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营改增对建筑企业的影响
材料是建筑行业必不可缺的重要物品业需要交纳税款,工程设备需要缴纳增值税,这部分增值税均不能作为财务进项税额进行抵扣,这就形成了严重的重复征税。在当前建筑行业的日益加大的竞争环境下,建筑业的利润越来越低,而重复征税使得建筑业的竞争力在我国的经济体制中逐步下降。实行营改增后,根据财税[2011]110号文件,我国建筑业将会适用于11%的增值税税率,建筑企业作为一般纳税人,可运用增值税征税方法。在这样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日常运营和管理过程中,若在工程设备购置、材料采购等环节获取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则可以将其纳入到进项税范畴内进行抵扣,消除以往税制中重复征税的问题,降低企业税负。
以甲建筑公司为例,主营业务为承包建设项目,2013年完成承包项目的部分资料如下:
表1甲建筑公司承包项目收入成本表
[科目\&金额(万元)\&营业收入\&1760\&营业成本\&1470\&原材料\&890\&人工成本\&370\&机械使用费\&70\&其他费用\&140\&]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前,甲建筑企业适用的营业税率为3%,该项目缴纳的营业税额为:应纳营业税额=17600000×3%=528000元
在营改增政策实施之后,甲建筑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1%,需要缴纳的增值税为: 销项税额=17600000/(1+11%)×11%=1744144元
可抵扣进项税额=(8900000+700000)/(1+17%)×17%=1394871元
应纳增值税额=1744144-1394871=349273元
营改增政策实施前后的税负减轻为528000-349273=178727元
由以上案例可以看出,自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在原材料采购环节取得足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基础上,可减轻税负。
2、有利于促使建筑企业扩大经营规模
通过在建筑企业中实施营改增政策,能够有效扩大建筑企业的经营规模,进而提升建筑企业装备和设备的使用效率,利于提升建筑企业在行业和市场中的竞争能力。由于建筑企业在购置固定资产、采购原材料等环节可进行增值税抵扣,帮助企业积累一定发展资本,从而促使建筑企业更加积极地投入资金购入工程设备,增强建筑企业的生产能力,扩大建筑企业的经营和生产范围。
3、有利于推动建筑市场稳定发展
通过运用营改增,可以将建筑企业经营水平和能力提升,维护好建筑行业市场的正常发展。建筑企业在贯彻实施营改增政策后,可以通过网络认证系统来认证自身所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真伪,这样既可以有效防治虚假发票的流通,也可以强化建筑企业对发票的规范化管理,完善供应链条。
(二)营改增的实施对建筑行业的挑战
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理论上可以防止重复征税,并且降低建筑企业的税负,但是在实际应用的操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使得企业的纳税额度不降反增,与预期的效果刚好形成了鲜明的反差。究其根本原因在于,建筑业的供应链条不完善,加之建筑企业内部管理混乱,在承包项目时无法在各个环节取得足够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减少了可抵扣的金额,增大了缴纳款项,从而导致建筑企业税负增加。
发票收集认证难度大。建筑行业最大的特点是流动性大,普遍会出现跨区域进行经营,一些工程项目可能会在在偏远山区内进行,而很多个体经营户或者当地民众作为建筑材料的供应商,他们可以在本地区采集材料,而后,直接发往项目出售,没有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有建筑企业采购的一些五金材料,以及部分用量很少的零星材料,基本上都是从个体经营户所采购,基本上不会为其提供增值税发票,从建筑行业整体来看,工程设备发票或建筑材料发票难以认证的情况普遍存在,原因就在于,这些发票是通过建设单位开具,不能够划分到建筑企业进项税额中,无法进行抵扣。
对建筑企业财务指标的影响。实施营改增后,若按照11%的税率,营业收入必须换算成为不含税价格,即营业额等于收款额除以(1+11%),使得营业额减少,使建筑企业的经营规模降低了,对企业信用评级和融资都会造成一定的影响。同时,由于买进的固定资产额应按照扣除进项税额以后的金额入账,使得核心竞争力的固定资产净额下降。
