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言逻辑视域中的戴维森意义理论研究
[摘要]塔尔斯基真理形式语义学的重大意义,在于对传统的真理问题提出了一个内容上恰当、形式上正确的定义性说明,戴维森纲领则是利用这一成果刻画自然语言意义这一根本性语义学问题的创造性构想。文章从语言逻辑的视角分析了戴维森纲领,探究了戴维森意义理论在语言哲学、认识论和实践理性研究方面的重要价值。
[关键词]意义理论;真值条件;真理
[中图分类号]B.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4769(2008)03-0119-05
戴维森作为与奎因齐名的分析哲学家,研究的领域主要是语言哲学和心智哲学。在语言哲学方面,戴维森以提出意义的真值条件理论而著称,这一理论以“戴维森纲领”的名义受到广泛关注。如戴维森在《信念与意义的基础》中所说:“奎因与我之间的差别更多地在于各自强调的重点不同,而不在于实质方面。奎因的论述大部分集中在否定人们对于分析性、同义性和意义等等概念的有用性或可理解性所持的那种错误的信任,我们力图强调它们的积极方面,就像我们中的其他人一样,奎因也想要提出一种解释理论,他之所以对意义提出责难,旨在使人们不要从一些错误的起点出发;而他对这种责难所作的论证则为一种可接受的理论提供了基础。”戴维森一生共发表论文130篇,涉及意义问题、真理问题、指称问题、逻辑形式与推理问题等。尽管戴维森没有撰写一部表现其基本观点的系统著作,但能从这些单篇论文中读出它们所以被撰写的实际动机。这同样适用于80年代被译成德文的文集《行为与事件》、《主体性神话》。它们由讨论不同主题的单篇文章所组成,然而这却是明确符合戴维森的理论道德的:哲学并不标示一堆既得的信念,相反它于讨论中求生存。就此而言,它得涉足实务。表明立场,并在相互交流中经受考验。
语义学是研究语言表达式和这些表达式所谈及的对象或事态之间关系的学科。现代意义上的系统的语义学始于塔尔斯基。塔尔斯基真理形式语义学的意义在于对传统的真理问题提出了一个内容上恰当、形式上正确的定义性说明,戴维森纲领则是利用这一成果刻画自然语言意义这一根本性语义学问题的创造性构想,它使得弗雷格等人的真值条件意义思想,以清晰的画面展现在人们面前。但到20世纪90年代以后,对戴维森纲领批评的声音日增,归纳起来有两类,一是基本赞同戴维森纲领,但认为它还不够彻底;二是完全否定戴维森纲领,认为它并没有提供一个可靠的意义理论。然而,尽管戴维森的意义理论有许多疏漏之处,但它仍不愧为20世纪语义学研究的一次伟大的“思想实验”。戴维森在纲领的阐述中,体现了现代分析哲学家的一些典型特征,如对语言的重视、对逻辑的向往、以及形式化地处理自然语言的努力等。有学者认为,戴维森骨子里还是一位日常语言学家,他所做的形式化工作,也只是为了服务于自然语言。戴维森曾多次试图调和自然语言理论和人工语言理论之间的分裂,有时难免有妥协主义之嫌,但他所体现的精神得到大多数哲学家的尊重。
语言逻辑是研究自然语言中推理问题的科学。语言逻辑学的目的是建立自然语言推理的形式逻辑系统,像各种模态逻辑那样,把自然语言中影响推理有效性的各种语言成分逐一加以研究,这个方向本质上是属于逻辑学的。语言逻辑视域的意义理论问题是在确定表达式意义的生成方式时,涉及的意义与指称、意义与真理、语言与实在、意义与意向等方面的问题。它们以不同的角度展开对意义核心的切入,目的是从各种关系中求得对意义的最终规定和说明。“视域”向我们表明,在我们的知觉领域所呈现给我们的物除有“焦点”的领域(如:一张桌子的正面)外,还有一个包围着该焦点领域的“边缘”领域或“背景”领域(如:这张桌子的侧面和背面),也即与焦点领域共同存在的(O-present)的“共呈”地带。然而,尽管语言逻辑、语言哲学的历史甚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但真正现代意义的语言哲学,也就是说引起了当代西方哲学出现“语言转向”的那种语言哲学,只开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德国、英美和奥地利,而它的主要代表人物不可争议地是弗雷格、罗素、维特根斯坦、卡尔纳普、奎因、斯特劳森、戴维森、达米特和克里普克等人。