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三篇】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中国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3篇 , 供大家参考选择。
中国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3篇
【篇一】中国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分析作者:刘寒 王胜来源:《现代营销·理论》2017年第12期
摘 要:中国—东盟自贸区自2010年1月1日建成,那么发展现状如何,又存在哪些问题,面对错综复杂的贸易形势如何抓住机遇,发挥好自由贸易区的优势,这是双边或多边都该关注和研究问题。
关键词:中国—东盟自贸区 贸易额 问题 对策
双边与多边自由贸易区谈判已经成为全球贸易的新的亮点,自WTO成立后,在推动多边自由贸易方面进展不尽如人意,而各个国家组建自由的贸易小集团,为本国贸易寻求更大的发展空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就是一个折射。
背景:2006年多哈谈判以失败告终,这使得WTO在国际贸易领域的权威地位和管理者角色受到严重质疑。由于国际金融危机和贸易的萎缩,各国贸易摩擦不断,尤其是最大的贸易国—美国,却一次次反倾销反补贴的名义滥用“733条款”,以达到保护本土企业的目的。世贸组织在这种情况下没有能够改变格局,也没用有效处理的方法。而中国与东盟各国成立自由贸易区,显然希望能在未来的贸易秩序中,增加中国与东盟各国贸易行业在全球贸易领域的分量。其涵盖了东盟十国,惠及19亿人口、国民生产总值达6万亿美元、贸易额达4.5万亿美元。
一、中国—东盟自贸区贸易现状
1.贸易额呈不断增长态势
中国—东盟自贸区全面建成后,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税降至0,减少并取消贸易壁垒,进一步开放本国市场,尤其是服务贸易领域的开放,使得双边贸易额不断增加。金融危机爆发后,在欧美与东盟国家之间的进出口贸易下降情形下,中国与东盟的双边贸易不断增加。2013年,中国对东盟的进出口额4436.1亿美元、增长10.9%。而且“中国—东盟”双方达成的官方协议是要在2020年达到1万亿美元,今后8年新增双向投资1500亿美元。同时,全球经济复苏形式状态良好,增长动力有所加强,支持了我国与东盟贸易伙伴稳步增长。
【篇二】中国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走向及影响研究
一、总量与增速的平稳性
根据中国海关总署公布的贸易统计数据,2009年,中国与东盟10 国的贸易总额达2130.1 亿美元,较2008 年下降7.8%,降幅低于中国对外贸易下降幅度13.8%。双方贸易出现1999 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从发展的时间轴纵向来看,自1990 年来的20年中,除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对区域贸易造成负增长之外,中国—东盟贸易额多以较高的年增幅正增长。2009 年,双方贸易额出现近10 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其中,出口1062.9 亿美元,下降6.9%;进口1067.1 亿美元,下降8.8%。而同期中国对东盟的贸易逆差减少至4.2 亿美元。2009 年,中国对东盟贸易额占中方贸易总额的9.7%,东盟继续成为中国该年的第四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欧盟、美国和日本)———第四大出口市场(仅次于欧盟、美国、中国香港)和第三大进口来源地(仅次于日本和欧盟)。分季度看,2009 年中国—东盟贸易额从首季度的389.22 亿美元,升到第二季度的509.2 亿美元、第三季度的589.3 亿美元,第四季度高达660.2 亿美元,呈现逐级爬升态势。第四季度,双方贸易额呈现恢复迹象,月平均进口与出口额恢复到100 亿美元以上。
分月度看,2009 年中国—东盟贸易的增幅并不平稳。(1) 中方对东盟月平均出口88.6 亿美元,其中,1~6 月的出口额都在此均值之下;而7~12 月的出口额则都超过这个均值,特别是年末的12 月,对东盟的出口额达到131.2 亿美元的高峰。(2)进口方面,2009 年中方从东盟月平均进口88.9 亿美元,其中,1~6 月的进口额都在此均值之下,而7~12 月的进口额则都超过这个均值。全年中方的进口峰值出现在9 月和12 月,分别从东盟进口110.3 亿美元和128.4 亿美元。(3)计算对比增长速度的离散差异程度显示,年内各月中方对东盟出口额与上月的环比值,在-23.0%~44.8%的区间波动,而各月中方从东盟的进口额与上月环比的比值,则在-14.1%~25.9%的区间波动。月度出口与进口的波动区间、离差幅度,都比上一年的要宽而且波动大,且月度出口的波动幅度比月度进口的波动幅度要大。按照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协议,2009 年是继2005 年和2007 年的第三次下调关税的高峰期,因而中国—东盟的月度出口有较大波动。
二、结构及优化的渐进性
在市场结构方面,2009 年,中国—东盟区域贸易进一步调整。马来西亚对中国贸易额519.6 亿美元,下降2.8%,为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24.4%,中方逆差由上年的107.2 亿美元扩大到127.0 亿美元。前11 个月,中马两国的农产品贸易额37 亿美元,下降24.5%,中方逆差15.7 亿美元。马来西亚在上年超越新加坡成为东盟国家最大的对
华贸易伙伴国以来,2009 年继续保持中国第八大贸易伙伴国的位置。新加坡对中国贸易额478.6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8.7%,为中国第九大贸易伙伴,占中国与东盟整体贸易额的22.5%,中方顺差由上年的121.6 亿美元略微扩大到122.7 亿美元。马来西亚、新加坡对中国—东盟贸易的贡献率保持稳定,没有大的调整。泰国对华贸易额为382.0 亿美元,下降7.4%,为中国第十五大贸易伙伴,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17.9%,中方逆差由上年的100.4 亿美元增至115.9亿美元。前11 月,中泰两国农产品贸易额为23 亿美元,增长30.97%,中方逆差7.6 亿美元。印度尼西亚对华贸易283.8 亿美元,下降10%,为中国第十九大贸易伙伴,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比重上升到13.3%,中方顺差由2008 年的28.6 亿美元下降至10.6 亿美元。前11 月,中印(尼)两国农产品贸易额29.87 亿美元,下降7.5%,中方逆差11.3亿美元。2009 年中国与越南贸易增速为8.1%,贸易额首次突破200 亿美元达到210.5 亿美元,其中,出口增长7.8%,达163 亿美元;进口增长9.3%,达47.5亿美元。越南超过菲律宾,成为中国本年的第二十大贸易伙伴,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比重由上年的8.4%增至9.9%,中方顺差也由上年的107.8 亿美元上升到115.5 亿美元。前11 月,中、越两国农产品贸易额15.1亿美元,增长43.8%,中方顺差1.6亿美元。菲律宾对华贸易为205.3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8.2%,为中国第二十一大贸易伙伴,占中国与东盟贸易的比重由上年的12.4%降至9.6%,中方逆差由2008 年的104.2 亿美元下降到33.6 亿美元。菲律宾、马来西亚和泰国仍是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的主要来源地。缅甸对中国贸易额29.1 亿美元,增长10.7%,占中国与东盟贸易比重的1.4%,中方顺差16.1 亿美元。其中出口是拉动中缅贸易的动力,出口额为22.6 亿美元,增长14.3%,而进口却呈现负增长,为6.5 亿美元,下降0.2%。柬埔寨对中国贸易9.4 亿美元,下降16.7%,占中国与东盟贸易比重的0.4%,中方顺差8.7 亿美元。文莱是东盟国家中对华贸易增长速度最快的国家,增速达93.5%,贸易额达4.2 亿美元,占中国与东盟贸易比重的0.2%,中方逆差1.4 亿美元。其中中国从文莱的进口额增长217.5%,达2.8 亿美元,占中方从东盟进口的比重,从2008 年的0.07%上升至0.3%;出口额为1.4 亿美元,增长8.4%。
