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院校学生法治信仰现状及培育路径初探
摘 要:“法治”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要内容之一,医学院校大学生是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主体之一,必须积极弘扬法治精神,坚持法治原则,让法律成为医学院校学生内心真正的信仰。随着依法治国的不断推进,法治信仰越来越受到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育工作者的推崇,培育学生的法治信仰成为高校思想政治理论的应有之义。高校思政课教师应该拓宽医学院校学生法律素质教育的途径,积极培育学生的法治信仰,使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和法治信仰真正内化为学生的行为准则,并逐步外化为学生的行为习惯。
关键词:医学院校 法治信仰 培育 初探
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5)04(a)-0112-02
现阶段,“法治”已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成为全社会共同追求的价值取向。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依法治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全民信仰法治、遵守法律是重要的基础。依法治国的根本在于让法治精神融入民族精神,让法治文化汇入社会文化,真正树立起全民的法治信仰。医学院校学生作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在学好专业知识的同时,应该积极树立法治信仰,传承法治精神和法治文化。
1 当代医学院校学生法治信仰及法律素养教育现状分析
法治信仰是指社会主体从内心产生对法的信服和尊重,并自愿以之为自己的行为准则加以服从。法治信仰是两方面的统一体:一方面是主体以坚定的信念为前提把法律规则作为其行为准则;另一方面是主体在严格的法律规则下活动。
随着依法治国的推进,建设法治国家,就是要从上到下在全社会形成一种对法律的共识,让社会公众把颁布的法律奉为至高无上的行为规范,成为社会生活中重要的准则。大学生作为国家建设的接班人必须树立法治信仰,他们法治信仰的生成与否直接关系着我国法治建设的成败。但大学生群体中普遍存在着法治信仰缺失的现象。近年来,发生在大学校园的违法犯罪事件层出不穷。从案发频率上看,有不断攀升的趋势。2004年云南大学马加爵事件轰动全国,2010年药家鑫交通肇事杀人事件,2013年4月,复旦大学投毒事件更是全国震惊。这些事件发生的深层原因也引发更多人关注、思考,法治信仰的缺失就是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大学生法治信仰的缺失主要体现在法律规范信仰的缺失。法律规范信仰是指主体对法律本身公正性的确信无疑并力求践行的一种信念,是法律公信力的体现。然而当前大学生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却日渐低落,主要表现在有一部分大学生对法律不信任不尊重和不服从。大学生对法律的不信任、不尊重、不服从使得大学生对法律漠视,践踏。缺乏对法律规范的信仰导致部分大学生以身试法,害人性命,引发大学校园一系列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大学生自身不信仰法律,很难让他们在社会上去做法治信仰的传播者和倡导者。
医学院校学生的法治信仰培育离不开法律素养教育。随着我国卫生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和人们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特别是在医疗法规日趋完善的境况下,医学生法律素质教育渐成为医学院校人才培养机制和医学院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当前医学生医学法律素质教育水平已不能适应医学教育和医学科学的发展的需要,医学生法治信仰缺失现状在一定程度上是法律素养教育和法治信仰培育机制的不完善等因素导致的。因此医学生的法律素养和法治信仰应成为医学高等教育工作者关注的热点。
1.1 医学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不足
目前,绝大部分医学院校只是在《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中涉及到法律课教学,而且课时数太少,无法满足实际法律教学需要。因为使用的是统编教材,因而教材缺乏医疗卫生事业法律的针对性,学生感觉所学法律知识与自己的专业联系不上。因此制约了法律课程的建设,影响了医学生专业法律知识的教育。同时,由于医学院校专业性强,学生一般只注重专业知识的学习,加上医学院校课程门数和内容偏多,客观上造成医学生无暇顾及医学外的学科,对非医学学科的学习处于被动应付的局面。
1.2 医学院校学生的法律素养教育缺乏实践教学
医学涉及的法律知识主要集中在卫生法规中,其内容涉及生物医药、人文、伦理、道德等学科,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目前部分医学院校将《卫生法规》作为必修课开设,但教学还停留在传统的理论灌输的模式上。教师缺乏相关的司法实践经验,不能把法律教学与法律实践相结合。尽管有些医学院校也开展诸如“模拟法庭”之类的实践教学,但大多数院校教学时多照本宣科,“一言堂”,从头讲到尾,教学缺乏师生互动,使学生失去了学习的趣味性。
1.3 医学院校缺乏复合型法学教师
