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五篇】
垃圾是失去使用价值、 无法利用的废弃物品,是物质循环的重要环节。是不被需要或无用的固体、流体物质。在人口密集的大城市,垃圾处理是一个令人头痛的问题。常见的做法是收集后送往堆填区进行填埋处理,或是用焚化炉焚化。但两者均会制造环境保护的问题,而终,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5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5篇
【篇一】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社区的垃圾管理,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工作要求:
垃圾的分类处理:
1、工程垃圾:瓦砾、碎砖、灰渣、碎板料等实行谁施工,谁负责清运,禁止倒在垃圾中转站内。路面灰尘、泥沙等粉尘性垃圾在运送途中应加以遮挡,防止垃圾掉落或飞扬引起二次污染。
2、生活垃圾:清洁时的少量垃圾可倒入附近的垃圾桶内,清洁工应在规定时间收集垃圾桶内的垃圾并转运至垃圾中转站。
3、楼道保洁人员应负责垃圾堆放点周围的卫生,保证垃圾存放整齐,地面无散落的垃圾。
4.对居民装袋垃圾应收集到垃圾箱内,不准随处乱扔垃圾。
5、垃圾应日产日清,如垃圾较多影响垃圾存放时,垃圾清运工应增加清运次数。
二、卫生标准
1、地面无散落垃圾,无污水、污渍。
2、墙面无黏附物,无明显污迹。
3、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4、所有垃圾集中堆放在堆放点,做到合理卫生、四周无散积垃圾。
5、可作废品回收的垃圾应另行存放。
6、垃圾桶应保持清洁无异味,每周应定时喷洒药水,防止发生虫害污染。
三、监督管理
保洁班长应按相关标准对垃圾清运工的清运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服务达到我公司的标准要求。
河南君事达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
【篇二】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 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各入驻 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 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一)餐厨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2、饮料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领料倒尽,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楼有害垃圾桶内。 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X 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 考核范围。
【篇三】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为切实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根据《 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各入驻 办公大楼的单位及部门,应予积极支持和配合。 一、 垃圾分类投放要求: (一)餐厨垃圾 1、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楼层餐厨垃圾桶,由物业人员统一收集。
2、确因工作需要在办公楼内用餐的,应将剩菜剩饭、一次性餐具等分类投放至垃圾房餐厨垃圾桶及其他垃圾桶内。
(二)其他垃圾 实行实时订单投放,日常产生其他垃圾投放至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每日下班至下班后30分钟期间集中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其他垃圾桶内。会议室内产生垃圾投放至会议室内其他垃圾桶,由物业统一收集。
(三)可回收物
1、报纸、废弃纸张(非涉密文件)及其他可回收物等请投放至各楼层楼梯口处回收垃圾桶内,由物业统一收集。
2、饮料瓶投放前请将喝剩的领料倒尽,再投放至可回收垃圾桶内。
(四)有害垃圾
投放至一楼有害垃圾桶内。 二、垃圾分类监督检查 根据上级部门要求, 为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工作, X 负责日常管理检查,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强化检查考核。干部职工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本单位 考核范围。
【篇四】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________为大家整理的相关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
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选择。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为了规范各项目的垃圾管理,为广大业主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依据小区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装修物垃圾、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三大类。
1.1装修物垃圾是指装修房屋所遗弃的废料且不容易清运对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废漆,废料,碎砖块、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报废或遗弃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是指无法经处理回收利用,需交由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尘渣类、排污废渣、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2.1垃圾定点设置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以各项目实际情况而定划分的定点区域。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2.2.1装修物垃圾类区存放各项目业主装修所遗弃的废弃装修物等2.2.2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可经过自己处理后循环利用的垃圾2.2.3不可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区存放不能处理回收利用的和须经市政废品回收站处理的垃圾菜叶、果皮等垃圾。
三、垃圾的分类管理制度各项目依据垃圾产生的种类特点,严格实施分类存放,并确保及时转运至公司的垃圾中转站,实施分区存放,部门对输送的垃圾分类质量负责到底。
四、其它注意事项4.1各项目为确保垃圾的分类丢弃,在每栋楼前必须至少有两个垃圾桶,用来存放可燃及生活垃圾,并确保在垃圾接受时间段将垃圾运送到指定位置。