老挝是东盟国家中对华贸易增长速度第二快的东盟国家,贸易额也从上年的4.16 亿美元上升至2009 年的7.4 亿美元,增长79.0%,双边贸易额增至7.4 亿美元,占中国与东盟贸易比重的0.3%,中方顺差0.1 亿美元。整体上,中国对中南半岛4 个东盟新成员国的贸易,占与东盟整体贸易的比重由上年的10.2%上升到12.0%。
在中国,分地区来看,2009 年各主要省区与东盟之间的贸易量及增幅继续调整。一方面,辽、鲁、苏、沪、浙、闽、粤、桂、云、川等10 省区2009 年对东盟的贸易额占该年中国与东盟贸易额的82.8%(参见表2),一些地区出现负增长。广东省与东盟的贸易较上年略有增长,贸易额占了中国与东盟贸易额的四成。广西与东盟贸易的增长速度最快,达到24.3%,贸易额较2008 年增长9.6 亿美元,增加至49.5 亿美元,其中,广西对东盟的出口以33%的速度增长,出口额达36.2 亿美元;进口增长率较上年下降3 个百分点,以5.4%的速度增长,达13.3 亿美元。云南省、辽宁省、福建省也呈两位数增长。其中,辽宁从东盟进口的增长速度达55%,增长至6.4 亿美元,是这10 省中进口增长最快的一个省。其余各省与东盟的贸易皆为负增长,上海的下降幅度较大,达18.0%,贸易额降低至287.0 亿美元。山东省、江苏省、四川省的下降速度均为两位数,其中,山东省对东盟的出口下降了25.2%,出口额减少至47.0 亿美元。
三、横比与亚太区域发展的协整性
从横向看,2009 年东盟与亚太贸易大国的贸易均出现负增长。其中,日本与东盟的贸易额降幅(25.0%)较大,贸易额降至1580.4 亿美元。同期,中国与美国、日本仍是东盟在亚太区的贸易额超过1000 亿美元的贸易伙伴;韩国对东盟的贸易潜力也较大。各方互利互惠、相互依赖,共同成为拉动区域经济与贸易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见图1)。根据美国普查局公布的贸易数据计算,2009 年美国与东盟10 国的贸易总额降至2005 年的水平,达到1459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7.6%。其中,美方对东盟出口538.4 亿美元,下降19.5%;从东盟进口920.6 亿美元,下降16.4%;美方对东盟贸易逆差382.1 亿美元,比上年减少8.9 亿美元。根据日本财务省关税局公布的贸易数据计算,2009 年日本与东盟10 国的贸易总额达到147430.2 亿日元,约折合1580.4 亿美元[8],比上年下降25.0%,是2003 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其中,日方对东盟出口75007.3 亿日元,折合804.5 亿美元,下降22.3%;日方从东盟进口72422.9亿日元,折合775. 9亿美元,比上年下降27.5%;日方对东盟贸易差额由上年的34.7亿美元逆差,转为顺差28.6亿美元。根据韩国外交通商部公布的贸易数据,2009年韩国与东盟10 国的贸易总额为750.3 亿美元,比上年下降16.8%。其中,韩方对东盟出口409.8 亿美元,降低16.8%,是自2002 年以来的首次负增长;从东盟进口340.5 亿美元,比上年降低16.8%。
由图1 的贸易结构数据可见:(1)2009 年,在亚太区域货物贸易当中,中国与东盟的进出口下降速度最小。(2)2009 年中、日、韩与东盟之间的东亚“10+3”区域贸易总额,达到9023.6 亿美元,较上年有所下降。但是中国与东盟及韩国、日本仍然保持着不小的外贸逆差。这是各方发挥各自的优势,相互依赖、共同促进的数量表现。
从发展的纵向时间轴来对比,中、日、韩、美4 国与东盟之间月度进出口贸易都出现了低开高走的增长态势。在2009 年第四个季度,中、日、韩、美对东盟贸易的进出口额都出现较大增长。特别在12 月,中、日、韩、美4 国与东盟的贸易较2008 年的贸易额分别增长62.5%、2.98%、30.4%、16.1%,显示正在走出2008 年爆发的金融危机的迹象。运用Eviews6.0 统计软件,对2001 年以来中、日、韩、美4 国与东盟之间进出口贸易的8 组108 个月度增长率时间序列,作相关分析、平稳性(单位根)及协整性检验(Cointegration Test,输出的有关图表与参数从略),结果如表3 所示。(1)中方对东盟的出口,依次与中方从东盟的进口、日方从东盟的进口、以及韩方对东盟的出口存在正相关,而与日方对东盟的出口及美方对东盟出口存在逆相关;中方从东盟的进口,依次与中方对东盟的出口、日方对东盟的出口、韩方从东盟进口存在正相关,而与日方从东盟的进口逆相关。(2)上述时间序列之中,中、日、韩、美对东盟进出口之间基本上都通过格兰泽因果关系检验(Granger Causality Test),说明这3个国家对东盟的贸易具有较强的因果关系。(3)上述时间序列相互之间存在协整关系,即亚太区域内中、日、韩与东盟的贸易增长,相互之间具有长期稳定的关系。
表1 2009 年中国—东盟区域贸易分国别排列
资料来源:根据中国海关总署数据整理
表2 2009 年中国部分省区对东盟的贸易情况
资料来源:根据大连海关、青岛海关、南京海关、上海海关、浙江电子口岸、福州海关、广州海关、南宁海关、昆明海关、成都海关等方面公布的进出口贸易统计数据整理
表3 中国、日本、韩国、美国对东盟进出口额的协整关系
说明:表中LnCAE、LnCAM、LnJAE、LnJAM、LnKAE、LnKAM 分别表示取对数之后的中国对东盟出口、中国对东盟进口、日本对东盟的出口、日本对东盟的进口、韩国对东盟的出口以及韩国对东盟的进口。
资料来源:据中国海关总署、日本关税局、韩国外交通商部及美国普查局公布的贸易数据用Eviews6.0 整理绘制。
文献综述
自从上个世纪90年代以来,中国与东盟各国和地区的经济关系得到了全面发展,双边贸易额增长速度均超过10%。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共同签署了《中国-东盟经济合作框架协议》,标志着中国东盟的贸易合作步入崭新的阶段。2008 年尽管受到世界金融危机的影响冲击,中国与东盟的贸易仍然保持强劲的增长,双边贸易总额更是达到创纪录的2311.2 亿美元,同比增长13.9%,增幅同比下降12个百分点。中国对东盟贸易逆差28.3 亿美元,同比下降80%。在东盟国家中,马来西亚、新加坡分别为我第一和第二贸易伙伴, 双边贸易额分别为534.7亿美元和524.4 亿美元。随着双方关税降低和非关税壁垒的消除,我国与东盟建立的经贸关系必将进一步加强。 当前,国际形势正发生深刻的变化,经济全球化及区域化的不断发展和“9·11事件”后国际安全格局的重大调整正在强烈地影响着亚太地区的局势发展。在这一背景下,中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发展走向会发生哪些变化,中国将如何调整战略思路和相关政策,这对于我国稳定周边、推动区域合作,从而为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基于这一考虑,我们拟从较宏观视角,并力求结合现实提出这一研究报告。
一、中国与东盟的主要合作方式
东盟是中国重要的经济合作伙伴之一。金融危机前,东盟多数国家基本保持着稳定、繁荣的局面,在双方不断加强的合作中,东盟的经济发展使中国获益。20世纪90年代末期以来,双方经贸关系进一步发展,2000年双方贸易总额近400亿美元,东盟已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中国成为东盟的第六大贸易伙伴[1]。与此同时,中国与东盟关系进入层次更高、范围更广、程度更深的合作发展阶段。双方在推动东亚经济合作、深化双方经贸关系方面进行了良好的合作。目前,从东亚多数国家的基本国情和政治意愿来看,未来较长时期内的东亚合作仍将以东盟为核心,以中国为主要动力。而2001年11月中国与东盟共同决定在10年之内建立CAFTA,据预测,CAFTA建成后,东盟国家对中国的出口将可增长14%,中国对东盟国家的出口将可增长55%,双方的国内生产总值将因此分别多增长0.9和0.3个百分点。这将是中国与东盟整体关系进一步发展的新源泉。 东盟是中国国际舞台上的重要合作对象。一是东盟作为中小发展中国家组成的组织,在推动建立合理的国际政治经济新秩序方面与中国有着相同或相近的立场,并在推动世界多极化进程中发挥重要的作用。二是双方在国际合作组织中的合作日益密切,随着APEC、ARF以及ASEM等跨区域合作机制的建立,双方的合作向更加宽广的领域发展。基于相同、相近或相似的文化习俗、历史传统及社会发展程度,中国与东盟在亚太经济合作、亚太安全合作以及亚欧合作等重大国际问题上的利益吻合越来越明显,共同的声音也越来越多。三是东盟在中国的大国外交中发挥着独特的作用。中国与东盟各国都有各自的大国外交战略,这是客观现实。而中国与东盟日益密切的合作关系恰恰可以为各自的大国外交提供有效的辅助手段。