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的原则及其实施
近年来,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在中小学频频发生,这不仅给学生、学校、家庭带来了创伤,而且对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带来了不良影响。因此,如何有效处理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创建和谐校园,便成为教育管理者必须重视和研究的重要课题。为此,本文特从理论上进行探索,提出中小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应急处理的基本原则。
一、将意外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原则及其实施
这一原则是指意外伤亡事故发生后,学校领导和教师应沉着应对,积极主动、措施果断、科学施救,不麻痹大意,不掉以轻心,尽最大的努力抢救受伤学生,及时消除可能危害学生的安全隐患,避免学生因救治措施不力而再度受伤害,将意外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制定这条原则的依据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九条:“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学校发现,但未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责任。”[1]二是由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布的《学校食物中毒事故行政责任追究暂行规定》第八条第八款:学校发生食物中毒事故以后,如果“没有采取有效控制措施、组织抢救工作,致使食物中毒事态扩大的”,“应当追究学校有关责任人的行政责任”[1]。这两个法规都指出了安全事故发生后应及时救治学生,避免事态扩大,不能加重不良后果,应将伤亡降到最低程度,如果措施不力,使伤亡事故扩大,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贯彻这一原则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树立生命第一,救人第一的理念
学校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后,先不要考虑受伤害学生和肇事者之间的纠葛,不论这起事故发生的原因是什么,是谁的过错、谁要负责,暂不追究这些责任,学校首要的任务是先抢救受伤学生。这不仅是学校道义上的责任,也是学校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种救助义务是无条件的。学校校医没有把握救治的,应立即送往医院或急救中心治疗。为了不耽误治疗时间,学校可以先行垫支医疗费。如果未及时将受伤学生送往医院,或者因胡乱处理、浪费时间导致延误治疗,或者简单处理后认为病情已稳定而不再关心,结果造成病情恶化,学校将要被追究过失责任。总之,一切都应以有利于控制伤害的扩大,尽量降低伤害后果为原则。
2.消除可能引发学生再度伤亡的隐患
在实践中,常见到因处理不当使事故扩大的情形,事故已经发生了,但对这些发生事故的隐患,没有立即采取措施排除,结果使同一原因造成的事故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
案例1:南方某技校两班学生发生持械群殴事件,造成数十名学生头部受伤。事情起因于第一天晚上,一班两名同学在玩耍时不小心把火机砸到二班一个同学身上,当时,两班各有四五名学生因此事打了一架。但当事人不服,学校也没有及时追究这起打架斗殴事件,没有将学生“复仇”的火焰熄灭。第二天早上,参与打斗的学生越来越多,有十几个学生手持铁棍,对着另一班学生的脑袋就砸,此时,学校还是没有采取应急措施进行疏导,后来发展到家长也加入其中打斗,致使有许多学生遭家长追打。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当学校出现突发性安全事故后,要及时处理,消除可能再度发生伤害的隐患。这个隐患可能是环境方面的,如危险的场地,不安全的教学设施、水源污染等,也可能是学生、家长等因素引起的,如学生的暴怒、仇恨、泄愤、违纪,家长闹事等,学校管理者千万不能掉以轻心,要防患于未然,杜绝各种再度伤亡事故的发生。
3.科学施救
要将学生伤亡事故降到最低程度,必须实施科学救治。一是救治要及时。有的学校,学生一有伤情,首先是通知家长,等学生家长来了再处理,这是错误的做法,因为在等待家长到来的过程中,已经贻误了救助的最佳时间,如果学校因为延迟救助“导致不良后果加重”的,学校就有一定责任。二是要将受伤学生送往有资质的正规医院救治,尽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
案例2:某学生在上体育课时,一只眼睛受了轻伤,经查此事学校有一定责任。本来,这只眼睛能够治好,但学校缺乏调查了解,将学生放在学校附近一个缺乏资质的诊所治疗,经庸医治疗后,伤势越来越严重,最后造成这只眼睛失明。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救治受伤学生一定要注意方法,要科学施救,如火灾发生,应迅速疏散师生到安全区,学校有传染性疾病出现时,应迅速采取隔离措施,对心脏骤停学生,要实施心肺复苏术,分秒必争。总之,救助的措施要符合医学常规。只有这样,才能将学生的伤亡降到最低程度。
二、快速联动原则及其实施
快速联动原则是指学校突发伤亡事故后,学校领导要迅速行动起来,快速启动应急预案,形成一个强有力的指挥系统,果断决策,不仅学校内部各部门要协调配合,而且学校与教育行政部门、公安、卫生、医院等部门也要密切配合,作出联动反应,在应急处理小组统一领导下,分级负责,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制定这条原则的理论依据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该法第四条指出,一旦有突发事件,应“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第八条指出:“设立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组织、协调、指挥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二是由意外伤亡事故的特点决定的。学校一旦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会立即引起诸多连锁反应,处理这些问题较为复杂,光靠校长单枪匹马解决不了问题,需要整合各个方面的资源和信息,建立一个统一协调、多个部门参与的能快速处置的应急管理机构。