4.2各项目垃圾在被输送过程中,因垃圾分类不好而发生处理不当情况,相应责任由垃圾产生部门及接受人员承担责任。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改善城乡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城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和南京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置以及相关规划建设和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生活垃圾,是指单位和个人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提供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废弃物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为生活垃圾的废弃物。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其他垃圾四类。
工业废物、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按照国家、省和本市有关规定管理。
第四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方针和城乡统筹、科学规划、综合利用的原则,实行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市统筹、属地负责。
第五条市、区人民的政府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和领导,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工作目标和年度计划,建立相应的资金投入和保障机制,协调解决重大事项。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落实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具体工作,配合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做好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六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综合协调、检查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职责做好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规定,做好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
第七条社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协助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动员、组织社区内单位和个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活动,调处矛盾纠纷。
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
第八条建立价格激励机制,按照谁产生、谁付费,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建立生活垃圾收费制度,引导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减量和分类投放。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
第十条支持社会资金投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置、循环利用以及相关科技研发。
对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二章规划和建设第十一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住房和城乡建设、发展和改革、环境保护、国土资源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明确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的布局以及生活垃圾流向和流量,报市人民的政府批准后实施。
编制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应当征求专家和社会公众意见。
区人民的政府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组织制定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计划,报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涉及设施建设的,应当与所在地控制性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十二条纳入本市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的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用地,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
第十三条区人民的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应当根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和年度建设实施计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
第十四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规划、发展和改革、住房和城乡建设等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编制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标准。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纳入建设项目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指标。
建设项目许可审查时,应当就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配套建设征求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十五条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按照标准配套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应当包括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用地平面图并标明用地面积、位置和功能,并予以公示。
建设工程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建设费用纳入建设工程总投资。
