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志在历史城市地理研究中的应用探析
[摘 要]城市,是人类社会中逐渐形成的事物,其一旦形成,又成为人类社会活动的主要负载体,使人类的社会活动日趋繁多,人类的许许多多活动都是在城市中或以城市为核心展开和发展的。因此城市成为各家研究的热点,而以研究历史城市以供今鉴的历史城市地理更是方兴未艾。对历史城市的研究离不开对史料的依赖,在浩瀚的史料中,地方志保存着当时一地一城最详细的资料,成为历史城市地理研究所必须依赖的重要史料,但由于时代、阶级的局限以及修志者个人水平的限制,方志本身也有很多弊端,因此在运用时要加以甄别。
[关键词]地方志;历史城市地理;注意问题
[中图分类号]K06;K29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6432(2014)37-0124-03
1 地方志的性质与特征
地方志,亦称方志,在我国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最早可以追溯到《周礼》,该书中已出现“方志”一词,并记述了周朝设有外史等官掌管方志。史念海等认为方志“是我国所特有的一种体例独特的地方文献”[1]。也有学者认为方志“是以行政单位为范围进行分门别类的综合记录,它既反映了该行政单位的天文、气候、地形、自然资源、自然灾害以及动物、植物、水族的生长、迁移、灭绝过程,又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进行阶级斗争、生产斗争和科学实验的情况及其所取得的辉煌成就。”[2]总之,地方志是记载了一个地方古今综合情况的志书。所谓一个地方,古代是指省、府、州、郡、县、乡、 镇、里、村等,现在是指省、市、地区、区、县、乡、镇、村等。所谓古今综合情况,是指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科技、卫生、体育、民情、风俗、名胜、古迹、宗教、方言、遗闻、轶事、地方文献等。所谓志书就是记载人、事、物的书,由于方志是记载一个地方古今各类综合情况的书,因此又可以说是一方古今总览,也可以说是一个地方的百科全书[3]。方志包罗万象,举凡一地历史沿革、山川形胜、行政建置、人物传记、武备兵防、经济物产、风俗民情、宗教信仰、异闻逸事等,可以说无所不载其中。地理又是地方志的主要记载内容之一,自古至今的方志都重视对一地地理环境、地理现象的记载,大凡本地的建置沿革、疆域位置、四到八至、城池、山川、河流、湖泊、海道关隘、险要、市镇、坊巷等无所不涉,对于一地的赋役、户口、物产,以及重要的经济发展变化也有详尽的反映,在军事方面则侧重武备、镇戍、营堡、兵额、岁饷等。旧方志涉及范围之广,数量之多,已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中的一个重要资源宝库。
方志在我国已有数千年的历史,究其源流,大约渊源于春秋战国,至秦汉杂述中之郡书、地理书、都邑簿,都各自以所载内容和所取形式,开创了后世方志中的人物志、地理志、都邑志之先河。自东汉迄于北宋,千余年间,地方志书的名称和形式多种多样,曾以地记、地志、图经、图志等名称和形式长期流行,迨至南宋,才多数称为“××志”,少数仍称为“图经”,或称为“乘”、“略”、“典”、“书”、“录”等。故林天蔚在《地方文献论集》中谈到:“‘方志’之名,最先见于南北朝。”[4]总体上,方志分为总志、地区志、专志三类。总志,又称为“一统志”,它以一朝一代的行政区域为纲,用地方志的体裁记述全国的情况。总志不具备地方区域性,不属“地方文献”的范畴。民国以后也未再修总志。地区志有省志、府志、州志、厅志、县志、乡镇志、都邑志,此外,还有因军事、民族事务等特殊需要而划分的区域,也往往修有志书,如卫所志、边关志、土司志、盐井志等。专志是专门记述某一地区的某一项特定事物,如山志记山脉;水志记河、湖、塘、泉等;名胜志记一地的名胜古迹;风土志记一地的风俗、民情、特产;金石志记当地的铜器、碑刻等文物;经籍志或艺文志专介当地人的著作;人物志专门记述当地的著名人物。其体例自然也不能划一,远在两汉时期,方志大致可分为述地、记人两类。述地就是记述地理现象。记人则涉及社会活动以及与地理关系不多的人为设施。大致在北宋时,述地、记人两种体例逐渐汇合起来,成为一种新的体例,明清时期方志开始向地区的“史书”方向发展,多记载典章制度,其与历史地理学也有了较大的差异。