多年以来,维护东南亚及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繁荣,维护中美日三大国之间特别是中美两国之间稳定、积极的关系,符合中国与东盟的共同利益。这些将为中国与东盟关系的持续发展提供更加深厚的动力。 二、中国与东盟关系分析 中国与东盟关系在冷战时期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冷战结束后,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中国与东盟各自内外战略的重大调整,双方关系出现了历史性的转变,在政治、经济、安全、科技、文化教育及社会等各个方面的合作迅速拓展。1991年7月,钱其琛外长首次出席了第24届东盟外长会议开幕式。1992年,中国成为东盟的“磋商伙伴”,每年参加东盟外长后续会议;1993年9月,东盟秘书长阿吉·辛格率团访华。1994年,双方正式建立经贸和科技两个联合委员会。同年,中国开始参加年度东盟地区论坛会议;1995年,双方建立副外长级的高官磋商制度;1996年,双方建立了全面对话伙伴关系。特别是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双方关系更是连上台阶,全方位和实质性的合作日益深化,步入了“一个更为全面、成熟的新阶段”[2]。 (一)中国与东盟关系已步入新的发展平台。 第一,政治关系全面提升。一是确立了建立睦邻、互信、对话和合作发展的伙伴关系目标。1997年12月,江泽民主席与东盟国家领导人实现了首次非正式会晤,在会后共同发表的《联合声明》中,确定了指导双方关系的原则,并将“建立面向21世纪的睦邻互信伙伴关系”作为共同的政策目标,从战略高度确立了双方关系的发展方向,“标志着中国—东盟关系跨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二是建立了多层次的定期对话和磋商机制。目前,双方以“东盟+1”领导人年度峰会为核心,已形成了外长、经济部长、高官政治磋商以及联合合作委员会等对话机制框架,为双方关系稳步发展提供了有效保障。三是保持了在地区和国际事务中的密切合作。双方在亚太经合组织、“东盟+3”领导人会晤、东盟地区论坛、亚欧会议以及联合国等多边组织和机构中积极协调立场、相互沟通、相互支持,对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维护和促进地区的稳定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四是密切了双边多层次、多渠道的政治交往。近年来,中国与东盟国家保持了频繁的高层互访活动,同时,包括党际、议会、社会团体等各个层次的交往不断增多。双方通过坦诚的对话和沟通,加深了了解,增进了互信,政治关系日益稳固。表明中国与东盟关系已走出历史的误区,步入“对话、合作、共同发展”的轨道。 第二,经济关系日益密切。一是双方经贸合作迅速发展。1975年双方贸易总额仅为5.23亿美元,1996年达到200亿美元[3]。去年,双方贸易额达416亿美元,今年上半年已达236亿美元,同比增长18.7%。在相互投资和旅游方面,2001年,东盟国家对华投资协议金额累计534亿美元,实际投入261亿美元。中国对东盟投资也已起步,正以每年60%以上的速度增长;双方游客总人数达500多万。二是双方经贸合作机构不断完善。继1994年双方正式建立经贸和科技两个联委会后,又相继于1997年和2001年成立了中国东盟联合合作委员会(ACJCC)和中国东盟商务理事会(ACBC)等合作机构。另外,双方经贸部门也不断加强在10+3和10+1框架内的部级磋商,有力地促进了双方经济关系的发展。三是双方确立了全面深化经济关系的目标和方向。双方领导人已决定将农业、信息产业、人力资源开发、湄公河流域开发及加强相互投资确定为新世纪初重点合作领域,并就建立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达成重要共识[4],标志着双方经济合作开始迈入新的时期。 第三,安全合作不断加强。随着冷战后外部安全环境的变化,东盟和中国都相应调整安全战略,积极加强交往,努力消除疑虑,加深相互信任,在安全方面的合作逐步深入。一是双方安全对话渠道增多,如领导人年度峰会、东盟地区论坛、高官政治磋商会议以及相关的“二轨”对话等,都是双方在地区和双边安全问题上加深了解、增信释疑和及时妥善地处理相关问题的重要渠道。二是双方安全观的共识扩大。双方积极合作,在摒弃“冷战思维”、探索和发展新安全观方面的立场和观点日趋接近。中国对东盟推行的“综合安全”、“合作安全”等给予了积极肯定。中国提出的以互信、互利、平等、合作为核心的新安全观也日益为东盟所接受。另外,双方在推动建立信任措施和预防性外交稳步发展方面也加强了协调和合作。三是双方日益重视在非传统安全领域的合作。特别是“9·11事件”以来,双方进一步加强了在打击国际恐怖主义、跨国犯罪活动及维护经济安全等方面的合作。此外,中国与东盟各国还不断推动双边军事交往,建立相关对话和磋商机制,进一步促进了双方安全合作的发展。
(二)东盟对华政策基本走上积极合作的主干道。 冷战时期,受西方反华政策及一些国家内政变化的影响,东盟主要国家视中国为现实威胁,推行敌华的政策。随着中国与东盟国家关系的迅速发展,东盟各国对中国的认识开始出现重大变化,其对华政策也逐步由过去的消极戒备向积极合作方向转变。 首先,对中国的认知日趋积极。随着中国国际地位的不断上升,特别是近几年进一步推动和加强与东盟国家睦邻互信合作关系,东盟国家日益认识到,崛起的中国是保持地区稳定和实现经济繁荣不可缺少的重要力量,而孤立中国和对抗中国都是不现实的。一是认为中国已成为促进发展的因素,而非“威胁”,在东盟国家中赢得了广泛赞誉。马来西亚总理马哈蒂尔明确否定了所谓“中国威胁论”,主张对中国采取“建设性交往”[5]。他认为中国到时“将会成为名副其实的世界强国,而经济和政治影响也将伴随而来”。“一个繁荣的中国将是带动成长的火车头,先是带动东亚,包括东南亚,然后是带动整个世界”[6]。二是认为中国“更加成熟和公开化”。提出应抓住时机使中国成为东南亚“地区架构”的一部分,以免中国可能在10年后实力增强而“自行其是”。三是认可中国在东南亚地区的实力和影响。新加坡总统纳丹曾说,中国“是一个大国”,要“认真对待”和“使其在地区内发挥作用”。
其次,加强对华经贸合作已成为东盟对华政策的主轴。近年来,随着中国与东盟经贸关系的加强,东盟国家在华经济利益不断扩大,各国普遍认为中国的发展壮大对东南亚是一个机遇其对,华优先考虑的已不再是老大难的安全问题,而是经济机会。基于这一动因,东盟国家在推动对华关系上更加突出经济合作,淡化干扰双方关系的一些问题。而随着中国入世及与东盟自由贸易区谈判的“激活”,将为双方提供更多的经济合作机会,也将对东盟各国的经济发展战略产生深远影响,使其更加重视推动对华经济关系,从而进一步充实对华合作政策。 第三,采取“接触而非对抗”成为各国对华政策的基本思想。一是积极与中国构建新型双边合作关系。自1999年2月泰中建立新的伙伴关系框架后,东盟各国纷纷以此作为发展对华关系的“范例”,与中国构建新的双边合作框架,签订面向新世纪的新型关系的相关文件。二是积极促进对华安全合作。各国积极与中国建立新的“安全防卫合作网”,如泰中、越中、马中建立了安全对话机制,文莱、印尼和新加坡也表示有意建立类似机制。三是努力避免与中国在南中国海问题上对抗。东盟主张各方应通过和平谈判,确立南海“行为准则”,维护地区稳定。 (三)中国与东盟关系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 经过近年来的努力,中国与东盟关系已被推到了一个新的起点,正面临进一步深化的议题。尽管在未来发展中仍面临诸多挑战,但从当前的国际背景、双方合作的基础及发展潜力看,双方关系前景十分看好。 首先,国际形势的变化为双方进一步加强合作提出了现实要求。当前,国际形势正经历冷战结束以来最深刻的变化:一是经济全球化和区域化加速发展,对政治、安全、社会和文化等领域产生深远影响;二是“9·11”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震荡使世界安全局势变得更加复杂,并对国际战略格局、国际关系产生重大冲击。这一趋势极大地增加了中国和东盟的压力和挑战,同时也为双方深化合作带来了历史性机遇。双方在当前国际形势急剧变化的处境极为相似,承受的压力和面对的挑战相同,这使得双方的利益共同点不断增多。进一步强化合作、增强实力、共同抵御经济发展中的风险和应对各种安全挑战,谋求共存共荣,成为双方最佳的战略选择。 其次,共同的利益和良好的条件为双方关系发展提供了重要基础。共同利益体现在战略考虑和政策思路日益吻合:政治上,双方都需要稳定政局、维护国家统一和主权完整,都面临着政治改革等任务。此外,谋求建立公正合理的国际新秩序,维护发展中国家利益也是双方共同的目标。经济上,双方都面临全球化带来的挑战,随着近年来双方经济联系的日趋密切,经济的互动性和互补性进一步增强。