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培育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农村生产力
大力培育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逐步形成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骨干,其他组织形式为补充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是农业的发展趋势。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大力培育专业大户、家庭农场、专業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农业规模经营和社会化服务,有利于有效化解农村产生的新问题和新挑战,发展农村生产力,保障农业健康发展。
梁山县大力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拓展土地规模化经营,截至2016年10月底,在工商部门登记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共计2234家,其中种植业1558家、畜牧业448家、林业99家、渔业23家、服务业66家,其他30家;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的218家、100万~500万元的1283家、100万元以下的733家。入社社员33536户,带动农户61963户,流转土地面积5400余公顷。家庭农场162家,耕种面积2338公顷,占全县耕地面积的4%。2016年该县1家合作社被评为国家级示范社,2家合作社被评为省级示范社,6家合作社被评为市级示范社,1家家庭农场被评为市级示范场。
在大力发展培育新型经营主体方面,该县主要有以下做法:
一是建立了农民合作社发展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制订并引发了《梁山县农民合作社县级示范社评定管理暂行办法》《梁山县家庭农场县级示范场认定暂行办法》,选聘了22名农民合作社辅导员。
二是鼓励发展适度规模的家庭农场。重点培育发展以家庭成员为主要劳动力,以农业为主要收入来源,从事专业化、集约化农业生产的家庭农场。继续深入开展家庭农场示范场创建活动,落实扶持措施,规范引导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支持引导专业大户注册成立家庭农场,明确发展方向,完善体制机制,激发内在活力,增加经营收益。
三是促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发展。积极引导农户通过生产合作、供销合作等方式参加农民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引导农民合作社开展农社、农超、农批对接,拓宽营销渠道。深入推进示范社创建活动,树立一批可学可比的标杆和样板。
四是加快构建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导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农产品深加工、特色产品、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二、三产业,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通过构建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做长产业链,做大价值链,将产业附加值更多地留在农村,让农民更多地分享农业发展带来的收益。
五是提升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示范组织创建活动,树立典型,示范推动。引导农技推广、植物防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公共服务机构创新服务内容和形式,努力满足广大农户,特别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需要。(王宏志 梁山县农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