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技术规范书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行维护服务项目(全文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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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技术规范书
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 铁路专用线运行维护服务项目 技术规范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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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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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
编 编
制:
二○二 二 年 四 月
目
录
第一章
总的要求 ....................................................... 3 第二章
项目概况 ....................................................... 4 第三章
标准和协议 ..................................................... 7 第四章
技术要求 ....................................................... 9 第五章
项目组织和管理 ................................................ 13 第六章
权利和义务 .................................................... 17 第七章
验收管理与考核 ................................................ 19
第一章
总的要求 1.1 本项目技术协议适用于(采购人全称)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运行维护服务项目。本技术协议还提出了对铁路专用线运行(车务接发车作业等)、维护(工务、电务、信号、通讯、货运、车辆等专业设备)、安全管理、生活设施管理等方面的要求。
1.2 本卷的技术协议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技术门槛值),技术协议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协议的条文,报价人应提供符合本卷的技术部分所列标准的高质量、最新工业标准的优质产品,以及相应的技术指导和售后服务,必须满足国家、铁路局关于铁路专用线运行维护项目的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本技术文件所列的技术要求与所列的标准或与报价人所执行的标准不一致时,均按较高标准执行。
1.3 报价人必须执行本协议书所列标准。如与报价人采用的标准有矛盾时,按较严格标准执行。如果报价人在作业中采用的标准不在本协议书所列范围内,该标准应书面提供给采购人认可。
1.4 报价人对本项目中所有作业环节负有全责。即使获得采购人认可,亦不能解除报价人在本项目下的责任和义务。
1.5 报价人要严格遵守铁路局对于铁路专用线维护的作业要求和采购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及检修作业标准化要求,接受铁路局和采购人的安全质量、文明生产、环保各项管理考核制度。
1.6 主要管理和技术人员在协议期内不得随意变动,如有特殊情况,可于书面形式报采购人审批。
第二章
项目概况 2.1 项目概况 华能酒泉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酒泉公司)2×330MW 亚临界直接空冷燃煤供热机组已于 2011 年正式投产。
本项目同步建设铁路专业线,专用线自 2010 年 6 月开工,由中铁十五局集团有限公司与中铁二院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承建。专用线于 2019 年 12 月 19 日通过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验收。于 2020 年 9 月开通货运。
铁路专用线设计为工企Ⅰ级(由于设计协议变更,2018 年 6 月,由原工企Ⅰ级调整为Ⅳ级),线路起讫酒泉站东咽喉与兰新线接轨,终到电厂站,全长为 12.996km。
酒泉公司燃煤由兰新线哈密站装运,煤列经兰新线到达酒泉站,并送入电厂站,煤炭采用铁路普通敞车和集装箱整列运输到厂。每年需要燃煤 250 万吨左右,设计煤源为哈密煤矿,燃煤全部采用铁路运输方式。铁路燃煤运输径路为:兰新线哈密站(装车)→柳园→嘉峪关→酒泉→电厂站(卸车),运营总长度为 614.55 km。线路上行方向为重车方向,下行为空车方向,酒泉站至电厂站空重车方向相反。专用线为 A 类专用线,发到货物品类为煤,煤到厂后由厂内翻车机进行接卸,翻车机生产厂家为中国电建集团武汉重工装备有限公司,型号:FZ15-100,适用车辆型式:C62A、C63A、C64、C70、C70E、C70E-A、C80 型等现行铁路敞车。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 2022 年 9 月 10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2 现场条件 2.2.1 生产、生活场所 目前电厂站共有 1 个综合楼,1 个行车室。综合楼有宿舍 8 间,厕所 2 间,库房 2间,每间约 20 平米,除宿舍预留 4 间、库房 1 间(车辆 3 间、货运 1 间)外,其余设施可供报价人无偿使用,采购人提供现场办公、生活使用的床、桌、用电、用水、冬季用暖等简单设施,报价人负责相关改造、维护、修缮工作,合同终止后报价人应确保相关设施完好归还于采购人。综合楼及行车室卫生保洁工作由报价人负责,并接受采购人管理。
2.2.2 生产机械及工器具 2.2.2.1 大型机械设备 采购人现场无任何机械设备,专用线运行维护涉及的所有机械设备均由报价人负责。