新建住宅项目,建设单位应当在销售场所公示配套生活垃圾分类设施的位置、功能等内容,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中明示。
第十六条机场、码头、车站、港口、公园、商场等公共设施、场所,应当按照标准建设生活垃圾分类设施。
第十七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转运、处置设施建设应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和环境卫生标准,采取密闭、渗沥液处理、防臭、防渗、防尘、防噪声等污染防控措施。
建设生活垃圾转运、处置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确定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前,建设单位应当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公示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的设置应当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的要求,容器表面应当具有符合国家生活垃圾分类标志规定的标志,便于识别和投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拆除、迁移、改建生活垃圾收集、转运、处置设施或者改变其用途。
确需拆除、迁移、改建或者改变其用途的,应当经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和市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按照规定先行重建、补建或者提供替代设施,同时采取措施防止环境污染。
第三章分类投放第十九条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抛洒、倾倒或者堆放生活垃圾,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分类投放一可回收物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或者交售给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二有害垃圾投放至有害垃圾收集容器;三餐厨垃圾投放至餐厨垃圾收集容器;四其他垃圾投放至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其中废旧家具等大件废弃物品按照规定单独堆放;五国家、省和本市有关生活垃圾分类的其他规定。
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制定本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向社会公布,并适时修订。
第二十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制度。
责任人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城市居住区,实行物业服务的,物业服务单位为责任人;单位自管的,自管单位为责任人。
农村居住区,村民委员会为责任人;二机关、部队、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的办公管理区域,本单位为责任人;三公共建筑,所有权人为责任人;所有权人委托管理的,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四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施工单位为责任人;五集贸市场、商场、展览展销、商铺等经营场所,经营单位为责任人;六机场、火车站、长途客运站、公交场站、轨道交通车站、码头港口等公共场所,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七河道、湖泊及其管理范围,管理单位为责任人;八公园、风景名胜区、旅游景点,管理单位为责任人;九城市道路、公路及其人行过街天桥、人行地下过街通道等附属设施,清扫保洁单位为责任人。
按照前款规定不能确定责任人的,所在地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为责任人。
第二十一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人履行下列义务一建立日常管理制度;二在责任范围内开展相关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三设置并保持收集容器完好、整洁;出现破旧、污损或者数量不足的,及时维修、更换、清洗或者补设;四明确不同种类生活垃圾的投放时间、地点;五将生活垃圾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收集、运输;六及时制止翻拣、混合已分类生活垃圾的行为;七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二十二条责任人应当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种类、数量和运输等情况,定期向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
镇人民的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汇总数据并录入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三条市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编制生活垃圾减量化实施计划,推行清洁生产技术和绿色认证制度,鼓励商品减量化包装、餐饮适当消费、净菜上市和洁净农副产品进城,对垃圾减量行为给予奖励,推动垃圾减量。
相关行业协会应当督促企业执行减量化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引导企业就推行垃圾减量向社会公开作出承诺。
第四章分类收集和运输第二十四条生活垃圾应当分类收集,禁止将已分类投放的生活垃圾混合收集。
可回收物和有害垃圾定期收集,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每天定时收集。
具体时间由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并公布。
第二十五条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运输,禁止将已分类收集的生活垃圾混合运输。
可回收物运输至资源回收中心或者经商务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再生资源回收单位。
有害垃圾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运输至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贮存点。
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按照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和要求,运输至符合规定的处置场所。
