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视角中的高职德育途径研究
【摘 要】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历史条件下,许多陈旧的德育教育方式方法已经难以适应高职教育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通过国内外相关研究比较,如何整体构建富有我国高职院校特色的德育体系,探索符合学生思想特点和我国高职院校办学特点的显、隐结合的德育教育新途径,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
【关键词】高职;德育途径;比较研究
读书育人,以德为先。在我国,由于高职院校存在的历史不长,高职德育工作正在探索过程中。在新的形势和新的历史条件下,许多陈旧的德育教育方式方法已经难以适应高职教育日新月异的发展要求,通过国内外相关研究比较,如何整体构建富有我国高职院校特色的德育体系,探索符合学生思想特点和我国高职院校办学特点的显、隐结合的德育教育新途径,培养德才兼备的人才,是一个不容回避的研究课题。
1.何谓高职德育途径
高职院校德育途径是指教育者对高职生实施德育时可以利用和选择的渠道或路径,是实现学校德育目标、落实德育内容的组织形式,是做好德育工作的重要条件。
2.国内外高职德育途径研究之比较
2.1国外德育途径研究
国外有关德育途径的研究主要围绕学校管理、校园文化、学科建设、社会实践、家庭教育、社区教育、家校结合、心理教育等方面展开[1-2],并侧重于对德育隐性途径的研究。
在西方国家,他们的在德育途径不仅注重正面的、德目式的灌输教育,还通过教育、管理、服务开展教育,寓德育于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学生活动之中,对学生进行渗透式的隐性教育。在美国大学,隐性的教育往往是通过生活指导、社区活动、宗教活动、社会实践等方式进行的。在社区学院,课外活动主要有学生社团和被视为必修课的课外活动。早在20世纪20年代,加利福尼亚的帕萨迪纳初级学院,曾经成立了70个各种学生俱乐部。目前,虽然参加各种俱乐部的学生比例有所下降, 但是一些社区学院,它们会采取积极措施在学生中培养能够组织领导课外活动和俱乐部的人才,通过学生组织使学生在活动中受到自我教育。在美国高校,它们的学生工作采取法制化的校纪管理,因而具有鲜明的德育功能。其法制特点不仅在于规范化,而且有极高的透明度和严格的程序,从而使得校纪管理成为对学生进行德育教育的有力手段风。以学生为中心的学生工作构成了良好的德育软环境,在对学生的关注、体谅中,潜移默化地达到育人的效果。通过校园环境文化建设给予学生以熏陶,是日本大学道德教育的重要方法。它们在德育方法上常常采取隐性教育的方法,但是其德育的目的性是非常明确的, 比如通过优美的校园环境激发学生的认同感、自豪感,通过丰富多彩的校园活动培养学生的集体精神等。
2.2国内德育途径研究
国内的研究文献较丰富,涉及面较广。我国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者更青睐选择具有明确教育意义和目的的德育途径,而对学生道德具有潜在影响的隐性德育比较忽视,从而导致隐性德育途径的开发力度相对不足。
目前,我国高职德育工作主要通过贯彻实施两课(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得以开展,这是对高职生进行德育的主要渠道和主要阵地。两课课程在高职德育过程中扮演着最核心和最重要的角色, 但是它并不能代替其他途径来开展德育工作。高职院校过于注重德育主阵地建设,而在其他非德育课程教学的德育渗透方面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其结果是淡化了各科教师关心徳育,参与德育的意识,尤其是非德育课教师淡化了教育性教学意识,客观上丧失了对学生进行德育的机会。同时,我国更注重显性德育途径的利用,校园环境、风气等隐性德育途径的开发力度相对不足。
当前,我国高职院校德育途径的拓展、各途径如何发挥各自功能、各途径如何优化配合、如何加强德育途径的实践环节等问题成为近年来研究的热点和前沿问题,并已经取得了阶段性的研究成果,研究趋向于体系化建设和具体化实施[3-7]。如按照空间特点,一般将德育途径分为学校、家庭、社会三大基本途径。国内相关研究结合高职院校的特点,把企业纳入高职院校德育途径体系中,构成四大基本途径。从高职德育的具体实践出发,又在院校、家庭、社会、企业四大基本空间德育途径的基础上,再按照德育途径的性质特点分析整合和归类,把高职院校可以经常运用的德育途径包括课程、实践、组织、环境、管理、咨询、传媒等七类。这七类近20项德育途径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融通,构成了高职院校德育途径整体体系。对这些德育途径进行横向和纵向的整合,使德育资源得以有效、充分、合理地利用,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社会育人的德育大格局。
通过对各国家德育途径的相关研究比较, 可以看出:国外的研究与实践倾向于隐性的德育途径建设,国内的研究与实践则侧重于显性的途径建设。当前,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大学生思想活动也随之显现出独立性、选择性、多变性和差异性等特点,从而决定高职院校的德育工作形式要从传统的以显性德育途径为主体的德育模式变为显性德育途径与隐性德育途径相统一、相结合的德育途径新模式。只有显性与隐性途径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学生既是德育活动的客体,又是德育活动的主体,才能真正提升德育水平,满足大学生个体全面发展需要。只有两种德育途径相互结合,新时期的高职院校德育工作才能达到更好的效果。
【参考文献】
[1][英]约翰.威尔逊著,蒋一之译.道德教育新论[M].浙江教育出版社,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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