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对于建立“八个机制”强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通知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附件:对于建立“八个机制”强力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通知,供大家参考。
附件 毕节市人民政府 关于建立“八个机制”强力提升 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县(自治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为切实提升毕节市农村饮水保障工作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农村供水服务的要求,着力解决当前部分地区农村饮水保障存在的问题,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经市委市政府研究,特建立农村供水保障提升八个机制。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成果是当前重大政治任务,县乡政府务必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性,切实履行政府主体责任,针对农村供水保障存在的问题和短板,抓具体、抓深入、抓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压紧压实责任,统筹各种资源和力量,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农村供水保障工作。
二、抓紧抓实“八个机制” (一)建立定期调度机制。县乡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辖区内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定期调度(县级党政主要领导
- 2 -
须每季度专调度不少于一次,乡镇党政主要领导须每月调度不少于一次),专题研究解决农村供水保障方面存在的问题。
(二)建立责任挂牌机制。建立由市水务局班子成员包县,县领导包乡镇,乡科级干部包村,普通干部包户的四级农村饮水保障包保工作责任制,并统一制作公示牌每家每户悬挂,公示包保责任人和联系方式、及供水保障服务热线电话,做好供水保障服务,接受群众监督。
(三)建立资金保障机制。建立农村供水保障资金专户,县足额拨付中央和省级下达的管护资金和其他涉水资金,并落实应配套管护经费,优先保障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和管水员工资。将配套管护资金纳入基本财力保障(根据上年度末农村人口总数,参照省的补助标准人均10元测算本年度市县级财政应配套管护资金,市、县两级财政延续以往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配套资金比例2:8进行配套,市级财政将市级应配套管护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县级财政将县级应配套管护资金列入预算或统筹整合各类专项资金优先保障)。管水员作为技术岗位,原则上须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工资标准不低于村、支两委副职标准。针对供水成本高于县城供水水价的工程要落实财政补贴并纳入预算,保障工程正常运行、持续发挥效益。
(四)建立保障服务机制。建立健全和完善农村供水保障机制,市级整合机构编制成立农村供水保障服务中心,县乡依托供水站、水务公司等成立专门的供水保障专业服务队伍,解决人员
工资和设备采购维修经费。结合实际制定供水水价,对供水水价高于县城供水指导水价的要落实财政补贴并纳入预算,确保农村供水水价不高于城市供水指导水价。强化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做好农村供水工程维修养护及应急抢修等工作。
(五)建立宣传发动机制。充分利用好各类媒体平台和利用群众赶集、节假日等开展广泛深入的政策知识宣传,采取召开村民大会、小组会、院坝会、广播、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等方式强化宣传引导,让农村群众理解和支持农村供水实行有偿用水、错峰供水、计量用水、应急供水机制,接受农村供水工程收费,爱护供水设施、节约用水,积极参与工程管护,形成各方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六)建立服务热线机制。建立农村供水服务热线平台并确保电话 24 小时有人接听,及时处置群众反映的供水问题,针对问题分类处理,按照市水务局已下发的问题办理机制处置,一般问题要在 3 个工作日内解决并回复,重大问题在 7 个工作日内明确解决措施和时限并回复,确保问题真改实改,彻底解决。
(七)建立动态清零机制。认真梳理近三年来未整改完成的各级督查反馈问题和信访问题线索,建立问题台账,限期整改,定期清零。市纪委市监委2021年专项监察反馈问题及近期省市督导发现问题和本次大排查发现问题在10月底前清零,其余存量问题在2021年底前全部整改销号。对新发现的问题,每月动态清零销号,切实做到问题及时解决不上交。
- 4 -
(八)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市级组织专班对各县区市开展常态化的巡回督导,开展明察暗访。建立市对县、县对乡的农村供水考核问责机制,并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底各级目标绩效考核。
三、强化跟踪调度 县(自治县、市、区)水务部门要加强工作调度,实行周调度、月小结通报机制,于每周五下午5:30前将本周农村供水保障工作情况报市水务局,每月28日前将本月农村供水保障工作小结报市水务局,市水务局汇总县级上报工作情况,结合市级督导情况形成通报送市人民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并印发各县(自治县、市、区)党委政府。
四、强化监督指导 市、县级水务部门切实履行行业监管职责,由市水务局县级领导带队分别到各县(市、区)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指导,县级水务部门科级领导带队分别到乡镇对农村供水保障工作适时开展督促指导,督导要采取现场走访、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深入工程点到村到户。针对督导发现的问题,督导工作组要及时交办给相关单位或部门并提出整改建议,重大问题要立即向市政府汇报。
五、强化考核问效 市政府将及时出台市级农村供水保障工作考核问责办法,加强对各县(自治县、市、区)的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排名进行奖优罚劣。对考核不合格的县(市、区),视情况约谈政府(管委
会)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在安排下一年度管护资金时调减补助金额。对考核优秀的县(市、区),在全市通报表扬,并在安排下一年度管护资金时给予奖励倾斜。同时,考核结果与负责此项工作责任人职务职级和年度绩效挂钩。
毕节市人民政府 2021年X月XX日