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民间美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研究
摘要:作为人类原生状态艺术的载体、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当代民间美术产业持续繁荣,这种源于民间的美术表现形式遭到了严重侵权,蕴藏的商业价值被商家越来越多地掠夺利用,因此探讨其版权保护显得更加重要。本文就民间美术作品的审美特性与出版情况进行分析,对我国现行的著作权法就民间美术保护提出一些新的设想。对关知识产权问题提出了一定的评价与建议,最后对如何平衡民间艺术发展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民间美术;知识产权;保护途径
一、民间美术发展与知识产权法律适用之间的矛盾与冲突
伴随“一带一路”经济建设和“十三五”规划开展,纲要计划把文化产业建设成国民经济的支柱性产业,文化软实力对我国经济发展及国际地位提高将会至关重要。我国民间艺术的消费市场变化巨大,面临去陈出新,走现代化路线。
民间美术作品源于民间、发展于民间,是人类文明的精华,全人类共同的精神财富。由于民间美术作品的特殊表达形式,与文字作品相比,其涉及的版权问题在司法实践中较容易引起纠纷,许多国家的著作权法和国际公约都认为是难于解决的问题。在整个民间艺术现代化过程中涉及诸多的知识产权,而在民间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何去平衡民间艺术传承与创新保护的矛盾,保证民间艺术健康的发展环境值得我们深入地思考与探析。
二、河南地区民间艺术现代化过程中知识产权保护存在问题的原因
在整个民间艺术现代化过程中,很多民間艺术作品的传统艺术形象与传统元素都面临被开发利用,形成新的卡通形象,运用于现代设计等逐步商业化的趋势。在整个民间艺术现代化过程中,我们可以了解到,民间艺术的再创作作品权利人通过现行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免费地使用民间艺术作品的传统形象或者将民间艺术元素运用于开发新产品的形象。其在开发成功后,又可以受到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还取得了优渥的回报,致使现行知识产权的保护体系仅仅保护“初始的素材采用者”,而忽视“初始的素材供应者”,这不符合规则,也是不公平的。
三、河南民间美术的保护与传承
民间民间美术的保护和传承是一个涉及国家文化安全、地域、团体权益和个体权益等方面的问题,能否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将影响民间民间美术的保护与发展动力。由于民间艺术尚未市场化的生存条件,混乱的市场环境致使民间艺术品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一直处于一种矛盾中,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此笔者深有感触。在公共场合,很多制作者、销售商、地方管理者高谈阔论地声称要重视民间艺术的知识产权保护,认为保护知识产权对民间艺术的市场化发展非常重要。
第一,除了对传统民间美术涉及的制作工艺、流程、配方等符合商业秘密构成要件的技术信息应实施保密措施进行保护,更关键的是要加强本土文化资源的应用和核心价值理念的传播、推广。
第二,从地域、团体权益的层面看,民间美术具有较强的地域性,与所在地域的自然条件、传统工艺、人文风俗有紧密联系,缺乏由工艺质量体系监管、地理标志认证等组成的品牌建设和保护,导致假冒伪劣和虚假宣传,会破坏传统民间美术的原生性、真实性,损害相关地域民间美术生产者、民间美术团体的品牌权益,制约民间美术的发展。
四、河南民间美术资源的知识产权保护途径研究
1.地方区域性立法
民间艺术现代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探析宜地制定地方保护措施,进行针对性管理。可以因地方民间艺术的特殊性申请进行适宜地变通,以国家和地方区域性协作的方式达到全方位保护。形成良好的地方区域性政策,提高民间艺人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是知识产权法更好地适用于民间艺术的前提条件。
在民间艺术现代化过程中,应当根据民间艺术自身特点出台一定的引导性政策,结合民间艺术的发展现状,动态地提高政策的鼓舞性与实用性。由于历史原因与生存环境,民间艺人缺乏版权意识,维权意识薄弱,民间艺人提高版权意识,可以更好地抵制侵权行为的发生。
2.健全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体系并规范其适用。
产生经济价值之后,民间美术的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必要,但是从知识创新再到制度创新,完成这最后一个转换,即从单纯的民间美术的知识创新认定到设立保护制度和使制度具有可操作性还必须经过详尽的论证。我省当前的知识产权制度并未对民间美术的知识创新形成共识,民间美术在知识创新时所涉及的知识产权门类,甚至民间美术应否得到整个知识产权制度的支持,仍在学术探讨之中,也是对我省现有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一个挑战。
健全诉前证据保全的法律体系。我国当前的知识产权的立法,只有商标权、专利权和著作权对诉前证据保全有规定,这显然是不够的,应当扩大诉前证据保全的范围,将所有知识产权诉讼案件中的涉案证据都纳入。保全的申请人必须对申请证据保全对象的价值、可能由此带给被申请人的不利后果而提供担保人和担保金。
3.民间艺术的反不正当竞争法保护机制
相对于知识产权法的强力保护,严格限制性保护,反不正当竞争法可谓是一种宽泛的弹性保护机制,从而形成一种全面的保护体系。面对民间艺术未公开信息的知识产权保护,以及对手工艺制品相关的民间艺术与日新月异的再创作作品的知识产权,使用《反不正当竞争法》中的商业秘密来保护,具有很明显的优势。
4.以交易促保护
民间美术保护的核心应是促进实物和版权交易。保护民间文艺必须调动起传承人的积极性,必须让他们通过民间美术的传承来增加自己的收入。增加收入的办法有两种,一是政府财政拨款,二是通过市场交易来实现。政府财政拨款只能是一种“兜底”方式,通过市场交易则是一种可持续的办法。民间美术作品著作权贸易应该成为传承人收入的重要部分,同时以署名权为中心的精神权利也应该得到保护,这对于提高他们保护和传承民间美术的积极性有很大意义。通过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搭建我国民间美术作品和民间美术品的实物和版权交易平台,是一种较为可行的方式。
5.民间艺术的专利法与商标法保护机制
专利法的立法宗旨,主要是通过规范专利使用的市场环境,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资源自由地流动,鼓励发明创造,提高企业与个人的创新能力,促进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科学技术进步和社会经济发展。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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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耿聪,女,1968年8月出生,教师,从事美术学方面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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