,近看“不知是谁”,最难把握的是考察对象的缺点和不足。谈话人对考察对象的缺点多半是提希望、话讲的不“实”,不敢讲“死”,怕说过了“杠”,影响了干部的提拔使用,还怕说了
真实的缺点,万一走漏了“风声”,所以语言含糊搪塞,只谈现象不谈本质,隔靴搔痒,造成考察对象的缺点大致以“工作不够大胆”,“有时有急躁情绪”,千人一样的词语描绘,很不准确。
所以,只有严把干部考察关口,改革任前考察办法,才能从源头上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建立先进合理的干部考察体系,使考察内容可操作性强。现在干部考察工作中,书面和谈话考察内容都过于笼统,无量化指标。了解的情况伸缩性很大,考察材料也依赖于考察人员的“笔下功夫”,“笔下留情”与否在某种水准上决定着被考察者的升迁与否,很不合理、公道。必须使考核内容细化、量化、可操作性强,才能避免人为因素。如针对干部“德能勤绩”民主测评表项目设置失之于笼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过于抽象,参评者对诸多项目难置可否,以及得票率难以真实反映干部德才表现等问题,民主测评表应设计得更加科学合理,有些项目,能够细化,使之更有针对性,同时又简便易行。可借鉴几年来“公选”领导干部的成功做法,将考察的内容科学地量化,实行“判分制”。对评分和判分机制要严格规范。即根据每个要素的得分情况汇总评分;判分中应引进现代人才测评技术、心理测评技术以及统计分析方法,将干部的个性心理素质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判分时可参照竞争上岗的做法:一是建立“干部当考生、群众作评判”的制度,让被考察对象实行现场答辩,群众予以判分;二是建立专家评判组(可建立“专家库”,临时随机抽人、避免固定人员的“人情”现象)实行判分。这样既便于干部考察工作的监督,又能促动干部将精力用于勤奋学习、勤政为民方面,而不是挖空心思在任前考核时“下功夫”。
(三)实行平时考察与任前考察相结合,使考核结果真实可靠
在考核机制上,要建立经常性考察、阶段性考察、年度考察与任前相结合制度。经常性考察,即随时了解领导班子整体和领导干部个人的动态变化,通过大量信息的积累,更加准确地了解班子、理解干部,避免“一次考核定终身”可能造成的失误。在经常性的考察中,可建
立两支队伍:一是干部考察群众监督员队伍,由了解熟悉干部的上下左右、方方面面的人参加;二是干部考察专家监督员队伍,由专家和熟悉干部工作的老同志参加。组织部门要定期听取他们的意见,并重点对后备干部实行调查,掌握其动态情况。组织部门还要注重与考察对象本人的接触和考察。这是发现考察对象优势、特点、潜力及缺点,给干部画像的最直接办法。但是因为过去考察中的神秘主义,往往不与干部本人直接接触,只有当被确定为提拔对象时才找本人谈,这就很难较快直接掌握第一手资料。阶段性考察可采取季度或半年抽查的办法实行。年度考察要进一步强化,明确年度考察与任前考察同等重要的原则。还应对领导干部实行年度审计和离任审计制度,未经审计的,一律不得提拔和办理离任手续。还要改进实绩考察方法,抓紧制定完善党政领导干部岗位职责规范,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和实绩考核指标体系,力求实绩考察客观准确,防止政绩不实和虚报浮夸。特别要增大对“一把手”和掌握“人、才、物”权力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察,重视一班人之间的相互监督和制约。如在对领导班子民主测评中,班子成员之间应署名测评和面对面评论,以减少班子成员投票时各种复杂心态(如怕别人得优秀票超过自己)造成的测评失真现象,要求他们如实反映情况和意见,不准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在考察方法上,要求通过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无论是经常性、阶段性考察还是任前和年度考察,都要扩大干部考察范围,广泛听取意见。考察可采取“走出去”的方法,甚至可采用微服私访的办法,到实际中直接听取群众意见,就可避免任前考核中谈话时的失真失实问题。在纵向上,既要注意听取考察对象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了解其工作在全行业、全系统所处的位置,还要注意征求其下属单位的意见,了解其德、能、勤、绩、廉多方面情况。在横向上,既要到与考察对象业务工作往来较多的单位了解情况,还要听取原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离退休老同志的意见。同时要增强对干部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把干部的业余爱好、社会交往和个人家
庭生活重大事项、家庭财产、个人婚姻情况的重大变化、子女上学就业等情况纳入考察范围,尽量避免“未发现不廉洁现象”、“未发现以权谋私问题”等过于笼统的结论性评价。
(四)建立监督制约机制,杜绝不正之风
1.提升干部考察人员的素质,建立一支综合的、高素质的干部考核队伍。干部考察不但要有组织部门的人员,还要吸收纪检、监察、审计、财务等业务部门的同志组成综合的考察组,便于对干部全方位的考察。从事干部考察的同志要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识人观点,坚持“任人惟贤、公道公正”的原则,用好的道德、好的作风选道德好、作风好的人;还要有较高的干部考核业务水平,不但要熟悉干部工作的一般知识、基本方针政策及相关规定、干部考察的基本程序、方法步骤,还要了解干部所在行业的工作内容、工作特点,以便实施对干部的准确考察。要提升干部考察工作的质量,如谈话考核是经常性的方式,必须具有真诚、平等、负责的态度和高超的谈话技巧,才能使谈话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实事求是、谈出真情,减少和避免考核中的失真失实现象。新晨范文网
2.严格执行考察工作程序,防止考察工作失误。要按照《条例》要求来把握考察工作的全部过程和各个环节。《条例》对干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交流回
避、辞职降职、纪律监督等各个环节,从程序上做出了严密的规定,对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要严格执行程序,严格把关,实行全过程监督。要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凡是群众反映的内容具体、情节严重的问题,要认真调查核实。严肃查处违反干部人事制度法规的行为。
3.建立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提升干部考察水平和质量。干部考察工作责任追究制的责任主体应负的责任主要是三个方面:一是对考察过程负责,即考察组的组成、考察的范围、方法、步骤是否符合《条例》的各项要求;二是对考察结果负责,即对班子和个人考察后
所做的结论是否与了解到的情况一致,是否公正、客观地评价考察对象;三是对所提供的意见负责,即向考察组提供考察对象情况的相关人员,所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是否有故意歪曲、隐瞒的行为。建立并完善推荐、考察、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主体的责任内容,发现用人失误,必须回溯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如属于考察阶段的责任,则应找出该阶段各个环节的责任人,根据责任轻重,分别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健全干部选拔制度
篇二: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流程名称执行核心部门
行为实施环节
单位党委
人力资源部门
人力资源部门
干部所在单位、部(科)室
1
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实
施
过
程
会
议
讨
论
决
定
任前谈话廉政考试
竞争上岗
开始
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
组成考察组,
组
制订考察方案
织
与考察对象所
干
在单位主要领
导沟通情况,
部
征求意见
考
考察预告
察
考察
任前档案审核
提出任用建议
印发任职文件资料入档
配合做好民主推荐工作
配合做好干部考察工作
任职公示
宣布任职
结束
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操作要求
2
一、制订方案,进行民主推荐(一)组成工作组,拟订民主推荐工作方案;(二)组织进行民主推荐;1、召开民主推荐动员会,公布推荐职务、任用条件、推荐范围,由所在单位提供参会人员花名册、符合推荐条件人员花名册.参会人员范围一般为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直属(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如单位人数较少则可全体人员参加。2、组织进行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民主推荐表见附件1、2、3,谈话推荐表见附件4)。3、工作组对推荐票进行分类统计,民主推荐结果在一年内有效。4、工作组将推荐情况报人力资源部门研究后向党委汇报.二、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工作需要,提出意见报党委会议研究,确定考察对象。三、组织干部考察(一)组成考察组,拟订考察方案。人力资源部门组织成立2人以上的干部考察工作组,制订考察工作方案。考察组要由思想政治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同志组成;(二)沟通意见。与考察对象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就考
3
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考察预告。考察前须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
过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进行考察预告(附件5);(四)进行考察;1、召开会议,确定参会人员范围,明确工作程序和要
求。对考察对象进行民主测评(附件6《民主测评表》),填写《干部民主测评汇总表》(附件7).
2、组织个别谈话,详细了解考察对象德能勤绩廉各方面表现情况,征求谈话人对被考察对象拟任职的意见。谈话人员范围一般为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本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单位中层及直属(下属)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整个谈话过程须在封闭室内依次单独进行,并形成谈话记录(附件8)。
3、征求单位党委(总支、支部)、分管领导、纪检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以及计生部门等各方意见,纪检部门出具廉政鉴定(附件9),计生部门出具计划生育证明(附件10)。
除采取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方式外,还可结合实际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实地考察、查阅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式一并进行.
4、考察组综合考察情况形成考察材料(附件11).四、进行任前档案审核按照分级审核原则,交通集团党委管理干部由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考察对象所在单位将其人事档案送交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交通集团所属各单位党委
4
(总支、支部)管理干部由本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事档案审核。重点对考察对象的“三龄一历(年龄、党龄、工龄、学历)等重要信息进行审核,填写《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附件12),报经单位主要领导审核后,向所在单位和本人反馈《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的信息。
五、党委会议讨论决定人力资源部门提出任用建议并提供相关资料报党委会议研究(附件13《已考察人员情况简表》、附件14《干部任免审批表》和考察材料等)。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用事项时,必须有2/3以上成员到会。党委成员应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以党委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六、任职公示党委会议研究同意后,人力资源部门对拟任职对象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为期7—15天的任职公示(附件15)。七、组织任前谈话、廉政考试,宣布任职公示无异议后,由党委指定专人(一般为纪委书记或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领导)对提职干部进行任前谈话,纪检部门组织廉政考试,对考试合格者印发任职文件(附件16、17),宣布任职。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实行试用期制,试用期限一般为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察,对胜任现职的正式任职,不胜任的免去现任职务,一般按试任前职级安排工作。所属各单
5
位干部任职情况需向交通集团人力资源部报备.八、资料入档干部任职后,组织人事部门须将《干部任免审批表》、《考
察材料》、《廉政鉴定》、《计划生育证明》、《干部“三龄一历”审核确认登记表》(附件18)等相关资料归入干部人事档案;民主测评表、考察谈话记录、任职文件等归入人力资源部门文书档案备查。
九、干部竞争上岗竞争上岗工作是干部选任的重要方式之一,在党委领导下由组织人事部门组织实施.对成功竞岗人员按照程序进行考察。
附件1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干部推荐表
年月日
6
被推荐人员姓名现工作部门及职务
推荐职位
注:1.只限推荐1人。2.被推荐人员姓名要书写工整、清楚。
附件2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干部推荐汇总表
7
被推荐人员姓名
(领导班子)
时间:年月日
现任工作部门及职务
推荐票数
填表说明:1、“被推荐人姓名”“现任职务"栏中填写认为符合推荐条件人选的姓名及现任职务。
2、本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
发出票,收回票,其中废票票。
计票人:
监票人:
8
附件3
序被推荐人号姓名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干部民主推荐票数统计年月日
现任工作部门及职务
推荐职务
领导班子成员分公司机关管理所站、服务
推荐票数
推荐票数
区推荐票数
小计
1
2345678
资格条件
9
9
10
共发出张,收回张,其中领导班子成员张,机关管理人员张,管理所站、服务区张.
