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五篇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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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是社会生活中,协作的双方或数方,为保障各自的合法权益,经双方或数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的书面材料。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2022,供大家参考阅读。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搞好工程项目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经双方充分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本协议为工程项目合同(合同编号: )的附件。
第二条:甲方安全责任
进场施工作业前对乙方负责人进行现场口头的安全事项说明,其内容是:项目的安全规章制度及对该工程项目有关联的安全注意事项。
第三条:乙方安全责任
(一)乙方负责人为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该工程项目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指定专人负责安全施工作业。
(二)开工前必须对所属人员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措施交底的安全,不安排未经安全人员进入作业场所。
(三)需使用业主的机械、电器等设备、设施,必须经得业主或甲方同意,并对其安全防护措施负责和承担安全责任。
(四)和所属人员不得随意进入非该施工作业项目区域外的场所及触摸、启动机械、电器、控制阀等设备,否则因由此而引起的事故,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对该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以及对参与该工程作业的所使用的全部人员的安全负责。
(六)乙方的任何人员均不得在施工区、生活区打架斗殴、酗酒赌博。严禁酒后上班。
(七)乙方负责此项目生产的全部安全责任,如果在生产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第四条:甲、乙双方严格遵守本合同条款,履行各自的职责,搞好文明施工作业。
第五条:本协议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2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为全面落实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建筑行业法律规定要求,特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作为____________工程承包合同的附件,结合双方实际情况,经共同协商,双方同意把合同价的________%作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双方必须共同遵守。协议书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目标
1.不发生轻伤及以上人身伤害事故;
2.不发生火灾事故;
3.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4.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甲方必须进行安全资质审查,乙方应缴纳安全施工保证金,双方在工程施工期间应承担的安全责任:
1、甲方安全职责:
1.1甲方应对乙方的营业执照、施工资质和安全施工资格证书进行审查及备案,并掌握其施工业绩及施工安全情况。
1.2甲方应审查乙方施工安全资格,包括施工人员概况、特种作业人员及“上岗证”,审查乙方项目负责人、施工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负责人相关证明。
1.3开工前甲方负责向现场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及施工人员告知现场工作条件及工作环境,对有关安全注意事项进行交底。
1.4施工期间甲方有权对施工现场进行的安全监督,发现违章作业及危及人身、设备安全时,可及时制止、纠正,必要时有权停止其工作,并向乙方提出整改要求。
1.5负责合同中规定由甲方承担有关职责。
2.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分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原因造成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应切实际履行以下安全责任如下:
2.1乙方进场前,必须把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的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明提供给甲方。
2.2乙方开工前组织对全体现场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工作任务,使全体施工现场各级人员掌握工程特点及安全操作规程、施工安全措施、安全注意事项。对施工作业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活动和总结,并有记录。
2.3开工前编制工程的施工组织方案、施工作业计划、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对复杂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必须订立专项施工方案措施。
2.4乙方进场前,必须把作业人员的花名册、操作证、上岗证和身份证等证件提供给甲方;对新入人员必须进行入厂教育及告知现场安全注意事项,相关记录、资料正确齐全,方可进场作业。
2.5施工期间,各种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等均由乙方自备,并保证状态良好。交通工具、设备和工具的维修与保养,以及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或伤亡事故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甲方不负任何连带责任。