实施这条原则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制定有效的应急管理预案
中国有句俗语,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如果事前没有制定有效的应急管理预案,那么,事故发生时学校就会措手不及。所以,要避免事故发生后的被动局面,必须在“预”字上下功夫,努力建立一整套相对完备、运转协调、高效的预警机制。一是制定学校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办法。二是确定简捷、明快的工作流程。三是建立及时、快捷、畅通的信息沟通机制,如突发事件发生时需要联系的关键人士的办公、家庭和移动电话等。
2.科学决策,有力指挥
学校伤亡事故发生后,各项决策都要注意科学性,要以减少伤亡、减少损失、维护社会的和谐与稳定为目的。应根据工作需要,成立由有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参与的若干工作小组,如家长接待组、案情查访组、学生稳定组、信息联络组、对外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明确各小组工作职责。在统一指挥下,各部门要协调配合,作出快速联动的反应,使应急处理措施迅速到位。校长要担任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组长,在事件发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掌握情况,果断处置,指导紧急救治,控制事态发展,维护现场秩序,疏散人群,疏导交通,保护现场,协助调查,善后处理,严防不法分子乘机起哄,激化矛盾,尽快消除不稳定因素,及时将事件有关的信息、救援工作的进展、人员伤亡等情况向家长、媒体和公众公布,避免小道消息和谣言传播,消除恐慌心理。
3.内外配合,快速联动
有些突发事件的处置单凭学校的力量是不够的,必须有社会支持系统,必须依靠组织化的力量才能有效应对,当学生伤亡事故发生后,情况比较严重,要立即报请公安、卫生等部门的帮助、支持和协助,形成内外配合,快速联动的应急处理机构,从而控制突发事件可能产生的严重后果。
案例3:某校学生李某,因学校提前放学回家,路过村中一水塘,当时水塘有薄冰,该小孩出于好奇,就下水塘去戏玩,不慎跌入塘中。路人发现后迅速救起并拨打了“110”送医院,终因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李某的家长及其亲属要求校方赔偿50万元,学校未答应。于是家长便将李某的尸体放置于学校门口,并聚集近百名同乡堵住校门。
面对这一紧急情况,学校一边马上向上级领导汇报,一边随即报警,在教育行政部门及公安民警等多方面的劝说下,最后家长同意将尸体运到殡仪馆。这就是内外配合,快速联动的效果。因此,当学校意外伤亡事故出现后,应紧紧依靠当地政法部门和派出所等部门的密切配合,防止事故的扩大和蔓延。
三、主动协商,争取家长理解与配合原则及其实施
这一原则是指学校突发学生伤亡事故后,要高度重视并妥善处理好与伤亡者家属的关系,以诚恳的态度主动与家长协商沟通,耐心细致地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协助家长及时和详细地了解事件的原因和经过,想办法稳定家长的情绪,消除家长的疑惑,争取家长的理解和配合,对于个别无理取闹的家长要依法处置。
制定这一原则的理论依据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与受伤害学生或者学生家长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解决。”[1]通过协商,有利于增进彼此的了解,有利于促进当事人在处理事故方面的合作,既省力又省钱,是一种解决争议的较好方式。二是实践经验证明,做好与家长的及时有效沟通是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关键环节。很多案例告诉我们,学生伤亡后,许多家长往往很不冷静,如果没有得到学校的安抚和沟通,他们往往纠集很多人到学校闹事,对当事人实行报复。有的可能找班主任和学校领导“算账”;有的哭天喊地、敲锣、烧纸;有的狮子大开口,要求学校巨额赔偿。家长的这些不理智行为,会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因此,做好家长工作是妥善处理学生意外伤亡事故的关键,是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的需要。
实施这条原则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尊重理解家长,妥善安置家长及亲属,以诚恳的态度主动与家长沟通
毫无疑问,家长和亲属得知自己的亲人发生意外事故后会立即赶往学校,学校应本着理解、同情的心态及早联系好食宿,并安排专门的人员迎接和陪护。在迎接和陪护的人员中,最好找一些既是学校的工作人员又是与伤亡学生的家长关系较好的人,这样可以减轻家长与学校的对立情绪。学校应急处理小组要派专人及早与家长见面,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与家长进行沟通。沟通过程中要诚心诚意,注意礼节,不必急于与家长进行辩论,对家长一时过激的言行要以理解、同情、宽容的心态对待,尽力避免正面冲突,对家长的感受表示理解,要沉住气,等家长情绪稳定以后,要诚恳地向家长介绍事故发生的有关情况,以及学校采取的各种措施,争取家长的信任和理解。
2.根据各种法律、法规的要求,始终驾驭协商过程