第二十六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收集、运输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收集、运输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协议,明确服务区域、经营期限、服务标准、运送场所、违约责任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二十七条区人民的政府可以建立农村地区生活垃圾收集和运输专门队伍,或者通过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委托具备专业技术条件的单位,负责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运输。
第二十八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单位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根据生活垃圾收集量、分类方法、作业时间等,配备压缩式收集设备以及符合要求的人员;二按时、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并分类运输至规定的转运站或者处置场所,不得混装混运、随意倾倒、丢弃、遗撒、堆放,不得接收未分类的生活垃圾;三经过转运站转运的,密闭存放,存放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四收集、运输车辆、船舶保持密闭、完好和整洁;五清理作业场地,保持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和周边环境干净整洁;六建立管理台账,记录生活垃圾来源、种类、数量、去向等,并向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告;七制定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应急方案,报区城市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八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第五章分类处置和循环利用第二十九条分类收集和运输的生活垃圾应当分类处置,提高生活垃圾的再利用率和资源化水平,促进循环利用。
可回收物应当进行分拣,由再生资源利用企业进行利用处置,促进再生产品直接进入商品流通领域。
餐厨垃圾等可降解有机物应当通过生物处理技术处置,开发工业油脂、生物柴油、肥料等资源化利用产品。
有害垃圾实行强制性回收,应当交由经核准的有害垃圾处置单位加以利用或者进行无害化处置。
其他垃圾应当分拣、拆卸,并进行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进行卫生填埋或者焚烧。
第三十条生产列入强制回收名录的产品或者包装物的企业,应当负责回收废弃的产品或者包装物;对其中可以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利用;因技术或者经济条件不适合利用的,由生产企业负责进行无害化处置。
第三十一条鼓励、支持农民采用生物堆肥等技术对厨余垃圾进行就地生态处理和沤肥还田;采用腐烂还田、作饲料、制沼气、制作纤维板等方式资源化利用秸秆。
农民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灰土,应当选择远离水源和居住地的适宜地点用于填坑造地。
第三十二条本市对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实行许可。
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以招标等公开竞争方式确定处置服务单位,并与中标单位签订处置作业服务协议,明确处置生活垃圾的来源、服务期限、服务标准等内容,作为生活垃圾处置服务许可证的附件。
第三十三条本市实行生活垃圾处置技术评估制度。
新的生活垃圾处置技术应当报送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技术论证;未进行技术论证或者论证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三十四条生活垃圾处置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处理生活垃圾,并遵守下列规定一按照规定配置处置设施以及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二建立处置台账,记录每日生活垃圾的运输单位、种类、数量,并按照规定报送数据、报表等;三按照规定处理处置过程中产生的污水、废气、废渣、粉尘等,定期进行水、气、噪声、土壤等环境影响监测,防止周边环境污染;四制定应急方案,应对设施故障、事故等突发事件;五按照要求建设在线监测系统,并将数据传送至生活垃圾管理信息系统;六国家、省和本市的其他规定。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垃圾分类管理规章制度为有效推进我局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营造一个干净整洁的办公环境,根据海盐县机关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规范和海盐县民政局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订本制度,请遵照执行。
一、垃圾的分类严格按照四分法分类即有害垃圾红色桶、可回收物蓝色桶、易腐垃圾绿色桶、其他垃圾灰色桶。
一有害垃圾是指含有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垃圾,包括电池蓄电池、纽扣电池等,废旧电子产品、废旧灯管灯泡、过期药品、过期日用化妆用品、染发剂、杀虫剂容器、除草剂容器、废弃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打印机墨盒、硒鼓等。
投放时要保证废弃节能灯管及日光灯管不破损,普通干电池五号、七号等电池不属于有害垃圾,要投放至其他垃圾桶。
二可回收物是指再生利用价值较高,能进入废品回收渠道的垃圾,包括纸类报纸、传单、杂志、旧书、纸板箱及其他未受污染的纸制品等、金属铁、铜、铝等制品、玻璃玻璃瓶罐、平板玻璃及其他玻璃制品、除塑料袋外的塑料制品泡沫塑料、塑料瓶、硬塑料等、橡胶及橡胶制品、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瓶可乐罐、塑料瓶等等。
可回收物请确保未受污染,饮料瓶牛奶盒中的残液倾倒干净。
三易腐垃圾是指学校、食堂及餐饮行业等产生的食物下脚料和食用残余,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过期食品等食品类废物。
动物大骨难以生物降解处理,不宜将其投入易腐垃圾中四其他垃圾是指除有害垃圾、易腐垃圾、可回收物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纸杯、照片、明信片、相册、卫生纸、尿片等、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贝壳、烟头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一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分类垃圾桶2个分别为可回收物和其他垃圾桶,在办公区域每楼层洗手间增设易腐垃圾桶1个,用于茶叶、果皮等垃圾收集。
二机关事务管理局对枣园大厦每楼层设置有害垃圾箱1个,用于机关办公日常打印机墨盒、硒鼓等办公耗材废旧品,电池和电子产品废旧品等有毒有害化学物品的收集。
三枣园大厦民政局办公区域每间办公室配备分类垃圾桶1组,相关标识及颜色要求符合我县垃圾分类标识标准。
四下属单位结合实际,按照垃圾分类规范要求在本单位确定垃圾桶设置点,适当进行硬化、美化,按标准配备分类垃圾桶,并设置统一的标志标识。
三、垃圾分类规范要求一垃圾投放规范1.办公室产生的食品残余、水果、茶叶渣等易腐垃圾倒入洗手间的易腐垃圾桶中。