2.2.3 行车备件 采购人现场无任何行车备件,专用线运行维护涉及的所有行车备件均由报价人负责。
2.2.4 维护备件 2.2.4.1 单价在 300 元/件•套以上的维护备件由采购人提供,单次补砟 50 方以上的道砟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提供的备品备件由报价人提出申购计划,采购人负责审核、采购、验收、仓储、保养等管理,报价人负责领用。
2.2.4.2 单价在 300 元/件•套以下的维护备件、消耗性材料及其他备品备件均由报价人负责,包括翻车过程中丢损的插销等备件。单次补砟 50 方及以下的道砟由报价人负责。报价人提供的备品备件由报价人自行采购、验收、仓储、保养。
2.2.5 管理要求 2.2.5.1 专用线及电厂站现场各区域的安全、维护、改造等工作由报价人自行负责,但必须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2.2.5.2 报价人应根据采购人进煤量、接发车、货票、调度、安全监督等工作要求,合理配置相关人员,并向采购人提供人员详细资料,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5.3 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安全管理证,大型机械操作人员必须具有特种作业岗位资格证,项目部必须对所有工作人员购买意外伤害险。
2.2.5.4 报价人项目部工作人员一旦确定,原则上不准随意调换,确属工作需要进行调整时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新调换人员必须经采购人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2.5.5 协议期内,报价人主要管理人员通讯联系必须保持 24 小时畅通。
2.2.5.6 任何由于报价人管理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的,由报价人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2.2.5.7 报价人承担所控范围内一切环境保护责任、安全责任。由于作业不当所造成的安全责任及赔款事件,由报价人承担全部责任。
2.2.5.8 报价人劳动保护和办公用品费用包含在协议总价中。
2.2.4 不可抗力 2.2.4.1 不可抗力事件是指双方在签署本协议时不能预见,对发生及后果不能避免并且超过合理控制范围的、不能克服的自然事件和社会事件。此类事件包括:战争、叛乱、地震以及其它不可预见等。
2.2.4.2 若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完全或部分妨碍一方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义务,则
该方可暂停履行其义务,但前提是:
(1)暂停履行的范围和时间不超过消除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合理需要。
(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本协议下未受不可抗力事件。
(3)影响的其他义务,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受不可抗力影响方应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
2.2.4.3 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而不能履行本协议,则该方应尽快书面通知另一方。该通知中应说明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日期和预计持续的时间、事件性质、对该方履行本协议的影响及该方为减少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所采取的措施。
2.2.4.4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如遇通讯中断,则自通讯恢复之日)起 10 天内向另一方提供一份由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地公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2.2.4.5 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采取合理的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事件给另一方或双方带来的损失。双方应及时协商制定并实施补救计划及合理的替代措施以减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如果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未能尽其努力采取合理措施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则该方应承担由此而扩大的损失。
第三章
标准和协议 3.1 本项目应符合相应的标准协议或法规的最新版本或其修正本,签订协议时起生效的任何更正和增补的要求,并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工程的质量、安全、工业卫生、劳动保护、文明施工、环保、消防等强制性标准和国家颁发的“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当标准、协议之间出现矛盾时,按高标准执行。
3.2 除非协议另有规定,本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最新的标准(GB)和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以及本章约定的其他标准。
3.3 本项目应遵循以下主要现行的国家、铁路、行业标准和规程:
所依据的标准文件,除涉及火电厂各专业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规定外,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文件及其最新版本: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