特别是金融危机以来,双方经济正逐步形成“唇亡齿寒、共荣共损”的关系,同舟共济、促进发展、增强国际竞争力及扩大区域合作和促进共同繁荣已成为双方共同要求。安全上,双方都需要创造一个和平安全的国际和周边环境,鉴于双方尚存的某些历史遗留问题和领土领海争议,以及面临近年来日益突出的非传统安全问题,加强安全对话合作、和平解决争端、共同维护地区稳定已成为双方必然的选择。良好的合作条件体现在:第一,相似的历史。东盟与中国近代以来都曾遭受西方殖民主义的侵略和压迫,有着反帝、反殖的传统,这是双方增进理解的重要基础;第二,相同或相近的文化传统、价值观念、生活习惯,这有利于双方的沟通和交往,特别是在抵制西方强加的价值和道德观念上能找到共同点。如近年来双方共同推进“亚洲价值”观,中国也最能理解东盟处理内外事务的“东盟方式”[7]。 第三,山水相连的地缘优势,这使双方能更便利地交往和合作。此外,双方已建立的良好的相互沟通和交流渠道为双方在多领域、多层次加强合作和开展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使双方能及时妥善地讨论和处理各种问题。 再次,双方合作仍有较大开发空间。中国与东盟的合作从纵向比较确实取得了长足的进展,但从横向看,在合作的规模、水平及领域方面尚有待进一步提高和扩大。政治上,双方有必要在国际事务中密切磋商及协调立场和行动,建立更趋完善的多边与双边政治合作机制,探索更利于双方增信释疑、加深理解、相互支持、团结互助的交往方式,并促进双方各阶层的交往,使双方的政治关系更加牢固。安全上,双方在国际、地区和双边层面上的安全合作都有待深化。双方可进一步在推动新安全观、促进军事交往以及非传统安全领域加大合作力度。经济上,双方合作的潜能巨大。如双方的相互贸易虽增长很快,但在各自的对外贸易中所占比例仍较小,双方约17亿人口的市场潜力仍待开发;双方在相互投资、金融合作、旅游合作、人力资源开发合作及文化教育合作与交流等方面也有很大的发展前景,特别是能源合作将成为双方经贸关系一个新的增长点。而中国入世也为双方合作提供了新的机遇。
三、韩、日对我国与东盟自由贸易区发展走向中的影响
东盟在亚太大国间实施的全方位外交,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为建立新的多边平衡关系奠定了基础。东盟在地区内的大国间谋求平衡,是为了保持地区的安全和稳定,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的利益。东盟作为一个整体,尚不存在与某个大国结盟的可能,但绝对的“等距离”也不现实。东盟个别国家甚至有可能与大国建立双边安全合作或以友好条约的方式实际形成“准军事同盟”关系。对于后一种情况,应该保持警惕。
在对韩、日关系上,东盟重在依赖两国的资金、技术和市场,同时也有借助两国制衡中国的考虑。东盟多数国家对以日本为主导的“亚洲货币基金”持积极态度,目的在于利用日元改变本地区美元为主导的单一货币体系。东盟还积极推动日本作为核心成员加入湄公河开发合作计划,支持日本谋求成为安理会常任理事国。针对日本提出的当台湾海峡和南海海域等“周边有事”时将协助美国进行干预的政策,东盟也采取了保持沉默的态度。此外,东盟与印度的关系也得到明显改善。新加坡积极发展与印度的双边经济合作,泰国、越南等国与印度共同成立湄公河—恒河合作组织,越南与印度共同举行双边军事演习,东盟国家甚至允许印度海军的活动东盟的战略调整范围从传统的印度洋和阿拉伯海扩展到南海。
但总的说来我国与东盟之间的关系经历了长时间的考验,其积极面大于消极面。中国在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给予东盟国家的无私支持有目共睹。双方的共同利益远远大于分歧。东盟把发展经济重新当作地区合作的主旨,使双方的共同利益得到强化,求同存异有了更多的共识。特别是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提出,为双方的合作奠定了新的基础,提供了新的契机,展现出更加广阔的前景。东盟积极推进东亚合作进程,对我国扩大开放,经济发展融入世界大潮,无疑是一个利好因素。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建设,离不开整个东亚地区的繁荣、稳定和发展。在促进东亚地区的繁荣、稳定、发展的过程中,东盟与中国共同着眼于大局,双方的互利合作关系必将得到长足的进步。
1.ASEAN-China Expert Group on Economic Cooperation,Forging Closer ASEAN-China Economic Relations in the Twenty-First Century,October 2001,p.1,>
【篇三】中国自由贸易区改革的发展现状以及对中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自由贸易区
自由贸易园区 (Free Trade Zone,简称FTZ)是指在贸易和投资等方面比世贸组织有关规定更加优惠的贸易安排;在主权国家或地区的关境以外,划出特定的区域,准许外国商品豁免关税自由进出。实质上是采取自由港政策的关税隔离区。狭义仅指提供区内加工出口所需原料等货物的进口豁免关税的地区,类似出口加工区。广义还包括自由港和转口贸易区。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2014年12月26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广东、天津、福建三个自贸区,并扩展上海自贸区的实施范围。
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3个自贸区,并扩展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实施范围。
2016年8月31日,党中央、国务院决定设立辽宁、浙江、河南、湖北、重庆、四川、陕西7个自贸区。
2017年3月31日,国务院批复成立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7个自贸区。
至此,中国形成"1+3+7"共计11个自贸区的格局。
世界自由贸易大会于2016年11月5日在中国澳门召开。 本届大会的主题是:中国自由贸易区战略下的"一带一路"合作机会。
基本功能
自由贸易区内允许外国船舶自由进出,外国货物免税进口,取消对进口货物的配额管制,也是自由港的进一步延伸,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一种特殊的功能区域。
自由贸易区除了具有自由港的大部分特点外,还可以吸引外资设厂,发展出口加工企业,允许和鼓励外资设立大的商业企业、金融机构等促进区内经济综合、全面地发展。自由贸易区的局限在于,它会导致商品流向的扭曲和避税。如果没有其他措施作为补充,第三国很可能将货物先运进一体化组织中实行较低关税或贸易壁垒的成员国,然后再将货物转运到实行高贸易壁垒的成员国。为了避免出现这种商品流向的扭曲,自由贸易区组织均制订"原产地原则",规定只有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的"原产地产品"才享受成员国之间给予的自由贸易待遇。理论上,凡是制成品在成员国境内生产的价值额占到产品价值总额的50%以上时,该产品应视为原产地产品。一般而言,第三国进口品越是与自由贸易区成员国生产的产品相竞争,对成员国境内生产品的增加值含量越高。原产地原则的涵义表明了自由贸易区对非成员国的某种排他性。现实中比较典型的自由贸易区如北美自由贸易区(North America Free Trade Area)。
主要特点
随着时间的发展,自由贸易区发展逐渐呈现以下特点:
数量不断增加
最典型的是美国对外贸易区的迅速增长。20世纪60年代末70年代初,美国在全球经济中的地位开始下降,与此同时,美元贬值,失业人数增加。在此情况下,为了刺激对外贸易发展,各州纷纷设立对外贸易区。到1980年,全美的自由贸易区增加到77个,到1994年底,自由贸易区已达199个,贸易分区达285个,总数为484个。
功能趋向综合
随着自由贸易区数量的持续增长,自由贸易区的功能也在不断扩展。早从70年代开始,以转口和进出口贸易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和以出口加工为主的自由贸易区就已经开始相互融合,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趋向综合化。原料、零部件、半成品和成品都可在区内自由进出,在区内可以进行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保税仓储、商品展销、制造、拆装、改装、加标签、分类、与其他货物混合加工等商业活动。因此,世界上多数自由贸易区通常都具有进出口贸易、转口贸易、仓储、加工、商品展示、金融等多种功能,这些功能综合起来就会大大提高自由贸易区的运行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管理不断加强
