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缺陷及完善建议
摘要:由于认识差异、体制障碍以及改革程度的不同,各地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流动人口公共服务体系的建立等方面进展不一,区域间、城乡间缺乏协调统筹,致使工作发展不平衡,影响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实现。从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是整个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部分,不能脱离社会管理的“大盘”单打独斗,不仅要有20字方针为纲领和原则,还要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城乡一体化的大框架下,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从制度、组织和机制三个层面自上而下地统一制定可操作性规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关键词:流动人口管理 流动人口服务 体制 机制
从总体上看,近年来各地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取得了积极成效,但目前这一工作仍处于摸索和起步阶段。各地现有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还很不成熟和完善,仍有极大的改进和提升空间。根本性缺陷在于政府社会管理的缺位,即“村民”到“农民工”或“单位人”到“社会人”身份的转变以后,城乡一体化的社会管理体制尚未建立健全,在政府与流动人口之间,政策供给和需求错位、不对应。
一、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缺陷
(一)体制性缺陷——服务管理体制滞后
现行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是一种以属地化为主要特征的静态管理工作体制,基点定位于“单位人”。但随着人口的流动性不断增加,人户分离现象日趋增多,原有管理户籍人口的制度设计对“社会人”逐渐失去调控力度。静态管理体制已经显示出强烈的不适应性和滞后性,行政控制能力弱化。主要表现在,由于流动人口数量大、流动频率快,政府相关部门在信息采集、跟踪管理和引导监督等方面的投入十分巨大,服务管理成本不断加大,致使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绩效呈下降趋势。①调查表明,虽然多数现居住地已设置专门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但其体制百花齐放、多样无章,基本处于摸索和试行阶段,亟待规范和完善。
(二)机制性缺陷——服务管理机制不健全
虽然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模式多种多样,但是由于重管理、轻服务,或者服务管理手段缺失,使服务管理机制的运转不完整。具体表现在,以房管人、以业管人、以证管人的流动人口管理模式在全国成为主流,许多地方落实了网格化管理的责任机制,在流动人口的信息搜集、管理部门对流动人口的区域控制等方面得到了加强。但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管理方式过于强调对流动人口的治安防范,信息难以统筹,更难以与公共服务部门协调。而且,这种管理模式的实施要求服务对象具有基本稳定的住所,对工作生活不固定或流动空间较大的流动人口,这种管理模式鞭长莫及。对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到位,使流动人口的城市融入受限,造成整个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的运转不闭合、不严密,有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亟待完善。
(三)信息性缺陷——信息采集和共享手段缺失
由于人口流动的广泛性和不确定性,使各地对实有流动人口数据的掌握成为做好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瓶颈。据联合国人口基金第六周期项目县流动人口调查,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各项工作中,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是各地投入人力、精力、财力最多的一项工作。这充分反映出这项工作的难度,也说明我们的工作还处于“四处找人”的被动阶段。而且,由于各地信息化建设发展不平衡,责任不明确,流动人口信息交换平台的实效性较差,流动人口信息采集难的突出问题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很多网上查询信息得不到及时回复,使得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对象不清,落不到实处。人口计生与公安、工商、民政等部门之间的流动人口信息共享渠道不够畅通,导致各部门流动人口信息重复收集且不对接。
(四)资源性缺陷——服务管理经费投入不足
