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现状
【摘 要】目的:了解大同市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状况,为日常卫生监督工作提供依据。方法:按照大同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2018年1月制定的《大同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设计调查表,对住宿场所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证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等十二项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现场调查并统计分析。结果:不同卫生信誉等级的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合格率差异有显著性(χ2=88.11,P<0.01),其中A级场所的合格率最高,C级场所合格率最低。十二項卫生管理制度中,合格率最高的是第一责任人制度,合格率最低的是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结论:应重点加强对C级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真正将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贯彻实施。
【关键词】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中图分类号】R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83(2019)12-03--01
改革开放三十年,人们的生产生活模式发生了重大变化,人口流动越来越频繁,住宿场所作为人们休息的场所,其需求量与日俱增,因此住宿场所的卫生安全问题已成为新闻媒体、百姓关注的热点问题[1],而住宿场所卫生安全的保障关键在于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本文旨在通过了解大同市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状况,找到日常卫生监督工作的重点。
1 对象与方法
1.1 对象 2018年1月~7月调查大同市范围内正在营业的住宿场所(宾馆、旅店、招待所)共275户,其中卫生信誉等级A级20户,B级45户,C级210户。
1.2 方法 依据《大同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2018年1月制定)的要求,设计《大同市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调查表》,采取现场询问、查阅卫生管理档案、实地监督检查方式,对住宿场所的第一责任人制度、证照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考核及个人卫生制度等十二项卫生制度的制定及落实情况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1.3 统计方法 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总体情况 2018年1月~7月共调查住宿场所275户,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合格的173户,合格率为62.9%,按照《住宿业卫生监督量化分级评分表》所得评分级别,三个级别的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的合格率差异有统计学意义(χ2=88.11,P<0.01)。
2.2 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 所调查的275户住宿场所十二项卫生管理制度中,第一责任人制定合格率最高,均达到100%,A级场所的所有卫生管理制度合格率均达到了90%以上,B级场所合格率最低的制度为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C级场所的合格率最低的为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和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B级场所配备洗衣房和集中空调设施的户数较少,样本数量少,所调查的C级场所均未配备洗衣房和集中空调设施。见表2。
3 讨论
住宿场所作为休息场所,为人们旅游度假、商务活动、探亲访友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而住宿场所作为公共场所,人群密集,流动性大,易混杂各种污染源,设备及公共用品用具重复使用,易造成污染,健康与非健康个体混杂,易造成疾病特别是传染病的传播[2]。如何才能提高住宿场所卫生安全水平,
保障住宿场所卫生安全,关键在于卫生管理制度的制定及落实。
本次调查发现,大同市住宿场所的卫生管理制度总体合格率较低(62.9%),与枝江市相似[3],虽然A级场所的合格率达到90%,但B级场所为73.3%,C级场所只有58.1%,三个级别的住宿场所的合格率存在差异(χ2=88.11,P<0.01)。具体分析各项卫生管理制度,合格率最高的为第一责任人制度,三个级别的场所均达到100%,均明确住宿场所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其经营场所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其次为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卫生知识培训及个人卫生制度,预防控制传染病传播应急预案与健康危害事故应急预案,三个级别的场所均达到80%以上。以上三项制度制定落实较好,原因是这几项制度制定落实起来比较容易,只要经营场所负责人稍重视一下就可以落实,另一方面,从业人员如未进行健康体检,卫生监督部门可以直接对其进行处罚,而且还有可能危害到经营单位所有人员的健康。合格率最低的制度为公共用品用具购买、验收、储存及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具体表现在公共用品用具采购、验收、出入库、储存记录不完善,消毒剂未按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和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或卫生许可批件,消毒间标志不明显,存放杂物,公共用品用具未能做到一客一换一消毒,重复使用一次性用品用具,清洁工具混用混放,清洗消毒后的用品用具未按规定保洁存放。C级场所的卫生档案管理制度合格率亦最低(58.1%),具体表现为未建立卫生管理档案或虽建立但资料不完善,未有专人管理。B、C级场所的公共场所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制度、公示制度合格率亦较低,表现为未进行定期自身卫生检查与检测或未作记录,卫生许可证未悬挂醒目处,卫生信誉等级未公示,从业人员健康证件及公共用品用具检测结果未公示。
不同卫生信誉等级住宿场所卫生管理制度合格率存在差异的原因,一方面可能与住宿业自身卫生管理水平有关,A级场所多为大型星级宾馆饭店,由于自身经营的需要,通过优质的服务和良好卫生条件环境吸引顾客,自律意识高,且从业人员素质高,重视卫生管理;B、C级场所多为普通旅店、招待所,虽然均建立第一责任人制度,但他们并未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卫生管理职责;另一方面经济因素亦可能产生影响,A级场所经济条件好,卫生基础设施完善,在卫生管理工作中可以投入更多的财力和人力,而B、C级场所则受经济因素的制约较大[4],因此,应重点加强对C级场所的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其真正将第一责任人制度落到实处,保证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贯彻实施。
参考文献
余蕊,闫东玲等.天津市津南区住宿业卫生监督现状与管理对策研究[D].天津大学,.2016
王怡,凌志毅,姜颖慧.上海市公共场所卫生管理现状及监管方式分析[J].中国卫生产业,2013(32)..169+1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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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洋,郭新彪等.住宿业卫生条件与社会经济因素相关性分析[J].中国卫生监督杂志,2011,18(6):553-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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