2.6施工时,乙方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并做好各种安全防范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明确安全员。施工中一旦发现有安全隐患的,乙方应立即停工,并报告甲方,采取措施整治消除后继续施工。施工人员进行作业时必须正确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切实保证施工中的人身、设备安全。
2.7乙方施工人员应持有劳动部门颁发的上岗证。从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焊接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2.8乙方应在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乙方对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电力、通信线路等,应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如没有防护,或防护不当而导致既有设施损坏,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9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监督和指导,发生人身事故或危及施工安全情况,必须立即报告甲方。乙方对甲方提出的有效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2.10负责合同中规定由乙方承担有关职责。
三、甲方有权对乙方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对现场违章操作行为进行考核,甲、乙双方约定从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结束时从工程款中扣除,具体扣款细则如下:
1.由于乙方责任造成人员伤亡、设备损坏、环境污染事故,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由于乙方责任发生起火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
3.由于乙方责任发生未遂事故,每次扣罚人民币1000元。
3.施工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着装,不正确佩戴安全帽。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4.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带未系在牢固的构架上。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5.搭设的脚手架不符合安全要求。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作业。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7.现场施工用电管理不符合“一机一闸一保护”要求。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8.在需要加盖盖板之处,不加盖盖板。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9.各种孔洞盖板掀开后未装设遮栏、高处临边作业未设置围栏、警告标志。每发现一处,罚款200元;
10.不对高温高压、易燃易爆物品进行隔离,即从事电、气焊作业。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1.在起重吊物下行走或站立;每发现一人/次,罚款200元;
12.起吊作业不符合“十不吊”要求。每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
13.现场机动车辆无证或违章行驶。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焊接工作用的氧气、乙炔瓶未固定立放,气瓶与气瓶、明火、电气设备安全间距不足。每发现一处,罚款100元;
15.焊接、切割工作前,未清理周围的易燃物或未采取隔离防护措施, 工作后未检查、清理现场遗留物。每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安全责任及其他:
1、若因乙方人员未遵守本安全责任协议书或相关安全规章制度、标准,违章作业,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安全责任。
2、若因合同期内乙方安全管理不力或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造成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3、本责任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责任书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本责任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 ________
代表:________ 代表: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3
工程施工安全协议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明确双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中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工程项目:
第二条 施工地址:
第三条 甲方安全责任
1、开工前甲方对乙方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并应有书面记录或资料。
2、甲方应要求乙方制定施工安全措施,在开始施工前报甲方备案。
3、甲方有协助乙方搞好安全生产、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检查的义务。甲方有权检查督促乙方执行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规定,对乙方不符合安全文明施工的行为进行制止、纠正并发出安全整改通知书,直至清退出场。
4、甲方指派 同志负责与乙方联系安全生产方面的工作。