计票人:
监票人:年月日
10
附件4
干部谈话推荐表
序号
谈话人姓名
工作部门及职务
推荐人选
职位1
职位2
备注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合计
共谈话人
谈话时间:地点:记录人:
附件5
11
干部考察预告
根据工作需要,对×××作为提职人选进行考察。现将考察工作预告如下:
一、考察对象:×××(××职务)
二、考察谈话范围: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相关人员。
三、考察时间:××××年××月××日四、考察谈话地点:陕西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五、联系电话:六、考察组成员:甲**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科科长乙**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干事丙**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监察员交通集团××分公司××管理所全体员工如有与考察对象相关的意见和反映,可直接与考察组人员联系,考察人员将认真听取大家的反映。欢迎交通集团××分公司××管理所全体员工对考察工作进行监督.
××××年××月××日
附件6
12
姓名
民主测评表
测评时间:
年月日
现任职务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弃权
填表说明:1、在相应内容选择栏中进行评价打“√”,多打为废票,不打为弃权。
2、本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
附件7
13
姓名
民主测评表(汇总表)
测评时间:
年月日
现任职务
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弃权
填表说明:1、在相应内容选择栏中进行评价打“√”,多打为废票,不打为弃权。
2、本表以无记名方式填写。
发出票,收回票,其中废票票
计票人:
监票人:
14
附件8
干部考察谈话记录
考察时间:考察地点:考察对象:考察类别:考察组成员:记录人:谈话人员名单:
谈话内容:
15
附件9
姓名单位
廉政鉴定
现任职务
廉政表现情况
)
纪机检关监意察见
党委(党组意见
(盖章)年月日
(盖章)年月日
16
附件10
计划生育证明
兹有××社区(××村)居(村)民×××,性别,×年×月×日出生,于×年×月×日与×××(性别,出生年月,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属初婚,于×年×月×日计划内(外)生育一女(男)×××,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
特此证明。
××计划生育办公室(盖章)××××年××月×××日
17
附件11
×××考察材料
×××,男,汉族,××××年××月生,陕西××人,中共党员.毕业于××大学××××专业,××学历,××职称,××××年××月参加工作。××××年××月调入**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工作,现任**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职务。
×××同志思想政治方面表现。×××同志工作方面表现。×××同志生活方面和为人表现。在考察期间,收到/未收到该同志不廉洁的反映.最大特点:。不足之处:。本次考察共发民主测评表票,收回票,其中优秀票,称职票,基本称职票,不称职票,弃权票。本次考察共和交通集团××分公司××管理所相关人员谈话人,对×××同志提拔考察人同意,人不同意,人弃权.
考察人:××××××××××××
18
××××年××月××日
附件12
拟任用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自
年
月开始计算,其中
年
计算连续工龄时间月
至
年
月扣除
入党时间
中共党员民主党派
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档案中存在的其他重要问题
处理意见
年月日
19
组织意见
20
附件13
已考察人员简表
序
性
姓名
号
别
1
出生年月
民
政治参加工
籍贯
职称学历
族
面貌作时间
毕业院校;专业
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民主测评情况
考察情况
发出票,收回票,其中优秀票,称职票。
本次考察共和分公司人员谈话人,对该同志提拔表示同意/
不同意。
2
3
4
21
附件14
干部任免审批表
姓名
民族
入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
学历学位
填写户籍登记所用的姓
名
性别
男/女
填写民族全
程,如“汉籍贯
族”
填写加入中共时间,民主党派或无党派人士需注明党派或无党派,不填写入党时间
参加工作时间
主管部门评定的中级
祖籍所在地,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
“陕西武功"
如实填写,不能随意变更。年份一律4位数字,月份一
律2位,如“1990.08”
熟悉专业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何特长
全日制教育
学历(全日制教育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在职教育
学历(以其他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
出生年月(岁)出生地
健康状况
填写出生年
月和计算到
当月的实足
年龄
按现在的行政区划填写,要填写省、市或县的名称,如“陕西武
功”
健康/一般/较差,有严重疾病、慢性疾病或身体伤残者,如实简
写
此处为打印彩色照片
干部熟悉的工作业务
及特长
毕业院校
毕业院校系
系及专业专业(高中及以下学历,此栏不填写)
毕业院校
毕业院校系
系及专业
专业
现任职务
填写干部担任的主要职务,如:××分公司××管理副所长
拟任职务
填写拟任职务,一律使用全称或规范的简称,如××分公司××管理党支部书记、所长(试用期一年)
拟免职务
简
从参加工作时填起,大中专院校学习毕业后参加工作的,从大中专院校学习填起,简历的起止时间填到月(年份一律4位数字,月份一律2位,如“1990.08"),前后要衔接,不得空断(因病休学、休养、待分配等都要如实填写)。大中专院校学习的经历,要填写某年某月至某年某月在某院校某系某专业学习,院校、系、专业要填写毕业时的名称。工作简历要按照干部在不同时期所担任的职务和工作单位的变化情况分段填写。县(市)前面均应冠以省(区、市)名.参加过党校或行政学院学习3个月以上的,在职攻读学历、学位的,临时离开工作单位连续半年以上及到基层挂职锻炼的,均应在本简历段后注明,如上述情况跨两个及两个以上简历段的,应在该经历结束所在简
历历段后另起一行注明。工作单位和职务要写比较规范的简称.
22
奖惩情况
填写受省、部级以上奖励和记功;受处分的,要填写何年何月因何问题经何单位批准受何种处分,何年何月经何单位批准撤销何种处分.没有受过奖励和处分的,要填写“无”。
年度考核结果
填写近两年的年度考核情况,没有年度考核结果的,应采取写实的办法注明。
任免理由
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
工作需要/任职年龄到限/不胜任本职工作需作调整/因身体健康原因本人请求辞去××职务等等
称谓父亲
姓名
年龄
政治面貌
工作单位及职务
已退休的,注明退休年月;已去世的,应
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
母亲
配偶
儿子(女儿)
呈报单位
审批机关意见
应填写呈报单位的党委,加盖印章,填表日期应与呈报请示的时间一致.
经××分公司××××年××月××日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志任××分公司××所党支部书记(××党发〔××××〕××号)。
行政机关任免意见
(盖章)年月日
经××分公司××××年××月××日会议研究决定:聘任×××为××分公司××所所长,试用期一年(××发〔××××〕××号)。
(盖章)××××年××月××日
注明填表人,一律打印或铅印.
(盖章)××××年××月××日
23
附件15
干部任职公示
根据干部任用的有关条例规定,对**省交通建设集团公
司××分公司××管理所拟提职干部予以公示,欢迎广大干部
职工监督。
姓名出生年月
性别民族
籍贯
工作时间入党时间
学历职称
现任职务拟任职务
对公示对象的有关问题,可在××××年××月××日前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人力资源科反映.
公示时间:××××年××月××日-××××年××月××日电话:邮编:地址:
××××年××月××日
附件16
24
××党发〔〕××号
中共**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委员会关于×××同志任职的通知
××管理所党支部:经交通集团××分公司党委××××年××月××日会议研
究,决定任命:×××同志为**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
所党支部书记。
××××年××月××日
25
主题词:干部任免通知抄送:分公司党委委员,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支部,机关党支部。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年月日发共印份
附件17
26
××发〔〕××号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关于×××任职的通知
××管理所:经交通集团××分公司××××年××月××日会议研究,决
定聘任:×××为**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管理所所
长(试用期一年)。
××××年××月××日
27
主题词:干部任免通知抄送:分公司领导,分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科(室).