然而,不同的理论渊源和不同的文化观,在符号性研究这个共同的课题上展开着碰撞。实在论者认为,逻辑和其他的自然科学一样,所从事的是一种发现的工作,即发现逻辑真理和逻辑规律,以指导人们的思维实践。实在论的逻辑观是:逻辑是客观的。由此出发,它还得出以下两个观点:首先,逻辑是一种发现而不是一种发明;其次逻辑是一种关于真理的学科。弗雷格、早期维特根斯坦、奎因、戴维森等人是这种逻辑观的代表人物。而反实在论者特别是约定论者认为,逻辑真理并没有语言之外的基础,逻辑是逻辑学家发明的结果,不同的逻辑学家基于不同的考虑和选择,可以有不同的发明,即构造不同的逻辑系统。反实在论是一种关于语言、意义和逻辑的学说,而约定论是反实在论的一种形式。根据约定论,逻辑真理的必然性并不是独立自存的实在外加给我们的,而是来自我们的使用、我们自己的语言方式。逻辑真理的必然性来自我们所接受的语义约定和我们所遵守的规则,并且最终可以化归于这些约定和规则。卡尔纳普、后期维特根斯坦等人是这种观点的代表人物。
奎因在《逻辑哲学》中指出,逻辑是通过语言对客观世界或实在的研究,真谓词维持了逻辑学家与世界的联系,世界乃是他们的注意力所在,语言既是人类认知的结果,又是人类认知的工具。语言的基础是客观世界,它是客观世界的反映,句法关系是客观世界关系的反映。奎因也告诉我们,一个命题的意义与整个理论背景有关。因此,我们对真理的认识也与整个理论背景有关,如果说语言完全是个人的,那么我们就无法理解文化生活和社会交流。语言是某种理论体系和语言结构,人们在交流与沟通时,必须是遵循整体语言系统的规则,语言是言说者在现实生活中使用的系统。人工语言只是自然语言的一种反射或提炼,它可以把自然语言的某些功能加强,以适应精确、严密的科学研究的需要,但无法完成自然语言所应承担的全部任务,即使在科学研究和科学知识表述中,自然语言也仍然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罗紊在《意义和真理探究》一文中指出,一般来说,逻辑学像通常称之为断定的那类语言,有两种作用:指出一个事实,表达说话者的一个状态。或者说,思想必定是由对应于句子的各个部分的元素构成的,在语言结构和思想结构之间存在着一种对应的关系。爱因斯坦说:“因此,我们可以下结论说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和他所形成概念的方法在很大程度上是取决于语言的。”
塔尔斯基用形式化的方法来解决语言意义问题,这是对语言进行逻辑分析的一大创举。他的这一理论以及他所采用的分析方法,乃至他所使用的某些术语,对语言逻辑这一学科的发展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他的学生蒙太格正是在他的影响
下,创立了蒙太格语法这一语言逻辑典范。蒙太格语法的特点是:把自然语言看作是同逻辑语言本质上相同的符号系统,提出所谓通用语法思想,开创了自然语言形式语义学研究的新思路。蒙太格语法的核心是意义的组合原则,句子的意义是其直接成分意义的函项,换言之,大单位的意义由子单位的意义所决定。这样自然语言的意义就可以一步一步通过计算而获得。并且,人们的心理过程是时间性的,但它的内容却是超时间性的。所以心理过程是意义的“物质”承担者,就像木条、铁条是尺子的承担者一样。意义是逻辑东西的体现,就像尺子是长度的体现一样。所以,意义就是逻辑中的判断的内容。