各国的自由贸易区在初创时由于条件不同,功能各异,管理水平也相差较大,但是经过几十年的竞争发展,各国自由贸易区的管理已逐渐趋向规范化。而且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自由贸易区的基础设施和管理手段也大大改善,形成了各自颇具特色的管理体制。世界上四个主要的自由贸易区(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德国汉堡港自由港区、美国纽约港自由贸易区、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的管理机构权威性非常强。四国对自由贸易区管理机构授权上大体相近,都是港区合一,成立经联邦政府授权的专门机构,负责管理和协调自由贸易区的整体事务,投资建设必要的基础设施,有权审批项目立项。特别是着眼于自由贸易区与城市功能的相互促进,超前进行整体规划和建设,极富特色和成效,带动了周边城市经济发展,尤其是在金融、保险、商贸、中介等第三产业发展上成效显著。
分类
按性质分
就性质而言自由贸易区可分为:商业自由区和工业自由区。前者不允许货物的拆包零售和加工制造;后者允许免税进口原料、元件和辅料,并指定加工作业区加工制造。
按功能分
就功能而言,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功能设定是根据区位条件和进出口贸易的流量而确定的,并且随着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而调整和发展。其主要类型有以下几种:
转口集散型
这一类自由贸易区利用优越的自然地理环境从事货物转口及分拨、货物储存、商业性加工等。最突出的是巴拿马的科隆自由贸易区。
贸工结合、以贸为主型
这类自由贸易区以从事进出口贸易为主,兼搞一些简单的加工和装配制造。在发展中国家最为普遍。例如阿联酋迪拜港自由港区。
出口加工型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从事加工为主,以转口贸易、国际贸易、仓储运输服务为辅。例如尼日利亚自由贸易区。
保税仓储型
这类自由贸易区主要以保税为主,免除外国货物进出口手续,较长时间处于保税状态,例如荷兰阿姆斯特丹港自由贸易区。
政策协调
自由贸易区的成立将不可避免地产生贸易转移。不同时间签订多个自由贸易协定将使贸易转移更加复杂,由于多个自由贸易协定的生效时间不同、过渡期不同、优惠安排的内容不同、伙伴国的比较优势不同,可能会使贸易转移多次、反复地发生。因此,需要协调各个双边贸易政策以减少优惠贸易安排带来的损失。
关税制度
1、立即免税的商品范围不断扩大
每一个新签订的FTA协定会产生贸易转移,同时也会产生贸易创造,这些贸易创造可能会纠正先前FTA协定产生的贸易转移,为了尽可能利用新自贸区协定的这一功能,就需要协调各个FTA协定的条款。
2、削减关税的过渡期逐步缩短
削减关税的过渡期逐步缩短也是为了利用新的自贸区协定来纠正先前自贸区协定产生的贸易转移。
3、单边降低关税和促进多边谈判
自贸区协定成员方的净收益直接取决于其外部贸易政策的姿态,与区域一体化相配合,成员方应采取一种开放性的外部政策。在高外部关税情况下,自由贸易协定带来的相对价格差异会更大,从而引起更多的贸易转移。多边自由化能够消除贸易转移,并能带来最大的福利效应。因此,通过单边或通过多边贸易谈判降低外部关税,将进口转回更有效率的供应商,能够把贸易转移限制到最低限度。[16]
产地规则
自由贸易区内建立的原产地规则一般用来防止"贸易运转",即阻止非成员国原产地的产品经由保护程度低的成员向保护程度高的成员转运。除了承担转运的成本外,贸易转运在经济学上是有效率的。但贸易转运阻碍了FTA某一成员方向另一成员方出口发生贸易转运的产品,同时也破坏了成员方的关税结构。所以,自由贸易区都制定了原产地规则来限制贸易转运。除了减少贸易转运之外,FTA原产地规则还会增加区外资本的流入和区内生产中当地原材料的使用,但这在经济学上是低效率的。总之,原产地规则越严格,产生的效率就越低。
1、广泛的累积制度
广泛的累积制度能使用更多国家和地区的原材料进行生产,从而减少贸易转移和投资转移。原产地规则的累积制度规定了从何种国家进口投入品可以被视为受惠国的原产品。有三种类型的累积方法:双边累积(bilateral cumulation),对角累积(diagonal cumulation)和完全累积(full cumulation)。
2、统一和简化的原产地规则
统一的原产地规则有助于出口商调整生产,使出口产品符合原产地规则的规定,从而避免生产的盲目性,使其产品较易进入目标市场。统一的原产地规则也能节省谈判成本和执行成本。在各个自贸区协定没有统一的原产地规则的情况下,政府容易因地制宜地制定某种原产地规则作为推行贸易保护措施的工具,而在统一的原产地规则下,政府的这种行为就受到了一定的约束。
3、对敏感产业的保护逐步加强,对非敏感行业逐步放松原产地规则
自贸区原产地规则不仅是判定产品能否取得享受优惠待遇的标准,同时还可以通过制定适合本国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结构特点的规则,实现保护敏感行业以及增加就业等经济目标。
2003年10月,NAFTA缔约方宣布了一项旨在追求更加自由的原产地规则的建议。
服贸规则
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作为历史上第一个服务贸易多边框架,极大地推动了全球服务贸易的自由化。在乌拉圭回合结束之后,各成员方又就金融、电信、海运和自然人流动等服务部门和方式进行了一系列后续谈判,至今各成员仍在执行和消化这些承诺。多哈回合开始以来,除部分在服务贸易出口方面有重大利益和优势的国家外,大多数国家缺乏进行新一轮谈判的热情。为了推动本国服务贸易出口,美国和欧盟在其签订的自贸区协议中都列有服务贸易自由化的条款,其广度和深度超越了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承诺。为了保护对外投资者的利益,美国和欧盟在其签订的自贸区协议中也都列有关于投资的条款。
1、负向清单方式
在大多数自由贸易协定下,美国和欧盟自贸区对服务贸易自由化都采取了"负向清单方式",除了包含在保留清单中的领域外,其他的服务贸易是没有贸易限制的,并且新的服务部门被自动地纳入到该协定下。这一方式与服务贸易总协定的方式不同,服务贸易总协定采用列明清单方式。"负向清单方式"有效地扩大了协定覆盖的领域,能够产生更大的贸易创造。同时,由于新的服务部门自动地同时纳入到各个自由贸易协定下,从而减少了贸易转移。
2、资金的充分流动性
结成自由贸易区后,同盟内各国经济从一个均衡点向另一个均衡点的发展将产生过渡性调整的代价。短期内这种代价可能很大,表现为暂时的失业和生产能力闲置,从而引起过渡时期福利的损失。在过渡时期结束后,资源将通过重新配置转向较好的用途。显然,在区域集团的成员国之间劳动和资本的流动性越强,这些过渡性损失就可能越小。
法律法规
世贸组织关于自由贸易区的主要规定:
1、成立自由贸易区的目的是便利组成自由贸易区的各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贸易,贸易壁垒大体上不得高于或严于未建立自由贸易区时各组成国家和地区对未参加自由贸易区的各成员所实施的关税和贸易规章的一般限制水平。
2、任何成员如决定加入自由贸易区或签订成立自由贸易区的临时规定,应有一个在合理期间内成立自由贸易区的计划和进程表。
3、任何成员决定加入自由贸易区,或签订成立自由贸易区的临时协定,应及时通知全体成员,并应向其提供有关拟议的自由贸易区的资料,以使全体成员得以斟酌并向各成员提出报告和建议。如果全体成员发现参加协定各方在所拟议的期间内不可能组成自由贸易区,或认为所拟议的期间不够合理,全体成员应向参加协定各方提出建议,如参加协定各方不准备按照这些建议修改临时规定,则有关协定不得维持或付诸实施。
4、对自由贸易区成立计划或进程表的任何重要修改都应通知全体成员。如果这一改变将危及或不适当地延迟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全体成员可以要求同有关成员进行协商。
5、为建立自由贸易区的过渡性临时协议的合理期限只有在特殊情况下才允许超过10年,当一项协议的成员认为10年不够时,则须向货物理事会提供需要更长一段时间的完整解释。
6、自由贸易区要接受世界贸易组织工作组的检查,并定期向世界贸易组织理事会做出协议执行情况的报告。在当今世界,自由贸易区的发展形势非常迅猛,在全球范围内其数量已经达到数十个,范围遍及各大洲,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主要形式之一。其中,北美自由贸易区和东盟自由贸易区最具典型意义,而北美自由贸易区也是世界上最大的自由贸易区。其他自由贸易区还有中欧自由贸易区、欧盟--拉美自由贸易区等等。总体来看,世界各国都非常重视通过建立和发展自由贸易区来为自己的经济发展服务,除亚洲的日本、韩国以外,世界上几乎各主要贸易国均已参加自由贸易区,有的还是多个自由贸易区的成员。