**省交通建设集团公司××分公司综合办公室年月日发共印份]
附件18
28
干部“三龄一历”审核确认登记表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出生日期
参加工作时间
连续工龄自
年
月开始计算,其中
年
计算连续工龄时间月
至
年
月扣除
入党时间
中共党员民主党派
全日制教育(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在职教育(学历、学位)
毕业院校系及专业
本人意见
组织意见
审核单位印章年月日
29
篇三: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领导署名推荐表被推荐人姓名出生地入党时间参加工作时间专业技术职务是否为县处级后备干部学历学位全日制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奖惩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单位电话住宅电话工作经历及任职情细分层次注明任职时间推荐人现任职务与被推荐人关系所在单位资格审查盖章干部选拔任用提名推荐表
(领导署名推荐)
推荐职位:
中共岳阳市委组织部年月日
提名推荐纪律要求
一、实行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暂行办法》造成用人失误或者用人不当的,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分别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推荐人的责任:1、收受被推荐人及其请托人的财物,接受其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利用推荐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2、推荐时编造虚假信息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3、明知人选有违法违纪等影响任用问题仍然进行推荐的;4、以各种方式参与、帮助被推荐人拉票的;5、有其他应当追究责任行为的。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被推荐人的责任:1、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或以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暗示或请求参与推荐、考察、测评、表决的人员给予自己关照的;2、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打招呼、联系和引见有关人员的;3、本人或委托他人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参与推荐、考察、测评、表决的人员给予自己关照的;4、有其他拉票行为的。四、实行提名回避,不得提名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五、实行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工作全程记实制度。被推荐人如被组织任用,此表将存入其档案。
领导署名推荐表
被推荐人姓名籍贯性别出生年月(岁)入党时间是否为县处级后备干部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毕业院校系及专业民族出生地参加工作时间
专业技术职务学历学位奖惩及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现职任务住宅电话全日制教育在职教育
任现职级时间手机
现职同级
单位电话
工作经历及任职情况(须详细分层次注明任职时间)
推荐人姓名
现任职务
与被推荐人关系
推荐理由推荐人署名:年被推荐人所在单位资格审查
月
日
(盖章):年
月
日
任用情况
备
注:1.本表除任用情况记实栏外,其他栏要逐栏、逐项如实填写,如没有的填“无”。2.“推荐理由”要求写明被提名人的工作情况、德才表现等,本表填写不下,可另附页。
篇四: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年月日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不称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不称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不称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汇总表年月日姓名单位及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谈话总数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弃权同意不同意弃权总数同意不同意干部德的专项测评表姓名现任职务年月日类别评价内容评价等次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关键时刻靠得住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注意理论学习不搞封建迷信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宗旨观念以群众利益为重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不欺上瞒下好大喜功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注意克服本位主义不拉小圈子不搞一言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开展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不回避矛盾不和稀泥不当老好人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不揽功诿过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个人品行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情趣健康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搞阳奉阴违总体评价注组织部备案干部选任工作流程(附干部选任工作必备表格18张)
县委组织部备案干部选任工作流程表1、各单位党组织或组织人事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和领导班子建设实际,提出启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意见。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提出启动干部选任工作意见、主持酝酿工作,组织人事部门主要负责综合各方面意见、研究提出初步建议。《干部调整通气表》见附件12、一般情况下,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有序启动干部选任工作:(1)单位机构改革、机构变动或县委有明确要求的。(2)领导职位出现空缺的。(3)领导班子结构需要优化或领导干部按规定需要交流轮岗、回避任职的。(4)领导班子或领导干部存在突出问题需要调整的,或者领导干部经考核认定为不胜任现职或受党纪政纪处分不适宜担任现职的。(5)因其他特殊情况需要选派或配备干部的。3、各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综合日常考核了解掌握的情况和各方面意见,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初步建议。
4、初步建议向单位主要负责人报告后,在一定范围内听取意见,对初步建议进行完善,在此基础上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确定干部选任工作方案。一动议阶段
5、各单位党委(党组)向县委组织部报送干部选任工作方案、干部调整通气表(提供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盖章、签字)等材料,经职数预审同意后方可实施。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干部重新任用的,须在事前书面报县委组织部,经批复同意后方可实施。
1、准备工作各单位抽调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干部组成考察组,进行动员培训。二民主推荐阶段
2、发布民主推荐预告根据实际情况,发布推荐预告,预告内容包括民主推荐的职位,任职条件,考察组成员名单以及纪律要求等。《民主推荐职位预告》见附件2
3、会议推荐召开民主推荐会议,介绍推荐职位、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出推荐要求,组织填写《民主推荐表》。考察组及时对表格进行回收和统计。《民主推荐表》见附件3
4、个别谈话推荐请有关人员口头推荐人选,听取有关人员推荐情况。具体参会人员和个别谈话范围,可根据各单位日常工作运行体制和惯例操作,但要符合《条例》规定。《民主推荐汇总表》见附件4
5、研究确定考察对象各单位召开党委(党组)会议听取考察组推荐情况汇报,综合酝酿,研究确定考察对象。
1、发布考察预告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考察预告》,公布考察时间、考察对象、考察内容及考察组成员、监督和联系方式等。《考察预告》见附件5
2、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召开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会议,征求对考察对象的意见。《民主测评评议表》见附件6《民主测评评议汇总表》见附件7《干部德的专项测评表》见附件8《干部德的专项测评汇总表》见附件9
3、个别谈话请谈话对象介绍考察对象的主要特点及德才表现,指出存在的缺点与不足,并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谈话中还需了解计划生育、廉洁自律、违纪违法、信访举报、生活作风等方面不良反映。具体参会人员和个别谈话范围,可参照推荐阶段参加人员范围。三考察阶段
4、征求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考察组就考察对象廉洁自律、违法违纪、计划生育等情况征求本单位纪检监察科室、县卫计委等意见,出具书面回复;对有问题反映的,要及时进行查核,提出结论性意见。对不影响任用的,提交党委(党组)会研究;影响任用的,一律不提交研究;一时难以核查清楚的,暂缓提交研究。
5、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一律进行核实(未填报的要及时填报),由各单位会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查意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未经抽查核实的,不
得提交讨论。对不如实填报或隐瞒不报的,依据有关规定,给予暂缓提拔、诫勉、岗位调整等组织处理。
6、查阅个人档案、收集资料、专项调查和实地考察(1)查阅个人档案查阅考察对象个人档案,重点审核“三龄两历一身份”,填写干部基本信息任前审核表(考察组填写)需要本人、考察组组长签字,一式一份,并放入个人档案。(2)专项调查和实地考察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廉洁自律、计划生育等方面如发现问题或有疑义,应作专项调查并形成结论性材料。对考察中干部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情况也要进行专项调查,形成专项调查材料。对需要到实地了解情况的,要到现场查看有关情况,以便更广泛深入地了解掌握
附件14《干部简要情况表》见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干部考察材料、干部简要情况表等材料。
件15四研究决定阶段县委组织部对上报材料审核同意后,各单位党委(党组)召开会议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县委组织部派员列席会议。
1、任前公示在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后、任职通知下发前,各单位党委(党组)对拟提拔人选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任职前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按规定程序办理任职手续。对有问题反映的,应及时组织查核,并视情况作出任用、暂缓任用或取消任用等意见。
2、任职谈话对调整干部进行任职谈话,其中,新提拔干部在公示期满,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情况下由单位党委(党组)负责人进行任职谈话。五任职阶段
3、履行备案程序在干部任免后1周内,各单位党委(党组)上报备案干部名册、干部任免备案表、干部简要情况表、会议纪要、会议记录、任命文件等材料(备案干部名册、干部简要情况表要提供电子版)。《备案干部名册》见附件16《干部任免备案表》见附件17《干部简要情况表》见附件18干部调整通气表年月日编制数现有领导职数备注序号姓名现任职务拟任或提名拟任职务拟免或提名拟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文化程度毕业院校及专业任现职时间任正股
级时间任副股级时间任现级别时间人员身份是否提拔籍贯核定实有正职副职注:
1、文化程度填写最高的学历;2、人员身份填写“公务员”、“参公”、“自收自支事业”、“差额事业”、“全额事业”、“企业”等。民主推荐职位预告现将民主推荐工作情况预告如下:1、民主推荐职位2、职位任职条件3、民主推荐时间年月日4、考察组成员组长:组员:4、考察组成员组长:组员:请大家在民主推荐人选时,坚持以大局为重,以事业为重,公道正派地推荐干部,为单位党委(党组)选准用好干部提供依据。同时,要自觉遵守纪律,积极参与监督,如发现干部在民主推荐工作中有拉票等违反组织纪律的,请及时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考察组电话:xxx党委(党组)年月日民主推荐表年月日说明:1、本表采用不署名方式填写,请在相应的空格内填写被推荐人姓名和现任职务。2、推荐名额为1名,推荐人选一般应xxx。3、本表由考察组负责回收汇总。推荐职位姓名现任职务xxx人选民主推荐汇总表年月日会议推荐票数谈话推荐票数推荐汇总职位姓名现任职务参会人数班子其他人员总计谈话
人数班子其他人员总计总人数班子其他人员总计考察预告现将考察工作的有关情况预告如下:
1、考察对象2、考察时间年月日3、考察组成员组长:组员:大家对考察对象有何意见和建议,可以随时向考察组反映。如发现和掌握考察对象有违法、违纪等方面的问题,请于月日前以书面或电话等方式向考察组反映。考察组电话:xxx党委(党组)年月日民主测评评议表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年月日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表年月日姓名现任职务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使用表现情况(优、缺点)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民主测评评议汇总表年月日综合评价是否同意提拔谈话姓名单位及职务总数优秀称职基本称
职不称职弃权同意不同意弃权总数同意不同意干部德的专项测评表姓名现任职务年月日评价等次类别评价内容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关键时刻靠得住,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注意理论学习,不搞封建迷信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宗旨观念以群众利益为重,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不欺上瞒下、好大喜功,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注意克服本位主义,不拉小圈子,不搞一言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开展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不回避矛盾,不和稀泥,不当老好人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不揽功诿过,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个人品行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情趣健康,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搞阳奉阴违总体评价注:请在相应的空格内划√。干部德的专项测评汇总表姓名现任职务201x年x月x日评价等次类别评价内容优秀良好一般较差理想信念忠诚于党的事业,关键时刻靠得住,有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事业观,注意理论学习,不搞封建迷信政治纪律贯彻执行上级决策部署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令行禁止,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宗旨观念以群众利益为重,积极为群众办实事,不欺上瞒下、好大喜功,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大局意识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决服从组织决定,注意克服本位主义,不拉小
圈子,不搞一言堂坚持原则敢抓敢管,敢于开展批评,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不回避矛盾,不和稀泥,不当老好人工作作风深入基层,真抓实干,积极进取,敢于担当,不揽功诿过,不摆花架子,不搞形式主义个人品行处事公道,为人正派,情趣健康,廉洁自律,不以权谋私,不搞阳奉阴违总体评价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表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全日制教育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学历在职教育学位毕业院校及专业简历信息与对应的档案材料记载是否一致干部身份信息是否有相应的档案材料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注:此表双面打印,在干部正式任职后,随《干部任免审批表》、考察材料等一并归入本人档案。本人意见签字:年月日考察组(审核人)意见审核人签字:考察组长签字:年月日年月日组织人事科室意见科长签字:年月日档案室审核意见签字:年月日分部领导意见签字:(公章)年月日干部简要情况表
(一)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出生地工作时间入党时间专业技术职务全日制教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学历学位在职教育毕业院校系及专业现任职务分管工作担任的社会职务学习培训经历:熟悉或擅长的工作领域:奖惩情况:工作简历:其他需说明事项:干部简要情况表
(二)称谓姓名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工作单位及职务配偶×××197
8、02中共党员县××局××科科长子女×××200
3、12群众县实验小学学生父亲×××1952、07群众县××局副局长(已退休)母亲×××1953、10群众××镇××村农民(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也需填写)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本人婚姻情况本人是否遵守计生政策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有无违反廉洁从政纪律规定和受过组织处理情况企业(社团)兼任职情况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护照持有情况身份证号码奖惩情况本人签名单位意见情况属实(单位盖章)说明:1、年度考核结果是指近三年的年度考核情况;2、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主要是指干部本人的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兄弟、姐妹等,包括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亲属中现任或曾担任过副科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员及重要海外关系也要如实填写。已退休、已去世,应在原工作单位及职务后加括号注明;3、“本人婚姻情况”栏中填写“未婚”、“已婚”、“离异”、“再婚”、“丧偶”;“是否遵守计生政策“栏填写”是“或“否”,如果填写“是”且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请提供准生证复印件;“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情况”、“企业(社团)兼(任)职情况”、“护照持有情况”栏如存在相关情况请如实详细填写,如不存在相关情况填写“无”。XX县计划生育情况证明No:兹有乡镇(单位)同志因出具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如下: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
现居住地户口类型□农业户口□居民户口配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户籍所在地身份证号码现居住地户口类型□农业户口□居民户口何年何时落实何种节育措施基本情况婚姻状况结婚时间(年月日)
