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核与辐射项目邻避效应的成因及对策
摘 要:中国近年来投入运行核电机组和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不断增加,核技术利用活动更加广泛,面对的邻避效应问题逐渐显现。为解决我国核与辐射项目建设过程遇到的邻避效应,应重点从信息公开、科普基地、保障核与辐射安全等3个方面入手,贯彻中国核安全观,发挥核与辐射项目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的重要作用。
关键词:核与辐射项目;邻避效应;信息公开;中国核安全观
中图分类号:X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2064(2018)05-0001-02
1 核与辐射项目邻避效应涉及的领域
邻避效应指居民或当地单位因担心建设项目(如垃圾场、核电厂、殡仪馆等邻避设施)对身体健康、环境质量和资产价值等带来诸多负面影响,从而激发人们的嫌恶情结,滋生“不要建在我家后院”的心理,及采取的强烈和坚决的、有时高度情绪化的集体反对甚至抗争行为[1]。这种现象最先在欧美国家出现,此后在日本、台湾地区等相继出现[2]。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邻避效应也逐渐在我国化工项目、垃圾处理场、核电厂等项目周边出现,例如昆明PX事件、广州茂名PX事件、余杭中泰垃圾焚烧厂事件、连云港反核事件等。很多项目面临着“一建就闹、一闹就停”的困局,特别是有些项目关系民生,却得不到群众支持,值得管理者思考。到底是项目选址建设确实存在风险和隐患?还是工作中有缺失导致群众对项目存在误解,继而引发强烈反对?目前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项目虽然不像PX项目和垃圾焚烧发电等项目曾经引起的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但是自日本福岛核事故爆发以来,核与辐射安全领域的群众关注度逐渐提高,日本、台湾等地都曾出现反核游行。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核与辐射“邻避效应”的发生也是当前我国核与辐射安全工作中的题中应有之意。核与辐射安全涉及众多领域,目前核电厂项目、移动通讯基站项目等因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而得到较广泛的关注。
2 核与辐射项目邻避效应的成因及危害
从经济发展角度分析。近年来我国的核电机组数量不断增加,核技术利用活动在创新驱动的环境下涉及的领域不断拓展,核与辐射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以核电厂为例,2006年底,全国运行核电机组仅6台,到2016年底已增至35台,同时在建核电机组21台[3],核电项目发展迅速。核电属于清洁能源,具有能源效率高、不排放空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等优势。在当前环保问题凸显的时期,发展核电对于保持经济稳定发展、保护环境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有利于社会发展和民生福祉的事业。但是由于核设施的高放射性对环境和人身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且这种隐患具有很强的不可预测性,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难以逆转的影响。自2011年日本福岛核事故以后,公众对核电项目的关注度空前高涨。鉴于日本福岛核事故后影响的公众生活区域半径多达几百公里,周边公众对核电项目的抵触情绪日益显现,核电项目存在对自身利益有潜在的影响,使得部分地区个体利益与群体利益、群体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的矛盾凸显,邻避效应由此产生。
从社会发展角度分析。近年来,政府信息披露机制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逐步得到了各级政府的重视,“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但是由于信息公开机制尚未完全建立,项目审批等关键领域公开信息仍不全面、不及时,公开的内容无法有效回应群众关切,导致群众对政府信息缺乏信任感。加之个别地方政府危机公关能力不足,对可能遇到的问题缺乏前瞻性和预见性,对群众合理的诉求缺乏及时、有效回应,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得不到满足,引发对项目甚至政府的不满。
从公众环境和权力意识角度分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美好生活的愿景更加强烈,已经不简单满足于衣食住行等基本的生活需求,公众的权利意识逐渐觉醒,维护自身各项权益的需求逐渐增强,就业、医疗、社会保障、环保等问题关注度都在逐步提高。从核与辐射安全领域讲,由于近年来核与辐射安全问题才逐渐引起公众的关注,公众这方面的知识储备还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维护自身权益的需要,导致盲目放大核与辐射的危害,并且极容易受到谣言误导,产生恐慌,在维护自身合法环境权益的同时产生过激言行。
3 破解核与辐射项目邻避效应的对策