5、甲方负责签发工作票,对工作票所填写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负责,并履行工作票许可手续。
6、甲方有权对乙方参与施工的人员进行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工作规程的抽考。
7、乙方在施工中发生的甲方电网、设备事故,甲方有责任负责调查、统计上报。乙方在施工中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甲方有权督促乙方立即通知当地政府和部门,要求派人保护现场;并有权要求乙方提供事故调查书面结论及处理意见。
8、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事故由甲方承担责任。
9、发生以下情况停工整顿,因停工造成的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1)人身伤亡事故;
(2)发生施工机械、生产主设备严重损坏事故;
(3)发生厂内火灾事故;
(4)发生违章作业、冒险作业不听劝告的;
(5)施工现场脏、乱、差,不能满足安全和文明施工要求的。
第四条 乙方安全责任
乙方作为工程项目的承包单位,对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事故承担安全责任。乙方应切实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1、乙方所提供的承包工程要求的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应真实、合法、有效。
2、乙方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等有关电力生产规程和甲方关于工作票制度及其他安全生产规定、制度。
3、现场施工应遵守国家和地方关于劳动安全,劳务用工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保证其用工的合法性。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为施工人员进行人身保险,配备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用具。
4、施工期间,乙方应设有专职安监人员,(少于30人者设兼职)。乙方指派 作为安全工作联系人。
5、乙方一切施工活动,必须编制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前对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在整个施工过程正确、完整地执行,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6、乙方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具的数量和质量必须满足施工需要,并经有资质检验单位检验符合安全规定,乙方对因使用工器具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害及设备损坏负责。
7、开工前,乙方应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参加安全教育人员名单(包括临时增补或调换人员)与考试成绩报给甲方备案。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有有关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上岗资格证书。
开工前,乙方应到甲方办理临时出入证并佩戴出入证进入施工现场,出入证严禁转借他人。
8、开工前,乙方应组织人员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及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检查,确认符合安全要求,一经开工,就表示乙方已确认施工现场、作业环境、设施设备、工器具符合安全要求并处于安全状态。
9、乙方应在施工范围装设临时围栏或警告标志,不得超越指定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使用与施工无关的甲方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除、变更甲方防护设施及标示。
10、乙方施工过程中需使用电、水源,应事先与甲方取得联系,不得私拉乱接。中断作业或遇故障应立即切断有关开关。
11、乙方施工过程中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确保安全文明施工。
12、乙方必须接受甲方的监督、检查,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必须及时整改。
13、乙方施工过程中发生人生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或危及生产运行的不安全情况,应立即报告甲方,并积极配合调查。
乙方应执行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行规定》、《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对人员在施工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还必须立即用电话、电传或电报等向事故所在地的政府安全管理部门、部门、工会报告,按规定组织调查处理,并由乙方统计上报;如发生国务院《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程序暂时规定》所规定的特大事故,还应立即通知当地政府、部门,并要求派人保护现场。
乙方应将事故调查组的事故调查报告及乙方事故处理意见提交甲方备案。
第五条 甲乙双方联系方式及响应时间:甲乙双方应以工作联系单、传真、电传等书面形式送达对方。双方在接到对方的书面联系时,应于4小时内予以响应。
第六条 施工安全保证金
甲方预留工程款的10%作为乙方的安全保证金。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未发生人身重伤、电网和设备及以上事故,于工程竣工验收后将该保证金全额退还;若施工过程中发生下列有乙方责任的安全事故,扣除相应数额的安全保证金:
(1)发生人身死亡事故、电网和设备重大事故,扣除全部安全保证金;
(2)发生人身重伤事故、电网和设备事故,扣除50%安全保证金;
