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学中生物多样性的概念
生物学中生物多样性的概念
生物多样性这一概念由美国野生生物学家和保育学家雷蒙德(Ramond.F.Dasman)1968年在其通俗读物《一个不同类型的国度》(A different kind of country)一书中首先使用的,是Biology 和 Diversity 的组合,即Biological diversity。此后的十多年,这个词并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可和传播,直到上世纪80年代,“生物多样性”(Biodiversity)的缩写形式由罗森(W.G.Rosen)在1985年第一次使用,并于1986年第一次出现在公开出版物上,由此“生物多样性”才在科学和环境领域得到广泛传播和使用。
根据《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定义,生物多样性是指“所有来源的活的生物体中的变异性,这些来源包括陆地、海洋和其它水生生态系统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综合体;这包括物种内、物种之间和生态系统的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是生物及其与环境形成的生态复合体以及与此相关的各种生态过程的总和,由遗传(基因 )多样性,物种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三个层次组成。遗传(基因)多样性是指生物体内决定性状的遗传因子及其组合的多样性。物种多样性是生物多样性在物种上的表现形式,也是生物多样性的关键,它既体现了生物之间及环境之间的复杂关系,又体现了生物资源的丰富性。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生物圈内生境、生物群落和生态过程的多样性。
上一篇:上班祝福语
下一篇:医院外科医生实习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