邻避效应所涉及的项目有不少仍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然需求,特别是核电项目,安全利用核能是解决我国能源问题的有效手段。面对这些项目,我们既不能因噎废食不发展或放慢发展速度,同时也不能以发展的名义忽视公众合理的利益诉求。“邻避效应”的产生并非一朝一夕,应对“邻避效应”也不可能一蹴而就。
3.1 加强信息公开,增进公众参与
充分的信息公开有利于增强公众对核安全的信心,因此公开透明是核安全监管的基本原则。信息公开不仅能便于公众了解项目情况,对于增强公众信任,增加群众对核与辐射安全知识的了解也有帮助。信息公开的内容要紧密围绕群众的关切,一是公开项目建设的基本情况,如项目建设和运行状况、运行性能指标。二是公开项目的监测数据,如周围环境辐射监测数据、本底值以及执行的标准值、是否超标等。三是公开项目的应急措施。如可能发生运行事件及其表征、相关应急处置措施、对周围群众的危害及如何自我防护等。
3.2 建设科普基地,加深群众理解
建设辐射安全科普基地是的传播核与辐射知识、提高群众安全意识的有效平台,是增进群众环境保护意识的重要载体,对于破解邻避效应具有重要意义。一是在核电站建设场馆类科普基地,免费向周围群众、中小学生和有关社会组织开放,组织与周围群众互动活动增进理解。二是在移动通讯基站附近的居民小区建设辐射知识宣传栏,重点针对群众关心的辐射对人体的影响、如何应对輻射事故等进行宣传普及。三是在科技馆等人流量较大的科普场所或公共服务场所增加辐射类的科普项目,增进群众了解。
3.3 保障核与辐射安全,赢得群众信任
3.3.1 依法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
核安全是核能与核技术利用事业发展的生命线,2018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正式施行。加上之前已经发布实施的《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废物安全管理条例》、《民用核设施安全监督管理条例》、《核材料管制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国的核与辐射安全法律体系已初步建立。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加强核电厂外围监测,对放射性废物使用、转移、处置等进行全过程监管,各类核与辐射技术利用单位要加强行业、单位自律[4]。同时要建立行业准入机制,设立信用名录,对于发生过违法行为或恶意隐瞒信息的单位要设立禁入门槛。
3.3.2 加强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
辐射环境监测和应急能力建设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加强监督性监测和应急准备,确保发现问题及时处置。一方面要加强辐射监测并定期公开数据,保障群众知情权。要以建立辐射环境监测网络和监测体系为支撑,发挥辐射监测“千里眼”“顺风耳”的作用,及时获取监测信息并向群众公开。另一方面要按照《国家核应急预案》要求,提升技术和管理水平,保障核设施防御措施的有效性和各道屏障的完整性,有效预防核事故,将发生核事故的概率降到最低。另外要发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强应急演练,做到“平战结合、预防为主”,一旦出现核事故,能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最大程度减轻危害,确保公众和环境的安全性。
3.3.3 加强核安全文化引领
2014年,习近平总书记在第三届全球核安全峰会上首次提出中国核安全观。各级政府和企业要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中国核安全观”的指示精神,将“两个全覆盖、两个零容忍”的工作要求落实到日常工作中。核安全文化的宣贯应覆盖核与辐射利用单位的全体人员和各个环节,让守护核安全成为从业单位和个人的自觉行动,提升核安全文化水平,强化忧患意识、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敬畏意识和守法意识,为确保辐射安全提供基础支撑。
4 结语
邻避效应的产生既是经济社会发展必然要经历的一个阶段,也体现了公众对于美好生态环境的热切需要。有关政府和企业要充分考虑公众的合理诉求,涉及的核与辐射项目要从选址、安全防护措施、监测、应急等方面充分考虑对群众造成的影响,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在此基础上通过信息公开、科普宣传、加强监管等科学可行的措施,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实现经济社会和环境共赢、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参考文献
[1]喬艳洁,曹婷,唐华.从公共政策角度探析邻避效应[J].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26(1):93-97.
[2]生铁.从邻避冲突看环保公众参与[J].世界环境,2013,(2):42-43.
[3]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2014年年报[R].2015.
[4]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2016年年报[R].2017.
[5]黄彦君,上官志洪,周如明.美国核电厂辐射环境监测与信息公开及其借鉴[J].环境监测与技术,2013,25(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