(3)乙方人员发生违章行为的经济处罚,按处罚规定从安全保证金内扣除。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由于甲方或乙方责任造成对方或第三方的人身伤害、设备损坏等财产损失,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对方或第三方因此造成的全部损失。
2、合同履行中,发现乙方提供的有关资质材料无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
3、发现乙方现场作业人员有违章行为的,比照甲方有关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对甲方职工相类似的违章行为应扣款数额,承担相应的违约金。
4、乙方未设置安监人员;未能正确、全面执行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人员未掌握本工程项目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用于本工程项目的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用品不满足施工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工整改,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人员安全工作规程抽考不合格,乙方应承担5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特种人员无证上岗乙方应承担100元/人次的违约责任。
6、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
7、乙方人员无故到其他生产区域或擅自动用甲方的设施设备等,乙方按100元至500元/人次承担违约责任。
8、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安全整改意见不及时整改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200元至1000元/天承担违约责任。
9、施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亡、电网和设备事故有隐瞒行为的,除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处理外,过错方应承担3000元至10000元/次的违约责任。
第八条 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无
第九条 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调解解决;若经协商、调解不能解决争议的,任何一方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本协议,本协议的法律效力独立于主合同。
第十一条 本协议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第十四条 本协议签订地点在甲方住所地。
第十五条 以下七项为本协议附件:
1、承包工程要求的乙方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2、乙方项目经理、管理人员、技术人员相关证明材料及施工人员名单;
3、乙方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资格证书;
4、乙方施工人员安全技术和安全工作规程考试成绩表;
5、乙方施工安全技术组织措施;
6、乙方大型独立项目的施工组织设计;
7、甲、乙方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资料。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4
甲方(设备管理单位或行车组织单位):
乙方(施 工 单 位):
根据乙方 年 月 日与南宁铁路局 签订的施工合同(合同号:),乙方承建工程施工,依据铁道部、铁路局有关规定,为确保施工期间营业线的行车安全,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
2.作业内容:
3.施工地段(标段):
4.计划施工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 天。
5.影响范围或影响营业线行车安全的问题:
二、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双方所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
三、安全监控措施
1.乙方要严格按审定的施工方案、范围和批准的封锁时间、慢行计划组织施工;施工前必须制订确保行车安全的措施和应急预案,施工中应认真组织实施。
2.需要配合、监督的作业计划,乙方须在开工前72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需停电时须在开工前24小时以书面(或电报、传真)通知甲方,通知应明确配合内容及影响范围;并填写“施
工准入申请表”(一式两份),经甲方签认后方可进入施工。
3.乙方应指派经培训考试合格的安全员、驻站联络员和防护员负责施工安全、联络及防护工作,上岗时须持有上岗证和佩戴附有照片的上岗标志(上岗证应填有安全员、监护员的姓名、职务及培训情况);上述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
4.甲方接到乙方的通知后,应根据工程实际指派名技术业务熟练、责任心强并经培训合格的路工担任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对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实施监督检查。
5.甲方应对乙方的施工作业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发现乙方有违章作业、施工质量不合格、危及行车安全等隐患时,应立即通知乙方整改或停止施工,并发出《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
6.乙方必须严格执行“九不准”制度;接到甲方发出的《施工质量、安全整改通知书》或《停止施工通知书》后,应立即对指出问题进行整改或整顿。
7.甲方应加强对乙方施工的点前准备、点中控制、点后开通及逐步提速等情况的监督,实行开通、提速检查签认制度。
8.甲乙双方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加强检查、互控,并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记录。
四、结合部安全管理
1.在防护区段内,营业线铁路技术设备的日常养护维修由甲方负责,因施工影响铁路技术设备正常使用时由乙方负责。