孩次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别政策内外工作单位或就读学校违反计划生育情况1原因何年何时处理23生育子女情况4村(居)或单位意见:乡(镇、街)计生部门意见:县卫计委意见:本人承诺以上信息完整属实,如有隐瞒、伪造、弄虚作假,一切责任自负。
本人签字:经办人:(公章)经办人:(公章)经办人:(公章)本人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年月日干部调整方案表年月日单位(科室)
姓名现任职务拟任职务拟免职务性别出生年月工作时间入党时间文化程度专业籍贯研究意见×××同志考察材料×××,现任××××××(单位及职务)。男(女),汉族,××××年×月出生,××××人,××××文化程度,(××学硕士),××××年×月入党,××××年×月参加工作。主要经历:199
1、09-1995、08××××大学××系××专业学习;1995、08-200
1、09××××××(单位及职务);200X、09-200X、12××××××(单位及职务)(其间:2000、09-200X、09××××大学××××系××专业在职研究生学习并毕业,获××硕士学位);200X、12-今××××××(单位及职务)。主要特点:……………………………………不足之处:…………………民主推荐情况:201X年x月x日,××(单位)××人员(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共××人参加民主推荐大会,发放民主推荐表××张,收回××张。对其进行推荐的××票。个别谈话××人,对其进行推荐的××人。民主测评和征求意见情况:201x年x月x日,××(单位)××人员(参加民主测评人员范围)
篇五: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干部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拉票问题内容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举报件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举报查核件每一件都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有结论性意见并由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签名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政策法规知识问答
一、拉票贿选问题整治1、为什么要治理拉票行为?为什么要治理拉票行为?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存在的各种形式的拉票行为,是当前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突出表现之一。拉票行为破坏民主规则,造成民意失真,干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顺利开展,制约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有效推进,必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予以整治。2、什么是拉票行为?什么是拉票行为?答: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凡通过宴请、送礼、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委托、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等行为,均属拉票行为。3、如何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如何处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拉票行为?答: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均应予以严肃处理。在民主推荐工作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民主推荐后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是考察对象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的,取消拟任人选或推荐人选资格;任用后发现并查实的,免去新任职务。同时,要予以通报批评,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如何处理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行为?4、如何处理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行为?答: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如何处理接受拉票人请吃等行为的人员?5、如何处理接受拉票人请吃等行为的人员?答:对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或参与拉票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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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如何受理拉票行为的举报?如何受理拉票行为的举报?答:凡情节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举报案件,要限进办结,一般不超过10天。其中,在干部考察期间收到的举报件,要在考察工作结束前办结。对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举报查核件,有关单位要直接组织查核,不得层层下转,并按规定时间报告查核结果。7、如何实行拉票行为举报受理查核工作责任制?如何实行拉票行为举报受理查核工作责任制?答:各级组织人事部门和相关干部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拉票问题内容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举报件和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交办的举报查核件,每一件都要明确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有结论性意见并由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签名。不进行查核或敷衍塞责不认真进行查核的,要对具体负责人和责任人作出批评和处理。
二、跑官要官问题整治8、什么是跑官要官行为?什么是跑官要官行为?答:采取拉关系、走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为自己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请托他人疏通关系、打通关节,为自己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说情、打招呼等非组织手段,为他人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等行为,均属跑官要官行为。如何处理跑官要官行为?9、如何处理跑官要官行为?答: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给予批评教育或相应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并记录在案。10、如何处理为别人跑官要官的行为?10、如何处理为别人跑官要官的行为?答: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对泄漏酝酿、讨论干部任免情况的,严肃批评教育,是组织人事干部的,要调离组织人事部门,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要依据党纪政纪和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对帮助别人跑官要官的,要把其想帮助的人一律先放下、再调查,让帮忙成为帮倒忙。11、怎样防止跑官要官行为?11、怎样防止跑官要官行为?答:一是加强教育引导。教育广大干部正确对待个人名利,淡化官本位意识。加强选人用人纪律宣传,提高纪律、制度的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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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注重使用有德有为、埋头干事的干部,让跑官要官者没有市场。二是完善谈心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同志要经常与所管理的干部谈心谈话,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有针对性地予以帮助。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予以提醒。三是完善干部选任制度。深化干部制度改革,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提名、酝酿等环节工作,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信息公开,从源头上预防跑官要官等用人上不正之风。四、加大查核处理力度。建立和畅通举报渠道、信息沟通机制,对发现跑官要官的行为,从快从严查核处理。
三、买官卖官问题整治12、什么是买官行为?12、什么是买官行为?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行贿受贿行为简称“买官卖官”。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以谋取职务的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给予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及其特定关系人财物的行为,属于行贿行为,即是买官行为。13、什么是卖官行为?13、什么是卖官行为?答: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职务的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而索取、非法收受或者变相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行为,属于受贿行为,即是卖官行为。14、如何处理有买官卖官行为的干部?14、如何处理有买官卖官行为的干部?答:一是对行贿买官的一律先予停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一是给予组织处理。二是二是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一律无效。三是对查实二是的行贿买官问题,要根据情节轻重及时给予调离岗位、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四是四是对发现的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涉及的买官四是卖官问题,尚未作出组织处理的,要依据纪检监察机关的处分决定书或审判机关的判决书,抓紧作出组织处理。五是五是对查处的买官卖官问五是题案件,要及时在一定范围内的领导干部中通报。六是六是因行贿买官受六是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的人员,原则上不得在党委、政府领导班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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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重要岗位担任领导职务,其任职安排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执行。15、如何建立买官卖官人员“特别监督档案”?15、如何建立买官卖官人员“特别监督档案”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建立买官卖官人员“特别监督档案”,是开展买官卖官整治工作的重要基础,能为整治工作提供重要依据。收集买官卖官信息,重点关注三个渠道:一是一是从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一是件中获取信息,即及时从纪检监察机关的纪律处分决定书、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和审判机关的判决书中,发现和收集领导干部买官卖官信息。二是二是从群众举报中获取信息,即及时从“12380”举报平台,纪二是检监察机关、检察机关、信访部门提供的有关来信来访情况以及互联网上发现买官卖官问题信息。三是三是从有关专项监督工作中获取信息、三是即从巡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检查、换届风气督导、一报告两评议、市县委书记离任检查、任前公示调查、案件督办等过程中,发现买官卖官的蛛丝马迹。上述3个渠道、15个信息来源,是目前建立“特上述个渠道、个信息来源,是目前建立“别监督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对纪检监察、检察、审判机关“三书”别监督档案”的主要信息来源。中涉及的买官卖官信息,要以此为依据,建立买官卖官人员“特别监督名单”;对其他渠道涉及的买官卖官信息,需要经过进一步查核认定的,要建立买官卖官问题“线索库”。16、如何建立整治买官卖官问题工作机制?16、如何建立整治买官卖官问题工作机制?答:整治买官卖官问题,既是攻坚战,更是持久战。各级组织部门既要集中力量啃硬骨头,又要长远打算,研究建立整治买官卖官问题的长效机制。一是一是要建立信息沟通机制。要按照中央纪委、中央一是组织部整治买官卖官工作的要求,通过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等渠道,切实加强与纪检监察、检察、法院等执纪执法机关的经常性联系,做到日常信息定期沟通,重要信息随时沟通,从而有效发挥信息在整治买官卖官工作中的作用。二是二是要建立案件协查机制。整治买官卖官二是问题,关键在查处。要善于借助纪检监察、检察等机关的力量,共同协商查核措施,共同查办重大案件,共同商定处理办法,齐心协力推动整治买官卖官工作的深入开展。三是三是要建立舆情引导机制。要高度三是关注反映选人用人特别是买官卖官问题的舆情,对媒体尤其是互联网上反映的买官卖官等选人用人问题,要迅速了解核实,迅速公布真相,以正确引导社会舆情,防止混淆之视听和造成不良影响。四是四是要建立四是考核督促机制。把集中整治买官卖官作为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的重要内容,加大考核力度。对整治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扬;对工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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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甚至对买官卖官行为瞒着不报、拖着不处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责任。要通过严格考核,形成整治买官卖官问题的持续动力,进而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带病提拔问题整治17、什么是带病提拔?17、什么是带病提拔?答:领导干部在提拔任职前就存在着影响其提拔任用的违纪违法行为,因各种原因组织未能及时发现或引起重视,仍将其提拔任用到领导岗位,称之为“带病提拔”。18、如何防止带病提拔?18、如何防止带病提拔?答:(1)对拟提拔的干部,在考察过程中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情节严重的,要进行调查核实,问题没有查清之前,不得作出提拔使用的决定。(2)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3)对新提拔的干部要严格执行任前公示和试用期制度,并进行任职谈话,尤其要对廉洁自律方面提出明确要求。(4)干部提拔后,要进行跟踪了解,对有重要举报或者发现行为不检点的,要进行诫勉谈话或者函询。(5)对在重要岗位工作、发现有重要违纪线索、不宜继续从事现岗位工作的干部,要先从该岗位上调整下来,视情况作出适当安排,同时进行调查核实。(6)对“带病提拔”的干部,要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19、如何开展带病提拔问题专项调查?19、如何开展带病提拔问题专项调查?答:领导干部因违纪违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或行政职务以上处分且在提拔任职前就有违纪违法行为的,应对其选拔任用过程进行调查。带病提拔调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调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其中,对本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下一级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过程,由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调查;对本级党委管理的其他领导干部、下一级党委(党组)管理的党政正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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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及本级党政机关和群团党委(党组)管理的直属单位党政正职的选拔任用过程,由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会同干部任用机构调查。20、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需要征得上一级组织人事部20、门同意后方可进行?门同意后方可进行?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要求书面报告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经批复后方可进行:在机构变动或者主要领导人已明确即将离任时确因工作需要提拔调整干部的;越级提拔干部的;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个别特殊需要的领导成员人选不经民主推荐而由组织推荐提名作为考察对象的;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等情形。其中,市、县、乡党政正职在同一岗位任期不到3年进行调整的,需要报经更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批复同意。21、21、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哪些情形在作出决定前需要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下列情形,在作出决定前需要征求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的意见:破格提拔干部的;除领导班子换届外,一批集中调整干部数量较大,其中,省辖市一批调整干部超过60人,或一次提拔县处级干部超过20人,省直单位一次提拔处级超过规定职数的20%(行政编制在50人以下的超过的25%)的;领导干部的近亲属在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系统)内提拔任用,或在领导干部所在地区提拔担任下一级领导职务的;领导干部的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因被问责受到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影响期满拟重新任用的;超过任职年龄或规定任期需要继续留任的等情形。22、如何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22、如何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制度?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记实是指,准确记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关情况,如实反映选人用人各类责任主体的行为。实行干部选拔任用记实制度是强化责任主体的责任意识,防止领导干部“带病提拔”的重要措施。记实内容主要包括如实保存相关原始资料,重点工作环节的相关情况记录等。参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人员保管的个人工作笔记等原始记载,经组织审核认定,可作为记实依据。23、如何把好拟提拔干部人选廉洁自律关?23、如何把好拟提拔干部人选廉洁自律关?答:一是一是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等执纪执法单位联系与沟通,运一是用巡视、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监督成果,多方位把好领导干部人选廉洁自律关。二是二是通过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认真受理“12380”举报,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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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取干部群众对拟任人选有关情况的反映,对反映的重要情况进行核查。三是运用干部监督信息库,对拟提拔干部廉洁自律情况进行分析,三是结合考察了解有关情况。四是四是通过了解考察对象报告的个人有关事四是项,采取个别谈话、考察公示、民意调查、实地调查和举报查核等方式,深入了解和全面掌握考察对象的廉洁自律情况。