的确,戴维森纲领并不试图为自然语言的每个语句提供一种真理定义,它试图表明的是,如果一种理论被认为是对一种语言的真语句做出了刻画,那么它应当具备什么样的条件。由于戴维森坚信,在日常语言背后存在起支配作用而又往往为人们所忽略的逻辑结构,因此有必要揭示这种隐藏在语言背后的深层结构。语句的真就是关于语句、时间和说话者之间的有序三元组的关系问题。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说出的“我疲倦”是真的,当且仅当P在时间t是疲倦的。由P在时间t所(潜在地)说出的“那本书已被窃”是真的,当且仅当P在时间t所指示的那本书先于时间t被窃。这类语句相当于奎因所说的“场合句”,即具有语境因素的语句,它们仅仅相对于一种特定语境才为真。戴维森认为,意义理论的任务并不是改造自然语言,而是描述自然语言。要想真正实现一种新的意义理论,首先就必须摆脱这种似是而非的问话方式。在戴维森看来,要关注的是意义理论必须满足的条件,即意义理论应该采取什么形式。在他看来,这才是建立新意义理论的突破。语法不仅要研究孤立的句子的句法规律,还要研究交际中由于语用因素制约而形成的各种各样的句子的句法规律。内涵语句的真值不仅与表达式的指称有关,也涉及必然性及信念知识等心理因素,指称问题是语言哲学的一个基本问题。所谓指称主要指专名和通名所指的对象,也包括限定摹状词所指的对象,以及语词所指的对象,而一个专名的意谓是我们以它所表示的对象本身,“一个专名词(词、符号、符号的结合、表达式)表达它的意义,意指或表示它的意谓。”
戴维森把自己的意义理论视为一种对自然语言的活动方式做出解释的经验理论,而不是纯粹形式语言中的用法说明。他认为,仅靠揭示语句的逻辑真值来说明其意义是不够的。如“‘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草是绿的’”和“‘雪是白的’是真的,当且仅当‘雪是白的’”的逻辑真值相同,仅从逻辑上不能判断哪个是T—等值式的意义理论的合法实例。塔尔斯基用来检验一个理论的关于真理的语义定义的惯例是“S是真的,当且仅当P”。其中P是对对象或事态进行陈述的语句,也可以说P是所陈述事实的名称。“由于T等式中的P通常只是原子语句,因而T等式至多算是内容上适当的部分真理定义。”戴维森承认,要把意义理论真正建立在塔尔斯基的这种意义上面,还需要走好长一段路。
尽管戴维森利用塔尔斯基真理语义论来解释意义理论,但由于他们的理论目的不同,不能将两者混为一谈。塔尔斯基是用意义来说明“真”,戴维森是用“真”来说明意义,他们的认识次序恰好相反。不过,戴维森的解释理论,是在真理基础上实现意义理论。戴维森就是研究实现的具体步骤问题。戴维森认为,知道了一个句子的真值条件,就等于了解了这个句子的意义,在这一思想的引导下,戴维森通过一系列的分析,最终将塔尔斯基的真值条件的T等式:“s是真的,当且仅当P”转换为意义的T等式:“S意味着P”,从而明确地建立了意义理论和真理论之间的关系。因此,戴维森纲领是一种从经验的基底出发,凭借整体论原则,以T—等值式为范型的意义理论的构想,并且这一构想出色地贯彻了真值条件意义理论的本质思想,做到了形式和经验的有机结合。戴维森在《真理与意义》一文中主张,借助塔尔斯基的真理(指语句的真)定义模型,把“真”概念作为意义理论的原初概念,完全依据语句的真值条件给出语句的意义。这种全新的意义理论的构想被称为“戴维森纲领”。戴维森认为,传统方法的共同特征是,利用首先公设的语句组成部分的意义组合式地说明语句的意义,并且这种原子论的做法或者将意义视为内涵实体,或者混同于指称,对解释语句意义毫无益处,因此我们不妨返回到整体论的意义观上来。整体主义认为单个的词独立地不具有意义,意义是词与词之间,句子与句子之间的互生物(interunima-tion),意义的产生来自一个“巨大的语词结构”。这实际上说明意义不是一种独立自存的什么东西,意义的研究应该着眼于语词之间的结构关系。而不是企图从一个词或句子中找出某个东西来把它叫做意义,可以说,内涵问题外延化,用外延手段研究意义理论这一重大内涵性问题是戴维森的首创。