2.架空线路、拨接线路、铺设道岔、设备大中修等施工地段及前后50米范围内的行车安全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如乙方不具备技术力量确保线路设备正常使用时,可委托甲方承担任务,甲方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3.如施工影响范围内出现因质量安全造成营业线发生险情时,乙方必须立即组织抢修;如甲方配合抢修,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系自然灾害则另行处理,但双方必须积极抢修。
4.发现施工危及行车安全时,甲方有权责令乙方采取措施恢复行车条件或停止施工,紧急情况可采取慢行或封锁等措施,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向封锁区间开行路用列车的措施、办法(由乙方制定):
五、安全及违约责任
㈠ 乙方应负责任
1.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
2.乙方因不履行协议约定而影响工期,或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和影响行车安全、构成行车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并向甲方赔偿经济损失。
3.在防范区段内,因施工责任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由乙方按规定赔偿。
㈡ 甲方应负责任
甲方对乙方施工行车安全负全面监督责任。甲方因未履行安全协议而影响工期时,应向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因安全监督失职,造成营业线设备损坏、影响行车安全或构成行车事故时,甲方亦负重要或同等责任,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六、安全监督检查、配合费
费用计算和支付按本细则第七十九条规定执行。
七、其他事宜
1.乙方应按与甲方商定的位置埋设电缆;损坏原有线路、排水、防护、加固设备等设施的,应及时按原貌恢复;恢复不了的应给予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经济赔偿。
2.乙方在电缆径路上施工时,严禁机械作业;人工开挖至20厘米及以下深度时,禁止使用尖锐、锋利工具,应沿电缆走向的垂直方向轻刨、轻挖探找电缆;填土不能填埋电缆径路;需电缆外露时,应用钢管防护,并派人昼夜守护。
3.乙方进行开挖施工的弃土,须按甲方指定的位置堆放;暂时堆放时,应采取措施以防止弃土污染道床。
4.乙方因施工需要临时移动甲方或其他设备管理单位的相关设施时,应先取得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的同意;产生移动费用时,由乙方支付给甲方或相关设备管理单位。
5.乙方在甲方既有的车辆红外线检测设备或信号、通信设备电缆区段施工时,应按甲方要求采取防范措施;在线路上安装临时加固设备时,应有良好的绝缘设施以确保轨道电路安全。
6.乙方在车站施工时,施工机具、路料、弃土等应按设计或甲方指定的位置存放;在旅客站台施工时,应按规定采取安全措施(设置隔离栅栏等),确保旅客和工作人员人身安全。
7.甲方应在工程项目开工前5日向乙方提供地下管、线、电缆等隐蔽设施的准确位置,无法提供准确位置时,应与乙方共同划定安全防护范围,施工时派人到现场监控、指导。
八、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签订之日起至工程施工完成之日止。
十、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铁路局设备管理单位主管业务处、安监室和项目管理单位各留存一份;施工队和施工所在车间应存其副本(复印件)。
甲方:
乙方:
委托法定代表人:
委托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乙方主管业务处(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施工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发生火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清华大学建筑施工防火管理规定》和有关法规,甲乙双方就乙方在清华大学校内施工的防火安全管理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责任:
1、施工前检查乙方是否得到上级消防机关的批准,是否和学校保卫处签订了协议书;
2、检查乙方是否建立了防火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落实了逐级防火责任制;特种作业是否做到持证上岗,施工现场是否配备消防器材,动火前是否开具动火证明,施工中是否占用消防通道,堵塞消防疏散门,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有专人管理等;
3、检查乙方对协议书中的规定执行情况;
4、协助乙方做好防火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甲方委托作为本工程的现场监理,代表甲方对工程进行现场管理。
二、乙方责任:
1、具备施工资格,拥有安全技术资质,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确定一名施工现场防火负责人,负责工地的消防安全工作。各岗位也要设立安全负责人负责本岗位的安全工作。
2、在施工前应按规定进行消防申报工作,待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3、在施工中不得改变原设计。确需改变原设计的项目,必须征得甲方和原设计部门的同意,并报原批准消防部门审批。
4、制定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加强对施工人员教育、培训和安全检查。
5、施工中不得违章乱拉、乱接电源线不得违章使用电热器具。电动机械和电气照明设备拆除后不得留裸露带电的部分,电线头应包以绝缘。非电工不得从事电气作业,专业电工应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6、电焊、气焊、气割作业所用设备要安全可靠。禁止在建筑物内使用乙炔气瓶、乙炔发生器、氧气钢瓶。焊接前焊接后要认真清理现场,防止火灾发生。非焊工不得从事焊接作业,专业焊工应持北京市劳动局核发的操作证,持证上岗。
7、动火前要到保卫处防火科办理动火证,未经审批同意不得动火。动火证只在指定地点和限定时间内有效。遇有五级风以上不得在室外动火。
8、施工现场不得吸烟。