目前尚未建立财政专款保障制度,一些现居住地在劳动就业、教育培训、子女入学、生殖健康等方面,无论是公共财政预算安排还是服务内容,都缺乏对流动人口需求的满足。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城市体系对农民工的制度安排丧失,或者说是极端薄弱。尽管2003年财政部、劳保部、公安部、教育部和人口计生委五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将农民工管理等有关经费纳入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关问题的通知》,但有些地方没有合理核定用于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支出成本,没有将涉及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足额纳入地方正常的财政预算支出范围,有的地方尽管纳入但其标准不足户籍人口的50%。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经费的欠缺,将直接影响流动人口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推进。
(五)服务性缺陷——保障性服务措施的覆盖面有限
为流动人口提供均等化的基本公共服务,是保障流动人口基本权益,促进流动人口城市融入的重要举措。尽管政府多方努力为流动人口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创造条件,但总体来看,向流动人口提供的保障性服务措施的覆盖面依然有限。
近年来北京市某区流动人口调查发现,从流动人口的角度看目前他们所面临的主要困难,排在第一位的是“收入太低”,其次是“居住困难”,第三是“没有社会保障”。其他困难还包括“子女入学困难”、“没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办事手续复杂”等。综合起来,经济、住房和社会保障是困扰流动人口的三大难题,也是政府改进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的着力点所在。
从基本公共服务角度看,在政府提供的各类服务中(详见表1),流动人口所获得服务排在第一位的是国家政策法规的宣传,其次是卫生防疫服务,再次是就业信息,其他获得过诸如生殖健康服务和房屋出租信息等服务的流动人口比重均未超过20%。 值得关注的是,有27.7%的被调查流动人口表示自己从未获得过政府的任何服务,这表明在国家大力提倡加强对流动人口服务的同时,基层工作仍存在薄弱环节、甚至死角,政府以常住人口为对象提供的公共服务覆盖面有待进一步拓宽。
从人口计生工作角度看,虽然政府努力采取多种措施,保障流动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但从实际情况看,流动人口中接触并享有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服务的并不多。仍以北京市某区流动人口调查数据为例,在未婚被调查者中,没获得过该类服务的占绝大多数,为93.2%,其中44.4%的被调查者表示“不知道怎么获得服务”;当询问已婚者获得过何种服务时,选择“未得到任何服务”的被调查者所占比例仍最大,为32.6%,选择获得“免费提供避孕药具”的被调查者比例为14.2%,在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中居首位,其次为“政策咨询”和“免费孕检”,分别占被调查者的11.5%和10.1%(详见图1)。
二、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对策建议
从公共管理学的角度看,“体制”首先是一个系统的概念。管理体制是制度规则体系、组织机构体系及其运行机制三个系统相互作用的有机统一体。管理体制所涉及的三个层面的内容是:一是制度(规则)层面上对管理职权划分和职能配置的规定,管理对象及领域的设定,作为管理基本依据的法律法规及政策的制定等,所规划的是管理体制的框架基础和运行空间;二是组织机构层面上管理机构系统的设立,管理组织内部结构的划分和角色定位等,其性质是管理职能的履行者和能动载体;三是机制层面上管理系统模式化运行的过程、程序和方式,管理系统各子系统或要素之间模式化的相互作用等,是在制度和组织基础上管理体制具体运行的机理、模式和工作方式,它是体制之中最活跃、运动性最强的部分。②
以创新为导向,完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需要从制度、组织和机制三个层面突破:
(一)制度层面的突破
一是统筹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切实推进社会事业发展,将人口宏观政策制定及人口服务管理作为服务型政府最重要的职能加以强化。
二是统筹本地人与外地人的共同发展,强化实有人口的概念,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纳入本地人口服务管理总体规划。一要转变将流动人口管理等同于治安管理的观念,促进防范式管理向综合性服务转变。二要转变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当作负担的观念,把人口迁移的压力变为人口发展的优势。通过对流动人口的服务管理,促进本地人与外地人的融合,提升人口整体素质,为本地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三是建立有利于城乡一体化发展的动态管理体制,使其适应流动人口规模、构成发生巨大变化的社会现实。针对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省区之间相关政策存在较大差异的现状,出台全国性流动人口相关政策执行的制度规范,进行“一盘棋”制度设计。制定现居住地与户籍地流动人口管理的责任追究办法,解决“两地共管、两地都不管”等现象。
(二)组织层面的突破