主要影响
自由贸易区对区域内经济的影响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第一类是指由于区域内成员相互之间取消关税和贸易数量限制措施之后直接对各成员贸易发展所产生的影响;
第二类是指缔结自由贸易区之后,由于区域内生产效率提高和资本积累增加,导致各成员经济增长加快的间接效果。
中国自贸区列表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发展目标。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对自贸试验区"继续积极大胆闯、大胆试、自主改"、"探索不停步、深耕试验区"的要求,深化完善以负面清单管理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以贸易便利化为重点的贸易监管制度、以资本项目可兑换和金融服务业开放为目标的金融创新制度、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充分发挥金融贸易、先进制造、科技创新等重点功能承载区的辐射带动作用,力争建设成为开放度最高的投资贸易便利、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20.72平方公里,涵盖上海外高桥保税区、上海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28.78平方公里)以及陆家嘴金融片区(34.26平方公里)、金桥开发片区(20.48平方公里)、张江高科技片区(37.2平方公里)。
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依托港澳、服务内地、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粤港澳深度合作示范区、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重要枢纽和全国新一轮改革开放先行地。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试验,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实现粤港澳深度合作,形成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力争建成符合国际高标准的法制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辐射带动功能突出、监管安全高效的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6.2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广州南沙新区片区60平方公里(含广州南沙保税港区7.06平方公里),深圳前海蛇口片区28.2平方公里(含深圳前海湾保税港区3.71平方公里),珠海横琴新区片区28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广州南沙新区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特色金融、国际商贸、高端制造等产业,建设以生产性服务业为主导的现代产业新高地和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综合服务枢纽;深圳前海蛇口片区重点发展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科技服务等战略性新兴服务业,建设我国金融业对外开放试验示范窗口、世界服务贸易重要基地和国际性枢纽港;珠海横琴新区片区重点发展旅游休闲健康、商务金融服务、文化科教和高新技术等产业,建设文化教育开放先导区和国际商务服务休闲旅游基地,打造促进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发展新载体。
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任务,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努力成为京津冀协同发展高水平对外开放平台、全国改革开放先行区和制度创新试验田、面向世界的高水平自由贸易园区。
总体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贸易自由、投资便利、高端产业集聚、金融服务完善、法制环境规范、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效应明显的国际一流自由贸易园区,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和我国经济转型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天津港片区30平方公里(含东疆保税港区10平方公里),天津机场片区43.1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空港部分1平方公里和滨海新区综合保税区1.96平方公里),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46.8平方公里(含天津港保税区海港部分和保税物流园区4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天津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国际贸易、融资租赁等现代服务业;天津机场片区重点发展航空航天、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等高端制造业和研发设计、航空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滨海新区中心商务片区重点发展以金融创新为主的现代服务业。
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围绕立足两岸、服务全国、面向世界的战略要求,充分发挥改革先行优势,营造国际化、市场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改革创新试验田;充分发挥对台优势,率先推进与台湾地区投资贸易自由化进程,把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深化两岸经济合作的示范区;充分发挥对外开放前沿优势,建设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打造面向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开放合作新高地。
发展目标。坚持扩大开放与深化改革相结合、功能培育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立与国际投资贸易规则相适应的新体制。创新两岸合作机制,推动货物、服务、资金、人员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增强闽台经济关联度。加快形成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新格局,拓展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深度和广度。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金融创新功能突出、服务体系健全、监管高效便捷、法制环境规范的自由贸易园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8.04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平潭片区43平方公里,厦门片区43.78平方公里(含象屿保税区0.6平方公里、象屿保税物流园区0.7平方公里、厦门海沧保税港区9.51平方公里),福州片区31.26平方公里(含福州保税区0.6平方公里、福州出口加工区1.14平方公里、福州保税港区9.26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平潭片区重点建设两岸共同家园和国际旅游岛,在投资贸易和资金人员往来方面实施更加自由便利的措施;厦门片区重点建设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东南国际航运中心、两岸区域性金融服务中心和两岸贸易中心;福州片区重点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交流合作的重要平台、两岸服务贸易与金融创新合作示范区。