9、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消防通道、疏散门前、门后不得堆物堆料,不得妨碍消火栓使用,所用建筑施工材料要码放整齐,保持防火距离。
10、露天配电盘及开关装置应有防雨措施。
11、当日施工中所用易燃材料和易燃废料的堆放地与用火作业区间距不得小于10米。易燃材料必须专库储存。建设工程内不准作为仓库使用。
12、现场临时照明灯不得任意挪动充作行灯使用。
13、建筑施工现场均应设置消防用具和灭火器材,井放置在明显易取处,不得任意移动或遮盖。
1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及仓库。应按有关防火规范的规定管理。
15、施工现场每天收工后,应做好安全检查。切断电源,气源,不得遗留火种(特别注意暗火隐患)。
16、现场危险作业区域,如射线作业区,化学危险品区、加油站等,应做好消防预案井指派有安全经验的人检查、看守,遇有紧急情况能够及时正确处理。
17、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贵。接受甲方和职能部门的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要认真整改:不按期整改的,保卫处有权令其停止施工并报消防机关查处。
18、认真执行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办法中的各项要求。
19、施工中如发现火险隐患,要及时报告本单位防火负责人和甲方,不得冒险蛮干。
20、施工中使用化学易燃物品时应限额领料,禁止交叉作业。
21、未经建设单位消防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在施工现场内住宿。
22、施工中不得拆卸、挪动、遮挡原有的消防设施,需要临时变动的需经保卫处防火科批准,并在施工后恢复原状。
23、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调查、处理工作。
24、施工现场因责任事故发生火灾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由火灾造成的全部损失。
25、乙方在施工中违反上述规定之一的,甲方有权提出批评,并要求立即改正;坚持不改或情节严重的,甲方应立即报告保卫处防火科;防火科将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停工整改,并依据违约情节从工程款中扣除20__元以下违约金。情节严重的,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三、施工过程中注意事项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发现乙方违章、改变原防火设计、随意增、减防火项目、改动原消防设施、施工现场存在的火险隐患等行为,有权督促乙方认真进行整改。乙方坚持不改的,甲方可以向学校防火科报告。如防火科发出违约扣款书面通知,甲方有权从工程款中如数扣留并上交学校。
甲方〔公章〕: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宇):___________单位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防火安全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施工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6
为规范装修施工管理,理顺装修现场的施工安全和行为,分清装修施工的违约责任,保障区内人员、财产、物业、车辆的安全和有序,装修单位应遵守下列有关规定:
1、装修施工人员佩戴通行证进出装修现场,施工人员不得留宿,并按规定运送装修材料和装修垃圾, 装修垃圾必须袋装。
2、禁止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并按装修材料的种类和特性,分类存放,指定专人进行保管。
3、装修期间,装修单元内必须配备两个以上干粉式灭器,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室内禁止吸烟和作饭,一经发现取消装修人员装修资格。
4、公共场地严禁堆放装修材料和垃圾,装修单元注意关好门窗,在管理处规定的时间内施工。
5、室内装修工程不得涉及公共设施、公共空间;严禁在公共场所进行烧焊、喷漆等有碍公共安全行为。
6、不得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水表、配电柜、消防设施未经申请禁止私自改动。
7、严禁改动或损坏原有房屋内的承重结构、抗震结构、上下水主管道、消防设施、空调设施、电梯、共用排烟道、屋面防水、外墙面、楼梯间、公共通道、门厅、吊顶、屋面等本体公共设施。
8、不得改变或损坏原有房屋的结构及房屋内配套设施的使用功能;做好洗手间、厨房、空调房、配电间等室内配套设施的用气、用水、用电等安全保护措施。
9、洗手间、阳台、厨房装修时,必须做防水处理,吊顶部位应预留检查结构,便于日后的检查与维修。
10、禁止在承重墙、梁、柱上穿洞,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红砖墙、超负荷吊顶、地面大面积铺设大理石、云石等。
11、装修期间严禁有干扰或损害邻近业主的利益和行为发生,造成损失的由责任单位负责赔偿。
12、施工人员及装修材料统一从地下车库进入,施工单位使用电梯运送材料、工具、设备等,必须按电梯管理人员提出的要求或有关管理规定运载物件,如对电梯有影响的,必须提前做好预防和保护措施,否则电梯管理人员有权拒绝其使用电梯。
13、单元装修必须自开工之日起的三个月内完成装修。
14、禁止将雨水管道用于生活污水的排放;不准擅自在给排水、消防管道、空调主管道上开口按管;所有主管道装修时不允许用装修材料包起来,若不可避免时,要留有检修口,便于日后的维修与管理。
15、装修过程中,禁止在通风井道上私自开孔并改变其建筑结构。
16、装修时,不许改变单元正门的原设计位置和宽度。
17、严禁破坏建筑主体的外墙面;禁止改变阳台的建筑功能,高层住宅严禁封闭阳台,改变窗子大小或颜色,在外墙统一位置上安装空调室外机,防盗网按物业公司规定及要求安装。
18、装修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的施工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30;星期六、日为休息时间,禁止施工。如有需要,管理处可视装修实际情况,调整装修作业时间。
19、以上未包含内容按管理处审核意见进行施工,装修施工人员必须服从物业公司工作人员的日常管理,遵守各项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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