[5]但是,纵观“方志也是地方历史与人文地理、地文地理的综合体。”[6]主要内容以叙述一地区的政治、社会、经济、军事、文化、人物等为经;以地理环境、天然资源、自然现象为纬,进而分析该地的发展过程的史实。地方志具有地方区域性、历史资料性、内容综合性、时间连续性等特征,起“资治、教化、存史”的作用,它的特征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地方文献中的主体地位,尤其是对于区域历史地理研究,其作用更不可小视。地区志的兴修历来受到统治者的重视,而每一部地区志几乎都少不了对本区治所的记载,这些为我们研究当地城市历史地理留下了重要的历史资料。
2 历史城市地理理论简析
历史城市地理学在我国是一门新兴的学科,关于其学科性质,在今天已经没有较大的异议,大多数人认为它同历史地理学的其他分支学科一样,是地理学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其研究内容70年代末侯仁之教授在《城市历史地理的研究与城市规划》一文中已作了比较全面的总结,他认为历史城市地理的研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城址的起源和演变;②城市职能的形成及演变;③城市面貌的形成及其特征;④城市位置的转移及其规律;⑤城区开发和城市兴衰的地理背景。[7]
随着历史地理学的发展,进入90年代马正林教授又提出:“城市历史地理学就是要解决城市职能、结构、规模、风貌、总体布局与地理条件之间的矛盾,即城市兴起、发展、演变的地理基础。城市历史地理学研究的对象,正是各类城市兴衰的地理特征,就是城市兴起、变化的地理条件,即研究城市兴起的地理特点、研究城市职能及其转化的地理特点、研究城市结构的地理特点、研究城市风貌的地理特点、研究城市化的地理特点。其具体内容包括:城址的选择、城市的城墙、城市的类型、城市的形状、城市的规模、城市的平面布局、城市的水源、城市的园林和城市的规划。”[8]随着社会的发展、现实的需要、研究的进一步深入和学科的日益成熟,历史城市地理学研究的内容和范围也在扩大,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其学科理论问题进行探讨,其中严艳、吴宏岐两位教授认为:“历史城市地理学是一门综合历史地理学与城市地理学的整合学科,它研究的对象是历史时期的城市,即研究历史时期城市空间组织及其演变规律。其研究的内容应为:历史时期城市兴衰的地理背景、历史时期城市区域空间组织(城市体系)特征及其演变规律、城市化规律、城市内部的空间组织演变(城市内部结构)规律和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研究,认为城市的空间组织形态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历史过程。”[9]
3 地方志在历史城市地理方面的应用及应注意的问题
地方志具有丰富的内容和拥有地域性、连续性、普遍性、广泛性、资料性、可靠性、思想性、时代性、实用性、系统性等一系列特征,决定了方志至少具备以下两方面的作用:一是“资治” 的作用,一是“资料”的作用,其保存的珍贵资料在社会主义建设的今天,仍能发挥提供资料,以备参考的重要作用。[10]其在历史城市地理学研究中的作用主要表现为资料作用:
(1)城址的起源和演变、城市职能的形成及演变、城市面貌的形成及其特征、城市位置的转移及其规律研究中对方志资料的运用,在上文中已有论述。
(2)历史时期城市兴衰的地理背景的研究。区域地理条件是城市发展的基础和背景,不同的区域地理环境产生不同的城市,形成城市分布、形态以及城市建筑风格的差异。对城市兴衰、区域条件的研究,无非区域自然条件、经济条件及人文环境的研究,而方志中保存的大量地理资料、经济资料、农作物的分布、人口、风俗文化等资料,正是历史城市地理赖以研究的基础。
(3)城市化规律研究。所谓城市化(Urbanization),通常是指人口向城镇地区集中和农村地区变为城市地区的过程。它既有人口和非农业活动向城镇的迁移,以及城镇景观的地域推进等实体变化过程,也包括了城市的经济、社会、技术在城市等级体系中的扩散并进入乡村,甚至包含城市的文化、生活方式、价值观念等抽象的领域向乡村的扩散。测量城镇化的指标有城镇化水平、城镇化规模、城镇化速度、城镇化质量和城镇人口增长等因素。[11]要研究城市化,必须研究历史时期城市的人口、户数、城乡人口比例、城市数目变化、人口迁移问题以及都市的蠕移与迁移问题,而这方面的大量资料正保存在方志中。