五、严肃换届纪律要求24、中纪委、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24、中纪委、中组部《通知》提出了哪些严明换届纪律要求?通知》提出了哪些严明换届纪律要求?答:5个严禁、17个不准、5个一律。25、“5个严禁”具体内容是什么?25、个严禁”具体内容是什么?答:严禁拉票贿选,严禁买官卖官,严禁跑官要官,严禁违规用人,严禁干扰换届。26、26、严禁拉票贿选有哪些具体要求,严禁拉票贿选有哪些具体要求,对拉票贿选行为如何处理?对拉票贿选行为如何处理?答:严禁拉票贿选包括3个“不准”,即不准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和选举中搞拉票等非组织活动,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打电话、发短信、当面拜访、委托或者授意中间人出面说情、举办联谊活动等形式,请求他人给予自己关照;不准贿赂代表;不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对拉票贿选的,一律排除出考察人选,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经提拔的责令辞职、免职、降职或者依法罢免,贿选的还要依纪依法处理;参与或者帮助他人拉票贿选的,比照为自己拉票贿选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27、27、严禁买官卖官有哪些具体要求,严禁买官卖官有哪些具体要求,对买官卖官行为如何处理?对买官卖官行为如何处理?不准以谋取个人职务答:严禁买官卖官包括2个“不准”,即不准不准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不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为他人谋取职务晋升、调任、转任、留任或者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索取、收受或者变相索取、收受贿赂。对买官卖官的,一律先予停职或者免职,再根据情节轻重进一步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通过行贿手段获取的职务坚决予以撤销。28、28、严禁跑官要官有哪些具体要求,严禁跑官要官有哪些具体要求,对跑官要官行为如何处理?对跑官要官行为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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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严禁跑官要官包括2个“不准”,即不准不准采取拉关系、走不准门子或者要挟等不正当手段,谋取职务或者职级待遇;不准封官许愿,不准或者为他人提拔调动说情、打招呼。对跑官要官的,一律不得提拔重用,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相应的组织处理,并记录在案;对搞封官许愿或者为跑官要官的人疏通关系、说情、打招呼的,要严肃批评,造成用人失察失误等严重后果的还要追究责任。29、29、严禁违规用人有哪些具体要求,严禁违规用人有哪些具体要求,对违规用人行为如何处理?对违规用人行为如何处理?不准违反规定程序选答:严禁违规用人包括6个“不准”,即不准不准拔任用干部;不准不准突击提拔调整干部;不准不准任人唯亲,指定提拔调整不准不准人选;不准不准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不准职级待遇;不准不准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的不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准不准私自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不准讨论决定干部等有关情况。对违反规定作出的干部任用决定,一律无效,并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30、30、严禁干扰换届有哪些具体要求,严禁干扰换届有哪些具体要求,对干扰换届行为如何处理?对干扰换届行为如何处理?答:严禁干扰换届包括4个“不准”,即不准不准以威胁、欺骗等不准手段妨害代表自由行使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不准不准编造、传播不准谣言,诬告陷害或者侮辱诽谤他人;不准不准在换届选举期间私自向代表不准赠送纪念品和散发各种宣传材料;不准阻挠对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调不准查和处理。对干扰破坏换届选举工作的,一律严肃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31、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教育总的要求是什么?31、开展严肃换届纪律教育总的要求是什么?答: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通过加强思想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督促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换届选举工作的政策、法律、法规和章程,增强纪律观念,筑牢纪律防线,严守纪律规定。32、如何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32、如何把换届工作全过程置于有效监督之下?答:开展民主推荐时,要组织参加推荐人员对严肃换届纪律情况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对换届纪律规定的知晓情况,及时发现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发布考察对象公示通知时,要将考察对象是否有违反换届纪律行为列为一项举报内容。进行考察时,要认真了解考察对象遵守换届纪律情况。开展二次会议推荐时,要对推荐人选是否存在拉票行为进行测评。换届选举时,要对换届风气进行民主测评。33、如何在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33、如何在换届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监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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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凡涉及市县党委书记职务变动的,都要按照规定认真开展履行干部选拔作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使用的重要依据;凡是干部先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要求报告的事项,必须如实报告,进行严格把关;凡是考察对象,都要向考察组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34、如何畅通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举报渠道?34、如何畅通违反换届纪律行为的举报渠道?答:各级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要健全电话、信访和网络”三位一体“的举报平台,及时受理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问题。建立换届期间”12380“举报专人值守制度,对反映违反换届纪律的突出问题和考察人选问题的举报限时办理。运用“12371”手机信息系统,发挥基层党员干部对换届风气的监督作用。35、如何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35、如何查处违反换届纪律的行为?答:各级换届考察组对收到的反映考察对象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举报,要及时会同当地纪检机关和组织部门调查核实。实行查核专办制度,对反映问题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要组织专门力量,进行重点查办,明确办结时限,确保一查到底。严格查核责任,明确查核工作的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举报查核情况报告要由具体承办人和负责人署名,对查核结果负责。强化追究问责,对经查确实存在违反换届纪律问题的,要依照党纪处分条例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处理到位、追究到人;对压案不查、查处不力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加大通报力度,对违反换届纪律的典型案件,要做到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以儆效尤。
六、违规用人问题查处36、为什么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36、为什么要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答: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是贯彻落实干部选拔任用政策法规、规范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抓手,是防止和纠正用人上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有效武器,是扩大干部工作中的民主、落实干部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监督权的重要保障,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科学化的强大动力。37、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37、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的基本要求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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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防止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保证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和制度规定全面正确地贯彻执行,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开展检查时应遵循下列原则:一是党委(党组)领导、分级负责;二是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三是发扬民主、群众参与;四是预防为主、违规必纠。38、如何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检查?38、如何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重点检查?重点检查由纪检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组成检查组共同组织实答:施。检查主要采取听取情况介绍、个别谈话、问卷调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知识测试、专项调查等方式进行,并注意运用巡视和“一报告两评议”结果。检查结束后,适时向被检查单位反馈检查情况,要求针对存在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采取适当方式跟踪督查。39、如何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39、如何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答:地方党委常委会在每年底或次年初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时,专题报告本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并在一定范围内接受对本级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民主评议。地方党委“一报告两评议”一般安排在当年底或次年初的党委全委(扩大)会上进行,由上一级组织部门部门会同本级党委共同组织实施,上一级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指导。党政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选人用人工作“一报告两评议”,可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进行。40、如何运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40、如何运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结果?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满意度明显偏低、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答:经组织考核认定后,按照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督促进行整改。对民主评议中“不满意’率超过15%的干部,要求党委(党组——或其组织人事部门进行认真分析,与干部本人进行谈话提醒;“不对满意”率超过30%的,要求党委(党组)或其组织人事部门对其选拔任用情况进行说时,并根据情况作进一步调查处理,必要时,上一级组织人事部门直接派员调果处理。41、如何开展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41、查?答:市县党委书记因提拔使用、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时,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对其任职期间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的情部况实行专项检查。检查采取民主评议、个别访谈、召开座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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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受理举报等到方式进行。对因拟提拔使用的,结合干部考察进行检查,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派出的干部考察颜组负责实施。对因平级交流、到龄退休等原因即将离任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实施。党政机关直属单位党组织(党委)书记离任检查,参照执行。42、42、如何运用市县党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离任检查结果?结果?答:将离任检查结果作为评价与使用市县党委书记的重要依据,对拟提拔使用的,考察材料应反映离任检查情况和评议结果。对评议中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总体评价“满意”、“基本满意”两项比率之和或者用人风气总体评价“好”、“较好”两项比率之和不足三分之二的,经考核认定,应采取相应组织处理措施,其中,拟提拔使用的,应取消其资格。对新任用的干部评议满意度明显偏低的,,市县党委书记应就其任用情况作出说明,考察(检查)组应对其任用过程进行调查了解;发现有严重违规违纪用人问题的,或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或恶劣影响的,应进行查核。经调查属实的,根据有关规定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拟提拔使用的,先取消其提拔资格,再视情作进一步处理。
七、相违规用人问题查处43、组织部门受理违规用人问题反映的主要渠道有哪些?43、组织部门受理违规用人问题反映的主要渠道有哪些?答:组织部门主要通过来信来访、来电、网络三位一体的“12380”举报受理平台、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等渠道发现选人用人问题。具体主要有: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及网上举报受理的相关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一报告两评议”、市县委书记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职责情况离任检查、民意调查及领导干部日常管理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专项调查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巡视工作中发现的相关问题,干部监督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转交的相关问题或干部监督信息员提供的相关信息等。44、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规用人问题举报如何办理?44、组织部门对受理的违规用人问题举报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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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负责受理选人用人问题的举报。需要查核的事项,由干部监督机构提出查核意见,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审定。属于本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使用问题,直接进行查核;属于下级党委管理的干部的使用问题,一般转请下级党委或组织部门查核;对性质比较严重的或上级部门和领导批办的重要举报件,可直接查核或以立项督查的方式督促下一级党委或组织部门直接查核。45、组织部门如何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直接调何时?45、组织部门如何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直接调何时?答:直接调查的程序:(1)干部监督机构牵头,有关干部工作机构配合,组成调查组。需要纪检机关等有关部门配合的,由干部监督机构具体联系协调。(2)干部监督机构根据调查组的调查情况,会同相关单位和有关干部工作机构进行综合分析,必要时听取纪检机关的意见,认定相关责任人及其责任。(3)干部监督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提出处理间处理建议,报部领导审定或提交部务会议研究。46、组织部门如何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转办调查?46、组织部门如何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转办调查?答:转办有关单位调查的程序为:(1)组织部门发函有关单位,就查核发重点内容、查核时限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干部监督机构具体办理。(2)承办单位组成调查组,对反映的问题进行查核或作出说明,一般应在30日内上报查核结果。逾期不能查报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报告查核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3)干部监督机构对有关单位上报的查核情况及处理意见进行审理,提出审核意见,重要情况报部领导审定或提交部务会议研究。47、哪些违规用人问题应当实行立项督查?、47、哪些违规用人问题应当实行立项督查?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项督查: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没有按照规定进行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的;对在考察颜观色、公示期间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线索具体、情况严重的,没有组织调查核发实,造成干部“带病提拔”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时,到会人数没有达到规定的人数,或没有超过应到会成员半数同意形成任免决定,或意见分歧较大、重大问题不清楚而强行表决通过,或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非换届和机构调整原因一次提拔任用干部数量超出有关文件规定,且没有履行报告制度的;在机构变动或主要领导成员已经明确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违反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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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超职数配备干部,或违反规定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团团伙伙,或者打击报复的;对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出出的拉票贿选、跑官要官、买官卖官等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查处不力、造成严劣影响的等。48、组织部门如何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48、组织部门如何对违规用人问题进行立项督查?答:立项督查的程序为:(1)组织部门向有关单位发出《立项督查转办单》,要求及时组织力量直接查核,一般应在30日内上报查核发结果。干部监督机构具体办理。(2)干部监督机构注意了解承办单位的查核进展情况,加强工作指导,必要时采取电话催办、实地了解、约请承办单位负责人说明情况等方式进行督办。逾期不能查报的,承办单位应及时报告查核进展情况并说明原因。(3)对经查反映问题属实或部分属实的,有关单位对相关人员提出处理意见时,应与上级组织部门沟通。(4)干部监督机构对有关部门上报的查核情况和处理意见进行审理,提出审理意见,报部领导审定或提交部务会议研究。49、查核结果如何处理?49、查核结果如何处理?答:查核结果分属实和不属实分别进行处理:(1)对经查不属实的,属于本级组织部门直接查核的及时予以办结;属于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查报的,及时予以报告,建议予以报结。属于要求下级组织部门查报的,审理同意后,及时反馈同意报结的意见。(2)对经查属实或部分属实的,属于本级组织部门直接查核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属于上级组织部门要求报结的,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上级部门审核。属于要求下级单位查报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提出的处理意见进行审核,及时反馈审核意见。(3)对查实的选人用人问题,视情在一定范围内予以通报,切实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作用,并采取重点检查、列席研究干部工作有关会议等方式,加强对相关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指导。50、如何实行查核工作责任制?答:对上级组织部门转办的举报件,本级组织部门直接进行调查的,直接责任人为调查组成员;本级组织部门未直接调查、转到下级组织部门进行调查的,直接责任人为本级组织部门负责审理并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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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调查结果的人员。查核责作人需要将姓名、职务写在查核报告成文日期左下方,对查核报告负责。
