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准公共生活中培养学生的公民能力
【摘要】培养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格公民是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目标,更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前提。公民能力实则需要在公共生活中进行实践培养,但儿童很少有机会参与到真正的公共生活中,他们参与的主要是学校、班级准公共生活。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新教材通过聚焦校园、班级准公民生活培养学生初步的公民能力。因此,在课程教学中,充分利用学校、班级准公共生活培养学生的公民能力对于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既十分重要,又大有可为。
【关键词】准公共生活 小学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 公民能力
【中图分类号】G623.1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52-0085-02
培养社会主义社会的合格公民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前提,是社会进步的重要内容,是我国教育事业的内在要求。《中国学生发展核心素养》的总体框架中“社会参与”强调责任担当和实践创新能力,指向的是培养合格公民。当前阶段,在青少年阶段开展法治教育也是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合格公民应具有相应的公民能力,不仅包括客观能力,表现为公民在行动层面有能力影响和参与公共事务的决策;还包括主观能力,即公民个体对自己在国家、社会生活中的地位有心理认同与理性自觉,这培养合格公民的情感、态度的基础。
公民能力实则需要在公共生活中进行实践培养,但儿童很少有机会参与到真正的公共生活中,他们参与的主要是学校、班级的准公共生活。小学道德与法治统编新教材通过聚焦校园、班级准公民生活培养学生初步的公民能力,包括公民意识和行动层面的实践能力等。以五上第二单元“我们是班级的主人”为例,本单元包含两课:《选举产生班委会》、《协商解决班级事务》,看似讨论班级生活,实则对于学生公民能力的培养具有重要的奠基意义。
一、定位与目标:在准公共生活中培養学生公民能力的意识与方向
1.立足教材逻辑体系定位教学目标
本单元的话题领域看似是校园、班级生活,但从本单元在全套教材中的位置与作用来看,从公民能力培养的角度分析,具有奠基作用。纵观教材编写体系,六上法治专册凸显了对于社会主义合格公民的培养目标,其中第三单元《我们的国家机构》聚焦公民生活的重要内容——“公共生活”和“国家事务”:六上第五课《国家机构有哪些》初步了解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监察机关,这是国家正常运转的机构保障;六上第六课《人大代表为人民》介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和人大代表选举程序,其作用和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六上第七课《权力受到制约和监督》则明确了国家机关的权力是有边界的,职能分工明确,同时权力受到监督。
为了帮助学生理解离自身生活较远的国家机构、公共生活和公共事务,五上第二单元《我们是班级的主人》做了有益的铺垫。以五上第4 课《选举产生班委会》为例,通过“班委会的职责”帮助学生感受班级生活中班委会的作用,明确班委会“为同学、为班级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班委选举有程序”帮助学生进一步明确“班委会一般由民主选举产生”,要“尊重同学们的选择,遵循一定的程序,保障大家的权利”。这些程序和理念,仿佛看到六上第6课《人大代表为人民》中相同的法治理念和精神。“班级建设人人有责”重在引导学生积极参与班级公共事务,树立起初步的“公共人”的认同和思想基础,同样与六上第6课“我们是场外‘代表’”相互照应。
2.立足课程标准和法治教育大纲定位教学目标
在教学本单元时,教师通常立足于“我们的班级”的角度,了解课程标准要求“通过学校和班级等集体生活,体会民主、平等在学校生活中的现实意义”。但是,民主、平等是公民意识的重要内容,公民生活的话题集中在六上法治专册,因此在确定教学目标时,应当照应法治专册的相关内容,参看《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中相关的目标定位:“了解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初步认知主要国家机构”,其目标“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本单元渗透了公民的相关能力、理念,如“民主、主体、参与”,即班级中的事务应当也必须由班级成员协商解决,包括班委会的产生也是班级事务的一项内容,班级成员有权也应当积极参与;“程序规则”,渗透在班委会选举与班级事务管理的过程中;“责任”,体现在班级成员都要对班级建设抱有一颗负责任的心,包括班委要明确职责,勇于担责;“监督”,即对班委工作、班级事务有监督管理的意识和责任。只有在法治教育的背景和要求下,理解了班级生活不仅仅是简单的规则纪律、道德品质教育,更是学生正经历着的“公共生活”的教育,才能更深刻和准确地理解课程标准中对于教学目标的定位。
