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从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到经济国家和经济法的时代跨越
摘 要:我国社会经济飞速发展,我国经济体制由计划经济体制转变会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经济社会的发展取得重大突破,经过社会的激烈竞争和社会制度的转变,我国的社会经济随着新时代经济的发展而不断实现时代的跨越,从过去的市民社会和民商法过渡到如今的经济国家和经济法,这是我国时代发展和社会经济进步的需求,并且经济国家和經济法的产生是民商法充分发挥经济调节和管理作用的基础,有利于民商法的不断创新,从而适应时代的需求并不断发展。本文笔者通过对市民社会和民商法的内涵及发展过程进行研究,了解市民社会和民商法的发展过程和局限性,从而探索经济国家和经济法产生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经济体制;市民社会;经济国家;经济法
我国经济社会不断发展和进步,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出现了一种与市场经济关联的社会形式市民社会,并出现了与市民社会相适应的民商法,近代一些把社会和国家独立的思想是市民社会发展的理论基础,尤其是黑格尔和马克思的哲学观点深化发展了市民社会,促进当时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进步。随着时代的不断进步,国家之间需要相互合作,社会与需要融入到国家中不断发展,从而实现各国的共同发展,然而市民社会的各种特征限制了国家和社会合作的机会,拒绝国家承担协调经济的责任和管理经济的职能,仅利用民商法的有限能力管理经济,不利于社会经济与时俱进,违反了国家和社会发展的根本利益,最终造成市民经济不适应社会需求,走向灭亡的道路。经济国家的出现和经济法的产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开端,经济国家和经济法以经济整体平衡发展为目标,确保民商法发挥积极作用的前提下,对经济进行调整,并对经济制度进行改革。从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到经济国家和经济法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要过程,并且经济法是现代民商法存在和充分发挥调节作用的必要条件,是我国当代经济飞速发展和社会进步的必要过程。
一、市民社会的定义及发展过程
1.1市民社会的定义
市民社会在古代西方国家指的是共同体国家,代表政治社会,随着资本主义的发展市民经济的意义上是以私人所有为基础,在十八世纪时期随着资产阶级发展起来的资产阶级社会,是市民通过商品和货币结合起来的一种商品经济,随着社会的发展,在十九世纪时期社会市民社会被认为是封建制度支配下获得解放的近代市民阶层之间的关系,并用以表示以财产关系为核心的社会关系。马克思和恩格斯时期被用作代表资产阶级社会和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一种术语。
1.2市民社会的发展过程
市民社会的概念源自于古希腊、古罗马社会,代表政治社会,是当时自由民主的社会观念并促进了时代的不断发展,随着近代资产阶级的发展,市民社会在到十八世纪时期开始和资本主义的发展相联系,出现了市民社会的基本定义,并用来概括物质生产和个人交往中产生的社会关系和组织。随着时代的进步,到十九世纪市民社会以财产为核心,并成为资产阶级和资产阶级社会关系的专用术语,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随着近代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市民社会利用其产生的民商法对我国经济社会进行调整,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在我国经济实力不断增强的过程中市民社会的发展模式及传统民商法的管理方式不适应经济的发展,出现了经济国家和经济法,弥补市民社会发展的不足,并促进民商法与时俱进并不断创新,从而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帮助。
二、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发展的意义
2.1市民社会产生的意义
市民社会由产生到不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市民社会相对于原始社会来说是一种文明的社会方式,它摆脱了原始社会野蛮的生存方式,对古代文明国家的建立具有重要的意义。其次市民社会相对于封建社会来说是一种平等的社会方式,在原始社会和封建社会中没有保障个人自由和权利的社会制度,市民社会的出现使市民阶级开始反抗封建势力,通过国家的权利和法律规定获得属于他们自己的经济权利和经济实力。最后在黑格尔的哲学观念中认为市民社会是一个公共的领域,市民社会不分种族和宗教对任何人都开放,人们在市民社会中有充分的自由和权利,根据自己的兴趣选择一些社会团体,并且市民社会的发展对当代社会学也产生重要的影响,同时也是一个国家发展民主程度的一个标志。
2.2民商法产生的意义
民商法是民法和商法的结合,通过这种特殊的立法模式对社会经济中平等主体之间经济关系进行调节,各项制度和原则都是由市场经济决定的,并且它的调节主体具有自主性,对社会经济的灵活发展至关重要,因此民商法是社会经济发展中的一项重要的法律制度。在市民社会中发展的民商法对市民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建设具有重要的作用,民商法通过各种组织形式和法律手段对社会经济中的关系进行调节和控制,是维持经济社会秩序的重要方式,并且市民社会中的民商法能够促进当代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地发展,对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三、市民社会和民商法的局限性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之间的经济交流更加频繁,经济全球化的趋势明显,我国经济社会需要站在国家的角度发展,融到国家中,使国家发挥经济管理和调控的职责,但是由于市民社会的局限性,限制了国家的职能,拒绝国家和社会发展相结合的经济发展模式,不利于国家经济的交流和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存在的局限性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市民社会中的组织独立性不强,市民社会中的一部分组织由政府产生,利用民商法在发挥管理和调节作用时依赖政府,不利于发挥社会组织的管理作用。其次市民社会的监管范围有局限性,市民社会中民商法主要通过社会组织调节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缺乏对国家经济运行中经济关系的调控,其管理过程不具有强制性,不利于整体国家经济的均衡发展。最后市民社会缺乏运行资金,市民社会比较独立拒绝和国家共同发展,因此缺乏政府和国际组织上的资金支持,造成市民社会中的社会组织在管理和运行时比较困难。
四、经济国家和经济法产生的意义
经济国家和经济法是在市民社会和民商法的基础上产生的,经济的发展体现国家的综合国力,国家对经济进行适当的管理、调整和控制有利于经济的不断发展和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从市民经济到经济国家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必要过程,国家的经济发展需要社会融入到国家发展中,由国家承担起管理和调节社会经济的职责,而不是独立的发展和控制社会经济,经济国家的出现有利于国家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统一管理,缩小地区经济差距,实现经济均衡发展,促进经济全球化发展。从民商法到经济法是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的不断完善和发展,在经济国家的背景下经济法弥补市民社会中民商法的缺陷,促进民商法更好地发挥管理和调控社会经济的职能,有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
五、总结
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经济朝着全球化趋势发展,为了适应时代的需求,经济的发展从市民经济转变为国家经济,经济制度从民商法到经济法,从调整主体之间的关系到调整国家经济运行中的经济关系,这些新转变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动力和法律依据,也是时代发展最好的证明。笔者认为从市民经济的定义和发展过程进行分析有助于了解市民社会的特点及社民社会的管理范围,发现市民社会中存在的不利于国家经济发展的因素,从而展现出经济国家和经济法产生的重要意义,对市民社会和民商法到经济国家和经济法进行研究有助于展现经济发展过程中国家对经济采取的管理措施的转变,是促进经济发展的必要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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