八、选人用人责任追究51、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或者有关领导干哪些情形要追究党委(党组)部的责任?部的责任?答:(1)违反干部任免程序和规定,个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2)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的;(3)不按照规定召开党委(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的;(4)个人决定干部任免或者个人改变党委(党组)会议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的;(5)突击提拔、调整干部的;(6)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提高干部职级待遇的;(7)授意、指使、强令组织人事部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或者阻挠、制止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对选人用人问题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8)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9)本地区本部门用人上不正之风严重,干部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10)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52、哪些情形要追究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和有关人员的责任?责任?答:(1)不按照规定的基本条件、任职资格、方式、程序和范围进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2)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等情况的;(3)不按照规定征求纪检监察机关对拟任人选的意见,或者不如实向党委(党组)报告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建议的;(4)不按照规定向上级组织人事部门报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事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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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反映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不进行调查核实以及核实后不按照有关规定作出处理的;(6)对本地区本部门领导成员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行为不提出反对意见的;(7)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不力,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8)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哪些情形要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53、哪些情形要追究干部考察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答:(1)更改、伪造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的;(2)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范围进行考察的;(3)对反映考察对象问题的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进行调查核实或者不如实报告的;(4)隐瞒、歪曲、泄露考察情况的;(5)接受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或者支付凭证等财物,参加考察对象或者考察对象请托人安排的消费活动,以及接受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特殊接待的;(6)不认真审核干部档案,导致干部信息不准确,造成严重后果的;(7)按照规定应当回避而不回避的;(8)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54、哪些情形要追究纪检监察机关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答:(1)不如实向组织人事部门回复掌握的有关拟任人选遵守党纪政纪情况的。(2)不按照有关规定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的。(3)对发现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行为不进行调查处理的。(4)对反映拟任人选问题的性质严重、线索清楚、内容具体的举报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调查核实的。55、哪些情形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哪些情形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和人员的责任?答:(1)在个别谈话推荐和考察中故意提供虚假情况的;(2)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营私舞弊,收受或者给予他人财物,安排或者接受他人安排的消费活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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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利用职务便利违反规定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4)要求提拔本人近亲属、或者指令提拔秘书等身边工作人员的;(5)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组织考察或者选举中搞拉票贿选等非组织活动的;(6)泄露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有关情况的;(7)故意向干部选拔任用问题调查部门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不实材料的;(8)有其他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行为的。56、哪些情形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哪些情形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答: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民意调查中,本地区本部门群众满意度明显偏低、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突出、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经组织考核认定,应当追究负有责任的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的责任。57、如何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进行处理?如何对违规违纪用人行为进行处理?答: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或者责令作出书面检查;情节较重或者群众反映强烈、造成恶劣影响的,给予调离岗位、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应当给予党纪处分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有关规定给予党纪处分;应当追究政纪责任的,建议有关机关依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政纪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处理的情况,应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58、对因责任追究受到处理的干部,在使用上有什么规定?对因责任追究受到处理的干部,在使用上有什么规定?的干部答:受到调离岗位处理的,一年内不得提拔;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处理的,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领导职务,两年内不得提拔;受到降职处理的,两年内不得提拔;同时受到纪律处分的,按照影响期长的规定执行。引咎辞职和受到责令辞职、免职、降职处理的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综合考虑其一贯表现、资历、特长等因素,合理安排工作岗位或相应工作任务,并同时确定相应的职级待遇。受到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影响期满后拟重新任用的,在作出决定前应当征得上一级组织部人事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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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来宾市烟草专卖局(公司)干部选拔任用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广西烟草行业处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关于建立和完善各市局(公司)中层干部能上能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公司)实际,制定本规定。第二条选拔干部应认真贯彻执行干部队伍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方针。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坚持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依法办事原则。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选拔任用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机关各科室(中心)科级干部;各县(市、区)烟草专卖局、营销管理中心各区域市场部、物流管理中心各部基层干部。第四条市局(公司)党组及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履行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职责,负责本规定的组织与实施。
第二章选拔任用条件第五条领导干部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的水平,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经得起各种风浪的考验。(二)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立志改革开放,献身现代化事业,在社会主义建设中艰苦创业,做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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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同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四)有强烈的革命事业心和政治责任感,有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知识。
(五)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依法办事,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以身作则,艰苦朴素,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接受党和群众的批评和监督,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反对官僚主义,反对任何滥用职权、谋求私利的不正之风。
(六)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
第六条提拔担任领导干部的,应当具备下列资格:(一)提任科级干部职务的,应当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提任基层干部职务的,应当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二)新提任科级干部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新提任基层干部职务的,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三)提任正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副科级岗位上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锻炼;提任副科级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科员、基层干部岗位上经过两年以上的实践锻炼;提任基层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在基层普通工作岗位上经过一年以上的实践锻炼。(四)提任领导干部的,应当经过市局(公司)党组及人事部门组织的相应培训,确因特殊情况未达到培训要求的,应当在提任后一年内完成培训。(五)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第七条科级干部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基层干部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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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年满45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一般不再担任领导职务。第三章选拔任用程序
第八条干部一般应当从后备干部中选拔。市局(公司)根据需要建立后备干部人才库。
第九条领导干部一般应当逐级提拔。德才表现特别优秀的中青年干部或工作特殊需要的可以破格提拔。
第十条市局(公司)党组根据机构设置和实际需要,确定干部的职位和编制。需要选拔任用干部时,拟定干部选拔任用方案,并按规定程序选拔任用。
第十一条选拔任用干部时,按拟定方案、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发布任职通知等程序进行。
第四章民主推荐第十二条选拔任用干部时,由群众在后备干部人才库内经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第十三条民主推荐当按下列程序进行:(一)召开推荐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提供后备干部名册,提出有关要求,填写推荐票。(二)进行个别谈话推荐。(三)对不同职务层次人员的推荐票分别进行统计。(四)对民主推荐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书面材料及初步意见,并提出考察候选人。(五)报市局(公司)党组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研究确定考察对象。第十四条考察对象的民主推荐票一般应当不低于30%。考察对象人数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确定考察对象时,应当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同时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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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条个人向市局(公司)党组推荐领导干部,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签署真实姓名,由人力资源管理科审核后,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民主推荐。所推荐人选不是所在单位(部门)多数群众拥护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
第五章组织考察第十六条对确定的考察对象,依据干部选拔任用条件和不同领导岗位的职责要求,全面考察其德、能、勤、绩、廉方面,注重考察工作实绩。第十七条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考察组必须坚持原则,公道正派,深入细致,如实反映考察情况和意见,并对考察材料负责。第十八条考察办法。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查阅资料、专项调查、与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解情况。第十九条综合分析考察情况,并向市局(公司)党组馈考察情况。第二十条对考察对象的考察,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考察材料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情况。(四)考察人署名。
第六章讨论决定第二十一条由考察组对考察对象提出任用建议,报经市局(公司)党组讨论决定。第二十二条在市局(公司)党组讨论干部任免之前,由市局(公司)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分别征求党组成员的意见。第二十三条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由市局(公司)党组集体讨论作出任免决定。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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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党组分管领导或考察组负责人介绍所考察对象的考察情况、拟任人选的推荐、考察和任免理由等情况。
