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绿色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建设中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
摘要:水是万物之母、生存之本、文明之源,是生态环境的控制性要素。水资源是基础性自然资源和战略性经济资源,但其自然存在的状态并不完全符合人类的需要,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是进行水量和水能的调节和分配,防止洪涝灾害,满足人类生活和生产对水资源需要的重要基础设施建设。
关键词:绿色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建设生态;保障措施
中图分类号:TV52文献标识码:A
引言
水是万物之源,对生态环境存在较大影响。水资源作为战略性经济资源的一种,主要是通过水利水电工程应用于人们的日常生活及生产中,同时,在促进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水利水电工程也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有效推进水利水电工程生态调度及建设进程,保障河湖生态流量,有助于大幅度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效性提升。
1生态流量保障状况面临的问题与形势
近年来,水利部、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有关部门全面落实中央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按照“生态优先”的理念,稳步推进河湖生态流量管理与保障的相关工作。
1.1水资源分布不均形势严峻
我国水资源时空分布严重不均,北方地区水资源总量为5267亿m3,占全国的19%,南方地区为23145亿m3,占全国的81%。据第二次全国水资源及其开发利用调查评价成果,北方地区调查的514条河流(总长度13万km)中,有49条河流发生断流,海河、辽河和西北诸河区等河流断流情况最为严重,大部分河流生态流量保障程度从干流到支流大幅递减,部分中小河流的水库、水电站已不能满足河流最小生态流量要求[4] 。海河流域水资源严重短缺,开发利用率超过110%。在我国水资源短缺及水生态系统退化的背景下,保障生态流量势必要求水资源量在时空上重新分配,水量分配涉及各方利益,特别是用水矛盾突出地区,将面临巨大挑战。
1.2现有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保障任务依然艰巨
一是我国西南地区及长江、淮河流域等洪水灾害严重,河道需要承载防洪减灾任务,部分支流防洪标准尚未达标;二是北方地区水资源短缺,跨流域引调水工程尚未完工,全国水资源优化配置格局尚未形成;三是南方地区小水电数量巨大,数量较多的省份如福建省6554座、四川省4871座、浙江省3193座、云南省1970座,早期建设的小水电有相当数量为引水式电站,如福建省引水式电站有5026座。大部分小水电分布在偏远山区,生态流量下泄监管困难,而小水电作为清洁能源在今后一段时期的经济社会发展中仍需要发挥作用,小水电清退、生态改造、限制调整等任务依然艰巨。
1.3水利工程规划设计中生态流量保障措施考虑不足
水利水电是社会经济发展中十分重要的基础设施,关系国计民生,而水利水电工程又是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到相关流域、区域的水量分配、生态环境影响等多方面问题。由于历史局限性,在以往的工程建设中重利益、轻保护,对生态流量保障措施研究内容偏少,部分水库工程设计中对水库大坝下游河道生态流量考虑不足,随着国家生态文明建设不断推进、生态保护要求日益提高,贯彻落实新理念,对水利工程规划设计提出了更高要求。
1.4水电工程规划设计生态保护方面的内生动力不足
水电工程开发建设更侧重水能开发任务,对生态功能维护方面的保障措施相对滞后。规划建设中更注重工程安全性和经济效益,部分工程建设粗放、工艺生硬,缺乏人与自然和谐理念,距离绿色环境友好型工程仍有较大差距。工程管理上,重建设、轻管理,大量引水式水电站建设对下游河道生态流量考虑不足,导致下游河段减脱水现象普遍、生态环境遭到破坏。随着社会对河流生态系统的服务功能要求不断提高,高度重视建设中小河流水电站,引发下游脱流减水现象。