二、困境与矛盾:准公共生活中培养学生公民能力的难点与挑战
1.权威与平等:现实生活中的困境
道德与法治的教学应当基于对学生生活经验和真实困惑的把握。《选举产生班委会》一课中,对于班委任职的要求定位在“除了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更需要热爱集体,有为同学、为班级服务的意识和奉献精神”。但在组织学生讨论班委的职责时,学生更多感受到班委的约束和管理:“劳动委是检查大家打扫卫生情况的”,“体育委是整队排队管大家的”。学生仍然习惯性认为当班委就是当“官”,有些学生参与班委竞选也是为了能够管理同学,享受作班干部的成就感。这与教材设定的“民主、平等”的公民培养目标相背离。引导学生正确认识班委会职能和作用,是进一步理解国家机构、公共事务等公民生活的基础。
2.服从与民主:传统班级管理中的矛盾
为了提高管理的效率,学校和班级管理往往要求学生服从规则,较少提倡民主、平等地参与规则制定、班级管理和班级事务的讨论。对于班级中与自身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学生也少有发言权。这样的管理导致学生缺少民主、平等的意识,对于公共事务通常处于被动、服从的状态,缺少主体意识与参与意识,与培养公民相悖。在课程教学中,难以通过一课或几课的教学改变学生被动、服从的思维和行为方式,但引导学生分析班委会的职责,理解班委会的服务功能,明确每个成员对于班级事务都应有主动参与的意识和责任,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培养起学生积极参与公共事务的责任感和主体意识,并了解基本的程序与方法,在心中种下公民意识的种子。
三、策略与角度:公民教育视角下的德法课堂建构
1.链接生活经验唤起真实体验
本课程的教学必须贴近生活,教材中以“活动园”的形式,回顾丰富的班级活动中班委带领、组织同学们的过程,感受班委的积极作用。教师可以根据本班实际情况选取典型的活动,如一次成功的校园运动会,体育委员组织大家利用课余时间排练,帮助老师统计和申报运动员名册,鼓励、调动大家的比赛热情;有的班级每周开展一次常规卫生大扫除,劳动委员分配任务,协调、督促各任务组的进程,带头积极打扫卫生等,都能让学生在具体、典型的班级活动感受班委的作用。除了教材建议的活动,教师还可以时间为线索引导学生回顾班级生活,从早上到校学习委员组织早读,出现突发情况班长向班主任汇报,课间体育委员带队出操,直至下午放学由体育委员组织排队放学,劳动委员组织打扫卫生等,细致地感受班级生活中班委带领大家做的事情和开展的活动。在具体的事件中,班委不再是一个个称号,而是为组织班级活动、为班级成员做具体事情的人,岗位职责更加明确,班委在班级中的作用在讨论交流中被同学们认同。
2.精选思辨话题激发公民意识
课堂开展思辨活动,是提高学生能力的重要途径和关键所在,培养公民能力也需要在思辨中引导学生理性地分析和辨别。在班级生活回顾中,班委起着组织和管理的作用,有时甚至采用约束与惩罚的方式。此时,教师可以根据学生的感受提出思辨的话题“当班委可以管同学,真神气”,将学生心中的困惑以思辨的形式呈现,启发大家充分讨论。通过讨论,学生发现了之前没有仔细观察的现象和思考过的问题,即班委通常要牺牲自己的个人时间来带领同学开展活动,如文艺委员要事先設计好节目再组织同学进行排练,体育委员要自始至终陪伴和带领运动员参加训练等。有时,班委工作也很难开展,如班长组织自习,有些同学不服从管理;宣传委员请某位同学抄写板报,可是这位同学却觉得耽误了自己的休息和学习时间,不愿意配合等。面对这些矛盾和难题,班委却要义不容辞地迎难而上。讨论的同时,很多班委第一次体味自己时间和精力的奉献与付出,探讨其原因,还是出于对班级的热爱,希望班级成为一个优秀的群体,这正是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的自我澄清。在思辨的过程中,学生潜意识中的集体意识被激发,责任意识、主体意识、参与意识得到肯定与鼓励,民主和平等的公民意识得以萌发。
3.创设民主氛围预演公民生活
民主、平等的意识,需要落实到真实的生活中,才能得以切实感受,深刻理解,真正培养起初步的公民意识。统编教材本单元的最大创意,就是带领孩子完整地经历一次班委改选的过程,熟悉了解参与、开展公开选举的规范程序,明白协商和决定解决班级事务也是有规范程序的,培养起公民意识中重要的程序意识。课堂教学中,教师要适时结合班级当前的活动与任务,例如新学年开始了,班级中是否需要改选班干部,国庆节是否需要制订班级的庆祝活动方案,秋游活动是否要提前制定活动计划等。根据班级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公共事务,营造民主的讨论氛围,鼓励学生大胆积极地发表观点和意见,对于不同的观点采取合理而规范的程序进行讨论、表决。在程序的规范和制约下,参与公共事务管理才能变得越来越理性。
参考文献:
[1]章乐.“公共人”培育的双重困境及其出路[J].教育理论与实践,2019(01).
[2]吴晨媚.培养知法守法用法的小公民——六年级法治专册教学初探[J].中小学德育,20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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