(二)党组成员进行讨论。(三)进行表决,以党组应到会成员超过半数同意形成决定。第二十四条市局(公司)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一般应全体成员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也必须要有三分之二以上成员到会,并保证与会人员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充分发表意见。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应当发表同意、不同意或者缓议等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口头表决、举手表决、无记名投票等方式进行表决。对意见分歧较大或者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应当暂缓表决。对影响作出决定的问题会后应当及时查清,避免久拖不决。对任免决定需要复议的,应当经党组超过半数成员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七章任职第二十五条新提拔的领导干部实行任职前公示制度。在下发任职通知前要进行公示。公示的内容包括:拟任人选的姓名、拟任职务、性别、政治面貌、出生年月、参加工作时间、学历、现任职务和主要工作简历。公示期一般为七天。人力资源管理科根据市局(公司)党组的决定,在公司局域网上进行公示。第二十七条公示结果不影响任职的,下发任职通知。干部本人要做好离职(原职务)手续,填写离职手续清单,同时办理任职(新职务)手续,完成工作交接。经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经市局(公司)党组复议后不予任用,并通知本人;反映问题性质比较严重又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任用,要抓紧调查核实,作出结论,再决定是否任用。自决定缓任之日起二个月内仍无法查清的,由人力资源管理科找本人谈话,要求据实写明情况,作出没有问题的书面承诺,经市局(公司)党组研究认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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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影响任职的,办理任职手续。第二十八条实行领导干部任职试用期制度。提任科级领导干部的试
用期为一年;提任基层干部的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间领取试用期工资,工资标准按照当年工资分配办法执行。试用期满,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一次全面考核,胜任的正式办理任职手续,工资待遇全部享受相应职务的待遇,任职时间从试用期开始计算;不能胜任者按原职级(提任前职级)或本局(公司)实际安排适当工作,工资待遇按原职级或新岗位的待遇发放。
第二十九条领导干部职务实行聘任制,每一个聘任期为四年。聘任期满后,自然解除领导职务。任期内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者,可以续聘。在聘任期内,因工作需要调整到同一层次的其他岗位任职时,可视为在同一聘任期内,不影响聘任期的继续履行。
第三十条对决定任免的科级干部,由市局(公司)党组指定专人进行谈话。对决定任免的基层干部,由人力资源管理科派人进行谈话。
第三十一条任免领导干部职务,以市局(公司)名义下发任免通知。任职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计算。
第三十二条已经提拔任职的科级领导干部考察材料、任免文书归入其人事档案。
第八章竞争上岗第三十三条干部的选拔任用可采取竞争上岗的方式。各级干部竞争上岗时间、职务、职数等由市局(公司)党组根据实际需要确定。第三十四条报名参加竞争上岗人员的基本条件和资格,应当符合本规定有关选拔任用基本条件和资格的规定。第三十五条竞争上岗工作在市局(公司)党组的领导下按下列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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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布职位、竞争上岗人员的资格条件,基本程序和方法等。(二)报名与资格审查(任职资格不应与以上条款相违背)。(三)统一考试(含计算机考试)、面试或演讲。(四)进行民主测评。(五)组织考察,研究提出人选方案。(六)市局(公司)党组讨论决定。竞争上岗工作可邀请专业机构共同完成。
第九章纪律第三十六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必须严格遵守下列纪律:(一)不准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或者违反规定提高干部的职级待遇。(二)不准以局长(经理)办公会、领导圈阅等形式,代替市局(公司)党组会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三)不准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四)不准个人决定干部任免,个人不能改变市局(公司)党组会集体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五)不准拒不执行上级调动、交流领导干部的决定。(六)不准要求提拔本人的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或指令提拔身边工作人员。(七)不准在机构变动和主要领导干部工作调动时,突击提拔调整干部或者干部在调离后,干预原任职单位的干部选拔任用。(八)不准在干部考察、考核过程中进行拉票、串联等不正当活动。(九)不准在干部考察、考核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或者泄露酝酿、讨论干部任免的情况。(十)不准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任人唯亲,封官许愿,营私舞弊,搞小团伙,或者打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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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回避第三十七条实行领导干部任职回避制度。领导干部任职回避的亲属关系为: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有上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担任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务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务,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第三十八条实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回避制度。党组及人事部门讨论干部任免,涉及与会人员本人及其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干部考察组成员在干部考察中涉及亲属的,本人必须回避。
第十一章监督与管理第三十九条对违反本规定的干部任免事项,不予批准。已经作出的干部任免决定一律无效,由市局(公司)党组予以纠正,并按照规定对主要责任人以及其他直接责任人作出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第四十条对无正当理由拒不服从组织调动或者交流决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就地免职或者降职使用。第四十一条建立人力资源管理科与纪检监察、审计等有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就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沟通信息、交流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席会议应结合年度考核,定期召开。
第十二章附则第四十二条县(市、区)局正职的任免须报区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备案;市局(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长、专卖办主任、财务科科长、审计科科长、办公室主任职务的任免必须报区局(公司)人事劳资处审批。第四十三条县(市、区)局、营销管理中心、物流管理中心对本部门的基层干部有管理、使用、监督、考核的权利,没有任免、调动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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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市、区)局、营销管理中心、物流管理中心可以建议调整本部门的基层干部岗位,由人力资源管理科按有关程序办理。
第四十四条本规定由人力资源管理科负责解释。第四十五条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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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争官拉票行为的表现、成因及治理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实践证明,经过民主推荐任用的干部绝大多数是称职的,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但是随着社会的变革,拉票争官的不正之风,在不同地方成为社会公害,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切实加以解决。一、主要表现拉票争官有种种形式,多数利用年度考核、任届期满、换届选举、推荐后备干部或出现职位空缺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拉帮结派“凑票”。在换届前或定期考核、民主推荐干部时,有的单位事先召开所谓“班子会”或“有关人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有的放矢,也有人利用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互相串连、打招呼,凑选票。二是诬谄别人“拉票”。有的利用民主测评、推荐后备干部等机会,为搞跨竞争对手,向社会散布谣言,诽谤别人;有的趁机报复,写匿名信,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打击别人,抬高自己,蒙蔽一时不明真相的人。三是大造舆论“争票”。在上级人事调整前,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哗众取宠。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在电视台上镜,在大会上自我标榜等等,让上级和群众觉得自己有“水平”,为多争选票造舆论,打基础,树威信。四是“政绩”工程“骗票”。有的人喜欢搞形式主义,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无实事求是之意,脱离实际,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样板”工程、“政绩”工程,骗取上下一时信任。五是千方百计“挂靠要”。“挂”就是跑官争官者,千方百计向领导“挂号”。如果是同籍,则由同乡指路;如果是校友,则由同学沟通;如果是亲友,则由亲友联络;如果是同行,就托故交引荐。“靠”就是“挂”上领导后,想方设法与领导靠近、靠紧、靠住,有的从生活上“靠”,对领导的衣食住行无不看在眼里,想领导所想,帮领导所需;有的从爱好上“靠”,你爱书他送书,你喜酒他摆酒,你会舞他约伴,你好玩他选点;有的则用“糖衣炮弹”腐蚀领导,送礼金、赠送纪念品、请客吃饭,游山玩水。“要”就是待时机成熟时“露出原形”,向领导提要求,说理由,出难题,要职、要位、要权。二、剖析原因1、少数干部“官欲”膨胀。受官贵民贱腐朽思想的影响,人生价值取向扭曲,认为当了官,就可以光宗耀祖,门第生辉,这是拉票争官的重要思想根源。2、岗位权力制约弱化。对一些干部权力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缺乏足够效力,监督制约措施不够到位,特别是一些地方抵制、处理拉票争官的态度不坚决,对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行为惩处不力,造成一些干部认为当官好处多,只要当上官,啥事都好办,这是拉票争官的利益根源。3、不正之风干扰影响。个别上级领导吃了人家的“嘴软”,收了人家的“心软”,碍于人情,就为跑官争官者帮忙活动,给下属官员打招呼、写条子、通电话,甚至利用职权施加压力,使个别人跑到了官,争到了权,而一些应该提拔重用的干部迫于压力,也被动地跑、拉、争。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有的地方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存在着偏面化、简单化的倾向,有的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程度不够,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怕得罪人,怕触及矛盾,以票取人;有的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氛围不浓,以书记办公会或少数人说了算,强行拍板,这是造成跑官争官、贿选拉票的客观原因。5、考察干部不细不实。有的地方和单位考核干部政绩时,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只考结果,不考过程;只察数字,不察动机;只看“盆景”,不看实情;只褒优点,不贬缺点,造成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等一叶障目的现象,使考察结果不真实,不全面,不客观,误导了干部使用导向。这也是造成干部骗票要官的一个重要原因。三、对策建议对拉票争官的问题,如果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势必影响党的干部政策的落实,不仅会造成用人的偏差和失误,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会挫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坚决刹住拉票争官的歪风邪气。1、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好“育人关”,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官念”。首先,要加大对干部思想政治的教育,强化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用权为民的思想,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下派与上挂相结合、外出挂职锻炼与党校学习相结合,将干部培训期间和挂职锻炼的学习、思想、工作表现记入档案,作为重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三,选拔干部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心术不正、动机不纯,跑官争官、拉票贿选的人不仅不予重用,12全文查看
篇八: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XXX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拉票行为XXX市委组织部关于在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拉票行为的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严肃干部人事纪律,切实治理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拉票行为,营造风清气正的干部人事工作环境,根据中组部有关精神和《XXX市委关于严肃干部人事纪律的若干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在下列干部人事工作中严禁拉票行为:(一)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考察谈话、讨论表决;(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意调查、考察谈话、讨论表决;(三)党的代表大会、人民代表大会、政协会议换届选举以及其他依法选举;(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中的民主测评、民意调查;(五)各类评先评优工作中的推荐投票;(六)各类职称晋评工作中的推荐、评审投票;(七)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一报告两评议”、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等工作中的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八)其他相关干部人事工作中的推荐、测评、调查。第三条在推荐、考察、选举、测评、评选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拉票行为:(一)本人或通过他人宴请参加范围内人员,暗示或请求给予关照的;(二)本人或通过他人向参加范围内人员送钱送物或安排休闲、娱乐等消费活动,暗示或请求给予关照的;(三)本人或通过他人向参加范围内人员游说、串联、打电话、发短信、发邮件、当面拜访、送材料,暗示或请求给予关照的;(四)本人委托、授意他人出面说情,暗示或请求参加范围内人员给予自己关照的;(五)通过举办同学、同乡、同事、战友等联谊活动,暗示或请求参加范围内人员给予自己关照的;(六)以各种方式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七)有其他相关拉票行为的。第四条对查核属实有拉票行为的人员,一律予以严肃处理:(一)在后备干部调整补充工作中,对在民主推荐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在民主推荐中发现并查实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在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后备干部的,取消后备干部资格。同时,要记录在案,作为今后评价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情节严重的,先免去现职或者责令辞职,再根据情况作出调整、降职等进一步的组织处理。受到组织处理后两年内不得提拔。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二)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对在民主推荐开始前发现并查实的,不得列入被推荐人选名单;在民主推荐中发现并查实的,不得确定为考察对象;在考察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考察对象资格;在考察结束后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人选的,取消人选资格;已经任职的,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受到组织处理后两年内不得提拔。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国家法律的,由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三)在有关选举前或选举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已列为候选人的,取消候选人资格;已当选的,本人选举无效,并依照有关法律程序予以处理。同时,给予责令辞职或者免职、降职等组织处理。受到组织处理后两年内不得提拔。涉嫌违反党纪、政纪和选举法律法规的,由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四)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工作中发现并查实的,宣布测评结果无效,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和组织处理,涉嫌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五)在各类评先评优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已获得荣誉称号或奖励的,取消称号或奖励,并进行通报批评和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六)在各类职称晋评的推荐和评审过程中发现并查实的,取消职称晋评资格;已获得职称的,取消评定的职称,并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七)在选人用人公信度测评、“一报告两评议”、组织工作满意度调查等各种民主评议、民主测评、民意调查工作中发现并查实的,宣布评议、测评、调查结果无效,并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八)参与、帮助他人拉票的,比照为自己拉票的行为给予相应处理。