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鬼簿》中剧曲家的“分期”研究
摘 要:钟嗣成所著《录鬼簿》对元代诸位杂剧作家及散曲家的记录,使那些地位卑微的剧家、曲家流芳后世,同时也为后世的戏曲家提供借鉴。《录鬼簿》以时间顺序以书类人,是今人了解元剧历史最重要的原始资料。《录鬼簿》中按照三个时期将作家生平年代的排列、归类与划分。本文以钟嗣成《录鬼簿》为考,将剧曲家做地域上的分类及划分。关于《录鬼簿》中的“分期”情况的探究,还是我们至今应该值得关注的。
关键词:《录鬼簿》 分期 元杂剧 散曲
根据钟嗣成记述的《录鬼簿》中共有一百五十余剧曲家,各附小传及作品简目。而《录鬼簿》将作家分为三期,每期中都有当时较著名的“学者”,显而易见,钟嗣成没有根据他们的成就的高低排列顺序,而是依年代编写的。根据《录鬼簿》对元代作家的分期情况研究,首先是王国维先生提出来的,他在其著名的《宋元戏曲考》中根据《录鬼簿》将元剧曲作家分为三期:
第一期“蒙古时代;自此太宗取中原以后,至元一统之初。《录鬼簿》上卷所录作者五十七人,大多在此期中。……其人皆北方人也。”
第二期“元一统时代;自至元后至顺后至元见。《录鬼簿》所谓“已亡名公才人,余相知者或不相知者‘是也’。其人则南方人为多,否则北人而侨居南方者也。”
第三期“至正时代;《录鬼簿》所谓‘方今才人’是也”。
现今学界对于“蒙古时代”的提法有所调整,也有学者对《录鬼簿》中的“分期”提出不同的意见。但笔者认为,对《录鬼簿》的研究和对元曲作家的考证以及对元曲作家的分期,还是一个尚未完成的课题。据王国维先生及诸位学者考证,《录鬼簿》各版本中,明代钞《说集》本和明刻《孟本》与钟嗣成完成于1330年的《录鬼簿》原稿比较接近。而前两本都是将全书分为六个组;后者又在又在书的末尾多加了一组,全书分为上下两卷。诸版本之间也是差别不大的,各组作家数量也有多有少。笔者根据钟氏《录鬼簿》全书的记述,其作家分组考察之后,按照上卷和下卷的记述,将剧曲作家按照地理及地域的排列形式,整理出《录鬼簿》剧曲家与剧曲家祖籍对照表,如下:
据上方所有作家分组,参照图标不难看出,钟嗣成之所以将这些作家做这样的分组,其实是反映了元代的一个社会现象——元代蒙古统治者将当时的人分成四等:蒙古、色目、北人、南人。蒙古是当时的统治者,色目是与蒙古联盟参与统治北方诸名族,而北人则是原来金統治下的汉人,南人是原来的南宋臣民,随着蒙古族往南边占领之后,显而易见,当时的社会被分成了两个“等级”,统治者是处于“上层”的一个“等级”,而当时的南方人是被鄙视的“南人”的“下层等级”。在当时的“南人”看来,无论是蒙古人还是色目人或是“北人”,这“三种”都是“北来之人”。所谓的“北人”,尤其实在“散曲”这个圈子,蒙古人与色目人这样的“北人”很少人进入到这个圈子,除了地位极高者(如贯云石)等。
另外显而易见的是,钟嗣成的 《录鬼簿》中编写在前三个组的(上卷)中将近一百人,都是“北人”(蒙古、北京、河北、山东),而这些“北人”又大多是元灭了南宋之后到南方来的“北人”(绝大多数是“汉人”,个别色目,另如赵子昂、曹元用虽然是“南人”却在朝廷做官的人)。所以,对钟嗣成(对南方人)来说,上卷中的南人是“不得入几席之末”的上层人的圈子。
而《录鬼簿》的下卷,几乎全部都是“南人”。界限也十分清楚。
这样我们就可以提出设想,钟嗣成记述的所谓的“前辈”,是按照年代、辈分划分吗?那他为什么不称宫大用、金仁杰等为“前辈”呢?难道“前辈已死”中的“前辈”都是对北方人的尊称吗?钟嗣成本人对于上卷中记述的“前辈”,“名公”全无所知,很多都是不详甚至无考,因此按照钟嗣成所编的分类——“已死”,“方今已死”等作为分期和分类是不可行的。
不得不提的是,钟嗣成本人即使杭州人(南人),而他之所以自称为是“古汴”人(今河南开封)也是因为迫于当时的社会与政治的压力,可想而知,钟嗣成与当时许多自称是北籍的“南人”的情况是一样的。笔者认为,包括《录鬼簿》下卷中的曾瑞——字瑞卿,大兴人。“自北来南,喜江浙人才之多,羡钱塘景物之盛”。也并不一定是“喜江浙人才之多”才来到南方的。上卷皆“北人”且是“前辈”这样的尊称,而下卷全是“南人”,这样清楚地划分界限,不单单是钟嗣成很清楚这里面的原因,就在当时,任何一个人都很清楚是为什么。
在《录鬼簿》上卷中的剧曲家几乎都是“北人”(今中国北方)分别在大都(今北京)、河北、山西、山东、山西、河南等。而在下卷中,大部分都是南方人,江浙人居最多。迫于当时“北人”统治南人的政治因素,这样明显的阶级划分就自然而然的有了答案了。
戏曲家钟嗣成历史十余年定稿的《录鬼簿》,对我国古代戏曲出现以来封建社会长期轻视戏曲作家的传统进行了大胆的挑战。在这部不过万字的著作里面,他不仅把戏曲作家的地位提到了一个空前的高度,简明扼要地记述了当代杂剧与戏曲作家及其剧目,恰当地给予评价。而且还勾勒了一条当代杂剧史的探索。这些都是有重大意义的。
那么,笔者不禁想在最后抛出一个疑问的观点,钟嗣成作为一个杭州人,自称“古汴”人,在当时的社会背景下,记载性的写下了这本著作,然而,这本书似乎还是体现了很多的阶级思想,是否这些受地域与当时政治统治的影响,在编著整本书的同时,这种阶级思想是否无法束缚呢?由他自己搜集资料整理的“下卷”中,散曲与杂剧也是完全混编的,所以,他是否非但没有将元曲与杂剧作家“分期”,也并没有将“散曲”与“传奇”明确地分别,在《录鬼簿》中。当然,论《录鬼簿》的珍贵及其重要性,是相当伟大及有意义的,我们怎么说都不为过,但是,它也只是一份资料,(受到了当时政治统治的严重影响),它并不能提供给我们当今所研究的课题的所有答案。如果想要更好的了解杂剧家的生平始终,创作作品及价值,还是需要当今的我们继续去努力的。这或许是一个值得更深一个层次的探索,为了更好地认识这部伟大的著作乃至整个元代的戏曲杂剧,我们还需要根据元代当时的社会背景和政治统治,结合前辈及学者的论著,找出线索,这样我们才能更好地挖掘出钟嗣成为什么会这样记述剧曲家编写出《录鬼簿》,是否等着后人去研究和评价,更好地将元代散曲与杂剧的伟大价值传承及发扬。
参考文献:
[1]钟嗣成.《录鬼簿》外四种载《中国古典戏曲论著集成(二)》[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59.
[2]王国维.王国维戏曲论文集[M].北京:中国戏剧出版社,1984.
[3]浙江艺术研究所研究员.《录鬼簿》的分组、排列及元曲作家的“分期” [D].上海戏剧学院学报《戏剧艺术》,2004(3).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音乐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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