(4)城市的可持续发展研究。可持续发展的内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求又不对后代满足自身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极有必要追溯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溯源和前后关系问题,以便从时间过程来考察和验证城市是否持续发展,现在或将来可持续发展,并由此得出可持续发展的规律。这就有必要将可持续发展研究从现在引入历史时期,对历史进行复原,而在这个复原过程必须依靠方志资料。
历代的地方志虽有其功用和价值,但也存在着缺陷或弊端,从唐代的颜师古、刘知畿开始,历朝历代都有人对其弊病进行过论述,清代乾嘉学派的兴起,对其弊病的批判有了进一步的突破。进入民国后,梁启超、甘鹏云、寿鹏飞等对其又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其中傅振伦将其通病概括为十项:取材无当、旨趣乖僻;因可模拟、书多雷同;剿窃拼凑、无异类书;割裂诸志、无所断志;片段记载、无几成书;门类琐碎、意义浮沉;载文纪事、猥烦不典;叙述无谓、立论可厌;逐于景物、不求实际;官家修志、失之简陋。[12]已故的历史地理学家谭其骧教授也曾经说过:“地方志修的好的是少数,大多数是差的,甚至是很差的,有些地方志是每修一次便增加若干错误,越修越差,越错越多。”[13]可见,中国旧方志虽具有多方面功能,但旧方志或官修或私撰,总不能避免旧时代政治局限和阶级局限。封建政府为粉饰“太平”,混淆黑白。又因纂修人水平低下,致使方志常有条理混乱,详略失体,妆点名胜,浮记功绩,泥古不变,贪载传奇之弊。为此在使用方志时,我们应采取严格的科学态度,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做到:
(1)对所用资料要详加鉴别,要弄清楚所述资料的朝代。方志记载资料习惯沿用或照录此前各朝的一些资料,其中有的作了说明,有的则没有。作了注释的资料自不必说,可大胆使用。对于那些没有标明朝代的资料就要仔细辨别,弄清楚其时代背景,以免张冠李戴。
(2)与相关资料对照、结合使用。方志的资料难免有些不足之处,使用时要尽可能对比其他资料,诸如正史、野史笔记、谱碟、档案等,以确定资料的准确性。同时在研究过程中,光靠方志的资料也难以得出完备的结论,有时会以偏赅全,其观点不能让人信服。
(3)引用方志时一定要注明版本。很多方志都是一修再修,一版再版。虽然其内容大多沿袭,但版本不同,内容也有一些差别,因此在引用方志时一定要注明版本,以免产生误会。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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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林天蔚.地方文献论集(上册)[M].南方出版社,2002:76.
[7]侯仁之.城市历史地理的研究与城市规划[J].地理学报,1979(4):315-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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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王复兴.方志学基础[M].济南:山东大学出版社,1987:25.
[11]周一星.城市地理学[M].北京:商务印书馆,1995:60-61.
[12](民国)傅振伦.中国方志学通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35:40-45.
[13]谭其骧.地方史志不可偏废,旧志资料不可轻信[A].来新夏,齐藤博主编.中日地方志比较研究[M].天津:南开大学出版社,1996:3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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