卫生法是一门医学与法学交叉学科,任课教师要具备相应的医学知识,还要有相关的法律知识。目前大多数医学院校的《卫生法规》教学是由不懂医学的法学教师承担。部分不懂医学的法学教师对涉及的医学知识难以科学认识,从而影响对案例的判断分析,影响教学效果。因此必须培养具有医学和法学复合知识结构的师资力量。
2 当前我国高校学生法治信仰缺失的社会背景分析
2.1 我国传统文化对高校学生法治信仰的影响
在我国古代就有“法者,治之具也”的说法。这种说法直接把法律当做实现社会目标的工具和手段。教科书中对法律的定义就是“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的有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是统治阶级意志的体现,是阶级统治的工具”“是调节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利益关系的手段”。中国历史上是一个官本位的社会,皇权在中国是至高无上的,皇帝一言九鼎、金科玉律。“特权思想”在今天仍有市场,在“特权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的“官二代、富二代”,阻碍了社会发展,扰乱了法治进程,直接阻碍了大学生法治信仰的产生及培育。
2.2 当前我国的法治大环境对高校学生法治信仰的影响
第一、我国正处于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构建完备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形成的过程中。对法治信仰的主体而言,良法的存在是法治信仰的基础。公认的良法应该是公正、具有可操作性的规范体系,能够使社会秩序走向和谐。如果高校学生对诸多的法律较为陌生的话,法治信仰就无从谈起。虽然大学生在知识水平、理解能力上优于普通公众,但是对于非法律专业大学生来说,其法律知识体系必然不完整。
第二、当前我国的执法不严现象影响法律效力的实现,也影响了高校学生的法治信仰。执法者的执法素质,直接影响到政府的公信力、法律的公信力及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仰。行政人员执法活动中“乱立章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干扰执法,越权执法,滥施处罚,以罚代法,以罚代刑,徇私枉法,贪赃枉法,不履行法律职责”等违法现象仍存在,损害了法律的神圣不可侵犯性,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公众对国家法律的信任,影响了高校学生法治信仰的养成。
3 医学院校学生法治信仰培育的策略
3.1 医学院校学生必须加强法律修养,培养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
法治思维就是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必须以法律为准绳,善于运用法治方式保护和实现自己的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思维方式。中国传统文化中缺失法治信仰和法治意识。“崇理重情”是中国传统的道德观念,但在现实生活中,当“理”与“情”发生冲突时,“情”还是起着主导的作用的。因此,医学院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者必须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意识,通过思想政治理论课等载体积极培育学生的法治思维和法治意识,以满足学生未来从事医疗卫生事业的需要。
3.2 医学院校要不断改进法律素养教育和法治信仰培育的方式、方法
医学院校要积极探索高效的法律教育教学模式,推动医学生知法、懂法、守法,护法,把法治信仰由理念化作行动;在医学院校开展普及法律知识的竞赛,提高学生法律素养;定期邀请律师到校讲解学生关注的社会热点法律问题,开办法律知识讲座,帮助学生答疑解惑,提高学生的权利意识,传承法律精神,让法律价值深入人心;通过让学生参与学校的法律实践活动培养法治信仰,使大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自觉运用法律和规章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法治精神应该在校园中得到倡导,当代大学应该依法治校,依法管理,尊重法律,切实维护法律权威,做法律精神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3.3 医学院校要加强法学师资队伍建设的力度,思政课教师要带头信仰法治
专业的法学教师及高校思政课教师的法律素养及法治信仰的状况直接影响学生的法治信仰的培养。所谓“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因此医学院校的思想政治理论教师及卫生法等专业法学教师必须严格执行并带头遵守法律。如果教师都不能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认真守法,那么凭什么让学生相信法律、信仰法治,凭什么让学生认为守法有利、违法有害呢?
此外,还要大力宣传培育法治信仰。“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它就形同虚设”。美国著名法学家伯尔曼的这句名言切中要害地讲出了法治信仰的至关重要。医学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自己进行法治思维实践的同时必须积极去宣传培育法治信仰。不仅要做到自己真学真懂真信真用,而且要通过各种渠道引导全体学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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