戴维森哲学中最具特色的行动理论,也来源于戴维森语言哲学中的彻底解释(radical inte-rpretation)的立场。这是因为,在理解语言的性质时,彻底解释的方案要求对能动作用的性质和理论化(rotionality)的概念给出一个恰当的说明。“当我们试图对行动以理性的解释时,虽然,不管我们考虑得多么周到,对行动的具体解释总是有可能出错的。我们能确定的只是,行动者在行动时是有理由的,这些理由就构成了他行动的原因,至于我们给出的理性化解释和行为者本身真正的理由是否一致,这要看具体描述。”语义学是研究语言表达式和这些表达式所谈及的对象或事态之间的关系的学科。现代意义上的系统的语义学始于塔尔斯基,然而经验科学中不可能排除自然语言,人们的日常思维也不能排除自然语言,这就要求一个完美的“真”的定义必须能够运用于自然语言。如果塔尔斯基的真理定义仅限于形式语言,那么他对于科学和认识发展的意义将受到限制。有鉴于此,戴维森在塔尔斯基的基础上开始对这个问题展开研究。戴维森的《真理和解释的研究》,尽管是集中他一些散见于各种杂志中的论文,但却构成了一个结构严谨、层次清晰的整体。戴维森的《真理和解释的研究》论文集,主要有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是专门理论阐发,叫“真理与意义”;第二部分是关于第一部分所提出的理论,谈一些理论应用问题;第三部分是谈“解释”问题,这一部分实际上是戴维森理论真正要发挥作用之所在,也就是说理论的主旨和目标;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分别叫“语言和实在”、“文字的界限”等。由于第一部分是与真理理论密切相关的,所以书名叫做“真理和解释的研究”。《真理和解释的研究》反映了作者在17年当中(1965-1982)是如何步步深入地探索他的研究主题的,其中戴维森也肯定塔尔斯基的说法:真理不是句子的性质。但是在戴维森看来,人们却不能由此进入非语言的领域来企求问题的解决。相反,我们应该更进一步,来考虑句子被
说出的时间和说话者。因此,“真理”不是句子的性质,而是一种句子:说话者和日期之间的关系。由此,“观念和对象的符合”、“对象和意义的一致”是真理的一般定义,是哲学史上公认的。按照这个定义来理解真理,通常被称为“真理的符合论或一致论”。意义论由于自然语言的无限性,需要一种像真理论那样的结构描述。而真理论恰好回答了如何有限材料就足以解释语言的无限语言能力问题。解释理论要成为可能,戴维森认为:首先,解释理论应在有限的形式中实现无限的解释能力;其次,它必须是可检验的;最后,它不应预设什么意义或和意义相关的概念。或者说,“任何真正的认识,尤其是任何科学的认识,最终都建立在明证性基础上,明证性伸展得有多远,知识的概念伸展得也有多远。”意义理论应该在不求解说话者的命题态度的情况下。便是可以证实的。戴维森强调这一点,即是强调要建立一种没有内涵概念的意义理论,因为要求无需了解说话者的命题态度,是为了防止一些与意义理论过于密切的概念渗入理论的基础。也就是说,意义理论必须是外延的。
戴维森在意义理论方面,还强调了一种奎因式的原则,在戴维森那里,这个原则实际上可以看成是整个戴维森理论的前提和基石,这就是整体主义(Wholism)。奎因曾简明扼要地说明,特征是内涵的,因为仅当它们所指的是同一些事物时,它本身才能被理解。如果意义不决定外延,就可能有外延相同但意义不同的表达式。名称的外延就是名称所指的对象,“名称的内涵则是由一组刻画对象的性状的词汇组成,表达内涵的这组词汇,就是通常所说的摹状词。如果究其源,奎因是从弗雷格、罗紊那儿继承了外延主义的立场。”戴维森师从奎因,并深受奎因的影响。戴维森把真理真正地当成了原初的概念,基本上继承了奎因的主张,对旧意义理论采取了批判的态度,也就是说,戴维森也是以“有意思的”这词的精神来谈论意义的。对于同一个专名,尽管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去理解其意义,但并不妨碍人们有共同的理解。摹状词理论“所提供的并不是一种翻译规则,而是一种释义(poraphrast)的技术。它的方法是使使用指称性语词时隐含的信息变得明晰起来,不管这些表达是专名或摹状词短语,或者是要阐明有待从语境中获得信息。”戴维森纲领想要把握一种自然语言的所有语法特征,如副词、形容词、介词、代词以及从句等,是如何影响它们在其中出现的语句的意义(真值条件)。戴维森为此做了大量工作,他提出了公理理论的设想,为(T)图式增添索引图式,对间接引语的逻辑形式分析等等。