中国(辽宁)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市场取向体制机制改革、积极推动结构调整,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提升东北老工业基地发展整体竞争力和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引擎。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巩固提升对人才、资本等要素的吸引力,努力建成高端产业集聚、投资贸易便利、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东北地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水平。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8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大连片区59.96平方公里(含大连保税区1.25平方公里、大连出口加工区2.95平方公里、大连大窑湾保税港区6.88平方公里),沈阳片区29.97平方公里,营口片区29.96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大连片区重点发展港航物流、金融商贸、先进装备制造、高新技术、循环经济、航运服务等产业,推动东北亚国际航运中心、国际物流中心建设进程,形成面向东北亚开放合作的战略高地;沈阳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汽车及零部件、航空装备等先进制造业和金融、科技、物流等现代服务业,提高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城市、东北地区科技创新中心发展水平,建设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营口片区重点发展商贸物流、跨境电商、金融等现代服务业和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建设区域性国际物流中心和高端装备制造、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构建国际海铁联运大通道的重要枢纽。
中国(浙江)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东部地区重要海上开放门户示范区、国际大宗商品贸易自由化先导区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资源配置基地。
发展目标。经过三年左右有特色的改革探索,基本实现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法治环境规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以油品为核心的大宗商品全球配置能力显著提升,对接国际标准初步建成自由贸易港区先行区。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由陆域和相关海洋锚地组成,涵盖三个片区:舟山离岛片区78.98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二3.02平方公里),舟山岛北部片区15.62平方公里(含舟山港综合保税区区块一2.83平方公里),舟山岛南部片区25.35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舟山离岛片区鱼山岛重点建设国际一流的绿色石化基地,鼠浪湖岛、黄泽山岛、双子山岛、衢山岛、小衢山岛、马迹山岛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储存、中转、贸易产业,海洋锚地重点发展保税燃料油供应服务;舟山岛北部片区重点发展油品等大宗商品贸易、保税燃料油供应、石油石化产业配套装备保税物流、仓储、制造等产业;舟山岛南部片区重点发展大宗商品交易、航空制造、零部件物流、研发设计及相关配套产业,建设舟山航空产业园,着力发展水产品贸易、海洋旅游、海水利用、现代商贸、金融服务、航运、信息咨询、高新技术等产业。
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加快建设贯通南北、连接东西的现代立体交通体系和现代物流体系,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开放型经济示范区。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交通物流通达、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引领内陆经济转型发展,推动构建全方位对外开放新格局。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77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郑州片区73.17平方公里(含河南郑州出口加工区A区0.89平方公里、河南保税物流中心0.41平方公里),开封片区19.94平方公里,洛阳片区26.66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郑州片区重点发展智能终端、高端装备及汽车制造、生物医药等先进制造业以及现代物流、国际商贸、跨境电商、现代金融服务、服务外包、创意设计、商务会展、动漫游戏等现代服务业,在促进交通物流融合发展和投资贸易便利化方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打造多式联运国际性物流中心,发挥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现代综合交通枢纽作用;开封片区重点发展服务外包、医疗旅游、创意设计、文化传媒、文化金融、艺术品交易、现代物流等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农副产品加工国际合作及贸易能力,构建国际文化贸易和人文旅游合作平台,打造服务贸易创新发展区和文创产业对外开放先行区,促进国际文化旅游融合发展;洛阳片区重点发展装备制造、机器人、新材料等高端制造业以及研发设计、电子商务、服务外包、国际文化旅游、文化创意、文化贸易、文化展示等现代服务业,提升装备制造业转型升级能力和国际产能合作能力,打造国际智能制造合作示范区,推进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建设。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中部、辐射全国、走向世界,努力成为中部有序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技术产业集聚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和内陆对外开放新高地。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对接国际高标准投资贸易规则体系,力争建成高端产业集聚、创新创业活跃、金融服务完善、监管高效便捷、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和推进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6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武汉片区70平方公里(含武汉东湖综合保税区5.41平方公里),襄阳片区21.99平方公里(含襄阳保税物流中心〔B型〕0.281平方公里),宜昌片区27.97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武汉片区重点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生命健康、智能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国际商贸、金融服务、现代物流、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信息服务、专业服务等现代服务业;襄阳片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汽车、大数据、云计算、商贸物流、检验检测等产业;宜昌片区重点发展先进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高新产业及研发设计、总部经济、电子商务等现代服务业。