(九)对接受有拉票意图的宴请,收受拉票人礼品或参与拉票人安排的休闲、娱乐等消费活动的,给予批评教育,并视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第五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认真做好有关拉票行为的举报受理工作,畅通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及其他举报渠道,方便群众举报。第六条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建立对干部人事工作中拉票问题的专办制度,从快从严办理。对反映的情节比较具体、线索比较清楚的拉票问题,要专人负责,限时办结,一般不得超过10天。对反映情节比较严重的拉票问题,要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第七条严格责任追究。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是本级本部门干部人事工作的主要责任者和直接责任者,要充分认识严肃治理干部人事工作中拉票行为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结合干部人事工作实际,采取有力措施,坚决预防和治理拉票等不正之风。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及组织人事部门对拉票等不正之风防范、查处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视情节给予有关责任人责令辞职、免职、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并在两年内不得提拔使用,涉嫌违纪违法的,由执纪执法机关调查处理。第八条本规定由XXX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第九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篇九: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争官拉票行为的表现、成因及治理措施争官拉票行为的表现、成因及治理措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明确规定,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应当经过民主推荐,确定考察对象时,要把民主推荐的结果作为重要依据之一。实践证明,经过民主推荐任用的干部绝大多数是称职的,得到了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但是随着社会的变革,拉票争官的不正之风,在不同地方成为社会公害,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必须认真分析,区别对待,切实加以解决。一、主要表现拉票争官有种种形式,多数利用年度考核、任届期满、换届选举、推荐后备干部或出现职位空缺等时机采取多种形式活动,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一是拉帮结派“凑票”。在换届前或定期考核、民主推荐干部时,有的单位事先召开所谓“班子会”或“有关人员会”,统一思想,明确目标,有的放矢,也有人利用同学会、老乡会、战友会互相串连、打招呼,凑选票。二是诬谄别人“拉票”。有的利用民主测评、推荐后备干部等机会,为搞跨竞争对手,向社会散布谣言,诽谤别人;有的趁机报复,写匿名信,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打击别人,抬高自己,蒙蔽一时不明真相的人。三是大造舆论“争票”。在上级人事调整前,千方百计提高自己的知名度,哗众取宠。在报纸上发表文章,在电视台上镜,在大会上自我标榜等等,让上级和群众觉得自己有“水平”,为多争选票造舆论,打基础,树威信。四是“政绩”工程“骗票”。有的人喜欢搞形式主义,好大喜功,做表面文章,无实事求是之意,脱离实际,摆花架子,搞“形象”工程、“样板”工程、“政绩”工程,骗取上下一时信任。五是千方百计“挂靠要”。“挂”就是跑官争官者,千方百计向领导“挂号”。如果是同籍,则由同乡指路;如果是校友,则由同学沟通;如果是亲友,则由亲友联络;如果是同行,就托故交引荐。“靠”就是“挂”上领导后,想方设法与领导靠近、靠紧、靠住,有的从生活上“靠”,对领导的衣食住行无不看在眼里,想领导所想,帮领导所需;有的从爱好上“靠”,你爱书他送书,你喜酒他摆酒,你会舞他约伴,你好玩他选点;有的则用“糖衣炮弹”腐蚀领导,送礼金、赠送纪念品、请客吃饭,游山玩水。“要”就是待时机成熟时“露出原形”,向领导提要求,说理由,出难题,要职、要位、要权。二、剖析原因1、少数干部“官欲”膨胀。受官贵民贱腐朽思想的影响,人生价值取向扭曲,认为当了官,就可以光宗耀祖,门第生辉,这是拉票争官的重要思想根源。2、岗位权力制约弱化。对一些干部权力的管理、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缺乏足够效力,监督制约措施不够到位,特别是一些地方抵制、处理拉票争官的态度不坚决,对少数干部以权谋私行为惩处不力,造成一些干部认为当官好处多,只要当上官,啥事都好办,这是拉票争官的利益根源。3、不正之风干扰影响。个别上级领导吃了人家的“嘴软”,收了人家的“心软”,碍于人情,就为跑官争官者帮忙活动,给下属官员打招呼、写条子、通电话,甚至利用职权施加压力,使个别人跑到了官,争到了权,而一些应该提拔重用的干部迫于压力,也被动地跑、拉、争。4、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力。有的地方在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上,存在着偏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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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简单化的倾向,有的在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程度不够,只讲民主、不讲集中,怕得罪人,怕触及矛盾,以票取人;有的在集中指导下的民主氛围不浓,以书记办公会或少数人说了算,强行拍板,这是造成跑官争官、贿选拉票的客观原因。
5、考察干部不细不实。有的地方和单位考核干部政绩时,作风不扎实,工作不细致,只考结果,不考过程;只察数字,不察动机;只看“盆景”,不看实情;只褒优点,不贬缺点,造成数字出干部、干部出“数字”等一叶障目的现象,使考察结果不真实,不全面,不客观,误导了干部使用导向。这也是造成干部骗票要官的一个重要原因。
三、对策建议对拉票争官的问题,如果重视不够,解决不力,势必影响党的干部政策的落实,不仅会造成用人的偏差和失误,贻误党和人民的事业,而且会挫伤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为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治理,坚决刹住拉票争官的歪风邪气。1、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把好“育人关”,引导广大干部树立正确的“官念”。首先,要加大对干部思想政治的教育,强化以“三个代表”为主要内容的人生观、价值观,确立用权为民的思想,努力提高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素质。其次,坚持培训与使用相结合、下派与上挂相结合、外出挂职锻炼与党校学习相结合,将干部培训期间和挂职锻炼的学习、思想、工作表现记入档案,作为重用提拔干部的重要依据之一。其三,选拔干部坚持以“德”为先的原则,注重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对心术不正、动机不纯,跑官争官、拉票贿选的人不仅不予重用,争官拉票行为的表现、成因及治理措施第2页而且要给予批评教育,直止严肃处理。2、坚持公认要“公”的原则,把好参评关。在选拔作用干部过程中,要始终坚持把群众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拥护不拥护作为选拔干部的重要依据。凡是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办成事的干部就给位置。同时组织部门在组织实施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要严密组织,注重参与人员素质,挑选有一定政治理论水平和认识能力,且思想作风正派的群众代表参加,确保民主推荐或测评结果客观、公正。同时,在座谈了解干部的过程中,要广泛听取各方面群众的意见,不仅了解干部8小时以内思想工作情况,而且要注意了解和听取他们8小时以外的状况,做到综合评价,真正体现群众公认的标准。3、坚持实绩要“实”的原则,把好考核关,把干部的精力凝聚到干事创业上来。首先,坚持以发展定位次,凭实绩论英雄,对在两大文明建设中真正做出突出实绩的干部,不仅要大力宣传,而且要大胆重用。其次,要科学考察实绩,坚持群众评议与个人述职结合,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结合,科学分解,量化德能勤绩的标准,便于操作把握。特别是对干部报出的政绩数字要核实准确,不仅考察结果,而且还要考察过程,把对上负责与对群众负责结合起来,避免出现假绩、骗绩和虚绩。同时,要对民主推荐、民主风气和个人特点,纵横比较,使推荐、测评结果水落“实出”,防止以票取人或以票误人。同时考察人要对考察材料签名“画押”,以示对考察结果的真实性、可靠性负责。4、坚持竞争、择优的原则,把好监督关,创造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宽松环境。大力推进干部制度改革,把竞争激励机制逐步引入干部队伍管理中,对缺职岗位,实行公开职位、公开条件、公开报名、考试考核、演讲答辩,民主推荐和组织考察等程序公开选拔,并把公开选拔的过程作为发现、培训、造就一大批高素质年轻干部的过程,为成熟的后备干部提供施展人才的机遇,避免“任人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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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同时对拟任职的干部实行任前公示,使跑官者无路可走,要官者无法伸手,说情者免开“尊”口,拉票者步步受“堵”。
5、坚持党委管干部的原则,把好程序关,充分发挥组织部门的主渠道作用。要把党委管干部与发挥组织部门的主渠道作用结合起来,形成科学、完备的干部管理体制,让跑官争官的人无隙可乘。组织部门要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严格按照选用干部的原则、任用条件以及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坚持做到选拔资格条件不走样,选拔任用程序不变通。党委在研究干部任用事项时,要注意尊重听取组织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要坚持凡不符合选拔任用资格条件的不讨论,凡不符合选拔任用程序的不决策,不以书记办公会决定干部任免,不临时动议决定干部任免,不经组织部门考察的不研究干部任免。充分发挥党委集体管干部的作用,有效避免来自各方面用人不正之风的干扰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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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十:选拔上了领导考核应该怎么拉票
中国*股份有限公司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的要求,完善各层级领导干部考察、任免程序,推进系统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组部《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集团公司《中国*集团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制度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第二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一般应当经过动议酝酿、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听取意见、讨论决定、办理任免等程序。第三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行“一事三议”制度。考察工作前,召开第一次党委会,对考察事项、考察范围和考察方式进行研究;完成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等考察环节后,召开第二次党委会,听取考察组工作汇报;完成听取纪委意见、核实个人有关事项后,召开第三次党委会,研究决定干部任用。第四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进行纪实,如实记录动议酝酿、测评推荐、组织考察、听取意见、讨论决定、办理任免等各个环节的主要工作和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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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情况,形成的有关资料及时归档、妥善保管。
第二章动议酝酿第五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队伍建设实际,按照干部管理权限适时启动。第六条组织人事部门经充分听取分管领导、相关部门或者单位意见,综合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对领导干部队伍进行分析研判,就选拔任用的职位、条件、范围、方式、程序等提出初步建议,向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后,再进一步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报党委研究。
第三章测评推荐第七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必须经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民主推荐包括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推荐结果作为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在一年内有效。第八条组织民主测评和民主推荐,应当按照知情度、关联度和广泛性、代表性原则确定参加人员的范围。第九条个人向党组织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必须负责地写出推荐材料并署名。所推荐人选经组织人事部门审核符合条件的,纳入民主推荐范围,缺乏民意基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第十条党委向上级党委推荐领导干部人选,应当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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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报告并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考察材料、党委会议纪要、讨论记录、民主推荐情况等材料。
第四章组织考察第十一条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考察。第十二条确定考察对象,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和干部德才条件,将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与平时考核、年度考核、一贯表现和人岗相适等情况综合考虑,充分酝酿,防止把推荐票等同于选举票、简单以推荐票取人。第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考察对象:(一)群众公认度不高的;(二)近三年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中有被确定为基本合格及以下等级的;(三)有跑官、拉票行为的;(四)配偶已移居国(境)外;或者没有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五)受到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纪处分影响使用的;(六)其他原因不宜提拔的。第十四条个别提拔任职,由党委研究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一般应当多于拟任职务人数。第十五条考察领导干部,应当保证充足的考察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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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下列程序:(一)组织考察组,制定考察工作方案;(二)同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
人就考察工作方案沟通情况,征求意见;(三)根据考察对象的不同情况,通过适当方式在一定
范围内发布干部考察预告;(四)采取民主测评、民主推荐、个别谈话、发放征求
意见表、实地走访、查阅干部档案和工作资料、同考察对象面谈等方法,广泛深入地了解情况,全面考察其业绩、素质、能力和廉洁从业等方面的情况,根据需要进行民意调查、专项调查、延伸考察;
(五)综合分析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全面准确地对考察对象作出评价;
(六)向考察对象呈报单位或者所在单位党委主要负责人反馈考察情况,并交换意见;
(七)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报告。
(八)经党委同意后,组织人事部门应当就考察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和群众反映情况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对按要求需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应当进行核实。对需要进行经济责任审计的考察对象,应当委托审计部门按照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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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定进行审计。(九)完成听取纪委意见、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
作程序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决定。
第十六条考察领导干部,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机关党组织的意见。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听取金融监管部门、地方党委组织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的意见。
第十七条考察领导干部,必须形成书面考察材料,建立考察文书档案。已经任职的,考察材料归入本人档案。考察材料必须写实,全面、准确、清楚地反映考察对象的情况,包括下列内容:
(一)德、能、勤、绩、廉方面的主要表现和主要特长;(二)主要缺点和不足;(三)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等情况。第十八条外部引进处级(含)以上领导干部,提拔使用的,应当到其原任职单位进行考察。第十九条考察外部引进的领导干部,一般应当经过以下考察程序:(一)考察组与拟引进的领导干部原任职单位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组织人事部门、纪检监察部门、其他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个别谈话,听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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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拟引进的领导干部提交书面述职材料,考察组调阅其人事档案、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近年工作总结等材料;
(三)考察组就拟引进的领导干部的违规违纪、群众来访来信等党风廉政情况,听取其原任职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
(四)考察组研究提出人选任用建议,向派出考察组的组织人事部门汇报,经组织人事部门集体研究提出任用建议方案,向党委报告;
(五)经党委同意后,对按要求需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应当进行核实;
(六)完成核实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工作程序后,考察组形成考察材料,提出考察意见,提交党委讨论决定。
第二十条党委或组织人事部门派出的考察组由两名以上成员组成,考察组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素质和相应资格。考察组负责人应当由思想政治素质好、有较丰富工作经验并熟悉干部工作的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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