GB26164.1-2010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调查规程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制度及补充规定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火力发电厂安全文明生产达标与创一流规定 国家电力公司 2000 版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协议 DL/T5047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 号 ]
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1 号]
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49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9 年 5 月 1 日颁布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公安部令第 61 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 5027-1993
《兰州铁路局安全管理规定》 中国铁路兰州局集团有限公司
《普速铁路线路修理规则》
TG/GW102-2019 《普速铁路工务安全规则》 TG/GW101-2014 《铁路行业技术标准》
国家铁路公司 《铁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条例》 《铁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规则》 《铁路车号自动识别系统 AEI 设备管理检修运行规程》(铁运〔2009〕19 号文件)
兰州铁路局下发的各种技术标准、协议及管理要求。
当上述标准不一致时按高标准执行。报价人有责任对本协议书中未提及的技术条款提出补充。如果报价人未以书面形式对本协议书中的条款提出异议,那么采购人可以认为报价人在维护期间能够完全按照本协议书的技术要求进行作业,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管理、验收及考核。如果报价人在专用线维护期间采用的一些标准和协议不在本节所列的标准和协议范围内,或报价人采用其他标准或规格,则报价人应详细说明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并向采购人提供其采用标准或规格的中文版本。只有当其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是国际公认的、惯用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且不低于本技术协议的要求时,报价人采用的标准或规格才能为采购人认可。
3.4 从协议签订之日至维护期结束,不论采购人知道与否,报价人有责任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人有关规程、协议和标准发生的变化,采购人有权提出因规程、协议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报价人应遵守这些要求,且价格不变。
3.5 协议签订后 1 个月内,报价人应将本标准和协议之外的,适用于本项目的标准清单给采购人,供采购人确认。
第四章
技术要求 4.1 总的要求 4.1.1 报价人应采用先进的、可靠的工艺方式,以及成熟、质量可靠的新型材料和设备进行工作,达到安全、可靠、环保、经济、适用等综合要求。
4.1.2 所有与工作相关的通信系统应准确、可靠、完整。
4.1.3 本项目各工作环节的监督、保护应完整可控,能够对紧急事故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4.1.4 根据所处环境,报价人应做好工作区域的节能、环保、防火、防风、防洪等防护措施。
4.1.5 报价人应对机械设备做好防尘、防火、防潮、防雷电及接地等措施,并确保铁路线路设备能够在极端低温或高温正常作业。
4.2 具体维护要求 4.2.1 生产任务方面(包含但不限于此)
4.2.1.1 铁路专用线涉及工务、电务、信号、通讯、信息、货运、车辆等专业的设备维护工作及相关铁路部门的协调(专用线全线线路、道岔、桥涵、电务、通信、车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维修)。
4.2.1.1.1 工务 线路、道岔、桥涵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修,巡道检查,道口线路整修和线路(道岔)钢轨探伤等。主要设备见下表:
序号 项目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线路维修(新线)
米 4801 含翻车机区域轨道 2 道岔维修(新线)
组 4 不含接轨道岔及接轨信号机 3 圬工桥 米 347.14
4 涵渠 米
5 钢轨探伤 米/遍 4801 每年不少于 2 遍 6 道岔探伤 组/遍 3 每年不少于 2 遍 注:若数据有出入,以现场实际为准。
4.2.1.1.2 电务 联锁道岔、轨道电路、信号机、机械道岔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技术服务,按照《普速铁路信号维护规则》技术标准,报价人按照年月表周期定期做好技术服务。主要设备见下表:
序号 内容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电动转辙机 组 3
2 接轨道岔 组 1
3 信号干线电缆 km 6.5
4 25 周轨道电路 区段 15
5 高柱信号机(多机构)
架 2
6 高柱信号机(单机构)
架 2
7 矮柱信号机 架 8
8 组合架 架 7
9 继电器 台 8
10 综合防雷系统 站 1
11 UPS 电源 台 2
12 电源屏 面 2
13 双机热备计算机联锁系统 套 1
注:若数据有出入,以现场实际为准。
4.2.1.1.3 通信 通信电缆、通话柱、调度电话主机、值班台、无线列调系统(含相关设备、天馈线、铁塔等)、开关电源柜、车站综合柜、光网路单元设备、自动电话机、磁石电话机、共分电话机等通信设备故障维修。
序号 内容 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