新旧政策不能及时接轨。由于建筑业的特殊性所致,一般工程都会存在预付的工程款,在工程完成合同所签订项后一次性进行结算工程款以及大型项目在施工中所采用的按照工程进度给予进度款项、在竣工完成后清算的结算方式等等一些结算方式,使工程施工额度与营业额度不匹配。在营业税缴纳条例下,企业按照纳税人所提供应税劳务并收取款项或取得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作为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营改增后,企业可能出现前期投入多,收入少,只有进项税额而没有销项税额或销项税额很少,不需要交税;而后期工程结算时,会产生大量的销项税额,却只有很少的财务进项税额可以抵扣,企业缴税的压力不断增大。另外会导致企业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之前所买入的工程设备、材料等含有的增值税,也是不能当作营改增以后的财务进项税额进行抵扣。
二、建筑企业应对营改增的措施建议
(一)加强建筑企业内部控制
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建筑企业有必要对内部管理水平进行提升,并逐步加大内控力度,具体可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其一,在物资采购环节中,如购置各种施工工具、机械设备、原材料等,应当选择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在此基础上对增值税政策加以运用。同时,建筑企业还应加强对增值税发票的管理。此外,在实际工程项目中,要对合同条款进行完善,并在投标过程中给出合理的报价,依据增值税法的相关规定要求,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对其中的各项条款加以完善。其二,建筑企业应对税务管理工作进行强化,可以通过设置专门的税务科室,由其全权负责税务筹划和发票管理工作,并在企业内部向全体员工宣传普及税收方面的知识,要求各部门人员在购买与企业业务活动有关的物品时,应索要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
(二)加强财务人员培训工作
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特别是财务人员的税法政策培训工作,这样能够有效提升其专业素养和技能,此外,建筑企业对于造价人员、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开展培训便至关重要。
(三)强化建筑企业现金流科学管理
通过加强建筑企业现金流管理,能够有效减轻建筑企业在现金上的支付压力。现阶段工程款的拖欠已经是建筑企业普遍存在的一个顽疾,虽然施工企业已经开出发票,缴纳了该部分增值税销项税额,可工程款无法兑现,这样长期积累下去形成了建筑企业资金短缺的外表现象,降低企业的营业额度。因此加强企业资金的科学管理对于每一个建筑企业是一个刻不容缓的事情,为能及时的解决资金的问题,应加大应收账款的催收力度,在合同的签订过程中明确规定好相应的惩处条例。
(四)充分利用现代信息化手段
建筑企业应合理的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强建筑企业逐步向“智通型”和“管理型”的建筑企业管理模式进行发展,增强分散项目和企业之间的联系,实现企业人、财、物、资金等资源的宏观调配,防范企业风险,节约成本。建筑企业还应注重建设信息系统,这样能够从本质上广泛运用防伪税控系统,提升抵扣环节、发票认证环节以及发票开具环节的质量和准确性。建筑企业还可利用信息化技术,准确核算会计信息,在最大程度上通过运用现有政策来获得税收的成果。
总而言之,营业税改增值税对建筑企业既带来了机遇,也带来了挑战。该项税制改革政策的实施,消除了建筑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为建筑企业创造了更加合理的纳税环境,但是也对不善于管理的建筑企业带来了税负增加的风险。为此,建筑企业必须强化税收筹划意识,构建完善的财务管理体系,加强项目管理,提高财务人员专业素质,以妥善应对营业税改增值税的政策实施。
参考文献:
[1]周月萍.魏飞.曾明德.应认真对待新税制对建筑行业的影响——兼评营改增对施工企业的挑战以及应对策略[J].建筑时报.2012(11)
[2]傅翠萍.建筑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财税变化及应对措施[J].会计师.2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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