2绿色水利水电工程规划建设中的生态流量保障措施
2.1实施高质量的河湖生态流量调查操作
通过充分考量各地方区域“一湖一策”方案编制工作的开展情况等,针对具备较高重要性的河湖开展专门的生态流量实际情况调查操作,其中,对深入研究河湖的生态功能定位以及需水要求等提起高度重視,合理优化流域综合规划等,同时,对水资源的实际开发、使用情况开展科学分析,并采取有效手段,明确水利水电工程生态流量相关装置的要求及建设执行情况,针对河湖生态流量的满足度开展合理评价。此外,积极收集及分析实践经验,明确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过程中已经出现以及可能出现的一些问题和相关原因,并开展省内及流域内生态流量保障情况的调查报告。
2.2推进小水电绿色发展进程
根据相关文件内容,针对全国范围内的各小型水电水利工程开展改造、调整等措施,积极优化此类工程的退出管理,就可对生态环境产生严重影响并且难以实现改造的工程,开展退出或者循序渐进的关停操作。同时,科学开展小水电运行方式调整及生态化改造等操作,推进小水电的绿色建设进程,有效建设绿色小水电示范站,以确保下游生态流量得到有效保障。此外,对只具备发电职能的长距离水电站加以有效限制,并应注重严格依照绿色小水电标准开展相关的扩建操作。针对改造及限制前后制定不同的电价,以补偿企业泄放出去的生态流量,予以自主退出的电站一定的政策补偿等,有助于促进小水电企业开展绿色发展的热情和主动性提升。
2.3合理设置生态流量
在充分考量河湖生态保护要求基础上,合理确定生态流量的控制断面,同时,细化设计各控制面生态流量的管理先后顺序及目标。针对批复完成的相关规划及文件等中已经指出生态流量目标的,应在各地方区域水资源管理及调度等操作实施的过程中对其加以有效落实。各地方区域相关部门在指导设计流域区域综合规划等的过程中,需要注重对河湖生态流量开展合理的设置操作,同时,和上层位进行衔接及协调操作[2] 。针对审批完成并应投入使用的水利规划,基于现实需求合理实施中期评价操作,对其中和上层为规划要求不符以及流量目标不清晰的,应基于所规定标准及要求等进行相应调整。各区域相关部门引导设置河湖生态流量保护计划,明确各流域区域生态需水总量以及湖泊生态水位控制标准等,编制生态流量保障目标管理规划,推进河湖生态流量保障进程。
2.4建立水利水电工程下泄生态流量监测预警体系
逐步建立与保障江河湖泊生态水量需求相适应的监测站网体系,加强水利水电工程下泄流量关键断面监测设施建设,完善水文监测站网,建立全国统一的江河湖库生态流量监测平台,开展下泄水量、水生生物、水面面积监测及闸门(机组)泄流曲线率定工作,尤其应加强平枯水流量(水量)监测设施建设,提高小流量监测精度。研究确定生态水量预警分级指标体系及生态水量预警对外发布流程,建立健全生态水量预测预警汇集发布机制。
2.5提升生态流量执法监管实效性
创建完善的联合执法制度,推进区域间、区域及流域等部门之间的联合执法实现进程,创建河湖生态流量专职监管部门及相应的相应机制,促进现场执法实效性提升。同时,积极完善下泄生态流量日常巡查制度,重视将随机抽查及专项整治加以合理融合,对严重影响河湖生态系统平衡以及占用河湖生态用水等行为,进行严格的查处。
结束语
综上所述,具体针对水利水电工程开展规划建设操作时,需要遵循绿色发展原则,重视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中心,对江河湖泊保护及开发等的关系加以有效处理,对保障生态流量提起较高关注,将水资源的承载能力作为标准,开展相关操作,并应注重合理设置河湖生态流量目标,有助于提升整体的生态流量保障质量。
参考文献:
[1] 水利部.全国水资源保护规划(2016—2030年)[R].2017.
[2] 张思远.龙里窄冲水库坝型的选择[J].黑龙江水利科技,2012,40(07):225-226.
[3] 侯涛,王丹,黄滔.生态修复在水电水利工程水土保持生态建设中的应用分析[J].建材与装饰,2018(31):288-289.
(作者身份证号:13082819880510222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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