这一层面的主要任务就是整合社会管理资源,健全社会管理体系,形成社会管理的合力。缘于社会生活的丰富多样性和社会系统的复杂性,社会管理体系必然是一个多元主体共同治理的网络。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公民社会的不断发育,社会各类利益单元(个人、家庭、社会组织、社区、利益集团、阶层阶级等等)自主追求和实现自身利益的意识和能力不断增强,他们越来越广泛和主动地介入到各类社会管理和服务的事务中,既是社会管理的客体,同时又是社会管理的主体。因此,社会管理体制在组织层面上的突破需要以正确处理政府与社会的关系为准则,发挥好各类社会组织的作用,形成多元管理。
要加强流动人口自治组织的自治能力建设,使之在协调群众利益、化解基层矛盾、为群众排忧解难和自主治理社区事务方面发挥应有作用。积极引导并鼓励流动人口参与社区自治,以乡缘为纽带,建立企业和社区流动人口协会组织,发动流动人口参与管理,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教育与自我服务的良性循环,不仅可以减轻本地政府管理的人员负担,而且可以充分激发流动人口参与本地社会管理的积极性。通过建立“流动人口之家”、“流动人口计生协”、“新居民联谊会”等途径,依托社区开展各种活动,吸引流动人口参加,增强流动人口的社会参与感和融入感,把对流动人口的各项服务管理融入社区的各项活动。
(三)机制层面的突破
一是建立健全党政领导、部门负责、社区服务、群众参与的流动人口工作综合治理机制,从社会系统工程的视野构建高效、及时、便捷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建立全国统一的目标考评和监督制约机制,对户籍所在地和现居住地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职责做出刚性规定,增强权威性和可操作性,督促现居住地与户籍所在地政府履行职责。
二是构建顺畅的利益表达与沟通机制,使流动人口及其各类组织、群体以及各方面利益及力量,都能够向党和政府合理合法而又充分地表达利益,同时,党和政府也能够及时全面地与之进行沟通、磋商和对话,通过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调、调解等方法,以及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等途径,及时有效地处理流动人口反映的问题,化解各类矛盾。
三是优化流动人口工作机制,将流动人口关心的热点和难点问题纳入党和政府工作的重点,通过综合运用说服教育、示范引导、提供服务等方法,做好流动人口工作,凝聚和激励流动人口共同服务和管理社会,提高流动人口社会经济地位及对现居住地的认同感和归属感,消除二元体制的分割状态。
总之,从公共管理的视角看,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的建设是整个社会建设和管理的一部分,不能脱离社会管理的“大盘”单打独斗,要加强顶层设计,转变发展思路,调整发展格局,逐步改善中国区域、城市发展极不平衡的状况,在城乡一体化的大框架下,将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作为政府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目标,由中央统筹,从制度、组织和机制三个层面自上而下地统一制定可操作性规划,全面推进流动人口的社会融入。
注释:
①苏建明.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缺陷与对策[J].人口学刊,2009(1)。
②李程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公共管理学视角的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5(5)。
参考文献:
[1]吕红平,石海龙等. 人口文化词集[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
[2]宁波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新宁波人[M].北京:中国人口出版社,2009
[3]王培安.解放思想大胆探索推动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制机制创新[J].人口与计划生育,2009(2)
[4]苏建明.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体系的缺陷与对策[J].人口学刊,2009(1)
[5]俞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建设的思考[J].人口研究,2005(6)
[6]孙玲.创新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机制[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21(2)。
[7]尹志刚,洪小良. 北京市流动人口移民倾向和行为研究[M]. 北京:北京出版社,2008
[8]李程伟.社会管理体制创新:公共管理学视角的解读[J].中国行政管理,2005(5)
〔本文获“十二五”国家科技支撑计划“人口与发展数学模型与综合决策支持系统”项目资助(项目编号:2012BAI40B01)〕
(郭维明,1956年生,北京人,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研究方向: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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