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安全标准化管理模式
2005年底以来,浙江省宁波市建设委员会以《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认真贯彻建设部《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的精神,探索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模式,建立完善 “企业自控、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相结合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长效机制。2005年至今,宁波市共创建市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236项,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108项,50个工程获浙江省钱江杯优质工程,13个工程获国家鲁班奖。
建立信用体系 实现良性互动
2006年初,宁波市建委制订了《宁波市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通过完善安全质量评价体系,促进各方主体行为的规范化。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记录制度是安全质量评价体系中的一项重要内容,宁波市首先在市区试行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记录制度,并逐步推广到全市。这项制度以《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记录手册》为载体,要求工程总承包单位在开工前15天内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领取手册,并如实记录施工全过程中各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程质量、综合治理、民工学校等各个分项的内容。同时,企业要将自查的情况,监管部门要将验收、抽查的情况,都及时录入“宁波市建筑行政管理信息系统”,使监管部门能够及时掌握企业及各工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情况。
在施工现场基础和主体工程完成时,由监管部门对各分项进行评分。评分中特别强调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批及变更、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各方主体安全质量检查验收等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和相关主体安全责任落实情况。
工程竣工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会把各阶段的评分和手册中的记录进行汇总、评价,形成项目的信用记录。工程的评价结果分为“良好”“一般”“差”3个等级,其中,各分项的评价结果均被评为“良好”的,该工程综合评价为“良好”;各分项的评价结果虽未全部达到“良好”,但均在“一般”及以上的,综合评价为“一般”;分项评价结果中有1个及以上为“差”的,综合评价为“差”。
每年年终,宁波市建委把企业当年度所有竣工工程的信用记录进行汇总,作为企业年度信用评价的主要内容之一。根据评价结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企业分为三类,实施差异化管理:综合评价为“良好”的一类企业以企业自控为主;综合评价为“一般”的二类企业,监管部门进行一般监管;综合评价为“差”的三类企业,监管部门进行重点监管,对始终未进行整改的企业,将被清除出宁波市建筑市场。同时,宁波市建委把企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与市场挂钩,被评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项目经理可多承接一个工程项目,无形中增加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出色的企业和项目经理在市场中的竞争优势,调动了企业的创优积极性。
宁波市建委通过把项目的信用记录和企业的信用评价相结合,使信用体系向企业的项目部延伸,强化了对项目实施过程的动态监控,促使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切实履行安全职责,使政府监管的外部保障体系和企业责任主体的内部保障体系实现了良性互动,有效地促进了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和建筑行为的规范。
对建筑安全目标的考核,也是宁波市建委抓好标准化推广的有力手段。长期以来,在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中,监督人员习惯采取简单的运动式、拉网式的检查方法,把停工、行政处罚作为主要的监督手段,效果并不好,不利于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程度和个人业务水平的提高。为了改变这种局面,宁波市建委开展了2项考核,一是把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创建数量作为各区县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的指标之一;二是在市建筑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等直属安全监督机构的人员绩效考核中,把所监督工程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的数量与经济收入挂钩。通过2项考核的实施,监督人員提高了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认识,不断更新工作思路,把建设、施工、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安全行为作为主要工作内容,把引导和帮助企业提高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水平作为重要的工作方式,促进安全生产工作良性循环。
把握辨识、控制、执行3个重要环节
施工现场是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开展的重要场所,近年来,宁波市建委多次下发文件,不断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以及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设备提出新的要求,推广定型化、具体化的安全防护装置,如施工现场标准配电箱、井架监控系统、卸料平台安全门电气(机械)连锁装置以及楼层联络系统等都陆续得到普及,并取得了一定成效,全市已连续10年没有发生施工触电事故,卸料平台高处坠落事故和井架伤害事故也逐年减少,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程度不断提高。
宁波市建委一直把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作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重要目标,要求企业在安全管理中要突出重大危险源的排查和预控,在施工流程方面要严格把握辨识、控制、执行3个重要环节。在工程开工前,企业和项目部要结合工程特点,首先对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并根据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情况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逐一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和应急处理预案,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防范措施。在施工过程中,参建各方通过实施每日施工危险源班前告知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监护责任制度、项目部—班组两级巡查制度等,形成“执行—检查—改进—提高”的封闭循环链,确保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
为配合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管理,除了施工企业要如实填写《建筑施工现场信用记录手册》中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管理情况记录表以外,宁波市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新增建筑施工前公示、施工过程专家参与、重点施工环节告知等制度。此外,宁波市建委还开发“宁波市建筑安全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信息管理系统”和“宁波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管理系统”,推广使用重大危险作业点远程监控系统,强化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程序化安全管理,这不但使全市建筑施工起重机械有了“身份证”,而且使深基坑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建筑起重机械装拆、高处作业吊篮和附着式提升脚手架的装拆及使用等重要施工环节时刻处于可控状态,提高了政府监管的针对性和及时性,有效地消除了重大事故隐患。宁波市已经连续6年没有发生较大及以上建筑生产安全事故。
抓好务工人员安全管理
宁波市建委在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认真落实建设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中的“四个结合”,特别重视其中
“与改善农民工作业、生活环境相结合”和“与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相结合”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积极抓好“平安工地”“和谐工地”创建活动。
1.注重建筑业务工人员身份管理
宁波市将建立健全劳务市场管理和推行“建筑业务工人员身份卡”2项措施双管齐下,把劳务工程的分包纳入有形市场,成立宁波市建筑业务工人员服务中心,对全市建筑业务工人员进行统一规范的管理。宁波市还把建筑业务工人员培训合格证、务工卡、工资卡等多证(卡)合并为“建筑业务工人员身份卡”,探索“先培训后就业”的上岗模式,逐步实施建筑业务工人员准入制度,并通过数据库建设,分阶段推进对建筑业务工人员的身份管理,使企业的经营管理层和一线的作业层分离,同时保障企业用工的规范化、有序化和专业化。宁波市还积极推进“工会进工地、党组织到项目”的工作,统一编制建筑业务工人员维权告知牌,张挂在工地明显位置,明确告知务工人员所享有的基本权利和要履行的基本义务,加强务工人员合法权益的保障和履行义务的责任意识,促进建筑工地的和谐稳定。
2.制定后勤保障设施管理标准
宁波市将改善务工人员的生产、生活环境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出台“宁波市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20条”,制订宿舍、食堂、医疗等后勤保障设施管理标准,以确保广大务工人员的身心健康。宁波市还积极开展“文化进工地”等系列活动,组织建筑施工安全知识竞赛、“安全在我心中”主题演讲比赛,引导工地设立建筑业务工人员业余学习和文化娱乐活动场地,配备相应的文化用品和文体娱乐设施,丰富建筑业务工人员的业余生活。
3.推进工人基本素质教育
宁波市大力推进施工现场民工学校建设,开展基本素质教育,根据施工现场特点,把现场危险源和安全隐患的辨识、个人避险和自救方法、权益保障、城市生活以及操作技能等作为重点培训内容,统一制订教学大纲、课程实施计划,并从相关部门、企业聘请专业人士和中高级职称人员担任教师(目前师资库已有1600多名教师),通过课堂讲解、现场评析、安全电影观摩等多种形式,充分调动建筑业务工人员的学习兴趣。目前,全市已建立民工总校307家,民工学校403所,仅2009年培训人员就超过17万人次,通过民工学校,一线作业人员的安全素质明显提高,违章操作、冒险作业大大减少,隐患排查治理中最难防范的“人的不安全行为”得到有效控制。
编辑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