2.可回收物倒入楼层的可回收桶中。
3.其他垃圾倒入楼层的其他垃圾桶中。
4.有害垃圾放入楼层的有害垃圾收纳箱中。
5.办公室产生的废弃文件资料、报纸、纸板箱等可回收物,由单位指定的部门统一收集后集中处理。
各类垃圾桶都要有分类标志标识,投放点上面设置指引牌。具体分类标志标识见附件1。
二垃圾分类职责1.分类收集职责。各科室需落实专人及时对各自办公区域内垃圾进行收集后进行二次分拣,再放入机关事务管理局在每楼层设置的相应垃圾桶内。
2.分类处置职责。各科室要做到垃圾每日倾倒,机关事务局统一安排垃圾的处置工作。
3.设施维护职责。每个办公室落实专人负责对分类设施的维护保养,保持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等,标志标识要完整无缺。垃圾分类管理员要做好记录工作,对分类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映。
四、桶长制设置及职责桶长制共分三级一级桶长为单位主要领导,二级桶长为班子其他成员,三级桶长为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负责人。
一级桶长对民政局机关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行总体监督指导;二级桶长对各自分管条线开展垃圾分类指导;三级桶长要承担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做好本科室和本单位工作人员垃圾分类的引导工作,负责检查、督促各自包干区内的垃圾分类工作,建立健全垃圾分类日常工作台账,做好科室单位垃圾分类记录本的日常记录和自查工作,确保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通过推行桶长制旨在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压实工作责任,从机制保障上实现分类工作长效化。
五、监督检查和奖惩措施一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台帐。局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健全垃圾分类工作检查台帐,记录局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等情况,做好局生活垃圾分类记录本的登记和自查工作,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报送工作。
二实行三级桶长交叉检查制。由领导小组牵头组织三级桶长不定期对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生活垃圾分类情况开展交叉检查,从垃圾桶的干净整洁、有序摆放、垃圾分类标志标识完整无缺、垃圾分类准确率等方面进行打分。检查表见附件2。
三实行垃圾分类奖惩制。领导小组对检查得分情况进行汇总整理后就检查结果进行通报批评,被检科室单位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并及时将整改结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每季度垃圾分类检查累计得分排名第一的科室单位给予一定奖励。
六、其它注意事项一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各单位应秉承精细化办公,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办公及生活垃圾。
二任何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处理焚烧垃圾。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情节严重且造成一定影响的,给予相关处理,并追究有关责任。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社区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下面是wtt-教育资源网为大家整理的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供大家参考。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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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RO膜撤换的滤芯、反应釜衬胶、包装物、废弃润滑油、电子类、取样瓶、胶管、桶、滤布、废弃胺化物、活性污泥、焚烧灰渣等、尘渣类、生活类(蔬菜根、叶、果皮、核等等。
二、垃圾定点设置及垃圾分类存放划定
2.1垃圾定点设置:公司的垃圾存放采用定点设置的方法,并实施分类存放管理,以利于外运处理和日常管理。垃圾定点区为新建仓库北,分别设有金属类、包装类、岩棉类、硅藻土类、滤芯类、玻璃类、及生活垃圾类7个单独临时存放周转区。
2.2区域放置垃圾类别定义:
2.2.1金属类区存放车间维修报废的一般金属废弃物,如管路、阀门、边角料、废弃铁丝、铁皮等金属垃圾。
2.2.2包装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软、硬类原料包装物及容器。
2.2.3岩棉类区只存放因设备、设施维修报废的保温岩棉及其它保温材料。
2.2.4硅藻土类区存放车间废气的硅藻土、含染料的渣土类及废气树脂、胺化物类垃圾。
2.2.5滤芯类区存放车间报废的滤芯、反渗透膜、滤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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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玻璃类区存放玻璃类、电子类、塑料类及车间较小的包装容器。
2.2.7生活垃圾类区存放食堂及各部门产生的菜叶、果皮等垃圾和焚烧后的灰渣。
垃圾分类管理制度范文
为了规范公司的垃圾管理,为企业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同时为了确保垃圾的及时外运处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垃圾的分类:
依据公司目前的垃圾情况,分为危险废弃物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和不可回收利用垃圾三大类。
1.1危险废弃物垃圾:是指会对大气及周边环境产生危害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化学品废弃物(实验产生的废漆,废料,污水池废渣,生产时产生的废料废渣,包装过滤袋等。
1.2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虽然暂时拆除、报废或不用,但经过处理可以利用;或此处无用它处有用,以及可以被废品回收部门回收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可以利用的金属类、木板类、书刊类、文件类、塑料类、玻璃类以及包装材料等。
1.3不可回收利用垃圾:是指公司无法经燃烧处理和回收利用,需交由施工单位或环卫部门外运处理的垃圾。这类的垃圾有建筑类、保温材料类(石棉、聚酯、化学品废弃物(硅藻土、含污染物化学品的尘土、废弃物等、生产性材料(二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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