学校出现意外伤亡事故后,校长是一所学校的法人代表,首先要有很强的政治敏感性,要保持清醒的头脑,对事故的处理要做到心中有数。二是要以各种相关的法律、法规为武器。如《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这些法律、法规都可以找到事故处理的依据。三是要对伤害事故进行迅速的了解,分析其发生的原因,分清责任。准确辨清谁是伤害事故的责任承担主体,然后区分自身责任的有或无、轻或重,采取不同的应对策略。如果学校没有责任的,学校要想办法协助、指导受害学生及家长及时向第三方和保险公司索赔,使受伤学生尽快得到应得的赔偿,使意外伤亡学生家长得到一定抚慰。如果学校有过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及时理赔。因此,分清责任是学校正确处理伤害事故的前提和基础。只有分清了责任,才能做到确保自己的应对方式合法、合理、合情,才能准确地驾驭协商的全过程。
3.对协商无果、无理取闹的家长要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多数情况下,家长尽管一时难以接受孩子伤亡的事实,但还是通情达理的,能够与学校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互谅互让,协议解决有关问题。但也存在协商失败的情况,学生家长转入无休止的纠缠和吵闹,严重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遇到到这种情况,就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合法权益的,学校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造成损失的,可以依法要求赔偿。”[1]对不能达成协议的,学校应采用法律手段通过诉讼解决纠纷。
四、善后反思,教育跟进原则及其实施
这一原则是指学生突发伤亡事故处理完毕后,为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学校领导要趁热打铁,抓住事物转化的契机,在全校范围内进行一次思想教育和安全教育,对事故的产生进行反思,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吸取教训,用深刻的事例警示全校师生,积极探索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规律,及时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和完善学校的安全制度,把突发伤亡事故减少到最低限度。
制定这一原则的理论依据有如下几个方面。一是《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1]二是由中小学生的年龄特征决定的。中小学生的生活阅历比较简单,生活经验不够丰富。在安全问题上,表现在防火、防盗、防骗、防干扰、防意外伤害等方面缺乏基本常识,致使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问题比较突出。因此,要通过总结经验,增强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要把学生安全教育作为日常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通过生动的事例和健全的安全制度影响学生,促进学生健康发展。
实施这条原则应采取以下几方面的措施。
1.结合学校的真实案例,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一是学校要开展调查与研究,分析突发伤亡事故发生的原因和经过,将突发事件处理过程整理成案例,组织师生学习、讨论,教育学生从事件中吸取教训,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二是要深入班级对学生进行情感沟通,安排心理咨询人员进行心理干预,使学生迅速摆脱内心深处的阴影,尽快步入正常的学习生活。三是要加强学生应对意外伤害策略的教育,要通过讲解、模拟演练等手段,让学生掌握应对伤害的策略和技巧,以避免伤害或减轻伤害的危害程度。如学生在遭遇危险和意外伤害时,可以有选择地向同学、家长、班主任、学校领导以及公安机关求助,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2.探索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规律
学生意外伤亡事故产生的原因、表现形式、事故范围、损失的程度等都不尽相同,没有一成不变的解决模式。但经验证明,很多伤亡事故是可以通过预防措施和应急处理加以避免的。一是从事故发生的时间来看。夏天是溺水事故的高发期,学校要在“五一”前后重点加强防溺水的教育;在放假前着重加强交通安全的教育;在春天着重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的教育;在新生刚进校门时开展生活、学习、人际环境的适应教育。二是从事故发生的环境来看。学校要引导学生远离各种危险源,如游戏机房、歌舞厅、网吧、酒吧等场所,这些场所是学生意外事故的高发地。特别是女学生,为防止发生性侵害,穿着打扮不能过于暴露和性感,不能图方便走偏僻小道等。总之,学校要探索学生意外伤亡事故发生的规律,居安思危,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3.建立和完善学校安全制度
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相当一部分是由于学校预防意识不足、管理措施不到位、存在安全隐患引起的。一是学校门卫制度不严、不法分子随便出入,容易对学生造成伤害事故;二是食堂管理混乱、食品不合卫生规定,造成食物中毒;三是校舍、场地、教育教学设备不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四是学校教师体罚学生,违反操作规程等等。因此,我们应以事故为教训,对学校进行全面的安全工作检查,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将安全保卫职责落实到各班级、全体教职员工与各个环节,坚决消除事故隐患与苗头,采取有效措施防堵管理漏洞,克服与避免出现疏于管理的过失,为学生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10.
(责任编辑付一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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