戴维森认为,我们对一种语言L的意义理论的要求是,在不求助于任何进一步的语义概念的条件下,这种意义理论对谓词“是真的”给予足够的限制,以便可以当“s”为L中的语句名称替代,“P”为该语句所替代时能从(T)图式衍推出所有的语句。戴维森认为,我们可以借助塔尔斯基的满足概念来给真理递归定义,为了解决语言表达式的无限性难题,我们可以用量化结构对句子进行描述,并且剔除单称词项。可以说,形式逻辑模型论在解释上的成功,直接推动了戴维森走上把意义与真理直接联系起来的道路。戴维森把真理与真理的语境联系起来,便使他有可能在这上面实现对意义的解释。他认为,我们之所以由真理理论能够进入意义理论,是由真理论和意义论的各自特征决定的。如果语言L的意义理论包含对L中真理的一个(递归的)定义,那么这一理论就表明了语句意义依赖语词意义的方式。意义问题往往是内涵方面的问题,而真理问题则纯粹是外延方面的问题。戴维森用真理来说明意义,恰恰代表着一种典型地形式化地处理自然语言问题的方法。戴维森雄心勃勃地向塔尔斯基提出了挑战,要在塔尔斯基那最严格的真理论的基础上建立一种同样严格的意义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讲,戴维森纲领就是塔尔斯基真理模型论在自然语言中的扩充。戴维森认为,真理理论考察的只是陈述字面上的意义,至于说话者的内在意向,是不相干的。于是一个说话者便能这样使一个陈述为真的。他说“今天星期二”当且仅当他说话时,他说话的那个地方是星期二,由此及彼,我们从而得出一个普遍的公式:句子S对于说话者u在t时间是真的,当且仅当P。其中S是对句子“s”的结构描述,P是句子成为真的条件,它取代了“P”,即让我们限定代替“S”的结构描述是一种严格的句法形式。戴维森认为,塔尔斯基完成了真理的形式语义学定义,我们的任务是要用这一成果说明自然语言的意义问题。只要我们成功地为一种自然语言给出这样一种理论,我们就可以把语言学家和分析哲学家看成是同事。戴维森指出:“如果没有认识到某些语句是否为真,我们就不能对那些语句的语义给出一个令人满意的说明,必定存在着象事件和行动这样的东西。倘若如此,那么对事件语句的研究就会揭示大量有关事件的我们假定为真的东西。但关于这些实体的本质,它们的个体化方式,它们与其他范畴的关系这种深刻的形而上学问题仍然存在。”这表明语义分析必须以本体论的研究为先决条件。
戴维森纲领在西方特别是在英国引起强烈的反响。J·麦克道尔极力捍卫戴维森纲领,在《真值条件、二值和证实主义》一文中对之做了较为详细的阐述和辩护。随后J·麦克道尔发表了一系列文章应对达米特、斯特劳森、格赖斯等人对戴维森的责难。戴维森在《彻底的解释》、《为约定T辩护》、《信念与意义的基础》、《答福斯特》等文中,也对其部分观点加以阐释、调整和修正。主要表现在将意义理论视为一种解释理论,把“真”看作是相对于言语的表达的真理谓词,对约定T给出了严格的形式限制和经验限制,从而进一步完善和扩充了以前的纲领性思想。索姆斯认为,戴维森工作的意义是直接把两种不同的分析哲学家联系起来了,一种是那些相信意义问题是一切哲学的核心但却缺乏对意义问题系统思考框架的哲学家;一种是那种以人工语言建构自然语言但却对这一工作的广泛哲学意义漠不关心的哲学家。然而,“对极其复杂的自然语言给出一种令人满意的形式语义学是一项宏伟的工程,其中有许多艰巨的任务有待完成:从某种意义上,这个充满前景的理论的成功与否也依赖于这些任务的完成与否以及完成的效果如何。”因此,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戴维森观点的人都一致认为,戴维森思想是激发他们进行深入思考的原动力之一。尤其是,戴维森在语言哲学中开辟的新领域,促成了语义学的认识论转向,戴维森的许多独创性的观点在英美哲学界,乃至世界学界都造成了深远的影响。
责任编辑:李 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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