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挥重庆战略支点和连接点重要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互联互通重要枢纽、西部大开发战略重要支点。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集聚、监管高效便捷、金融服务完善、法治环境规范、辐射带动作用突出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努力建成服务于"一带一路"建设和长江经济带发展的国际物流枢纽和口岸高地,推动构建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全方位开放新格局,带动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8平方公里,涵盖3个片区:两江片区66.29平方公里(含重庆两路寸滩保税港区8.37平方公里),西永片区22.81平方公里(含重庆西永综合保税区8.8平方公里、重庆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0.15平方公里),果园港片区30.88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两江片区着力打造高端产业与高端要素集聚区,重点发展高端装备、电子核心部件、云计算、生物医药等新兴产业及总部贸易、服务贸易、电子商务、展示交易、仓储分拨、专业服务、融资租赁、研发设计等现代服务业,推进金融业开放创新,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物流、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资源的集聚辐射能力;西永片区着力打造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智能装备等制造业及保税物流中转分拨等生产性服务业,优化加工贸易发展模式;果园港片区着力打造多式联运物流转运中心,重点发展国际中转、集拼分拨等服务业,探索先进制造业创新发展。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立足内陆、承东启西,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西部门户城市开发开放引领区、内陆开放战略支撑带先导区、国际开放通道枢纽区、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内陆与沿海沿边沿江协同开放示范区。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力争建成法治环境规范、投资贸易便利、创新要素集聚、监管高效便捷、协同开放效果显著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在打造内陆开放型经济高地、深入推进西部大开发和长江经济带发展中发挥示范作用。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9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成都天府新区片区90.32平方公里(含成都高新综合保税区区块四〔双流园区〕4平方公里、成都空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09平方公里),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9.68平方公里(含成都铁路保税物流中心〔B型〕0.18平方公里),川南临港片区19.99平方公里(含泸州港保税物流中心〔B型〕0.21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成都天府新区片区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高端制造业、高新技术、临空经济、口岸服务等产业,建设国家重要的现代高端产业集聚区、创新驱动发展引领区、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商贸物流中心和国际性航空枢纽,打造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高地;成都青白江铁路港片区重点发展国际商品集散转运、分拨展示、保税物流仓储、国际货代、整车进口、特色金融等口岸服务业和信息服务、科技服务、会展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打造内陆地区联通丝绸之路经济带的西向国际贸易大通道重要支点;川南临港片区重点发展航运物流、港口贸易、教育医疗等现代服务业,以及装备制造、现代医药、食品饮料等先进制造和特色优势产业,建设成为重要区域性综合交通枢纽和成渝城市群南向开放、辐射滇黔的重要门户。
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
战略定位。以制度创新为核心,以可复制可推广为基本要求,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一带一路"建设对西部大开发带动作用、加大西部地区门户城市开放力度的要求,努力将自贸试验区建设成为全面改革开放试验田、内陆型改革开放新高地、"一带一路"经济合作和人文交流重要支点。
发展目标。经过三至五年改革探索,形成与国际投资贸易通行规则相衔接的制度创新体系,营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努力建成投资贸易便利、高端产业聚集、金融服务完善、人文交流深入、监管高效便捷、法治环境规范的高水平高标准自由贸易园区,推动"一带一路"建设和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
实施范围。自贸试验区的实施范围119.95平方公里,涵盖三个片区:中心片区87.76平方公里(含陕西西安出口加工区A区0.75平方公里、B区0.79平方公里,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3.64平方公里和陕西西咸保税物流中心〔B型〕0.36平方公里),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26.43平方公里(含西安综合保税区6.17平方公里),杨凌示范区片区5.76平方公里。
功能划分。按区域布局划分,自贸试验区中心片区重点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着力发展高端制造、航空物流、贸易金融等产业,推进服务贸易促进体系建设,拓展科技、教育、文化、旅游、健康医疗等人文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打造面向"一带一路"的高端产业高地和人文交流高地;西安国际港务区片区重点发展国际贸易、现代物流、金融服务、旅游会展、电子商务等产业,建设"一带一路"国际中转内陆枢纽港、开放型金融产业创新高地及欧亚贸易和人文交流合作新平台;杨凌示范区片区以农业科技创新、示范推广为重点,通过全面扩大农业领域国际合作交流,打造"一带一路"现代农业国际合作中心。
国际合作
与东盟
1990年开始,中国与东盟贸易额以年均约20%的速度递增,2003年双边贸易额达到782亿美元,东盟已连续11年成为中国第五大贸易伙伴。2004年头9个月,双边贸易额增长了35.6%。[22]
与韩国
2015年2月25日,中韩双方完成中韩自贸协定全部文本的草签,对协定内容进行了确认。至此,中韩自贸区谈判全部完成。
中韩自贸区谈判于2012年5月启动。2014年11月,中韩两国元首在北京共同宣布结束实质性谈判。中韩自贸协定是我国迄今为止涉及国别贸易额最大、领域范围最为全面的自贸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